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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姿物语-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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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甚者,有位身怀六甲的宫女,被确认怀了王室后裔,却因为执法的军官好心,决意私下为其开脱。不料,遭到同僚密报,宫女连同该军官,全数遭到逮捕,处以极刑,两人被数柄烧红的长枪所贯穿,在火焰中哀嚎至死,而第三军的高层,将此事美其名曰“三人行”,为侵伐史写下了残酷而凄厉的一页。
他缓缓爬近半颓圮的宫墙,看着里面的一草一木,地上的血迹,被捣毁的雕像。
据说,地上的鲜血,是第三军在斩杀王族时所留下的,此刻看来,格外惊心。
“疴哿哿……”
张开喉咙,已经嘶哑的喉管,仅能发出些许的怪声,难以想像这是以前人人称羡的优美歌喉,在监狱的那段时间,狱卒敲碎了他的臂骨、腿骨,为了怕他日后反击,又割断了他手足的神经,当体内的毒素发作,逐渐往上蔓延,那天下无双的俊美容貌,就这么毁了。
举目四望,尽是疮痍,那大石龟,是他小时候攀爬过的,那半折的古树,是他小时候最爱去的地方。
那时候,一切都像春光般美好,宫廷的武将对他的剑技赞赏有加,父亲更期许他是先祖李白后的第一人,每当剑技比赛获胜,他就会带着奖章,跑到心爱的人身边,把荣耀分享于她,当小小的手,把早就预备好的花环,放在他的头上,他便会搂着她,纵情欢笑,再没有任何事,比这更让他欢喜了。
想起过往种种,他痛哭失声,充满了悔恨。
那一天,若不是同门师兄为他庆贺即将新婚,若不是他在毫无防备下喝了那杯酒,艾尔铁诺怎能趁他毒发,攻灭家园?不,倘若他一身武功犹在,那群鼠辈怎敢妄动唐国分毫!
激动之下,他撑起身子,拼命的叩头,让额头在地上磕出一个个的血印,宛如雪中红梅,怵目惊心。
他对不起父亲、母亲,对不起那许多叔伯,对不起那些年幼,甚至尚未出世的弟,也对不起那殉节而死的忠贞臣民,因为自己的肤浅,造成了这无可弭补的祸事。
艾尔铁诺王室,忌惮他的武功,虽然明知这人已成废人,仍不敢掉以轻心,由皇帝曹寿秘赐下“牵机药”,要令他蜷曲而死。
天可怜见,不知是为了什么缘故,饮下牵机药的他,侥幸不死,只是昏迷,被失察的兵卒随手弃尸山沟。
当他从水沟中醒来,唯一的念头,便是再见故园一眼。
这个意念,支撑着他不死,并且横越七百里山路,重回金陵,途中数度险些不支,都在这未了心愿的遗憾下,又重新爬了下去,现在,他终于回到这里了。
在不知是第几下的叩头后,他颓然倒地,所有的力气,都已用光,额头的血也已干涸,唯一可以做的事,便是等死了。
可是,他不愿死啊!
他想复仇,想重建家园,想要重新抢回她。
然而,即使他武功仍在,身体完好如初,这些也是莫大难事,更枉论如今。
现在的他,比废人还不如,他甚至不敢说出自己的身份,只要艾尔铁诺知晓他尚在人间,必定不计代价的要他一死。
自己已走投无路了,师父虽是大陆上的绝代高手,但看师兄待己如此,师父却不闻不问,想必也是默许了那么,放眼大陆,是没有人能帮自己报这血海深仇了。
既然如此,还是死了吧!
脑里的念头还没消逝,他的瞳孔突然暴睁起来,在不远的前方,地上有几片金屑,亮晶晶地,甚是动人,是艾尔铁诺军队拆卸宫廷宝物时落下的。
虽然相隔了段距离,雪中视线又不清,他还是一眼便认了出来,那是他的金莲花。
当时,宫内有名舞姬,名叫娘,舞姿美的像天仙下凡,为了追求舞蹈的美,为了博佳人一笑,他不惜巨资,在宫廷大殿以黄金铺造,铸成金莲花,令娘舞于其上,此等佳事,成为国际美谈。
唐宫被破,艾尔铁诺王廷欲睹金莲舞,特命军士将金莲花拆卸回国,不料娘撞柱殉主,金莲舞自此成绝响。
“呜呱呱……呜……”乍见旧物,故人音容,历历如在眼前,他激动的难以自己,哑着嗓子,哭喊出声,他挪动身体,向金屑爬去。
尚余半尺,气力已尽,任他怎么努力,就是再抬不起身子,原已遗忘的冰冷,此刻全袭上心头,手足麻木,直挺挺的趴倒在地上。
大雪未停,天地无情,白雪皑落,逐渐掩埋一切,也盖住了他大半身体,在他头发上结了白霜。
周围一片死寂,仅有微弱的心跳声,而当这最后的声音也停下,就是他告别人世的时候了吧!
很奇怪的,当生命走到了尽头,脑里竟然有这想法。
不管是喜是悲,这人间的一切,将再与他无关了。
“嘿!好像还活着的样子。”
当意识渐渐消失,耳边突然出现了人声,某个苍老却充满活力的声音,在前方响起。
是幻听吗?
不,靠着尚余的理性,他肯定有个人站在前方。
勉力睁开眼睛,眼前却空无一物,声音却从背后传来。
“喂!废人小子,你还活着吗?要是还活着的话,就出个声吧!”
他认得这个声音,是那个老乞丐。
当师兄邀己赴宴时,他抱了柄古旧的木剑,面前放了只破碗,躺靠在阶梯角。
自己看他可怜,料想是名落魄剑客,命随从取了锭金子相赠,取笑道:“老丈,身为剑客沦落如此,不是太凄惨了吗?”
老乞丐闻言,仅是一笑,道:“小伙子,你别说我凄惨,小心饮食不慎,落至我这个田地,到时候你比我还凄惨啊!”
随从纷纷欲老拳相向,自己虽然喝阻,却也斥以无稽,哪知老者一语成言谶,当真印证了今日的凄惨光景。
“呜巴……呜巴噜噜……”
他拼命挣扎,努力地发出些声音,像是溺水的人,极力想抓住些什么。
“哦!还活着啊!”
苍老的声音,发出笑声:“你的运气不坏,艾尔铁诺王室怕你不死,给你下了牵机药,刚好和你体内的寒天玉膏互冲,虽然整得你半死不活,却也冲淡了毒性,让你能支撑至今。”
“你也算是个天才,这种身体,七百里的山路,居然还是爬的过来。”
“可是,今后的你,打算怎么办呢?你的毒没解,一身武功废了,内力散尽,筋脉半断,以后的你,连当个平常人都做不到。”
苍老声音继续揶揄道:“不,你连以后都没有,在这种大雪天,以你这样的伤势,又无内力护身,只要不管你,半刻之后,你就冻死了。”
“你打算怎么办呢?这么死了,倒也干净,不会牵连到其他人,你独自一人到黄泉去忏悔就行了。”
“对你来说,死该是比较好的选择吧!你若活着,仅是不断面对痛苦的人生而已,那还不如死了轻松。”
看着残破的宫廷,碎落的金莲花,想起了许多人的面容,他再度激动起来,撑起身子,对着虚空,不住叩头。
“呜巴噜巴……”他不想死,至少,不能就此死去,还有许多事,等着他去做,该穷尽他的余生,去对那些已逝去的人,做些弭补。
“你这样让我很为难啊!你的师父,那么厉害;你的仇家,势力又那么大,我若是帮了你,他们岂不是连我也杀。再说,人心难测,我救了你,谁知道你会不会恩将仇报,反咬我一口。”
老者唠唠杂杂的说着,而他只是一个劲的磕头,血,再度于雪地上开满了红花。
老者见他若此,亦不禁哑然。
“好吧!念在昔日受你一金,老夫今日便还你的人情。”
老者说完,长叹了口气,“唉!老夫渡海东游,本是希望一睹别块大陆上的人文风采,谁知却看见了这么凄惨的一幕。”
听得老人允诺,他大喜若狂,磕头谢礼。
他不晓得这老者是谁,也不晓得他能否救助自己,只是,凭着过人的直觉,他有种预感,这人就是自己的救星。
“且莫高兴,老夫答应救你,却得要靠你自救,老夫成行前曾立誓,不能干预此地俗事。”
老者的声音凝重起来:“要是你当真有心,就站起来给老夫看看。”
站起来!
这简直是天大笑话,且莫说他半丝气力也无,便是有,此刻四肢骨骼尽皆碎断,如软皮章鱼一般,又如何能站起,这要求不啻于海底捞针。
但是,老者语气的坚定,让人彻底的明白,这不是个玩笑。
虎吼一声,他抓住了金莲碎屑,昔日少年种种,走马灯似的闪过,如果,自己在这里倒下了,那么,截至目前为止的人生,就是一败涂地了。
要活着,要继续活下去,不是为了逃避死亡的恐惧,而是要面对更多人世的痛苦,唯有藉着这些痛苦,才能弭补那些永远的遗憾。
是无尽的血泪,是最深刻的情感,难以想像的力量根源,此刻豁然贯通全身。
“呜……”
一声怒号,恍若地狱的修罗重回人间,他笔直地站了起来,却在站起的刹那,创口爆裂,鲜血飞溅,又倒了下去。
迷糊间,仅看到一个苍松也似的遒劲身影,正如绝岭上的古松,凌风雪而独立,忍冬而越发青郁。
“好!为常人所不能为,这就是天纵其才,你和我一样,都是天才。”老者大笑道:“从今日起,你便随我学剑,学那天才的剑法。”
在大笑声中,他昏了过去,却很安心的明白,这不是结束,而是另一个开始。
自己睁眼之后,将会开始第二次的生命,而那将是个让人期待的开始。
风之大陆面积广大,有着许许多多不同风貌的城市,基本上说来,一个都市的繁盛,必定与周围土地的肥沃,可用资源的多寡,有着密切关系。
香格里拉,却是个不遵循这条定律的都市,她位处于西方沙漠、北方丛山的交会处,方圆五百里内,土地贫瘠,荒芜人烟,各式的沙暴、瘴气、奇异射线,让附近的地理环境,成为几近绝域的存在。
可是,今天的香格里拉,却是风之大陆上首屈一指的都会,理由无他,重要的地理位置,造成了奇迹的缘由。
香格里拉处于“银海公路”的中心,无论是经济、政治、军事上的地位,均重要的无以附加,更是风之大陆上最大的商业都市。
早在远古时代,当时的先知,有鉴于大陆东西两边交通大半被“龙腾山脉”所分割,便顺着地气流脉,开出银海公路,又在其中心,与山脉龙口交点,联合布下强力结界,清除不洁物,建设了这座梦幻之都,香格里拉。
风之大陆东西部的交通,主要依赖北方的蟠龙长廊、中南部的银海公路,而两座中心都市,一是军事要塞“北门天关”,一是商业巨都“香格里拉”。
然而,论地位,北门天关是远远不及香格里拉的,一来,北门天关是军事型要塞,门禁森严,又处于崇山峻岭,没什么商业价值,而香格里拉却是完全商业化的经营,广汲各地商旅;二来,北门天关仅仅接通艾尔铁诺与雷因斯。蒂伦,而香格里拉却是同时沟通四大势力,相形之下,重要性不言可喻。
自建成以后,香格里拉便发表宣言,言明此块乐土,将永属中立,不受任何政治势力的统治,而且禁止一切军事行为。
这个誓言背后根据的实力为何,不得而知,总之,数千年来,没有半个国家曾妄想染指于她,事实上,就连九州大战时的绝代霸主铁木真,也承认其自治权,而未稍加干涉,此事便成了极耐人寻味的一章。
现在,香格里拉,由多位商会代表组成的联合会所管理,数年改选一次,居民们保持着乐观、奔放、自由的风气,愉快的进行种种交易,使得香格里拉成为最豪华的淘金窟。
由合议会所颁布的法令中,有着这样的告知,香格里拉不属于任何政治体系,换言之,不管在外界犯了什么过错,只要入城后安分守己,就不会遭到追缉,许多逃犯、走投无路的亡命之徒,故而将此视为逃难的最佳场所。
反正城中酒色财气、声色享受,一应俱全,与其潦倒一生,不如狠狠地干一票买卖,到此狂欢一夜,纵是明日横死街头,也算不枉此生。
香格里拉,就这样吸纳了大量的赃款,为其繁华的夜色,增上了血腥的一幕,有人说,梦幻魔都的每一棵树,均是以旁人血泪灌溉而成长的。
事实上,也果真不错,只需肯按时缴纳巨额税款,合议会漠视一切的不法行为,管他杀人也好、买卖人口、逼良为娼、走私聚赌……都是在合议会的许可下进行的。
只要没有违反游戏规则,就不会遭到警卫队的通缉,可以在城内为所欲为。
只是,这里并不全是违法之徒的乐园,虽说处于特殊地带,各国官府不能直接行使权力,但也因为如此,奖金猎人、杀手、忍者……之类的地下行业,大兴其道,黑吃黑的案件,每天都在大街小巷内,不断重演。
相对于杀手的横行,保镖业也是大大兴旺,许多有钱的富商,为了性命安全,出入皆携带数十名保镖,前呼后诺,好不热闹,而令人喷饭的是,也有许多保镖护院,在交班后立刻转行当杀手,大赚外快。
靠着种种的地利、人和,香格里拉很自然地吸引了各方的奇人异士,成为了雷因斯。蒂伦的“稷下学宫”外,另一个人脉宝库,市井街坊卧虎藏龙,有人戏称“一块招牌砸下来,可能砸出一箩筐高手”,这就是香格里拉的写照。
当然,真正拥有强大力量的高手,为了种种原因,通常是不露象的,一般的人,也很难判断,到底怎么样的人,才算高人,为此,香格里拉的诗歌故事里,增添了许多闹剧,也附加了许多传奇色彩。
把时光回溯到艾尔铁诺历五六○年年尾,此时,以“我意王”之名为后世所知的兰斯洛,仍然在杭州荒山上,做着日后成为大陆第一盗贼的梦想;雷因斯的第一公主莉雅,正在稷下发表诗文新作;日后任职于他们手下的神秘军师源五郎,则于武炼独自漫游,做着修业旅行……
在他们所不知道的地方,大陆中北部的龙腾山脉里,一段罕为人知的小小旅程,无声地展开……
第一章 礼聘高手
艾尔铁诺历五六○年十二月龙腾山脉龙口
茂密的丛林,健木叁天,遍布地上的枯叶,因为潮湿,散发着呕人的霉味。
周围的空气,彷似凝结了般,连半点风也没有,阴寒的湿气,几乎要让人的汗毛都竖立起来。
“咕……咕……咕……”夜枭的鸣叫,在森林中特别刺耳,巴掌大的蜘蛛,在发着白霉的树干上,悠闲地攀爬,斑烂的虫类,隐藏在及人高的草丛中,吐着鲜红的舌头,显示出一个了绝人烟的世界。
急促的脚步声,划破了宁静,枝影林叶中,有道纤细的绿影,飞快地移动,是名很可爱的少女,虽然算不上美人,但俏丽的五官,却也让观者为之精神一振。
少女手提包袱,脚底不停飞奔,还不停地向后看,明亮的紫瞳中,闪烁着忧惧的色彩,小麦色的肌肤,显得绯红,就不知是因为急遽的奔跑,还是为了后方的危机。
手中的包袱,看上去沉甸甸地,和本就不高的身体比较,更显得过大,若是把它抛去,该可以省去不少麻烦吧!
可是少女尽管跑的气喘吁吁,香汗淋漓,却仍死命地抓着包袱,不肯放开。
“呱呜……呱呜……呱呱呜……”后方的大气,有了变化,某种生命体,发出诡异的叫声,以惊人高速紧蹑着少女的步履,拉近了彼此的距离。
少女似是早就知道,虽然听到,却是头也不回,深深呼了一口气,脚底跑得更急了。
“呱呱呜呜!!”
一声惊唳,三具庞大的巨体,瞬间跳跃至少女身旁,团团围住,张牙舞爪的姿态,让人想起密林中的黑猩猩,如果世上有两公尺以上的猩猩的话。
怪物挥出巨掌,用意不是攫取,而是捏碎,如果这一下打实,少女想必会在下一刻成为一滩肉泥。
眩目的强光,在瞬间爆亮,有若数个一等星同时被点燃,整片森林,被照耀得有若白日,禽兽惊走,鸟雀纷飞,可是,只有光,即使在光芒最盛时,森林里的阴冷气氛不变,一如平常。
强光过后,少女蹲在地上,刚刚还嫣红的脸蛋,此刻惨白如雪,好像所有的精力,都在适才的光芒中,消耗殆尽。
怪物已不见踪影,彷佛在那白光中灰飞湮灭,彻底蒸发了。
她大口喘着气,把打开的包袱,重新绑好,顺手把一个圆形的莫名物体,远远抛开。
“怎么办?连最后一枚圣光弹也用掉了,如果它们再来的话……”
少女喃喃说道,她举目望向前方,凭着远超人类的视力,隐约可以看到,在森林末端之后的远方,阳光遍洒处,有座高耸的城壁,巍峨屹立,那是闪耀着金黄色光彩的梦幻之都。
“只要跑进去,就可以暂时躲一下,到时候……”
少女的自言自语还没说完,后方,又响起了诡异的吼声。
“呱呜……呱呜……”少女皱起了弯月似的细眉,迈开小跑步,重新奔走在草丛中,嫩绿色的身影,再度淹没在林中草间。
香桂广场,位于香格里拉西侧,是个完全露天式的开放性场地。
细碎的白石子地砖,巧妙铺设成精美的几何图案,却未因岁月的婆娑,而稍有模糊,显示出管理人员的用心。
来自各方的旅客,坐在水晶桌旁,啜着饮料,尔偶也能看到表演台上的艺人杂剧,或是诗歌吟唱,穿着凉快服饰的侍女,勤快的奔走,再配上凉风送爽、桂叶飘香,是一个极好的休憩处。
小几上,酒客们三三两两,或看着刚出的瓦报,或几个人窃窃私语,谈论着目前最流行的话题。
“你们听说了吗?赛尔特的花蝴蝶,前阵子不是突然没了消息吗?”
一名长须汉子,高声和伙伴说道:“嘿!有消息传出来了,据说啊!是那淫贼在作案时瞎了狗眼,撞着了定远公子,当场就给宰了。”
“哪个定远公子?”旁边的一个黄脸瘦子,不解问道。
“不是真那么孤陋寡闻吧?连堂堂“定远君”的大名都没听过!”
一旁的人只是甩了个白眼,好似怪他没见识的样子。
给这么一瞪,黄脸瘦子彷佛想起了什么似的,脱口道:“哦!难道是当今麦第奇家的主人,“定远君”旭烈兀!”
“可不是嘛!我说那花蝴蝶啊,他犯案累累,不知道糟蹋了多少良家妇女,可偏生老天不长眼,这淫贼不单是刀法快绝,轻功更是了得,艾尔铁诺官府几次想抓他,都给扑了空。”
长须汉子大口饮了杯酒,用力抹了抹嘴,继续道:“可是呢!这报应到头啊,是神仙也难救,他什么人不好遇,可偏偏就在犯案时,撞到了旭烈兀公子,就这么一剑,给了了帐……”
长须汉子越说越是高兴,口沫横飞,当说到精彩处,更是比手划脚,花蝴蝶怎么使出独门刀法,旭烈兀公子怎么谈笑破招,一剑毙敌,一来一往,巧妙处巨细靡遗,只听的旁人连连点头,如痴如醉。
在香格里拉,由于本身的繁华,除了经商的商旅、本地的居民外,很自然的吸引了许多观光客、赌徒、吟游诗人,也不乏来此地见习的骑士、魔导师,因此像这类的江湖闲谈,成为了每间茶楼饭馆,最常见的话题。
而在隔壁席,也有一群青年男女,正颇为没趣的闲聊。
“真是无聊啊!这城市根本没有传说中来的有趣嘛!早知道还不如去稷下见习算了。”
青衣少年抱怨道:“什么千年魔屋、圣者迷宫,看来只不过是传说罢了。”
红衣少年也点点头,“是啊!就算不理那些传闻,在这里待了那么多天,别说三大骑士团了,就连稍微有名一点的武者也没有,真是白来了。”
旁边的白袍少女,一副心有戚戚焉的表情,叹道:“我父亲还说,当年曾经在这里,认识破穹骑士团的小统领,也见过紫微骑士团的骑士,怎么我的运气就那么差呢?”
一堆少年,你一言,我一语,说的不亦乐乎,照他们的话听起来,似是全无所获。
在目前的诸国体制,凡是习武有成,经过当地官方评鉴通过者,无论出身,皆可被授与骑士之资格,行走四方,而视其意愿,决定是否出任官职。
虽然说,也有相当数量的武者,不愿意成为体制内的一员,拒绝所谓的评鉴,而成为流浪剑士,但是,以一般的社会观看来,骑士的存在,仍是较为显赫的。
首先,骑士的技艺,经过正式的评鉴认可,较有公信力,而所谓的剑士,往往是学艺不精的武人,打着剑士的旗号,行盗匪之实,自然为人看不起。当然,拥有骑士资格,却毫无侠义精神,戕害百姓的,也是大有人在,不过,大多数的骑士,还是谨守骑士道,表现高洁志向。
再来,骑士的资格,形同高级军官,只要取得了骑士资格,就可以在法律中享有特权,受到乡里尊敬,只要入公职,也可以收到较高的薪俸,就连在民间机关做事,也可以凭此而坐领高薪,所以,凡是习武的青少年,几乎都是以成为骑士为志向的。
在这战乱频仍的时代,除了以和平为国策的雷因斯。蒂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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