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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如此多娇-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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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不是因为他不想要她,而是时机不对。
  她正是脆弱的时候,她渴求伴侣的拥抱和支持,甚至在对未来的不确定中,在战场、牺牲、责任、决断……这些种种因素夹杂在一起的迷茫中,她知道不能把他放在第一位,甚至无法对他做出作为的承诺,所以,她想通过向爱人奉献自己来抚慰他,
  她真的……真的是一个温柔的姑娘。
  霍九很庆幸自己没有因欲/火失了心智,去简单地占有她的这种温柔。
  他将她抱起来,让她坐在他的腿上,舔了舔她红肿的双唇。
  “你不需要把自己当成礼物送给我,更不用取悦我,林菁,我可以为你做一切事,不要你做任何回应。”
  林菁看向他,在男人的爱抚下,她的眼眸湿润水盈,身上既有少女的甜美,也有初露的风情,是含苞欲放中的最好年华。
  她翻了个身,猫伏在他怀里,慵懒地道:“啊,你不是我当初见到的那个霍九了。”
  “怎么说?”
  “说出那句话的时候,你已经不是一个合格的商人了。”
  “是的,我不是商人。”他右手握拳,敲了敲自己的胸膛,“我是你的勇士。”
  “我的勇士,你什么时候启程?”
  “最近两日。”霍九没说的是,其实他早该离开了,但吩咐属下去侦查的逆世军消息一直没有传过来,他一直等到今日,“我的人查到了逆世军的物资和钱粮开始转移,并且顺藤摸瓜,找到了逆世军真正藏身的地点。”
  林菁本来眯着的眼睛一下子睁开。
  “调集物资?连正的反应很快,他知道我要开始对付他了。”
  “是,所以查找他们藏身的巢穴虽然费了一些时间,但不算太难。”尤其是霍九之前本来就与逆世军有所接触,对其人脉有一定了解,查探动向也比较方便。
  “逆世军的老巢在哪?”林菁抽出一卷地图,这是她成为将军之后的福利,终于有官方地图在手了。
  霍九指向地图一处,道:“山南西道与剑南道交汇的山脉中,有一处在密林隐藏下的谷地,他们在那里养兵蓄马,当地的巴州从刺史到县令,都是逆世军的人,相当于是他们的领地。”
  “能查探出有多少人马么?”
  “根据粮草和用度来推演,山谷里至少有十万人众,士兵大约在六万到七万之间。”
  林菁:“……连翼还真是给自己打造了一个世外桃源。”有平民百姓,有人间烟火,以大昭暗涌的资源来供养,他若不出山,足够当个巴州的土皇帝了。
  霍九道:“不止,在巴州的这个地方只是养兵的基地罢了,逆世军的最大力量是那些隐藏在民间的钉子,如韦胥那般人物,若是一起发力,大昭恐怕早就被吞噬殆尽了。”
  “可韦胥终究没有成功,”林菁收了地图,淡淡地道,“只要他们没了兵,再怎么闹腾,杀伤力也有限,这个基地或许不是主力,却是他们的依仗,一个没有军队的势力,是无法成事的。”她意有所指,不知霍九是怎么靠那些打探消息的商队去颠覆他父亲的政权的。
  他笑道:“不错,还是该有军队,不需多,刚刚好。”


第144章 送别
  将领名单上报兵部; 得到批准后的第三日; 林菁就要出发去北郊大营; 直至得胜归来,才能再回到长安。
  身边的亲兵大多都有了安排; 除朝晖、庄情、林岚、娄飞尘这四人依旧留在她身边,其他亲兵都被她下放到军中做底层将领,其中颇有来历的齐正阳、柳冰、班音这三人,都已经不适合留在身边; 尤其是尚还不明敌我的柳冰和班音,林菁另外放了人盯着。
  司奉龄的通缉已经取消; 重回亲兵阵营,但他另有任务; 并不在林菁身边。
  她暂时没有大肆招收亲兵的打算; 一来是人员复杂,已经懒得再调查身边人,二来是她不怎么娇气,四个人对她来说已经足够; 只要给他们手下再多安排些人手就够了。
  亲兵们已经先行动身,去北郊大营帮她打点; 林菁收拾好行囊; 打开了房门。
  这是她在长安城的最后一天了。
  “可惜今年不能在家过诞辰,姑姑没法亲手给你做碗馎饦了。”
  “等打完这场仗; 一定在家多呆些日子,最近总是在忙; 没好好陪一陪你……”
  “不用多说,我小时候,家里的父兄都是如此,习惯了……习惯了……”林妙真侧过头,快速拭去眼角的水光,“真奇怪啊,你没离开家之前,我觉得自己从未老过,可你一走,我就开始老了。”
  孩子在身边的时候,只觉自己无所不能,撑起天,踏着地,雷厉风行一身热血。
  当孩子离开家去远方的时候,这片天地才显得冷清而空旷,继而看到华发已生,过了匆匆多少年。
  去与兄长道别,他向她招了招手。
  微凉的手指从她脖颈处拉出那只木头小鸟,林慕将它放在掌心。
  “阿娘名字里有一个‘莺’字,所以她极喜爱飞禽,从不曾用笼子豢养过它们,甚至阿耶为我取字也是‘燕安’,是希望天下平定安乐之意。我儿时最喜欢展着双 臂学着鹰隼满屋乱跑,逗阿娘开心,后来你出生,我跟他们说,阿娘和妹妹是小鸟,我和阿耶是大鹰,以后长大了要负责保护小鸟们。可惜……我注定无法展翅飞 翔,只有你孤零零的离巢,一个人面对危险而未知的天空,对不起,为兄帮不上你什么……”
  “阿兄竭力教导我,已经帮了很大的忙了!”
  “这只不能飞的木头小鸟便是我,你带着它离开家,就好像我跟在你身边,陪伴着你一样,还记得之前我说过什么吗?”
  “阿兄说,世道艰险,让我无论出手还是开口,都要三思在先,以免成为有心之人的把柄。若是记不住,就摸一摸胸前的小鸟,记住阿兄的话。”
  “很好,你须记得,越是身居高位,越要谨言慎行。菁娘,阿兄只愿你能展翅高飞,腾空万里。”林慕将她的手抵在自己的额头上,“去看看,我没有看过的风景。”
  如果没有意外,林慕终其一生无法离开长安城,皇帝不允许,他衰败孱弱的身体也不允许。@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这一只木头小鸟,承载的就是他的期望。
  她骑上火炼,身后跟着运载行礼的板车,还顺便去了一趟萨宝府。
  霍九是秘密离开长安城,露弥丝自然不能跟着回去,他应邀留在长安城过年,还要在新年交替的时候为在大昭的祆教子民祈福——这当然是幌子,圣女在长安城失控的事情已经被人回报给大祭司,如果霍九回去不能跟大祭司商量好露弥丝的身份问题,她是不敢回西域的。
  于是只好闷闷不乐地守在长安。
  “林将军,等我自由了,可不可以跟你一起从军?”露弥丝眨了眨漂亮的眼睛,“我本就是男人,应该很方便的。”
  林菁表示怀疑。
  一个比女人还漂亮,还风情万种的男人……他就算穿上男装也很别扭吧?而且,难道看上去应该会被人误以为是女扮男装吧?
  可她也知道,露弥丝对现在的女子身份,恐怕是深恶痛绝的。
  “如果有机会,你也愿意吃苦的话,不是不能考虑。”她没将话说死。@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真的?”露弥丝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他高兴起来,活色生香,整个人都散发着梦幻般的光芒。
  林菁有些眩晕。
  “真的。”
  到了这个时候,林菁不得不承认盛世美颜的杀伤力,每个人其实都有成为昏君的可能性,只要那个美色足够强大。@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谢谢你给我希望,林将军。”露弥丝捂住胸口,他开心地道,“在你离开长安城的日子,它将成为我的精神源泉,让我不再迷茫,它让我知道还有人需要我,即使我失去圣女的身份。”
  林菁扶着额头想,霍九和露弥丝这样的颜值,简直是她天生的克星,幸好两国并非敌对,衷心希望胡人永远如此热爱做生意,所谓“和气生财”么。
  离开了萨宝府,林菁低调地出了长安城。
  没走多远,她便发现有人在看她。
  风吹过,一片乱叶旋舞而起,在高高的山坡上,余迢骑着一匹骏马,遥遥地望着她。
  她的那些追求者们都想法设法地进了昭武卫,继续追随着她。
  但是他只能留守在长安城。
  因为在与昭武九姓谈判时的优秀表现,不日,他将擢升为中书舍人,进入中书省任职。
  莫要看中书舍人只是正五品官职,看上去只比从五品的户部郎中高一级,这可是能直接辅佐皇帝拟诏,答复皇帝咨询,掌管国家机要的权臣职位,只设六人,且有极大概率成为中书令的接班人,成为当朝宰相。
  余迢咬着牙往上爬,不管林菁今后会做什么决定,都需要一个在中枢能说得上话,帮得上忙的伙伴,这是他当初给她的许诺,也是支撑他的力量。
  与那些人虚与委蛇难道很开心吗?
  可虚与委蛇之后,得到的成效却能令人开心,每更进一步,他便觉得自己多获得了一分能保护她的力量。
  余迢解下腰间挂着的酒囊,高高举起。
  林菁双手圈在嘴边,大喊了一声:“余二!”
  他朗声一笑,饮下烈酒,纵马离开。
  一杯敬故人,祝你武运方昌,来日再痛饮。
  北郊大营在长安以北五十里开外,昭武卫目前有五万新兵,因为都是募兵,兵部配给的甲胄、兵器、盾牌都是全新的,几大马场也送了驯好的战马,粮草和入冬的毡衣源源不断地送来。
  户部尚书的儿子也在昭武卫,没人敢中饱私囊,昭武卫的配给都是实实在在,营地里的士兵精气神跟其他人也不同,一看就不是善茬。
  “……中军、左军、右军、左厢军、右厢军、左虞侯军、右虞侯军等七个军已经分营完毕,每一军刚好一万人,按照将军的命令,将人全部打散重排,每个营地之间有设围栏,有专人把手,各营士兵之间极少互通。”
  中军主帐里,林菁坐在案几后方,朝晖向她汇报最近的情况。
  目前七军中,中军由林菁坐镇,她的副将是上官家的那一对兄弟,刚好放在身边指点,身边长史则是陆顽;
  左军和右军的将领用的是当初的攻打朔方城的老将,分别是方兴节和封子达;
  左平和裴景行都是可以一方军使,率领一军没问题,各自领了左右厢军;
  率领左虞侯军的则是裴元德自那批投奔林菁而来的将领中选出来的老将,席彪和赵民山;
  率领右虞侯军的人选当初林菁一直犹豫不决,那批老将的资历和品级都不够当执掌一军,而那些或者因为祖荫、又或者因为朝中有人,得到较高品级和勋位的贵族 子弟,又欠缺资历,最后才选定了一个太子李恒送来的人,看样子是他培养出来的亲信,之前在边境也打过几场仗,这一次特意来跟着她镀金的,名叫白昊。
  至于六大参军及他们的下属,因为涉及军功统计、粮草计算、甲胄保管、后勤补给、器械等杂物,只能由兵部委派,而且林菁狮子大开口,要了不少大型军械,如投石车、冲车、云梯、重型弩等等,而且这一次,她还单独要了一批兵器。
  她问道:“我要的陌刀到了没?”
  “兵部还在加紧打造,几大军械司已是满炉开工,一万柄全部打造完,还需要十日。”
  “没有陌刀,就先用其他长柄类武器代替,把阵图和动作指令交给各军步兵营校尉,每日要进行一次进展汇报。”
  “是。”
  林菁点点头,转而问道:“弟兄们适应得如何?”
  之前的亲兵,张彦祺、潘良、丁咏、毕安年、黄老九、游震海、万熊,还有齐正阳、柳冰、班音,都被分散到除中军外的其他六军之中,任校尉一职,也算是林菁安插在下方的耳目。
  朝晖笑道:“他们能升官便知足了,都是混军营许久的人,不必将军担心。”
  “这一次的刺头不少,能不能把这个官做安稳,就看他们的本事了。”林菁淡淡地道,她抬头看了一眼帐门口,又问道,“现在中军负责保护主帐的部曲有多少人?”
  “因为将军没有下令选拔,所以只有五十人,还没开始轮岗。”
  “都是从哪来的?”
  “我在步兵营里选拔了一些出来,跟他们说是临时职位。”朝晖谨慎地道。
  朝晖办事还是令人放心的,林菁准备自己选拔这些人,都成了卫军的将军了,中军帐也不仅仅是将军帐,还有一些机要文书在这里,她还没开始梳理昭武卫里的杂鱼,因此中军主帐的防卫必须妥当。
  她站起身走出去,准备活动一下。
  然而刚出了帐篷,她便感觉到一股杀机,整个脊背都紧绷了起来。
  可是放眼望去,仍旧是平静的兵营。


第145章 寻梅
  杀机没有退去; 反而更浓烈了。
  这是在挑衅她啊……林菁这么想着。
  这一刻; 武者的本能被唤起; 她被对方的杀机激得也提起了斗志,手握住横刀; 关节卡在刀鞘上,只要眨眼间就能出刀。
  身旁的朝晖也察觉出了不对劲,但林菁没有反应,他不敢妄动; 便压低了声音问道:“怎么回事?有刺客?”
  “这里先交给你。”林菁说完,提气纵身; 奔出了京郊大营。
  现在军心不稳,她不能在军营里厮杀; 只能把对方引出去。
  而那个人; 应该也是这样想的,否则他不会外放自己的气息,应该偷袭才对。
  林菁出了大营,避开饮马放牧的水源; 找了一处空地停了下来。
  再转过身,对面出现了一名身着黑色劲装的年轻男子。
  “你是杀手?”
  “不算是; 但我是特意来杀你的。”那男人冷冰冰的。
  林菁顿了顿; 她努力收集信息,问道:“受雇于人; 还是我们有仇?”
  男人皱了皱眉头,他看上去有些不耐烦; 但很好地克制了,他回道:“你的问题都让人不好回答,我不想说,我们可以开始了吗?”
  “我能知道你的名字吗?”
  男人眼眸中终于闪露出一丝光芒,他解开了背在身后的武器,把布条解开,抽出横刀,摆出一个起手式,将刀锋平放在胳膊上,低声道:“就算我不说,你一会也会知道的。我叫阎晓晨。”@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林菁瞳孔紧缩。@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阎家刀法!
  阎晓晨话音刚落,刀已向着林菁砍来!
  当年林菁初入幽州大营的时候,去堠楼值岗,曾被左平以一套“雪中寻梅”的刀法试探过。
  这套刀法并不令人陌生,它由前朝大内高手阎凤双所创,意为此刀一出,寒刃必向红梅,不见人血不归鞘。
  刀是当今的主要武器,劈、砍、刺、挑……刀可以完成诸多有效的攻击招数,而且攻击力强,灵活度高,上手也快,是十分大路的兵器。这一套“雪中寻梅”的刀法,因其凌厉诡谲的招数,受到许多习武之人的喜爱。
  林菁也学过,尤其是知道师祖风惜羽曾经败在阎凤双的刀下。
  孟继良曾经把阎家刀法掰碎了、揉烂了教给她,还亲自给她喂招,找到了不少破解之法。
  所以左平使出这一套刀法的时候,只一个照面,就被林菁看出破绽制服了。
  想要破阎家的刀法,很简单,一个字,快。
  林菁被训练出雷霆闪电一般的身法,轻巧似堂前雨燕,并不是为了上战场,而是为了破这天下第一的刀。
  林菁觉得自己已经吃透了阎家的刀法,她有自信遇到阎家人可以立于不败之地。
  直到她今天遇到阎晓晨。
  他的刀比闪电更快,比雷霆更厉,比燕子更巧!
  电光石火间过了百招,林菁的手抖得快握不住兵器了。
  同样的一套“雪中寻梅”。
  左平用起来,仿佛是在一片平静的雪地中,不紧不慢地寻找心仪的红梅。
  而阎晓晨用起来,是满天飞雪,在寒风呼号的雪山之上,裹挟着浑天的气势,用可以开山劈石的去搅碎那天地间唯一的一朵红梅。
  擦着一点,死无葬身之地。
  碰着一下,化为齑粉。
  那是毁灭的气息,是林菁前所未见的,最可怕的梦魇!@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这才是阎家刀法真正的实力,霸道天下,所向披靡——若无此格局,如何能让集鬼谷之大成的风惜羽落败?
  林菁只觉得喘不过气来,在这与阎晓晨交手的短短几息间,她就像刚从水里拎出来一样,浑身都是汗,潮湿的衣服贴在身上,已十分不舒服。
  她却感觉不到。
  因为眼前只有刀光,只要她慢上一点,就会死。
  这一刻,她已不是在用武术技巧和经验来作战,而全凭意志和强大的求生欲。
  换言之,本能。
  而且她有一种不好的感觉,她的肌肉开始疲惫了,几乎处于一种随时会崩溃的阶段,这一刻她有些难过。
  训练得不够,如果多给她几年,如果能到达状态的巅峰,她未必会被对方压着打。
  而眼前的男人正值体能的巅峰时期,无论是感官还是肌肉,都是一个男人最好的时候,也是武者的华彩阶段。
  残酷的是,就算不公平,她依然要战斗。
  胜则生,败则死。
  意志溃败,将要涣散的时候,她便咬一口舌尖,保持头脑清明,就这样在阎晓晨的攻击下一直支撑下去,不知道哪一招会出现失误……
  林菁也不后悔没有多带些人出来,她自己就是高手,知道那些武功平常的人,就算带出来也是送死,只有霍九和司奉龄那样的人才能帮到她。
  可惜军中一个都没有。
  她苦笑,没想到还没看到草原,她就先被这莫名其妙的阎家后人给灭了。
  算不算出师未捷身先死?
  此时此刻,林菁不知道的是,阎晓晨的心里正在啧啧称奇。
  他不是没见过其他高手,但眼前的女子,是他迄今为止,见过最厉害的人。
  自称继承了阎家正宗刀法,到处坑蒙拐骗的欺师背祖之人,在他的刀下走不过二百招。
  被如今武林推举为天下第一的剑客,他只用了八十七招就杀了。
  没趣,真的没意思,那种拔刀四顾心茫然的感觉,只有站在巅峰的人才能感受到,因为没有对手,也因为不被理解,他越来越沉默,心也越来越冷。
  他索性一直守在皇宫里,保护姨母,结果他却在皇宫里看到了这世界上最肮脏的事。
  阎晓晨只好继续修炼自己的刀法,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姨母和刀,他什么都不在乎,也什么都不想接触。
  出去为姨母杀一个女人,就像是出去吃个饭一样简单,他以为自己会很快回去,继续守在姨母身边,等到了合适的时机再大开杀戒。
  但他没想到她这么不一样。
  阎晓晨从来没跟女子对战过,他从不知道在打斗的时候,平常他觉得很普通的女人居会大放异彩!
  她的骨骼纤细而匀称,肌肉不多,却可以为主人提供快速的应变方案,可以看出她受过严苛训练,每一个反应都可圈可点,足可以令她的对手颇感棘手。
  但阎晓晨却感觉很舒适。
  不是蹩脚的闪避,不是尴尬的变招,不是滥竽充数的反击,也不是拙劣的卖破绽……林菁的一招一式都带有美感,是真正武学上的艺术品。
  一开始他还想杀她,现在则是在逗着她玩。
  这一招,下一招,下下招,到底她能撑到哪一招呢?
  哪里才是她的极限?
  “啪!”
  林菁手中的刀终于飞了出去。
  她的手臂实在受不了高强度的战斗了,手心也发木,当武器脱手而出的时候,她想握紧拳头继续冲上去,却发现手已经不听自己使唤了。
  林菁皱着眉停下来。
  她摇摇欲坠,抬头看了看天空,发现日落的地方,已是一片晚霞。
  真漂亮。
  林菁站在一片霞光中,她剧烈地喘息着,脸颊边上都是被打湿的碎发,额头上、鼻翼上、脖颈上全都是汗水,已完全没了形象。
  阎晓晨走过来,他也有些狼狈,可状态却很好,甚至还眼中还有强烈的兴味。
  这是他第一次觉得一个女人性/感。
  超越他的刀,超越他的武道,以一种独特的姿态,唤起了他心里最隐秘的,关于女人的情绪。
  “服输吗?”他问道。
  林菁看了他一眼,然后淡淡地转过头。
  阎晓晨一手提刀,另一只手探过来,摸向林菁的脸。
  林菁想躲开,可她现在的速度没有阎晓晨快,他的手还是贴了过来。
  一触即离。
  她的皮肤很光滑,因为剧烈打斗过,湿而热,是有温度的。
  阎晓晨再次伸出手。
  这一次是肩膀。
  林菁避不开,索性不再躲避,任由他捏了一下他的肩膀。
  也是一触即离。
  她的肩膀很纤弱,圆圆的肩头,下面是富有弹性的肌肉,只是太脆弱,好像两指可以捏碎。
  他第三次伸出手。
  这一次他直接把林菁拉到身前,手顺着她的脊背往下,感受着她的腰腹。
  习武的女人与寻常女人完全不一样,只有经受锻炼的身体才会有极致的柔韧和弹性,她的身体是柔韧的,是温软的,与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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