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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妃有毒:佞王请自重-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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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遥给郡主抚琴了?”他好奇追问,眼底飞快闪过一丝什么。
“弹了一首<凤求凰>。”
夜清歌像是被踩着尾巴的猫,全身戒备到不敢置信,声音不自觉拔尖。“他弹了?”
秦长安被他的反应吓了一跳,双臂环胸,眸光微沉。
他眼神游离,目光闪烁,连唇都白了,慌乱扯下黑纱挡脸,好似白日里见鬼一样。
“按时服药和涂抹雪面芙蓉霜,养伤期间,我让人来教你怎么当掌柜。”她佯装没见到他的失态,交代一番,起身离开。
“我一定不会辜负郡主的期望。”
夜清歌虽然还有些气虚,但恭恭敬敬鞠躬行大礼,把她送到门外。
她自己挑的人,谈什么辜负不辜负?醉仙楼这个酒家是她的产业,知道的人很少,她暂时不想让自己的身份曝光,所以藏得很深。
明遥的眼神晦暗无光,手指微微一用力,咔擦一声,折断满枝桂花。
她连着好几天都去偷偷见夜清歌,甚至为夜清歌买了个院,她还真是到做到,明目张胆在外头养男人!
好样的!
“这一棵金桂树是我高价从别处移栽来的,哪里碍着你眼了?”秦长安清冷的嗓音飘来,她的声音不高,偏偏没有女的柔媚感,总是显得万分理智。
他绷着脸,将那一支凌虐的差不多的桂花枝往她手里一塞。
她忍不住笑了,普通桂花是金色的,但金桂却是红色的花朵,所以才显得珍奇,深秋桂花开了两三次,听风楼的桂花药皂和桂花香露也都是很抢手的时令新品。
“哪有你这么送花的?不情不愿。”她啧了声,明知他在生气,却恶意捉弄这个男人。相处数月,她已然能够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分辨他的喜怒哀乐。
“你喜欢什么花?”他脱口而出。
“正好,上回那个一心礼佛的七皇萧楼送了我几个牡丹花花根,什么有缘人才能盼得花开,不如索性你帮我种下,看看能不能开花,开的是什么花。”
明遥冷冷盯着她,没好气地嗤笑:“郡主分明没那种闲情雅致,就别附庸风雅了!”如今他知道真实的她,有懒散的一面,那什么牡丹花,她根本就没心思去种,所以就推给他?
这种责怪人的口吻,听来极为特别,好似她也曾经被什么这么训斥过,是谁呢,到底是谁呢?
她蹙着眉头,背脊爬上阵阵寒意,特别不喜欢这种不清不楚难以捉摸的感受!
明遥知道她必定是察觉了什么,表面平静,却心跳如鼓,秦长安此刻那模样竟让他不忍多看。
他一把扣住她的腰,将她锁在怀里,目光汹涌如涛。“天下有几个牡丹花的品种,不宜活,对气候土壤的要求极高,花匠必须耗费大量心血栽培,一旦开花,一株就是千金。”
秦长安没拒绝他,顺势搂住他纤长柔韧的腰,倾听他有力的心跳声,寥寥一笑。“阿遥懂得真多。”
毕竟,他爹是户部尚书,正二品官,户部又是油水最多的地方,他从接受的教育,对于雅俗的赏识,全是她所没有的。
明遥短暂沉默,心中却笃定,就算这些花根开了千金难求的牡丹花,这女人也不懂得欣赏。一股没来由的怒气又在胸臆间翻滚,她就是眼光奇差!从到大都是这个德行!他为什么会看上她!
“我算算,七皇送了我十个花根,如果全都重活,岂不是至少万金?!”秦长安笑着拍手,美眸闪闪发光。“阿遥,你有用武之地了!”
他无声冷笑,有种气绝的无奈。“让我为郡主当账房先生还不算,又要我当花匠?”
秦长安毫不心虚,理直气壮:“能者多劳,这样就没人你是吃软饭的白脸啦,你可要争气,来年春天让我看看天下无双的牡丹花吧!”
明遥咬牙压下不快的情绪,才确定不会被她气的呕血,到底是谁他是吃软饭的?三番两头挂在嘴边刺激他,倒是只有她一个。
“我答应的话,郡主就没有表示?”
“可以,到时候我开个花展,凭票入场,所得给你抽一成,怎么样?”她朝他比了比一个青葱玉指。
她真是个经商的奇才!才一点拨,牡丹花还没影呢,就已经想好了赚钱的法。偏偏那一抹狐狸般的慧黠笑容,勾住他的心,令他心痒难耐。
明遥握住那一根食指,眸色更深。“我一文钱也不要,全给郡主。”
她挑了挑眉,眉心的朱砂痣极为耀眼,她将手指捕捉痕迹地抽出,无视肌肤残留的惊人热度。“那你要什么?”
“我要郡主陪我七天,这七天,全凭我安排。”他知道药田收获了药草,听风楼的货品也补齐了,冬季是所有生意的淡季,也就是秦长安最能抽空的时段。他的自信,从来就不是毫无理由的。
果不其然,秦长安认真思考起来,要能培育绝佳品种的牡丹花,这样的花匠可不好找,就算找得到,要价也不少。有个白白干活不要工钱的长工毛遂自荐,她理应不该拒绝无本生意。
可是,这个家伙居然要她陪他整整七天?还得听他的安排?
她努力衡量其中得失的神态,却看得明遥目光深邃,他最喜欢她的斗志昂扬,勇敢过头,从不自怨自艾。就连这副奸商模样,也一并接纳。
哪个不长眼的她是什么北漠观音?她分明就是一头聪颖狡诈的狐狸!他抿着薄唇边的笑,已经看到答案。
“七天就七天,成交。”她爽快地跟他击掌。
两人掌心相贴,他却手快地跟她十指相扣,嗓音透露着轻松愉悦。“我去看看牡丹花根吧。”
她垂眼看了看彼此紧握的手,有肌肤相亲,并不意味着他们是情人或夫妻,任何人中了情蛊,都会做出跟她一样的选择。
很显然,明遥想要的更多。
但转念一想,知道他有所图,总比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的好。
整整七天的相处,不定还能让她发现某人百密一疏的马脚——
一个人什么时候最容易松懈?在他认为终于得到求而不得的东西之后。她笑容浅淡,眉眼柔和,任由明遥握着她的手。
等把牡丹花根交到明遥手里,他前脚刚走,后脚白银就进来了。
明遥的脚步放慢,停驻在长廊里,眼底闪过一抹了然的笑,但很快消失在浓重的夜色中。
白银俯身给秦长安倒茶:“四皇回京后,就只接触过一个叫做沈湘的姑娘,沈家是文官,沈湘是京城有名的才女。”
她静静地坐着品茶。萧元夏不是狂放不羁之徒,就算真看中了沈家的女儿,收做妾也不是不可。
花柳病,可是皇家闻风色变的毛病,皇族风流,但特别忌讳染上这种毛病,毕竟脸上无光。
这种官家闺秀,教养极好,还是才女,又不是青楼名妓,为何她成了四皇的女人,四皇就会染上花柳病的呢?
“四皇昨日暗中见了沈大荣密谈,沈大荣出来的时候,面如死灰,今日天亮后就把沈湘送去水秀庵,削发为尼。”
“什么?!”
她瞬间明白,萧元夏这是中了暗算了。如今他在百姓眼中的名誉极其重要,这种丑闻万万不能泄露,否则,对他多年来的努力是沉重一击。沈湘身上带病,明早已跟其他男人有过关系,就算沈家原本不知情,现在如想自保不被判罪,只能牺牲这个女儿,安抚四皇的怒气。
“明日起,一切邀约都替我推了。”
“郡主真答应明公了?”
“我忙了大半年了,也该歇几天。反正入冬后,事情就少了。”她搁下茶杯,话锋一转。“白银,你对明遥的观感。”
为了报答救命之恩,白银自愿当她的丫鬟,她曾在江湖走动十多年,秦长安看中的是白银有别于普通婢女的眼界和历练。
“明公身上有一股霸气,哪怕他自如收放,我还是感觉得到。就像是行走江湖的时候,我必须看穿别人隐藏的杀气,是一个道理。”
秦长安悠然把玩着手腕上的凤凰金环,语气不疾不徐。“你也不认为,一个落魄的罪臣之,应该有这种高高在上的霸气对吗?”
白银点了头。
“那你在他身上感受到杀气了?”笑意在那双寒星般的眼眸中闪闪发亮。“对我?”
“不,明公的杀气,从未冲着郡主来。”
她陷入思考,如果明遥是一颗棋,他理应想方设法杀了她为幕后主尽忠才对,可是他却没有?为什么迟迟不动手?因为他忌惮身手不凡的白银才不敢贸然出手?
“这七天里,你别跟着我,让我跟他单独相处。”
“郡主,您太冒险了。”
她满目坚定不移:“就按我的做。”
……
骑着骏马的一对年轻男女,一路都引人注目,女身着骑马装,身后的绛蓝色披风滚着一周灰鼠毛,明媚飒爽,贵气逼人。男人则一袭黑衫,银色面具在阳光下更显冷冽,单手握着缰绳,身姿笔挺颀长。
“我昨晚才想起两个月前在郊外买了一座别苑,不如去散散心?就我们两个。”她朝他微笑。
就他们两个。
多么诱人的饵。
明遥下颚一点,黑眸中有些许软化,等到了城门,她掏出怀中玉牌,守卫随即放行。
“郡主。”
在别院门口清扫落叶的一个老婆,见到策马而来的女,一脸讶异,急忙俯身行礼。
“柳妈,我要在这儿住几天,清两间屋出来。”
“一间就成。”明遥低沉的嗓音在身后响起。
柳妈看了看自己的主,再看看那个颀长俊挺的陌生男人,一时之间不知如何回答。
她爽快地挥挥手:“一间就一间吧。”昨天好的,由他做主。
稍作休息后,秦长安带着明遥到后山走走,远处有零零散散的村落,当初正是看中这儿山水环绕的幽静,她一时冲动买了下来。
“什么时候我厌倦了皇城的热闹,我就搬到这儿来。”她在泛黄的草皮上席地而坐,伸了个懒腰。
她孩气的举动,却软化了他心底的寒冰,明遥眼神一柔,靠着她坐下。
“郡主的生意越做越大,只会越来越忙,能有那一天吗?”他总是跟她意见不合。
她侧过脸:“有的人不停地走,不停地跑,就为了有朝一日,可以停下来。”
她过分平静的话语,却刺中了他的心,他只觉得那双眼暗暗发亮,最美最珍贵的宝石也无法比拟。
“到时候,你可以放弃一切?”
“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一直是一无所有的。”她坦然。
正文 029 你敢用,我就让你不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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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遥将她的手搁在膝盖上,指腹若有若无地摩挲着她的指节,不明情绪地问。“长安,你不停地走,想要看遍整个天下?还是害怕被困住?”
秦长安犹如被晴空霹雳劈中,脸僵硬的厉害。
他继续问:“你没想过有朝一日,情爱滋味会让你心甘情愿留在一个人的身边,不再奔波?”
她的心从未跳的那么快,沉闷的情绪压得她几乎无法喘气。那些她以为已经被埋葬遗忘的过去,突然间鲜明地好似就在眼前。
以前,也曾有个人,喜欢这样把玩她的手,仿佛那也是玩具的一部分!
“我可不是相夫教的料,别指望我跟那些女人一样!”她全身发麻,却还是奋力反驳。
“是不敢指望。”他的眼底有笑,戏谑道:“下厨女红,郡主恐怕一样都不会,担当不起贤妻良母四个字。”
秦长安的头脑昏昏沉沉,用力揉了揉太阳穴,让自己脑清醒一点。
“长安,别逃了。”看着她发白的脸和紧紧攥住他肩膀不放的手,他毫不迟疑地将她拥入怀里。
她虚软地在他怀里喘气,解读着他的每一个字,露在她眼底的是明遥因呼吸而滚动的喉结,他的颈弧线优美,没入衣领的锁骨若隐若现,即便看不到脸,竟然也有了勾人的本钱。她想也不想,手覆上明遥的脖。
“你在做什么?”他的嗓音陡然沙哑,锁住她的手劲不由自主地用力。
她佯装虚弱的眯起美眸:“逃?我还需要逃吗?”这里是荒郊野地,身边没有半个随从,真是最佳杀人抛尸的场地,他要出手了?大鱼终于咬钩了?
她太想知道了,明遥到底是什么人派来的细作!会让她大吃一惊吗?!
明遥身一震,心头闪过恍惚,秦长安在女中是不折不扣的强者,外柔内刚,不爱示弱,但他此刻却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她脆弱的时候,只能让他一人看到,只能被他拥有!其他人想也别想!
“你肩膀上的那个字,真的只有我见过?”他话锋一转,这七天里,他率先要解决的就是此事。
秦长安不悦地看向他突如其来的问题,这男人不是要杀她了吗?他明明恶狠狠地丢下一句,让她别逃了,反正也逃不出他的手掌心,乖乖受死不是吗?
她静观其变:“连我大哥也没见过。”
“你大哥凭什么看你的身?”他又怒了。
如今到底是什么鬼情况?她打草惊蛇了吗?
她不动声色地问:“只有你一人。”
“那就好办了。”他垂下眼,发现她的手还贴着他的脖,他轻轻松松地拉下,环在自己腰间。
是啊,在这个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山野之地把她杀了,太好办了!她暗暗冷笑。
明遥感觉到她的光滑面颊贴上他的脖颈,那片温润宛若一根轻盈的羽毛,挠进他的心扉,让他的心情大好。
两人虽然拥抱着,却有着截然不同的心思。
有点不对劲……。到底是不是男人,杀个人还拖拖拉拉,磨磨蹭蹭的?!如果是她的手下,哼,直接让他卷铺盖滚蛋!
那双垂着长睫的眼底,满是不耐和怒气。
明遥却自得其乐,他越来越喜欢抱着她,她的身体宛若云彩般柔软轻盈,今日的秦长安难得的柔顺安静,甚至流露出少见的女人姿态,他心神俱动,手掌已然下意识地扯开了她的腰带。
“明遥!你——”她恨不得跳起来指着他鼻,天时地利人和全都占了,他却不动手杀人,反而就想着那些风花雪月的混账事!
他了然地把她横抱起来:“还是回屋吧。”
“你是不是还有什么事没办?”她都忍不住提醒他了,他难道是第一次出任务的杀手?有妇人之仁还是天然的蠢呆?
“回去就办。”他下颚一点,黑眸中浮动着星星点点的笑。这是头一回,他们对那档事心有灵犀一点通啊,总是要等这个女人开金口才能碰她,太憋屈了!
等到了收拾干净的屋,秦长安才明白,明遥所谓要办的事,纯粹就是那件事而已!
一波爱潮刚刚平息,她暗中捏紧身下的锦被,背过身去,越气越是想不通。他却又从背后抵住她,温热的手掌揉着她的纤细肩膀,揉着揉着,又揉出火。
直到她彻底在他身下融化成一汪春水,明遥才放过她,起身喊来丫鬟送热水进来。
她撑着下颚,侧躺着看他,明明他长发微乱,随意披一件袍,却风华毕露。在无人的野外他没动手,在两人赤诚相见的时候也没动手,为什么?
“阿遥,夜清歌在倌倌的训练里,你是他的手下败将,在我看来却不像。耳鬓厮磨的时候,一般人很容易溃不成军,但你肯定不会吧。”她笑着试探,娇颜上有一抹迷人的慵懒。
一个受过专门训练的男人,不知还有多少看家本领,对付一个不看重情爱的她,绰绰有余。
“倌倌跟青楼一样,要想赚皮肉钱,就要硬着头皮去学。在任何一个行业,唯独身经百战,才能占有一席之地。”他冷冷淡淡地,仿佛在谈别人的事。
她语气坚定,没得商量。“我不喜欢你把那些招数用在我身上。”显得她太弱。
明遥坐在床畔,深邃的眼底有了笑意,满满当当尽是令人目眩神驰的光芒。“我还没开始用呢——”
“你敢用,我就让你不举!”她美眸怒睁,柳眉几乎倒竖。
他只是笑,不话。在他面前还凶如野兽的女人,除了她还能有谁?但想想刚才的欲仙欲死,血脉喷张,倒是将这一口气压了下来。毕竟,再脾气不好的男人,喂饱后的情绪还是很稳定的。
“我从未容忍一个女人,到这种地步。”
第二日,明遥大清早就出门,领回了一个瞎眼婆。她年纪很大了,看着至少有六十岁,一身粗布衣裳,灰白的头发挽在脑后。
“到了。”他眼神清冷。
“老奴给姐请安。”婆的眼珠是浑浊的灰色,眼底无光,只有死气,却很有礼貌,笑脸相迎。
不过,喊她姐?为什么隐瞒她的真实身份?
“带好你的东西,进屋。”明遥开口,看也不看秦长安的一脸困惑。
她一把拉住他,压低嗓音:“什么人?”
“我花了几个月时间才找来的,能帮你解决后顾之忧。”他捏紧她的手,依旧惜字如金,却有着独断的魄力。
婆打开身旁的木盒,拿出不少稀奇古怪的工具,她虽然看不到,但无妨动作熟稔。
“姐喜欢什么花样?”
明遥依旧代为回答:“你最擅长什么?”
“很多姑娘家都喜欢牡丹莲花之类的,我可以先画个样,姐看看满意不满意。”
他眼波一沉:“凤凰如何?”
对于明遥的存心刁难,婆有些为难。“凤凰可是慢工出细活。”
“我只问你做不做得出来。”明遥面对瞎眼婆的强势逼迫,连一旁的秦长安都听得皱眉,他对外人的态度着实恶劣,太过不好相处。
果真如他所言,他只对她一人百般忍耐?其他人完全不在他的眼里?
婆狠了狠心,豁出去了。“能做,但至少要五天。”
“把样画出来。”他站在桌旁,负手而立,身上不自觉散发出来傲然冷意,秦长安靠近一看,更觉惊奇。
不到一炷香的功夫,瞎眼的婆笔下,居然绘出了一只在火中展翅飞舞的凤凰,羽翅丰美,栩栩如生,艳而不俗。
她隐约明白,明遥为何费心找这个婆来,她曾在一些艳压群芳的名妓身上见过各种花样的刺青,在北漠,有的富家姐也沉迷此道,毕竟北漠人的爱美到了极致。所以,市井中当然有为人以制作刺青为工作。
“老奴要开始了。”
秦长安躺在贵妃榻上,默默望向明遥,他俯身,解开她的外袍,露出她白玉般的肩膀,她的上身只剩一件单薄的肚兜。
“待会儿呀,会有点疼,姐如果忍不住,就让老奴停下休息会。”
她耸肩轻笑,的轻松。“为了好看,这点痛还是能忍的。”
瞎眼婆皮包骨头的手,摸到她的肩膀,指腹下传来略微的不平,她随口道。“原来这个不满意吗?”
闻言,那杀伐之气,从明遥眼底一闪而逝。
长安依旧平静。“婆婆摸不出来吗?是写了字的。”
“字啊……”瞎眼婆摇摇头,无奈地。“我们穷苦出身的女人,哪里认字啊,都是白丁。”
她了然地看向明遥,好家伙,找个不认字的瞎眼婆过来,完全不怕泄露她背负这么久的秘密,他果然是个极度谨慎心的男人。
他眼神清浅又深沉,根本看不透此刻的情绪。
不痛是假的,她满头冒出晶莹汗珠,这个男人还是跟一座山似的一动不动,身紧绷的连她都能察觉。
“你杵在这儿干嘛?!”她又想骂人。
他不话,却是坐在塌边,让她的脑袋歪靠在身前,他攥着她的手,始终不放。她向他出气,捏了他好几把,他也无动于衷,好似不曾察觉。
秦长安终于妥协了,连骂人的力气都没了,直到两个时辰后,肩膀上的凤凰初具雏形,将那个奴字掩盖了几分,等过几天上色之后,想必就看不出了。
她连自己是什么时候睡过去的也不知晓,只知道一醒来,天都黑了。
“一箭穿透之痛和刺身之痛相比,哪个更严重?”明遥凉凉一笑,给她盖上柔软的狐毛毯。
“有机会你亲自体会一下不就知道了?”她没好气地回。
“我体会过的疼痛,必定胜过这两种的千百倍。”他定定地望入她略显疲惫的眼。
对她,一开始有恨,是她让他领略过从未有过的愤懑哀绝和无能为力,但如今,他尝过她的美好之后,就不再恨她了。
这段对话无疾而终。
整夜,秦长安都睡得很不踏实,梦中,她又成了那个八岁的女孩,被人按住,在肩膀上刺字……一开始她曾经挣扎,但挣扎无用,最后不知昏倒了几次,直到醒来,那个赫然的“奴”字,已经霸占了她的身体。
肩膀上血色一片,分不清是特殊的染料,还是她的血。
明遥烦躁地起身,亮了烛火,才发现床上的女人在梦呓,却又吐不出一个完整的字来。
她的拳头紧握,牙关紧咬,脸上毫无血色,早已浑身冷汗。
他心情极差,掉到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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