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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医贵女-第1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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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书很珍惜,她和金钟楼在一起的日子。能再回到他的身边,她诚心地感恩,并暗暗下定决心,今后一定要与金六哥更好地生活,不愧对这奇妙而又备受恩赐的人生。
从成亲前几天,温书就被不停地折腾。虽然辛苦,却也乐在其中。
临阳城手艺最巧的林裁缝,亲自前往郡公府,为三小姐量体裁衣。与佟秋雨一讨论就是大半天,两人越说越欢喜,将温书摆弄来摆弄去,颇为欢喜。
温书看她娘完全将她忘在脑后,那个架势,可能还会再说上个大半天,终于弱弱出声提醒,天色真的不早了。
佟秋雨将女儿赶到厨房下厨,温书的任务是煲汤。女人间最信奉的黄金法则:若想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得先抓住一个男人的胃。佟秋雨厨艺超群,这也是她最自得的一点,她做的各地小点心,更是温铮的最爱。就凭这一点,佟秋雨一时半会儿都不会失宠。
而这一点,恰恰是温书的软肋。想不到吧,这个聪明有慧根的温三小姐,虽不至于是厨艺白痴,但至今拿手的菜也不过两道简式小菜和水煮蛋。
开头几天,温书每次从厨房出来,都会沦为“花脸猫”。汪大小姐本来经常前往郡公府蹭吃的,自从温书下厨,佟秋雨开口让汪大小姐试吃,这丫头见到郡公府就绕道走。还扬言小书做的菜,比毒药还可怕,温书想掐死那丫的,敢破坏她的名誉!
最重要的,敢把这事告诉金六哥,她就死定了!
在厨房奋斗十多天,温书厨艺终于小有所成。从毒死人的水平,到吃了可能会拉肚子的水平,佟秋雨实在没那个本事教她了。希望金女婿能以包容的胸怀和博大的胸襟以及一颗坚实的胃,来接受她这个笨女儿,并由衷祈祷她能长命百岁。
“娘这是放弃她的意思吗?”温书有生以来第一次受到这么大的挫折,并握紧了小拳头,她一定要加油,往贤妻的目标奋进!
林裁缝亲手缝制和设计的新嫁衣送来了,佟秋雨和丫头春儿帮忙让温书试穿。上身内穿红娟衫,外套绣花红袍,肩披霞帔。下身着红裙、红裤、红缎绣花鞋。千娇百媚、一身红色、喜气洋洋。
温书刚开始还由着娘和春儿折腾,在巨大的铜镜前看到自己身穿新嫁衣的模样,有些失神。
听闻林裁缝说,明月堡六公子的新郎喜服也是她亲手缝制,与新娘嫁衣是一套,相映成趣。在嫁衣的里侧,林裁缝用彩线绣制了两朵相依偎的并蒂莲,一朵盛放,颜色为白。一朵含苞待放,颜色为紫。茎杆一枝,花开两朵,寓意永结同心、并蒂成双。
半夜时,温书难以入睡。取下灯罩,重新让光亮洒满房间。从箱子里,取出自己的新嫁衣,重新穿戴在身上。头戴凤冠,脸遮红方巾,默默伫立在铜镜前。
金家明月堡。
谢小迹从半月前就常驻在明月堡了,美名曰喝好兄弟的好酒。真实的原因则是明月堡每日为他这个小胡子提供源源不断的美酒,这小胡子的酒量确实不错,这半个月来他酒不离手,每日都在喝,却没有喝醉过。
“我说谢小迹,你少喝一点,到金钟楼大婚那天,还要帮他挡酒呢,别被人喝趴下了。”公孙倒挂在一颗桂花树上,对斜躺在屋顶上晒“日光浴”的谢小迹道。
明月堡来客众多,靠几个人挡酒有何用?金家几位公子齐上,还有金钟楼的那帮朋友,当天都是携着艰巨的任务而来。谢小迹他们酒量再好,面对一拨一拨的人群攻势,也会被灌得跟条醉狗一样惨不忍睹的。
“公孙兄,美酒在前,谢小迹若还能忍住,就不是他了。”金钟楼正在室内拨动着琴弦,琴声悠扬,怡然舒畅。仿佛万里晴空,白云悠然飘动,底下牧羊成群,自由嬉戏。
“金钟楼说得对,他这么能喝,就让他那天喝死好了。”
“对了,公孙兄,孙姑娘怎么样了?如果方便,八号那天,还希望孙姑娘来喝杯喜酒。”
“孙姑娘身上的毒已经全清了,过去的一切就像是一场梦,她已经不恨三小姐了。只不过,让她来喝喜酒……”公孙极乐有些为难,即便不恨,要她来祝福他们,也是不可能。
“钟楼了解,能化解与孙姑娘的这段仇怨,公孙兄一定出了不少力,钟楼在此谢过了。”
“都是兄弟,无需客气。倒是金钟楼,大喜之日在即,心情迫切又激动?我们兄弟几个,最先成亲的,竟然是你,还真让我意外。”
谢小迹从屋顶飞了下来,扔给两人一人一个酒壶,喝了一口,道:“金钟楼最先成亲,你为何意外?莫非猴精你还想赶在我们几个前面?”
“哎!我是有这么想过,谢小迹是个浪子,金钟楼是个洁身自好心肠滥好的瞎子,就我公孙极乐正常一点儿。早知今日,我该少拿些珠宝玉器,偷个老婆回来。也不至于孑然一人,看着你们各自抱得美人归——”
公孙极乐直摇头,遗憾悔恨劲儿别提了。
“公孙兄说的若是真心话,那这一天也就不远了。”
谢小迹也笑嘻嘻地点头,猴精哪里是孑然一人,他根本就是怕女人,这只本猴子,压根不懂如何和姑娘家相处。
“交点学费,不介意支你两招。”
“切!”公孙极乐不理会那小胡子趁机敲竹杠,趴到金钟楼身前,笑道:“等小魔女嫁进明月堡,我天天来串门,让她给我介绍几个姑娘。金钟楼,我的终身大事,就靠你们俩口子了。”
金钟楼油然微笑,忽的僵住,谢小迹却是明了,起身拍拍公孙极乐的肩膀,“猴精,你要温三小姐给你介绍姑娘,你不知道前往她那儿的姑娘,都是干嘛的?”
干嘛的,看病呗!
谢小迹大笑而去,猴精跺脚,金钟楼温润的笑声响在满香楼,宛如八月桂花,浓郁幽香!L
☆、313 大婚(2)
313大婚(2)
天微亮时,温书便被佟秋雨和丫头春儿摇醒。
昨夜久久难以入睡,到了下半夜好不容易有了点睡意,还没沉入梦乡,便被人给拉起来了。
温书打起精神,虽然古人这一套她完全不懂,她还是决定要做个省心听话的新娘子。
这一天对她意义非凡,不是郡公府的三小姐嫁给明月堡的六公子,只是温书嫁给金钟楼。
房间里进来两个陌生的婆子,是大夫人让人找来的。
在温书在郡公府还是做小姐的时候,大夫人对她的事并没有诸多在意,一再提及规矩之余,多的是漠不关心。这次大婚,除了娘,许多事都是大夫人一手操办的。井井有条,紊然有序,一干陪嫁和置办物事都是最上等的,得到了包括温铮和娘在内的郡公府所有人的称赞。
昨日搬行嫁,郡公府的陪嫁规模令临阳城两岸的人咂舌称奇。这等陪嫁规模,即便嫡出也不过如此了,完全看不出这位三小姐是不受宠爱的继女。
佟秋雨也很意外,大姐居然会为她们母女这般挣面子,就算老爷事前有交代,也的确太大方了。
但想想也是,对方是极富之家,虽然家风中正,不尚虚华,若是陪嫁之物太过清简,在明月堡那么多的亲朋面前,丢的可是郡公府的颜面。
大夫人虽然对佟秋雨母女多有微词,但她既为郡公府的当家主母,就得为郡公府的利益和颜面考虑。每个人都在传她与那对母女不和,她就要借机摆明自己的态度,让那些妄图在背后嚼舌根的人都闭上嘴。
她林盼月做事可是很大气的。既然要打某些人的脸,就得重重地打!
更遑论明月堡下聘的彩礼,即便是见过了珍贵物事的大夫人,也忍不住有些炫目。
女方也不能比男方家差太多,再说,大夫人心中终归觉得高人一等。对方是书香世家,老爷可是皇上亲封的平南郡公。论地位。怎么都是郡公府更高一筹。不过那野丫头。能嫁到这样的人家,也要偷笑了。
二夫人则不停地在冒酸水,冷不丁地已经刺了佟秋雨许多下了。佟秋雨心情好得很。也知道她心中不痛快,懒得与她理会。
女儿的婚事,她不想横生枝节,更不想利用女儿的婚事来与二姐做口舌之争。只要舒儿与姑爷过得好。她也便放心了。
大婚当天,事情是非常多的。
那两个婆子。可不一般。一个是为温书开面之人,名义上算是温书的姑妈,只是没有什么血缘。
所谓的开面,便是用两根丝线把新娘额头的汗毛绞去。否则要被讥笑为“毛脸”。
开面意味着姑娘时代已经结束。
温书以前只是听过有开面这回事,如今亲自经历,有点痛。也觉着新鲜。
佟秋雨让她乖乖坐好,不要乱动。顺便开始每日数次的教诲。到了夫家要守规矩,不能再像家里一样毛手毛脚,也要收敛大小姐脾气云云。
温书点头如捣蒜,心中则在想着:她何时毛手毛脚,又何时发过大小姐脾气了?娘实在是太担心了吧。
另外一个婆子,是大夫人请来的六亲皆全、儿孙满堂的有福之人。
她是来为新嫁娘上头的,用新梳子一面梳,一面大声说着:“一梳梳到尾,二梳梳到白发齐眉,三梳梳到儿孙满地,四梳梳到四条银笋尽标齐——”
等忙完这一切,又为新娘上妆,换上新嫁衣。帮忙的人陆陆续续地走了出去,由新娘子一人在房间坐着,等着花轿临门。
按照古代成亲的习俗,“晨迎昏行”,早上男方去女方家迎娶新娘,黄昏举行婚礼仪式。
温书安静地坐在房内,房内的糕点果盆已经被春儿那小丫头端走了,说是四夫人吩咐的,为的就是防止她偷吃。
温书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好在她知道成亲当天新娘子不能吃东西,昨晚已经多吃了一碗饭,也多品尝了两块小点心,应该还能撑一会儿吧。
她最怕的还不是这个,她能说她最怕的是哭嫁吗?抱头痛哭一类的,温书想想就头皮发麻。她和娘都不是这样的人,这一环节就省了。说是这么说,在被人盖上红盖头,在冲天的鞭炮声中被送上花轿的那一刹那,温书还是热泪盈眶。
佟秋雨早已泣不成声,温铮拍着她的肩,柔声安慰。
这是她自己的选择,她会过得很幸福的,姑爷会视她如珠如宝,她在明月堡会生活得比家中还要好。佟秋雨这样告诉自己。
温书还来不及感伤,就迎向了人生中下一个征程。
这也不知道是温书第几次来到明月堡,她从未想过,会有一天乘坐八抬大轿,在金六哥的相牵下走进这里。
投入自己视线之内的,除了满地的红影便是一双双移动的脚。
温书终于感觉到了紧张,头晕目眩,连脚都不知道如何迈。喜婆的声音响在耳边,提示着她跨过火盆和门槛,却越来越听不清,脚步已然停滞。
温柔的清风中,她听到了他温润的笑声,一颗心慢慢安定下来。闭上眼,红绫尽头,金钟楼紧紧牵着她的手,带着她走向另一段完全不同的人生。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送入洞房——”
夫妻对拜,身处两个世界的人,因为这一拜,彻底地连成了一个整体。温书不仅是温书,在她的名字前,还会挂上另一个人的名字,那便是金钟楼的妻子。
在司仪高亢嘹亮的声音中,温书被人送进了洞房。而金钟楼还留在前面,为客人们敬酒。
新房里很安静,她坐在床沿,静静地等待着。
他们还有一辈子的时间,她并不急于一时。不,确切的说,温书有些怕金钟楼过早的来。她还没有准备好,她又开始紧张了,不知道一会儿要说什么、要做什么。还有一点,温书没好意思说。
娘和其她人将她的脸化得跟猴子屁股一样,金六哥看了会不会不喜欢?紧张如温书,完全忘了金钟楼压根看不见她的妆容。但温书相信,金六哥在心里面一定看得清清楚楚。
春儿推开门,从外面进来。
“小姐,你再等一下,姑爷在外面给客人敬酒,还要过一会儿才能过来。”说完,那小丫头一个人径自嘀咕:“这明月堡的客人怎么那么多,里里外外每一个角落全都是人,走了一批又进来一批,这何时才能敬到头啊。”
温书笑,对着春儿点点头,表示她知道了,会安心等待。
“小姐,你是不是饿了?”
说饿你就同意让我吃东西?既然不给干嘛还要问,她原本忘了有饿这回事,拜这小丫头所赐,让她想起来自己已经一天没有吃东西,肚子饿得咕咕叫了。
“那小姐你就偷偷吃一点儿,不要让姑爷发现?”
温书摇头,既然是规矩,她就要遵守。对这场婚礼,温书以自己的方式来表达着真诚。
想到那小丫头说的话,温书又想:要是金六哥在这儿,才不会信这些奇奇怪怪的规矩,会给她吃东西。反倒是自己,在古代呆久了,对这些规矩和习俗,不愿有半点违背。
几百杯酒下肚,谢小迹直摆手,自己不行了。想找机会开溜,被猴精又给逮了回来。平时千杯不醉,正式场合这么不中用怎么行?
要下场也得是金钟楼下场,*一刻值千金,总不能全耗在前面,陪着这群大男人。至于小胡子,金钟楼,他要不醉死在前面,你那杏花酿就别给他喝了。
金钟楼点点头,公孙兄这话说得对极了,一语点在谢小迹的软肋上。
“别,猴精,你难道不想留点精力闹金钟楼的洞房?你没忘记小魔女之前整你的事吧,这次不整她,以三小姐的聪明,加上金钟楼护着,你这辈子是没什么机会了。”谢小迹将公孙极乐带到一旁道。
公孙极乐立马心动了,和谢小迹对视一眼,一拍即合,就这么干!
不单要他们这些人,还要多找上几位,这么一点人,怎么玩得够劲?
“飘雪山庄庄主和汪家寨汪大小姐,玉如意两炳、孟画圣画作一幅——”
话音方落,西门若寒和汪大小姐便走入了明月堡大堂。
金谦金老爷子亲自上前迎接,西门若寒微微致意,以示对老前辈的尊重。
寒暄一阵,便将地方交给他们年轻人。
汪大小姐蹦蹦跳跳来到金钟楼面前,很不高兴的道:“金钟楼,你怎么还在这儿杵着,还不快去新房陪着新娘子?小书一天没吃东西了,肯定饿得要命。”
金钟楼倒是想来着,但前面客人一个接一个来,实在走不开。
汪大小姐一瞅谢小迹和公孙极乐两个,一人踢了一脚,“你们俩,该不会是想着闹洞房给我打马虎眼呢。金钟楼,你放心去吧,这里交给我们了。我让西门大哥在旁边守着,那些人不敢拦你的。”
什么兄弟朋友,还是汪大小姐最可爱,金钟楼由衷感慨。L
☆、314 大婚(1)
314大婚(3)
“西门大哥哪里去?”
西门若寒在听到汪大小姐要他也帮挡酒的时候,就有意向离去了。
不过,汪大小姐的眼睛太尖了,他刚要撤,就被汪大小姐逮了个正着。
“西门大哥可不能开溜哦,又没有非让你喝酒,在旁边站一会儿麽又不会怎样。今天可是金钟楼和小书的大喜日子,我们也得出一份力才行。”
汪大小姐说着,似乎又想到这两天的事,“我本来可以早点过来陪着小书的,都是西门大哥要我陪你下棋,我睡着了你也不叫醒我,直到现在才到这里,我这个朋友做得太失败了。”
西门若寒哼了一声,是谁说有人饭菜做的像毒药,在他那儿呆两天保住小命的?
汪大小姐摸摸鼻子,反正……她不管啦,西门大哥就是得留在这里才成!
谢小迹将汪大小姐拉到一旁,顶着西门若寒冷如寒冰的眼神,与她耳语了几句。一听说可以闹洞房,汪大小姐的眼顿时就亮了。
但闹洞房可以,先把前面摆平,他们才好安心的闹是不是?汪玲完全忘了之前豪气干云的友情宣言,立马倒戈。不过,她还是有些良心的,先把金钟楼放掉,待她和小书把正事给办了,他们再去搀和不迟。
而且,来个出其不意,不也挺有趣的?汪大小姐才不想承认,她更多的是想听听墙角。
究其原因,是想为自己取经。
小书在洞房夜如何表现的,应该说哪些话,不该说哪些话。她可是完全搞不明白。有她借鉴,等她将来嫁给西门大哥的时候就可以依样画葫芦了,多简单。
要是温书知道汪玲有这样的私心,没准用她犹如毒药的饭菜一天喂她个几百遍,看她下次还敢使坏。
谢小迹也觉着这丫头说得有理,连连点头,告诉金钟楼。这儿交给他们。他可以到后面去陪小魔女了。
金谦金老爷子也看出自己的儿子心思完全不在前面,金家五位公子加上最小的七妹,也都是海量。一同为老六挡驾。
结果十几个人排成一线,不管来多少人,酒都被他们挡下了,那个场面还真是壮哉。
这些人都是江湖中有名的人物。能与他们喝酒,大家都觉得与有荣焉。
但只有一个人例外。
西门若寒冷着一张脸。如高高在上的天神,生人勿进。
汪大小姐忍不住吐槽,西门大哥太严肃了,这样会吓到花花草草的。不过。如果能让她少喝两杯酒,她不介意他的脸再冷上一点儿。尽管她知道,西门大哥已经刻意收敛了。他就是那种冰块脸,在他那张脸的威慑下。很少有人敢站到他的面前去。
当然,不排除有特别大胆崇敬剑神的家伙,不介意上去死一死,真遇到这样的人,西门若寒也会将酒喝下。几人见状,都呵呵直笑。
若是今日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将剑神放倒,那才是真正的有趣。不过,有勇气的人毕竟还是太少了,就连谢小迹,也只敢想想。
再说另一头,金钟楼从前面离开,穿过长廊和拱门,终于来到了他的满香楼。
满香楼内红烛摇曳,透过薄窗,能感受到里面传来温暖的热度。
站在满香楼外,聆听着一声强过一声的心跳,金钟楼的心难以平静。
在他幼时双目失明之后,他就没有想过,会有这样的一天。不远的那一头,就坐着自己挚爱的女子。他能够看到她的脸,听到她心底的声音,因为她已经活在了他的灵魂深处。
到了这一刻,金钟楼反而不急着进去了。
就那样安静地站在门外,回想着与温姑娘这一路走来所经历的那些时光,心涨得满满的。他将用一生的时间来爱她,把自己所能拥有的最好的全部都给她,新房外的金钟楼,在心底暗暗做着承诺。
坐在床沿上的温书,也感觉到了窗外那抹熟悉的气息。
没有出声惊扰,没有焦急不安,微微弯起嘴角,隔着一扇门,并不影响心意的传递。
在这段时间里,温书想了许多。
想起他们第一次在老康酒楼见面的情景,小小一个竹蜻蜓,将她和他联系在了一起。从此再也无法忘怀那个温润的身影,茫茫人海中,不自觉地寻找着他的身影。
明月堡再次相逢,朦胧的情感在心中悄然酝酿,慢慢地,已经在心底烙下痕迹,再也无法将之挥去。
命运像条看不见的线,一头连着她,另一端系着他,不管他们相隔多远,只要身处同一时空,便会再次相逢。
天琢客栈,情定一生。即便陪伴着他的是另一个她,他依然不改初衷、不离不弃。
温书很庆幸这一生有这样的一个人陪伴在她身边,她可以全然放下重负、由衷依赖。
不论未来还有怎样的风雨,有他携手,天塌地陷,她似乎都不害怕了。
在这异世,温书一直寻寻觅觅的,岂非便是一个这样的存在?无比真实,无比安心,也无比的幸福。
谢小迹和汪玲等人,借着上茅房的机会,来看看这边的进展时,什么都没看到,就看到金钟楼傻站在门外,进去都没进去。
汪大小姐要跳脚了,这个木头,喜欢的人就在屋里,他不进去,反而在外面吹风。难道是喝醉了,吹风醒酒?
只有谢小迹没有说话,神情颇为动容,拉住要冲过去的汪大小姐,隐身在廊柱后。
“小胡子,你干嘛要拉住我?”
“傻丫头,你还看不出来麽,金钟楼是太过紧张了,又太过高兴,情绪难以平复,才迟迟没有进去。”
“不会吧!——”汪玲怪叫,那个永远温和如风的男子,在新婚之夜,居然因为紧张和高兴,连洞房都不敢迈进去?!
“或许不是紧张,只是感慨。”
“感慨什么?”
“感慨这段缘分的可贵。”
这么说,汪玲倒是有些明白了。看到谢小迹那失落的样子,汪大小姐揶揄地撞撞他,“怎么啦怎么啦,这么失落,你该不会也喜欢小书吧。警告你哦,就算真的喜欢,也得烂在肚子里,敢做对不起兄弟的事,我这两只粉拳可不饶你。”
“你说哪儿去了,我和三小姐只是朋友。”
“我想也是。”汪大小姐说着,眼睛一跳,后退了一步,戒备地看着谢小迹。
“小胡子,你该不是……不是对……”
谢小迹受不了地摇摇头,这些女人,一个个脑袋里都装的什么,尽想着稀奇古怪人不想的东西。
“不是就好,不是就好。有个断袖的朋友,还是很苦恼的说,总想着你会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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