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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田]田园秀色-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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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对啊!我说呢,怎么戴一回新首饰出门,珠宝铺子里就能多卖些货,敢情,这里面有我的功劳?”小蝶手舞足蹈:“那这么说的话,以后,凡是出了新样式,咱们就得勉为其难的多穿戴一下喽?”
郡主板起脸来:“合着我穿戴一回,你们就能多挣钱了?那可不能白穿戴了,得付银子给我!”自己说完这番占便宜卖乖的话,也忍不住破功,笑得贼兮兮的。
气氛活跃,掌柜的开始安排上菜,都是适合各自口味的,甚至,把刚刚酿制成功的红葡萄酒,也摆了出来。
“这是渺渺信上说的法子,夏日里酿的,还没开始外卖,咱自家先尝尝鲜!”诸葛亲自倒酒,深红色的酒汁盛满瓷酒杯,是一种更另类的感觉。
大家举杯品尝,味道酸甜微辣,只是舌头还有些干涩。
渺渺小口小口的细细琢磨,眉眼皱到一起:“配料还不对付,这样,兑些纯净的白酒进去,再过滤一遍,女士们喝的话,再添些细白糖的配比——”
小丫头在这样的时刻,态度认真的让人着迷,小蝶钦佩无比:“咱这个妹子还什么都懂,天生的吧?”
只有郡主轻笑:“小蝶你不知道,她就在吃喝上有天分,谁不服都不行!”
渺渺跟着乐,晃动着手里的瓷酒杯遗憾道:“可惜了这酒具,若是换成琉璃的透明酒杯,才算最搭调,君不闻‘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也许,是三小姐从来没有这般文艺范儿过,也许,是这首诗太震撼,一时间,另外三个人的眼睛里,都有一种道不清的波光粼粼。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沈三以指敲击桌案,反复沉吟这首诗,忽然间把杯中酒一饮而尽,对诸葛大笑三声:“此诗原该是大男儿所诵,醉卧沙场,葡萄美酒,壮士扼腕!咦!你我同干一杯!”
两个男人,把酒言欢,往日里的嬉笑不羁尽皆不见,生生把葡萄酒饮成了烈性白酒,弃杯就碗,豪情满怀。
三个女士也不含糊,小瓷杯你来我往,小蝶喝到兴处,忽然站起身子,以箸敲击碗盘,再次吟诵起渺渺刚才无意中吐出的诗句,郡主也不甘落后,抓起筷子加入,渺渺酒劲儿上头,更为豪迈。
正文第一百四十一章 人生何处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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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计划要爆发一下,嘿嘿,争取三更,亲们鼓励鼓励啊!
要不怎么说,能够做好朋友的人,骨子里都是相像的,这一刻,不分男女,个个激情澎湃,借着葡萄酒的余韵,更是壮怀激烈。
“我平日所做诗篇,与今日渺渺的诗句相比,尽皆粪土,渺渺妹妹,再来一首!”沈三摇头晃脑,邀请三小姐。
“嘿嘿——这些全是拾得人家的牙慧,可别都——冠在我的头上——再来——再来!”渺渺的脸蛋已经红透了,口齿也些许的不清楚,前世的酒量,并没有被这尊身体继承。
三小姐喝得大发了,双手执竹筷,就着桌案上的杯盘“叮当”敲击:“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君莫停。——”
她抓着一杯一筷,颤巍巍爬到了椅子上,站起身来,继续敲击:“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侧耳听。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与尔同销万古愁!”
她的声音浑厚清丽,不知不觉中,运用上了美声的发音方法,在朝阳阁雅间的四壁回响,直传到整个酒店的角角落落。
更何况,醉意熏熏的不止是三小姐自己,都喝到了兴头上。听到这样激昂的诗句,谁不激情澎湃?
四个男女虽然没爬到椅子上,但是尽皆站立,敲筷子的,拍打桌案的,按着诗句的音律,齐齐的跟随着渺渺的吟诵:“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诸葛洛奇的眼睛血红。甚至隐隐的透着水光,在每一个男儿的心中,可能都深藏着一个壮怀激烈的梦。豪放不羁,战场驰骋,不需要掩饰,不需要伪装,全凭一个真正的男儿本性在人世间立足。李白的《将进酒》,正是符合了这种男儿内心里最真实的声音。
更何况,这首诗还传达了一种淡淡的、怀才不遇的感叹,纵使全文的重点是要表达一种乐观、通达的情怀,到底也流露了人生几何,当及时行乐的消极情绪。其实。这一点,符合每一个男子内心里那一点微妙的思想动态。
在人生的巨浪里颠簸生存,谁能真正如自己的意愿?所以。几个人的声音越是洋溢着豪情逸兴,就越是动人心扉,甚至,小蝶与郡主的眼泪,也在这铿锵的音调里落了下来。
雅间的隔壁。慢慢儿的加入了吟诵的队伍,敲击声、桌案的拍打声。渐渐融为一体,一个浑厚的男声,额外悦耳。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侧耳听。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那个动听的声音来到了门口,“笃笃”敲门:“斗胆请问一句,刚才的诗篇,是何人所作?晚生心甚羡之!”
渺渺抬了醉眼,貌似,这声音有一点点耳熟——
诸葛乃是东道主,醉醺醺跳起来开门:“相请不如偶遇,来来来——一起喝上几大杯,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哈哈哈——”
一个黑袍罩衫的青年男子,红光满面的站在门外,对诸葛一揖到地:“这位兄台,多谢相邀,等我去取一坛好酒来助兴。”说罢返身去了隔壁,真的擎了一只酒坛过来,随着诸葛跨进门来。
渺渺这一个愣神的功夫,已经头晕目眩,从椅子上趴回桌案,嘴里倒是照旧呢喃有声。
“两位兄台,康华冒昧了,适才听得各位吟诵的诗句,慷慨激昂、豪情满怀,才生了前来攀谈的心思,这坛酒是小弟从大漠之中所获,味道极烈,小弟甚是喜欢,那般好诗正好相配此样烈酒,来来来,我给两位兄台满上——”那男子爽爽朗朗,拍开了泥封就去倒酒,对于女士们,倒是规矩的连一眼都未曾瞟。
男人的情谊,据说在酒桌上是最容易促进的,品尝了第三碗大漠烈酒之后,三个人已经勾肩搭背,彼此热络非凡。
毕竟是酒桌上有了外男的加入,小蝶与郡主都收敛了一些,头顶着头窃窃私语着,还一边担忧着醉的抬不起头来的渺渺。
“康华如今孑然一身,父母都已亡故——咦!当初我一心从商,立志走遍大江南北,全不顾父母苦苦挽留,如今归来,本要守在榻前侍奉双亲,孰料再不得见,康华此心无处宣泄,今日听得几位吟诗,竟觉字字入心——”那男子豪饮一碗烈酒,却道出心中苦闷之事,沈三与诸葛亦是唏嘘嗟叹。
一直趴伏在桌案上无力抬头的三小姐,此刻再次放射光辉,右手一拍桌案,叹息道:“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她的声音在桌案下透出,分外的沉闷,但是,依然震撼了几个朋友的心扉,今夜的渺渺,出人意料的博学多才,宛若一个智者,一个饱读诗书的文人墨客。
章康华喃喃低语:“子欲养而亲不待,子欲养而亲不待!果然,果然——”
这男儿虽然生的人高马大,到底年龄还小,此刻引出心中的惆怅,竟至泪下。
“这位小姐,”章康华再次一揖到地:“听君一席话,康华铭感五内,谢谢——”
三小姐照旧抬不起头来,摆着手掌轻晃:“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这个朝代,前面并没有过大唐盛世的演变,这些绝代的诗篇,还没有在这里留下痕迹,因此,渺渺脱口而出的几首壮丽诗篇,足可以引起文人墨客的俯首赞叹,即使是文武状元沈三,也要自愧弗如。
当大家不得不再次抬起惊讶的目光看向三小姐时,诸葛这才发现,渺渺已经醉成一团烂泥般模样,顿时忘记了身旁作揖的男子,高声喊起外面的伙计:“叫人来,把夫人小姐送回去先!”
郡主的丫鬟们快步进来,班子也在门外等候着,七手八脚的去扶渺渺,小蝶与郡主还能自持,颤巍巍的起身,伏在丫鬟手臂上往外走。
“我不走——”,没想到的是,三小姐的酒疯,发作了。
“妹妹喝多了,得回家去休息——”,诸葛大急,习惯了疼宠外现的他,极力让自己的声音柔和些,再柔和些。
“我——没多——我,不走——来来——再吟三百杯!”渺渺被扯得头更晕了,身子有些悬空,两只手却紧紧抓住桌案的边沿儿,拒不离开。
场面有些失控,那几个丫鬟不敢再继续死拉活拽,放下手急忙向主人求救。
“这丫头!”诸葛一屁股坐在椅子上,看向自家夫人:“小蝶,还是你们哄哄妹子吧,这么大人了,总不能就这么扛出去——”。
“噗——”,小蝶笑出来,一字一顿的指着诸葛:“难为——你们兄妹俩儿,喝成这——样,还知道这么——出去不——好看!”
其实,小蝶也是五十步笑一百步罢了,现在谁不是头重脚轻根底浅,眼前的人模样,跟隔了一层薄纱一般朦朦胧胧,只是,心里都是清楚的。
“渺渺——妹妹,跟嫂子——回去,嫂子给你——做新——衣裳穿——”。这就是小蝶的安慰政策,一屋子人,登时又笑翻了天。
几个丫鬟袖着手溜出了门,站立在门外听后召唤,主人家的笑话,做奴仆的可不敢看着。
渺渺摆手,此计不通。
郡主摇摇晃晃也来开口:“渺——渺,跟姐姐——走,姐姐把——沈曦曦——给你玩——”。
“哄——”,又是一群喝大了的家伙的爆笑声,瞧瞧,郡主多会疼人,把自家的小女儿都当做礼物往外送了。
“沈曦曦——不行——姐姐的——宝贝——渺渺不要,渺渺过几天——自己——自己——生一个!”
天啊!这是什么情况?郡主的酒,一下子就醒了一多半儿,身子一扑一抓,就把渺渺的头给抬了起来,紧紧的捂住了她的嘴巴。
“干嘛?”渺渺气闷,自然胡乱扑腾,自己可没觉出来,说出了多么大逆不道的话语出来。
你一个小姑娘家,能说这种要自己生孩子的话吗?还过几天生?门外的丫鬟们个个白了脸儿,互相叮嘱的看上一眼,那意思,都把嘴巴把严了,这话不能外传。
沈三和诸葛也尴尬了,但是,更难堪的是章康华同学,对不对?毕竟人家都是亲人朋友,就自己是新面孔,偏偏听到了这么不堪的语句,总得表个态吧!
“两位兄台,嫂子们,这位——小姐,请放心,章某虽然愚钝,但绝不会心存嘲笑之意,小姐直言直语,其实很——可爱的!”
正文第一百四十二章 冤家
那个傻男人说自己可爱呢?三小姐大乐,小脸儿从郡主的魔掌下挣脱出来,睁开眼睛接腔儿:“你——慧眼识珠——!”
眼前的男子,幻化出无数个面孔,怎么张张都那么眼熟儿?渺渺揉眼睛,再看,再揉,忽然“嘻嘻”的笑起来,小手一指:“采——花贼——”
原本对这个出口成章的“才女”抱了一腔钦慕之意的章公子,顷刻间冷水浇了头,并且,一股熊熊的怒火迅速燃烧了开来:“是你!”
“你们认识?”诸葛洛奇与郡主的疑问同时发出。
怎么会不认识?章康华同学的声音发抖的厉害:“就是这女子,当街污我辱我——”
被人围观,指责是采花淫贼,被人砸菜叶吐唾沫,那样耻辱的一幕,实在无法不深刻的留在大男孩儿的记忆里,每有想起,便生出要把那信口雌黄的女子打飞踹扁的欲望,如今老天开眼,没花费多少工夫,就又遇见了仇人,怎会不眼红?
这少年气得不行,渺渺还在傻乐,看着一张张疑惑的面孔,身子往前挪:“你——要是——不盯着我的——美容院,盯着美女——出入,我怎么会——怎么会——”
话音未落,渺渺眼前金星乱冒,双膝发软,委顿在地。
被这桩莫名其妙的官司给愣怔住了的另外四人,这才回了神儿,纷纷弯腰,去搀扶渺渺,顺势架出雅间,戴上面幕,几个丫鬟前呼后拥的下了楼去。
班子立刻驾车,把醉的七晕八素的三小姐带回“女人花”美容院,当香草和三春把她扶进卧房时,终于“哇哇——”大吐。什么酒品人品的,都不讲究了。
“朝阳阁”中,诸葛与沈三已经问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不由相对苦笑,哑口无言。
这真是很像渺渺做事的风格,脑子一热,啥都敢说,啥都敢做,丝毫不考虑后果与退路,这几年。如果不是诸葛的“朝阳阁”紧跟在三小姐身边安排善后,还不知道她走遍大江南北的买卖,能演变出多少幺蛾子!
“没想到。真没想到,那样顽劣的女子,却能吟诵出锦绣篇章——”,康华同学告辞时,忍不住又是一声嗟叹。他可以看在今日的份儿上不再跟渺渺计较前面的结怨,但是,却不会再如今日一般同处一室,也绝对没有再见的想法。
那般屈辱的经历,哪个男子肯完全遗忘?何况是在风华正茂、脸皮正薄的年纪?
三小姐,在第二日的清晨醒来。只觉头痛欲裂,最后那个少年的神色,却还在记忆里反复回放。她虽然醉得厉害,脑子是始终清醒的。
安排三春为自己准备解酒,早饭就喝食醋烧的1碗酸辣鸡蛋汤;再食醋与白糖浸蘸过的1大碗萝卜丝;吃下后,果然轻松了很多。
这具身子喝酒不济事!渺渺摇头叹息,想当初。支三小姐可是白酒红酒啤酒一起喝,且总能留在酒桌最后一个倒下。哪儿能像昨夜那般,同饮的朋友们可还都能站着呢!
想起那几个好朋友,终归是因为自己才欢聚一堂的,叫了三春,安排人去两人府上送解酒的良方,三小姐实在是怀疑,那两个女士,昨夜里很可能比自己还折腾的厉害,虽然,她俩儿还能站着!
除了自己用的这两样儿,渺渺又另整理了几条,食醋、红糖、生姜三片;煎水服用,还有芹菜汁解酒的妙方等等。
诸葛与沈三在外面的应酬不会太少,多几种解酒方法,能减少一些痛苦是最好,渺渺提笔再写:“食醋能解酒;主要是由于酒中的酒精与食醋中的酸味儿,在人体的胃肠内相遇而起醋化反应;降低了酒精的浓度;从而减轻了酒精的毒性,以后,在饮酒时,可以随时兑些食醋保养身体,切莫硬拼。”
当她细心地封好两封信时,三春忽然感慨道:“小姐长大了,越来越会体贴别人了!”
渺渺的脸,“腾”的红了上来,前世今生,都说她是没心没肺,还从来没听到过这样一番赞誉呢,还真是——有点不习惯!
自己,真的长大了吗?虽然还赶不上前世的年龄,但是,心理阅历仿佛成熟了不少,也懂得关心朋友——和家人了——
三小姐脸上红的更狠,貌似,自己这一路进京,还没有跟家人报一个平安,也没有对自己的不告而别解释一下,或者,应该说一声抱歉,安慰安慰老爹后娘的一番疼爱吧?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句不知道自己是从哪儿掂出来的诗句再次萦绕上心头,前世与支老爹、姐姐们的感情再也无法修补,这辈子,还是多多让张大柱子宽宽心吧!
渺渺这一早上,字斟句酌的写了很久,桌案上,一个个废弃的纸团成了堆儿,她第一次想要对家人表达关爱,却发现总是词不达意,生生废掉了很多脑细胞,才算是凑齐了三张大纸。
却原来,对父母说声“爱你”好难,比对着自己的宠物说,对着自己的朋友说,都艰难的很。
郡主的回信午饭时就送回来了,她对于渺渺的转变更是深有感触,并且,把昨夜里那个章康华的故事转告了渺渺:“那间美容院,就是他原来的家,父母相继患病时,始终没有他的音讯,才卖掉的故宅,所以,他才会留恋那个打小成长的宅院,并不是要觊觎美容院的美女,跟采花贼更是不搭边儿。你这事儿办的,欠考虑了些,以后见了面,记得道个歉,那个小子,还算不错的,沈三很是赞赏呢!”
渺渺的午饭,吃得难以下咽,却原来,自己又办错了一桩尴尬事,诸葛知道了,一定又皱鼻子挤眼睛了吧?他总是说:“要是没有人在后面帮你收拾,你会怎么做呢?”
这一次。就让自己来面对吧!渺渺很有壮士扼腕的气魄,道歉而已,又不是上断头台,姐原来不会,不代表现在也做不到。
下了决定要洗心革面的三小姐,在卧房里精心谋划自己的第一次正式道歉的场景、对白、甚至是服饰。
谁说过?一个精心的道歉,不但可以帮助你获得别人的谅解,还能够让你的形象更加完美。
三春发现,三小姐对那个道歉的举措,有些过分着重了。
也许。是自家小姐一直对什么都不太上心惯了,看着她神神叨叨的在那儿练习对白,怎么都觉得怪异。
这个年龄。还在想一出是一出,也算难得!
闭门琢磨了三天三夜,三小姐正式出关,她已经打听清楚,那个章康华。前段时间只是回故里去拜祭父母,如今在京城开了一间珠宝铺子,与小蝶的那间陪嫁挨的挺近,据说还有一个专门卖皮草的门面,开在了蹴鞠场边上。
那么,就去大街上偶遇好了。三小姐暗自决定,这样能够少了很多尴尬,在秋风瑟瑟的街头。轻轻松松的邂逅,一个婉约的女子,转身,绽开一朵微笑,轻吐一句:“上次的事情。是个误会,请章公子不要放在心上。”
然后。衣袂飘飘,佳人随风而去,留下一个婀娜多姿的背影——
落叶满地的街头,那个黑衣男子,一只手欲要伸出,挽留女子的脚步,怎奈余香袅袅,徒留下一腔惆怅——
啧啧,多么浪漫的剧情,令人遐想连篇,三小姐想到就做到,班子驾着马车,停留在珠宝店的拐角处。
皮草店的生意还没到旺季,那个章康华的大部分时间,会留在这里,店里生意还算不错,他从周游的各地搜罗来的珠宝首饰与能工巧匠,倒也很能生财。
三小姐仪态万千的端坐在车上,撩起一角车帘,直直的望向珠宝店的方向。
嗯,这个店名起的挺有气势的,“康宝斋”,龙飞凤舞的四个大字,还暗含了主家的名字,呵呵——
三小姐很快就笑不出来了,来来往往的人真不少,可是,那厮始终没露出头来,三小姐一番精心设计,始终排不上用场。
等啊,等啊,直等到花儿也谢了,大街上,枯叶还在凋零,一片一片,就像三小姐此刻无限悲催的小心脏。
一男的,要不要就这么敬业啊?长时间蹲到店铺里,不烦吗?渺渺的身子瘫软下来,手指挠了挠发髻,再也顾不上形象问题。
没等到章康华那厮就算了,坐在马车外面的班子,竟然又被乘车归家的小蝶的丫鬟给看到了,在路对面出声一问:“我家夫人在马车里呢,请问渺渺小姐可在?”
天啊!渺渺满脸通红,在车里紧张兮兮的低声嘱咐:“说我不在马车里——”
班子手足无措,虽然不理解为何主子要撒这么大的谎,但还是得圆过去不是?
“不——不在!我家小姐——真的不在!”他的一只手,还紧张的捂住了车帘一侧。
“哦!”渺渺扶额,顺手把头上的银簪子扯了出来,掂在手心里又去捂脸,班子要不要这么实诚啊?这不是典型的“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幸亏小蝶仁慈啊,或者是那丫鬟麻痹,马车缓缓驶走,班子愣是出了一头冷汗。
小姐跟诸葛夫人不是好朋友吗?为什么不愿意见面呢?
待得风平浪静,三小姐的耐心全部告罄,小手一掀车帘,怒气冲冲的道:“班子,去‘鸿宝斋’,叫他们主家章康华来见我!”
班子得令,立马奔下马车去叫人,心里还嘀咕呢,早说要喊人多好,哪用得着等这么长时间?小姐做事,真的有些匪夷所思。
马车里没有菱花镜,三小姐也不怎么喜欢带着那东西,又没带着香草,再重新收拾头面是来不及了,三小姐怒气未消,揉揉坐酸了了的腰背,掀起车帘等候那厮前来。
在这个世界上,三小姐最不擅长的一项本事,就是等候。
时间,就像被黏胶粘住一样凝滞了,店铺里,陆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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