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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田]田园秀色-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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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一百二十二章 发菜(上)

    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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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伶俐的小丫鬟,站在诸葛所包占的看台外面,低垂着的头,却咕噜噜转动着一双好奇的眸子,偷偷扫向渺渺。

    谁家的小姐?点着名儿要诸葛过去?还捎带上对自己感兴趣?渺渺坐正了身子,一本正经的看向赛场,沈三刚进了一个球,正在开心的看向这一面,渺渺挥挥手,对郡主低语:“姗姗姐姐,沈家哥哥好棒哦!”

    三小姐的做派,是根本没把那个丫鬟放在眼里的,压根不用理会的路人甲而已。

    至于诸葛怎么做,那是他自己的事儿,三小姐不感兴趣。

    从那个小身板上,散发出一股生人勿近的气息,诸葛洛奇,自然感觉到了。

    他摸摸鼻子,看看一脸漠然的郡主和渺渺,转了身,正色道:“你们小姐那边没有长辈在吧?那我去见面也不合适,你先回去吧!”

    那丫鬟明显没预料到这番拒绝,张口结舌的强辩:“可是,可是公子现在不也是——”

    诸葛的神色顿时冷淡了下来,望向那丫鬟的眼睛顿了顿,方回过头来,继续跟郡主攀谈。

    似乎,小丫鬟还跺了跺脚,或者掉了几滴泪?自她走后,三小姐面色冷淡,不再插话。

    诸葛自始至终,没有解释那丫鬟是谁家的,小姐又是谁。

    其实,三小姐心里明白得很,是那个叫做小蝶的未婚妻派人来喊的吧?这个时代规矩并不太严苛,未婚男女,也是可以见面的。只不过,诸葛既然拒绝,证明他并不想跟未婚妻相见,两个人的感情,看起来,没啥基础。

    没见面,就当不知道这个人好了,三小姐的“阿Q精神”发扬光大了。

    她或许不知道,她那颗小小的心房里,视如今的诸葛。便如是她自己的拥有物一般,一旦听到可能属于别人,她的心里。就会非常的不痛快。

    这是爱情么?还是亲情?还是——占有欲在作怪?

    当比赛结束,汗流浃背的沈三跑来打招呼:“你们先去‘朝阳阁’等我好了,我这副尊荣,实在不能唐突了两位小姐,我先去洗洗。换身衣服就到!”

    郡主微笑,眼睛里波光流动。

    “那你快点,我先帮你做个护花使者!”诸葛如今不敢随便调侃了,乐呵呵的引领着两朵鲜花往外走,随从和丫鬟三春也迎上前来。

    蹴鞠场外,一辆马车焦急的等待着。那个刚见过一面的小丫鬟,就站在马车旁边。

    诸葛忽然低语一句:“你们先走,我稍后就赶上。”

    渺渺掀开了车帘往后看。诸葛的背影很狼狈,似乎正低着头对着马车解释着什么,那车帘子始终低垂着,听不到任何的动静传来。

    “那个小蝶,可不是个好缠的!”郡主眯着眼睛。轻吐一句。

    渺渺无语,放下了车帘。

    人。是这个世界上最不确定的东西,谁也不能归谁所终身拥有,只不过是,有缘同行的时间,有长有短罢了。

    渺渺忽然对诸葛的存在有了疑问,现在的他,可以毫无保留似的对自己友爱,那以后呢?成婚了,有老婆,再有孩子了,还会这般对待自己吗?凭什么呢?

    原本,就只是两个不相干的人。不然,你解释一下,你,是我的谁?而我,又曾经是你的谁?

    “朝阳阁”中,宾客如云,几个夫人小姐,也款款的掺杂其中,渺渺几人上了三楼的雅间,门一关,喧嚣顿时不见。

    掌柜的亲自来关照,颠颠儿的捧了菜单来给主子相看:“公子,这还有一道新得的汤品,是那个新雇到的大师傅带来的,您要不要尝尝?”

    “那就试试味道,让菜上快点儿。”诸葛脸上的嬉笑消失了,真跟个大老板似的一板一眼。

    菜上到第三道时,沈三赶来了,重新洗漱之后的风采更现,头发还有些湿,发髻挽的紧紧的,仍有不听话的发丝在脖颈处伏贴着,让人很不能替他撩开去,最起码,明月郡主的手指,就很奇妙的在桌子下面动了几下。

    “快吃吧!我来晚了,耽误大家——”沈三坐定,立刻招呼着开始,却只有渺渺拿起筷子要响应,另两个人,都一动不动。

    诸葛看着渺渺疑惑,出声解释:“三道菜时不能动手吃喝,因为,即将行刑的犯人才有三道酒菜的规矩,吃了喝了,就得上路,这叫‘断头菜’‘断头酒’!”

    郡主垂眸微笑,沈三大囧,红润的脸上蹦出了汗珠子:“我没注意——那,再等等——”

    “你先喝杯茶,活动了这么久,渴了吧?”郡主声音低低的,跟个淑女似的温柔,还抬了眸子看向沈三。

    气氛,一下子就粘稠了起来,沈三端着茶杯,无限感激的回望郡主,二人的视线,胶着在一起。

    貌似,另外两个人,已经做了二百度的大灯泡,还不自觉,齐刷刷的盯着男女主角看,还把头凑在一起,心照不宣的在心底里下评论。

    “上菜——”伙计推门进来,打断了这一份旖旎。

    沈三清清嗓子:“咳咳——四道菜啦,咱们开始吧?”

    这回不属于断头菜了,渺渺笑嘻嘻把面前的小碟子送到诸葛手里:“要那个红烧蹄膀,最嫩的那一块儿!”

    诸葛习惯性的开始工作,倒是惊诧了沈三公子,俄而,也学着诸葛的模样,为郡主布菜:“这个,可喜欢吃?”

    郡主面上红云密布,斯斯艾艾的答:“喜欢的——都喜欢——”

    诸葛多嘴插上一句:“郡主的意思,是小店的菜都喜欢吃,还是沈三夹的菜,都喜欢?您给句明白话,叫我也欢喜欢喜。”

    那两个被调侃了的人,登时都羞涩了起来,郡主守着心上人,不好意思发威,沈三是听懂了那话里的意味,忽然自心田里窜出一股热流,原来,也远远的瞅见过明月郡主,但她行色匆匆,总无缘近距离攀谈,这两日,面对面之后,才知道这出身高贵的女子,并不倨傲,反是大方爽利,偶尔,也有小女儿姿态十足,穿衣打扮优雅适宜,婀娜美丽的不同凡响。

    少男的心思,活动了,明晰了。

    沈三原本不是个迂腐的人,发现了自己的心思,青涩顿消,看向自己倾心的女子,声音能柔的滴出水来:“朝阳阁的酒菜不错,因为是我给夹得菜,就更好吃一些,是不是?”

    渺渺起身抖了抖衣服,对着诸葛挤眉毛弄眼睛,这沈三的羞怯哪儿去了?一下子转换了调调儿,害的姐冒了一身鸡皮疙瘩出来!

    那二人此刻,眼睛里只有彼此,郡主迅速被甜蜜充满,越发温顺可人,只瞧得渺渺猛揉眼睛,爱情,真的可以令人丧失本性?那个又能笑又能闹的豪爽大姐大,怎么可以缠绵至此?

    老板在座,伙计们上菜那叫一个快,期盼了很久的新汤品也呈上来了,渺渺一瞧,乐了。

    那汤盆中,是一蓬褐色的藻体,像一团团头发丝儿般膨大,这是“发菜”,朝阳阁能寻到这样的菜品,也算极难得的了!

    发菜的营养价值很高,据说,每千克发菜中不但含蛋白质、碳水化合物、粗脂肪、磷、钙、铁,还含有海胆酮、蓝藻叶黄素、藻蓝素和别藻蓝素等物。所以,它有较高的药用价值,其性平,味甘淡,有平肝潜阳、清肠止痢的功效,还可清热解毒、化痰止咳、凉血明目、通便利尿,更能治疗佝偻病、高血压、气管炎、鼻出血、营养不良等多种疾病。

    这还不足以令三小姐心生欢喜,最关键的是“发菜”难得,虽然它好养活,据说不太挑地界,不太寒冷就行,可这东西产量少啊,在渺渺的前世里,也是供不应求的稀罕物,因此,渺渺喜上眉梢,只因见到了最喜欢的东西,距离上次吃它,隔了不知得有多少个世纪!

    朝阳阁的老板,原来也没吃过,那伙计报了个菜名就走了,名字更直接:“头发菜汤——”

    听听,谁还敢吃?这菜品也是沈三与郡主第一次见到,均不肯下筷伸勺,那一团褐色的头发丝儿,猛一见,颇有些匪夷所思。

    这就要看三小姐大显身手了,你们都矜持着,那咱不客气了,伸了小汤碗给诸葛:“帮我盛——”

    三个人直愣愣的瞅着三小姐,看她优雅的捏着汤匙,一口口,把那团发丝送进嘴巴里,还陶醉的说道:“嗯——入口黏滑,柔韧鲜美,好吃,好喝——享受!”

    真那么好?沈三也贴心的为郡主盛了一碗,看她第一口就露出了笑颜,自己也品尝了一回,果然没有上当受骗。

    渺渺兴奋的两眼放光,也有心帮帮诸葛的忙,招小伙计叫了那新厨师上来,问询了一下有关发菜的菜品汤品,他还会做几样,三小姐可以指点指点的。

    最关键的是,他还有多少存货?那发菜是从哪儿买来或采摘来的,产量大不大?还能不能找到?三小姐的馋虫上脑,今后还想要大快朵颐呢!

正文第一百二十三章 发菜(中)

    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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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厨师,自己言说是从北疆那疙瘩举家迁来的,这菜是家人在崖壁上采摘后,晾晒而成,原本,是要送到药铺里去的,因为自己做厨师这一行,有心琢磨,泡发后,炒制或做汤,感觉都很不错,进了朝阳阁,就拿出来献宝了。家里,还有个不足一斤的存货。

    如此说来,这东西依旧是很稀少的,渺渺的小脸皱起来,可怜巴巴的看向诸葛洛奇,这是真正的美食啊,怎么办?

    诸葛的小心脏,又一次被击中了:“渺渺别担心,哥马上派人去北边收购这东西,你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能吃到!”

    得到了承诺,三小姐的心思安稳了些,直接给那个厨师指点几句:“以后别叫什么‘头发菜’了,就叫做‘发菜’,跟‘发财’同音,才得世人的喜欢。还要注意做发菜时,最好先泡软剪短,样子就不这么耍以俳棠阋坏馈⒉说盎ㄌ馈阋脖鸹丶胰ト〔牧狭耍陀米郎鲜O碌模烟乐罂T俅蚋黾Φ埃槐呓炼溃槐咭宰盥乃俣攘苋爰Φ耙翰盎āH缓笥盟矸酃幢∏罚灰硐蠼!⌒W枷痰鲂┐谢ㄔ俣松侠矗突崾橇硪环兜馈!�

    那厨师大喜,“噗通”跪地称谢,也是啊,你叫做“发财汤”,谁会不喜欢喝?比原先的“头发菜汤”可是雅道太多了!

    诸葛更是欣喜,大手掌摩挲着渺渺的脑袋赞叹:“这里面都是装的啥?被你这么一改换名字,我这店里,又得火上一把,这样吧。那不足一斤的存货,全给小姐送来,我们酒店,等进了新货再经营!”

    “哈哈——”渺渺的嘴巴咧到耳根了,也顾不得头上的新发型被诸葛挠乱没有,连连称谢:“还是诸葛哥哥仗义,我收半斤,咱们一起‘发财’。”

    发菜可炒食、凉拌、汤食,清香细洁,以滑、柔、嫩、脆、润取胜。此后很是成为一道名贵佳肴,在“朝阳阁”列于美味榜首,很受京城来往贵客们的欢迎。

    那半斤的发菜。渺渺也很珍惜的留起来一部分,装在木盒子里送回了龙湾镇,特意交代了要老爹尝试着种植一下,建议选择渗透性好的沙土或偏碱性土壤为宜,把肥地做成平畦。上覆一层细沙。 实验分为两个方案,一是把藻丝切成大约3厘米的小段,一端埋入土中0。2厘米左右,密密种植。一是用窝栽,即以一小团风干发菜为一窝播种。

    三小姐也没啥种植经验,只能按照自己曾经听说过的理论知识去猜测。要求老爹每日里至少喷水两次,保持空气潮湿。然后,随时注意藻丝的生长情况。如果体积重量增加,那便是成功了,长成块状,是原来重量的两三倍,就可以进行采收。

    当然。要是在土里烂掉了,那这法子就算失败。不必再理会了。

    留下的那不足半斤的发菜,被宣传的身价百倍,一掷千金的客人,方才能排队得一份品尝,诸葛派往北疆收购的力量更强大了,那厨子也成了炙手可热的宝贝,在“朝阳阁”混的风生水起。

    在那次四人会餐之后,沈三沈鹏程成为王府的常客,三来两去的,两家长辈出面,定下了与郡主的婚事,并呈请皇帝指婚,双方年龄都不小了,一桩金玉良缘,就定在了来年的阳春三月。

    用郡主的话说,小渺渺就是她命中的贵人,鞋子、衣服带给了她自信,渺渺的进京,又直接促成了她的美好姻缘,所以,在王府里,如今最受欢迎的,就是渺渺小姐。

    渺渺很忙,在挑了几个签死契的丫鬟之前,铺子也找到了,底上三层的绣楼,两层用于美容院的生意,最上一层居住安歇,两个手脚粗实的仆妇,负责绣楼的安全。

    这番铺排,花光了三小姐所有的积蓄,还在诸葛那儿借了债,好在,棉线袜子还在源源不断的流进京城,又源源不断的流向四面八方,诸葛那儿的几个铺面,都得了三小姐的不吝指点,绝招妙招层出不穷,二人郑重签了契约,建立了牢固不破的合作关系,每一所诸葛名下的新铺面,都同时分出了一部分股份给三小姐。

    只有这取名“女人花”的美容院,三小姐不容诸葛染指,开张后的第二个月,欠债就还清了,她振振有词:“我不喜欢所有的东西,都有你的印记,这是我自己的,以后,有一天你需要跟我划清界限了,我们就能快刀斩乱麻,没一丝儿粘连。”

    这话说的伤人,诸葛好半天没喘上气来:“好端端的,为什么需要划清界限?你倒是狠,还没一丝粘连?要是真有那一天,你能做到吗?”

    渺渺脸上的婴儿肥早就褪了去,一双月牙眼体积见大,轻飘飘的看向诸葛,抛出的话干脆利落:“我怎么不能?过了年,你得成家,忙着老婆孩子床头转,谁知道哪天就烦腻了我?我是个知趣的,你什么时候厌烦,我什么时候躲开,绝不给你添麻烦!”

    越说越说不清楚的嘴官司,两个人不欢而散,开始了自相识以来,第一次冷战。

    京城的冬天,比龙湾镇要寒冷的多,渺渺把美容院托付给三春,自己计划着回家过年。

    如今的三春,已经成为她的左膀右臂,卖身契归了渺渺,人心更是向着她,那丫头勤快爽利,手又灵巧,美容护肤祛痘样样不弱,还能做些背部的推拿按摩,很是受到京城贵妇小姐们的喜欢。

    只不过,有一点她不赞成,那就是渺渺跟诸葛争吵时,这丫头念着旧主,总会喋喋不休的唠叨渺渺个没完,什么“公子最是疼你,不能说那样的话伤他的心啦”等等,还偶尔帮扶着诸葛做些无伤大雅的小叛变。

    诸葛的婚期,是来年的二月里,比郡主提前一个月整,他的老祖母等不及了,据说,这个冬日里就开始缠绵病榻,有时迷糊不认人,却专只记得这个孙子的婚事。

    渺渺的离开,无声无息,跟郡主也没有打招呼,就那么突然地,自己找了镖行,吃了早饭就出发了。

    三春含着眼泪送行,小姐嘱咐她不可告密:“我不喜欢有亲人送行,你要是跑去跟诸葛说了,我就把你退回去!你还去做诸葛家的仆人,跟我再没关系!”

    所以,当诸葛洛奇终于不堪承受冷战的煎熬,在黄昏拍响“女人花”的院门时,三春冻得抖抖索索的出来,告知小姐已经离开了三日之久。

    却有一件新年礼物留下了,是宝蓝色的毛衣,在三小姐的手里,纠结了这么长的时间,终于完工了。

    “小姐说,这要穿在裘衣里面,护着心肺。”三春不敢看她的旧主人,从呼吸的急促声息里,她猜想诸葛是愤怒的,或者,是后悔了这番冷战的长度。

    诸葛定定的看向那毛衣,两肩下织就了两条麻花辫一般的图案,他想起,曾经看着她抓了好几根竹针在袅这花样,小嘴巴噘着嘟囔:“这是绳子,想捆住你的,叫你跑也跑不掉!”

    如今,绳子还在,俘虏还在,得胜的那将军却跑丢了。

    “公子别挂心,小姐出来这么久,想回家过年也是应当的,等开了春,自然就回来了。”三春帮着包起那件毛衣,也难为小姐那小人儿,本来是坐不住的性子,手又嫩,还是织成了一件成人的大毛衣,公子虽然还没婚配,那身量,可不就是成人的了么?

    有几次,她想要接过来替小姐织完的,可是,那小丫头低垂着头,叹着气说:“也许,这是我这辈子唯一肯织的一件衣服呢,总不能半途而废,得做完整喽,留个纪念也好!”

    诸葛牵着黑风,缓缓走在京城的街头,这个冬天,干冷干冷的,没雨水,也没见雪花,他便这样干冷着,过完了新年。

    府邸里,到处都是新鲜的色彩,为了他的婚事,每个人都是欢天喜地似的,老祖母最喜欢歪在榻上拉着他的手,嘱咐些夫妻相处的注意事项,还要他努力,早日生下个大胖孙子:“说不定,你们打紧些,我就能亲眼看到奇儿的孩子出世,到时候,我老婆子,就啥也不求了,直接跟去地下,好好对你祖父显摆显摆——”

    没有人知道,在所有的事情都看似圆满的时候,他的心里,是有一个小洞的,什么也不能填充,只能在那儿空着,干冷的风,能从骨头缝里吹进去,森森的凉。

    甚至,夜深人静的时候,那小洞还会扩张,慢慢儿的慢慢儿的扩大,不但是干冷森凉,还会一下一下,钝钝的痛。

    他想,我这是害怕成婚的缘故,要结束自己的单身生活了,总会有那么一点不适应。

    要是渺渺在京城,就好了。

    她那绵软软的小身子一扑,自己的心里就满了,所有的烦恼,就都在她的笑面里消散了。

正文第一百二十四章 发菜(下)

    诸葛洛奇的思念,没有唤回渺渺的脚步,她留在了龙湾镇,与家人一起过年,铺子关门,回李家村,享受难得的惬意生活。

    小笨笨已经长得很大了,成了一只板凳高的土狗,看起来也是憨憨的,只不过,会的杂耍多些,又常常主动向主人讨好,它带来的笑声,是最欢乐的。

    良子的生意越做越好,不但早还了大家的钱,过年时,还都分了红包,颇有做大哥的风范了。

    而且,荷花为他订了一门亲事,就是那个常去捧场的王家闺女,女孩子肯放下身价到这个地步,良子也是感动的,两家一见面,就谈成了,只不过成婚要稍后些,良子想再攒些钱,置办点家业再说。

    大成还没有成家的意思,跟他一提,就急,非要等十八岁以后再考虑,张大柱子也不强迫他,随他去。

    二丫又长高了,身姿婀娜,模样更俊俏,据说,提亲的也不少,张大柱子却阻拦着,说是女孩儿家,多留几年是最好。

    伴着三小姐回李家村的,还有几个木盒子,沉甸甸的,是心爱的宝贝——发菜。

    这是张大柱子按照闺女信里的安排,几番试验后唯一的硕果,这东西不好养,渺渺本来也没抱啥希望,却在长途跋涉回家后,望见了惊喜。

    于是,这几株发菜就跟随着主人辗转,哪儿温暖就带到哪儿去,除夕之夜,渺渺咬牙摘了一株,给家人做了一盆“发财汤”,只吃的众人连连叫好,更坚定了继续摸索种植的决心。

    尤其是大成,在听说了京城里这发菜卖到了天价之后。提出自己想要留在李家村,专心琢磨种植发菜,木器铺子里雇佣了两个打下手的伙计,自己完全可以腾出来时间。

    少年的心事其实也不难猜,他们渴望独立闯荡一番事业,不喜欢总窝在父母的羽翼下求生存,张大柱子妥协了,来回又不远,儿子有自己的主意,比自己强。

    可是。当正月即将过完,大家拾掇着回龙湾镇的时候,渺渺也不肯走了。她说,京城里有三春管理着,一切正规,不需要她往回赶,那就在李家村多呆些日子。跟哥哥一起捯饬那些宝贝发菜。

    他们的实验,一直不顺利,往往是你觉得掌握了种植的窍门,按照那个法子去做,却根本不长,以失败告终。却又有时候,你当它已经死翘翘了,丢到一边去。那发菜又长了起来,完全不按套路出牌。

    所以,渺渺要留下帮助哥哥,也是有道理的,虽然张大柱子老觉得这小闺女跟有心思似的。却还是同意她留在李家村了。

    兄妹两个,伴一只笨笨狗。安宁的享受着细碎的日子,忽而有惊喜,忽而沉迷,忽而陷入深思。

    二月的好日子,终于到了。

    此刻,诸葛应该已经出门,骑着黑风,喜气洋洋的迎娶他的新娘,那个小蝶,想必是凤冠霞帔的华丽;这个时刻,应该在拜堂,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双拜、送入洞房了吧?

    渺渺在初春的田野里徜徉了很久,看着农人劳作,歇息,再劳作,到扛起家什回家去,她觉得胸闷,她想,自己可以换一个地方,更广阔的地方,去找找舒畅的感觉。

    这段时间,罗家兴是常客,学堂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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