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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奚旧草-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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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耿于怀?可是,爱我的人,却要费尽心机,保全我的性命。虽然,这个世界,这种人寥若星辰,不,或许,只有一二人罢了。
  “卖梦者要靠龙凤之气续命。我母亲未死之时,把所有的凤气给了卖梦者。从此,那些船属于我。
  “母亲用命为我换了一条洞察先机的金船,外祖秦氏用历代忠魂换了我一条命。”
  所以,他知道他的心上人不肯嫁给他,不肯当皇后,宁愿让他无妻无子,也要做大昭唯一的女将军。
  章戟大将军老泪纵横,问道:“殿下,您当日求娶咸之,时至今日,可还愿娶她?”
  章咸之眉眼呈现出绝望,眼泪像是恐惧到极端,又像是痛苦到极端。
  他瞧着她眼中的泪水,想着,三弟生得可真好看。兴许,先前让他对她那样疯狂喜欢着的缘故,也只是少年时那份干净的关雎之梦。这样一个窈窕淑女,不入帝王家,也入别人家。
  只是,再不与他相干。
  远在千里之外的奉娘遣族中麻雀找到了将军府邸。雀鸟从天扔下一封信,来自已回了金乌的平王世子,信中寥寥数字如斯言道—三皇子数月前从酆都行至平国途中失踪,兄防之。
  他想说,那日求娶章咸之的另有其人,并不是他。他若有喜欢的女子,求娶时怎舍得要她保命的东西,只会把全世界能保住她性命的东西给她。
  梦中与婴孩时期的乔植再见,他一直在思索,如何才能永远不失去自己想要的东西、想要的人。后来,临死之时,真真让他想出一个好法子。他让她们住在他的心上,走到哪里便带到哪里,记忆有多长,她们便有多么长寿。
  那么那么喜欢章咸之,许是也因一双眼。她长了一双和乔植一模一样的眼睛。可如今再看,似是自己的错觉。
  她是乔植的转世又如何?
  “齐大非偶,姑娘志向远大,非吾所能良配。”
  穆王世子整兵归国,向将军章戟辞行。花厅的角落,那幅画还静静地待着。他蹲下身,拾起来,再展开,也只是这世间无数个一瞬。
  然后,瞧着这皱巴巴的白纸上黄衣的姑娘,许久,才稳住身形。
  贴着胸口的那里,也有一幅画。几乎要了他命的画。
  画中也有一个黄衣的姑娘。
  她们生得一般模样。
  又月余,三皇子返太平都,求旨天子,聘娶金乌太守之女恒春。
  
第九章 奚山卷·冠昏
  “大昭国礼,冠与婚同,吉。”
  ——《旧俗·文帝》
  扶苏回到奚山,就听闻奚山君生病了,身子发虚,正喝老母鸡汤补着,敷着块绿巾子哼哼唧唧,据说是离魂太多累着了。
  章三弟梦中的仙女、他背篓中的布偶、黄韵黄四弟,扶苏掰手指数了数。
  怎么就没累死她。
  这厮脸皮厚,装作什么都没发生,开心地握着他的手,打量了一番,啧啧道:“瞧我儿都瘦了,此番下山三年没吃好饭吧?”
  谁是你儿啊,整天跟我抢肉抢酒你自己不清楚啊!
  扶苏几乎一口气没提上来。
  翩翩少年彻底没表情了。
  他已经不知道这厮想要什么了。或者换句话说,他和奚山君中肯定有一个人病了,然后两人还都觉得自己没病,病的是对方。
  奚山君和扶苏有些默契,都已懒提此事。这山君掏啊掏,掏出一块馒头,说后山头有个书生饿晕很久了,随你救或是不救。
  扶苏知道奚山君说每句话、做每件事,都有些企图,不会没事这么好心,他带着狐疑去后山一观,竟哑然。
  原来是真正的云简,云氏族人。
  少年穿得破破烂烂,晕在树旁,树上吊着几只翠色小猴子,一会儿晃荡着摸摸他的头,一会儿又戳戳他的脸。
  猴儿们见扶苏来了,都作了个揖,齐声道:“给君父夫君请安,这儿有块人肉。君父命我们每天喂他一粒续命的丹药,有太阳的时候拖出来晒晒太阳,说等您回来就开荤,现今您回家了,肉正新鲜着,我们便抬走蒸蒸煮煮吧。”
  晕倒的少年脸色苍白,显然饿了许久。
  扶苏抱着那些猴儿,驱它们去别处玩耍,径自把馒头撕成一条条,就水喂了云简。
  奚山君远远踱步而来,从袖口中弹出一粒赤色丹药到云简口中,又晃晃悠悠去了别处。
  约莫半个时辰,少年醒了。他口齿清楚,道自己本去书院求学,途中却被一阵黑色的妖风刮到了此处,之后便再无知觉,只觉腹中饿得厉害,这块馒头真是及时雨,救了命。
  扶苏问:“兄何时被卷到此处?”
  云简是个温柔和气的人,想了想道:“齐明十年的六月初五。”
  距此年岁,已过三庚。
  云简说兄长看着面善,又救我一命,真当以手足相待,不如我二人结拜。
  扶苏苦笑,连说拜过了,你还有二哥三哥。
  云简一愣。
  扶苏觉得脑仁儿疼,只能道:“你饿晕了,动不了,有人勤快,帮你拜了。”
  佯装散步的奚山君撑着耳朵听,听到此处,笑眯眯转头道:“好孩子,快来快来,你大哥拜不拜不打紧,本就冷心冷肠十分迟钝,只是你须得拜一拜你大嫂方好。”
  云简啼笑皆非,觉得这夫妻二人倒是十分的促狭有趣,当然,前提是少年不知道他的“新大嫂”扛着他的脸四处招摇,干了些什么。
  三人相谈甚欢,云简细问之下,方知一阵妖风,令他在山中蹉跎了整整三年,如今科举抱负皆是无望,不禁黯然。
  扶苏见他此状,心下思揣,奚山君这样一闹,如今这天下之大,怕是没这无辜的云小郎容身之处了。他正苦恼,奚山君却指了指东南方向,扶苏明了她意,便道:“平国世子与我素来有些渊源,我写一封举荐信,你去寻他,自有一番奇妙境遇,定不辜负你。”
  奚山君微微一笑,也道:“云小弟不必忧心。这世上真真假假极难分辨,妖风许是帮你躲祸也未可知。我算过你的命数,今年方才起运,鹏程万里,定有高飞之日,耐心等待便是。世人之命皆有定数,他人他国无有变动,又怎助你扶摇直上?”
  扶苏心下冷笑,这妖女言之凿凿,却不知哪句是真话,哪句是假。可她此番把他变成了云简的救命恩人,又令云简与章咸之再无缘分,如此肆意妄为,虽不知何意,但倒行逆施,真真狂妄不驯至极。
  三两翠氏子孙化成人形,护送乔装过的云简走了,扶苏三年来第一次回到日间喧闹夜间寂静的奚山。他靠在大树上看日出,又想起了自己的魂魄被锁在大树中的时候。昏天黑地的世界,只有晏二弟的一口酒。
  没有人比他更清楚比父亲封棺更痛苦的事是什么,他知道他一辈子也忘不了对黄四弟的恨和晏二对他的真心。这些是磨灭不了的东西,他明白自己活着的意义,人都是记忆的俘虏,活着就是为了装满记忆。爱与恨同样重要,因为它们就是彼此。
  太阳升起的时候,山变得金灿灿,少年的白衣蓝袖也金灿灿的。一身麻衣的奚山君坐在扶苏身旁,她离他很近,静静地看着太阳升起的地方,她知道那里很快将变得耀眼刺目,就像扶苏原本该在的世界;她知道黑暗与那块土地格格不入,灿烂的人生中,疯狂恶毒要适时隐藏。
  奚山君抱膝问他:“会不会画画?”
  扶苏点点头。
  奚山君慢条斯理道:“春日晴朗,不若画个我。”
  扶苏白皙的手握着树枝,垂头画了一会儿,好一个痨病鬼,手中握着春花,也算灿烂。
  奚山君轻笑,“记住了吗?”
  扶苏抬起头,平静地看了看奚山君的眉眼,点头。啊,真丑。
  奚山君摇身一变,变成一个黄衣裳的美人,淡淡一笑,看着他,眼中有些晶莹。
  黄衣啊黄衣,山中的三娘也是黄衣,梦中的小孩儿也是黄衣。
  扶苏心口一窒,绞痛难忍,他大概已经知道了什么,却有些不想承认。
  “长这样能记住吗?”
  扶苏伸出手,那样轻柔地触她脸颊,黑眸中有了几分深沉。
  可不过一瞬,积极乐观开朗恶毒的奚山君便嘿嘿一笑,摇身一变,变成了一只大蝈蝈,仰头认真道:“长这样可得记住啊,下次变了样,你又记不得谁是你娘子了,到头来,埋怨我唬你。”
  扶苏伸出双手,合成半圆,那蝈蝈便跳在他的手掌上。少年手指带着微凉,抚摸着她的头,淡淡道:“莫再胡闹,乖乖坐会儿,闹得我头疼。”
  蝈蝈乖巧地坐在少年手掌中,他们一同看着太阳,好像不眨眼,灿烂的生活就要开始。
  她不知道,少年慢慢长大了。
  他不知道,山君曾经也许可能是个美丽的姑娘,曾经也许可能被他在梦中见过。
  沉寂许久的奚山终于有了喜讯,扶苏和奚山君要成亲了。
  婚期是扶苏定的。
  春天下的第一场雨让小猴子们都有些没精打采,三八在还有些寒气的饭舍添了几个火盆,火焰赤红赤红的,它们围成了一团,扶苏就坐在火盆后教它们习字。
  有些乖巧的,诸如二六,就小爪子握着黑炭认真写,有些不乖的,诸如刚满两个生辰的二七、二八双胞,就卷着尾巴在地上埋头胡画。像二五这样渐大的孩子,反而益发不爱说话,浑然不如幼时的淘气天真。
  扶苏先写了个“壹”,猴儿们累得手疼,又写了个“大”,猴儿们说无趣无趣,扶苏问他们想要学写什么,这个问“肉”怎么写,那个说“桃”长什么样儿,还有几个小的,嚷嚷着要学写“好吃的”,后来掰掰爪子,发现是三个字,就简化成了“吃”。
  扶苏忍不住笑了。奚山君在积压很久的公文后探出了头,也嘿嘿笑了。他就认真教它们写“吃”,学会了“吃”则又依次闹着让写“父”“母”和“君父”。过年时候猴儿们还剩了些果子没舍得吃,扶苏教一个字,小家伙们就塞一个果子到扶苏口中,他看着他们淡淡笑,然后挑眉道:“孤其实是坏人。”小猴子们齐齐摇头,指着奚山君的身影,齐刷刷道:“不,她才是!”
  奚山君拿竹卷砸了好几只小猴儿。
  其中一只好学的小猴儿指着扶苏在地上画的字道:“扶苏,你写错啦,‘君父’是两个字,你写了一个。”
  扶苏食指指着那个字,念道:“‘妻’,这是‘妻子’的‘妻’。你们的君父,是孤的……妻。”
  奚山君愣了,扶苏垂着头,淡道:“孤与奚山君,缘分颇深。吾为母守孝三年,如今年届弱冠,正值婚期。”
  他是在询问奚山君?不,太子小哥没打算询问,他就是在淡淡地安排,淡淡地通知。
  素来行事诡谲的奚山君却未反对,只是顿了顿笔,好一会儿,才道:“你也该有个嗣子了。”
  婚礼定得慎重,八月初九。
  奚山上上下下忙着筹备婚礼,奚山君收到了一封书函,扶苏也收到了一封。
  奚山君是白日收到的,来自翠元的故友年水君。年水君历经三千余年修炼,由道祖下法旨,终于要与下凡修持三十六年的洛水君成亲了。
  扶苏是夜间收到的,两名夜叉抬着一个青面獠牙的鬼差,带来了他二弟嬴晏的一封信。信上说他已痊愈,如今在江中徽城查一起公案。原来秦广王过年时,例行巡查卷宗,却发现一件束在轮转镜后的悬案,如今结了好厚一层灰,秦广王翻了一番,什么也未说,只将此案交予了他,说是他管倒十分恰当。嬴晏这便升了一格,做了判长,来到徽城。若扶苏想寻他,只管去江东。
  暂且不提晏二。
  说起化外事,年水君倒是个人物。他一个坑里的,竟修成了神君,拜在灵宝天尊门下,掌管一方水域,大权在握,如今还要迎娶道祖的幼徒,真真是羡煞旁人。千年前,水坑逐渐干涸,王八阿年等不回莲子和阿元,被逼无奈,背井离乡,去了赤水。谁料王八进了绿水,竟然修炼成了造化,五百年前得以飞升,更因相貌秀雅,行事不拘一格被灵宝天尊看中,收为末徒,从此竟青云直上,二百年前掌管了四水之一八流之二,在三位天尊处都是数得上的神君,百年前,又因天君属意,预将四水中赤水与洛水合流,而洛水历来是道祖门下管辖,谁当二水主君,二位天尊自然相持不下,天君无奈,便命年水君与道祖幼徒洛水君结亲,大婚后二人共治。
  这喜日就定在今年五月。
  婚礼筹备折腾了月余,奚山君、翠元夫妇连同子侄辈的皆去帮忙了,留守的则为奚山君打造嫁妆,两桩大事赶在一起,奚山上上下下忙得晨昏颠倒,连扶苏也未闲着,替奚山君处理了不少积攒的公文。
  正是忙的时节,翠元夫妇却还添乱,他二人自打赤水处回来,就闹起了别扭,不再说话。听闻翠元前些日子老毛病又犯了,同一个蛟女勾搭在了一起,迷了好一阵子,等到年水君夫妇礼成,他才清醒了,把个年水君气得不行,一同从正源时代修行来的精怪,不论品阶高低,翠元大概是唯一一个没修成仙的了,年水君道他不懂清心寡欲,成日与女子厮混,自然是难修成的,多次提携也不见成效,只气得不理他这石头兄弟了。
  七月初九是扶苏成人的日子,按照人间的礼俗,他从童子变成男人,要束冠了。
  奚山君一个大妖怪,素来没羞没臊,此时竟是十分注重这礼节的,提前两旬,便出山采办。她能一日千里,披星戴月,竟是谁也未带,眨眼便不知去了何处。行前问她何日归,只说少则一旬,多则半月。
  半月她也未归,又过半月,已整整三旬,她仍是未回,众人道她素来守时谨慎,从未如此过,均有些担心,询问相熟的仙家君主,却都无人见过他,翠元使通玄术法,令几个方士千里去寻,也是无果,竟像三界蒸发了。
  扶苏倒是吃睡读书一如往常,众人不忍责备他不上心,虽则快结姻缘,可终归山君也不是他顶顶如意的人。
  又过两日,她竟是自己回来了。
  是在夜间。石头房子的门也是石头凿的,旁有陶碗大小的机关,一触动,便自然打开了。
  可这一日,她却似忘了,只是敲,有节律地不停敲着,直到扶苏从梦中慢慢苏醒。
  月光皎皎,这位山君竟与素日不同,眉如春蛇芯,眼似桃花水,勾人心魄。
  扶苏微微眯了眼,但见她垂眉一笑,语速极慢,“相公,近日可好?”
  他沉默不语,缓缓侧身,放奚山君入内。
  奚山君似乎累极了,倒头便睡,扶苏方醒,一时睡不着,便在橘木架子上寻了本经看。
  晨光熹微,他去溪水边整理衣冠,奚山君笑意盈盈地跟着他。他去食寓吃朝饭,她依旧坐他身旁,笑意盈盈地看着。他去橘子树下盘膝讲经学,小猴子们牙牙学语,摇头晃脑,她也摇头晃脑。
  三娘愁眉苦脸地经过,没精打采地与扶苏打了个招呼,似是没瞧见奚山君。
  这一日夜间,天黑时奚山君便倒头睡成一坨烂泥,可是铜环敲动石头门的声音又缓缓响起,只把一头散发,已入黑甜乡的扶苏再次敲醒,他打开门,愕然了。
  一个月前。
  这一日,咸宁府十分热闹。穆王宫刷洗得干干净净,连各殿的墙角和恭桶都明亮可鉴,严肃端庄。素来不爱出门的穆王妃傅氏也早早盼在了府门之外,一身素色衣衫,握着白玉佛珠,被隔在远处的百姓热热闹闹地翘首看着,果然如传言,貌不惊人。
  他们的世子成觉,自从归国大病之后,脚步从未停歇,手握天子谕,三年来东征西讨,大昭四邻被小世子打得焦头烂额,真真是天生的战将,“大昭明珠”声名远播,西陲鹿陵国国王吃过他不少苦头,据说御膳房三餐必做的两道菜就是“红烧明珠粉”“油泼白圆子”。
  今日匆匆回来,众人虽不知他如何模样,眼却已经有些红了。自然,不是感慨相思一片赤忱,而是,万里河山,金山银矿,珠圆玉润,如今全要归一个有实体而非一个仅仅只有“世子”二字代号的少年郎了。而少年郎,今年不过十九岁,算算穆王日日荫药的身子骨,小世子二十五岁上下拥有这一切,应不是太大的问题。
  人群中,挤着一个貌不起眼的络腮乞丐,身材瘦长,眼圈浓重,脸色苍白,一双眼睛看似憨呆,偶尔却晃过几分说不出的狡黠。
  “七月兮流火,汗滴兮禾叶,重重兮影影,世子兮辛苦。”他一边嘟嘟囔囔念着歪诗,一边四处张望着。
  今年七月的花开得格外娇艳,咸宁府素来以花闻名,兼民风比穆地别处开放许多,为此街上卖花的女子十分多,含笑对着年轻男子荡个媚眼,对女孩儿们多是一句“姑娘,世子爷可还未娶王妃,瞅瞅您生得俊的,好比奴手中的花哟……”于是,小半个时辰后,满街的姑娘小伙儿头上插满了,熙熙攘攘地瞧过去,好似一出又一出花红柳绿的戏。
  那乞丐也从地上偶尔踩落脏掉的花中拾了一朵,别在耳畔,嘿嘿一笑,俨然别有风情。
  小世子执着马缰,身背玉弓,骑着名驹,一身枣红骑装卷着风,终于呼啸而来时,差点没被满眼的花花绿绿晃瞎眼。
  他鼻子嗅了嗅,脸色登时泛了黑。
  小世子对花香一向过敏。
  忍不住打了几个喷嚏,再低头,看到小姑娘们满头花花红红眨巴着眼含羞带怯的模样时,脸更黑了。
  “驾!”小世子扬起马鞭,踩紧马镫,叱喝一声,正要再如风一般离去,眼前却蓦地滚出了一样脏得发臭的东西。
  “世子爷,救命啊!”那臭东西号了一声,开始原地打滚起来。
  成觉勒紧缰绳,马前蹄跃起,颠簸得他左臂的伤口又洇出血来。
  成觉人生中第一次见到一个人的感觉是痛。从此,再见他,隐痛似有记忆,如约而至。他不记得,痛却记得。
  “何人造次?”成觉阴冷狠辣地望着他,右手扶住了左臂。
  身后的侍卫纷纷拿出了刺刀。
  那团东西缓缓抬起脏兮兮的胡子,眼圈浓重,鼻涕眼泪一眨眼便出来了,“求世子爷可怜可怜小民,给小民一口饭吃。已经饿了三天,走不动路了,这才堵在路上。”
  成觉看他一身脏污,心中厌烦,眉皱了起来,碍于身份,却不便同这等蚁民计较,便挥了挥手。他身后的侍卫掏出几块干饼,扔到了乞丐的破衣上,呵斥道:“世子仁慈!还不速速离去!”
  乞丐抱住了饼,头上的那朵白茉莉蔫了吧唧地垂到了眉毛上。谁料他囫囵咬了几口,却似想起什么,扔了饼,抱住成觉座下骏马的前腿,开始哭号起来,“这顿吃了,下顿可怎么办呢?”
  这话不可谓不是得寸进尺。成觉面孔抽动了一下,没有了什么耐性,掏出金箭,挽起了弓,眼睛微眯,睥睨着马下的那一团脏兮兮。
  这匹马是大昭名驹重云的子孙,重云当年是敏言大帝南征北讨时的坐骑,相传毛色雪白无杂,可因蹄上常溅血,后来前后腿全变成朱红色的了。而重云子孙多是纯白毛发,以晶莹剽悍著称,却鲜有朱红蹄。说也奇了,成觉出生的那一年,大昭皇家马厩却出生了一匹纯朱色蹄的重氏,便是如今成觉身下的这匹,唤殊云。
  殊云同他主子一般,是个有洁癖的好少年,脏兮兮一扑上,它简直要炸毛了。
  成觉食指拇指绷紧,围观的百姓都屏住了呼吸,他身后的门客重重咳了一声,成觉挑眉,冷笑着看了门客一眼,那人瞬间噤了声。
  随即,箭尖便如雷似电射入了脏兮兮的后背。
  脏兮兮看准时机,吐了口中预先准备的一摊猪血,哭得更凄厉了,“世子杀人啦,杀人啦!”
  围观众人哗然。
  侍卫上来几人要把这乞丐拉走,却见他边吐血边稳如磐石地抱着殊云的前腿。奈何侍卫几人,皆拉他不动。
  更诡异的是,这样一支不留情的穿心箭,他竟不死。
  “堂堂一国世子,竟然如此残害一个没饭吃的柔弱乞丐,苍天啊,你何在!”脏兮兮咆哮得更欢实了,成觉身后的谋士门客咳得此起彼伏的,围观的姑娘小伙们吓得脸早就白了,脏兮兮悄悄瞟了一眼,小世子的脸已然黑如炭。
  “请世子移驾到马车,臣等定会严惩这刁民!”穆地的配臣闻风出城迎接,见到这番景象,皆汗流浃背了。
  “不劳众卿。”成觉黑亮的眸子森然地看了那团东西一眼,哈哈笑了,扬起马鞭。
  殊云嗅到猪血的味道本已蠢蠢欲动,此时又受了刺激,便迎着风狂奔起来,蹄下那人被拖得身子忽上忽下,众人道他多半要放了手,谁知那乞丐竟一路都死死抱着马蹄。待到了王府门前,那乞丐已然被黄土裹了,分不清鼻子眼了。
  王妃傅氏本来满面欣喜,看到马蹄上吊着的人后,整个人脸色都变了。
  “儿给母妃请安。”成觉自幼养在太后宫中,与亲母感情本来一般,但见她忍着酷暑等在府外,一片慈母之心,他的请安倒是真心实意许多。
  傅氏冷冷看了马下的乞丐一眼,气恼地拂了袖,“不敢受世子大礼。今日是庶人受此罪,明日焉知不是我!”
  成觉却缓缓一笑,“儿何曾如此待过庶人?不过一泼皮狗,想是别国的细作,死都死不了的。”
  他捏了捏那乞丐的脸,脏兮兮却白着眼昏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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