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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俏娇娘-第1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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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运气好,谁就能找到地方。
运气不好,有缘再见。
进入山林中后,萧锦裔神色有些严肃,将宋轻歌背在身上前行一句话都没说,不时看一眼图上的指引,好似真能看懂一般。
宋轻歌趴在他的后背皱着眉头,她总觉得萧锦裔进入山里后有些奇怪。
不,更准确的说,是他看到她拿出来的指引后,脸色就有些不对劲。
山里的事情只能交给他,怕打扰到他,宋轻歌什么都没问。
就这样在山里走了差多一个时辰后,居然真找到了一间建在山顶的房子。
“师傅,这次居然没用我去引路,真有人找过来了。”门口远远看到宋轻歌和萧锦裔的小童跑进了房间中。
听到这话,高成挑了挑眉,朝外看一眼,精明的双眸中闪过一丝不可置信。
“扫帚,将那道问题拿出去给他们,答对后在引进来!”
正文 第743章 哥哥!婶子!
扫帚是高成身边的小童,已经跟了三年,四岁起就踉踉跄跄在山里帮着引一些看着顺眼的人过来。
今天不但第一次见到拿着指引自己找过来的人,师父居然会让他们先回答最后的问题。
手中的问题很简单,简单到只有四个字,写对高成想要的答案即可将他请出山,这么多年来,不知道多少人回答过这个问题,没有一个人答对。
扫帚很是好奇,想知道今天来的两个人会不会答对。
“小弟弟,请问高成在吗?”宋轻歌见到山里走出来的小男孩,从萧锦裔背上跳下来笑着道。
她怕萧锦裔模样太凶,吓坏小孩子。
“哥哥,你长的好英俊啊!”
没理宋轻歌,扫帚直接跑到了萧锦裔面前,眨着大大的眼睛对着他流口水。
远处看着已经很好,近看更加英俊。
“……”
宋轻歌咬牙,小破孩和某个男人一样讨厌啊!
萧锦裔脸色本来不太好,一听到这话,抬头看向磨牙的宋轻歌,唇角扬了起来。
“我知道,带我们山上吧。”某个男人十分臭屁道。
“……”
宋轻歌真想一巴掌拍过去,你丫得意什么?
“哥哥,我也想带你过去,不过师父说,要先回答问题以后才能见他老人家。”扫帚将题递到萧锦裔面前,用力卖萌。
“又要答题?不会是一个人在山里太寂寞,想找人陪他玩?无聊就下山啊,留在这里做什么。”对于答题,宋轻歌十分无语,尤其是见到纸上的四个字后,忍不出吐槽。
“三水为木!”
就这四个字,也没说什么意思,更没说让回答什么。
画画?写字?作诗?或者干脆写一篇作文……总之除了四个字外,什么都没有。
宋轻歌没注意到,萧锦裔在见到纸上的四个字后,握着纸的手微微有些颤抖。
“婶子,你想让师父下山,要先回答对问题哦,如果答不出来,师父不会和你下山的。好奇怪,以往师父都是先见见人,做些其他游戏,唯有都通过想请他下山的人才要回答这个问题。”
“一定是师父他老人家今天心情不好,故意刁难你们,真倒霉。”
扫帚很认真的回答,完全不理会宋轻歌一张黑脸。
宋轻歌恨恨瞪着某个小屁孩,什么眼神?凭什么叫年纪更大的某男人为哥哥,却叫还是花骨朵的她为婶子?
气!很气!
若不是费劲千辛万苦才找到这里,肯定会甩头就走。
“要不我们回去?”萧锦裔向她提议。
“不回去,好不容易才找到的,就算真要走,也要在上面把他骂一顿在走。”
宋轻歌觉得自己被耍了,人家走的都是正规套路,到她这里就不一样了?
看着她气呼呼的样子,萧锦裔觉得她特别可爱,连带着沉闷的心情都舒展开一些,既然她想见,就让她见吧!
接过扫帚递过来的毛笔,提笔在纸上写了另外四个龙飞凤舞的大字。
“三水为木,细致甚微。”
八竿子打不到的两个词,就这么凑在了一起……
正文 第744章 二十年
宋轻歌本想和他商量下怎么回答,可见他直接写出来,好奇凑了过去。
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他知道答案?
“一本书上看过。”萧锦裔笑道。
“哦。”宋轻歌对着他的字点了点头,字写的真好,她看书少,他却喜欢,很相信他的话,“这么说来,我们能通过?”
“如果没记错的话,应该可以。”萧锦裔笑了笑。
“真的?那太好了,小屁孩刚刚说请老顽固下山的人才会答这道题,答对就可以下山,希望他不要耍赖。”宋轻歌拍了拍萧锦裔的肩膀,觉得没白把他带来。
“呵呵,你才是小屁孩,我一定会告诉师父,你居然叫他老顽固。”
小屁孩扫帚接过萧锦裔的答案,气哼哼转头就走,这位婶子还真不讨人喜欢。
“……”
宋轻歌真想把这小屁孩吊起来打一顿,但还是忍住,不和小屁孩一般见识。
“师父,你看看对吗?大哥哥的字真好看,人也好看,就是他旁边的婶子凶巴巴的。”扫帚没有辜负宋轻歌的“期望”,一进屋就向高成告状。
高成的目光一直放在远处的宋轻歌和萧锦裔身上,神色有些激动,完全忽视了扫帚的话。
二十年了!
二十年了!
“师父。”
扫帚走过去推了他一下,师父年纪大了吗?怎么连他的话都听不到了?
“嗯,回答上来了吗?”高成这才转头看向扫帚。
“大哥哥写的,就在上面,我也不知道对不对。”扫帚顺手将纸递过去,这不是字数最少的回答,却是写得最好看的答案。
高成的手有些颤抖,很紧张,想要去将纸拿过来查看,又怕上面的四个字不是他想要的答案。
“师父,你这是怎么了?早上饭吃的太少连纸都拿不动吗?都怪今天做饭的是大师父,他做的饭菜最难吃,明天就好了,小师父说会做鱼吃,扫帚好久没吃鱼了。”
扫帚一边说一边留着口水,甚至都闻到了烤鱼的味道。
不对,应该是烤野兔的味道才对。
他一定是太饿了,居然开始幻想了。
而就在距离房子不远处的地方,萧锦裔刚点了一堆火,帮着宋轻歌把她带来的半只考野兔在火堆上加热。
地瓜和土豆?哪里有野兔好吃,她特意少吃等待这一刻。
屋里面高成深吸一口气,做好足够的心里准备后,将纸拿在手中,看向纸上的答案。
细致甚微!
这四个字,他等了足足二十年!
将纸捂在胸口,他很想哭,很想冲出去,最终压制住所有情绪,深吸一口气,“带她们到院子中,接下来交给你。”
“真的?太好了,嘿嘿!”
扫帚没理会高成的反应,心里想着的全部都是怎么欺负那位“婶子!”
“咦?你在吃什么?”
准备报复的扫帚跑到宋轻歌面前时,正见到她拿着烤兔腿吃着,本想给她点颜色看看,最终变成了站在原地咽口水。
宋轻歌抬头一看这小屁孩盯着她的烤野兔,又咬了一大口,生怕被抢走一样……
正文 第745章 生孩子
“你给我一点吃,我就给你最简单的考验。”扫帚咽着口水对宋轻歌道。
“给我最简单的考验?呵呵,对不起,你婶子我今天心情不好,很想吃东西。”宋轻歌又咬了一大口,白了某小孩一眼。
她看上不怎么在意,心里却在盘算着,小屁孩又跑来了,显然萧锦裔的答案已经通过。
太好了!
真想在地上开心的跳一圈,但觉得不能表现得太过明显。
“大哥哥,你能给我一些肉吃吗?早上到现在我都没有吃东西,肚子好饿。”
见宋轻歌不给吃的,摸了摸他圆鼓鼓的小肚子,将目光放在萧锦裔身上。
萧锦裔挑了挑眉,指了指宋轻歌,摊手道:“她说了算。”
一听这话,宋轻歌那叫一个开心,真给她面子,马上撕了一条肉塞到他的嘴里,萧锦裔很嫌弃,没办法,还是吃了。
扫帚小嘴撅了起来,十分委屈,“男人不能太听话,要让女人听话才行,之前我就见到过两个人,女人刚要说错话,男的就打她一巴掌,马上就能答对。”
意思很简单,女人不听话,得打啊!
“我跟你说,小屁孩最讨厌了,千万不能生孩子,啧啧。”
宋轻歌瞪着某个小破孩,叫她一声姐姐那么难吗?
到是萧锦裔听到她这话眉头挑了挑,凑到她身边道:“你给我生的孩子,保证很听话。”
“……”
她叫他不要生孩子,什么时候说给他生孩子了?
再说,为什么要给他生孩子?
脸颊微红,将头转到一旁,不理会某个自以为是的男人。
眼见着求助萧锦裔无望,扫帚再次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思索再三走到宋轻歌面前,眨着晶亮亮的大眼睛,笑得无比甜美,“姐姐,你长的比大哥哥还要好看,就像山里开的野花一样。”
别说,为了烤兔不惜任何手段哪怕背叛自己原则这一点上,一大一小那么相似。
宋轻歌终于开心了,撕了很大一条肉递给他。
“接下来能不能直接带我去见你们师父?这些可以都给你。”她觉得用剩下的小半只烤兔换取机会很合适。
“不行,师父会骂我的,一定要通过考核才能见他老人家。”
扫帚大口吃着烤兔,生怕会被抢回去一般,太好吃了。
但在烤兔和原则之间,他依旧选择了原则,觉得自己特别棒。
“那能不能设置简单一些的考核?”宋轻歌继续贿赂,绝对不能把剩下的烤野兔浪费。
他原本想用最难的考核对付宋轻歌,看在烤野兔的份上,勉为其难改变一下吧,“好啊,好啊,我给姐姐用通过最多的考核怎么样?”
“成交!”
宋轻歌得意看向萧锦裔,看她多聪明!
“……”
萧锦裔嘴角抽了抽,忍不住将头转到一旁,不想看到她,实在有些丢人。
扫帚吃着香喷喷的兔子,将宋轻歌和萧锦裔领到院子中,然后拿出纸笔交到两个人手中。
“我问你们五道题,只要三道问题的答案一样,就可以通过考核见师父了。”
正文 第746章 隔壁大哥哥
十八村的那位老婆婆对她说过,通过考验最多的就是恩爱夫妻,原来考的是夫妻间的默契。
宋轻歌觉得她身边的人要是大宝,肯定会通过,但换成萧锦裔,真的一点都没有底气,希望小破孩吃了她的烤兔肉,问的问题简单一些。
“第一题,她最喜欢的人是谁,写出他的名字。”
扫帚向宋轻歌眨了眨眼睛,这道题简单吧?
宋轻歌暗中朝着他竖了竖大拇指,没白贿赂,果然问出了最简单的问题。
不假思索,刷刷在纸上写了帅气的三个大字。
萧锦裔同她背对背,听到这个问题后不假思索就要写他自己的名字,却在落笔的时候犹豫了,最终,写了两个出来。
“同时把答案给我看看。”扫帚咬了一口兔肉道。
“萧锦裔!”她的答案。
“大宝。”他的回答。
两个人对视一眼,齐齐将头转到一旁,还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以宋轻歌对萧锦裔的了解来看,他肯定会特别自恋的写自己的名字,所以她才没写大宝,改成了这个答案。
而萧锦裔开始的确想写自己的名字,但想到她每天在自己面前念叨另外一个自己,绝对会写大宝。
就这样,彼此对彼此太了解,所以错过了第一道题。
“没关系,还有四道题呢。”扫帚十分开心道,居然没写对,太有趣了。
其实他喜欢看的,就是所有答案都不一样,然后当场两个人打起来,画面太美。
“她最喜欢吃什么?”问题都是针对宋轻歌来的。
听到这个问题,宋轻歌不加思索写出答案,萧锦裔那边也很快,两个人几乎同时写完亮出答案,她们对此很有把握。
“焖三样。”
“烤野兔。”
“……”
同样都是三个字,却是不同的回答。
宋轻歌的确最喜欢吃烤野兔,奈何之前两个人生闷气的时候萧锦裔给她买过这道菜,还说是她最喜欢吃的,心中自然以为他会写这个答案。
在萧锦裔看来,她每次提到烤野兔都流口水,为了吃到不惜任何代价,还不算最喜欢的?
各自看了各自的回答,与刚刚一样,都是因为太了解,总按照对方的思维去想。
“嘿嘿,第三个问题,她和你娘一起掉水里救谁?”
“……”
宋轻歌嘴角抽了抽,这个时候也有这种问题?
无聊,实在无聊!
尽管如此,还是提笔在纸上写出答案,当然是救她,他娘都已经离世了好吧。
然后……
啪啪打脸。
萧锦裔的答案上写着,娘一个大字。
一见到这个答案,宋轻歌马上就火了,“你居然不救我?”虽然她会游泳不需要他救。
“不救。”某个男人冷着脸道。
好啊!宋轻歌咬牙切齿,看她一会怎么回答。
紧接着下一题来了,“如果给你重新选择的机会,最想嫁给谁。”
呵呵!
宋轻歌转头瞪了某个男人一眼,写出她的答案。
答案公布,萧锦裔这次写的是自己的名字,不过……宋轻歌的答案,“隔壁大哥哥!”
正文 第747章 越来越有趣了
“隔壁大哥哥?”萧锦裔眯着眼睛盯着某个小女人,她没在开玩笑?
“反正不是你。”
宋轻歌白了他一眼,她前世最想嫁的人,真是隔壁的大哥哥,英俊又温柔,她小时候最喜欢了,可惜,等她长大以后,大哥哥家的娃都上小学了。
越来越有趣了!
扫帚一边吃着烤野兔,一边继续接下来的问题,根本不管五个问题回答对三道的事情。
“大哥哥送给姐姐最贵重的礼物是什么?”
“他抠,重来没送过。”宋轻歌的回答。
萧锦裔咬牙,他前几天不才送给她一个镜子?
“姐姐送给大哥哥印象最深的礼物是什么?”
“不想送,看不上他。”宋轻歌撇着嘴道。
“没送过。”
终于,两个人的答案总算相似一回。
扫帚不停问着问题,萧锦裔和宋轻歌都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每道题都答,然后互相瞪着对方,没有一道题答对。
房间中激动等待见面的高成,这会情绪已经平复下来,听着房间外面两个人的争吵,唇角轻轻扬着。
能有这样一名特别的女子跟在他的身边,真好。
“你们是讨厌彼此还是喜欢彼此?”
“讨厌!”
“讨厌!”
“呼!终于回答对三道问题了,真不容易。”扫帚松了一口气,他都没有问题可以问了,总算达到要求。
不知不觉间,烤野兔都吃光了。
“哦,那我们可以见你师父了吗?”宋轻歌开心道。
“可以,我这就带你们进去见师父。”为了还烤兔的人情,他容易吗?
得到肯定回答,宋轻歌马上开心的扑倒萧锦裔的怀中,“太好了,总算没白来。”
萧锦裔有些头疼,顺手将某个小女人抱起来,居然陪她玩这种幼稚的游戏,他真的是太无聊了……
门被推开,露出房间中的男子。
宋轻歌听村子里的老婆婆说,高成来的时候还很年轻,二十来岁的样子,现在过了二十年,也就四十几岁,不过见到他的容貌,却已经十分苍老。
他的头发已经花白,面容很慈祥,却写满了沧桑。
扫帚一口一个老人家叫着,很形象。
“来啦。”
见到宋轻歌和萧锦裔进来,高成笑着开口,就好像是对待熟悉的晚辈一般。
宋轻歌有些奇怪,转头看向萧锦裔,见到他对着高成点了点头。
“坐吧。”高成笑得越发和蔼。
萧锦裔将宋轻歌拉到一旁的椅子上坐好,脸上也多了一丝淡淡的笑容,“叔叔。”
“……”
宋轻歌瞪大双眸看着萧锦裔,这是怎么回事?
隐藏在山中二十年的老匠人,他居然认识!她就说吗,从见到指引开始他就有些不对劲,还答对了从来没有人回答正确的问题,进屋后两个人之间微妙的气氛。
全部说明两个人认识!
扫帚也有些摸不清头脑,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和宋轻歌有着同款疑惑。
“她是你的妻子?”高成和蔼的目光又落在宋轻歌身上。
听到这句话,萧锦裔唇角上扬,牵着宋轻歌的手笑着,“叫叔叔。”
正文 第748章 给儿媳妇的
“高叔叔好。”宋轻歌有些摸不清状况,但还是很乖巧的叫了一声,怎么说眼前的人都是长辈,她还想求着人家出山,有礼貌一些好。
“好,好!”
事实证明,有礼貌的对的。
高成从身边桌子的抽屉里拿出一个小匣子,让扫帚交到宋轻歌手中。
“这是他娘留给未来儿媳妇的聘礼,一直我代为保管,现在交给你。”高成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
如此有趣的女娃,她一定也会喜欢。
宋轻歌愣愣接过扫帚拿过来的匣子,这是怎么回事?
“你不是说我没给过你什么东西?以后不准再说了。”萧锦裔揉了揉她的头发笑道。
“……”
哪壶不开提哪壶,刚刚不是在说笑吗?再说,当着长辈的面说这个多不好,叫她还怎么好意思收礼物?
“拿着,我娘留给她儿媳妇的,总不能让我在找个人吧?”某个男人笑着调侃。
明明很想要,直接收着多好。
一听这话,宋轻歌立马将匣子拿好,不管他以后找不找别的女人,总之与其给别人,不如给她。
“后面还有屋子,今天留下来吧。”见宋轻歌将礼物手下后,高成对萧锦裔道。
“好。”萧锦裔点头。
“扫帚,你带我去后面的屋子看看吧。”听到两个人的话后,宋轻歌站起身对着扫帚开口,她知道两个人许久没见面,肯定有许多话要说。
“姐姐,你会煮饭吗?不如晚上我带你去厨房吧?”
扫帚回想着刚刚烤兔的味道,舔着唇道。
宋轻歌很喜欢厨房,马上跟着扫帚出去,她拿了人家礼物,晚上可以做顿饭作为答谢。
待到房间中只剩下两个人的时候,高成收起笑容,脸上的沧桑又凝重几分。
“二十年了,今年你都二十一岁了,时间过的真快。”
萧锦裔眼中闪过一丝伤感,点了点头。
“我以为你几年前就该找来。”高成突然开口。
闻言,萧锦裔心底叹了口气,淡淡道:“若不是这次意外,我不想来找叔叔。”
“你啊!和你娘一样。”对于萧锦裔的回答,高成并不意外。
“娘一直觉得她对不起你,不想继续连累你,若不是她你也不会变成现在样子。”看着面前的老人,萧锦裔感激道。
他今年才四十五岁,满头的白发看起来如六七十岁的老人一般。
高成摸了摸自己的白发,缓缓摇了摇头,“如果不是遇见你娘,说不定我现在还浑浑噩噩困在那个地方,我现在的生活很好,看似平淡,却真的很快乐,只是一直记挂着你。”
“有生之年还能再见你一面,真好。”
换做四年前,萧锦裔肯定觉得他这番话是在安慰他,但经过这段时间和某个小女人相处后。
此刻让他选择,也会同高成一样。
“我也没想到,她要找的匠人是叔叔。”想到宋轻歌,萧锦裔唇角再次扬了起来。
高成是过来人,一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在想着宋轻歌,笑道:“看来你很爱你的妻子,一定要好好珍惜。”
正文 第749章 很想笑
爱吗?萧锦裔拧了拧眉,他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
对于他来说,什么时候醒来都不一定,根本没资格去想这个问题,唇角挂着苦笑,神色落寞。
“她不喜欢你?”高成疑惑道。
在他看来,宋轻歌对萧锦裔很信任依赖,两个人之间肯定有情,又已经结成夫妻,为何会露出这幅表情?
“有件事我先和叔叔说一下……”
萧锦裔简单说了他中毒的事情,若是劝说高成去帮宋轻歌,很快就会发现他不对劲,为了避免误会,还是先说的好。
“什么?居然有这种事,反了他们,我现在就和你回京城!”高成听完后当即站了起来发火道。
“不必,那个人我已经见过……”
如今一切他都已经看淡,若是真能醒过来,他不想去京城,只想跟在她身边,看着她怎么成为大周朝的首富。
一定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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