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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妃有毒:佞王请自重-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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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闻言,眼神清冷。“你很自信,不过,我不喜欢你的功利心,你接近我的目的性太过强烈,让我心里不舒服。”
他并未惊慌失色,反而笑的更迷惑人心,宛若狐仙幻化成人形,语气里透着坚持。“明遥可以做的,我可以做的更好,郡主,为何不给我一个机会?”
秦长安不耐烦地挥手:“我对明遥暂时还有兴趣,等我什么时候腻了,再吧。”
夜清歌眼底闪过一抹寒光,心中怨恨不甘,秦长安竟然视他为无物!
“还有,如果你真有那么大的信心,就不该用鸳鸯香。可见你的魅力,还是差那么一点,至少明遥不会用这些下三滥的花招。”
夜清歌的伎俩被点破,脸上笑容崩落,稍显怅然,眼神哀怨。“郡主,我没有龙阳之好,却不得不被迫跟服侍男人。我喜欢的是女人,何况郡主令我倾慕,事已至此,明人不暗话,若郡主愿意赎了我,我定会服侍的您舒舒服服。”
她虽然让明遥做了后院人,但外人不知他们因为中了情蛊的关系,夜清歌是个美男,就是把她想成淫妇了。
“癞蛤蟆还妄想吃天鹅肉?”有人冷哼一声,拨开七彩珠帘走进来,一袭黑衣,浑身散发冷意,正是明遥。
曹操曹操就到。
“你谁是癞蛤蟆!”夜清歌最引以为傲的就是自己的容貌,脸色一白,怒不可及地瞪着明遥。
“郡主有了我,每日都舒舒服服的,哪里需要一只癞蛤蟆来搅和?”明遥语气冷淡,话锋却十分犀利。
夹在两人中间的秦长安,揉着自己的眉心,很是头痛。没想过男人也能有泼妇骂街的潜质,明遥的嘴巴还真毒,时常沉默的高傲男人,竟也不曾落于下风。
“明遥,被毁容的人可是你,你那张脸我可是见过的,比鬼还丑陋可怕。见过一次,我足足做了一个月的噩梦。若我是癞蛤蟆,那你又是什么?”夜清歌愤而反击。“这辈只能戴着这张鬼面具,见不得光,你还想霸占郡主?”
“至少我从不见钱眼开,唯利是图,为了银,可以满足客人的一切要求。跟两个男人同时翻云覆雨,你不照样乐在其中?”明遥气定神闲,依旧冷冷淡淡,但每句话都是踩着对方的痛处。
“明遥你这个该死的!”夜清歌一时气结,脸色涨红。
“如果你们还想叙叙旧,就留下来,我要先行一步了。”秦长安没兴趣再听下去。
明遥随即跟上了她,手掌揽住她的细腰,一个动作,已经将宣誓主权的意味发挥的淋漓尽致。
夜清歌满肚火气和怨气,看着他们的背影,怒极反笑,轻柔的嗓音带些诡谲的挑衅。“呵,明遥,你真是明遥吗?”
他森眸眯起,瞬间翻腾的杀气汹涌,只是一眼扫过,已然让夜清歌身体僵硬,仿佛被点了哑穴,一个声音都发不出来。
秦长安坐入马车,脸色平静,唯独夜清歌的那句话,像是千斤巨石压在心口,一种不清道不明的古怪感觉,千丝万缕地缠绕着她的心。
“郡主去哪里?”明遥的低沉嗓音已经在车外响起。
“今日秦将军休沐,郡主要去将军府。”珍珠回答。
他没再什么,马车徐徐开动,她在车厢里撑着额头,莹白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夜清歌有心计,的话不见得有几句是真的,不过想要攀附权贵,离开卖身的场所而已。
而她,就是夜清歌看中试图高攀的那棵树。
可惜她对男人的美色一向不太看重,换做别的贵族女,就不见得能跟她这般心无杂念,毕竟她不得不承认,论妖娆阴柔的美感,夜清歌是其中翘楚。
起来,还得感谢那一段从就与魔头一道生活的过去,让她不会被男色轻易迷惑,昏头转向。
到了将军府,与大哥嫂一道用了午饭后,她才把两幅山水画送到长公主萧圆圆手里。
“长安,你太有心了,这两幅名家画作,实在是太妙了!”萧圆圆望着桌上摊开的画轴,眼底难掩激动。
“公主喜欢就好。”
“临县的分店开张了吗?”
“十日前就开张了,一切都很顺利。”
“长安,我们是一家人。我崇拜你大哥,除此之外,还很欣赏你。因为公主的身份不能常常在外走动,但也想跟你一样生财有道。将军府的开销是极大的,我的嫁妆再多也是死的,我有心管好内务,就势必要有一些属于将军府的产业。”
秦长安嘴角有笑,很是赞许:“公主如此贤惠,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我大哥真是娶对了媳妇。”
萧圆圆握住她的手,神色温柔。“那一笔五千两银,不必急着还我。”
“临县的两家分店,都算我跟公主一起开的,利润五五开。”
萧圆圆婉拒:“太多了。都是你在忙里忙外,我不过是出了点钱,岂能占你便宜?拿点红利就成了。”
“就听公主的。”
“我给你准备了一份开张的贺礼,再过几天就能送过去了。”萧圆圆故作神秘,完了正事,见到秦长安手腕上的凤凰金环,联想起什么,低声叹气。“我最近才知道你的后院人是明家的大少爷明遥,当年明启忠官拜尚书,结党营私,贪污腐败,但他的儿却一身正气,被连坐为奴为娼,令人唏嘘。”
极力稳住那一瞬间兴起惊涛骇浪的心绪,她看似心不在焉地点了点头。“公主也知道明家的事?”
“皇城就这么大,哪有不透风的墙呢?明家被查的那天,还闹出人命呢。”
秦长安面色一凛:“什么人命?”
“明启忠有一妻一妾,知道明启忠被判秋后问斩后,妾一时想不开就连夜跳井了……。可惜妾的女儿才十岁,目睹生母跳井,受了刺激,就这么疯了。”
她眉心紧蹙,心中寒凉:“那不就是明遥的同父异母的妹妹?”
萧圆圆狐疑地睇着她:“他没提?当初明遥被送入倌倌人人皆知,那个傻妹被送去什么地方,好像就没消息了。”
一路上秦长安都想不通此事,明遥理应知道她是他最大的靠山,如果他了,她不会见死不救。是因为不想麻烦她,还是……。根本不想让她知道?!
事实上,他从不主动起跟明家相关的任何事。
陷入沉思中,脚步却不自觉走到后院。
他身穿黑衫,静静地站在一株树下,衣袂被风吹得轻轻飘扬,那双浓黑的眼正深深凝视着她。
“那个夜清歌,不是好东西。”他冷声,依旧不屑至极。
她哼笑,“没看出来你还挺会争风吃醋的。”
闻言,他心中蓦然升起一种很深的自我厌恶,那双清冷漠然的眼瞳,掀出浅浅阴森。是啊,他何等尊贵身份,何必跟一个下贱男妓争宠?!
明遥从身后抱住她,双手搁在她的腰带上,暗中把玩她挂着的香囊,好似忠犬缠人撒娇。“我看上的,向来喜欢独占,不愿跟人分享。”
语气霸道,举止却缠绵。
他的这番举动,倒是不太寻常。她突然想起什么,转头看向他有些炽热的眸。“夜清歌身上用了鸳鸯香,不过用量不多,我让珍珠准备了药水,你泡上半个时辰,就能无事。”
鸳鸯香?所以此刻他想要亲近她,触碰她,也是因为那种鬼东西的关系?他顿时压抑不住周身森然气势,怒火中烧。
“你要跟我一起泡?”
“区区把戏影响不了我。”看出他不可告人的企图,因为鸳鸯香的关系再泡个鸳鸯浴?他倒是想得美。
明遥睇着那双依旧清明毫无杂念的美眸,心痒难耐,将她抱的更紧。
见她没被夜清歌所迷惑,他心中大喜,胸口激荡沸腾。也唯有她这么冰雪聪明心思机敏的女人,才配得上他!
“我在你屋里等你,等你泡好了,我有话问你。”她推了他一把,再这么磨磨蹭蹭下去,等到鸳鸯香深入血液,不定他立马化为饿狼把她扑倒,吃干抹净。
到时候,吃亏的可就是她了。
明遥这才松开怀抱,走向净房,转眼间那双精眸深不可测,绽放出嗜血冷芒。夜清歌想用这么龌龊的花招勾引秦长安,是不见棺材不掉泪!
半个时辰后,明遥一身清新药香味,坐到她的身畔。
她淡然地转动着手中的茶杯:“阿遥,你来到郡主府快三个月了,我从未听你起过你的亲人。”
“没什么好的。”他语气冷淡,突然变脸。
“你确定不需要我帮你一把?”
“郡主在外面听到什么风言风语了?”
“我想听你亲口。”
他沉默着,双眼幽暗无光,似乎并不想回忆过去。
等了许久,她终于搁下手里的茶杯,直截了当地逼问。“你有个同父异母的妹,叫明云,她如今身在何处,是死是活?”
“郡主就这么喜欢管别人的家务事吗?”他的眼底生出一抹讽笑,语气凉薄。
“该不会连你都不知道她在哪儿吧?”她顿时起了疑心,无法理解明遥在此事上的诸多抗拒和残忍无情。
就算明云是庶女,兄妹之间难道水火不容,连对方的死活都不管不问?
他偏过脸。
“好了,我不逼你。”她起身离开,凭她的人脉,要在皇城找一个人,并不是很难。
三日后,白银把真相查明了。
明云本在一家官窑里做烧火丫头,心智不全,常常闯祸,谁都不喜欢她,在三个半月前,人突然找不到了。
因为是个傻妞,众人一开始不以为然,管事的上报官府,她是走失了。毕竟这种脑坏掉的丫头,很难记得回来的路。
但半个月后,官窑里的荷塘突然发臭,官府来了人,挖出一具泡肿腐烂的女尸,正是失踪的明云。
一个傻妞在半夜里跌入荷塘淹死了,众人筹了一副棺木把她葬了,也就这么不了了之。
秦长安陷入座椅内,心中震动,觉得惋惜,如果明云还活着,不定她可以治好明云的疯病……
谈及明云,明遥的态度很是冷淡,原来是因为明云已经是个死人了。
明遥跟副将张寅过完几招,一套拳法已经练得有模有样,本来极其厌恶习武,如今却发现练武是个最能发泄火气的渠道。
“爷,郡主暗中派人寻找明云的下落,如您所料,应该没有任何破绽。”
下颚一点,他面色阴凉。“只有死人才会守口如瓶。”
虽然提前做好部署,万无一失,但秦长安关注到明云这个人,还是令他心情复杂。
她如果一点也不在乎明遥这个人,又何必在乎明遥的傻妹?!这是个好现象吗?或许她坚如磐石的心也有可能动摇?!
他的思绪飞转,一时间所有的情感都倾注在她身上,炽烈的情绪几乎要涨破他的胸臆。
背光的门口,一道身影遮去半边光,半空中随风飞扬的黑亮长发,勾勒着光与影。一双眉眼淡淡低敛,银色面具隐没于阴影间,不知站在门外有多久。
“你找我?”
他终于开口。
正文 027 后院只能有我一个
,!
屋内的女缓缓转过身来,她没穿要外出的明艳衣裙,身穿月牙白的上衣,粉色长裙,青丝以金边福纹的锦带随意绑在脑后,看似随性,却又有着独特的雅致。
“上回的事情,是我太贸然了,我不知道明云已经……”她蹙着眉头,眼底透着真挚,“节哀。”
明遥态度软化,嗓音还藏着一丝紧绷。“郡主特意来道歉的?”
“原本就是我做错了,道歉也是应该的。”她不假思索。
他静默不语,眼神却柔和三分,跟她相处三个月,了解的她越多,就发现她深的他心。
“明云出事的时候,你还在倌倌里,想来没有好好祭奠她。姑娘年纪轻轻就枉死,一个人孤单上路,挺可怜的。我让人准备了点香烛纸钱祭品,也算尽尽心意,你看如何?”
不知为何,他心里陡然一动,脱口而出。“好。”
白银和珍珠在后院里布置了供桌,摆放了各种牲礼素果,满满一桌,毫不含糊。
香烛点燃,焚烧纸钱的气味熏人,只是明遥不曾在她淡然的容颜上看到一丝反感和厌烦,她的眼神清冷如雪,却又最能安抚人心,带来宁静祥和。
“阿遥,明云的最后一程,你这个兄长送送她吧。”她把最后一叠纸钱留给他,缓步离开,想着也许明遥有些心里话要,她不适合在场。
他将纸钱掷入火盆中,火光摇曳,灰烬飘扬在半空中,他只是伫立了一会儿,眸幽暗,什么话都没。
下一瞬,身上焕发出来的气质,混合在浓重的夜色里,正邪难分。
长公主萧圆圆派宫里的太监总管送来一面御赐牌匾,上头四个金光闪闪的大字——“妙手仁心”为皇帝亲笔,悬在歇雨楼外,引来百姓围观,一时间再度成为皇城的头号新闻。
药田的药草丰收,秦长安将一半药材无偿提供给黄河泛滥灾区,再度赢得北漠皇帝的称赞,赐予良田百顷。
一顶宝蓝色的华丽轿,停在花街后的逍遥馆门口。
秦长安走上二楼的一间房内,床上躺着一人,双目死气沉沉,脸上纵横交错的七八道刺痕,把五官全都破坏掉,极为恐怖。
空气里,血腥气还未褪去。
谁也认不出,这就是那个妩媚妖娆,阴柔美丽的夜清歌。
是今天才发生的事。
起因是夜清歌跟一个富商常年往来,被富商的妻知晓,瞒着出去做生意的丈夫把夜清歌约到他们暗中幽会的院里,几个野蛮的婆娘压着夜清歌,妒恨的正房拔下发簪刮花了他的脸。
富商回来后,碍于自己靠着妻娘家发家,派人送了夜清歌一笔银,彻底断了往来。
“夜清歌。”她低声开口。
他的眼神依旧空洞,嘴角轻轻一扯,却笑的犹如厉鬼狰狞。“郡主很讨厌我吧。为了离开这里,我不得不刻意接近你。如今我成了这幅德行,郡主却亲自来见我一面,是我不曾想过的。”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他缓缓转过脸,眼神透着惨淡灰败。“我比明遥早来倌倌,来的时候才十二岁,是被亲叔叔和婶婶卖到这里来的,只因为……。婶婶发现叔叔对我动手动脚,怕我勾引了她丈夫。正因为幼年穷怕了,如今才太看重钱财,可当我没了脸,有了金山银山又如何?”
她静静听着,脸上没什么怜悯,就只是倾听而已。
“明遥来的那天,我在楼上看着,只是一眼,我就知道他会是我最大的劲敌。直到他的脸被毁掉,他再也不配当我的对手,我曾经那么想过。让我始料不及的是,这样的明遥还能得到郡主的青睐,离开倌倌——我跟他斗了三年,运气始终不如他。”
“你过去总是跟明遥争斗,斗来斗去,赢了什么?”
夜清歌闻言,心中一片空虚无法填补,那双上扬的妖娆眼眸宛若一滩死水。
“有时候,明明看起来是上天给你的磨难,但并非就不是一个命运的转机。”
他的脸上流露茫然和迷惑:“郡主,你的话真是玄妙,可是我没读过书,不懂。”
“你迟早会懂的。”她将两瓶药膏往他枕边一放,眼神清如水:“这两瓶雪面芙蓉膏,一日涂三次,坚持两个月,至少恢复七八成,疤痕并不明显,扑点淡粉就能遮挡。”
“郡主也给明遥了?”
“你是新伤,他是旧疤,恢复起来的难度不同。不过,他没要。”
夜清歌错愕至极,秦长安给他这么昂贵的药让他震惊,听到明遥曾经有去疤的机会却拒绝更让他震惊,果然,他还是比明遥的境界矮了一截吗?像他,就绝不可能拒绝恢复容貌的机会。
她淡淡一笑,一针见血。“你要的不是我,而是能站在我身边的虚荣。”
这一席话,的夜清歌哑口无言。
一阵漫长的沉默过后,他才再度抬起眼,语气坚决。“郡主,上次跟明遥争吵过后,我一直都觉得不对劲。明遥的眼神我太熟悉了,是冷,是淡,是倨傲,但不是狠,不是毒,不是阴沉。”
她脸色一沉:“夜清歌,你是在挑拨离间吗?”
“郡主认为我走到这个地步,还敢奢望得到你的垂怜吗?雪中送炭多难得,郡主的恩情,我夜清歌此生不忘。”
秦长安挑了挑眉,脸色微乎其微有了变化。虽然不喜欢夜清歌的粉气和妩媚,但他也着实算不上大奸大恶,有此飞来横祸,就够他受得了。
她还真不爱落井下石这一套。
该的她都了,寒暄安慰不是她的风格,不愿再多做逗留。
她并不意外夜清歌直到最后还是在挑明遥的刺,他们本就是死对头,没有和解的可能。
思绪猛地一顿,她快走到门口的脚步,又折了回来,目光如炬,熠熠生辉。
“当初明遥得罪的是皇城哪位权贵?”
“是曲国舅。”
她一怔:“曲国舅好男风?”曲国舅在朝中风评很差,但就是没听过有断袖之癖啊。
“明遥曾经写过一首诗,曲国舅认为是在影射他,记恨在心。明遥进倌倌后,曲国舅就让他去府里赴宴,要他在宴客面前裸身抚琴。,出尽洋相……明遥不懂变通,当场砸琴走人,反而将曲国舅弄得毫无脸面。就这么结下梁后,有一回曲国舅往他脸上泼了一种水,脸就这么烂了。”
“明遥会弹琴?”
“他可是名震一时的明家大公啊,郡主。”夜清歌古怪地看向她,“当年他骂对曲国舅抚琴是对牛弹琴,我还以为郡主早就听过他绝妙的琴声了。”
下楼的时候撞见几个粉面秀气的男妓,全都恭敬地侧身让行,他们身上的花香,却压不掉助兴鸳鸯香的独特味道。
她从热闹的倌倌里走出来,北漠不禁男风,这条宁静的街唯独在夜晚才有了生命力。
站在逍遥馆的门口,远方一阵惊雷轰然作响,突然下起大雨。
那一道轰隆的雷声,却猛地打通了她内心的某一个忽略的事实。
夜清歌男妓在倌倌里都要接受各项蛊惑人心的训练,他们身上带香,用的多是鸳鸯香这种助兴的香粉,他们用久了会产生抗药性,但一般人嗅闻到则容易意乱情迷,定力变差。
不对。
上回在听风楼里见过夜清歌后,她百毒不侵自然无所谓,可是晚上见到明遥,他却有点反常的亲昵……她当时没多想什么,让他去泡药水,化解身上的鸳鸯香,而他的确也乖乖去了。
明遥为什么会被鸳鸯香所影响?不该啊。
远方一道惨白的闪电,再度凌空劈下来,震耳欲聋的雨声,将她跟身后的花天酒地彻底隔绝开来。
她的脸上,瞬间没了表情。
停在门口的轿,很快被瓢泼大雨淋湿,她站了许久,手脚冰凉。
有人冒雨前来,一袭黑衫令他仿佛是黑夜之,他撑着一把竹骨黑伞,黑靴踩踏在湿滑的青石街上,脚步坚定。
她抬起冷然的美眸,跟对方四目相对,他的眼底没有震惊,却有着一种极其复杂凝重的情绪。
明遥看到的是她一身华服,盈盈走出充斥着淫词艳语的倌倌,她的容颜逆着光,隔着雨帘,气势不容侵犯,身上的光影交错,第一次让人有着刺骨的胆寒。
“下雨了。”他低声,将手里的黑伞撑过她头顶,她发上的金钗流苏晃动一下,悉索作响。
她不语,熟悉的眼却透着陌生的距离感。
“我来接郡主回去。”他又,嗓音有些冷,还有些……淡淡的温柔。
好矛盾。
秦长安抿紧唇,就在他极为自然地跟她并肩而站那一瞬,她的心仿佛被蛰了一下,整个人跳开来。
他的嗓音紧绷压抑,不悦她拉开彼此距离,大步靠近:“怎么了?”
她猛地抬起手,挥落。
“啪。”
一道银光闪过她的眼,他未曾束发的黑亮长发全都为之散开,银质面具落在他的脚边,被雨水大力冲刷着。
这一幕,连身旁的白银都不由地屏住呼吸。郡主一向对明遥诸多照顾,什么时候对他动过手?!
明遥被这一巴掌打蒙了,脸依旧偏在一侧,黑发遮住他大半张脸,他迟迟不曾转过来,黑色衣袖下的手掌,暗中用力,青筋爆出。
“明遥,大雨天真是来接我回家的么?还是想监视我去什么地方见什么人?”她笑得极冷,眼底寒光乍现:“怎么样,还满意你亲眼所见吗?”
他没话,黑发在风雨中飘扬,只能依稀看到下巴的轮廓,黑伞落在地上,他很快被淋湿。
“我给你了足够的自由,但其中没有窥探我的自由,我以为你明白,原来你不够明白。”秦长安看也不看他面具下的面孔,朝着白银吩咐一句。“回去。”
白银马上打开买来的雨伞,为主挡雨。
正在秦长安越过明遥以后背示人的身时,他缓缓地笑,笑声竟听出几分狂妄和渗透骨髓的寂寞。
她短暂驻足,语气异常平静,没有一丝波澜,不是询问,就只是告知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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