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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灵同居日记-第1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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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现在毕竟有外人在场,尤其陆莘的气场展开以后,就如同一只小小的女王一般,威仪令人不敢造次,众人虽然心中有火,但还是要等陆莘的命令。
  陆莘见此,也是头疼。
  依照她的本意,那个觊觎轻茗美色的赵家变态,最好是一刀骟掉,再丢去战象营作为礼品慰问那些狂猛刚劲的战士们。
  但现在的她,终归代表着李家,不能由着性子做事,金玉城的大公子就算犯下滔天大罪,也不能说骟就骟,他背后的金玉城主赵沉露,是让圣宗宗主都大感头疼的人物,处理赵家人的事情务必谨慎。
  然而陆莘也实在不耐烦让那个赵家变态进来搞什么外交辞令。思忖了一下,说道:“我去赶他走。”
  陆莘打算以个人名义,也就是受害人沈轻茗的母亲的身份,要赵金城有多远滚多远,这是私人恩怨,不涉及家族之间的外交纠纷,可以有效回避一些麻烦。
  接下来,带着一声叹息,陆莘踏步出门。
  ……
  另一边,站在城主府外的四方脸青年,也是战战兢兢,满心忐忑。
  接下来该怎么办,他是一点谱也没有了。
  因为一时的冲动,激情的盲目,导致他在几天之前做出了无比荒唐的举动,非但惹得满城风雨,还险些赔进了他的终身幸福。
  这几日每当闭上眼睛,他都会不由回忆起那噩梦一般的画面——纯真无邪,象征世间美之极致的女子,陡然膨胀,化为庸脂俗粉。
  有人说,所谓悲剧,就是将美丽的事物摧毁给人看,赵金城感觉以自己的人生经历而言,这几日真正可谓是悲剧中的悲剧了。
  所以,如果照着本心来说,他是恨不得立刻离开沈城,走的越远越好,最好是花上几年时间周游列国,支持相州各地的儿童福利机构建设,用慈善来抚平心中的创伤。但是,他当然不能就这么离开。
  惹出天大祸事,一句话不说拍拍屁股就走,这种下作的事情,金玉城的大公子当然做不出来,一人做事一人当,就算沈城人要将他抽筋剥皮,他也得咬牙认下来——大不了回去找姐姐把筋皮重新粘合起来。
  所以这一天,眼看沈城内部已经完成了权力交接,应有空闲处理他的事情了,赵金城便鼓起勇气大着胆子登门拜访,负荆请罪。
  片刻之后,面前的门开了,然后出乎意料的,一个身材娇小的女子款步而出,带着令人难以忽视的威势,仰着头,摆出居高临下的姿态看着赵金城。
  赵金城低着头,目光不由便被这娇小的女子夺去,只觉得那张娇嫩却又覆满寒霜的脸蛋,隐约和自己曾经的挚爱有几分相似。
  接下来,便听那女子轻声开口说道:“赵金城,你还有脸过来?”
  女子的声线明显刻意压低过,但仍显得稚嫩,仿佛是垫高了脚尖假装自己已经是大人的小孩子。赵金城闻言不由莞尔,强忍着伸手摸头的冲动,笑道:“你是轻茗的姐姐吗?”
  嘣!
  赵金城目瞪口呆地看到一根青筋在女子的太阳穴附近绽放出来。
  而女子那双眼睛里,则分明燃烧着愤怒的火焰。
  ……
  对陆莘来说,这大概是近些年来最大的耻辱了。
  沈轻茗的姐姐?你这门板脸特么全家都是瞎子吧!?我头戴的是已婚妇人才会佩戴的翠玉发簪,穿的是象征家族长老地位的金杏裙衫,脚下则是象征年龄阅历的墨樱绣花鞋,脸上容妆更是天香阁的妙手天师亲自设计的熟女妆,你特么全都视而不见的吗?!
  对于一般的母亲而言,若是被人评价为和女儿形同姐妹,大概算是相当讨巧的赞美,但对陆莘而言,这简直是正中死穴的一击暴击,若不是她年高德昭,修养深厚,怕是早就提起金乌剑和这瞎眼的鞋盒脸决一死战了。
  用了很长时间,陆莘才终于平息了怒火,冷声说道:“我是沈轻茗的母亲。”
  赵金城闻言一惊,目光中迸射出不可思议的光芒。
  母亲?就你!?
  但接下来,赵金城脑中灵光一闪,忽然想起了关于沈轻茗的资料中,的确提到她的后妈,也就是陆家的千金小公主陆莘,和沈轻茗意外地相似。
  现在看来,这个相似,恐怕并不是指脸……
  意识到这一点后,赵金城心中先是茫然,而后则是震惊。
  世间竟有这样人物?!资料上,陆莘是1970年人,也就是如今年近50!虽然修仙者有很多驻颜手段,年近百岁却如青年者比比皆是,但是像陆莘这么逼真的,却是赵金城生平仅见!
  难道说……
  不及多想,赵金城便感到浑身一冷,面前的女子已经赤裸裸地释放出了杀机,显然自己是把她得罪狠了……
  带着一丝苦笑,赵金城连忙拱手致歉道:“抱歉,我实在有眼无珠,连瞎子也不如,竟没认出陆家‘金乌银月’。”
  这句话一出,陆莘便感到眼前一亮。
  所谓金乌银月,是她少女时期在陆家大院闯出的小小名声,20岁前,她的修行资质问题尚未暴露彻底,靠着家族的资源倾泻,勉强也算是修仙者中的青年才俊,真元境界和神识修为都是不凡,尤其家传金乌剑术更是在她的创新之下有了不凡的进化,能够在剑舞中呈现银月的光芒,华丽非凡,在小姐妹中深受好评。
  虽然后来和李风云结婚后,被告知那不过是舞剑过快降低了金乌的温度导致光泽退化……但陆莘显然不会在意李风云这种胡言乱语,在连续几天给李风云准备饭菜时弄混盐和糖后,终于让李风云也承认了她当年的创新有着积极意义。
  如今再听人提起金乌银月,虽然多少有些不好意思,但更多却还是惊喜。
  想不到这个衣柜脸虽然变态,但还挺识货的……
  心情略微好转后,陆莘的表情也变得温和了几分,虽然嘴上的言辞依然不饶人,却总算没那么咄咄逼人了。
  “你自己做的事情,自己也清楚,虚言假意的道歉大可不必,只要以后有多远躲多远,再不见面,就足够了。”
  赵金城闻言,心中黯然,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果然不可能得到谅解……但是,人家谅解不谅解是一回事,道歉不道歉就是另一回事。
  “我知道自己犯下的罪行死有余辜,所以不求谅解,但尽心意。”
  说着,赵金城毕恭毕敬地递来一方金印。
  陆莘不由一惊:“这……”
  赵金城解释道:“这里面存了十万灵石……我知道我做的事情绝非金钱能够弥补,但作为金玉人,道歉时最大的诚意就是真金白银,还望您能理解。这是我近些年的全部个人积蓄,谨以此在私人层面表示歉意,希望能够多多少少补偿到轻茗受到的伤害。”
  而后,赵金城又取出一纸契约:“这是我以金玉城大公子的身份签发的行政令,持此令,李家日后可在金玉城内获得最高档的贸易优惠,并分享部分金玉城的经济数据。这是对公层面的致歉……只可惜姐姐这几日都在闭关养伤,始终联系不上,以我的权限能做到的就只有这样。等她出关以后,一定另有补偿。”
  这番坦诚的态度,倒是让陆莘一时间发不出火来。
  而赵金城则立刻抓住机会,将金印和契约不由分说地塞到了陆莘手中,然后深深一躬:“再次向您致以最诚挚的歉意,之前我一时糊涂,给清明造成了那么大的麻烦,真的是,太对不起了。”
  话说到这个地步,陆莘也真是无可奈何,她本就不是铁石心肠的人,赵金城诚意至此,简直让人感觉无懈可击。若是继续谴责下去,反而显得是她恶意刁难,理亏在先。
  于是无奈之下,陆莘只好板着脸说道:“知道了,你可以走了。”
  而后便转身进门,给赵金城结结实实吃了一记闭门羹。
  门外,赵金城看着紧闭的院门,心中丝毫没有被人拒之门外的气馁或者屈辱,目光中只流露出一丝出神。
  青云陆家的小公主,原来,世间真的是有这样的人啊,实在是让人大开眼界。
  在门口驻足片刻,赵金城转身返回了自己的住所。
  书桌前,他奋笔疾书,向远在金玉城的工作秘书写去了一封信。
  “立刻给我调查青云陆家的一切资料,尤其重点关注一下近期他们家族是否有尚未婚配的年轻女子,与金乌银月的血缘关系越近越好!”


第131章 就是不说察觉了什么
  2018年3月10日
  送走了赵家的四方脸后,陆莘并没有感到松了口气,手中握着价值十万灵石的金印以及价值连城的大公子契约书,总觉得事情还有什么地方没有办妥,留有隐患。
  然而思前想后,陆莘始终想不出问题可能出在哪里,方才的短暂对话中,自己应该非常成功地展示出了一位威仪森然的长者形象,有效震慑住了对方。现在赵金城应该是被自己的成熟气质所震慑,对自己敬畏有加,理论上不会再有任何隐患……
  想不明白的事情,陆莘从来不会太过执念,尤其是当手头的工作堆积如山的时候,更不可能浪费时间去想没头绪的问题。
  “陆夫人,关于两城粮食贸易总协定的问题,古兰商行又提出了新的条件……”
  “陆夫人,上次跟您提过的联合演习方案,现在又有新的修正案呈报上来……”
  “陆夫人,关于两城结为兄弟城市的典礼筹备工作,现在遇到了新的问题……”
  “陆夫人,这里有三分报告需要您尽快过目并批示……”
  当陆莘回到城主府的时候,面对的就是堆积如山的公文以及工作人员们七嘴八舌的询问。
  这种感觉,简直像是回到了青云城一样……在青云城,她这个李家的实际家主也是时常被案牍工作压得喘息艰难,每天都要一边狂喝能量饮料一边通宵达旦,然后在难得挤出的休息时间里扎上几个李风云的小草人。
  亏得她还把这次沈城之行当成一次难得的休假——毕竟到地方以后若是一切顺利,那皆大欢喜,一家三口在沈城观光游览共度美好时光,其中妙处不必多说。如果不顺利,那也有李风云这等武夫冲锋在前,区区覆雨境初阶的陆莘最多是换上小裙子给相公跳舞助威。
  然而理想归理想,实际的结果却是,陆莘比在青云城的时候还要累上几倍!整个沈城城主府的工作人员见到陆莘这种政务高手,都如同痴女见到猛汉,如同飞蛾扑火一般云集在自己身边,将手头的大事小事全部丢来询问。
  陆莘已经数不清自己有多少次怒意勃发,想要祭起金乌剑把这群酒囊饭袋全数砍成炭烤肋排了,只不过考虑到自己的实际战斗力,以及多次在幻境战场中的光辉战绩,也只能强忍下来,继续指导他们推进工作。
  而更过分的是,眼看陆莘工作能力极强,沈城的代理城主沈月瑛非但没有见贤思齐一同加班的觉悟,反而直接把城主的大印丢了过来,表示沈城几百万黎民百姓的福祉就都寄托在你身上了。
  陆莘简直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强忍着没把那破印给烧了的!
  你们沈城人还能再不靠谱一点么!?就不怕我拿着城主大印直接打开地脉锁把全城都炸上天么!?你们就这么信任我一个外人?凭什么啊?就因为我看起来庄重典雅,风韵成熟,便对我纳头便拜,推心置腹么!?
  你们当我是那种看小说看入迷的白痴么!?
  虽然陆莘心中有千言万语,但最终,在无数道期待的目光中,她还是接下了城主金印,开启了代·代理城主的全新职业生涯。
  一个生在青云城,嫁到李家的陆家人,不远万里跑到沈城来当代理城主,这是一种怎样的精神?
  陆莘觉得自己真特么是精神病。
  但抱怨归抱怨,陆莘还是很快就适应了沈城的加班节奏,经常性地陪着手下人工作到天亮。然后凭着自己在青云城积累下的丰厚工作经验,迅速帮助沈城人梳理了工作流程,提升了工作效率,帮助整个城主府进入良性循环。这一切只看得真·代理城主沈月瑛啧啧称奇。
  作为前任副城主,沈月瑛以前掌管着沈城的财政大权,以及大量庶务工作,本以为自己的政务工作经验已经足够丰富……然而和那个埋首案牍的小小身影相比,却在各个方面都存在差距。
  所以,虽然那个陆家的千金小公主从外表看上去就像是自己的女儿一般……但某种意义上来说,她的确是比自己更加成熟。
  风云能够找到这样的女人为妻,也算是一种福气了吧。
  而考虑到陆莘其实是姐姐沈月娥临终前钦点的继承人,沈月瑛就更加能够理解陆莘的好处。
  实际上,在沈月瑛看来,或许陆莘才是更加适合李风云的妻子。
  虽然沈月娥更能与李风云在灵魂上取得共鸣,但毕竟人是要活在当下的。两个灵魂伴侣生活在一起,固然每日都会快乐不断,但很可能因为现实中的生活缺乏照料导致英年早逝……
  沈月娥本人的死,应该说就是再好不过的例子,她和李风云都毋庸置疑是修行上的天才,却也毋庸置疑是生活上的智障……沈月瑛一直都记得,小的时候,姐姐能够在一秒内算出天文数字的加减乘除,却连一碗简单的蛋炒饭都能做成毒品的奇景。
  在得知姐姐死讯的时候,沈月瑛甚至下意识以为是姐姐在试验新菜。
  后来得知沈月娥是心力憔悴,衰竭而死的时候,沈月瑛简直惊诧莫名。
  如果他们两人当时身边能有一个陆莘这样的朋友,或许沈月娥未必会死那么早。
  当然,如果当初李风云明智一点选择自己而非姐姐,现在三个人应该都能生活的很好。
  不过这些事也只能在心中想想了,如今,李风云已经和陆莘成婚,两人还育有一子,生活美满幸福。而自己也在文学的海洋中找到了寄托。
  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没有必要再执着于过去,人活着,还是要向前看。
  想到这里,沈月瑛微微叹了口气。
  “所以,这边的工作就拜托你了,我有点事先走了。”
  陆莘猛地转过头,如同被激怒的发情公牛一般瞪视着沈月瑛:“想走!?”
  沈月瑛解释道:“是这样,最近沈城来了贵客,我身为代理城主,必须要亲自迎接,而这边的工作实在也找不到其他合适的人来接手,所以只能拜托陆姐姐你多担待了。”
  陆姐姐三个字,非常有效地取悦了年高德昭的陆莘,让身材娇小的女子不由自主发出一声满意的鼻息,然后随口问道:“哪家的贵客,需不需要安排宴会?”
  沈月瑛此时已经走到门前,随口答道:“不用不用,他最烦这种应酬了,我一个人去就好。”
  陆莘先是点点头,随即不由一愣,需要代理城主亲自迎接的贵客,不喜应酬,他。
  以上三个条件一结合,陆莘感觉答案简直是唯一解。
  下一刻,陆莘体内的金乌真火顿时翻滚沸腾起来:“沈月瑛你特么给我站住!”
  “切,居然被发现了……”
  ……
  就在陆莘与沈月瑛相爱相杀之时,两人争夺的焦点人物李风云,却和王九来到了位于城主府的一间贵宾客房中。
  卧室里,沈轻茗沉沉睡着,一张小脸上载满了疲惫,柳眉微蹙,似乎承受着莫大的痛苦。
  李风云看着,微微有些心痛:“这段时间,轻茗真是辛苦了,也不知梦中见到了什么,让她如此痛苦……”
  与沈轻茗心有灵犀的王九非常痛快地解答了李风云的问题。
  “她梦到自己肉身精炼的那一刻了,大概是觉得如此宝贵的机缘得来太过容易,不符合世间常理,所以在梦中为自己下意识增添了无谓的痛苦感吧。”
  李风云闻言讶然:“是这样的吗?”
  王九说道:“人类社会常有这样的错觉:一个人或者一件事的成功必须要伴随艰苦卓绝的奋斗,以及巨大痛苦的忍耐,进而演变成痛苦、忍耐与奋斗就能带来成功。虽然本质上这两者并没有必然联系,但为了避免普罗大众将有限的生命、鲁钝的资质挥霍在无谓的地方,所以社会舆论就会不断宣扬痛苦成功论。毕竟比起他们在外面搞事,在家里闭关苦修总归对社会大环境更加有利。此外,统治阶级也能为自己的暴政找到开脱的借口。”
  李风云听了顿时叹服:“想不到剑灵先生对人类社会有如此深刻的见解。”
  王九谦虚道:“哪里,我也只是在学习当中。”
  李风云说道:“总之,不用叫醒轻茗吗?”
  王九说道:“我有个老朋友曾经说过,世间最大的残忍就是叫醒一个沉醉在美梦中的人。既然轻茗睡的正香,便让她多睡一会儿吧。”
  说完,便带着李风云离开了卧室。
  到了屋外,李风云便沉下脸色,问道:“剑灵先生,我不知道是否是自己的错觉,但是之前在岳父的幻境中,我隐约察觉到一丝违和感。不知……”
  王九有些惊讶:“你居然也察觉到了?以你的修为能有这么敏锐的感知,实属不易,若是在九州时代,你这种天赋卓绝的人,一定会优先入选斥候队的。”
  “这个,过奖。”
  “不客气,当初万仙盟斥候队以超过99。9%的伤亡率换来了卓著功勋,里面每一个个体在人类社会中都是相当了不起的人物,而你比起他们也毫不逊色。”
  “……谢,谢谢?”


第132章 翡翠梦境
  修仙者应有谦卑和敬畏之心。
  大部分修士在初次踏足仙道时,都会有领路人郑而重之地告诉他们这个道理,切不可因为超凡脱俗而洋洋自得。
  事实上,越是修为接近巅峰的修仙者,心中越是怀有对大千世界的敬畏之心,登高而不胜寒,前路漫漫不知所终,大道万千不得其解。
  所以很多仙道大佬在重要场合作讲话时,都会习惯性地谦虚一句开场白:“我只是修仙界的一介小学生。”然后再详细解释修仙的四门功课。
  李风云作为当今大陆首屈一指的剑修,剑神体的玄妙可稳居天下前三,然而在天外神剑面前,他却感觉自己和刚刚接触仙道的萌新毫无区别。能够得到这位白衣青年的一句认可,竟让他有些心潮澎湃起来。一句谢谢说得磕磕绊绊,如同豆蔻少女遇到情郎。
  而王九对于有天赋的后世人类,也颇有关照心理。尤其是李风云对混沌战场的敏锐程度如此之高,能在置身幻境不足半日的情况下就找到那一丝异样,着实出乎了意料。
  哪怕较之当年他的先祖李九龙也是丝毫不逊色了,而从两者的成长环境对比来看,生在九州时代的李九龙当然是远远优于后世的李风云,所以李风云的实际天赋或许还要更高!
  有这样的天赋,修行剑神体都仿佛是一种浪费,王九思考一番,已经琢磨着要不要将天外神剑中的归一剑试着传授给他。
  此剑有扫清混沌,重整秩序的无上妙用,在无尽混沌中使用出来,能如创世之主开天辟地一般,打造出一方属于人类的文明净土,是超越了九州时代修仙理论体系的神话之剑。
  此剑就连王九也是在化身天外神剑以后才完全掌握,人类形态时只能勉强驾驭三四分威能。而后来的九仙尊更是连触摸到此剑皮毛都很困难,修仙天赋第一的陆金瞳曾经一度接近小成,达到王九当年的高度,却终于功亏一篑,一双阴阳异瞳也没能真正看破混沌,而不待他总结教训重整旗鼓,九州人类便迎来了最终决战,九仙尊也几乎全军覆没于魔皇手下。
  如今万年过去,后世的李风云却展现出更胜先辈的天赋,简直让人又惊又喜。王九沉吟了一下,问道:“详细说说你的发现。”
  李风云如同收到激励的小学生,点点头,认真地答道:“事实上我发现异常也是有些机缘巧合,并不完全是观察力敏锐。”
  王九说道:“能把握住那一丝机缘,就是你的实力,继续说下去。”
  “好的。”李风云又说道,“最初发现异常,是在进入正厅,看到岳父本人的时候。”
  王九点点头:“不错,那是心魔幻境的中心,也是异常点最为明显的地方,能在那里发现异常,说明你的感知方向是正确的。”
  李风云再次得到激励,简直士气沸腾,开口说道:“最大的问题是在沈若石身后的书架。”
  “……嗯?”王九顿时一愣。
  李风云却正处于亢奋状态,并没注意这些微细节,继续说道:“虽然只是略微扫过一眼,但我注意到岳父书架上的书籍,小说的比例异乎寻常的高,而关乎修行的只有三两本,且都放在角落上,书页看起来还是崭新的。这显然不合理,众所周知沈若石是个天生的修行狂人,年轻时候修仙狂热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生活中除了仙道再无他物。而他的修行也不是闭门造车,而是博采众家之长,他20岁的时候号称阅尽相州东南修仙典藏,阅读量之大非常惊人。所谓聚砂神功,既是沈家家传的功法名称,也是他多年来广泛涉猎,完善功法,宛如聚砂成塔。而这种修仙习惯,理应成为一种刻印在骨髓里的习惯,哪怕是在心魔幻境中也不会轻易动摇。所以对他身后那个书架,我实在无法理解,思前想后,感觉只有两种解释,其一是岳父人到老年,已失去了年轻时候的锐意进取,其二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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