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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医贵女-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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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打算怎么做?”
“我打算让汪玲过来,有那个丫头在,再加上小魔女的毒术,想要毒杀小魔女,可就不容易了。”
“是汪家寨的汪大小姐?”金钟楼怔了怔,转而勾起一抹笑意。如果温姑娘身边有这位汪大小姐跟着,那的确能让他们放不少的心。
让两位江湖顶尖好手都看重的人物,看来这位汪大小姐果真有几分本事。
“除了那丫头,还能是谁?”谢小迹在提起汪大小姐的时候,脸上有几分无奈。如若不是必要,他绝对不愿意惹上那丫头。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那小丫头跟小魔女有些像。
一样的惹不得,一样的让人又爱又怕,一样的又让他忍不住撩她。
“汪大小姐很少离开汪家寨,谢小迹要请她出山,恐怕还得费一番工夫。”金钟楼话里有话,谁都知道这汪家寨的大小姐,与谢小迹不打不相识,是一对冤家。昔日谢小迹被西门若寒追杀,逃到汪家寨,又得罪了汪大小姐。谢小迹最终虽然是胜了,却也狼狈不堪。
汪大小姐最服强者,这小胡子固然讨厌,但她也不得不承认谢小迹的本事。再加上汪大小姐每天心心念念的就是离开汪家寨,汪家寨的家主与谢小迹是好朋友,谢小迹一句话,汪寨主就让汪大小姐出来了,在江湖上好好戏耍了一番。但汪寨主实在是不放心,他这个女儿本事不小,可那瞌睡的毛病还真叫人头疼。随时随地都能睡着,一睡着就是昏天黑地,摇都摇不醒。
汪寨主最怕的就是她这个女儿得罪了什么人,然后在睡梦中就把小命给丢了。尽管他也知道,她那个女儿睡虽睡,危险来临时,感觉比谁都敏锐。谢小迹和汪寨主,将汪玲这一本能称之为:小动物的直觉。
汪寨主卖谢小迹面子,汪大小姐最怕的就是汪寨主,最敬服的也是她老爹,所以汪大小姐还是会卖谢小迹一点面子的。
汪大小姐喜欢玩,喜欢热闹,尤喜欢在江湖闯荡,她能出汪家寨,也是求之不得。
金钟楼说谢小迹会费一番工夫,是因为这汪大小姐虽然想出寨,却实在鬼得很。谢小迹有事相求,这种好机会,她会错过才怪。
谢小迹摸着自己的小胡子,无奈苦笑,“这次也只有被那小丫头宰一次了~”
“谢小迹,汪大小姐若是提出了什么棘手的要求,你可以与我说一声,钟楼一定与你一齐完成它。”
“放心,这事我不会跟你客气的。”谢小迹冲他眨眨眼,脸上的坏笑让人很想痛扁他一顿。
这小胡子,就是欠虐。
这时候,倒真的希望汪大小姐能早点出寨了。温三小姐加上汪大小姐,这两个人联手,谢小迹吃瘪的日子就来了。
温书翌日来到百草药铺的时候,铺子里的人围了一个圈,指着圈子中间议论纷纷。
李承嗣难得早起,见到温书来了,立马过去,拉住温书的衣袖:“温姐姐,铺里发生了一桩怪事。”
“什么怪事?”
“今早阿成起来开药铺门的时候,发现外面睡了一位姑娘,睡得昏天黑地的,怎么敲她她都不醒。阿成刚一转背,打算放下门板再慢慢喊这位姑娘起来的时候,这位姑娘转眼间就进到了屋里,睡在桌子上,任别人怎么喊她推她,她都一动不动。温姐姐,你快看看,她是不是得什么怪病了?可这不可能啊,那样子明明就是睡得很香~”
温书闻言,往人群中看了一眼。人群看到是温大夫来了,自动分开一条道。在小道尽头的桌子上,躺着一个姑娘,一身黄绿色的短裙,红绫衬里,两只金色小靴子,蹬在脚上。
此时她正仰躺在那张不大的桌子上,两腿蜷曲,嘴巴微张,均匀地呼吸着,偶尔传来香甜的鼾声。
温书看了她半晌,突的笑了。
她想,她可能知道这个丫头是谁了。
谢小迹口中那个仿佛永远都不清醒,看人走路都迷瞪迷瞪,睁不开眼睛的家伙,可不就是面前这个人麽。
只是,没想到,她竟然是这样一个如花似玉又可爱到爆的小姑娘。小姑娘有些婴儿肥,肥肥的小圆脸,肥肥的小爪子,还有肥肥的小胳膊小腿,再加上有些呆呆的属性,让温书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小丫头。
谢小迹那样的家伙,老喜欢逗她,她一直纳闷,自己长得又不是那可爱型。蠢萌一族的会挑上她,一定是眼睛坏了。
眼前这位,才是蠢萌家族真爱的标准与典范。
桌上睡得昏天黑地的家伙,在温书站在她面前的时候,忽然睁开了眼睛。眼睛模模糊糊,还蕴着一些泪雾,看了温书两眼,又闭上了眼睛。
温书还在回想着那一双眼睛,无辜小动物纯白的眼睛。中间黑溜溜的,宛如两个黑葡萄,在泪雾的熏染下,显得格外的水灵。
“温大夫,这……?”
“没事,她就是睡着了。”温书转过身,又对赵成道:“阿成,这位我应该认识,从今日起就住在药铺,你去给她收拾一间房间出来,让她到里面休息。”
赵成虽然有些疑惑,温书都吩咐了,也没说什么,立即就让人去为汪大小姐收拾房间了。
再说这位汪大小姐,一位姑娘光天化日之下,就毫无顾忌地在人前大睡特睡,睡姿又无丝毫文雅而言,还真是惊世骇俗。
而汪大小姐,在众人围观之中,在一双双瞪大的眼睛下,微张着嘴,脑袋温顺地贴在桌子上,睡得份外香甜——
…………L
☆、160 真人不露相
160真人不露相
“啊?吃饭了~”汪大小姐揉着乱窝窝的脑袋,顺着香味从床上爬了下来,径直来到厨房。
“好香啊——”
厨房里正在做酱肘子,色香味俱全,酥烂香醇,色浓味厚。其香味自厨房远远飘散了出去,将在床上睡了一上午的馋猫诱得口水都留下来了。
“好好吃哦~”等厨娘回过味的时候,汪大小姐已经用手拎出一个肘子,三两个地塞到了嘴里。那么大的一个肘子,她那张小嘴塞得鼓鼓的,厨娘还真担心她会不会噎到。
“我还要再吃一个~”汪大小姐说着,那迷瞪的眼睛终于多睁开了些许,盯着盘子里。看到旁边站着的人,正直勾勾看着她,不好意思地咧嘴笑了笑,很可爱地伸出小手指,指着盘子,可怜兮兮地问她:“我能再吃一个吗?”
厨娘哪里还舍不得一个酱肘子,举起盘子,“吃吧,你要吃多少都成。”
“真的吗?谢谢婶婶!”小家伙嘴倒是很甜,欢乐地捧起那大盘酱肘子,一个接一个,很快便见了底。连着里面的配料青豆、葱蒜都一块抹了个干净,吃完之后,豪爽地擦了擦嘴,揉着自己的小肚子,“终于饱了——”
厨娘知道这小姑娘会吃,哪里知道她这么会吃,将她都吓了一跳。她把肘子都吃了,少爷中午就没得吃了,少爷可爱吃她烧的酱肘子了,这下可如何是好?
“婶婶,吃饱了,我也该出去溜达溜达了~”拍着小肚子,心满意足地出了厨房。刚刚吃饱,这会儿有点精神了。去看看小胡子要她保护的什么人吧~
汪玲大摇大摆地走到了前厅,前厅处处都是病人,见她过来。赵成走了过来,“姑娘。你醒了,你是找温大夫吧。”
“温大夫?对,是姓温来着,她人呢?”
“温大夫在后院给人看病,从这扇门进去,就能见到温大夫了。”汪大小姐听完就要进去,赵成拉住她,“诶诶诶。这位姑娘,我们温大夫正忙着,要不要你待会儿再去找她?”
“我有正事。”
有正事还能睡一上午?阿成心里嘀咕,嘴上却没多说,由着汪大小姐到后院去了。
汪玲推开小门,来到了后院。后院正对着地方,坐着一位看病的大嫂。那大嫂伸着手,里面的人为她把脉。
玉指纤纤,指尖轻颤,真是一只漂亮的手。汪玲抬抬自己的肥爪子。放在嘴边亲了一下,虽然没人家好看,自个儿喜欢就成。
“没什么大事。我给你开服药,回去照药方煎药服下,一日两次,服上三天就没什么大碍了。”
“嗳!谢谢温大夫,谢谢温大夫~”
温书送走了病人,又看下个病人还没进来,便走出了隔间,到院子中舒展舒展筋骨。
刚一出去,就看到我们汪大小姐杵在那儿。双手抱胸正上上下下打量着她。
“小胡子说得没错,你果然是个美人儿~”
温书愣了下。随即笑道:“你也不差啊,也是小美人一个~”
“是吗?嘿嘿!谢谢!”汪玲拍拍手。朝她走了过来,小手搭在温书的肩上,在她的身上嗅了嗅。
“你嗅什么?”
“嗅你身上的味道啊~”汪大小姐说得理所当然。
“嗅味道干什么?”
“嗯嗅你身上香不香~”
“为什么要嗅我身上香不香?”温书被她越说越晕。
“香香的,我就可以抱着你睡觉了~”
“额,抱着我睡觉?”温书吓得不轻,这汪大小姐还真是令人摸不着头脑啊。
“我要保护你麽,你要是睡觉的时候被人害了怎么办?”
“这个没必要吧。”郡公府不是普通的地方,那些杀手不会随便闯入杀人才是。
“当然有必要了,虽然你们府邸高深,江湖人士懒得闯,但要是他们发现在外面杀不了你,也就顾不上什么官家与江湖的规矩了。你也知道,那些江湖人,动起真格的来,连皇宫大内都敢闯,郡公府不在话下的。”
温书得承认,这位汪大小姐考虑得很有道理,只是这样受人保护,对于自立惯了的温书来说还真是有些不习惯。
“放心,我既然答应了小胡子,就一定会保护你的安全,不会让你出事的。我啊,可是很可靠的哦~”
温书笑,哪有人就这么夸自己可靠的。不过,这个丫头一天十二个时辰,至少就得睡上八个时辰,真的能够保护自己吗?
想到自己回府途中,背上还挂着一只睡猫,温书就有些想象无能,谁照顾谁貌似还真的不确定。
“你吃了吗?”
“嗯,吃过了,好饱~”
“我也去吃一点儿,到了午膳的时间了,要不要再来一点儿。”温书问完就后悔了,对方一看就是吃撑了,她问这句不是多余麽。
“再来一点儿?那也好,刚就吃了酱肘子,还没过瘾呢。走了,温美人儿~”
“……”温书好笑又无奈,携着汪大小姐的手到前面用膳去了,路上,温书跟她商量:“汪大小姐,你能不能换个称呼。”温美人儿,温书觉得自己每次听到她这么喊她,脑门上都会冒出一滴巨大的冷汗。
“小胡子喊你什么?”
“温……温三小姐,我在家中姐妹间排行第三,一般人都称呼我为三小姐,或是三姑娘。而在这药庐,大家都叫我温大夫。”温书才不会告诉她,谢小迹在旁人面前都喊她是小魔女呢。
“温三小姐,温大夫?好奇怪,换一个~”
“阿嗣,就是这百草药铺的东家之一,他喊我温姐姐,我拿他当弟弟看。我娘和我大姐、二哥,还有亮弟,会喊我舒儿。你怎么喊我都成,只要不是什么温美人儿~”
“是麽,这还真难办了。你的样子也不比我大,我就喊你小书好了~”
“小书?”温书嘴角有些抽搐,她看着再没她大,也还不至于当个小书吧?
“是啊,很不错吧?哇?开饭了开饭了,好多好吃的,我肚子好饿哦~”汪大小姐说完,不等温书抗议,就直接扑到了桌子上。
“喂,你刚刚才吃过吧,我的酱肘子都被你给吃了,没想到你那么小的肚子,居然能吃下这么多~”阿嗣最爱吃的酱肘子,连根毛都没吃到,就被她一股脑的全吞下了肚。要不是看着她是温姐姐认识的人,他才不会这么白白便宜了她呢。
“刚才是刚才,现在是现在,刚才吃饱了,现在我又饿了,不行吗?”汪大小姐一屁股坐了下来,又拉过凳子,让温书也在旁边坐了下来。
“小书,这个咱们吃,不给他吃!”将李承嗣面前精致的菜色一下子全给揽了过来,放在她和温书的面前,将李承嗣气得张牙舞爪。最后演变成两人夺菜大战,一个卯着劲吃,一个卯着劲的抢。只是不管李承嗣跳得有多高,抢得有多狠,她都没从这丫头嘴里夺下一点吃食。
而汪大小姐只在方寸之间活动,偶尔转上一圈,偶尔动动小手指,就让阿嗣无功而返,顺便摔得个大马趴。汪大小姐好不欢快,温书却是不忍再看,将阿嗣从地上拉起来,给他理理衣衫,让两人都不要闹了,安心吃饭。
李承嗣很聪明,当然知道面前这贪睡又贪吃的丫头是个高手,自己在她手里根本就占不到便宜。整个吃饭过程中,每到夹菜的时候就眼巴巴地看着温书,温书会意,心甘情愿为这小少爷布菜。
饭后,汪大小姐上床补觉之前,拉拉温书的衣袖,不好意思地问她:“小书,你说我这样对那小少爷是不是太过分了?这是他的地方,我和他抢吃的罢了,还不给他吃,他是不是太可怜了?”
温书想了想,摇摇头,“放心吧,阿嗣不会让自己饿着的。”那小子桌上没吃饱,会知道去吃厨房的。厨娘们都很心疼他,他想吃什么,说一声就有厨娘为他做了。
“也对,既然他不会饿死,下次就别让他上桌子了吧~一只青蛙在旁边盘踞着,多影响胃口啊~”
“……”
温书看着这丫头走远,失笑着摇摇头,转而回到后院,继续给病人看病。汪玲在快进门的时候,忽然立住了,揉揉有些犯困的眼睛,“我之前想对小书说什么来着?”
温书刚走出几步,背后传来小丫头睡意模糊的声音:“茶杯里的水有毒不能喝,第三排第六个药柜,放了一只毒蛇,有剧毒,会致命,小心打开。还有什么来着……”
挠头,再挠头,“刚才那小少爷背上被人下了不干净的东西,化骨粉,那小子咋咋呼呼的,毫不自知。我嫌他太吵,逗着他玩,化骨粉被我不小心给清理掉了。还有点味道,要是再摔他两下,应该会更干净吧~唔~头好晕,我去睡一觉,那小子真太聒噪了~”
温书豁然回头,望着已经困得一塌糊涂,眯着眼睛摸床铺的丫头,嘴角缓缓勾起一抹笑容。
看不出来,这丫头可以啊,果然,偌大江湖,真人不露相。L
☆、161 遇袭
161遇袭
这么说,汪大小姐之所以和阿嗣打闹,并不是因为阿嗣惹着了她,而是她要在不知不觉间化解对方的阴谋。
这个小妮子,看起来很直率,做起事来却又是不动声色,倒是有些大将之风。
既然这样,她也就放心了,温书扬起一抹释怀的笑容,提着一天的心也慢慢放下了。虽说温书面上丝毫没有显露,但心神却无时不在高度集中之中,提防着那些人下杀手。
她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回来,又会以何种方式对她下毒,她不得不处处留心。她奇怪的是,这个小丫头一上午都在睡觉,她是如何得知那些人做的手脚?她前一秒还看见她在房中熟睡,对于下一秒药铺和后院发生的事却很清楚,这让温书在诧异的同时,又不禁想着难道这小丫头可以洞穿所有的暗杀阴谋,哪怕非亲眼所见,也是一样。
或许,下次谢小迹来的时候,她可以多问一些汪大小姐的事。她有感觉,那一定很有趣——
傍晚时分,温书带着汪玲回到郡公府。这个爱困的家伙,好不容易被温书从床上拖下来,刚爬上马车就睡着了。
温书回府,很少乘坐马车,带上这只睡虫,马车是必不可少的。毕竟温书可没那个勇气,将这个丫头一路背回郡公府中。以这丫头每日睡觉的频繁程度来看,没走几步路,就爬到她的背上来了。
谢小迹曾和她说过,这位汪大小姐与旁人不同。因为体质原因,她睡得要比常人多,如果一天没睡足八个时辰,第二天就会像风干的茄子一般。不但失去了活力,也会变得萎靡不振。
温书倒是从一些医书典籍上看到过这种情况,这倒不是什么病。的确是自身体质原因。身体主人只要有意识地逐渐减少每日的睡眠时间,会慢慢好转。只是身体主人多年嗜睡的习惯。不是说改就能改得了的。
带个不认识的人回郡公府,温书得事先想好说辞。娘那边问题不大,只说是她在外面的好友,娘爱屋及乌,一定会喜欢小九的。小九是汪大小姐的小名,说熟悉的人都叫她小九,或是九儿,还有玲儿。
温书想了想。还是决定叫她小九,这个名字喊起来很有趣。之所以叫小九,是因为她在家族女子中排行第九,所以便有了这个称呼。
上了马车后,汪大小姐就抱着温书的一只胳膊,在那呼呼大睡。温书看了一天的诊,也有些疲惫,到了后来,也侧过头,与汪玲地靠在一起。想小憩上一会儿。等车夫到了郡公府,再喊她们俩。
马车行至半路,前一刻还睡得昏天黑地的汪大小姐蓦地睁开了眼睛。将靠在她身旁的温书一带,两人一起离开了方才坐着的位置。
“怎么了?”温书刚入睡,被这么一带,也就醒了过来。
“没事,你继续睡,不过是有一只自讨没趣的老鼠罢了。”温书知道事情远没有她说的那么简单,看着这马车,忽然她发现,在他们原先坐着的马车后方。赫然多了几根细如牛毛的银针。
这些银针针头呈黑色,在昏暗的马车中发着幽蓝的光。一看就是被涂了剧毒。
汪玲一个纵身,将温书揽在身后。掀开马车的车帘,车夫已经不见了。为了方便下手,马车已经被他们驶到了郊外。温书是真的睡过去了,并不知道这件事。但汪玲显然是知道的,任由他带他们驶到郊外,然后将这些人给一网打尽,也省得之后多费手脚。
也只有绝高的自信,才敢这么做。她在出手前,也一定摸清了对方的高低,甚至知道了对方是哪方人马。若不因为此,她兴许不会这样做,她自己没问题,却要顾着温书,有些险还是不冒的好。
那车夫一击不成,就立即弃马车逃生。若是放出毒针之人是这个车夫,这么近的距离,这个丫头若不是一开始便洞察,又如何能带着她躲过这些毒针?
“你知道这个车夫有问题?”
“嗯,他的手上有练武之人的茧,脚步轻盈,轻功不俗,虽然他刻意掩饰,又如何能逃过我的眼睛。最重要的是,他的脖子后,有屠龙会的标记~”汪玲得意地翘了翘手指,越发地佩服自己的眼力,她上马车的时候,那个车夫为了掩饰行藏,故意低着头,却因此让她看到了脖子后的长剑标致。这个地方,若不注意,一般很难发现。而一个居高临下,一个低着头,情况就自然不一样了。
“屠龙会?”温书在意的是这个,这个名字,她在之前听都没有听说过。
“屠龙会是江湖上新崛起的一个小门派,这个门派四处囊括江湖宵小、武林败类,专门做些违法害人的勾当。这些人虽然个个都没什么本事,但破坏力却不同小觑,令许多人头疼。他们也不做什么大恶之事,也不会公然挑衅武林门派,只是经常趁火打劫、贪点蝇头小利。他们在位的会主,座右铭便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鹬蚌相争渔翁得利。这是好听的说法,难听点的也就是跟在别人背后捡些残羹剩饭。”
汪大小姐对屠龙会似乎颇为不屑,这令温书有些奇怪。这位汪大小姐虽然骄傲,本事也不小,但待人却是温和的,不摆什么架子,更没什么谱。从阿嗣的事上,就知道她那别扭又善良的小性格了。
“我生平最看不惯的就是那些偷鸡摸狗、躲在暗地放冷箭、趁火打劫的家伙。当坏人也要堂堂正正,藏头露尾最是没用。想要什么,就真刀真枪,有本事大战上三百回合,别人都解决完了,他们再出来欺负一些老弱妇孺、伤病残兵算什么本事!”
大小姐在那抱着不平,温书却是一阵好笑。这位汪大小姐,从早上看见她到现在,就这会儿说的话最像个率直小姑娘。
“你笑什么,小书,难道我说得不对吗?”
“对对对,我们汪大小姐说得对,再对不过了。”
“嗯哼,那是。”小家伙一下子就得意了起来,“我老爹可是教了我许多大道理的~别以为我很少出寨,就什么都不知道,我知道的可多了!”
“欣然赞同。”温书微笑着点头,这丫头知道的的确不少。“那他们的人,是不是已经退了?”
一击出手,不管成与不成,都迅速撤离,这难道就是屠龙会的作风?
“还没有,就这样,他们怎么可能会死心。如果我猜得没错,他们正躲在不远处观察着这边的情况呢。哼,胆小鬼!”
不待温书开口,汪大小姐突然龇着牙,恶作剧似的开口:“小书,想不想玩个刺激的游戏?”
“什么……刺激的游戏?”温书直觉这不是什么好事,然而不等她拒绝,汪玲已经将她推到了后方。一拂袖,马车壁上的银针消失不见,被她收括囊中。
温书愣了愣,她还没看清楚,这些银针就不见了。果然,江湖上的人藏兵器都有一手,这种手法还真希奇。
要不是问这种话不在时候,温书还真想问些幼稚的问题。诸如你怎么做到的?这些银针被收到了哪里?如果我要找,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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