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弑荒(岁丰)-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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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鱼被烈火烤的渐熟,散发出了一阵浓浓的肉香味。不得不说闰安真是个烧烤奇人,无论什么动物的肉都能在其手上被烤的香气四溢,使人食欲大开。所以,哪怕是先前用过晚餐的林易,在闻道飘散的鱼香后,心中也不禁被勾起了尝尝烤鱼肉的欲望。

两眼打量着眼前这位看去老实扒拉的闰安,林易发自内心的微微一笑,像是忘却了之前的杀戮。他不断走近闰安身边,发现在其身上的衣裳依旧破破烂烂的,带着干凅的血色痕迹。只不过照他此刻脸上的气色来看,身上的伤势已无大碍,只要再经过一段时间的调养,必然又可生龙活虎。

“你回来了,今日在城中过的如何?”闰安转头看了一眼林易,笑笑说道。

“尚且还行,明日你便随我进城吧,我去买套宅子让你住着,最近我估计还不能送你回家,而这里又抵挡不了风雨。”林易找了一块石头坐下,平静说道。

“不用着急的,我也正想前往城池中看看呢!”闰安手中翻滚着烤鱼,老实说道。

时间过去良久,直到闰安手中的烤鱼也被彻底烤熟,林易自然而然的又接过闰安手中递来的半条肥鱼,十分满足的吃了起来。

鱼肉鲜而脆香,不带丝毫腥味,林易吃的满足,也不顾鱼肉中的嫩刺,没有浪费一丝的尽数吞进了腹中。

直到吃完鱼肉,林易这才从储物囊里取出了几套崭新的衣裳给闰安。毕竟让他穿着血衣总是不好的,而且春季的晚间温度尚冷,紧靠闰安身上那件破碎的衣服难以抵挡风寒,甚至他要再穿着血衣,很有可能连明日的寮城大门都进不去。

闰安接过林易递来的衣物,感谢了一声便十分憨厚的穿在了身上。大伤初愈,保暖也是十分重要的,万一染上风寒,以他世俗凡人的体质难免不会把身上的病情再加重,从而落下什么可怕的后遗症。

一夜无话,闰安穿着新衣裳躺在干草上睡了一夜,直至翌日清晨。

林易盘膝坐在古屋内,鼻间不断吐纳着天地之气,心中对破镜的感觉越来越强烈,甚至在昨日画坊之时,他瞧见朱墨阳以巧妙的手段控制净墨后,心中对修行之法有了更多的认识,而且也对破镜的明悟更加深刻了。

微微睁开闭目的眼睛,林易仿佛能感觉到自己随时都能突破至炼骨期。

在其体内,天地之气早已达到了炼骨期的瓶颈所在,甚至都已隐隐有了超出炼骨期的迹象,只是其身体内的金色椎骨却怎么都不能再开辟出新的骨节,对此,他也只有十分的无奈,并毫无办法。

“哎,也不知何时才能开辟出新的骨节!”林易嘴里碎碎念,随即站起身体,朝古屋之外走去。

闰安早早便起身离开了古屋,不知前往何处去了,只是林易昨日晚间便和他说过今日要带其进入城池,所以倒也不担心对方会走的太远。

果然,在林易站在古屋外不久后,闰安便又屁颠屁颠了赶了回来,只是在其手中却提着许多新鲜的蔬果,也不知从何处寻来。林易笑着迎了上去,闰安好心的给了他许多蔬果,随之两人走出草叶遍地的小道,边走边吃着新鲜的蔬果,无比逍遥的踏上了空旷的官道,径直向寮城行去。

进入寮城后,闰安目光瞬间呆滞了下来,眼前的繁华让其闻所未闻。

他自小便出生在偏僻的小乡村里,整日以务农,放牛羊为业,何时见过这般人马齐聚且店面无数的城池,一时间经不住繁华的考验,竟惊呆在了寮城大街上。

林易轻轻一笑,并未打扰他的四处瞭望,而且,在他心中也不禁想起自己刚刚踏入苍冥宗的情景。

那时的他,何尝不是面对着漆黑如莫的殿宇发呆,望着那直穿云层的高耸山峰错愕,甚至在他看到师兄弟们高举巨石绝招尽出之时,心中的羡慕何以能用语言可以形容。

过了良久,目光左顾右盼的闰安渐渐恢复平静,轻轻叹了一口气,说道:“这里虽然繁华无比,但却没有我家乡来的亲切,在我们那里的人们大都很淳朴大气,不像这里什么都需要靠银两才能得到。”

似乎感受到了闰安心中的无奈,林易平静的看了他一眼并未多说什么,随之便带他走向了大婶的面摊子。既然要在城中买下宅子,无疑是问当地人比较好,而且林易知道大婶本就心地善良,更不会让别人讹了他太多银两。

于是,当林易和闰安走近面摊后,大婶便已发现他的到来。大婶笑面迎上,向林易说道:“少年郎今日可是想吃些什么?”

林易听言,同样笑意斐然的回道:“多谢大婶好心,只不过小生早上已经用过早餐,今日前来只是想问问大婶,附近可有什么宅子出租,我与这位朋友可能要在寮城住上一段时日。”

林易说完,又笑着指了指旁边的闰安,闰安看向大婶,也是十分好意的笑了笑。

“不知少年郎想要的宅子得多大,如果仅供你二人住宿的话,我家倒是还有间宽敞的房间留着。不如你与这位先去我家看看吧,如果觉得合适,不妨就与你的朋友暂居我家,反正房间空着也是空着,倒不如给你们住,省的蒙了灰尘!”大婶十分好心说道。

“大婶家有房子?”林易心中高兴,疑问道。

林易并未想到自己的运气如此好,倘若大婶家就有房子,那自然是件省心不过的事,而且这也等于给闰安找了个最好的疗伤住所,同时大婶家也能给他非常好的照应。

“只要有张床铺供我朋友居住便好,其它倒是没有什么要求,至于银两,大婶自当放心,小生等会儿便结算于你。”林易无比高兴,接着说道。

“嘿,少年郎谈什么银两之事,不过只是住宿罢了,不必放在心上。”大婶笑着说道,面善的她十分好意,随即更是立刻放下了手上的活,带着林易二人往自家走去。

林易与闰安跟着大婶穿过古巷,越过荷塘小桥,来到一片较为清静的城边区域。

大婶的家矗立在一片十分清幽之地,一眼望去,竟都些是平民的住宅之所,而且就在每家每户的不远处,便是接近城外的农田。

春季的农田里一派绿意景象,有各自各样的蔬菜繁盛,也有各种漂亮的鲜艳花卉绽放,大婶家的前面是一条清澈的溪流,在溪流边上,生张着一颗长达数百年之久的梧桐古树。

梧桐古树绿叶茂盛,大多已是深绿,毕竟存活了数百年的它树杆早已十分茁壮,只是它既生在了人烟繁杂的世俗之地,便不可能像不可踏足之地的那颗万年古树那般老来成精,修炼成道。

林易走进大婶家里,看了一眼大婶所说的房屋,感觉到里面确实十分宽敞,而且窗台正面迎着阳光,只要稍稍抬头便能将目光看向窗外,让户外的美丽景象尽数收入眼中,显得十分舒适与清新。

因此,林易自己已经十分满意这间房子,但意识到闰安的感受,他便轻声问了闰安的感觉,好在闰安和他的感觉一致。

于是,两人都觉得这里十分适合居住后,林易便满怀高兴的住进了大婶家里。

一日流逝,林易带着闰安逛了寮城许多繁华的大街,同时也与他一同进酒家吃了顿好的,只是在酒家出来之后,闰安却十分不满的说起酒家饭菜难吃至极。

林易听言,无奈的耸了耸肩,事实确实如此,如果吃惯了闰安的烤肉话,对酒家里的东西倒是真会没什么感觉。有了这个小插曲,晚间时分二人便没有再去酒家用食,而是来到了大婶的面摊上,点了几大碗熟悉无比的鸡蛋面吃。

闰安很喜欢吃鸡蛋面,就如第一次吃蛋面的林易一样。林易吃下了两大碗,闰安却足足吃下了四大碗,甚至连一口汤水都没剩下,显得留恋十足。

当然,除了大婶之外,林易并不知道整个硕大的寮城里,其实还有一人深爱着这碗简单却美味十足的鸡蛋面,甚至他对鸡蛋面的喜爱程度还远远超过了林易和闰安。

“天下美味,不过一碗鸡蛋面!”这便是某人最常说的一句话。

……

……

第六十四章 旧人相邀,何止两斤酒与肉

夜幕降临,乌光将至,天色逐渐转化深沉,街道上点起万盏枯旧灯火,照的大街一片明亮与光华四起。

喧哗的吵闹声不断响起,街道之上的过客人来人往,林易与闰安吃完面线,大婶便已收了面摊子,准备一同前往荷塘小家去。

“大婶,你的鸡蛋面煮的可真是好吃。”一路上,闰安几次提及大婶手艺,口中更是念念不休,仿佛还要再吃上几碗。林易对此,只是无奈的不断摇头苦笑,毕竟当时他也十分喜欢吃这鸡蛋面。

“呵呵,闰兄弟过奖了,等会儿到家,我让汉子再热些獐子肉与你们一同吃酒,到时,你们必然会更加惊讶那美味的獐子肉。”大婶一边走路,一边笑着说道。

“好好,被大婶这么一说,我倒是又有些饿了。”闰安揉了揉小腹,暗暗乍舌,仿若就要从口中流出哈喇子,一副贪吃模样倒是显得十分单纯与忠厚老实。

林易见闰安如此模样,笑着没好气道:“你方才刚吃完四大碗鸡蛋面,而且一口面汤不剩,又怎会饥饿的这般迅速?”

“我不过就是想吃而已,再说了,大婶的手艺确实是十分好,依我看啊,和我的烤肉也相差无几了。”闰安说道。

“噢?闰兄弟还会烤肉?”大婶在一旁听到闰安之言,疑问道。

“嘿嘿,那事俺的独门手艺,不可传,不可传!”闰安像是深怕对方会要求他说出烤肉手法,急忙赔笑说道。

林易身在一旁,依旧无奈摇头,并未多说什么。

前面灯火依旧,池塘的水面映出一片烛光通明,随着春夜微风拂过,水波开始徐徐荡漾,不禁使倒映在水面里的烛光不断掠动,显得分外有趣。

旧路重返,溪中流水潺潺,声似琴音,十分悦耳。古老的梧桐树叶随风摇曳,发出阵阵沙沙沙的轻响声,给寂静的晚间多了一分生气。

三人走进屋舍,里面烛火早已燃起,一名步入不惑之年的中年男子笑面迎上,然而,就当男子瞧见林易与闰安之时,眼中的笑意蓦然便成了惊愕。

“是你?”大婶的丈夫顾文清看见林易,惊讶说道。

大婶见自己丈夫识得林易,也是疑惑难解,随之问向丈夫道:“怎么?你们识得?”

“算不上相识,不过在前日有过一面之缘!”顾文清笑笑说道,随之便友好的相邀林易进入屋舍,同样十分善意。

林易并不认识眼前的中年男子,准确的说是根本不曾见过,但对方既然识得自己,想必定是在什么地方碰过面,只是他却如何都想不起来了。

“想必你就是先生口中的顾大叔了,小生冒昧相问,不知我们在何地见过面?”林易自己已经想不起事情经过,直接便向眼前的顾文清问道。

顾文清听言,又是爽朗一笑,没有任何顾忌回道:“哈哈哈,少年郎确实不曾注意到我,那日我从外地狩猎回来,正巧在官道上瞧见陆家马夫鞭打这位兄弟,我本想趁陆家公子走后再上前搭救这位兄弟的,可小少年却赶在我的搭救之前便已救下了这位兄弟。”

说道这,顾文清微顿了口气,眼神深深的看了一眼林易,接着说道:“我对少年的行侠仗义十分钦佩,因此才会记忆深刻,一眼就认出你来。”

林易听言,微微一笑道:“原来如此,呵呵,顾大叔过奖了,那日我也是看不惯富庶之家这般欺辱百姓,而且下手之人竟是一位低贱的马夫。他不拿闰安兄弟的性命当回事,那我便不可视而不见,所以我只有将闰兄弟搭救了下来。”

“哎,居身在寮城,官宦便是王法,我等百姓不过只是求个安身,哪里又敢对他们有所抱怨呢。”顾文清叹了一口气,顺手拿起桌上的酒坛子,给三人满上了一碗清酒,无奈说道。

“难道帝国对这种伤民败坏之事从不管制吗?”林易听出了顾文清语气中的无奈,疑问道。

“少年有所不知,如今寮城势力早已划分为三,分别是陆家,萧家,还有唐家。”顾文清说道。

“他们三家在寮城便等同于帝国存在,而且据说陆家在几年前更是出了一名修行天才,被什么上古大宗派给收取为弟子了。因此,陆家便等同于有了修行者的庇护,帝国更是将其奉为护国上宾,哪里还会在意他们平时欺压百姓?”

“既然陆家如此强盛,那为何其余两家又还能在寮城立足?”林易隐约想起了什么,好奇问道。

“唐家的家主唐国良乃是帝国大将军,只不过家眷女侍都生活在寮城罢了。陆家平日里虽然强势,但也不可能使一位统领帝国兵权的将军府给灭了,而且帝国本是不可失去唐国良的,他是出了名的战无不胜,甚至可以说没有唐将军的存在,便没有今日的帝国存在。”

“看来这名唐大将军骁勇善战,智行天下,必然是帝国一位不可多得的武道高手了。”林易感慨道。

“是啊,唐将军天生神力,足智多谋,而且行事光明磊落,更是对自己的子女管教十分严厉,在寮城,唐家也是最深得人心的一家。至于那萧家,却是人人都唾弃的一家。”

“噢?难不成是因为那位萧家少爷?”林易想起自己在画坊折断手臂的小胖子,喝了一口碗中的辛辣清酒,笑着问道。

“萧家行事十分霸道,乃是直系帝国皇叔的后人,而且就如小兄弟所言,萧家有着一名纨绔至极的子弟,唤名萧皮蛋。萧皮蛋平日里总喜欢以惹事生非为主,据说前阵子还进入了寮城常微先生的画坊,其目的就是为了套取唐家之女唐菲菲的欢心。”

顾文清说起萧皮蛋,眼神骤然冷冽,仿佛有着什么仇恨,他接着说道:“只可惜,唐家小姐生来貌美如花,其为人更是文礼兼备,精通琴棋书画,乃是寮城以及整个帝国都不可多得的才女,又哪里看的上萧皮蛋这等纨绔子弟。依我之见,那萧家的小畜生不过只是自取其辱罢了!”

“顾大叔似乎对萧家有着什么恨意?”林易见顾文清说的激动,脸色愈发冰凉,试探性的问道。

“哎,不过都是些悲惨往事,莫要提及了。以我们这等百姓人家,就算身负仇恨,又有何办法去向大户人家报复!”顾文清眼中泛着红光,将碗中的酒水一口饮下喉咙,丝毫不顾酒中辛辣。

身后手上正端着獐子肉的大婶听到顾文清之言,也是深深叹了口气,仿佛心中有着难以言喻的痛苦。林易瞧见对方不愿说出事情前尾,倒也没有再纠缠寻问,毕竟谁都不希望自己内心的伤心事被提及。

因为那是一种深痛,无法言语的痛,深入骨髓的痛。

……

……

“好香啊!大婶手里端的可是獐子肉?”闰安在一旁听二人对话许久,始终未插的上嘴说话,现如今,他似乎也感受到了屋内的气氛有些紧迫,紧忙转移话题道。

大婶听言,僵硬的脸上努力挤出一丝笑意,随之将手中的大瓦盆往桌上一放,顿时香气缭绕的獐子肉便出现在了众人眼前。

闰安见獐子肉已放至桌前,嘴中恨不得就要流出哈喇子,他双眼极速放光,立马举起手中的筷子夹了一大块獐子肉,也不顾上面还冒着蒸腾的热气便直接送进了嘴里。

獐子肉滑入嘴中,闰安一脸满足的嚼劲起来,口中不禁发出了啧啧啧的响声,显得格外好吃,而且他吃着獐子肉的神情别提多么风骚,真是叫人忍不住诱惑。

一旁的顾文清与大婶见此,又是哈哈爽朗大笑起来,随即便好意的让林易尝尝看。

于是,林易在见到闰安那沉醉的神情且又问到这股飘香之味后,终是忍不住的伸手夹了一小块獐子肉送至嘴中。

獐子肉香而不腻,外加经过顾文清的秘密腌制,不禁又多了一份美味,况且獐子肉本是入口质感十分好的肉类,所以肉质咬嚼起来也显得十分有韧性。

甜美香溢的汤汁从獐子肉中渗出,流入林易的嘴中后,使其顿时流连忘返起来,而且,这道看似简单水煮而成的獐子肉,其实对他有着一种前所未有的味觉盛宴的美味大餐感觉,让其难以忘怀。

伴着林易几人相互间的瓦碗碰撞豪情之声,碗中清酒辛辣入喉,林易早已畅快无比,而且在这豪情万丈的时刻,他似乎暂且忘记了身上背负的所有压力与责任,毕竟他今夜确实吃的十分高兴,倒真是颇有几分“世间难得几回有”的味道。

林易很久都未曾这般开心放松过了,修行让其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压力,陆小羽的仇恨更是让他无法忘却,为了让自己强大,他历经生死而不死。

既然老天都不让林易死,那么他就得好好活着,比所有人都要更好的活着。

几人把酒言欢,清酒不断吞入腹中,闰安早已趴在桌上呼呼昏睡,而林易也没有用天地之气去让自己保持清醒。他想要让自己彻底醉一次,然后迎接新的一天,新的人生。

清色的酒水醉倒了林易的人身,但却没有醉倒他的明心。

等到夜深人静之刻,明月空中高挂,如同一轮绚丽的银盘,明月绽放出道道银辉,直射窗台而进,郊外田边蛙叫不断,颇显良田深夜幽静之意。

林易扶着闰安颠颠撞撞的走向房间,将沉重的闰安扔到床榻上,随之自己也狼狈的躺在了宽敞的床榻上。

一夜无话,两人如同两头死猪一般昏睡了过去,唯闰安鼻间的鼾声震耳欲聋,咆哮如凶兽,在幽暗的房间中徘徊。

……

……

第六十五章 少年雨中行,滴水不沾身

翌日清晨,天空飘起了蒙蒙雨雾,一丝丝的微弱细雨从天空中被风吹的斜斜射落,仿若一道道透着光亮的银箭。因为下雨,致使漫天白色迷蒙雾气漂泊,使天空看起来显得有些暗沉。

屋外的梧桐古树被雨水灌溉着,枝叶在涩涩颤抖,发出一声声轻吹的雨打声,稀零八落。

大婶起的依旧早,或许这是她长达几十年来便已养成的习惯。只是由于今日下着细雨,她却无法再去街上摆面摊子。

林易和闰安还在房里沉睡,大婶与顾文清都未曾进去打扰彼此,所以,当林易从昨日的醉酒中醒来时,天色早已十分明亮,更是隐隐接近了午时。

起床时的头还残留微微痛楚,摇头晃脑之际便能感受到疼痛的根源存在于昏厥的每一根神经上,林易缓缓睁开双眼,发现窗台正有丝丝雨滴落入其内,散发出一丝春季时的清新,这让他从神经的痛楚中渐渐平缓过来。

盘膝在床榻之上,双手微微放至大腿上,林易悄然运转体内的天地之气,最终才将头脑神经中的那股微痛除去。于是,他起身跨步走出房间,又瞧见厅中的桌上有摆好的饭菜,不禁使他心中一阵感动。

桌上有两碗清淡的白粥,几个简单透着香味的咸菜,还有几个白花花的馍,鸡蛋是水煮的,林易生前便十分喜好水煮蛋,这是农家最简约的早餐,可对林易来说已是十分充足。

喝下一碗浓浓的白粥,又拿了两个水煮的鸡蛋吃了,林易简简单单的用了早餐后,便走出了门口。

门外的溪水有些高涨,显然是因为下雨使水量变得充足了,而且就在这疾驰而去的溪水中,林易发现里面又多了一丝混泥的污浊,泛着淡淡的泥黄色。

梧桐树有茂密的绿叶,遮挡住了漫天降落的丝丝银箭,其树杆早已粗如水桶,甚至有很多的青苔生长在它的枝干上。林易行走到梧桐树下,偶尔被滴落的雨水打湿,他毫无闪避,水滴上有丝丝微凉入心,像是菩提子带来的那般清明。

“明日便是去画坊绘画之时了。”林易心中暗想着,眉宇渐渐紧锁。

这将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以来,第一次再用笔墨入画。

童年的时候,林易与子离生都生活在穷困潦倒的偏远乡村,两人识得几个大字却买不起笔墨纸砚,因此,林易只能用枯木柴枝在沙地湿泥里作画,并未碰触过笔墨。

说来也怪,林易在前世的第一次离世时,本就是十分莫名其妙的,而且他从未想过自己还能再次醒来,况且,醒来时的他只有几岁大小,虽然前世的记忆犹在,但此刻对这个世界的印象却是非常陌生的。

林易被子离的母亲在河边拣到,那时寒冬腊月,大雪飞扬,他差点便活活冻死郊外,好在昊天不让他死,碰到了子离的母亲。

子离的母亲是一位很美丽的女子,至少在林易的印象里,她非常美丽。

一头青丝披肩,平日里喜欢穿紫色的衣裙,脸上生的妖艳,就在林易与子离都成长到十六七岁后,她的容颜依旧风华正茂,仿佛不会衰老一样。

林易很想回乡下看看自己的养母,他早已把子离的母亲当作了自己的母亲,如果没有她的出手相救,林易即便可以莫名其妙的来到这个世界一次,那也得再死一次。

不过,此刻的林易并没有机会回去,而且他并不知道寮城位于哪里,世界如此之大,他不了解清楚地域的话,是根本回不去的。

“先去典当行解决私事吧,既然老不死的想要我命,那么我就该先收了他的狗命!”林易口中轻叹,眼中的深邃被一抹杀意取代,随即收回看着眼前这颗梧桐树的视野,身子渐渐朝远处走去。

林易没有打伞,然而,细雨之下的他却滴雨不沾身,恍若神迹。

……

……

“启禀掌柜,属下已经查出,前日您派出的三兄弟都死了!”寮城大街的典当行内,一名黑衣男子蒙着脸面,单膝半跪地面,抱拳说道。

“你说什么,他们都死了?”柜台之内,掌柜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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