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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生锦-第2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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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找个能干的人,最好是个管事。两个人和和美美的,多好。”
她这是把自己人生的遗憾,转嫁到了自己女儿头上。
希望女儿代替她,完成这个遗憾。
可惜,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若一切能按她说设想的进行,那也不会发生今日之事。
桂红长大了,对这位一直照拂她的春姨娘也十分亲近。很多事情,她的爹娘说了都不顶用,偏偏会听春姨娘的。
这可能是血脉相连,才带来的默契。
也是春姨娘十分幸福的时光。
可惜,女儿大了,也就不听话了。
桂红的第一次反抗,便是因为巩文觉。他是巩家长子,良好的教养让他对下人也彬彬有礼,从不打骂,轻易而举地俘获了她的芳心。
她羞答答地跟春姨娘说,等大少爷成了亲,她要做他的通房。
这件事,直吓得春姨娘灵魂出窍。
桂红,可是巩文觉同父异母的妹妹!
这是乱伦!
但她却是有苦说不出,自作自受。两人之间,爆发了一轮大的争吵,接下来冷战了好几天。
春姨娘原想着,待桂红冷静几天之后,再找机会跟她详谈一次。
☆、第七百九十二章 罪孽
关于对她未来的人生,关于自己对她嫁人的想法。
关于春姨娘自己曾经畅想和憧憬过的,那个美好而幸福的人生,她希望女儿能代替她去过。
但是,令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再次听见桂红的消息时,却是她投井自尽的噩耗。
当她看见女儿冷冰冰的尸体,却还要掩饰自己的伤心绝望。那个时候,她便觉得活着也没有了什么指望,生活再没了盼头。
同时,她又凭借直觉认为,事情的真相没有那么简单。
桂红怎么会自尽?
一名怀春的少女,不可能无缘无故想不开。她明明还揣着梦想,想要成为少爷的通房。
冷静下来的春姨娘,决意要查出这背后的真相。
而这真相,也不难查。
这个故事,说起来在大户人家里并不算少见。
桂红只是二等丫鬟,便免不了要去外院跑腿办事。春姨娘当初能被巩太太看上,开脸给巩老爷做通房,她的容貌自然不差。
继承了她的好相貌,桂红的容貌在一众丫鬟中可称中上。否则,她也不会想要给巩文觉做通房。
所以,她被一个外院的管事看上,也并不稀罕。
那个管事原本有妻有子,在巩家也是说得上话的人物。他看中了桂红,原以为对方会立刻贴上来,没想到她心里有了巩文觉,哪里看的上他?
于是,趁着一次酒醉,管事强占了桂红。
桂红心气那么高,骤然失了清白,她怎么想得过?于是,便有了投井自尽而亡的结局。
“你知道吗?”春姨娘恶狠狠地看着巩文觉,道:“在她临死前,她来找过你。可惜你这位大少爷在书房里,谁也不见。”
“你要是见了她,她就不会死了!”春姨娘嘶吼出声。
“那个挨千刀的管事,身上担了人命,只不过是换了个地方。不在府里,反去了外面做掌柜,逍遥的紧!”
春姨娘声声控诉,撕心裂肺。
巩文觉站起身,对这个心智已经彻底失常扭曲的女人,他还有什么话可说?
“你不要走!”春姨娘猛地窜起,张牙舞爪地扑向他:“你的儿子不死,就该你来替我女儿偿命!”
这一场悲剧,充满了诸多变数于巧合。
可是,在春姨娘的心中,巩家就是原罪。巩太太、巩老爷、巩文觉、管事等等诸人,每一个都是罪魁祸首。
所以,当方锦晖怀孕之后,她就开始暗地里筹谋,要让巩家的子嗣来偿还这个血债。
巩文觉一把将她推开,道:“你难道没想明白,这一切都是你自作自受?”
“是你,不贞在先,才有了这个孽种。而她,原本可以冒名顶替,成为我们巩家的庶出姑娘,成为我的妹妹。”
“还是你,让她重新成为丫鬟奴仆,才会身不由己。”
“春姨娘,罪魁祸首不是我们,是你自己啊。”
巩文觉扔下这句话,大步踏出了房门。
桂红悲剧的根源,正是来自于生她的春姨娘。而这份愧疚,足以将春姨娘吞没。对于这个人,巩文觉知道,他不需要再做任何惩罚。
看着房门重新关上,巩文觉说的最后那句话不停在春姨娘的脑海中回荡。
“春姨娘,罪魁祸首不是我们,是你自己啊。”
“春姨娘,罪魁祸首不是我们,是你自己啊。”
“……”
“啊!”她捧着头大叫起来,身子痛苦地缩成一团。
巩文觉的话,令她不得不正视一个事实,一个她一直在逃避,不敢直面的事实。
原来害死女儿的,不是旁人,却是自己?
她颤颤地伸出双手,仿佛看见桂红死不瞑目的尸身,仿佛看见她在无声地质问着自己:为什么?
为什么自己不是巩家小姐,却是个伺候人的丫鬟?
为什么没有享受过一天属于小姐的好日子,反倒惨死?
春姨娘越想,便越是绝望。
自责与愧疚,如同排山倒海一般像她涌来,将她淹没在深深的海底。
窗外的雪很白,却无法洗清她的罪孽。
而方锦晖的母子平安,好歹让她犯下的过错减轻了那么少许。
对方家而言,春姨娘这个人的存在微乎其微。他们所在乎的,是听到了大姑娘母子平安的事实。
当喜讯传来,司岚笙喜得连连打赏了好几个荷包给报讯的下人,又专门遣人去百草堂给苏良智奉上谢礼。
这次方锦晖如此凶险,要不是有苏良智,还不知道会怎样。
“母亲,这下你可放心了吧。”方锦书坐在她下首,替她剥着松子。
“放心了放心了。”司岚笙拍了拍胸口,吁了一口气道:“可没把我吓死。”
乔彤萱坐在司岚笙的旁边,她的腹部微微隆起,妆容清淡。笑道:“媳妇这就去瞧瞧库房里有什么好东西,好给大姑奶奶送去。”
“你别去。”司岚笙拍了拍她的手,道:“库房里积灰多,让书儿去就行。”
“母亲,您这是有了媳妇就不要女儿了是吧?”方锦书佯装生气。
乔彤萱往司岚笙身边一凑,朝着她挥了挥手,嘻嘻一笑道:“敢情妹妹心头有数,有数就好。你可是下个月就要出嫁的人,母亲疼你不也白疼了,有什么用?”
“好啊!嫂子你仗着有身孕,我不敢欺负你是吧?”方锦书嗔道:“等我那小侄儿出了世,看我怎么收拾你!”
乔彤萱俏皮一笑,道:“等他出来,你也嫁去权家了。你哪有那个功夫理会我?”
权家,和方家、乔家、巩家都不一样。
后面这几家,都是书香门第,自有一套沿袭下来的惯例。媳妇嫁进门,诞下嫡子后,婆婆才会将管家的权力交给媳妇。
就像方锦晖,她虽然嫁得比乔彤萱早,但因为一直没有生养,巩家的当家主母就还是巩太太。
所以在这之前,小两口还可以过一些轻省日子,不用操心一大家子的柴米油盐。
但权家本来就人丁单薄,权大娘如今也不管什么事。
原先后宅是权璐在帮着管,她出嫁后,下人有什么事就禀给内宅的管事嬷嬷。嬷嬷无法决断的事,就会禀给刘管家。
所以,方锦书这一嫁过去,就要当家理事。
☆、第七百九十三章 在明明德
所以,乔彤萱所言,乃是大实话。
到了权家,方锦书估计得忙上好一阵子,才能将后宅理顺。哪里有功夫,回娘家管这些闲事?
被她所取笑,方锦书也不恼。
方、权两家商议之后,将婚期定在了下个月十五。距离眼下,已不足整月。这是事实,她有什么可害羞的?
而对方锦书的婚事,司岚笙早在当年和褚末定亲之时,就已经准备了大半。如今再次筹备起来,因着好多东西都是现成的,倒也不慌不忙。
方锦书是嫁去权家,不似方梓泉娶乔彤萱那样,是娶进来。一应事务,都不如方梓泉娶妻那般忙碌。
过了年,积雪还未消融,但天气已逐渐暖和起来。
方锦晖睡了一觉,睁开眼睛时,只觉浑身上下每一个骨节都在抗议,下肢更是酸痛无比。
“少奶奶醒啦?”巧画端了一碗药汤过了,道:“这是苏大夫留下的方子,嘱咐您醒来后立刻喝了。接下来一周,也要按方服药。”
她虽然成功诞下孩子,但毕竟是早产,又折腾了这么久,对身子的亏损太大。
苏良智和太医一起看了脉案,制定了这个产后恢复的方子。
方锦晖“嗯”了一声,看了一眼外面暗暗的天色,问道:“我睡了多久,孩子呢?”
“少奶奶,这都第二天了。”巧画抿嘴笑道。
方锦晖之前喝下的那碗乳鸽汤里,苏良智加了安眠的成分。她的身体,当务之急是好好睡一觉恢复元气,才能找回一些亏损。
没想到这一睡,一觉睡到了第二日凌晨。
“啊?”方锦晖有些不好意思。
自从她懂事以来,还从未这样贪睡过。看见外面天色昏暗,她还以为是晚上,没想到居然是第二日了。
她打量了一下四周,还在产房里。
按理,她生完孩子就应该挪回去自己卧房。结果因为她睡过了头,还一直留在这里。
见她醒了,奶娘抱着孩子上前给她看。
孩子睡得很香,两个手握成紧紧的小拳头放在耳侧,极为可爱。因为早产的缘故,他看起来比其他孩子要小一点,但头发很黑,皮肤皱巴巴地却很红润。
方锦晖越看,越觉得他可爱。
这就是她的儿子了,血脉相连的,会看着他长大的儿子。
巩文觉掀了帘子进来,看见方锦晖醒了,面上浮起温暖的笑意。
“你醒了?先吃点东西垫着。我让人把暖轿抬进来,有什么事,我们回去再说。”
方锦晖温顺地点了点头,在巧画的伺候下吃了一盏燕窝粥和几块红枣糕。巩文觉将她抱进了暖轿,两人回到了自己的院中。
屋内烧着地龙暖融融的,奶娘带着小少爷去了提前布置好的房间里。
方锦晖半靠在床上,笑道:“可别再让我睡觉了,我这会清醒的紧。”
“那是补上你之前缺的觉,”巩文觉不赞同道:“我问过苏大夫,你就该多多休养生息,才能恢复的快。”
“好了。”方锦晖笑道:“我这不都好好的吗?你之前说,有什么事要告诉我。”
巩文觉默了片刻,将春姨娘和桂红的事简要叙述了一遍,道:“刚刚有人来禀,春姨娘自缢死了,我去看了一眼。”
“我,其实并不想要她的性命。”并非巩文觉认为春姨娘不该死,只是他的孩子才刚刚诞生,他不想见血。
“我明白。”方锦晖握了握他的手,温言道:“这件事,从头到尾都和你没有干系。”
春姨娘的一生是个悲剧,但其中有大半,需要她自己负责。
“你不怪我就好。”巩文觉道。
“怎么会怪你?”见他情绪不佳,方锦晖将话题扯到了孩子身上,道:“你说,我们儿子起个什么名字好?”
“我们家的规矩,孩子的名字由爷爷来赐。”说起自己儿子,巩文觉精神一振,道:“不过,我们可以给他起个小名。你想叫他什么?”
方锦晖想了想,道:“你来起吧。”
“敏庄辛苦了,该你起才是。”巩文觉笑道:“等儿子长大了,正好告诉他,他娘为了生他吃了多大的苦头。”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方锦晖道:“就叫他明哥儿吧,一生光明正大,能明辨是非。”
“好字!”巩文觉抚掌赞道:“娘子不愧是家学渊源。”
两人又说了会话,下人端了早饭进房。
两人用罢早饭,巩文觉替她撤了迎枕,扶着她歇下。
方锦晖原本以为自己不困,闭上眼却不一会就又睡了过去。巩文觉坐在床边看着她,神色温柔。
第二日就是洗三,巩家的近亲都来贺巩家添了新丁。
巩文觉与方锦晖两人的孩子,是巩家的长子嫡孙,意义非凡。在巩太太的主持下,这场洗三宴办得极为隆重。
方锦书跟着司岚笙来到巩家,乔彤萱因为怀着身孕,便没有前来。
她们到的早,洗三仪式还未开始。
作为亲家,巩太太亲自招呼着司岚笙,下人奉上香茗果盘。
巩佳热情地将方锦书拉到一旁,凑在她耳边道:“书姐姐,我还从来没有瞧见过那么小的孩子。软软的,小小的,那小指头细得跟面条似的,我都不敢碰。”
对这个新得的小侄子,巩佳好奇极了。
方锦书打趣她道:“你这大大咧咧的性子,最好别碰。”
“为什么?”巩佳还没反应过来,偏着头问方锦书。
方锦书笑而不答。
“啊!”巩佳突然想通,轻轻跺了跺脚,道:“书姐姐你在笑话我!”
“妹妹别恼,回头锦绣记的新样子出来了,我给你送几朵绢花来。”方锦书笑眯眯道。
锦绣记是徐家的产业。
徐家如今在京中经营得风生水起,不仅百年老字号的绸缎庄生意兴隆,百草味宾客盈门,就连新开的绢花作坊、成衣铺子也供不应求。
这绢花作坊,还是徐婉真在昏迷前主持建的。
里面所出产的绢花,比真的牡丹还要栩栩如生,艳丽、逼真,还能闻到花香,受到了京中贵妇们的热烈追捧。
偏偏每一次,作坊里所产的绢花都极其有限,每一款所产的就那么几朵。
☆、第七百九十四章 洗三礼
越是稀缺,人们便越是以拥有锦绣记的绢花为荣。
一听到锦绣记的绢花,巩佳便将方锦书打趣她的事抛到九霄云外,连连点头道:“好,好。这可是书姐姐你说的,不许抵赖。”
“我怎会抵赖。”方锦书笑道。
“那……”巩佳灵动地转了转眼珠,俏皮一笑:“我要锦绣记新出的。”
天知道,新出的绢花有那么难买。
每次都是在图册出来时,就被各大权贵之间预定一空。巩佳好歹也是堂堂千金大小姐,愣是连图册的影子都没有见到过。
“好,新出的就新出的。”方锦书作为百草味的股东,这点权限还是有的。
巩佳喜不自胜,一想到自己终于可以显摆一次,将方锦书从头到脚好好夸了一次。
方锦书抿嘴一笑,巩佳这个活泼的性子真是讨喜。
两人说笑了好一通,洗三的吉时也已经到了。
当日接生明哥儿的那个产婆,再次被请到了巩家,主持整个洗三礼。
各观礼的宾客在引领下迈入大堂。
在大堂门口,巩家的下人替他们佩上用红缎带捆好的大葱、一串铜钱,以祷祝新生儿聪睿、进财。
房屋正中设着香案,供奉着碧霞元君、云霄娘娘、送子娘娘、豆疹娘娘等十三位庇佑新生儿的神像。
香炉里盛着小米代替香灰,插着一对羊油小红烛。下边压着黄钱、元宝、千张等全份敬神的钱粮。
香案之后,摆了一个瑞兽鎏金大铜盆,里面盛着槐条、艾叶熬成的汤。
奶娘将明哥儿从里面抱出来,产婆接过来,打开襁褓,托着头将他放到铜盆之中。被水一激,明哥儿哇哇大哭起来,声音宏亮,四肢有力。
观礼的人们纷纷赞“响盆了”,又赞他身体好,至于早产一事,谁会在这个时候扫兴的提起。
添盆的人,从巩家自己人开始。
巩尚书当先往铜盆里添了两锭大金元宝,用木勺舀起一勺清水浇到明哥儿的肚腹之上。产婆忙道:“长流水、聪明伶俐。”
后面等人也不敢示弱,只听得叮叮当当的响声入盆,金银裸子在铜盆里发出闪耀的光芒。一旁的茶盘中,则盛放着人们添的桂圆、荔枝、红枣、花生、栗子等等喜果。
待人们添盆完毕,产婆拿起一根棒槌在盆里轻轻搅动着,口中念念有词:“一搅两搅三搅,哥哥领着弟弟跑……”
她的脸上笑得如同盛开的菊花,合不拢嘴。
这些添盆喜果,包括那香案上所供奉的钱粮,到最后都会被她给收了去。
今日的收获,可谓不菲。
洗三礼完毕之后,方锦书陪着司岚笙进了方锦晖的屋子。
她还在坐月子,屋中熏了清爽的栀子花香,后窗开了一条缝隙透入新鲜空气。其余门窗虽然紧闭着,却并不觉得憋闷。
“母亲。”
见两人进来,方锦晖就要撑起身子。
方锦书忙上前将她扶着,道:“大姐姐快别起来。苏大夫特意嘱咐过了,你这个月都最好别下床。”
她的情况,比一般的产妇更需要休养。
“晖儿。”司岚笙只叫出了她的名字,语气便有些哽咽。
同为女人,她怎会不知早产的危险性?更何况,这并不是因为方锦晖的身体不好导致早产,而是被强行下了催产药的缘故。
早产的缘故,是巩家的丑闻,自然是秘而不宣。
但是,对于方家他们却不能不说。
方锦晖是方家嫡长女,方家有权了解在她身上发生了何等状况。巩家瞒着不说可以,但瞒得住一时,瞒不住一世,方家迟早会知道。
到了那时,只会影响两家关系。
巩家,还没那么傻。
“母亲,我没事。”方锦晖温言宽慰着她,道:“您瞧,我这不是好好的吗?”
她已经养了两日,气色比刚开始好了许多。
知道今日是洗三礼,娘家一定会来人,母亲更是会来看自己。方锦晖早早的就擦了擦身子,用热水净了面,薄薄的施了一层脂粉,掩盖了苍白的脸色。
方锦书扶着司岚笙坐下,劝道:“母亲别急。大姐姐好好地就在你眼前哩,刚刚还看了小外孙,多精神的孩子。”
司岚笙按了按眼角,道:“都是母亲没用,护不住你们。”
她的性子软、眼窝子浅,在外面还好,特别是在自己在意的人面前,总是绷不住情绪。
“母亲。”方锦晖笑道:“您都是做姥姥的人了,我也做了母亲。又不是小孩子,总需要您来护着。”
“在我心里,你们还一直都是孩子呢。”司岚笙喃喃道。
“对,我们都是您的孩子。”方锦书道:“这辈子,都是您的孩子。”
看着两个如此懂事的女儿,司岚笙收住情绪,细细嘱咐道:“晖儿,这段时日你就好好听大夫和刘嬷嬷的话,把身子养好了,才是第一要紧之事。”
“其余的,都不重要。”
方锦晖是巩家长媳,将来是巩家主母,一个嫡子是远远不够的。
一个孩子,从诞生到长大成人,中间不知道要经过多少坎坷与风险。哪怕是大户人家里精心养着的嫡子,也常常听说有夭折的。
司岚笙只有一个方梓泉,后来在生方锦书时就伤了身子,再无生养。就因为这个,才不得不让方孰玉抬了姨娘,养了庶子。
“嗯,母亲放心好了,女儿知道轻重。”
这次,她完全是遭了无妄之灾。但同时也暴露了,她自己的警惕性不够的问题。
春姨娘和桂红两人,她们的遭遇在大户人家里不算少见。虽然不会都像春姨娘那般偏执,不似桂红那样身世离奇,但其他乱七八糟的事一样不少。
谁知道,在一团和气的下面,人们真实的性情又是什么呢?嫉妒、眼红、抑或是仇恨,只有他们自己才最清楚。
不能因为表面上看起来无害而轻信,这是方锦晖在这次的劫难中学到的道理。
母女见面,时间再怎么长,也是不够的。
但嫁出去的女儿,始终就是别家的人。再不舍,司岚笙也总是要离开。
留下一堆补品,又细细叮嘱了刘嬷嬷好生伺候着方锦晖的月子,司岚笙才带着方锦书离开。
☆、第七百九十五章 绝对的忠诚
方锦晖喜得麟儿,方家的未来在乔彤萱的肚子里孕育着,方锦书出嫁在即。
这接二连三的喜事,让刚刚过完新年的方家喜气盈盈。
“姑娘,杨柳来了。”芳芷进门禀道。
“让她进来。”
“见过四姑娘。”杨柳见礼。
作为待嫁新娘,除了像去巩家这样的姻亲之家外,方锦书不再外出赴宴,安心备嫁。
对高楼等人,有些话在婚前她也要说清楚。
“你们几人,都是我从善堂里带出来,跟了我这几年的时间,都辛苦了。”方锦书温言道:“如今,你们也都各有所学,能独当一面。”
几年时光下来,他们这几个孩子都成长不少。
高楼是年纪最长的,擅于居中调度、谋划,每一项任务交到他的手上,都能很好的完成。
她的妹妹高露,长相普通性子憨厚,却是个打探、散布消息的好手。人们对于这样平凡的人,总是没有警惕心。
杨柳是方锦书见得最多的人。所有的消息,都是经过她来传递。她跟在韩娘子身边,如今懂得算账看账本,谈起生意经来头头是道。
夜尘是几人当中功夫最出众的,一身轻身功夫神出鬼没,只要是他想跟着的人,就休想甩掉他。仗着这身功夫,他能探到寻常渠道查不到的消息。平常瞧不见人影,需要他时自然会出现。
江梅的年纪最小,她长相甜美,且有一把天生的好嗓子,学得一手好琴。在几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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