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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生锦-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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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司岚笙便收到了陈家捎来的信,提起过温氏即将来京的消息,为此还收拾了一座院子出来,供她们落脚。
温氏,是魏州另外一家茶商的女儿。
和陈家略有不同的是,温家的生意除了茶叶,还经营粮油。这次温氏来京,便是因为陈家和温家合伙,在京里开了第一家粮油铺子,陈家上下都很重视。
方锦书脑中想着这些消息,和方锦晖一道去了慈安堂。
慈安堂里,正是笑语宴宴之时。
陈家远在魏州,离京城不算远,陈家男人在经商时来京也会来拜见。但女眷来此的机会却是极少,这还是头一回。
两家血缘关系不远,来的虽不是方瑶,也让方老夫人很是有些激动。她嫁到方家时,正是方家困窘之时,幸而方瑶能干,姑嫂两人共同撑起了这个家。
现在分隔两地,每每陈家的年节礼送到之时,方老夫人都忍不住要感叹往事。这会见着了方瑶的后人,自然是好一番热闹。
方锦书踏入房内,见中间坐着方老夫人,在她一侧坐着司岚笙。
在另一侧,则是一名眼生的妇人,她比司岚笙还要年轻几岁,想必正是温氏。紧挨着她的,是一名跟方锦艺年纪差不多的小姑娘,想来就是陈家那名唯一的嫡孙女,陈相妤了。
在来之前,方锦书还略微有些担心。就怕这样被全家人一起娇宠着的女儿家,是个不好相处的。既然陈家要住在方家一段时日,她们晚辈之间总要打交道,就怕闹得不好反而伤了亲戚之间的情分。
不过在看到陈相妤的这一刻,方锦书便放下心来。都说面由心生,陈相妤一对杏仁大眼清澈透亮,嘴边有一对浅浅的梨涡,她含笑坐着,整个人充满了阳光的感觉。
这样的小姑娘,怎会不好相处?
方锦书把心放回了肚子里,跟着方锦晖上前,先跟方老夫人请了安。用眼角余光,看了一眼挨着陈相妤坐着的那名少女。
她气质婉约,相貌在这一众人中,稍显普通。不过她皮肤白净,眉目端庄,安安分分地坐在那里,能感受道她内心的沉静。
根据她的年纪推测,她应该就是表姑母陈婉素了。
能养出这样不错的女儿,陈家的家风,果然一如传言中的那样好。方锦书在心头这样想着。
瞧着自家两个水灵灵的孙女儿,方老夫人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道:“快到我跟前来。这是你们的表伯母,表姑母,这是陈家妹妹。”
她亲自引见了一番,又感慨起来,道:“唉,都怪离得远了。要不然,这表姐妹之间也不会这时才见到。”
温氏笑道:“大舅母快别这么说,我家老太太要是知道了,可又得伤心了。家里在京里有了铺子,慢慢地走动也就会多起来。”
“是啊,”司岚笙也劝道:“日子总是越过越好的。”
方锦晖、方锦书两人上前见了礼。作为长辈,温氏跟陈婉素都各自给了表礼。
“母亲,媳妇暂且失陪,去整治几桌席面出来,给表弟一家接风洗尘。”陈瑞亮在为了店铺开张之事忙碌着,此刻并不在跟前,而方孰玉也还在宫中的御前侍奉。
许久未见的亲戚到了,自然该热闹热闹。
“表嫂太客气了。”温氏忙道:“我们住在这里已经很打扰了,哪里还好意思劳烦表嫂辛苦。”说着,她就要起身。
司岚笙按着她,道:“都是自家人,快别说这些客气话。我先去忙,你跟表弟说一声,晚上早些回来,大家一起吃顿饭。再怎么忙,饭总是要吃的。”
“那我去帮你。”温氏道。
“你们远道而来,就好好陪着我们家老夫人说说话。”司岚笙嗔道:“再客气下去,可就见外了。”
温氏这才应了。
方老夫人笑道:“玉哥儿媳妇是个能干的,你不用管她。晚上一起吃饭,家中的人都相互见见。”
庞氏这些时日都忙活着调理方孰仁的身子。自从苏神医诊治之后,方孰仁眼瞧着就好了起来。这让她喜出望外,诸事不理,一门心思地扑到了方孰仁的身子。
她就盼着,什么时候苏神医松口可以圆房了,她就可以等着抱大胖孙子了。
是以,陈家来人她虽然知道,却也不像以往那般来凑上一脚。只打发人来跟方老夫人带话,说晚上一并相见。
温氏笑着应了,既然他们要在方家暂住,自然得和方家人都见见,往后才好相处。
方老夫人看了一眼安静坐着的陈婉素,对方锦晖道:“你们年纪相差不大,就带着婉素和相妤去园子里转转,也好认认路。”
方锦晖笑着应了,道:“表姑母,相妤妹妹,若不嫌弃,去我们院子里坐坐如何?”
两人来方家是做客,自然不会逆了主人家的好意,就都应了。方锦晖打头出了门,和陈婉素走在前面,方锦书则和陈相妤走在一起。
看着几人出了门,温氏发出一声叹息,道:“大舅母,您看我们家婉素如何?”
不明她话中的意思,方老夫人沉吟片刻,反问道:“怎么,她可是在婚事上受了波折?”
温氏道:“您是知道的,婉素虽然不是母亲的血脉,但却疼她得紧,舍不得她受半点委屈。”
“从十二三岁,就替她相看婚事。”温氏说着事情的原委,道:“魏州地界不大,陈家也算是数得着的人家。若她的嫡女就什么都好办,偏偏是个庶女,就有些高不成低不就。”
“这一来二去的,就拖到了及笄的前一年,才定下了。”
☆、第三百二十章 接风家宴
“定下的婚事原本不错,”温氏道:“男方是个家世清白的童生,就等着旧年的秋闱下场乡试。功课为人都不错,邻里老师都夸,家中人口也简单。”
“婉素嫁过去,就等着做举人娘子了。哪里知道,天有不测风云。他在去乡试的途中,遇到一名醉汉策马狂奔,躲闪不及竟然被撞了个满怀,当场就要不好了。”
“什么?”方老夫人心头一惊,问道:“这光天化日之下,纵马伤人,是谁这么嚣张?”
这件事,总归不是什么好消息,陈家在来往的信件中并未提及。
温氏叹了口气,道:“那醉汉眼看伤了人,便不顾而去。跟着他的书童也顾不得那许多,只能先紧着救人。”
“大舅母,你说这事,真是一个惨啊。高高兴兴地将儿子送走,满心期盼着他能考中举人。哪里知道这人站着出去,躺着回来。家中的老太太,当即便气得吐了血。”
“出了这件事,父亲忙寻了大夫过去替他瞧病。但他伤势严重,当晚便去了。”温氏唏嘘道:“人都没了,婉素的亲事自然也就没了着落,还落了一个命硬的名声。”
说起来,此事相当无稽。
明明是醉汉害人性命,苦果却落在了无辜女子的身上。这桩意外,陈婉素还没过门,怎么就会命硬克夫了?
但魏州是个小地方,陈家又是数得着的大户人家。他们家里一有了什么事,就会传遍街头巷尾。在说着这些闲话的人,或许本身并没有什么恶意,无非是增加一些茶余饭后的谈资。
但众口铄金,积毁销骨,这样的悠悠众口,岂是一个闺中待嫁的女儿能担得起的?
陈婉素想在寻亲事,在魏州是很难了。也不怪那些人,试问有儿子的人家,哪个会娶一个有命硬传闻的媳妇回家。
无奈之下,趁温氏这次上京,方瑶便将陈婉素托给她,想在京里替她寻一门亲事。
“简直岂有此理!”方老夫人最是护短,陈婉素也是她的晚辈,让她如何不怒。“那醉汉呢,找到了吗?”
温氏无奈地摊摊手,道:“父亲动用关系去查了,最后却不了了之。听说,是京里的权贵。”陈家只是魏州的生意人,还不具备和京中的权贵杠上的能力。
怪只怪,那书生的命不好。
方老夫人沉默下来,莫说是陈家,就是方家此时没有和权贵抗衡的能力。否则,方慕笛怎么会要嫁给那个呆霸王做妾?
皇上封了个乡君,也只不过是对方家的委屈稍作弥补罢了。
“大舅母,母亲的意思是正好赶上春闱,婉素的婚事,想托您这边多费费心。”温氏的意思很明确了,方瑶显然还是想将她嫁给读书人。
方穆作为礼部侍郎,最清楚每一位学子的情况。
“你家老太太的意思,是要嫁给进士?”方老夫人有些为难。陈家只是商人,而陈婉素又是庶女。以这样的身份,就算陪嫁丰厚,也很难嫁给进士做正妻。
毕竟,只要得了举人功名的,在当地就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了,连地方官也要敬着。就算家境贫寒,官府士绅也会资助进京的盘缠。像权墨冼这样的特例,毕竟只是少数。
所以已经中了进士的学子,若正值年少尚未娶妻,那都是青年才俊。京中早就有榜下捉婿的传统,就连朝中官员也会替自家女儿谋划一二,怎么轮,也轮不到陈婉素身上。
若方瑶是这个意思,可真是太为难了。
温氏忙摆手,道:“哪里敢肖想进士老爷?母亲的意思,只要是童生就行,家境贫寒一些都无所谓,要紧的是人品上佳。”
方老夫人松了一口气,只要童生就好办多了,京中这许多的书院,总能扒拉出来几个。
“行,这事我会留意着。”方老夫人想了想,道:“玉哥儿媳妇那边,我也跟她讲讲,她在京中认识的夫人多。”
司岚笙是司家嫡女,自有属于她自己的交际圈子,且都是官宦之家。若认真论起来,从小在京里长大的她,比方老夫人识得的人更多。
见方老夫人应了,温氏才松了一口气。这是婆母交给她的任务,万不能办砸了。
“相妤这里,你是个什么打算?”陈相妤是温氏的嫡女,在她上头,还有两个哥哥,被陈家人捧在手心里长大。
她才九岁,但既然陈家对陈婉素的婚事都如此谨慎,对陈相妤的就会更加认真对待。
“母亲说不急,我只是带她上京来开开眼界。”温氏小心斟酌着言辞,生怕方老夫人误会,道:“我们,都舍不得她远嫁。打算就在魏州相看婆家,嫁了人也好照顾着。”
陈家就她这么一个嫡孙女,着紧些也是自然。方老夫人点点头,道:“那就安心住着,和家里的姐姐妹妹们都多玩玩。下回,还不晓得什么时候能见到。”
说着,她又有些伤感起来。
温氏忙劝道:“大舅母快别这样,我们至少得住到婉素的婚事给定下了。只要你不嫌我们烦,我们就一直住下去。”
“到时候,您老可别拿笤帚赶我们。”
她说得有趣,方老夫人这才缓和了情绪。
陈家此次上京,除了女眷之外,陈瑞亮还带了用惯的掌柜、伙计、小厮等下人。只是这些人就在南市要开张的店铺那里安顿下来,并不住进方家。
这次住进来的,有陈瑞亮、温氏夫妻,他们的嫡长子陈建斌、嫡女陈相妤,以及庶妹妹陈婉素。主子只有五人,随行伺候的加起来有十来个下人。
方家的宅子不算大,这么大一家子,安置起来也颇费了司岚笙一番思量。
最终,就长房一个现成的院落扩了,圈了些花园的景致进来,再重新布置了,上下一新。作为方家媳妇,司岚笙怎么着也要让方瑶的晚辈在这里住得舒服才是。
到了晚间,就在慈安堂的院子了摆上了几桌酒席。男人们一桌,女人一桌,孩子们坐了两桌,替陈家接风洗尘。
方穆端起酒杯,率先干了。他也许久没有见到妹妹,这会见到眉目间有她神韵的晚辈,心情难免有些激动。
☆、第三百二十一章 乡君府
陈瑞亮面容平和,脸上自带三分笑意。陈相妤的相貌,便和他有几分相似。他很会说话,几句话就将酒席热闹起来,和方孰玉一起相谈甚欢。
方孰丰是生意人,跟陈瑞亮原本就相熟。这会儿推杯换盏,你来我往的,好不热闹。
方孰仁也难得的出现在了酒席上。经过这段时间的调理,他的身子明显有所好转。只是不能饮酒,便以茶代酒,看着哥哥们喝酒。
方柘坐在方穆一侧,喝着闷酒。这样的场合,他最不爱参加,因为会显得他特别没用。无奈方穆遣出的下人找到他时,他正好输光了身上所有的钱,不得不回来一趟。
庞氏看着方孰仁的面色,有些欣慰。照这样下去,很快他就能圆房了。然而看着兄弟间笑闹着,她又想起了方孰才,面容黯淡了一下。
兄弟们都在,却独独缺了方孰才一人。
在她心中,方孰才还在魏州受苦。殊不知,她那个不成器的儿子,不知道受了何人蛊惑,要与方家不利。眼下,方孰才带着方锦佩住在李家的庄子上。方孰玉的人一直监视着那座庄子,他们却一直没了动静。
因是家宴,便也没有让儿媳妇伺候。司岚笙、曲氏都坐在女子的那一桌上,由身后的丫鬟给众人布菜。
陈婉素年纪虽轻,辈分却高。便和方慕笛一起,坐在司岚笙的下首处。她在心头惊讶于方慕笛的绝色容貌,举着筷子小口小口地吃着面前的菜。
孩子们那边,则最为热闹。
因人数实在太多,而不得不分成两桌。姑娘们一桌,以方锦晖为首,依次是按年纪往下:方锦菊、方锦书、方锦薇、方锦艺。因陈相妤是远道而来的客人,便坐在了方锦晖是身边。
少爷们那边,因多了陈建斌,而比往日多了好些活泼。
俊朗儒雅的方梓泉、健谈的陈建斌、沉默寡言的方梓宇、胆小懦弱的方梓益,和年纪最小身子骨弱的方梓南。
这次家宴,是替陈家接风,又是许久未见到的亲戚。便由方穆做主,取消了食不言的规矩。
方家的家风一向很严,少年们难得放纵一回,只觉有说不完的话,比姑娘们那一桌闹腾许多。
这一次的家宴,直到深夜方才结束。
众人散了后,司岚笙指挥看仆妇收拾了,才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明玉院中。
方孰玉放下手中的书,亲自替她解开外袍,将她按在妆台前,替她一根根拔出头上的珠钗。红霞见状,将洗漱的水送了进来,便带着小丫鬟们退去。
太太和老爷的感情好,这是她们丫鬟最乐意见到的。
“我自己来。”司岚笙有些不好意思,柔声道:“老爷的手是提笔写字的,怎么能做这些事。”
“今儿累着你了,就让为夫亲自伺候你一回。”方孰玉笑道:“闺房有画眉之乐,吾有为妻散发之趣。”
“你的发为我而盘起,就由我来卸。”他的声音极其温柔,听得司岚笙红了脸。这么多年来,她最庆幸地就是嫁给了这个梅林中的少年,她没有看错人。
为了他,她受再多的苦累,也甘之如饴。
烛光渐熄良宵短,一夜。
翌日,正逢休沐。万管家前来回禀:“大太太,乡君府已建好,还差一些门楣匾额。”
司岚笙精神一振,总算是快修缮好了。崔晟已是三番五次的遣人来催,再不好,恐怕他会派自己的匠人来替方家修。
“好,你先准备一下。午后,我和乡君过去,定下各处的名字。”
既然是替方慕笛修缮的乡君府,那里面的亭台楼阁,她就不能越俎代庖,总要她自己起才好。
让烟霞去将方慕笛请了来,跟她讲了此事,方慕笛有些不知所措。“大堂嫂,你是知道我的,没读过什么书。让我来起,就怕会贻笑大方。”
司岚笙温言道:“别妄自菲薄,你学东西这样快,女则都学完了,还怕什么起名。自己住的地方,自然要起自己喜欢的名字,住着才舒心。”
“那……”方慕笛犹豫了片刻,道:“我想邀书儿跟我们一道去。”在她和崔晟的婚事上,方锦书替她出了不少主意,她在心头相信这个比自己小了一辈的女孩。
方慕笛如今身份不同以往,乃是在宗正寺记录在案的乡君。她提的这个要求也不过分,司岚笙便替方锦书答应下来。
午休之后,司岚笙带着方慕笛、方锦书两人上了马车,驶向隔得不远的乡君府。
这座院落不是新起的,乃是方家相中了一座现成的府邸之后,进行重新装潢修缮,作为方慕笛的住处。
她被崔晟大张旗鼓地抢去,在崔家的别院里住了好几晚。除了嫁给他,就只有出家当姑子。既然庆隆帝赏了乡君这个头衔做遮羞布,方家就不能令皇帝颜面无光。
毕竟是亲封的乡君,方慕笛要是进了侯府,身份就十分尴尬。妻不是妻,而妾不是妾。
独居在乡君府,让崔晟上门来。虽然也名不正言不顺,但就这么含含糊糊下去,量也没人敢说皇上册封的乡君是崔晟的外室。
这座宅子不算大,比修文坊内的方府还要小了一圈的样子。但因为宅子里只住方慕笛和胡姨娘两人,宅子的格局就完全不同。
不用辟那么多院落,正院的面积比慈安堂和明玉院两个加起来都要大。仍然是内外分开的布局,外院的面积只占内院的一半,另外,还备下两个客院。
正院和客院之间,是一个开阔的花园。布局大气疏朗,亭台楼阁不多,却处处可见心思。
在万管家的带领下,几人将院子都走了一圈,在正院里落座。
司岚笙笑道:“怎样,乡君可还满意?”
方慕笛红着脸道:“大堂嫂就快别取笑我了。旁人不知道,您还不知我吗?千万别这样叫我,慕笛担不起。”
“有什么担不起,”方锦书宽慰她道:“堂姑母可是皇上亲封的乡君,那可是实打实有名册的。”
话虽如此说,但方慕笛还是未能适应她新的身份。从小被庞氏幽闭着长大,好不容易为自己的婚事勇敢了一回,却又碰到崔晟这个克星。
☆、第三百二十二章 独一无二的美
后来峰回路转,但乡君这样的封号,砸得她晕头转向,不知该如何自处。
幸好,她是在年后册封的。若是在年前,还要进宫朝觐。一想起这个,她就紧张得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进宫,就意味着会见到那些公主、娘娘。都是极尊贵的人儿,在她们面前,自己又该怎样做才得体呢?
看出她心底的不安,方锦书转了话题,道:“走了一圈也累了,不如来议一下各处的名字。”
方慕笛的这个乡君虽然是权宜之计,但仍然会比照着皇室的规矩。以方慕笛如今的状态,确实不能应付自如。
不过,这座乡君府彻底落成之后,她就要跟崔晟完婚。到时候,这些事情自然有崔晟来操心。别的不说,以呆霸王之能,难道还会让她被人给欺负了去?
所谓上位者,不过是经常跟上位者在一起。历练久了,也就有了气场。
皇家的嫡出公主为何会与众不同?无论是跋扈的友善的骄纵的亲切的高傲的,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从她们的骨子里,都散发出高高在上的尊贵骄矜。
这种气质,哪怕是模仿,也模仿不来的。
所谓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公主哪怕换上普通百姓的衣服,也能在芸芸众生中被辨认出来。
只因为,从她们出生之日起,就拥有着无与伦比的尊荣。在天下无双的帝后跟前长大,对最顶级的权力司空见惯。一言,可决人生死。
而普天下,也只有嫡出公主才能拥有这样的得天独厚。
方慕笛自然不能和公主相比,在成为乡君之前,她的身份可谓卑微,更没经历过大场面。心头惶恐,乃理所应当。
但一时的不能适应,并不意味着,她一生也无法适应。
跟在崔晟身边,注定了她将来会见到很多大场面。在宫中,也不乏出身普通的女子,最后成为高高在上的贵妃的例子。
她们原本也只是见到皇帝只会磕头的平民,因缘际会成为皇帝妃嫔之后,伴在一国之君身侧,这气场格局,慢慢地也就养出来了。
因此,方锦书并不担心方慕笛未来不能应付。只要方家不倒,她这个乡君的封号还在,就无人能欺负了她去。
更何况,崔晟对她,有了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的真心实意。方慕笛今后的人生,过得不会差。
取好了名字,方锦书提笔一一记下,交给万管家去刻制匾额。三人在乡君府盘桓了半日,在园子子里走了走。到了一个凉亭处,司岚笙笑道:“你们且去逛逛,我这是走不动了。”
“劳累大堂嫂了,”方慕笛歉意道:“不如我们眼下就回去。”
“好不容易出来一趟,这么早回去做什么?”司岚笙开着玩笑道:“你就不能让我松快半日吗?”
方锦书俏皮一笑,拉着方慕笛道:“堂姑母,你就让母亲在这里好好歇脚,我们自去逛。”
园子里的景致,一草一木,方慕笛都很是喜欢。她打小成长的环境太过幽闭,陡然得了这么开阔的府邸,且只属于她一人,如何能不喜?
这个时候,她已经忘记了萦绕在心头的烦忧。自由的喜悦,从她心底一点一滴的泛出来,让她的唇角绽放出一个绝美的微笑来。
这微笑,没有哀婉凄美,没有伤怀身世,是那样的纯粹而美丽。纯真得,如同天上的仙子一般。
一时间,方锦书竟然看呆了去。
“堂姑母,您好美。”
方慕笛一愣,长长的睫毛闪了一闪,一抹红晕如同天边最美的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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