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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娘子种田忙-第1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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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泽心头堵的厉害,但眼见病弱的父皇如此殷切盼望,身为儿子,母仇未报,身为太子,江山不稳,若是因为儿女情长止步,他有何脸面为人子,为人君?
但是…
“父皇放心,孩儿…懂得。”
“好,你这般说,父皇就放心了。另外,多年前拜火教甄选侍女之时,朕也曾安插了人手。虽然拜火教识破一些,可也有灵星消息送回,拜火教当初那般逼迫大元,也有内部不稳的原因。老教主死亡,新教主接手,而且圣女从未露面,这其中蹊跷很多。皇儿可以以此为…咳咳,咳咳!”
皇上说到这里,又是喉头腥甜,咳了血。
这次封泽立刻喊了人,路公公闻声推门进来,见此立刻回身撵人,关了门。
两丸药下肚儿,又歇息了片刻,老皇帝才算缓过一口气。
封泽不肯让他再说话,示意路公公点了安神香,眼见父皇渐渐睡去,这才出了养性阁。
酝酿了一日的大雨终于落了下来,春雨贵如油,还有一月就要春耕,这样的时候,天降甘霖,实在是值得欢喜之事。
但是封泽脸上却是没有半分喜悦,这个时候的北方,许是山上的雪都没有化干净吧,暖房的青菜依旧长得青嫩,但他心爱的姑娘,怕是早就计划着育苗了吧?以她心软又大方的脾气,定然要发给邻里…
“殿下,可要回光明殿?”
福公公远远看着雨点落在主子身上,担心他受凉,装着胆子上前问询。
封泽回了神,应道,“回宫。”
“是,殿下。”
福公公一摆手,立刻有小太监上前举了宽大的油纸伞,小心翼翼的挡住意图落在太子身上的雨点。
出了养性阁不远的小花园里,这样的天气,居然还有人有心坐在凉亭里赏雨,远远见的太子出现,就站起身盈盈拜倒,娇声说道,“小女给殿下问安。”
封泽停了脚步,扭头望向那道纤细清丽的身影,眼底闪过一抹厌恶,但依旧点点头,继续穿行而过,好似那丽人同园子里几丛刚刚冒出丁点儿嫩色的灌木,不曾有任何分别。
那丽人有些失望,微微颦了眉头,但转而却是笑了起来,高声道,“殿下,听说宫里有座暖房,冬日尚且能种菜养花。原本以为普天之下,只有火神神迹普及之地,才有此奇景。不知殿下可有空闲,带小女去看个新奇?”
封泽再次停下脚步,却是连头不曾回,拒绝的彻底,“恐怕要让神使失望了,孤政事繁忙,没有空闲。另外,这天下有志之士极多,百姓的智慧,远超所谓的神迹。最重要的是,暖房是孤为父皇和公主所建,闲人不得入内。”
话音落地,他已经走出很远,玉清霜就是想要再拦阻也不成。
她握紧了手里的帕子,显见从未如此被折辱,如此挫败。
身后的侍女很是有些不平,低声道,“神使,您如此屈就,殿下如此,实在太过失礼。我们拜火教…”
“住口!”
玉清霜呵斥了侍女,眼眸追寻向走远的男子身影,眼底的恼色转成了亮色。
“有些事,随手而得反倒无趣。更何况,还是这样的男子。”
那侍女好似有些不服气,却也低头不敢说话。
守在亭子外的几个宫女和太监,眼见这一切,有一个就悄悄的避开人眼,溜走了。
丽秀宫里,虽然刚刚早春,但已经刮起了浅碧色的纱账,隐约望进去,很是清爽雅致。
苏贵妃午睡刚起,浅绯色的中衣,衬着雪白的脖颈,高贵又魅惑,惹得纱账外两个小太监都是死死低了头,半点儿不敢多看一眼。
老嬷嬷从外边进来,接下宫女手里的木梳,抬手撵了众人出去,这才亲自伺候贵妃梳妆穿衣。
苏贵妃慵懒的晃晃脖颈,抬手扶了扶发髻,挑拣了一支飞凤咱递过去,问道,“可是有事?”
“主子英明,还真有事。不过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神使大人在小花园凉亭里赏雨,偶遇了太子殿下。神使有意邀请太子殿下去游暖房,太子殿下太忙,没有答应。”
老嬷嬷眼底满满都是嘲讽,手下却是麻利,拿起旁边椅子上放置的柳色曳地长裙,小心替主子更衣。
苏贵妃冷哼,低声道,“原本以为她是个聪明的,如今看来也不过是蠢货一个。”
老嬷嬷也是笑道,“主子说的没错,老奴瞧着这神使大人可是心大的很呢,怕是盯着那个位置呢。”
苏贵妃心头一颤,转而却是脸上染了霜色。
“她怕是要失望了,封家的男人就是娶个村姑,也不会让拜火教的女子。否则,本宫…”
她的话说了一半,却是再明白不过了。少女怀春,当年初初进攻,她也不是没对承德帝生出过爱意,但无论她如何曲意讨好,如何展现过人的美貌聪慧,始终都越不过那个已经去了黄泉的女子。
岁月经年,青春不在,她也就想开了。
既然承德帝不会把那个位置给她,她就自己想办法坐上去。而且还要更尊荣,甚至掌控天下…
“公主呢?”
“老奴方才过来的时候,听得公主在读书。”
“好,有她在…本宫就安心了。”
老嬷嬷赶紧奉承道,“公主懂事又孝顺,娘娘放心,将来定然会心愿得偿。”
苏贵妃长舒一口气,起身望向大开的窗外,不知道什么时候,雨已经停了,天上的乌云淡薄起来,阳光如同金色的利剑从天空直直插入大地,有些洒在宫殿顶部的琉璃瓦上,越发晃的人眼睛生疼。
苏贵妃嘴角慢慢翘了起来,开始和过程都不重要,只要结果尽如人意就好了…
光明殿里,福公公小心翼翼瞄了一眼桌案后,有些出神的主子,轻手轻脚走去窗边,开了一半窗扇。
蒸腾的水汽和阳光,突然闯入,惹得冯简回了神,“什么时辰了?”
“回殿下,未时三刻。”
福公公赶紧应声,又道,“殿下可要用些茶点?”
“不必,传玄一来。”
“是,殿下。”
福公公得了命令,亲自出去处置,很快装扮成太监的玄一就进了门。
封泽头也没抬,屋外的阳光照在他头顶的金冠,不但没有耀眼,反倒有些清冷。
玄一扫了一眼,就跪在了桌案前。
“北边有消息传来吗?”
“回主上,没有。刚过完年,春耕在即,想必家家户户都是忙碌。”
玄一说的委婉,明显不想主子怪罪玄五玄六两个兄弟怠慢。说来也是奇怪,以前就是陆姑娘没有书信送来,玄五玄六总要禀告几句,这次居然一个多月不曾通过消息,难道是哪位姑娘气恼主上不归,连玄五玄六都被命令不能通信了?
他想不明白,也只能这般遮掩一二了。
封泽自幼聪慧过人,怎么会猜不出他的心思。于是,眉头皱的更是紧了。
小米的脾气,他最是清楚,虽然平日看似凡事都不在意,其实最是心细。猫咪一样,温驯贴心,但惹恼了她,必定就会亮出锋利的爪子。
他这般一走就是半年,她等的怕是早就恼火了。
但是…
丰泽叹气,抬笔还是写了半篇字迹,末了塞进了信封。
“送去北地!”
“是,主上。”
玄一上前接了信封,小心放进怀里。
“选一队好手,赶去北地,严密保护陆家,不得让他们受一点儿惊吓。必要时候,可以大开杀戒,动用令牌。”
封泽脸色冷厉,手掌握拳,低声道,“半年,一定要保陆家平安无恙。”
“主上放心,属下亲自挑选人手。”
☆、第246章 草原烽火
玄一跪倒磕头,想了想又道,“近日,几个武侯都派人回京述职,特别是镇南侯府,母子同归,而且听说带了一个不知底细的义女。东海侯府干脆就只拍了一个嫡女进京,属下是否要派人查探一下底细?”
封泽想起方才父皇的话,心头烦躁,摆手拒绝,“无关紧要之人,不必占用人手。”
“是,主上。”
玄一赶紧应下,又改了话头儿,“白草原那里传了消息,初一带人领走了那些准备好的武器,如今已经收拢了大小部落十一个,想必用不了半年,就能整合整个草原。”
封泽难得脸上带了一丝喜色,“这小子,倒是个可造之材,平日在小米跟前…”
他说到一半,却是停了口,“罢了,你下去忙吧。北地有消息,速速禀报。”
“是,主上。”
玄一恭敬退了出去,封泽起身站在窗口,嗅着雨后有些潮湿的空气,心头为觉得有些空落,好似他忽略了什么,但怎么也想不起,于是也就转身继续坐下批改奏章。
自然,他不知道,也没人知道,今日的疏忽到底惹来多大一场风波。
若是知道,他付出多大代价,都要弥补今日的巨大错误…
可惜,世界上没有卖后悔药的!
随着太阳一点点西斜,最终落入地平线下,大地被黄昏笼罩,天空也暗淡下来,隐约有星光闪烁。
忙了一日的京都,除了几条酒楼林立或者花枝招展的街巷,其余大半地方都安静了下来。
淘气孩子们被老娘拎回了家,男人们无论拿回了多少银钱,都能有一杯酒安慰一下疲惫的身体和灵魂。
妇人们竭尽所能的准备了整齐的饭菜端上来,喂饱一家老少的肚皮。
而遥远的北地,白雪尚且不曾完全融化的白草原上,这会儿却有一处部落正是忙碌。
小儿手臂粗的牛油蜡烛,照的营地里亮如白昼。
穿着皮袍的妇人们,后背背着幼小的孩子,手里却是不停的烧火,煮肉,或者干脆把洗剥干净的整羊架到火上烤。
很快,就有油渍从羊身上滴下来,落进火堆里,发出呲呲的声音,诱惑着所有人的肚肠。
百十个青壮男子,围拢在火堆边,一边高声说笑一边擦抹着手里的斩马刀和弓箭。
那斩马刀很是锋利,迎着火光,亮的怕人。
有人忍不住羡慕,端了马奶酒上来时候,就问道,“这真是一把好刀!比我们原来头人的那把都要好!”
“那当然,”被夸赞的汉子很是骄傲的随手耍了两记刀花儿,“这样的好刀,就是在大元都不多见。”
旁边有人也道,“就是,早知道跟着王子这般好,我早就跑来了,何苦还同王子打了一场?”
“少吹牛,听你打在一起的才不是王子。若是王子,你这会儿还有命在吗?”
众人七嘴八舌的,吵得厉害,他们有人衣衫破旧,有的甚至还带着伤,就是整个部落,说实话也不过聚拢了一些牛车马车,支起了几十顶破帐篷。
其中最大最好的一座帐篷里,这会儿,灯光下,同样有个少年在擦刀。
那雪亮的刀锋,偶尔反射在空中,好似闪电一般轻易能够劈开一切。刀身算不得长,若是人高马大的汉子握在手里怕是要嫌弃短小。但握在少年手里,却是再合适不过。
刀柄上细细缠绕着一圈儿象牙色的细棉布条,可如今已经变成了暗红色,至于染料是什么,不必说也猜的到。
这少年正是老熊岭上的马童初一,小米当做弟弟一般疼爱的哑巴男孩。
不过短短两月功夫,小米若是这会儿在跟前,一定大吃一惊。
原本木讷又沉默的初一,如今已经退去了那层温驯无害的模样,眼角眉梢浸透出来的冷厉,足以吓死几个胆小之人。
自从踏上草原的第一日,他就带人突袭了当初灭掉他们族群的仇家,顺利接管了仇家的牧民和一切牛羊帐篷辎重。 乘着大胜之机,又剿灭兼并了周围的小部落。
这般如同蚂蚁一般,一点点吞噬,一点点壮大,如今他的部落已经有四百人口,青壮占了一半,老幼妇人占了一半。若是这般发展下去,只要再给他半年时间,他就能统一草原。成为整个草原的王,也就能够…
正这般想着,有人在帐篷外禀报了一声,就掀开帘子走了进来。
来人也是熟识的,当初带人找到老熊岭的高壮草原人,名字为达布,经历了这两月的血火洗礼,他也更是健壮凶悍了。
但这会儿他手里却端着托盘,托盘上有烤好的羊肉,一碗马奶酒,还有锋利的匕首。
“王,该用饭了!”
“放下吧,”初一收了手里的长刀,刚要拿起匕首割肉,想了想就走去帐篷角落的水盆里,把手洗的干干净净这才重新坐下分肉,大口吃喝。
“准备好了吗,随时出发。”
“王放心,都准备好了。这次夜袭,必定万无一失。”
达布单膝跪地,右手扶着腰侧的刀柄,眼里的杀气简直要满溢出来。
初一微微皱了眉头,迅速吃完托盘里的肉,这才说道,“记得,老弱妇孺不可多杀,待得将来统一草原,她们有大用处。小米说她有法子,帮助草原出产有用之物,换回物资。”
达布好似有些不以为然,但是想想住在老熊岭那半年,亲眼所见之事,又忍不住低了头,“是,王。”
初一伸手从怀里拿出一把黄杨木梳,慢慢梳理好散乱毛糙的鬓发。他的动作很轻柔,捏着木梳的手指越是极小心,生怕把木梳捏坏一般。
待得梳理完,他又把梳子好好塞到胸口位置,再向下拍拍腰上的牛皮带,那里装了各色的药瓶,还有飞刀,关键时候,救了他不只一两次了。
他这才站起身,握了刀柄,高声道,“出发!”
达布立刻挑起门帘吆喝起来,营地里立刻喧闹起来,很快一百多匹战马,载着一百多骑士,旋风一般冲了出去,啥想了无尽的夜空,无垠的草原…
妇人们重新抬着充当营门的牛车回归原位,末了继续忙碌起来。
没有人想着要趁机造反,夺了营地,亦或者搞些破坏。
一来,那留下的几十骑士长刀还在泛着冷光,二来她们也麻木了。
草原不比中原,动荡之极。
即便没有战争,小部落也随时会被大部落吞并,就是不吞并,她们每日里也是如此劳作,半点儿不得闲。
反倒是如今跟着新王,将来当真有个造化,如同新王说的那般,造了城池,她们也不必再到处漂泊,居无定所。
同样的夜色下,悲欢离合,爱恨生死,却是不相同。
一夜过去,天色刚刚放光的时候,营地外终于又响起了铁蹄轰轰之声。
早起忙碌的妇人们迅速夹起了孩子,青壮也是上马握了长刀,随时准备迎战。毕竟没人知道,这马蹄声是得胜回来的自家人,还是灭掉自家人来接收地盘的仇家…
好在,苍天庇佑,那越跑越近的骑士虽然有些狼狈,但依旧能认得出是自己人。
众人忍不住欢呼起来,纷纷跑去开了营门。妇人们赶紧忙碌着,重新点燃了篝火,烧热水…
很快,大队人马就到了门前。
一百多人的马队围着三十几辆牛车,牛车上有妇孺,有捆绑的青壮,有帐篷,有锅碗瓢盆粮食等物资。最重要的还是马队后的那成群的牛羊和马匹。这就是部落壮大的根本!
众人越发忙的脚不沾地了,眨眼间,所有青壮都下了马,一碗热腾腾的马奶酒下肚儿,一晚上厮杀积累下的疲惫也就没了一半。
篝火堆旁围着,说起昨晚的夜袭,所有人都是兴奋异常,这次大胜比之先前每一次都顺利。不过损失了七八个人手,就灭了一个大部落。
初一手里拿了布巾擦抹干净脸上干涸的血迹,末了也不惧怕冷风,直接扯开袖子,露出流血的胳膊。
被夜袭的部落也不乏好手,即便他被高仁以各种理由挑拨,对打锻炼了半年,依旧在对方的勇士手下吃了一点小亏。
达布安排妥当俘获的人手和物资,就赶来帮忙。
最烈的酒浇下去半碗,初一疼得眉头狠狠哆嗦了一下。达布还要再洒伤药的时候,却被他拦住了,“这样小伤,不用敷药。”
达布怎么会不知道他是舍不得从老熊岭带回的伤药,正要劝说的时候,就有骑士从外边跑回来,嚷道,“王上,有商队来了!”
商队?
初一立刻就跳了起来,顾不得胳膊上的伤口,高声问道,“商队在哪里?可插了旗帜?”
那骑士许是跑了很远的路,狠狠咽了一口口水,勉强润润干痒的喉咙,这才说道,“正南一百里外,插了麦穗旗!”
“达布留下,其余人跟我走!”
初一胡乱掖好皮袄,就翻身重新上了马背。早早听得动静聚过来的十几个骑士也是随即跟了上去。他们之中大半都是当初住过老熊岭的,自然也跟着欢喜。
营地之人,眼见首领突然出去,都是有些不安。达布安抚两句,就继续忙碌去了。毕竟还有昨晚收获的物资和俘虏的人手不曾安置,忙碌的间隙,他忍不住还是皱了眉头。
王上对老熊岭的依恋,比他想象的还要深。这到底是好是坏…
不理会他的纠结,只说,日头升到头顶正中的时候,马队就带了四只箱子跑了回来。
☆、第247章 家书抵万金
杨木的箱子,每只都不算大,也就两尺见方,抬起来却是沉甸甸。几乎是一卸下马背,就让辛苦了一路的马匹欢喜的甩了尾巴。
达布迎上前就笑道,“王上,可是南边捎来东西了!”
“对,都抬帐篷里去!”
初一难得一笑,嘿呦的脸色衬得牙齿越发白皙。他显见全部心思都在四口箱子上,随口应了一声就亲自掀开帐篷帘子,指挥几个骑士抬了箱子。
达布犹豫了一瞬,还是跟了进去。
几个骑士也是当初从老熊岭回来的,算是亲近,放下了箱子就笑嘻嘻没有出去。
初一也没撵人,麻利的从牛皮腰带的一个隐秘的暗格里取了一把钥匙。
这是当初离开老熊岭之前,刘叔特意送他的。只要是家里送来的箱子,配的锁头,只有这把钥匙能打开。
他偷偷舒了一口气,这才微微有些抖着手把钥匙插进了第一口箱子的锁孔。
锁头被保养的极好,并没有什么生涩的声音,很顺利就被打了开来。箱子盖一掀,露出里面塞得满满的东西。
第一层是用杨木钉成的极薄盒子,盒子里都是棉花裹好的各色药瓶,显见是怕草原药品不足,急时送来换用的。
第二层是一盒子簇新的飞刀,同初一腰上那几把一木一模样。第三层则是满满的箭头,三菱形状,带着倒刺,泛着幽光,只要安上箭杆,随时都能飞射百米之外。中者必定血流不止,想拔出都是奢望。
达布和几个骑士都是见猎心喜,搓着手,琢磨着怎么从主子手里讨几枚剪头,关键时候取敌人性命,简直是易如反掌啊。
初一却是没心思理会他们,抬手又打开了第二口箱子。这箱子里装的是衣衫,有他在老熊岭盖习惯的鸭绒被子,狼皮褥子,两件崭新的羊皮袄,两件翻毛的羊皮靴子,羽绒的棉裤,还有狼皮的护膝,甚至还有两双鹿皮手套。可谓是细心又周到,只有他用不到的,没有他想用却找不到的。
初一小心翼翼伸手摸了摸那最上面的手套,低头忍了鼻酸,又去开了第三口箱子。
这口箱子里的东西有些杂乱,每样都用棉花包裹着。有他常用的笔墨纸砚,青花茶具,碗筷,甚至还有一只牛皮的背包,方方正正,肩带很宽…
轮到第四口箱子,几乎是一打开就有铺面而来的香味。许是想要多装一些,这箱子只衬了厚油纸做内里,底部装了半下干肠和熏鸡熏兔,上部则是挤得密密麻麻的点心。梅菜扣肉的酥饼,五仁月饼,酥脆小麻花,核桃酥…
初一喉头颤动,下意识捏起一块小酥饼就塞进了嘴里,熟悉的味道,让他立刻就幸福的眯起了眼睛。这一定是小米亲手做的,一定是!
家里所有人,虽然平日也常吃小米做的菜,但随着江大娘手艺的提高,几乎很难分辨出来到底桌上的哪道菜是出自谁之手。特别是陆老爹和陆老二,一个整日里扎在书堆,吃的什么恨不得都不清楚,一个是只要是肉,好吃的肉就行。
只有他和高仁那个家伙,分辨的最是清楚,有时候小米偷懒,请江大娘糊弄他们,他们从来不会上当。只不过有些心疼她累,睁只眼闭只眼哄她欢喜罢了。
不过,这一箱子点心,一定是小米亲手揉面,拌馅儿,又做好放进烤炉的…
这般想着,一只小酥饼也就彻底下了肚儿。
他喜滋滋的刚要合上箱子盖,却发现一旁蹲了四五个人,包括达布都是盯了箱子不肯挪开眼珠。
初一心疼的不成,但这些人都是一路追随他的王帐勇士,当初一起借住老熊岭,如今得了老熊岭的东西,不分他们一点儿,好似有些说不过去。
他肉疼的选了又选,才到,“捡你们喜欢的,一样拿一个吧。”
达布他们就等这句话呢,哪里管喜欢不喜欢啊,每样都拿了一个。有的直接塞到嘴里,有的就用油纸团一团塞进了怀里。
末了生怕主子后悔一般,麻利的掀开帐篷跑出去了。
只有达布仗着得主子信重,伸手又抢了几个箭头,这才窜了出去。
初一赶紧把几个箱子都重新锁了起来,很是后悔怎么就当着他们的面儿开了箱子。若是晚上,他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偷偷看,岂不是省了很多东西。
倒不是他小气,平日但凡出战,有所缴获,大半都分了下边的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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