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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抢亲记-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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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闵知单膝跪下,道:“属下无能,请主上责罚。”
紫袍男子扬手,轻轻在空中挥了一下,领宋闵知来的那女子就退出了房门。
关门的声响,紫袍男子也回过身来。
他跟宋闵知完全相反,她是女生男相,他却是男生女相。
长眉细眼,肤色比寻常男子白出至少两个度,唇薄殷红,紫色的衣袍衬得他雍容华贵,却并不显得娘气,只让人觉得这人一定十分阴狠。
他转动着大拇指上的扳指,语速很缓慢,“这是你第几次失手?”
宋闵知答:“第一次。”
他又道:“梵音宫规如何?”
“自废一手。”宋闵知抽剑出鞘,将右手摆上桌子,左手高扬,眼皮子不带眨的就砍了下去。
“锵”一声,有什么东西撞歪了她的剑,再一看,桌上碎了一枚玉扳指,宋闵知垂首道:“属下该死!”
紫袍男子动了动大拇指,那里已经没了扳指,他说,“你确实该死。”
宋闵知说,“听凭主上处置。”
紫袍男子缓步走到他面前,掐住她的脸,迫使她抬头看着自己,“住进霍清府里了吗?”
“是。”
“和他睡了吗?”
“没有。”
“看来……你的魅力不够。”他像是在对自己说,又像是在对她说。
他用力的掐着她的脸,用要捏碎她骨头的力道,她低垂这眼眸,像感觉不到疼痛一样。
紫袍男子用另一只手婆娑她的唇,她的眉眼,然后一扬手,“啪~”一个又稳又狠的巴掌甩在宋闵知脸上,打得她一偏头,脸迅速肿起来了,嘴角冒出鲜血。
身子歪了一下,又立即端正的跪回来。
“啪~”
又是一声清脆响亮,她另一半边脸也肿了起来。
紫袍男子仔细端详了她的模样,像是很满意,然后说,“回去吧,给你六个月,带不回密保,自废一手,带不回江柔,死。”
宋闵知恭敬叩首,“是。”
开门出去。
麦色肌肤的女子候在门口,看见她脸上的巴掌印,半句都没有过问,而是一边跟着她走,一边说,“宫主,沈战府里我去打探过了,守卫得很严密,江柔基本上不独自出门,若是硬攻,很困难,而霍清那里,太慢,属下怕主上给的时间不够。”
她不是怕时间不够,她是怕完不成任务,跟宋闵知一起去死。
宋闵知突然停住脚步,问,“戎玉,主上是突然到的,还是早就在路上,你却没告诉我?”
她的声音一直冰冷,但此刻却带了杀意。
信鸽一直是戎玉在经手,消息也是一直经对方手传递,她一直没过问,但是不代表她心里没数。
在平城,沈十三的行踪,是戎玉接受后传递给她,她却中了圈套。
蜀都到幽州一个月路程,直到人都到了,她才知道。
这人难道是把她当傻子吗?
戎玉赶忙低头叫冤,“宫主恕罪,是属下办事不力,得来的消息有误。”
她把自己撇出去了。
然只觉得眼前剑花一闪,根本没看清楚宋闵知如何拔剑出鞘,她的手腕就是一疼,鲜血乱飚。
戎玉赶紧捂住手腕,疼得额角冒汗,五官都扭曲了——她的手筋被挑了。
宋闵知收刀入鞘,说,“此后想坐我的位置,先想办法把你的手治好,梵音宫的宫主,怎么会用一个手残又脑残之人?安守你的本分,留你一条命,不然,你一定会死在我前面。”
说完,留给她一个背影。
戎玉手疼的空档,还不忘抽空恨恨的等宋闵知的背影。
谁听说过挑断了手筋还能长回去的?!
她凭什么废了自己?!
这个宫主除了杀人利索,有哪样及得上她?宫中一应事务,全都是她在打理,可是荣耀却都是她宋闵知的!
她像台杀人机器,除了摆弄她那把剑,还会什么?凭什么要坐享了自己的功劳?
戎玉正疼着,感觉背后站了一个人,她转头一看,立即就跪了下去,“主上。”
紫袍男子淡淡的瞟了一眼她的手腕,说,“宋闵知干的?”
戎玉将嘴唇咬得死白,忍住疼痛,说,“是。”
“为什么?”
戎玉语气中皆是委屈,“可能……是属下哪里做得不够好吧。”
梵音宫里,她只在宋闵知之下,但宫中事务皆被她处理得井井有条,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包括……她们的主上。
宋闵知是梵音宫最尖利的刀,但是她的功劳,不比她小。
紫袍男子似乎看穿了她的心思,“不必跪着,起来吧。”
她刚一站起身,只觉得心口一凉,再低头的时候,胸前已经插了一把匕首,刀刃全部送进了她的胸口,只留了一个刀柄在外面。
她临死都不敢相信,“主上……为什么?”
紫袍男子松手,从怀里抽出一张帕子,擦干净手上沾染的鲜血,居高临下的俯视像一滩烂泥般软倒在地上的戎玉,说,“我不喜欢太有自己想法的属下。”
宋闵知回霍清的家,看见他肩披一条披风,似乎正准备出门的样子。
她的脸肿得像块大饼,霍清想装作看不见都困难,“脸是怎么了?”
她又扯了一个拙劣的谎,说,“跟人起了点冲突。”
霍清让她多喝点热水,礼貌性的知会了一声自己要出门了,就走了。
沈十三看上眼的人,功夫怎能低了?跟谁起冲突,能把她打成这个熊样儿?
跟人起了冲突……是见了主子吧。
霍清走后没多久,有人来瞧宋闵知的房门,是一个小厮,恭敬的给她送上一瓶膏药,说,“宋姑娘,这是我家公子出门时吩咐给姑娘送来的,一日三次,净面后涂在红肿处,有活血散瘀的功效。”
宋闵知目光一闪,接了过来。
**
自几年前,但凡不是艰苦卓绝的战役,沈十三就不再带霍清,怕他身体吃不消,但是这次来幽州,却不得不带他。
在很多事情上,他一个人很难想得周全,但霍清每次都能给出独到的见解。
还有三天就是大年三十,过了三十,很快就是十五,这几天幽州到处都是人,街道上都挤不下,需要睡道城外的那种,霍清选的府邸和沈十三只隔了三条街的距离,他却差点走了小半个时辰——人太多了。
他这么虚的身体,挤到了沈十三家,都出了一身热汗。
今天沈十三没有去征点,在等他。
沈十三有事要办,沈度今天就上文化课,江柔觉得书房里的光线不如太阳光,怕伤眼睛,就央着张先生到院子里授课,霍清从院子门口经过的时候,正看见沈度在挨手板。
江柔在一旁看得一脸心疼,又不好插手先生授课,只能默默的把小板凳挪开一点,坐远一点儿,背对他们。
眼不见,心不疼……
霍清看得有点儿失神。
原来时间过得这么快,沈十三都已经有妻有子了……
领路的小厮见他没跟上来,转头去喊,他才跟了上去。
沈十三在书房堆了一个沙盘,上面上标出了龙虎关、大漠、南疆已经幽州周边州县的地形。
沈十三听脚步声,就知道是霍清来了,还没看到人,开口就直接道,“你过来,看这里。”
霍清顺着他指的方向一看,“大漠?”
沈十三说,“是,皇帝当初让我来幽州,就是看中了这片大漠。”
他一说,霍清就懂了,“陛下想让你在大漠上练兵?”
沈十三点点头,说,“恩,为期两年,最多不过两年,就要发兵。”
霍清沉顿了很久,“……往蜀国?”
“是。”
“是陛下的意思,还是你的建议?”
沈十三看了他一眼,觉得他太八婆,但还是耐着性子回答,“我的建议。”
第一卷 都是死
皇帝拿蜀国开刀,霍清不用猜都知道这其中沈十三出了大力气。
甄禾敢动他的种,他憋十年也是要报仇的。
他还没说话,沈十三先开口了,“征兵计划的三十万,现在登记在册的,已有五万,等十五一过,我准备直接在新兵中提拔人手。”
霍清说,“但直接提拔,大家都是新兵,怕是有人不服。”
沈十三直接道:“有什么好不服的,大你一级都得服,老子给的权利。”
霍清倒是没话说了,在军事管理这方面,他不如沈十三。
他说,“大漠温度高,又没有水源,在这里训练,恐怕很多人受不了。”
沈十三说,“受不了也得受,等到了战时,环境比这艰苦多了,那时候还指望谁给你时间适应?”
霍清一想,也是这个理儿,便不再插言军务,转了话题,“我今天来,是有事要告诉你。”
“什么事?”
霍清说,“江蕴为什么调来幽州,你没有深追过原因?”
皇帝只让信使告诉沈十三,注意江蕴,其他的什么都没说。
注意他,他脸上是有花儿吗?有什么好值得注意的?
沈十三巴不得离这个大舅哥十万八千里远,有关于他的消息,都会自动屏蔽,更不会去主动打听,“老子一天天的哪来这么闲。”
霍清早就料到这种答案了,紧接着就说,“你的丈母娘,封了一品诰命。”
沈十三并不想知道江母封了什么,反正不管封什么都厉害不过他,对于霍清这种说话说半截的行为,他很想打人,“有话就说。”
霍清还是没直说,而是问,“你知道你家夫人是什么身份吗?”
这话问得沈十三一愣。
江家人都是平民出身,如果非要说江柔有什么身份的话,那最厉害的也就是沈夫人这个名头了,但听霍清话里的意思……
沈十三觉得……这是有点儿来头的样子啊?!
果然,霍清说,“她是蜀国的郡主。”
沈十三登时就像要杀人一样,“什么几把玩意儿?!”
一个小商女怎么就变成蜀国的郡主了?
沈十三想了一下,觉得只有一种可能,“她是江家人捡来的?”
霍清说,“不,她是亲生的,你的岳母,是蜀国的明惠长公主,而你的岳丈……是当年的黎良大将军。”
蜀国以前顶多算个中游国家,近几十年才跻身大国行列。
当时蜀皇帝一心致力发展国家,但老被各国打压。
你想啊,一个潜在的竞争对手,能不打压吗?等他发展起来就抢你的地盘,睡你的女人怎么办?
所以蜀国的边境从来不安宁,偶尔还要被光明正大的挑衅。
黎良出现了,给蜀国带来了转机。
他是个天生的战神,比之沈十三,有过之而无不及,在一个以文治国的国家里,就更先显其军事天赋。
黎良是将军这个行业里的泰斗级人物。
他能将百万雄师指挥得如同自己的左膀右臂一样娴熟,将一支军队的作用发挥到最大。
蜀国将士在他手下,如同一支虎狼之师,在一次一次的胜利的战争中,顶住了各国的压力,逐渐往上发展,蜀国君相当看重他,封为武成王,并将自己的长姐,也就是明惠长公主嫁给了他。
蜀国前后三朝,他是唯一一个异姓王。
若说将才,沈十三不一定比他有能力。
跟艺术不分国界一样,人才也是不分国界的,当年黎良驰骋沙场的时候,沈十三还在被他爹打屁股。
黎良像一颗璀璨的星,耀眼,却很快陨落,等沈十三上战场的时候,他已经死了,追随自己的王妃,明惠长公主奔赴了黄泉。
当然了,这是蜀国对外宣布的消息。
从唯物的世界观来看,人死不能复生,出现在大秦的江父又不是鬼,所以可以推测这是个假消息。
他的死因,是战死。
那年明惠长公主叛国,被蜀国君赐死,黎良却因为军事才能被留了下来。
一年后,他在一场必胜的战役中,不慎中箭,战死沙场。
黎良的战绩被后人记录下来,很多战役甚至还写进了兵书,当做范例,沈十三自从戎以后,读的兵书更多,时常看到黎良两个字,对蜀国当年这桩事也略有耳闻。
每当这时候,沈十三就总有种这对夫妇绝壁是被皇帝随意安了个罪名的感觉,然后开始怀疑蜀国皇帝是个无性生殖造出来的傻逼。
黎良虽然是个王爷,但明惠长公主才是你王室的种,她已经是长公主了,她叛国到底是图个什么?
放着好好的长公主不做,叛去别的国家当洗脚丫鬟么?
但毕竟是蜀国的事情,他知道得不清楚,到底是蜀国君是傻逼,还是明惠长公主脑袋真的有坑,对秦人来说,这始终是个谜。
而现在,兵书上的人,成了自己的岳丈?!
沈十三只想骂娘!
有甄禾的姻亲关系,皇帝从一开始是想从南楚下手,但是沈十三不能同意啊!
他的种这么丑,说不准就是因为甄禾那个八婆。
她给家里的傻婆娘下蛊,蛊毒导致基因突变,也是很有可能的啊!
老子今天收拾不了你,明天还收拾不了你吗?!
他在盛京转悠这么久,光游说皇帝该发兵蜀国,再制定万全的灭蜀的计划,差点把脑子都掏空了。
现在老子兵都征一半了,你来跟我说老子的媳妇儿是蜀国人?!
你咋不原地爆炸呢?
霍清看沈十三就像在看个火山喷发口似的,感觉他脑袋上都在冒烟,随时都会喷发岩浆一样。
这时候,书房的们被叩响了,江柔探了个脑袋进来,“将军,我可以……”
“不可以,滚!”
江柔一愣,知道他又要发疯了,自己来得不凑巧,也不跟他计较,往外带上门,就准备出去了。
沈十三说完才发现探进来的脑袋是江柔的,她门都要合上了,他又吼,“滚回来,什么事?”
江柔又推了门进去,说,“我可以去市集买点东西吗?”
沈十三:“不可以,让郭尧去买。”
现在幽州人多势杂,外面还有个女刺客虎视眈眈,他这会儿又没空过跟她一起去,万一竖着出去横着回来就玩儿大发了!
江柔:“……哦。”
然后就带上门,找郭尧去了。
沈度背书背得都要翻白眼儿了,她反正在家里没事,就想出去给他挑些特色果饼,自己顺便也出去走一走。
在家里闷得谎。
汲取上次送张姚氏走时候的教训,她先给沈十三打了声招呼,原本的意思就是给他知会一声,结果……他还不许自己出去了!
一想,不出去就不出去吧,反正她脚力不好,也走不了多久。
江柔走后,霍清试着安抚他,“其实事情也没有那么糟糕,幽州征兵全国都知道,江家人应该能猜到一两分,他们还接受陛下的封赏,大概现在对蜀国也没什么感情了。”
沈十三气怒,主要是因为现在就算天塌下来,定好的计划也不会再变了,江柔这个蜀国人,到时候不就跟他站在对立的立场了么?
他半天没说话,一脸要咬人的样子,脸色好半天才缓和了点儿。
当初明惠长公主因叛国罪名被赐死,现在江家人却在秦地定居二十年,沈十三觉得霍清说得有道理,估计也是没什么爱国情怀了。
而江柔,她丫生下来就在大秦,连蜀国长啥样儿都不知道,还能生出点儿什么感情?!
这不是扯吗!
他不是个纠结的人,现在不打,总有一天会打,江柔要是脑袋犯浑要跟他闹,他就削她丫的!
霍清从一开始就没觉得沈十三会因为江柔放弃对蜀国的念头。
打仗!
又不是过家家,说换个地儿打就换个地儿打,人力物力消耗不要钱哦?
皇帝同意他的意见,说白了也不过是将顺序缓了缓,并不是沈十三想打哪儿就打哪儿。
见沈十三的表情,就知道他连气性都过了,已经给他提过醒,便也不再多留,刚准备走,突然又想起临走时候,皇帝对他说的话,对沈十三道,“江蕴不是来了吗?你让他去查查宋闵知。”
沈十三一脸莫名其妙,“谁?”
江蕴沉默了一下,才想起对方不晓得宋闵知是谁,就解释道:“就是那个女细作。”
沈十三还是一脸莫名其妙,“为什么让江蕴去查?”
霍清说,“千机楼的楼主,是你的大舅哥。”
沈十三还愣了两秒才反应过来。
嗬!
这孙砸藏得挺深啊!
该剥削的时候,沈十三一点儿不手软,当即就喊人去通知江蕴,查刺客。
这么大个千机楼不用,不是放着生锈了嘛!
回了家,小厮说宋闵知出去了,霍清把披风解下来,望了她的房间一眼。
他只出门了不到半天,趁着他不在,想去做什么?
这点上,霍清就完全想错了,宋小姐想做什么,完全不会把他在不在考虑进去。
而现在不在家的宋闵知,正蹲在一所宅子外面,暗中观察。
宅子里面,一个大概五十来岁、留着山羊胡的中年男人,瘫在老爷椅上,手里抱着个哭声贼响亮的孩子,一副生无可恋的模样。
这个中年男人不是练家子的,宋闵知一只脚就能撂翻,但她没有上去,因为院子里有人保护。
明里暗里,起码十余人,比专业保镖还要专业的那种。
她一个人肯定是干不过。
今天交接消息的时候,戎玉不见了,换成了曲风,她没有去问戎玉的下落,知道多半已经死了。
曲风比戎玉老实,她说只说这里的孩子可能有来头,沈十三和他的大舅哥都很看重,具体什么来头,梵音宫没有查出来,好像有其他的组织在插手干预,宋闵知就过来踩点,看有没有可能偷孩子。
不管这孩子是什么来头,要是在他们手里,总是对方先忍不住。
但是现在看来,好像很困难。
梵音宫主要干的是杀人的勾当,应该算是一个暗杀组织。
暗杀组织,妙就妙在这一个‘暗’字。
这里这么多人保护,起码方圆五里都有人看守,如果大肆往幽州调人,恐怕走不到大门口就被发现了,到时候全军覆没。
而想要一个人偷孩子,难度更大。
除非宋闵知能往幽州调来百余人手,硬碰硬,说不准还有点可能。
但是组织之所以是组织,自然是不可能围着你一个人转的,上面把任务交给你,他不会管任务的难度有多大,他只看你完成的结果怎么样。
阴暗里的生存环境就是这么恶劣,在黑暗中求生的人,必须不断的往上挣扎,否则不是被组织淘汰,就是被后来者居上。
淘汰和居上的后果,都是死。
第一卷 这可是你勾引我的
曲风之前就和她说过了,想要单枪匹马偷走孩子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宋闵知还是要亲自过来看一看。
结果发现,曲风说得对。
同时她又在思考,这个孩子到底是什么身份?
大舅哥的儿子?
还是沈十三的私生子?
如果是大舅哥的儿子,没必要这么藏着掖着。
如果是沈十三的私生子,大舅哥的态度又不对。
宋闵知的目的不是孩子,是江柔,所以这个孩子的身份就格外重要。
他重不重要,就是能不能拿她换江柔的筹码。
女人和孩子,正常男人都选孩子。
媳妇儿没了再娶一个,孩子没一个就少一个。
带回蜀都的江柔,必须是能跑能跳的活人,而幽州只有她和曲风两个人,要怎么把一个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人,神不知绝不觉的从一个国家弄到另一个国家,很困难。
期间必须要应付追兵,还要提防她逃跑。
直接强行绑走……成功率为两成。
在没有完全的把握之前,宋闵知不会动手。
那样死无葬身之地的可能性太高了。
这时候,内屋走出来一个穿黑袍的人,也是个中年男人,他对着老爷椅上的山羊胡说了句什么话,距离太远,宋闵知听不太清楚。
但身为一名合格的杀手,她学习过唇语,没听到,倒是看懂了他说的话——怎么哭个不停?是不是发烧了?
山羊胡气呼呼的说,‘呸,这小子就是混,闲得蛋疼就哭两声来玩玩儿。’
黑衣裳说,“你抱着他起来左右走走,颠一会儿。”
山羊胡说,“好气啊,我堂堂药王谷谷主,自己的孩子放在家里不管,居然要猫在这旮旯里替别人抱孩子!”
黑衣裳说,“别嚎了,哄孩子。”
山羊胡似乎想到了什么,突然很振奋,把孩子摊在大腿上,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包,说,“我给他扎两针,保证眨眼就睡着!”
黑衣裳两步冲上去夺了他的针灸包,“信不信我给你扎两针?”
山羊胡抱着脑袋抓狂,“你来哄,我走了!”
说罢将孩子往对方怀里一塞,迅速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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