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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聘-第1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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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不是皇爷爷的亲生儿子,你不是汉人,林枫,你是北狄人。”
当林仲超一字一顿地把“北狄人”三个字说出来时,好像是三枚针,戳进林枫的心里面。
世事无常,林枫从来以为自己是汉人,没想到,他和汉人一点关系都没有。相反,汉人反而是他的仇人。
“父皇都已经知道了。”林枫双目失神,“林仲超,本王败了,你要杀就杀,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我不会不服气的。”
林仲超挥了挥手,“带走!”
林枫被抓走了,不过,不是带到皇宫里,而是,被绑到了康泰阁去了。
因为林仲超出行低调,这次行动,并没有别人知道林枫已经被抓。
街上,来来往往的人们渐渐换上了厚一些的衣裳,酒楼的生意依然不错,只是少了些凭栏观景的人们。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卖馒头的铺子前,依稀可以看见那热气腾腾的雾气了。
阿明走到康泰阁的门口,对几个跑堂说:“今天早点打烊,你们都回去吧。”
跑堂的欢欢喜喜地走了。
阿明关了门。
林仲超从里面走了出来。
“阿明,时候到了,带他走吧。”
阿明不解,“主人,真的就这么放过林枫了?”
林仲超点点头,“既然这是阿筝的意思,我不会不听。”
“豫王,这等于放虎归山啊。”阿明急了,“后患无穷!”
林仲超笑道:“也不一定是坏事,林枫是虎,耶律骨也是虎,一山容不下二虎,我放林枫回到耶律骨那里,说不定是给他添堵呢。”
阿明叹了口气,走到密室里。
林枫看到阿明一个人走了进来,“怎么?不敢带我去皇宫,反而把我关在这种地方?这么臭的空气,我可不愿呆,快放我出去!”
“给我老实点!”阿明一拳打在林枫的脸上。
顿时,林枫一张细皮嫩肉的脸肿的像座山,“你,你敢打我!”
“是啊!我就敢,你能怎么办?”阿明说,“豫王说要放你走,我还不多打你几拳!要不然你走了,我去哪里打你!”
“什么?林仲超要放我走?”林枫大惊。
一轮红日渐渐下坠,几乎都贴到地平线上了。
火红的光线,将眼前的一池水塘都染成了红色,甚至连池塘边的树,也都被染了色。
远离了京城,林暗夜忽然发现,自己最喜欢的,还是这种乡村的景色,满眼都是乡土气息,单纯的让人觉得像幅画。
耶律纳兰自小生活在北狄,曾经听他人说过中原的景色如何如何,但当耶律纳兰真的住进了乡村里的茅草屋,才真真切切的体会到,什么是诗意生活。
林暗夜选择了一块平整的地,亲手将理想中的房子给一点点搭建了出来。
因为喜欢养点鸡鸭,林暗夜留出了一大片空地来,而自己住的房子,林暗夜则选择建了一个两进式的房子,外面是一个小天井,用一块石壁把外院和内室给分隔开了。
在房子的四周,林暗夜还种上了很多竹子,可谓是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
没有了尔虞我诈,林暗夜的生活顿时轻松了许多,闲暇时,林暗夜喜欢抓把米在院子里给鸡鸭喂食,而耶律纳兰也渐渐喜欢上自己动手做吃的。
而各种豆类,成了耶律纳兰最喜欢的食材。
黄豆自不必说,耶律纳兰早早学会了用黄豆来做豆腐和豆腐脑,那柔滑的口感,比曾经北狄国的羊奶汤更好。而绿豆和红豆,也经常被耶律纳兰拿来做成糕点,什么梅花糕啦,马蹄糕啦,不一而足。
因为手艺精进的很快,耶律纳兰的糕点,还常常得到林暗夜的赞赏。
没了大鱼大肉,林暗夜和耶律纳兰常吃的,便是自己亲手捡的鸡蛋鸭蛋,还有附近田地里长的番薯土豆,偶尔,林暗夜还能钓点鱼回来。
房子附近的那片池塘,是林暗夜很喜欢的一个地方,每当落日的时候,余晖洒下,分外美丽。
片片芦苇在风中摇曳,更是显得自在。
在池塘边,林暗夜还种了一些莲藕,这是林暗夜很喜欢吃的一种食物,特别是做成糯米藕片,甜甜糯糯的。
这些莲藕基本上不需要怎么看顾,只要等时候到了,就能有一个收获。
倒是钓鱼,的确是需要花点时间代价的。
有空的时候,林暗夜喜欢带上一壶茶,坐在池塘边的树荫底下钓鱼。虽说是钓鱼,倒不如说林暗夜是在享受生活。
树上清脆的鸟叫声让人心旷神怡,偶尔还会掉下一些珍珠般大小的果子。
耶律纳兰这时候,就会坐在院子前,把之前采摘过来的豆子都拿出来晒晒太阳,有些还没有剥开的豆荚,这时候就会突然间蹦的一下裂开。
虽然住在乡村没人打扰很安静,但其实还是有很多事情充斥着两人的生活。
而到了夜晚,一切就都安静了下来。
白日里吵闹的鸡鸭,也都回笼子里睡觉了。
月光下,池塘也安静的如一幅画,树影重重,里面也藏了不少安睡的鸟儿。
屋内,淡淡的烛光下,林暗夜和耶律纳兰也早早的洗漱过,准备上床休息了。
第373章 大婚
凉风阵阵,把街道两边的幌子吹得起劲,酒肆门口,一排酒坛子也被吹出了咕咕的声响,看样子,不一会儿就又要下雨了。屋檐下的灯笼已经有了旧色,而灯笼上方的橼木下,一圈灰白的蛛网清晰可见,附近还有一些黑褐色的沉淀。
林枫穿着一件绣着两只蝴蝶的红面短衫,里面是一件比较厚实的长袖里衣,外面还罩了一件袍子,简单而妖艳,缓缓走出城门。
阿明说:“马上走吧,晚了,皇上的追兵抓到你,可不能怪我们。”
林枫把头一摆说:“怪谁都没有用,怪命。”
林枫走了。
一个人走在小路上,走的很孤独。
甚至都没有留下什么脚印。
只林枫一个人走,林枫的兵马,都被林仲超用妙计留下来了。
吴国公府上,满地的落叶踩上去沙沙作响,一些掉光叶子的枝干,看上去很是凄凉,池子里,一些落叶也是毫无生气的躺在那儿,只能被里面的鱼儿拿来把玩。屋内,鸡翅木做的长桌稳稳的安放着,桌上,安静的摆放着一套青瓷茶具,其中有一把圆形的茶壶,还有四个小杯盏。方桌的两侧,则摆着两把太师椅,端端正正的,似乎从来没有人坐过。
周筝筝穿着一件绣着大朵牡丹的宽松的罗衫,里面是一件粉色的里衣,下半身又穿了一件水烟拖曳百褶裙,一双粉色朝靴也显得很是秀气,眼神欢快地看着心爱的人,“超哥哥,快告诉我,你是怎么让林枫带不走他的兵马的?”
林仲超穿着一件天蓝色的宽领箭袖外裳,袖口缝着两只麒麟,领口则是一圈绿色的滚边,一段白色的里衣露出领口,显得很是干净,说:“倒也没什么。只是我拿了林枫的兵符去号召那些士兵,陈述利害关系,林枫的士兵都是聪明人,知道跟着林枫已经没有前途,要么走,要么留,都是正常的选择。”
周筝筝说:“林枫怕是连个士兵都带不去给耶律骨呢。”
“所以耶律骨接下来是要收留林枫了,林枫想要复仇,又怎么不会帮耶律骨?可是,耶律骨自然是希望林枫好好听话。林枫对耶律骨本来就没有感情,又如何会真的听命于耶律骨?”林仲超说,“接下来,我们什么都不需要做,直接坐等好戏吧。”
这时,周瑜恒走了进来,手里拿了一卷书,“超哥哥,你知道这句话何解吗?”
林仲超告诉了周瑜恒。
周瑜恒很高兴。
望着周瑜恒晶亮的眼睛,林仲超心软了,对啊,周瑜恒本来就还小。
“瑜恒,我且,问你,太子希望你可以过来帮助我们,你可愿意?”林仲超开门见山。
周瑜恒先是一惊,很快就清楚发生了什么,笑道:“这个要问我父亲。”
林仲超说:“你自己愿不愿意?”
周瑜恒说:“我爹爹让我过去,我才过去。”
真是个听话的孩子,林仲超赞赏说:“你要一直这样聪明听话,你大姐姐才会真的放的下。”
“呀,你们说话,怎么好端端地就提到我了?”周筝筝拿了杯水,润润嗓子,继续说道:“瑜恒还太小了,跟在太子身边我们怎么见他?还是请太子另择贤良吧!”
林听得出周筝筝是拒绝的意思,笑了一下,不再勉强。
周瑜恒走了,房间里,安静得连针落地都听得见。
园子里的围墙上,不知什么时候多出了一个鸟窝,只是被发现的时候,鸟窝已经空了,但鸟窝里那小小的羽毛,告诉人们这里曾经生活过一只小鸟,或者,是几只小鸟。
林枫行色匆匆。
他脸上都是灰尘,可他来不及擦拭。
他到如今才明白,他也是怕死的。
黑吐吐的飞鸟,从头顶上一扫而过的时候,林枫差点以为那是带血的刀,刀尖落下,他一定会人头落地。
想到这里,林枫一阵后背发冷。
回头,他看着远方说:“周筝筝,我还会来抢你的。”
孤独的背影缓缓模糊,模糊。直到不见。
皇宫。
公主大婚,那排场自然不是一般的大。
只是静安公主的脸上,却没有新婚的快乐。
话说一个年少芳华的公主嫁给一个糟老头,怎么可能开心的起来呢。
但这一切,原本都可以避免,只是拗不过内心的脾气,静安公主拒绝了周筝筝的帮助,把自己硬生生的给逼到了如今这个地步。
林福雅穿着一身大红色的礼服,头上,还戴着一定沉甸甸的冠子。
冠子上,用纯金做了装饰,还镶嵌着一些珠宝。
手上和脖子上,金灿灿的首饰几乎都戴不下了,不知道是不是有点补偿的意思,林福雅的嫁妆,似乎比正常情况下要多一些。
这让在场的女子们很是羡慕,其他不说,就这些首饰,就可以保障林福雅吃穿不愁。
但如果真的让这些女子选择的话,恐怕还是鲜会有人会愿意嫁给一个糟老头。
毕竟,女子的意中人,都是英俊的翩翩少年。
林福雅被两个丫鬟搀扶着,因为头上的冠子很沉,林福雅走起路来,还会觉得吃力。
每迈动一步,林福雅都要咬咬牙,脖子也要硬挺着,生怕头上的冠子会掉下来。
而其实,林福雅的内心,是不想就这样委屈自己的,想到这里,林福雅的双眼不免有些模糊起来,母亲的身影,出现在了林福雅的眼前。
如果母亲还在的话,自己一定不会成为和亲的牺牲品。
只是,这些如果,都只是一种奢侈的想象。
两个丫鬟用手推了推林福雅,意思是要林福雅继续往前走,整个大婚的仪式还没有完成,所有人都在等林福雅的那几拜。
林福雅的内心,开始有些嘲笑起自己来了,未曾想,身为堂堂一个静安公主,竟然会被几个丫鬟所驱使着。
只因为温妃死了。皇上不再来静安宫了!
但这,的的确确就是事实。
耳边,喧闹的唢呐声不绝于耳,似乎是喜气的声音,但对于林福雅来说,却是刺心的噪音。
第374章 报仇
不远处,喜娘站在轿子边上,脸上带了点淡淡的不耐烦。
实在是林福雅走的有些慢,再慢下去的话,恐怕就要错过吉时了。
一旁北狄的迎亲使者中,也有了些异样的声音。
“听说是不想嫁的,但是没办法。”
“肯定是不想嫁的,白白糟蹋了,真可怜!”
这话的声音虽然轻,但都被林福雅给听见了,而且,清清楚楚,一字不漏。
但林福雅更清楚的是,这些人没有一个是真的为自己难过,除了自己的母亲,根本没人关心自己的幸福。
红色的地毯将林雅福引到了轿子前,迈上了这轿子,意味着林雅福的后半辈子,就这么被绑死了。
或许,林雅福的名字也会渐渐被人遗忘,连静安公主的名字也会被遗忘,人们只会记得她是北狄皇上的一个妃子,渐渐的,大铭国的百姓也会把她遗忘掉。
林雅福有些犹豫,脚上似乎有千斤重,如何也迈不开了。
而这时候,又是那两个丫鬟,把林雅福往轿子上扶,更准确的说,是把林雅福架上轿子。
从此,失去依靠的林雅福也彻底失去了自由。
皇宫里,那只黄猫蹲在墙头,一双蓝绿色的眼睛正直盯盯的看着不远处停着的一只麻雀。阵风吹过,将地上的落叶也带了起来。黄猫趁机扑出,可麻雀还是早了一步,安全的飞走了。
周云萝穿着一件草绿色的长袖外裳,袖口处绣了些蝴蝶,衣襟处,用金线绣了水波纹,在衣领处,还用粗红线绣了梅花朵朵,手里还端着酸梅汤,对宫女颐指气使道:“去叫希公子过来。”
宫女过去了。
周筝筝穿着一件粉色裱花五彩中袖里衣,外面是一件墨绿色的宽领无袖褙子,下半身,穿着一件紫色绣花拖地裙,正好走了过来,“想不到你还有闲情逸致喝酸梅汤。”
周云萝手一抖,酸梅汤溅了一地,“不就是输了吗?周筝筝,你别得意,你也会有输得那天的。”
“可是你却是看不到了。”周筝筝说。
青云怒吼:“周云萝,你死到临头了还嘴硬!跪下!”
周云萝说:“凭什么要我跪!我是周贵人!皇上的宠妃!”
青云一掌打在周云萝膝盖上,周云萝脚上一软,就跪倒于地了。
“什么宠妃不宠妃的!我们姑娘过去被你陷害!你还敢不跪!”青云揪住周云萝头发。
“饶命啊。”周云萝抓住头发,头皮被青云扯出紫红淤血来。
周筝筝说:“青云,做的好,先放了她,免得弄脏了你的手。”
青云一放开,周云萝就跳了起来,“你们不能杀我!不能杀我!”
周筝筝笑道:“你给我磕完二十个响头,我就放过你,如何?”
周云萝好像见到了一线生机,急忙低头把头磕得哒哒响。
看着这个场景,周筝筝忽然想到前世,周云萝贵为皇后的时候,曾经驾着凤仪来到别苑见周筝筝。
当时二人都已经是五十岁的光景,可周云萝还是不忘记嘲笑周筝筝,周云萝还是不愿意放过周筝筝。
当时,被周云萝逼迫着,跪在冰冷的地上磕头的人,正是周筝筝。而周云萝就那样地站着看着周筝筝的额头上,一点一点有了血迹。
如今,两个人反一反,磕破脑袋的人却是周云萝。
“我磕完了。”周云萝扬起脸来,看着周筝筝的目光里有害怕,有不屑,可更多的却是不服气。
周云萝依旧觉得她远远强于周筝筝。
如果不是命运的不公,周云萝一定会赢过周筝筝。
周筝筝叹了口气,“周云萝,你还是太天真啊,其实,就算你磕死在这里,我也不会因此饶了你的。”
“你!你这个骗子!”周云萝咬牙切齿,可脚已经发软,“不,周筝筝,大姐姐,你看在姐妹一场的份上,饶了我吧,我再也不会害人了,从此以后,我一心向佛,抄写经书,再不过问世事,好不好?”
“周云萝,你的这些话,你觉得我会相信吗?我对你太了解了。”周筝筝冷笑着。
周云萝忽然觉得周筝筝的笑容很成熟,熟到不像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的笑容。
“周仪说你是妖怪,我今日才知道是真的。”周云萝害怕起来,步步后退。
周筝筝说:“可惜你明白得太晚了。来人,赐白绫。”
太监上去架住周云萝,把一条白绫套在周云萝脖子上。
“不要,我不要死。”周云萝大哭起来。
这时,一个孩子忽然跑了过来。
那孩子大约五岁左右,梳着一个双飞髻,用红绸缠绑着,看上去很是俏皮。身上穿着一件黄色绣花短衫,下半身穿着一件裤子,眼神呆滞,直流口水,看起来是个傻的。
“姐姐诶,不要带走我姐姐哎。”那孩子抱着周云萝的手,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
周筝筝一怔,这个孩子竟然叫周云萝为姐姐?
周云萝说:“周希,你快去求求她,让她放过你姐姐我啊。”
原来这个孩子就是周希。
“周希不是男孩子吗?为何你把周希装扮成女孩子?”周筝筝质问道。
周云萝在周筝筝眼里读出了不忍心,得意起来,看来自己是有救的了。
“因为周希喜欢做女孩子,他说他要和我一样穿花裙子。”周云萝说着拍了拍周希的头,“姐姐对你好不好啊?”
“姐姐对我当然好了,我不能没有姐姐。”周希大哭起来。
虽然是傻子,可是,小小年纪已经知道用带着恨意的目光看着周筝筝了。
周筝筝摸了摸周希的头,说:“周希,你知道我也是你的姐姐吗?”
“才不要呢,我就要云萝姐姐。”周希对着周筝筝吐口水,“我呸!你是坏人!你要害我姐姐!我姐姐若是出事,我就和你拼命!”
青云上去要打周希,周筝筝摆摆手示意青云不要,自己拿手绢把脸上的口水擦了,“青云,让太监把周希带到吴国公府吧。”
青云一怔,“姑娘,周希可是周宾的孩子啊。”
第375章 激将
周筝筝想到前世,周云萝风光无限,却对她的傻弟弟周希非常冷漠,心寒了,“周云萝是不会对周希好的,她只会在周希身上找乐子。要不然,又如何会舍得让亲弟弟打扮成不男不女?”
青云于是抱起周希。“快放开我!放开我!”周希挣扎着大叫,胡乱舞动手臂,“我不要跟你们走!”
周筝筝说:“周希,姐姐带你去找糖果吃好不好?”
周希一听有好吃的,立马安静,“糖果在哪里?”
“糖果在一个叫吴国公府的地方。”周筝筝笑得很灿烂,“周希要不要跟姐姐一块儿去啊。”
“要!”周希答应地倒是快,伸出小手要去抓周筝筝的手。
周云萝大叫,“我和周希姐弟情深,你竟敢连我弟弟都不放过。”
“周云萝,你根本就对这个傻弟弟不爱,你不会对他好的。对于你来说,周希和你自己比起来,当然你自己更重要。”周筝筝早就看出周云萝的伪善了。不然,怎么会为了自己高兴,就随便给周希换上女装?
“不是这样的。”周云萝挣脱了太监的手,跑到周希面前,“希儿,记住,你天生高贵,你要活着见姐姐我。”
周筝筝使了个眼色,周希就被带走了。
周云萝害怕地看着周筝筝。
可以利用为挡箭牌的周希已经不见了,周云萝和周筝筝又是死敌,周云萝当然会怕。
军营里。
有了太子和林仲超的信任,张良晨便可以大胆的用自己的方式对军队进行管理。
而练兵的时候,张良晨也是各种方法推陈出新,达到了练兵的一个新高度。
在张良晨看来,作战要胜利,将领的指挥固然重要,但士兵们能否有能力去执行将领的指挥,有时候是更重要的。
因此,在练兵的时候,张良晨特别强调士兵的个体能力。
而其中,又以腿部力量尤为重要。
因此字,在每日的操练过程中,张良晨要求所有将士都要在腿上绑沙包。一边一个,一个沙包,要十斤重。
刚开始的时候,将士们很不习惯,也有很多异样的声音,对于年轻的张良晨而言,似乎还没有那么高的威望。
这时,张良晨并没有用手中的兵权去要求和施压,而是自己也绑上了沙包。
在操练的时候,张良晨和其余将士们是一样的标准。
而张良晨的这个举动,立马就将军营中的流言蜚语给制止住了。
推着沉重的步伐,原本熟练的操练动作也完全走形了,而这,也成了将士们被经常挨训的一个原因。
“站稳点,不要像一个娘们似得。”张良晨骂人的话很难听。
但大家却只能硬着头皮挨骂,丝毫没有还嘴的理由。
因为张良晨也是绑着一样的沙包,但他却依然可以健步如飞,似乎没绑一样的。
终于,汗水换来了成长,在张良晨的毒舌下,一个个汉子都能在绑着沙包的前提下进行正常的操练了。
但这,远不是张良晨的目标。
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细心考察后,张良晨从全军中挑了几个士兵出来。
为的,就是树立榜样。
都说男人好面子,而当兵的,更是容易被激将。
张良晨把选出来的几人分成两队,进行一对一的决斗。三局两胜制,胜者,可以拿到失败者三天的军饷。
这乍看一下,似乎没什么,但里面却包含了张良晨的多种练兵手段。
首先,这三天的军饷,虽不值多少黄金白银,却可以把所有人都调动起来,以接近实战的状态去迎战。在其中,张良晨可以更清晰的看见每个人的优势和弱点。
其次,因为是小团队对战,不仅仅需要个人能力,更需要集体配合,这一点和战场上很是相似,以此,可以锻炼将士们的集体作战意识。
第三,通过这种接近实战的演练,张良晨还能把真正有能力的士兵给挖掘出来,为以后带兵打仗预备人才。
以点带面,全方位的思考,这是张良晨的特点,也是林仲超推荐张良晨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规矩宣布之后,引起了将士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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