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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之神级捕快-第1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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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足足两年,甚至依然看不到前行的路。”
  孙培生此人虽然战力不俗,但那是仰仗葛崇的横练武学铜像功,真实的修为远远不足,也只是略强于罗七之流,还不到真气外放的境界,不然也不会被洪泰一击即溃。
  “原来是为此事,你的状态我也看出,就是所修内功太过粗浅,且重心都放在横练武学上。
  眼下你根基已定,若想突破,就要行险,或是吞服灵药,一鼓作气冲破壁垒,或是以生死搏杀磨砺出破关的机会。
  当然,还有一点也能做到这一步,就是转修一门更加高深的内功心法,如此短则半年,长则一载,以你这些年的积蓄,破关不过是水到渠成之事。”
  孙培生眼神一亮,随即黯淡,前两者危险,最后改换内功也是难上加难。
  真正的高深内功,谁会轻易传下?
  至于奇遇所得,他要是真有这份气运,也不至于这么多年都一无所获了。


第四百一十八章 换功
  项央看着脸色黯然,郁郁不振的孙培生,笑了笑,开口道。
  “其实我倒是通晓一门内功,名为降龙伏象功,乃是正宗的佛门上乘内功心法,内外兼修,不但能弥补你内功火候的不足,还可助力铜像功的修炼。”
  项央的话让孙培生原本失落的心情瞬间复起,一脸忐忑期待的看向项央,若是无意,项央何必开口说这话?
  只是看了一会儿,项央只是浅笑,再没有任何的表示,孙培生眼中疑惑,随即想到什么,咳嗽几声,苦涩道。
  “项少侠可是想要孙某的铜像功?我无权无势,也无财帛,唯独传承自师傅的这门横练武学还可堪一观,不知我说的可对?”
  “正是,说到底项某与孙兄并无多少交际,这内功精要又是无比珍贵,我岂能轻易传授于你?
  你可以好好考虑考虑,铜像功于我可有可无,不过是我很少接触这方面的武学,想要窥探一番罢了。
  另外,看你的资质不错,未来说不定还是霍府主的女婿,想要结一份善缘。”
  项央这话也不能说错,毕竟是少林七十二绝技之一的内功心法,自有独到之处,如果孙培生真的肯拿铜像功交换,是只赚不亏的。
  踉踉跄跄的离去,看着孙培生颇为纠结的心里,拧成一团的五官,项央心里毫无波澜。
  他又不是冤大头,或者给人送功夫的金手指老爷爷,绝不可能在对方一点东西都不付出的情况下,就将一门堪称上乘的内功传授出去,那不是心胸宽广,而是愚蠢。
  另一边,孙培生回到马车中躺着,眼神呆滞,心里慌慌乱乱,以往师傅教他的静心方法一点也不起作用。
  葛崇在收他为徒弟时已经言明,这铜像功乃是他这一脉武学之根本,决不可外传,他也是发了毒誓的,违背后将死无葬身之地。
  原本他也是一点也没有透露铜像功的想法,只是现在他的武功已经陷入瓶颈,如果单单靠时间水磨,那不知多少年才能更进一步。
  “师傅待我恩重如山,本不该违背师训。
  不过项央所言也不无道理,我现在修炼的内气功夫太过浅薄,难有大成就,就算外出打拼,功夫不硬,何时能做到让霍府主承认的地步?
  而且项央武功之高,师傅也未必是他的敌手,他要铜像功,应该也只是想要触类旁通,增强底蕴见识。
  最关键的是,师傅也是多年未有突破,如果我将那门降龙伏象功交给师傅,想必他也是很高兴的,不会怪罪于我。”
  孙培生最开始想的是葛崇的教导,随后心思越来越歪,当然,也没有什么欺师灭祖的想法,只是想着自己得到内功,再献给师傅,应该也会被原谅。
  身为一个武者,数年没有突破,这种苦恼他是深有体会的,何况葛崇那样的高手?
  天平渐渐向着一方倾斜,孙培生的眼睛越来越亮,最后下定决心。
  晚间,众人都在休息,孙培生绕过巡守的武士,独自一人进入项央的营帐。
  进去后发现,项央不知何时准备了笔墨纸砚,此时端坐在案板后,已经在默写着什么。
  孙培生余光瞥见一两句,却是行气运功的口诀,而且仔细品读,越发觉得高深。
  “我就知道你会来,先坐,等我默完这部降龙伏象功再和你细说。”
  项央头也不抬,挥毫之间,一连串的小字印满了整张白纸,接着又拿着一张继续写着。
  孙培生压下心里的喜悦,悄无声息的观看项央写字,笔划工整,撇捺弯勾仿佛刀子一样,凌厉中带着锋芒,隐隐有些心惊。
  “师傅曾言,有些人练武功进了骨子里,一通百通,日常生活中都可见端倪。这项央字迹好看再其次,莫不是已经武功入骨入心,字里行间也有着本身的武学造诣在其中?”
  孙培生又喜又惊的情况没有维持多久,项央就吐气收笔,将身边一摞写满心法的纸张递给孙培生。
  “你做了一个正确的选择,铜像功没有失去,还多了一门上乘内功心法,这笔买卖你赚大了。”
  孙培生感激的看了眼项央,粗手粗脚的将这些收到怀里,也不废话,将他所修习的铜像功缓缓道出。
  这铜像功倒也不算是多么复杂,乃是半防守半攻击的横练武学。
  武学要旨是修成铜身,即是将头部,四肢,腹背几处练成如精铜一般坚硬的程度,同时可增加力量,对于进攻有很大加成。
  这是第一层境界,若是修炼到高深境地,也就是他师傅那种,还能在体内修成一股坚韧的劲力,配合铜皮的防护,更加给力。
  听到孙培生将这心法从头到尾的说出,项央隐隐有些失望,这种横练武学针对性太强,并不是他希冀的那种。
  他所想的那种武学,应该是魔门圣体一脉的那种横练,以独特的心法磨炼肉身,增强气血,从内而外发生本质的变化,类似生命的进化,而不是单单用药浴,捶打之类的笨办法。
  见到项央的兴致不是很高,孙培生心里也有些不好意思,担心对方后悔,想了想,继续说道。
  “其实这门铜像功乃是一门极强大的武学的简化版本,之上还有银像功,金像功,这是我听师傅说的。”
  他也不知道自己这番话是为了什么,大抵是害怕项央看不上铜像功,从而反悔,要回降龙伏象功。
  项央难掩失望,摇摇头,让孙培生离开,自己在脑海中又过了一遍铜像功的修行之法,细细品鉴,倒也有些收获。
  人体之精气神,在项央看来也对应了几种武学的方向。
  以精为主,就是如同魔体一脉的横练,肉身气血旺盛,生命力强大,配合气与神,练到巅峰,应该也是纵横一世的人物。
  他也是近来修行飞刀之法,隐隐有所领悟,才想从这方面着手提高自身。
  当然,他的大马金刀桩法其实也是一种针对气血的修行功夫,可惜局限性太强,远不如真正的横练武功。
  “也不算毫无收获,此功我修之无用,但一些关于气血,肉身方面的见解倒是很有意思,能助我壮大精气,先试试。”


第四百一十九章 灵丹
  清江府,项央自家小宅中,邓春觉看着对面少年坚定的表情,叹了口气,将手里的锦盒放到桌上,便告辞离去。
  这是项央护送闵娥一行人回到清江府的第二天,在这中间,孙培生发生了什么,霍婷婷和闵娥吵了什么,他是一概不知,也没那个心思。
  此次任务获得一门天魔妙音的武学,是魔道的一门音波功法,对他而言也有不小的触动,凑齐佛道魔三家音波功,成就感满满,怎么也得比较比较。
  等他对这门武学小有领悟,便迎来了替霍怀安送礼,兼拉拢他的邓春觉。
  项央眼下武功越高,眼界也越高,因此不假思索的拒绝了,别看霍怀安是府主,但也恰恰因为是府主,局限于清江府这一地之中,难有出头的机会。
  跟着这样一个人,适合那些历经世事,准备养老的人,却绝对不适合他这种少年意气,且潜力无限的人,咳咳,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送走邓春觉,项央满怀期待的坐到桌边,看着桌上的锦盒,搓了搓手掌。
  打开盒子,只有一枚大如鹅卵的丹丸,通体玉白,淡淡的药味渗出,闻起来有股草木的香气。
  “药?是什么药?”
  项央见识有限,数遍了自己在书上看过的丹丸,也没见过这一种,不过很快看到锦盒盖子上有一封夹在红布内的信件。
  取出信件,打开来看,项央双目扫视,一目十行,很快了解了这枚丹药的名字和用途。
  “脱胎换骨丹?竟然有这种丹药?简直是不可思议。”
  这封信乃是霍怀安亲笔所书,开头表达了他对项央护送闵娥母女,并保护她们安然返回的谢意。
  其次,是讲明这枚脱胎换骨丹作为酬谢他的礼物,细细描述这枚丹丸的珍贵与难得。
  众所周知,人和人不同,从先天开始,到后天的生活环境,人生际遇,等等,差距可说天壤之别。
  先说命好的人,出生就家世显赫,含在金汤匙中生活,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注定了一辈子富贵平安。
  命不好的人,先天生下就是家徒四壁,早早为生活发愁,甚至惨一点,三餐不急,温饱也不能,这样的生活就是遭罪,受苦。
  而这些不平等,也必然引发一些人的不满,为此,有了种种的上升渠道。
  文的,十年寒窗苦读,参加科举,万一得中功名,就可稍微填补先天不好的命数。
  武的,尤其是在这种高武世界,那就更能搏得出人头地的机会,最明显的例子就是项央。
  论家世,祖辈贫农,父辈小捕快,到他,不过十七,已经是神捕门的银章捕快,甚至功勋若是足够,便是金章捕快也能做得,若是下海闯荡江湖,轻轻松松创建个帮派不成问题。
  这种就是显而易见的用武力改变人生命运。
  然而,武力是有高低上下的,取决的因素也多种多样,譬如先天的根骨,资质,悟性,后天的际遇,功法,资源,师长等等。
  这枚脱胎换骨丹,就能从根本上改变项央的先天根骨,从而为他奠定更强的武道根基,未来晋升先天,乃至到之后的武道修行,都会有极大的裨益。
  先天上,项央的根骨资质其实真的很一般,顶多算是中人之姿。
  说句不好听的,放眼一府之地,那是要多少有多少,远不足以有今日之成就。
  打个比方,按照根骨十点满额计算,充其量不过是四点到五点的程度。
  他能有现在的武学,大部分仰赖天书,还有一小部分乃是自身的潜质也的确非凡,至少悟性上,临阵对敌上,善于学习总结上等等,还是有一些可称道之处的。
  而根骨资质,项央也不是没有改变,长久以来,他一直修行九阴真经的易筋锻骨篇,从不停歇,至少提升了两三点的根骨程度,但也仅仅只是如此。
  项央近来已经隐隐感觉此功修行已经再难有大的改变,主要原因是此门功法分属道家,潺潺而动,润物细无声,在细微处修补增进后,不足以真正的做到脱胎换骨。
  之前金沙帮左小鹏带来的折血芝,虽然也算灵药,但对他这种将根骨已经大幅度提升的人来说并无作用,所以被他拒绝。
  这枚丹药就不同,乃是精通医术人体的道家高人,采集数十种灵药,罕见妖兽灵兽之骨粉,汇聚天地灵气,再用真火练就,融融唯一而成。
  说穿了,不是什么斡旋造化的神药,就跟现代人肾虚,吃金匮肾气丸或者六味地黄丸补足肾气差不太多,顶天了因为各种超自然力量,药效更好一些罢了。
  还有,此丹乃是虎狼之药,用猛之道,身体孱弱之人决不可服用,不然虚不受补,必定反噬而死。
  但若是项央这等武道有成,且身体强健之人服用,那就恰到好处,能助力项央提升根骨,让他的潜力更胜一层。
  且对项央而言,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以此药打破固有的身体束缚,等到脱胎换骨之后,易筋锻骨篇就又有了用武之地,可在细微处打磨雕琢,精益求精。
  项央看过信件,回想了一遍此药的种种,知道自己当即就可服药,没有所谓的虚弱之期,只要熬过蜕变的一天一夜,十二个时辰,就能大功告成。
  “按理说,我与霍怀安素昧平生,无冤无仇,又帮他护卫妻女,可谓劳苦功高,应该不会有加害之心。但人心隔肚皮,他要招揽我,却被我拒绝,未必没有怨愤。”
  项央思考一番,还是觉得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想了想,出门而去,到相邻的一户人家敲门。
  这户人家养了一条猛犬,通体黑毛,长得很凶恶,近几日刚刚生下一窝小崽,项央就是为了求购一只,用来试药。
  狗着实是一条好狗,忠心看家,一般情况也不瞎叫唤,很通人性,这户邻居的女主人卖狗崽子要价一两三钱,项央很痛快的付了钱,被带到一个深褐色木头搭建,地上铺着破旧棉衣的狗窝。
  里面有五只毛色淡黑,正吧嗒着小腿,慢慢爬动的狗崽子,一个个啊啊的小声叫唤着,遇到一些少女心爆棚的人,肯定大叫萌翻了。
  项央倒是没多少反应,眼睛所见,五只差不多,随手指了一只,算是挑好了。
  这家女主人有些不舍,将狗崽子用一块布巾包着,边走边嘱咐项央怎么养狗。
  项央敷衍着应和,捧着小狗回了家,暗暗思索,该怎么用这条狗试药。
  他的目的不是培养出一条脱胎换骨的狗,而是试验一下这丹药是否有问题,比如有毒。
  想了想,手上捏着飞刀,从脱胎换骨丹上小心翼翼的刮蹭些药粉,完了提着小狗崽凑到药粉前。
  小崽子鼻子还挺灵,眼睛眯着,粉红色的小舌头灵敏的伸出,将落到桌上的药粉一点不落的给舔了个干净,完了又伸舌头舔舔项央的手心,软软的,湿湿的,还有点痒。
  “小东西,要是没毒,算你有一番造化,说不定能成就狗中的霸主。”
  项央哈哈一笑,心情大好,将丹药收好,准备好好观察这狗崽子的身体状况。


第四百二十章 变化
  项央此时方才有闲心打量这狗崽子,也就是小奶狗的模样,看起来倒是挺可爱的。
  四肢匀称,通体淡黑,唯有腹部与边缘是白毛,小眼睛眯着,滴溜溜的乱转,脖颈很细,一张嘴,露出细密的小牙口。
  最令他感觉此狗资质非凡的就是狗头上有一撮淡金色的毛发,金冠啊有木有。
  过了一会儿,似乎是药效起了作用,小狗崽子身体开始一突一突的颤抖,稚嫩的张开嘴巴嗷嗷叫唤,玩了还开始打喷嚏,沾着有些浑浊的血丝。
  “嗯?脱胎换骨会呕血吗?莫不是霍怀安真的在药中下毒?”
  项央又急又怒,眼里的寒光大盛,敢害他,是真不知道死字怎么写,不过随即镇定下来,继续观察狗崽子的情况。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狗崽子呕血似乎遵循了一种规律,每过一个时辰,便呕一次,且并没有自认为的虚弱,反而越发强健。
  “如今我的精神修为日益精深,隐隐感觉到这狗崽子身体的确在发生某种未知的变化,气血越发强健,呕血乃是新换骨骼,骨髓造新血,而不是中毒。”
  项央轻轻抚摸狗崽子背上的软毛,缓缓渡入一抹真气,这真气兼具神照经疗伤奇效,很快滋润狗崽子的身体,使它原本痛苦的小眼珠子放松下来,转头又舔了舔项央的手腕。
  “而且这狗乃是刚出生没多久,借助这脱胎换骨丹的药力,只怕药效比起常人服用还要厉害一些。假使一些大族在子弟刚刚出生就用这种类似的药粉催生潜力,只怕天才不断,所谓强者恒强,弱者恒弱,未必是天生,也有后天造就的原因。”
  项央思维发散,想到一些事情,眼中凝重,他这一身修为在这般年纪可谓强悍,但正如闵枫所言,大有天之骄子可压他一头。
  这一天时间,项央一直守在狗崽子的身边,中途给它买了些奶水回来喂养,也是刚喝没多久就吐出来,显然是霸道的药力还在发生作用。
  一天十二个时辰,换算下来,二十四个小时,白日变作黑夜,黑夜又退去,大日重新升起。
  桌子上,一只明显大了许多,但身体明显不如之前圆润可爱的小狗崽喘着粗气,旁边,是眼睛眨都不眨一下的项央。
  “药效超级好,这狗明显已经脱胎换骨,也不知是不是基因突变,怎么长的这么凶呢?”
  前一日的小狗崽,是个软萌软萌的小奶狗,长的虽然黑乎乎,但别提多可爱了。
  现在看在眼里,与之前相比,这狗崽子骨骼明显大了一圈,脖颈更加短,嘴巴更大,鼻子上移几分,少了可爱,多了凶悍。
  “哈哈,这是纯天然的整容啊,算你走运,既然活下来了,也罢,就给你起个名字,叫小黑怎么样?”
  项央心思活泛开了,这狗虽然原本不算多么出众,但如今有脱胎换骨丹的药力相助,肯定非是凡俗可比,养着也好。
  他前世看小说,对于遮天中的无始大帝极为崇拜,那句仙路尽头谁为峰,一见无始道成空简直逼格上天,那无始大帝可是养了一条黑皇在身边的。
  不说黑皇,此世也不是没有那种兽类高手,剑神钟大先生身边有一只仙鹤,自悟剑道,斩杀先天高手也属寻常,可见强大。
  项央摸了摸小黑的狗头,那一撮金毛倒是越发显眼,倒不求你能做到斩杀先天,能和先天比肩已经很不可思议了。
  将小黑安置好,项央拿出脱胎换骨丹,既然小黑很健康,证明霍怀安应该没下毒。
  坐在桌边,看着鹅卵一样大小的丹药,咽了口唾沫,一口吞下,完了还砸吧砸吧嘴角,有点像纵享丝滑的德芙巧克力,这炼丹的大师也是有心了。
  按照霍怀安手书所言,不需运功炼化,只需等肠胃自行蠕动,药力挥发,就能脱胎换骨。
  等了一会儿,项央就感觉小腹间一股热气涌动,朝着整个身体扩散,全身像是被数不清的蚂蚁爬来爬去一样,酸麻中带着痒,疼痛中带着酥软。
  项央知道药力开始起作用,转身跑到铺好的棉被上静坐,一点一滴的体味着体内的变化。
  脱胎换骨,不是真的将你的一身骨头移走,再换来一副新的,只是以独特的医理药道,将普通的根骨打磨成上佳乃至绝顶。
  打个比方,就像是一块普通的木头,根本不值一文,丢到路旁都没人去捡。
  但经过雕刻大家的雕琢,将这块木头刻成栩栩如生的龙凤麒麟之流,那价值就是百倍千倍的递增。
  项央自身的体质根骨就相当于那木头,这脱胎换骨丹就是雕刻大家,一点一点的将身体朝着有利于项央的方向转换。
  又过了一会儿,项央也开始咳血,鲜红中带着点点灰暗,这是去旧迎新。
  甚至项央能隐隐感觉自己周身的骨骼都在咔咔作响。
  这种改变远不是易筋锻骨篇那种细水长流的缓慢变化,而是带着虎狼之丹,用猛之道,十二时辰就能让人改天换地的那种激进变化。
  项央安然端坐,观想修炼琉璃心经,体内种种变化被他感知,又被他屏蔽,任由药力塑造,竟然隐隐进入物我两忘的境界。
  天色渐渐黯淡,房间角落,狗崽小黑从简陋的小狗窝里爬出来,带着湿润的小黑鼻左嗅右嗅,四根小短腿欢快奔行,跑到一边的铁盆中,有晕白的奶水散发着奶味。
  吧唧吧唧的伸出粉嫩小舌头舔着,边舔边转头看着端坐的项央,舔一下看一下,小头咯哒咯哒的,眼中带着智慧的探究目光。
  虽然狗聪明,极通人性,那那种思考的神色,绝不该出现在一只狗的眼中。
  对这些变化,项央丝毫不知,脱胎换骨这等堪称灵丹之物,也很少有人会给狗吃,他也算是少有了。
  无人打扰,无人关注,项央静静盘坐,身体的变化越来越强,直到十二时辰之后,一声噼里啪啦炒豆子一样的声音传出,惊醒了正沉睡的小黑。
  项央一身血腥,衣服脏乱,猛地起身,竟然将身上的衣服撕裂,露出强健的肌肉。
  短短十二个时辰,他竟然长高了不少,身体也强壮了许多。
  比起小黑那种还不太明显的改变,项央此时的变化就有些惊人了。
  五官其实没变,但似乎是骨骼方位起变化,组合起来,就是远不如以前英俊,换言之,他变丑了。
  当然,也不能说丑,只是脸庞和五官看起来更加硬朗,不如以前细腻。
  此外,他竟然长高了足足一头,如今身高接近一米九,肩宽腰细,骨骼粗大,浑身似乎有用不完的力气一般,也能称得上猛男一列。


第四百二十一章 猛男
  项央眉头一皱,觉得有些不对劲,目光所见,桌子比原来低了一些,还有屋顶,离自己近了几分。
  “莫不是自己长高了?”
  项央只知道自己已经将脱胎换骨丹的药力消耗的一干二净,却并不知道自己此番的变化有多么惊人。
  想了想,项央走到房间东角悬挂的一面铜镜前,仔细一看,顿时惊了一跳,这猛男莫不是自己?
  映入镜中的男人长发披散,天庭饱满,五官依稀可见过去的英俊面容,只是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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