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千岁嫁到-第1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说贪玩都是好的,小宝本来就有些固执,这种毛病不算大,但也觉对不小,只要他认准了的东西,就是九头牛都拉不回来,比如今天早上拽她起床,要是换了一般人,被云歌这样一闹,说不定还能等会儿,但是小宝却不,云歌和小宝是亲姐弟,在遇到小宝的时候,自然是没有什么抵抗能力的,赵氏和赵东其实也差不多,所以要想改掉这个毛病,就需要一个合格的老师了。
赵氏愿意来县城就觉得小宝该去蒙学了,不过这段时间一直有些忙,就给耽误了:“恩,我去找找看,哪里有合适的夫子。”
第六十一章 金簪
赵氏肯定了云歌的意见,决定给小宝找夫子,云歌的眼睛都眯了起来,自己个终于可以睡懒觉了。
晚上赵东和赵氏合衣躺在床上,累了一天,赵东也有些昏昏欲睡。
赵氏推了赵东一下:“当家的,我跟你说件事呗。”
“恩”赵东的眼睛闭着,嘴巴答应了一声。
赵氏顿时坐直了身子:“咱们现在屋子虽然还没起来,但是地已经买了,将来就在这齐水县安家了,我觉得也是时候给云歌和小宝找个夫子了。”
“找呗”赵东顺嘴就说了,不过随即赵东就睁开了眼睛:“你说什么,给云歌小宝找夫子?让云歌、小宝去蒙学?”
“是啊,云歌咱就不说了,女孩子虽然要求不多,但是也该认几个字的好,至于小宝,小宝虚岁都7岁了,要搁在大户人家家里可是三四岁就开始识字,咱家小宝可不能连字都不认识吧。”
赵东看了看躺在自己身边的赵氏,这个女人已经跟了他十多年了,自己也从什么都不知道的小子,变成了现在的模样,赵氏看起来也没有了当初的美丽容颜,这是跟着他过苦日子过的,要是当初。
“你看着办吧,让小宝去蒙学没多少问题,但是歌儿,人家夫子会不会收啊。”虽然女子也有识字的,但是才女什么的真心不多,也就大户人家会请先生到家里学习,他们现在的身份只是农夫,还轮不到请先生的。
“没事,大不了我多给钱”说着赵氏就来劲了,一下子从床上跳了下来,就从床底下拉出一个罐子来。
这个罐子正是赵氏一直藏在小向村床底下的那个罐子,小心的将罐子口打开,赵氏看着罐子里为数不多的一个银判和六枚银饼子,有些犯愁了,只有这些的话,在县城里维持日常开销,在加上种些地,生活上肯定没问题,但是要让两个孩子去蒙学,就不太够了,想到这里,赵氏狠狠心,在罐子底里捞了一下,一根闪光的金簪被赵氏从坛子里拿了出来。
“当家的,咱们这次在齐水县安家,就不动了,现在屋子地产都有了,以后也用不到什么花钱的地方,要不我将那根簪子也卖了吧。”
赵东一愣,随即看到赵氏手里的那根金簪,金簪是蝶恋花的款式,也是京城十二年前最流行的款式,那时候自己买下这根金簪,就知道赵氏会喜欢,这么多年,赵氏都没有机会带,一直被放在箱子底。
“跟着我,委屈你了。”赵东握着赵氏的手,感慨的说道。
虽然已经算是老夫老妻了,但是这样温馨的场景也好久没见了,赵氏的脸腾的一下红了“不委屈,我从来都没觉得自己委屈过。”
呵呵,赵东不自觉的笑了起来:”你放心,我不会让你有委屈的时候。”
赵氏微笑的点了点头,半卧在赵东的怀里:“时间过得好快,转眼间,我都长皱纹了。”
“哪里长了,哪里长了,我看看,根本没有,你多想了。”说着从赵氏的手里将金簪抽了出来,直接带在了赵氏的头上:“好看。”
赵氏大羞:“好看什么啊,这蝶恋花是女孩儿的款式,我都是老妈子了,还带这东西,平白让人笑话。”
“我说好看就好看,簪子咱留着你带,钱的事情我来想办法。”
赵氏虽然嘴上说着要卖这根簪子,其实心里也是舍不得的,不然也不会将其放在罐子里一放就是十年,当年他们离开京城,她带的首饰也不少,但最后都一一典当了,唯独只留下了这根金簪,就是因为这根金簪是赵东送给她的。
“可是歌儿和小宝的束脩”赵氏还想在挣扎一下。
赵东直接打断了赵氏的话:“没有可是,我是男人,家里的事情我来想办法,不就是银子嘛,活人还能被尿憋死,你放心,银子的事情我来想办法。”
赵氏一愣,连忙抓住赵东的手:“赵哥,你想干什么,你别犯傻,你忘了,我们还有歌儿、宝儿呢,要是你出事了,我们这一家子该怎么办啊。”
“你想到哪里去了,再说哪里会出事,我是什么人你还不知道吗,我从来不打没把握的仗,你就放一百个心好了。”
虽然赵东保证不会出事,但是赵氏依旧有些心惊胆战,他们好不容易过上了平静的生活,她不想打破平静。
不管是赵东还是赵氏,甚至是另一间房间的云歌,这一夜都没有睡好觉,心里都有着个各自的打算。
第二天一大早,云歌就积极主动的从床上起来了,之所以现在起来,完全是听到了隔壁房间赵氏和赵东起床的动静了,穿好衣服出门,云歌发现小宝这会儿都还在睡。
看着窗外还昏沉着,云歌摇摇头,为了将来能睡个懒觉,我容易嘛我。
来到院子里,赵氏已经在洗漱了。
“娘”云歌一下蹿到了赵氏旁边。
赵氏放下手里的盆子,笑盈盈的看着云歌:“怎么了,是不是等急了?”
“哪里有”云歌睁眼说瞎话,不等急了,她能这么早起来?
看到云歌对小宝进学的事情这么关心,赵氏也很欣慰:“你放心,这件事我和你爹一说,他就答应了,不过蒙学的事情还需要等等,最起码要先将先生的束脩准备好。”
束脩?看着赵氏有些为难的神色,云歌一愣,是啊,自家的财产被一场大火烧毁了大半,现在又是买地,又是盖房子,家里肯定没多少钱了,据云歌所知,现在进学可不是一笔小数字,家里现在肯定是捉襟见肘了。
钱,哪里弄钱,或者说怎么将身上的钱洗一下,云歌身上足有好几百两,这几天云歌天天带着小宝吃东西,都还才花掉了几百文而已,云歌身上有钱,但是怎么将这笔钱光明正大的拿出来,就是一个问题了,木冉的事情云歌是打死也不敢告诉爹娘的,所以手里的钱就不能走明路,手里有钱却拿不出来,对云歌来说简直太苦恼了。
第六十二章 安王府
京城,安王府现在全部戒严了起来,自从安王带了一群人出去,安王府的气氛就不太对劲,一直到最近,有人传出安王已经遇难的消息,顿时将安王府搞得鸡飞狗跳。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几户在一夜之间,安王名下的财产纷纷易主,一些依附安王人也因为各项罪名抓的抓,关的关,有的甚至一夜之间暴病生亡,让那些不知情的人摸不着头脑。
而在安王对面的宅子里,一个人临窗而立,平静的看着不远处乱成一团的安王府。
似乎是看累了,他从桌子上拿起了一杯茶,茶到手上,才感觉有些凉了,不过他依旧将茶放到嘴边,小口的抿了一下。
身后的人感觉到了茶水温度,连忙从桌上又泡了一杯茶,小心的放到了前面那人的手边:“督主,喝这杯吧,您身体还没复原,喝太凉的不好。”
孟栩苒摆了摆手,其实他并不渴,热茶凉茶其实都没多大差别,再说,他来这里并不是要喝茶的。
本来他就是想看看,一个背叛了他的人的下场是什么样子的,但是看着安王府的样子,他却有些不舒服,何其相似,这和二十年前的孟府何其相似,孟,他能说其实万晓楼胆子也很大,将他安排到了西厂,竟然还让他用原来的姓,也幸好大乾王朝,孟姓人甚多,只是一个姓什么也说明不了,所以才没有引起人的怀疑。
“万晓楼还没有消息吗?”孟栩苒不死心的又问了一遍手下。
孟栩苒的手下打听万晓楼已经不是一两天了,自从万晓楼遇刺身亡开始,他们就一直围着万晓楼打转,能查的全都查了,就差没查当初万晓楼死的时候穿的是什么颜色的内衣了,所以这会儿听到督主又在询问,只能唯唯诺诺的低下头:“万督主的事情还是只有以前的那些消息。”
再次听到一模一样的话,孟栩苒也不觉得吃惊,只是摆了摆手:“算了,不管他是真死还是假死,这是我最后一次打听他的事情了,你们将人都撤回来吧,万晓楼走了,留下的烂摊子,还需要你我去对付的。”
“是”听到督主终于从万晓楼事件中缓了过来,众位手下顿时高兴了起来。
孟栩苒看着手下高兴的样子,轻轻的摇了摇头:“好了,你们先下去吧,让孟玉进来。”
有了孟栩苒的吩咐,这些东厂蕃子全部开门走了出去,在这些人出去之后,孟玉独自走了进来:“督主。”
孟栩苒并没有看孟玉,视线依旧放在安王府的位子上,好半天才回过神:“齐水县的事情安排好了?”
孟玉连忙点头:“安排好了,我们的人已经安插进了锦衣卫的驻地迎来当铺,只要姓曹的稍有动静,定能第一时间知晓。”
孟栩苒点了点头:“恩”了一声,就没有多的言语。
孟玉一直等着自家主子继续问,结果半天都没有动静,只能慢慢的抬起头看向主子:“督主,您将香玉留给那个小丫头,她万一带着被迎来当铺的人看到,他们会以为小丫头是我们东厂的人的。”
孟玉说完,就将头低的很低,不敢在看自家主子,他觉得人家小丫头帮过他们,就应该给人架些许好处,而不是给人家身上放一个**烦,其他的还好说,那块香玉,想不让锦衣卫的人认识都难。
“是东厂的人又怎样,难道他们敢动我们的人?”孟栩苒的声音居高临下,冷冷的没有温度。
孟玉的后背顿时一紧,连忙摇头:“他们肯定不敢”孟玉说着不敢,其实心里还是有点担心,毕竟锦衣卫的人一旦误会了那个小姑娘,到时候肯定会给小姑娘带去不少麻烦,最起码就近监视是少不了的。
孟玉能想到的东西,作为东厂的督主孟栩苒难道还能不知道,但是在他看来,云歌的人情他已经换了,先不说答应她三件事情,就是没有在小向村动手,就是已经很给云歌面子了,现在只是用香玉转移一下锦衣卫的注意力而已,并不算什么大事,更何况锦衣卫知道云歌和他们东厂有关系,在应对上肯定会小心许多,甚至在一些小事上,还会维护云歌,但是他的想法,怎么会告诉孟玉。
经过孟玉这一打岔,孟栩苒已近没有继续观看安王府的心情,慢慢的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走吧,这里越来越没意思了。”
孟玉抬头看了一眼自家督主,又抬头看了一眼热闹的安王府,心里暗暗奇怪,以往他们将某家整的家破人亡的时候,他们督主都喜欢找一个风水宝地在旁边观看,没次看了之后都会心情大好,今天这是怎么了,只是看一会儿竟然会觉得没意思。
扶着孟栩苒下了楼梯,一个四匹马拉的马车就停在宅子门口,宅子的主人就在一旁小心的候着,看到孟栩苒过来,献媚的帮忙抬着脚踏。
孟栩苒踩着脚踏上到了马车里面,用凤目看了一眼宅子的主人,这个宅子其实并不属于这个人,而是锦衣卫从其他人手里夺过来的,最后却便宜了他们东厂,现在自然就当监视安王的所在。
“安敏敏还没有出现?”孟玉询问宅子的主人。
宅子的主人摇摇头:“没有,从上面交代我注意进出人的时候,我们就注意着,可是安敏敏却一直没有回来。”
孟玉点了点头,安敏敏利用假死逃脱了他们的追捕,本以为她会逃回到京城,没想到这么长时间了,竟然都没有出现,难道是逃脱途中,死在外面了?抬头看了一眼督主,发现对于安敏敏的事情,督主并不甚关心,想想也就是一个小女孩而已,想也翻不了什么大浪,顿时孟玉也没有继续关心安敏敏的去向了。
不管是孟玉还是旁边的其他人,都没有注意到,就在距离他们不远的一个拐角,有四五个衣着破烂的乞儿正蹲在角落里,其中有一个穿着绣着红色大花的孩子,正用仇恨的眼神看着他们一行人,这个小乞儿一直看着这辆马车离开这里,依旧坐在拐角处一动不动。
p:啦啦啦,明天就要上架了,有同志说要写上架感言,话说朵朵其实有写过,但是都不怎么如意,最后只能希望大家能尽量支撑正版,现在大家都要过年了,即使是小朋友也有压岁钱了,朵朵的书不贵,一章也就几分钱而已,到超市买一瓶饮料就能看一个月了,有了众位的支持,朵朵一定会努力写的。
第六十三章 治病
和以往一样,赵东和赵氏依旧要去忙着起宅子,所以他们一离开,云歌就带着小宝上街。
依旧给小宝点了一些吃食,云歌用双手撑着桌子,看着小宝狼吞虎咽,云歌却没有吃东西的兴趣,为了将来能过上好日子,她现在必须找一份来钱的路子了,最起码要将眼前的事情应付过去。
云歌蹲在客栈的门口,看着来来往往的路人,她到底要怎么赚这个钱,穷,这是云歌对于这里的惟一印象,齐水县按说已经算是不错的富县了,但是在云歌的眼中,这里依旧很穷,很多人终日忙碌,却依旧不能让自己一家几口吃饱。
赚钱的路子有很多,但是很多都不适合现在的云歌,所以云歌只能将视线集中在了那些赚钱快,却比较平稳的事情上,卖东西?她的空间里有不少好东西,甚至拿到这里来,都可以算是价值连城的,但是云歌深深的知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现在还不是拿那些东西的时候,最起码要在自己有保护能力之后,才能拿出来。
就在云歌完全想不到该怎么赚钱的时候,一群人闹哄哄的从外面跑进了巷子,这些人看也没有看站在路上的云歌和小宝,越过路人这些人就跑进了对面药堂馆的大门,汤药馆的大门大开,这些人直接鱼贯而入,可是他们却没有在药堂馆里停留,不到一会儿,就直接簇拥着一个四五十岁的老爷子往外跑。
“这是在干嘛?”云歌奇怪的看着眼前这一幕,绑票啊这是,还是绑大夫?
云歌还没找人打听,边上的人就聊了起来“孙家的少爷中邪了,有道爷说要设法镇压。结果被孙家的人打出去了,说孙家少爷这是病了,这是在抓大夫给孙家少爷看病。”
“是啊,你说孙家怎么这么不讲道理,明明是他家的少爷被邪祟沾染上了,还不让道爷施法,那个道爷可是说了。要是不镇压。孙家乃至和他们有联系的人都有危险。”
镇压,道爷,这两个字只要连在一起。就一定不是什么好事,道爷这种生物,也不知道大乾王朝有没有那种有真本事的,反正在现代社会。所谓的道爷大部分都在天桥上,还一扎一大堆。并且这道爷还很怕一种人,这种人一出现,所有的道;爷佛爷的,全部一哄而散。都恨不能爹妈少生两条腿,这种人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就叫做城管。
好吧,言归正传。云歌只是听这些人一说,就能猜个大概。孙家少爷病了,然后道爷说他是被邪祟沾染了,要进行镇压,然后和孙家因为治疗孙家少爷的价钱上谈崩了,当然也有可能孙家就是那种不信邪的人,所以就开始四处找大夫治疗孙家少爷,不过看刚才那样子,好像真没治好,不然怎么搞得全城皆知啊。
云歌偏着脑袋一想,就全部透彻了,这果然是刚要打瞌睡,就有人送枕头啊,管他什么邪祟不邪祟的,云歌就不相信了,就现代医疗条件来说,除非来那些癌症什么的,其他的病症,还不都只是钱的问题呗。
“小宝,咱们也过去瞧瞧。”
现在的小宝可听云歌的话了,现在云歌只是一召唤,小宝立马就跟着站了起来。
云歌牵着小宝两人就出了巷子,不要说什么赵氏不让出两人巷子的事情,基本上从第一天开始,云歌就带着小宝将外面这条街给走完了,所以不让出巷子,也就是个笑话而已。
因为不知道孙家在哪儿,所以只能看着前面的那群人挨家挨户的找大夫,找个一个就直接往回带,而他们只能跟在后面。
路程是绕了又绕,将云歌的脚都走疼了,别说平常也没看出来齐水县有这么大啊,云歌都成差点走晕了,至于说迷路,呵呵,云歌在山上迷路那是不可避免的,不说云歌,就是随便找个人在山上乱窜一夜之后,照样能迷路,但是在县城就不一样了,更何况齐水县的县城建设很有规则,还特别喜欢左右对称,在这种地方想要迷路,那都是一得点技能。
在半个小时后,那伙人终于将大夫找的差不多了,这才开始往目的地走,云歌他们也连忙加紧脚步跟上。
孙府,就两个字的牌匾,不过却是金光灿灿的,看样子每年都用金漆刷过,不然不能保持这么鲜亮。
孙府的大门被关的严严实实的,侧门却大开,不时有人进进出出的,好不热闹。
乘着前面那队人进门,云歌带着小宝就直接窜了进去。
云歌和小宝人小,个子也小,混在人堆里,硬是没有人发现,看到桌子上有苹果,云歌也毫不客气的和小宝一人一个。
白胡子大夫很多,都三三两两的围在一起讨论孙家少爷的病情,云歌带着小宝直接越过这些大夫,往内堂里走去。
一走进内堂,云歌发现这里的大夫一点不比外面的少,甚至年纪普片比外面的要老,头发全白了的大夫都大有人在。
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被一群老头围着办躺在躺椅上,少年的脸色有些苍白,坐在椅子上还需要人扶着,好似浑身都没有力气。
“今天进食多少”一个白胡子老大夫问道。
椅子上的少年恹恹的,不过还是回答到:“不多,没有胃口,家母托人买了些笋子,却将嘴戳破,难受的紧,所以只吃了一碗肉粥”
白胡子老大夫摇了摇头,开始捏孙家少爷的胳膊,一捏就是一个小坑,好半天都没有浮回来,而这个白胡子大夫的眉头却皱的越深,云歌看的分明,这个白胡子大夫在捏这个孙家少爷的时候,这个孙家少爷都感觉很痛的样子,无非是忍者没叫出来而已,这是什么病,关节炎?
开玩笑,关节炎最多是特定的位置疼,这个孙家少爷先不说年龄达不到,就是四肢都是一碰就疼,这就和关节炎不搭边了,这个孙家少爷到底得的是什么病啊。
第六十四章 孙家的弱受少爷
白胡子大夫摸着自己的胡子,幽幽的开口:“已经治疗了七八天了,却还是毫无起色,这可如何是好啊。”
此话一出,现场的人都有些焦急起来,那些大夫先不说,其他的那些人一个个的脸色顿时难看的紧。
“难道吴老也没有办法,吴老的父亲可是御医啊。”
御医,这可是古代顶尖医术的最高职业者,云歌顿时将视线转移到了吴老身上,她还没见过御医呢,好不容易看到了,可要多瞅几眼。
只见这个御医吴老,五十多岁的样子,穿着一件蓝衫,给孙家少爷诊脉的时候面无表情,但是云歌注意到他的指节,他的指节很细,现在就搭在孙家少爷的脉搏上,
吴老根本没有在乎其他表情,只是将注意力集中在了孙家少爷身上,越整治脸上的表情越凝重:“将袖子卷起来,我看看你的胳膊。”
两个丫鬟很听话的将孙家少爷的衣服抬起,云歌一直注意着这边,在丫鬟将衣服拉起来的时候,更是将注意力集中到孙家少爷的胳膊。
云歌看了一眼,顿时抽了一口气,只见这个孙家少爷的胳膊上竟然青青紫紫的一大片,打的,这完全不可能,先不说孙家少爷的身份,就说他现在生病了,就更加没有人敢碰他了,毕竟万一弄死了,最后算谁的,那么这只能是病症造成的。
云歌不通医理,但是在治疗好了商队小姐之后,专门看了几次病理的书,有什么病症是孙家少爷这样的?
全身乏力、精神不济、有些厌食、看样子也是营养不良、面色苍白、牙龈肿胀、吃个笋子就能出血,四肢疼痛。皮肤也带瘀点,这个症状,怎么和坏血病有些类似啊。
坏血病又和维生素c缺乏症同名,其实就是摄入的维生素少了才造成的,这种病在现代几乎是没有的,先不说维生素c已经变成了一种常见保健药品,就是一年四季都不断绝的水果。就不会让人得这种病了。
云歌虽然猜出个大概。但这时候却不是出来装逼打脸,顺带拉仇恨的时候,所以云歌就安安静静的站在一旁。和小宝一人一个苹果吃的不亦乐乎。
白胡子大夫在继续诊断了半个小时后,对站在孙少爷旁边的一个中年男子行了一个礼:“少爷的病太过奇异�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