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丞相的公主妻-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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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清凰笑道:“你想不想尝尝我做的菜?”
  林缜不知道她还会做菜。
  整个林家上下也不知道林容娘会做菜。
  毕竟林容娘实在是太没存在感了,她从不多说话,见了人也不会热情攀谈,时常把自己关在屋子里。
  从军五载,她其实学会了很多东西,比如缝补衣服,美观不美观都一点不重要,最要紧的是牢固,缝上了很难再扯开就行,又比如做饭,军营里那伙头军的手艺实在是令人不敢恭维,干巴巴的面饼和炖得发黑的炖菜,能吃饱就万幸,谁还管味道?又比如种田,每年春忙时,都会轮班去帮当地百姓做农活,她也不例外。
  她这一手厨艺就是为了喂饱红烧肉才练出来的。
  她和她这匹马简直就是天底下最奇葩的组合:好好的公主不当,非要来当什么将军,一匹马不安分守己地吃草料,竟还想跟人争食。
  自然,红烧肉肯定是嫌弃伙头军的厨艺。
  她就只能自己上手,幸亏她在宫里的时候就曾跟着那个叫揽月的宫女学过两手,多练练,总是会越来越好的。
  那还是平海关物资匮乏的情况下。而林家虽然朴素,食材却是最新鲜的,附近的农人往往都是挑好的卖给他们。她直接挑出一块冬瓜,拔出菜刀来一比划,只听一叠声响,那冬瓜很快就被切成薄块,每一块都是大小一致,薄厚一致,她用猪油炒了半熟,再用酱汁勾芡调味,直接小火炖上。
  另一边又炒了两个素菜,一道地三鲜,一道家常豆腐,再有一道豆豉蒸鱼当主菜。
  李清凰才刚把红焖冬瓜揭开了锅,就听一声嘹亮的马嘶,还有林家马夫的怒斥声,她端着盘子走出厨房,红烧肉就风一般冲到她身边,围着她不停地打转。她摸了摸被马脖子上的背毛,把手上的盘子托到它面前,红烧肉嘴一张舌头一卷,就把盘子舔干净了一大半。
  急匆匆赶过来的马夫看到这一幕,整个人都懵了,怀疑地揉了揉眼睛。
  李清凰拍着红烧头的脑袋,等它把整个盘子都舔干净了,才把马缰交给车夫:“现在可以把它牵回马房了。”
  马夫一脸懵逼地接过绳子,这回红烧肉很听话,他把带着它往东,它就往东,带它往南,它就乖乖往南,什么幺蛾子都没出。
  李清凰把盘子洗了,又把做好的菜装进食盒,一回头,却见林缜到厨房来了。他看了看一如往常的厨房,还以为她什么都没做,又不好意思说,就卷了卷袖子:“你想做什么?要我搭个手吗?”
  她把整个食盒都塞到他手里:“全都做完了。”
  林缜有点怀疑,不过面上却不显,笑道:“需要我帮忙就直说,不要死撑啊。”
  待把食盒里的菜肴一盘盘摆开了,摆在他的面前,他还有点回不了神:“都是你做的?”
  李清凰反而:“不是我做的,你家谁还会来帮我做?”
  林缜想到林容娘在整个林家的尴尬地位,不由也尴尬起来,他不是不知道,但也很难改变什么,那种根深蒂固的偏见其实很难移除:“我从前是做得不够好,也不算上心,从今往后你要是遇到了难处,千万要跟我说,总归不会让你受委屈的。”
  李清凰噗得笑了:“你做事总是这么一板一眼的吗?”
  她只要想象一下林缜帮她管那些婆婆妈妈、鸡毛蒜皮的小事,就觉得这场景特别逗趣。
  林家今日的晚饭是准备做土豆饼,就是把土豆打成泥,裹上肉馅,外层再包上面粉用热油炸透了。李清凰看到准备好的材料,就直接用了一些,炸了两个当主食。她在平海关吃了五年的面饼,很偶尔才能吃上一顿混着粗粮的米饭,对于面食当主食已经很习惯了。
  林缜夹了一筷子菜,低头道:“我就是对你认真。”
  ------题外话------
  林缜施展主角光环:温水煮青蛙,在光环照耀下,所有人都会待在锅子里被他慢慢煮来吃。
  林缜:要煮软一点才好。
  公主:……讲真,我从第二章 被认出来以后就一直觉得有哪里怪怪的。


第61章 真相之一001
  “……你,”她第一反应是怀疑自己听错了,第二反应是他是不是整日对着她这张脸,已经意识不到这个身体里的人已经从林容娘变成她了,她试探地问,“什么意思?”
  林缜抬起那双很清淡的凤目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回答:“字面上的意思。”
  李清凰从前就觉得文官说话拐弯抹角,可是没想到,还能拐弯抹角到这种登峰造极的地步:“那就是喜欢我的意思喽?”
  林缜被呛着了。
  他当下筷子,拿起一边的帕子捂住唇咳嗽了几下,他耳根发热,心跳加快,却还是很冷静地摇了摇头。李清凰见他摇头,陡然松了一口气,她的本性并不想被束缚在一座小小的宅院里,可是她现在却必须跟林缜死死地绑在一起,那么将来呢?难道她真的要代替他的妻子,就这么过下去?
  她从前当公主的时候就和安分守己无缘,后来驻守边关,早就习惯了那种肃杀冷酷、见惯鲜血杀戮的生活。她还能过回一个普通人的生活吗?
  “喜欢或者不喜欢,都太轻浮了。”林缜道,“所以,不是喜欢。”隔日,李清凰还没等到天亮,就悄悄从牵着红烧肉,从后门溜出了林家。
  因为还太早,府上的家仆都还没全部起来做事,再加上红烧肉也很听话,乖乖地配合着她,一声不吭地溜出了门。她穿着胡服,戴上斗笠,还在喉咙里含了一颗麻核桃。她在城门口等了一会儿,等到城门开放,进来的人都需要检查过所文牒,可是出去却是直接放行,她出了城门,便翻身上马。红烧肉欢快地扬起前蹄,猛地往前一冲,险些把背上的李清凰甩了出去。
  她也不恼,只抱紧了它的脖子,笑道:“知道你这几天被关得无聊,可也悠着点劲儿啊。”
  红烧肉狂奔了一路,才渐渐放慢了步子,一路小跑。随宁镇离平远城不远,只有十里的路程,红烧肉这样疯狂奔驰一阵,就一口气跑掉了大半,镇子已经近在眼前。她还在还没到镇子的地方就下了马,摸了摸它的背毛:“你在这里等我,我办完事就回来。”
  红烧肉立刻踱着步子走开了,一边走还一边供着地上的野花。
  她步行进了镇子。因为离得平远城的主城很近,所以外来的人流都很少在这里歇脚,宁愿再赶一赶到城里去。她按着林缜给的地址找到了一间平房,看外观,就有些萧条,门楣上还堆积着蜘蛛网,看来是没有人住了。她想了想,又逛了出来,在街口的一家早点摊子坐下,点了一碗馄饨,又点了一碟生煎包,便坐下来吃早饭。
  正因为随宁镇上的外来人流很少,她不方便直接去问人。镇上就住着那么些人,大家都差不多相识,突然出现了一个外来人在哪里问东问西,肯定会引起别人警觉和怀疑。
  她索性慢慢吃了早饭,听身边的几个跑商的人聊了几句八卦,等早饭摊生意少了下来,她又加了一碟生煎包。
  老板给她送包子的时候,见她带着斗笠,便好心地招呼了一句:“外地人?”
  “是啊,”李清凰含着麻核桃,吐字变得含糊低哑,乍一听还真的像一个男人在说话,“我是经商的,想去平远城看看商机。这儿可以什么特产?”
  老板见生意少了,也没什么需要忙碌的,就干脆在她的对面坐了下来:“平远城可没什么商机,就是茶叶和砚台好一些,不过这种东西,实在不适合我们小老百姓用的,勉勉强强养家糊口,连白米饭都吃不饱,哪有心思去品什么茶叶。砚台倒是好一点,只是要看你的眼光和机缘,若是挑到了好的,运到长安一转手就能卖个高价,不过这本身的价格就很棘手了。”
  李清凰道:“我就听说砚台能赚钱,想看看能不能做上砚台生意。从前我也在平远城的近思书院念过书,平远城还有好些当年的同窗呢。”
  老板一听近思书院的名头,立刻一拍大腿,更是热情:“原来你还是读书人啊,失敬失敬,近思书院自从出了林相这样的人物,附近远远近近那些人家都拼了命要把孩子往书院里送,说不定啊,也能再出一个状元郎一个当朝丞相呢!”
  林缜其实只在近思书院读了四年还不到,就被林思淼一封举荐信推荐去了越麓书院。可是越麓书院哪有这么容易进,相比之下,普通人家也只能退而求其次,把孩子送去近思书院了。
  “我不是读书的料,当年也没读出什么名堂来,这不,就是跑个商。”李清凰叹气,装得一副惋惜后悔的模样,“可就是跑商也不是这么容易的,前段时间各地都流行丝锦,丝锦涨价涨得厉害,等我进了货,大家又觉得丝锦不如素锦好了,结果那些丝锦就砸在手里了。”
  “是啊,做生意可不是这么容易的。你别看我这摊子的生意似乎还不错,其实来来去去就这么些客人。大多数人也就点一碗最便宜的葱油拌面,小本生意,一天下来也赚不到几个钱。”
  李清凰见这摊子的老板对她防备大减,立刻把话题引到褚秦身上:“这回除了来看看砚台,也想和过去的同窗聚一聚,我记得也有几位是这个镇上的人。”
  “哦,是谁?说不好我就认识。”
  李清凰笑道:“姓褚,单名一个秦字。”
  老板哦了一声,又往两边看了看,见没什么在偷听他们说话,便道:“你说的褚秀才,已经不住在这里了。”
  这件事,她已经知道了,但是还是很配合地低下头,神神秘秘地问:“听老板的意思,他是犯了什么事吗?”
  “客官你当真敏锐!”老板又是一拍桌子,拍得满手油腻,“这褚秀才早些年据说是犯过事,说他勾引了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姐私奔,不过最后褚秀才没被抓到,倒是那位小姐被抓到了,事情到底是不是真的,谁也不知道。反正这之后,他就变得阴沉沉的,也很少出门,整日关在屋子里读书。后来有一天,他读着读着,就突然从屋子里跑了出去,人就不见了,再也没回来。”
  “……”李清凰听了半天,感觉这老板说了一大堆,但是真正有用的却半点没有,“后来呢?人就这样不见了?没有人报官吗?”
  “当然没人报官了,他无父无母,本来就是靠着那大户人家过活,后来发生那件事后,也就不跟人家走动了。但是我倒是听别人说,他最后是出家了吧?”
  “就是出家了,”另一个镇上的居民见老板说得唾沫横飞,便也凑了上来,摸了双筷子,“我亲眼所见的。”
  李清凰把后面点的那一碟生煎包推到他们面前。
  那后来的人立刻夹一个塞进嘴里,含含糊糊道:“就在附近的荣通寺。”
  李清凰当年跟着师父游历的时候,也算是见多识广,不知道见过多少奇葩事,可是褚秦这件事明显就很奇怪,他没有去接林容娘,自己把自己关在屋子里读书,那就是打算将来参加科举,出人头地了,可是好端端地为什么又突然出家了呢?要是他想不开,在林容娘和林缜定下婚约时候就该出家了吧?
  她只得继续装作很感兴趣的样子:“这荣通寺的香火灵不灵?”
  跑商的一般都会信佛,或是拜关老爷,祈求一路平安。
  “灵,怎么不灵?”那人道,“兄弟你是跑商的吧,那可真得去拜一拜了。”
  她问清楚荣通寺怎么走,便结账走人。她最后还是绕回了褚秦原来住过的那间小院,她先推了几下门,感觉到门闸是从里面闸死的,要不发出很大声响惊动别人,那就只能翻墙。她在院子周围绕了半圈,抬头正瞧见一棵槐树顺着墙壁长到了院子里去。她退后几步,助跑,一脚踩在树干上,又借力往上攀爬,再从树上跳到墙上,轻轻松松跳进了院子里。
  这院子的天井里也满是堆积的落叶和灰尘,一看就是许久无人住了。
  她捂住口鼻,推开了主屋的木门,只听吱呀一声,一股细细的灰尘扑面而来,幸好她把口鼻都捂得严实了,才没被呛到。她走进屋子里,走一步就是一个浅浅的脚印,她走得很小心,一步一步慢慢地走了进去,这个院子就只有两间房,一间是主屋,一间是放杂物的。可是看出屋主当时正打算参加科举,桌子上赫然好几本明经。书桌上和书桌子边上都是一团乱,全部都是被人撕碎揉成团的废纸。
  她捡起其中一张,展开看了一眼,笔迹潦草,满纸都是不忿和悲愤。她把所有纸团都展开来看了,皆是妄言,写得笔法凌乱,可见他当时心神受损,是遇到了让他大受打击的事情。她又忍着漫天的灰尘把整个屋子翻了一遍,那些衣服被褥还压在箱子里面,看得出,他当时连衣服都没收拾就离开了。
  她又站在书架前看了一会儿,那书架几乎还是满满当当的,他竟是连一本书都没带走。
  既然是读书人,那大多是爱书的,也会收集些稀少的书卷,哪怕不带衣服,总是要带上自己的书,可是书架并未被人动过。
  所以,当时,他身上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
  她一无所获,只能沿着原路翻墙出去,她落到地面,拍了怕衣服上和头发上的灰尘,又呛得连连咳嗽。她算了算时辰,荣通寺离这里有点远,去一趟寺庙再回来,时间就很紧。
  出门一趟本来就不容易,她是想一鼓作气把事情都做完的。
  不过转念一想,她如果想找借口去荣通寺上香祈福,实在是再容易不过,倒是没必要故意冒着触怒林老夫人和公婆的风险。
  她快步离开随宁镇,往之前跟红烧肉分别的地方走去,才走了没多久,她脚步一顿,微微侧过头用余光往墙边一瞥,只见墙边的死角处正露出了一块衣角。
  她仅仅是脚步微微一停,神色平静,又继续往前走,只是没有走那条她来时的路线,反而越走越偏僻,待走到镇子外面那圈,就已经见不到人了。她弯下腰,假意掸去她衣摆上沾着的尘土,只听耳后响起一声风声,她瞬间往边上一让,一根闷棍敲在她原来站的地方。李清凰低笑了一声,若论敲闷棍的本事,那她才是高手中的高手,当年她可是计算了天时地利,算好对方回家的路线和时机,确保那些爬床的家伙被套上麻袋一顿闷棍后也想不到是她做的。
  ------题外话------
  从今天开始,一章3000—4000字吧。因为后面的情节全部都是连贯的,2000根本没有办法发。更新时间还是上午十点不变。


第62章 真相之一002(一更)
  这背后袭击她的混混实在还太嫩。
  她一脚踢中对方拿棍的手腕,这一脚踢得重了,对方手上的棍子就脱手而去,她直接把棍子抢到手上,一棍子敲在他的后颈,直接把人打晕过去。那些跟了她一路的小混混见她竟然躲过了一下还能还手,立刻一拥而上,拿刀的拿刀砍,提着竹棍的拿棍子打,她一棍一人,一叠声便撂倒了一圈人。
  那拿着刀子的看上去是他们一群人的头领,见她如此神勇,竟是一个人把他们一群人都打得爬不起来,顿时脸色煞白,哆哆嗦嗦地想逃。李清凰哪里会给他逃跑的机会,疾步追了两步,一跃而起,直接用一脚揣在他的脊梁骨上,那人便像滚水煮过的面条一样软塌塌地倒了下去。
  李清凰啧了一声,她这身功夫可是杀突厥人练出来的,现在用在几个混混身上,真是杀鸡用牛刀。嘭得一声,她手上那根棍子正擦着那个混混头子的脸颊过去,落在地上,发出了一声破裂的轻响。那人震了一下,死死地闭上眼睛,不敢再动弹。
  她蹲在他身边,问道:“你们认得我?”
  “不、不不不,不认得,不认得……”其他人都被她一下子撂倒了,就只剩下混混头子还是清醒的,但是他也快被吓哭了。他当初接这单生意的时候,老大可没说过这是个硬点子,只说她就是个大家闺秀,还说他们只要吓唬吓唬她,她就得吓晕过去。
  “不认得,却暗地里对我下手,”李清凰拿着手上的棍子又一下没一下地在他背上敲着,“你觉得我会相信?”
  “不认得,真的是不认得啊……”那混混头子都快哭了,“我真的不认得姑奶奶你啊……”
  李清凰吐出了压在喉咙口的麻核桃,恢复了原来的声音:“你看这一路过来,就没人发现我是女人,你要是不认得我,又是怎么发现的?”
  她出门的时候在腰部和背部都塞了许多布条和棉花,完全就是直筒身材,说是瘦弱点的男人,也几乎可以以假乱真,再加上她一直含着麻核桃说话,头顶戴着斗笠遮挡住大半张脸,就连之前吃早点摊子的老板跟她面对面说了这么多话,都没发现破绽,这些混混怎么可能发现得了?
  那只可能是她刚从林家后门出来就被盯上了。
  她想了想,又道:“我也不为难你,你只要告诉我,到底是谁让你们来堵我的,这件事就一笔勾销了。”
  其实她心里已经有了确凿人选,只不过那个人是不可能会和这些街头混混直接接触,估计还是得靠中间人牵线。但她起码还可以顺着中间人这条线继续往上查。
  “是……是刘老头。”
  “刘老头是谁?住在何处?”
  “他就住在平远城,具体哪里我们也不知道,只要能拿到钱,谁会在意他住在哪里啊?”
  李清凰知道他没有说谎,便又问:“你们一般都是在哪里见的刘老头?”
  “城北一家家常卤肉馆子。”
  平远城的格局很齐整,西富东贵,林家就在东城。而城北却是鱼龙混杂的地方,各地的走商商人,挑夫脚夫,还有赌场和花楼全部都在北面。她继续问了下去:“接头的暗语呢?”
  一般来说,越是鱼龙混杂的地方就越是排外,里面还有各种势力盘踞,就算是平远城这样的不算大的城池也不能例外。
  “暗语……暗语,我也不知道啊!”
  李清凰一棍子抽在他背上:“仔细想想再说话。”
  “我是真的不知道啊姑奶奶,我不知道,你就是打死我,我也还是不知道!”
  她抡起木棍,轻轻地压在他的一只手上,这一句话就跟冰渣子一样冷:“再仔细想想,你可能不知道,我这人就是没耐心。”话音刚落,她手上一吐力,只听咔擦一声,那人手骨被她碾得裂开了,那人哭着道:“姑奶奶,就是你杀了我,我也还是不知道。”
  看来的确是不知道了。她站起身,一下一下把剩下几个昏倒在地的混混都打断了一只手。这些人她从前就见多了,鱼肉乡里,都是横着走的,现在打断他们一只手也是小惩大诫。


第63章 真相之一003(2更)
  她赶回平远城,离晌午都还差一刻。她索性便去了城北一带,那些赌场和花楼都要等下午才开业,街上的人也不算是很多。她很快就找到了混混所说的那家卖卤肉的馆子,无他,只是那家馆子就叫家常卤肉馆,在街上是独一份。馆子也是中午才开业的,店小二还在里面擦桌子摆筷笼,见有人进来,只看了对方一眼,拉长声调:“客官想吃什么?”
  李清凰看着墙上的菜单:“来一份家常卤肉,不过我要带走。”
  “好嘞——一份家常卤肉。”小二忍不住又看了这位客人一眼,像这样大白天戴着斗笠遮挡住半张脸的客人偶尔也会有,只是比较少见,却见她突然掏出了一钱银子,放在他手上的托盘里,“我还想见一见刘老头。”
  小二拿起那一小块银钱,捏了又捏,还吹了吹,殷勤地笑道:“客官,刘老头可不是每天都会来,小的如果见着他,倒是可以给您捎个口信,你看怎么样?”
  李清凰笑了一声:“不是说他每天都会来的吗?若是还要我等,我可没耐心把这笔生意交给他做。”
  店小二笑道:“这不是咱们这里只有他能接这些生意的吗?换个人还怕客官不满意呢——这不,说曹操,曹操就到,老头,有人找你来接生意了!”
  李清凰一转头,却看见一张年轻人的面孔,下巴上还有几根青涩的、软绵绵的胡子:“……”这个叫刘老头的,不是因为他年纪大才叫老头,他比她年纪都还小两岁,估计还真是姓刘名老头。
  李清凰咳嗽了一声,尽管含着麻核桃说话声音完全完了,但她还是刻意压低了嗓子:“我们去别处谈?”
  刘老头摸了摸下巴上那几根胡子,又细细打量了她一会儿,嘴角挂起一抹坏笑:“兄弟从哪里来的?是怎么知道我的?”
  正好店小二也帮她把卤肉打包好了,她结了账,提起卤肉便走,经过他身边时又瞥了他一眼:“你不必知道这么多,只要知道现在生意来了就好。”
  她从前跟着师父的时候,跟三教九流都打过不少教导,这种黑市上的中间人,其实也知道有些客户最忌讳他多问,那些客户往往还是很有些身份,财大气粗。所以她越表现得神神秘秘,对方对她的防备就越低。
  他立刻弓着腰,跟在她的身边:“那我们去哪里谈?”
  这个时间的确是不上不下很尴尬的时分,他每天都要睡到日上三竿才起来,今天因为肚子饿了,所以稍微提早了些出来觅食。本来花楼和窑子才是最适合谈事情的地方,可惜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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