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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二良缘-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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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凭听后不怒不笑,接下她的话头:“想不到你女儿还有采阴补阳的妖精本事。”
  
  “不是不是,老身不是这个意思,”魏妈连忙摆手,躬身站在任凭面前苦心道:“只是老身瞧着夫人像是有身子了,即便没有,迟早也会有的。少爷需要个人服侍。”
  
  任凭抬眼,木然道:“我活了十几年,除了陈管家也没人服侍我,我不也一样过来了?魏妈你五年前就到这里,最清楚的不是吗?”
  
  魏妈连连点头:“是是,少爷这些年一直不容易。老身指的是……咳咳,少爷还是需要个能够替你打理生活琐事的女子,陈管家毕竟只能帮少爷做点杂活,这贴心的事啊……还是女子最好了。”
  
  任凭就着她的话想了一会儿,又道:“我有妻子了。她是女子。”
  
  “是是,”魏妈谄媚笑道,“可是夫人迟早会有身子,届时也需要另外的人来照顾少爷啊……况且夫人毕竟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小姐,有些服侍活儿恐怕从来没做过。我家闺女啊,从小就帮着家里面做事,贤惠持家,懂得三从四德的规矩,又跟着她爹读了几本书,想来也不会跟少爷说不话……”
  
  “魏妈,”任凭无波无澜打断她的话,“你想让我纳你闺女为妾?”声线虽平直,却透着股说不出的压迫。
  
  魏妈笑容一僵,眨巴眨巴眼睛瞥向别处:“老身不求闺女有个什么名分,她能跟着少爷就是她修来的福分了。”
  
  “你闺女差到如此地步了?”任凭皱眉不解。
  
  “绝不会!”魏妈斩钉截铁否定,意识到自己语气重了些,又软下来继续游说:“只是老身一直以来服侍少爷,少爷的品性好过世间太多的男子,老身自知身份低微,闺女自然无法嫁与少爷做正室,老身只求她能有个好的归宿而已……”
  
  “女皇陛下上位之后,便提倡‘一夫一妻’制,纳妾的官员近年来鲜少得到升职机会。”任凭定定看向魏妈,手指无意识敲着桌面,“我这么说,你明白吗?”
  
  “是,”魏妈连忙埋头躬身,表情略微低沉,“是老身唐突了……”晚饭间,她家少爷的新夫人,那传说中的“京城第二美人”竟然是只独眼龙,她回过头将新夫人与自家闺女比了又比,自认自家闺女在容貌上实在是胜了太多,心觉不平,才生了这样的念头。
  
  只是,依少爷任凭的语气,不纳妾仅仅因为女皇陛下不喜,而不是因为对新夫人满意的原因……这么说,她家闺女还是有希望的。
  
  “你知道就好。”任凭别过头,随手拿过书,不再看她。
  
  魏妈心头百转千回,将算盘打好,这才堆着笑容福身:“老身告退。”
  
  而另一头,丝毫没有感觉到危机感的林果儿坐在铜镜前,凑近了瞧自己肿起来的眼睛,越瞧越是狰狞。
  
  听雨不知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悄无声息出现在她背后,清晰地印在了铜镜里。
  
  “啊!”林果儿被吓得跳起来,回头见到正主,才惊魂未定地拍着自己的心口,薄嗔:“吓死我了,你去哪里了?”
  
  听雨笑眯眯道:“夫人云,小姐跟姑爷在一起的时候,无关人士一律消失。我方才去找陈管家吃晚饭啦。”
  
  她说起晚饭,林果儿便无可避免地想起了那甜得发腻的食物,不禁拉过听雨的手语重心长地问道:“饭菜……还能下咽吧?”
  
  “很好吃啊。”听雨自然地点点头。
  
  林果儿一怔,“不甜么?”
  
  “小姐难道觉得甜么?”听雨反问,疑惑摇摇头,“不甜啊。”
  
  林果儿大惊:“你跟陈管家都觉得不甜?”难道说,味觉出问题的,是她?!
  
  “对了,”听雨想起什么,眼睛一亮,“陈管家倒是提起过,姑爷吃食一律很甜,所以魏妈一般提前盛出来一些,剩余的再加糖进去。”
  
  林果儿激动地握住她的手,“我下次来跟你们一起吃饭好不?”原来这个家除了任凭的,其余人的饭菜都是正常的!
  
  她到底是为了什么才叫他一句“相公”的啊……
  
  听雨为难一笑:“小姐,这……不太好吧。而且,姑爷好不容易想起跟你一起吃饭了,才一天你便跑来跟我们同食,姑爷会很伤心的。”她昨天可是奉钟离氏的命,她家小姐一旦有犯傻呆愣的行为,一律制止。
  
  “……”林果儿眼神悲催地坐了下来,托腮远目。
  
  “还有就是……”听雨抱起自己的棉被,缩着脑袋怯生生道:“小姐,方才陈管家将他与柴房夹间的杂物库劈了出来,我想搬过去住。”小姐既然已经嫁人,她一个丫鬟霸着闺房一角不肯挪窝,无疑是阻碍了小姐与姑爷进一步地发展。
  
  这种拆散鸳鸯的罪人,当不得啊……
  
  林果儿抬眼巴巴看着她抱着棉被请示,俨然一副心意已决的模样,到嗓子眼的挽留又咽了下去。
  
  ***
  
  日子安宁和谐地流淌着。
  
  那些看似没有痕迹的事也在一天天间,悄悄进行着……
  
  比如,林果儿的右眼渐渐消肿,恢复了从前的容貌。
  
  比如,新房已经将废墟清理完毕,开始粉饰。
  
  比如,每日的菜色不再甜腻,林果儿有了自己单独一份饭菜,还算可口。
  
  比如,那将要送给钟离氏的画卷正在一步步接近完工。
  
  再比如,魏妈心里头的小九九,在一天天地萌芽壮大……然后,终于破土,暴露在了光天化日之下……
  
  林果儿用完晌午饭,伸着懒腰正要去午睡,忽听身后一声甜腻柔弱的女子低喝:“等一下。”
  
  她回头,只见一名着鹅黄色裙衫的清秀陌生女子站在她身后,试探般地瞧着自己。
  
  林果儿盯着她从头到尾地打量,思考着自己用来练笔的仕女图上,是否可以加上这么号姿色上去……
  
  黄衫女子被她盯得心头发毛,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你不问我是谁么?”一般来说,一个家没两个女人,忽然多出一个没有见过的,作为一家之主不都该在第一时间询问来者何人么?
  
  林果儿经她一提醒,从自己那一整幅仕女图的架构中回过神来,顺着她的话道:“嗯,问吧。”
  
  黄衫女子挑眉看着她:“你问啊。”
  
  “你说吧。”林果儿本着能省则省的态度跟对方拆招。
  
  黄衫女子用异样的眼光看了林果儿几眼,目露惊艳,方才毫无士气地拍了拍自己的胸口自我介绍:“我叫魏蓝。”
  
  “哦,”林果儿点点头,又疑惑地打量了一眼魏蓝,好奇道:“你叫‘魏蓝’,为什么穿黄色的衣服呢?”
  
  “谁规定我叫‘魏蓝’就一定得穿蔚蓝色的衣衫?”魏蓝似乎有些抓狂。
  
  “也是哦。”林果儿附和地点点头,想象着自己画一黄衫女子在仕女图上,然后下面署名魏蓝……怎么看都有些违和啊。
  
  果然还是擅做主张在画上替她将衣服换成蔚蓝色比较好?
  
  魏蓝见她丝毫没有问下去的意思,忍不住一股脑吐出自己的身份:“我娘是给任府做了五年饭的魏妈。想来你也认识。”
  
  林果儿愣了一下——红斑老妈子的闺女?
  
  “我娘亲最近手指犯风湿,我来给她帮忙。”魏蓝继续介绍来由。
  
  林果儿“哦”了一下,转身伸了一记懒腰,准备按照原计划回房午睡。也并非她疏忽大意,只是想来陈管家对每个进任府的人都严格把关。陈管家做事,任凭放心,她自然也……懒得上心!
  
  “你等等,”魏蓝像是没有说完,追上她,“我还没告诉你,最重要的目的,是来看看你。”
  
  她这一眼,彻底将睡眼惺忪的林果儿唤醒:“看我做什么?”
  
  魏蓝咬唇。来之前,她娘告诉她,任夫人是独眼龙,爬上京城第二美人的位置,多半靠的是家世。
  
  可如今,她面前的林果儿……
  
  哪里是独眼龙了?!那双美目清澈动人,透着茫然,恍如画上清纯的美人丹凤。
  
  哪里不美了?!无论是睡眼惺忪时,还是一颦一笑间,林果儿都闪耀着拉扯人目光的光芒,日光之下,更是夺目。
  
  她娘到底是用了怎样的审美观,才将自家闺女比过了这京城第二美女啊?!
  
  就算林果儿比第一美女风乔的确差了一截,也不能像她娘魏妈那样用“丑”形容啊……当真是“亲人眼里出风乔”了么?
  
  跟这样的美人挑衅,她魏蓝要从哪里才找得来底气?!                    
作者有话要说:  女二狗血地出现了。
  可我家女主比女二漂亮……比她有才……比她有背景……
  结论是:魏蓝童鞋,恭喜你变成萌物堆中的杯具,杯具中的战斗机……
  (任凭路人语:不问我意见?)




☆、(二十一)一般无二

  就在魏蓝纠结着怎样开口比较有气势时,一个身影如救命稻草一般,忽然出现在她的视野之中。
  
  魏蓝眸子一亮,欢快地朝那人礼了礼,高声道:“见过大人!”
  
  林果儿顺着魏蓝的目光回头,见刚归家的任凭站在那头,闻声颦眉看了魏蓝一会儿,缓步朝她们走来。
  
  魏蓝狗腿地迎上去,“大人辛苦了,可是刚下朝?”
  
  任凭眉头微抽,平淡道:“我官阶九品,无上朝资格。”
  
  “……”魏蓝尴尬一笑,顿觉自己的马屁拍错了地儿。
  
  任凭走到林果儿跟前,见她睡眼惺忪,声音低缓道:“想睡,还杵在这里做什么?”
  
  林果儿无辜地摇摇头,指着魏蓝:“她说她要见我,可我不认识她。”
  
  任凭一愣,才知眼前的陌生黄衣女子不是林果儿的丫鬟听雨,不由得将目光重新投向魏蓝,质问:“你是谁?”
  
  魏蓝嘴角微抽,“大人,你已经见过魏蓝……不下十次了。”为什么,关于她的身份……那个最该问的林果儿一脸的不在乎不好奇,最不该问的任凭却问得这般地……问心无愧?
  
  “魏蓝……?”任凭微微扬起头,看向屋脊,想了半晌点点头,“魏妈的女儿是吧?”
  
  魏蓝欢欣鼓舞:“大人记得小女子了?”
  
  “不记得。”任凭否定得极其果断,复又别过头看向林果儿,“我回书房了,你若想睡就快去,晚些时候工匠来了又该吵了。”说罢回头,瞧也没瞧魏蓝一眼,径直朝书房走去。
  
  林果儿目送他离开,扭了扭脖子正欲转身回房,却听魏蓝冷哼了一声:“你发现了么?”
  
  “发现什么?”林果儿诧异止步。
  
  “他……谁也不认识呢。”魏蓝望着任凭身影消失的方向,
  
  “什么……意思?”
  
  “任凭任大人,不太认得人啊……或者说,不太能记得女子的脸。”虽说她已经从母亲口里得知了这个事实,但真的被他一遍又一遍确认是谁后,她魏蓝才敢确信,任凭的确记不得女子的脸。“也就是说,你我的脸在他眼里,与世间千千万万的女子一样,放在人堆里,他便找不到你了。”
  
  林果儿一怔,心驰百念,回忆起之前种种。
  
  ——初见任凭,他总是上上下下地打量她,像是要拼命记住什么。
  
  ——二见任凭,他瞧了她很久,仿佛要确认是她。然后指着她的头顶说:“你的发髻……上次不是这样的。”
  
  ——“长得原本辨识度就不高,没什么特点,还成天换发髻,这可如何是好?”他说这句话时,露出一丝“真是不容易”的表情。当时,她以为他在替她不容易,现在想来,恐怕觉得不容易的,是他自己。
  
  既然不认识,既然无法被记住,又何必娶她?
  
  还是说,娶谁都一样,仅仅因为娶她对于他来说,能够做到最大的利益?
  
  见林果儿神色有几分黯淡,魏蓝不觉有些快感,连忙补上一刀:“这样的你,不能被他记得的你,有什么资格成为相伴他一生的人呢?”
  
  相伴他一生的人……?
  
  林果儿眨了眨眼,瞬间仿佛又回到了勾心斗角的林家。她并非无知,只是不想将生活弄得复杂费尽心机,所以全心全意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
  
  但若有人真的要上门来挑衅,那么……她嘴角轻轻一勾,抬起头来看向魏蓝时,已是浅笑嫣然:“我只是,恰好是他的妻子而已啊。”没有什么,比声明这一点更重要了。
  
  因为是任凭的妻子,所以比任何人,都有资格,相伴他一生。
  
  魏蓝一震,哑口无言。
  
  “而且,我也只是,恰好……被他认得而已。”林果儿补充道,轻飘飘给了被她前一言堵住口的魏蓝致命一击。
  
  “不可能!”魏蓝反驳,“他不记得任何女子的模样!当初他找我娘当厨娘,就因为我娘的那块红斑独一无二,极其好认!”
  
  “我只知道,他能在夜市人群中,从背后扣住我的肩头。”这就足够说明了。
  
  就在方才的回忆中,一幕场景倏地滑过——长姐成亲那晚夜市中,任凭从背后惊慌失措扣住她,然后如释重负道:“终于找到了。”若不是真的认得她,他不会在人群中找到她,不会轻易做出“扣住女子肩膀”这等事。
  
  但,他如释重负的神情,已足以说明,“终于找到了”对于他来说,是多么费劲的一件事。
  
  之后,他又主动将手伸到她面前:“林二果,你能不能……让我暂时牵一下?”怕她拒绝,他又笨拙地补充了一句:“我怕你会走丢。”
  
  她当时只以为人多,并未多想,如今想来,他是真的怕丢了她,然后……再也找不到了。如此一想,不由得让人暖心。毕竟对于这个认不得人的男人来说,能够只身闯进人群中找人,便需要很大的勇气了。
  
  只是,时隔两个月,她才察觉到这点,该说这个男人不坦率,还是自己过于地迟钝呢?
  
  他当时……是为了什么而去寻她的呢?
  
  林果儿陷入了沉思。
  
  魏蓝被她两句话一戳,仿佛受了很大的打击,灰溜溜地退开。
  
  之后的一下午,林果儿躺在床上,辗转反侧,睡意全无。
  
  她想起了另外一件事——当时,任凭说过她辨识度不高后,在解释为什么一定要娶她时,理由是“你辨识度比别人高”。
  
  如果是所有女子的脸在他眼里都是一般无二的,那么……她在他眼里所谓的比别人高的辨识度,又体现在哪里呢?
  
  林果儿倏地下床,找来听雨,将她摁在梳妆台前,“你有没有发现你家姑爷有些奇怪?”
  
  “啊?”听雨被她莫名其妙摁着,想了一会儿,“姑爷……很多地方很奇怪啊……小姐你指的什么?”
  
  “比如……他总是不认得你之类的。”林果儿给提示。
  
  “不会啊,”听雨摇摇头,“我看姑爷使唤我很自然嘛。”
  
  想来,一个家只有三个女人,一个是辨识度极高的魏妈,一个自己的妻子林果儿,剩下那个,只可能是陪嫁丫鬟听雨了。
  
  只消用排除法,任凭任大人便能分辨出这三人。
  
  林果儿立时便想到这种情况,为了确定魏蓝的说辞,她拍了拍听雨的肩头:“听雨啊,能不能……替我做件事呢?”
  
  听雨背脊一寒,“小姐……总觉得有种不祥的感觉。”
  
  “怎会呢……又不是坏事。”林果儿给了听雨极其肯定的安抚。
  
  次日清晨到来时,被打扮得极其妖娆的听雨游荡在任府门口时,一脸的哀怨,映在路人眼里活像被任凭抛弃的情人。
  
  天地良心啊,她听雨这辈子就没穿过这么……清凉的衣服!
  
  就在她向天做着无声地呐喊时,任凭推门走出来,瞥了她一眼,面无表情与她擦肩而过。
  
  听雨一怔——好歹是自己府上的丫鬟,打扮成这副模样都不会说什么么?
  
  为了确定她家小姐的说辞,听雨追上去,开始纠缠任凭:“大人,奴家……”奴家是你府上丫鬟啊!
  
  任凭回头,极其坚定的否定:“姑娘,我不认识你。”然后,撇得干干净净地走开。
  
  听雨目送他不带一丝尘土地走得干脆,在晨风中凌乱了。
  
  “果然如此啊。”林果儿摸着下巴,算是证实了魏蓝的说辞。
  
  “小姐,姑爷为什么不认我……”听雨泪眼婆娑,“我就这么让他丢脸?”
  
  林果儿又一次语重心长地拍了拍听雨的肩头,“能不能,再帮我做件事呢?”
  
  听雨畏畏缩缩扯了扯嘴角:“小姐请吩咐……”
  
  于是,当晌午时分任凭回府时,便看见了这样一幕——自家娘子穿着很眼熟仿佛在哪里见过的一件……很清凉很妖娆的衣衫,在家门前悠晃,引来路人注视无数。
  
  “你这是在做什么?”任凭快步上前,将她往里面一推,“别忘了你现在已经嫁人了,穿成这样像什么样子?!”
  
  林果儿被他骂得一阵偷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证明了任凭的确是认得她的,不是从衣服,或者发髻,而是别的什么……
  
  她脑中忽然闪过一丝光亮,右手随即抚上自己的右耳垂。
  
  “你这里有颗红痣,很好认。”任凭当时指着自己的右耳垂,这般回答她。
  
  当真……是因为这颗小小的红痣么?
  
  “你怎么了?”任凭察觉到她不对劲,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见无碍才斥责道:“没事别做出烧昏了头才会做的事。”
  
  “嗯。”林果儿乖乖点头,心里头打着自己的小算盘。
  
  次日,她换回自己普通的衣衫,却将盘起的发丝放了下来,遮住了双耳,若出嫁前一般的少女装束,在任凭回家时,与他再一次“偶遇”。
  
  任凭见到她,开口便唤:“二……”却在第一个字出口后,生生吞下了后面的两个字。他的目光投向了林果儿的耳侧,眸中透出一抹不确定。
  
  在他人生中,他已认错了太多的人,有时甚至是在他十分确定的时候,对方仍旧抱歉地告诉他,认错了人。一次又一次的尴尬,失落,让他习以为常去记某个人身上特有的标志。一般情况下,即便记得对方的脸,他也要在看到那特有的标志后,才敢上前相认。
  
  唯一的例外,大约只有他不顾一切闯进夜市中,从背后扣住林果儿那一次。
  
  只有那一次,他从心底肯定,是她,即使认错了也没关系,一定要找到她!
  
  林果儿黯然垂下眸子,知道他在不确定什么。
  
  果然……还是因为这颗红痣被记住么?
  
  自己相伴一生的人,只能靠这颗小小的红痣才能记得自己,何其的悲哀?
  
  但,明知道他无法辨认,仍旧用各种方法试探他,捉弄他的自己,又何其的卑劣呢?
  
  林果儿抬头看向他,勉强扯出一分笑意,在任凭眼里就像是扯起心头一片痛的强颜欢笑。
  
  ——“相公,你回来了啊。”她苦涩笑着道。
  
                      
作者有话要说:  任二啊,你都认出她是你老婆了,在关键时刻犹豫神马啊……
  就算是认错了……还是认错了老婆,我们都不会怪你的……亲们说是吧?(一脸微笑看着读者亲们)




☆、(二十二)二人身世

  唯一……在林果儿的世界里,只有一层深深的含义——第一。
  
  且再无落为第二的可能。
  
  但她从未考虑过,一个没有见过自己几面的男人,为何会如此笃定,今后的一辈子,她会是他的唯一。
  
  如今,她知道了。
  
  无关情愫,只是因为,她是他唯一记得,或者说,可以凭一颗小红痣在人群中找到的人。
  
  可,谁又能保证,不会有其他能被他清晰记住的人,在他今后的生命中出现呢?
  
  林果儿食不知味地扒了口饭,若有所思抬起头看着自家嗜甜如命的夫君。
  
  “今天,晋平王又请旨回封地了。”任凭装作漫不经心地道,实则已经察觉到林果儿的反常和沉默,故意把朝堂上的事搬出来讲给她听。
  
  “嗯。”林果儿心不在焉应了声,继续思考自己的问题。
  
  如果那样的人出现了,任凭是否会后悔自己过早娶了她林果儿呢?届时……又会是怎样的光景呢?
  
  林果儿苦恼地一头磕向桌面碾了碾。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必须要考虑这么多的烦心事了呢?
  
  又从什么时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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