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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聘-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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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徐晚风,带来阵阵凉意,河面上,各式花灯或聚或散,原本漆黑的河面,此时已然是一条光的彩带。
林仲超一身雪白的衣裳,外面披着一件黄色的斗篷,一头青丝被整齐的束起来,高高的鼻梁在灯火下更加显得笔挺。
“就这里吧,也没什么杂草。”周筝筝一脸兴奋的快步走了过去。
洁白的百褶裙很容易弄脏,周筝筝轻轻的将裙摆挽了上来,顺势蹲下了身子,将裙摆放在了两腿间。
“小心点。”林仲超见周筝筝太靠近河面,赶紧上前一步。
眼前,大大小小的河灯,几乎都占满了河道,而周筝筝选的这个位置,因为附近没什么杂草,河灯就不容易搁浅。
这放河灯,有很多寓意,常常在河灯上写上愿望,以寄远方。
虽然在河道两旁,有很多地方可以买到河灯,但周筝筝还是亲手做了一个。
第257章 幸福
华灯初上,街市上人头攒动,往日里不允许在外贪玩的孩童,此时也个个兴高采烈的提着各式提灯嬉戏玩耍。
河道边,灯火通明,青年男女们结伴同行,在月老树下许愿挂红绳,河面上,寄托着各种期望的各式河灯一盏盏入水,有荷花式的,有碗式的等等。
林暗夜头戴斗笠,手执长刀,看着烟波飘渺的河面。
一台轿子停了下来。
帘子被拉起,张碧华走了出来。
她看到了林暗夜的后背,笔直如松。
现在可是清香庄生意最好的时候,可是,张碧华还是赶过来了。这不像她。她可是凡事以生意为重的人啊!
竟然会为了见这个人,生意都不要了。
“林公子。”张碧华装作大大方方地叫了一声。
林暗夜回头,一阵惊醒,“我知道你会来的。”
张碧华淡淡一笑,“因为今天,店里生意不好,所以才……”
林暗夜邪邪一笑,凑近张碧华耳畔,说:“是么?我不信。”
温热的呼吸暖着她的耳朵,张碧华连忙别开了头去。
花灯的亮光把林暗夜古铜色的脸照得更加精致,张碧华简直看得痴了,连忙纽开了头。
林暗夜说:“我来的时候就告诉自己,如果今日你没有过来,那你就不是我要找的人。”
张碧华一怔,“你要找的人?你要找什么人?”
“和我同行的人。”林暗夜说。
张碧华脸颊发烫,“同行?多久的同行者?”
林暗夜说,“这个嘛,就是看天意了。”
张碧华叹了口气,原来他还在看天意,可是她就已经要交出心去了。
想要一个女孩子交出心来,真的是只需要一个眼神。
可想要男人交出心来,可能是需要一辈子。
“怎么了?张姑娘!”林暗夜说,“忘了告诉你,我的名字叫暗夜。”
“你就是林暗夜?”张碧华大惊。
林暗夜笑道:“莫非姑娘听过我的名字?”
张碧华点点头,“当然听过了。你是安王军新首领。”
林暗夜鼓掌:“张姑娘果然是消息灵通得很。”
张碧华说:“我们生意人,靠得就是消息灵通。不然,还怎么捷足先登。”
林暗夜目光透露赞赏:“说的好!我就是喜欢姑娘的大气,姑娘的与众不同。”
二人说话间,有几个孩子插在他们中间,说:“哥哥,这盏花灯送小姐姐,小姐姐一定喜欢。”
林暗夜拿出银子来,“好,你们的花灯我都买了,你们好歇息一下,今天不用做生意,去看花灯吧!”
孩子们欢呼雀跃得走了。
张碧华看着林暗夜,含着情:“想不到你还很善良。”
“哪里,哪里。”林暗夜是故意做给张碧华看到的。如果没有张碧华在,林暗夜才懒得管这些孩子呢。
他是一个嗜血的将军,只对杀人感兴趣,对做好事一点兴趣都没有。
“我们去放花灯吧!反正,有这么多花灯,不放浪费了多可惜啊。”张碧华说。
“果然三句不离本行。”林暗夜说着,用火折子点亮两盏灯。
灯光明媚了二人的笑脸,缓缓地,没入河水中。
那么多花灯把河水都染亮了。黑夜也亮如白昼。
而那边,周筝筝拿出自己做的花灯,花灯很漂亮,粉色的油纸剪成荷花的样式,一瓣一瓣很是精致,在正中间,则是一个小圆台,微微露出的针尖,则是用来固定蜡烛的。
“阿筝,小心点,别把衣裳给染到了。”林仲超递给周筝筝一支狼毫毛笔。脸上,是那抹淡淡的温暖的笑。
周筝筝会心一笑,自己已经忘了带毛笔,而林仲超总是能想的那么周全。
因为没有桌子,周筝筝写的也比较慢,但字体娟秀流畅,那是周筝筝早就想好的内容。
“写的很认真吗,我看看,写的什么。”林仲超刚把头探过去。
周筝筝就紧张的赶紧用手捂住,“不准看不准看,看了就不灵了。”
“好,好,不看不看,”林仲超颧骨一耸,温柔点笑道,双手却在空中摆开,生怕周筝筝不小心,或跌进水里去。
“好了,把火折子给我吧。”周筝筝缓缓的把花灯放下,双眼紧盯着花灯,似乎花灯寄托了很重要的愿望。
江面多少还是有点风的,为了保证花灯不灭,林仲超还特地带了点煤油过来。
原本林仲超是准备帮周筝筝点火的,但周筝筝却执意要自己给花灯点火。说只有这样,心愿才能成真。
通红的烛火在花灯内摇曳多姿,更是将粉色的油纸照的通透,薄薄的似乎都能被风吹破。
周筝筝小心翼翼的将河灯放到水面上,闭上双眸,双手合十,樱桃般的双唇似动非动,虔诚的让一边的林仲超都不敢出声。
灯火辉映,打在周筝筝的脸上,那长长的睫毛似乎蒙上了一层纱,如梦如幻,高高的鼻梁如玉如脂,轻启的双唇此时也更显得红润。
许愿完毕,周筝筝还不忘给河灯助推一把,伸手在水里拨弄一番。
就这样,满载周筝筝期望的河灯一点点向下漂去。
“许了什么愿?”林仲超将周筝筝引到岸边的一棵树下后,试探性的问道。
就刚才周筝筝那认真的样子,林仲超还是想知道些什么的。
“不告诉你,说了就不灵了。”周筝筝做了个鬼脸,就往人群最热闹的小吃街走去了。
这美食的诱惑,对于女孩子来说,是天然无法拒绝的。
小吃街上,熙熙攘攘,人群比肩接踵,两边,各色美食琳琅满目,香气扑鼻。
“这个是什么,好吃吗?”周筝筝停在了一个摊子前,眼前,一个大铜炉内,烧饼像纸张一样紧紧的贴在内壁上。
“老板,拿两个。”林仲超干脆利落的将几个铜板递了上去。
不一会儿,还冒着热气的烧饼就出现在了周筝筝的手上。
这碳烤烧饼,很脆,咬起来卡卡作响。里面的梅菜五花肉馅,有种酸酸甜甜的味道。
周筝筝刚咬下去一口,特殊的香味就满了嘴,令人回味无穷。
第258章 悔婚
“好吃,没想到竟然有这么多好吃的!”放眼望去,各种招牌充满了周筝筝的视线。
周筝筝也不免想起前世,被关别院几十年,一直到死,吃的,都是别人的剩菜剩饭,甚至还是奴隶的剩菜剩饭。哪里能尝到这么多的美食。
前世,她为能吃到一顿好饭,不惜跪下去求林枫的护卫。
尊严在饥饿面前,被剥夺得一点不剩。
“阿筝,那咋们一路吃过去,如何?”见周筝筝又有些郁郁寡欢的样子,林仲超拉住心爱之人的手,建议道,周筝筝终于放松的笑了,过去的一切可以释怀了。
今生已经完全不一样,她应该张开怀抱去尽情享受,而不是被过去的不开心所囚禁。
林仲超的眼里,满是暖暖的爱。
他们果然双双拖着手,一路吃过去,美味充满腹肌,肚子一遍一遍地提示“饱足”,可是那又怎样,能和心爱之人这样吃,是永远都吃不饱的,因为,永远不会满足的。
是夜,灯光汇聚,明亮过天上星辰。
延绵数里的草原上,星星点点散落着数个羊群,乍看上去,似乎就只是一只羊在觅食,但走近一看,却发现是一大群羊,彼此簇拥着,还发出阵阵咩咩争吵的声音。
和羊群一处的牧羊人,穿着羊毛作的短衣,穿着羊皮靴子,骑在一匹矮脚马上,黝黑的皮肤透着红亮,只是皮肤显得比较粗糙。
北狄公主耶律如烟,满头乌丝被整齐的梳理起来,一顶宽沿帽子戴在头上。帽子上还插着一根羽毛,身上,是一件紧身短款衣裳,下半身是一件裤子,脚上,是一双革面皮靴。手腕上,金铃铛不时的摇晃出清脆的声音。
此时,耶律如烟骑着一头黑牛,被人簇拥着走了过来,她背上背了一个大弯弓。
“听说,中原那边,现在是在过中元节是吗?”耶律如烟看向一个身形娇小的,戴面纱的女子。
“回公主,是的。中原的中元节,非常的热闹。”那女子说。
耶律如烟板起那女孩的脸,笑道:“你想回中原吗?菲菲?”
原来,这女孩子就是周云萝的庶妹妹,周菲菲。
当年的那场火,周菲菲侥幸被路过的北狄公主救走。后来就跟了北狄公主来到草原,做公主奴婢。
“不想。”当下,周菲菲口是心非。
周菲菲只要一想到小时候,周筝筝害得她脸上血肉模糊,容颜尽毁,就很想回中原,找周筝筝报仇。
耶律如烟淡淡一笑,黝黑的脸上明眸如星辰般闪烁,“你是中原人,却不想回去,我是北狄人,却这么想去中原,不知道林俊生现在做什么,有没有想我。”
周菲菲道:“公主冰雪聪明,又对林俊生这么好,林俊生没有理由不喜欢公主。”
“本公主也是这样认为的。”耶律如烟说。
周菲菲一身麻料衣裳,看上去很是朴素,裤子上,不知什么时候,留下了两块黑黑的痕迹。
“听说中原有很多好玩儿的,是不是真的啊?”耶律如烟削了一片羊肉,边吃边问。
周菲菲的眼底闪过一丝亮光,这中原的东西,可是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回公主,中原地大物博,光是美食就有八大菜系。好吃的东西,确实很多。”
听周菲菲这么一说,耶律如烟立马就来劲了。
这北狄国内,吃来吃去也没什么变化,虽然身为公主,但每日也就是馍馍羊肉,羊奶清酒。
“那你说,如果我们到了中原,最先应该吃什么?”
“白斩鸡!”周菲菲脱口而出,这可是周菲菲曾经最爱吃的,清香不油腻。
“百炸鸡?你爱吃油炸的?”耶律如烟一脸诧异的说。
周菲菲心中一笑,但还是一脸镇定的介绍起了白斩鸡。
“原来如此。”耶律如烟不自觉的咽了下口水。
中元节祭祀过后,庆丰帝给四皇子和杜灵灵,十皇子林俊生和史婉儿赐婚。
林俊生没想到突然会被赐婚,他还希望温燕做他的妻子。可是,皇上的命令已下,林俊生又岂能抗旨?
史婉儿,御史中丞史大人的掌上明珠,和林俊生倒也般配,听说赐婚与林俊生,倒有些嫌弃林俊生是个不成器的皇子。
史婉儿当然不知道,韬光养晦的林俊生是装不成器的。
史婉儿想嫁的人,是七皇子林枫,她觉得林枫才最有可能当未来的皇帝,哪怕是成为林枫的侧妃,未来也会是高贵的皇妃一枚。
于是,史婉儿来找林俊生,得知林俊生也不是很想娶她,主动谈及如何悔婚。
“这么说,史姑娘也是不喜欢我的?”林俊生听完了史婉儿的来意,微微一笑,这就容易办多了。
史婉儿是势力之人,以为林俊生是没出息的,连面子都懒得给他,皮笑肉不笑地说:“十皇子应该很清楚,父亲对我给予厚望,希望我嫁的是像七皇子那样的伟岸男子。”
这么说,就是在嘲笑他林俊生不及林枫了?林俊生冷笑一声,真是没有眼光的东西!
“我有办法让姑娘你成为齐王的侧妃。不过,就看姑娘豁得出去否。机会,只有一次。”林俊生说。
史婉儿眼睛发亮,面上却依旧装作冷冷的样子,“不要开玩笑了,你怎么可能。”
“史姑娘何不试着相信在下?毕竟这是圣旨,姑娘想退婚也是不行的。”
史婉儿于是听从了林俊生的建议。
皇宫。
蔚蓝如洗的天空下,大殿的飞檐勾勒出优美的曲线,尖尖的檐角向上飞起,飘逸活泼。暖和的秋日阳光,将槐树的影子打在红墙上,斑驳的树影如藤蔓散开。笔挺的松树巍然屹立,繁密的枝叶犹如一把华盖。大殿正门,鎏金的匾额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林仲超和阿明在大殿外分开。没多久,又重新在这里聚集。
“主人,都办好了。”阿明轻声说道,“那几个太监拿了银子了。”
林仲超点点头,“本王也已经查清楚了。孙贵妃的确是已经怀孕了。接下来最着急的,应该会是萧贵妃。”
第259章 胎记
阿明说:“请主人放心,萧贵妃的一举一动,那几个拿了银子的太监都会看着,随时告诉我的。”
林仲超点点头,让阿明先离开皇宫。自己则来到御花园,坐在石凳上。
御花园里,魏紫凋零。
林仲超捡起魏紫的一片花瓣,不能明白的事情,忽然就清晰了。
刚才看到孙贵妃的衣裙上,粘了几片魏紫的落花,可见孙贵妃是经常进出御花园的。
魏紫,生长于御花园的深处,一般人赏花或是喝茶,都不会经常去这么偏僻的地方,除非,是去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毕竟,孙贵妃多年不孕,这次忽然就怀孕了,让人起疑。
之前,林仲超查过孙贵妃多年不孕的原因。
他见孙贵妃的房间里,摆放了大大小小不下二十盆的盆栽,可是,盆栽上面,都抹了滑石粉。
这是一种可以流散于空气中的坠胎药。
林仲超曾问孙贵妃,这些盆栽是打哪儿来的。
孙贵妃说,是萧贵妃送的,原本孙贵妃是不要的,可是,因为这些盆栽实在是太好看了,孙贵妃就留下来了。
孙贵妃不可能自己在盆栽上抹滑石粉,那抹滑石粉的人就是萧贵妃。
林仲超当时并不是孙贵妃的朋友,所以就没有说出萧贵妃的这个秘密。
如今,得知孙贵妃怀孕,林仲超非常惊奇,亲自去看,发现,孙贵妃房间里,依旧是摆放那么多的盆栽。
经过仔细检查,盆栽上的滑石粉依旧很多,一个人若是长时间生活在这样的房间里,只怕是不可能怀孕的,就算怀上了也会在几天内消失。
可是,孙贵妃是怎么怀上的。
只有一个可能。
那就是,孙贵妃是在别的地方怀上的。
林仲超根据孙贵妃衣裙上的魏紫花瓣,猜测,御花园深处,长满魏紫的地方,就是孙贵妃和情,夫在一起私会的地点。
林仲超在等待。看看天色渐渐晚了,宫女们都相继去领饭了,林仲超不由地打起了呵欠。
竟然很快,就有了脚步声。
林仲超连忙躲进隐蔽处。
孙贵妃来了。
孙贵妃盛装打扮,好像回到了初嫁时:风髻露鬓,一头乌丝被两支玉簪轻巧的整理起来,腮边几缕发丝随风轻拂玉面,一身淡绿长裙,腰不盈一握,袖口上金线绣着芙蓉,并用银线勾勒出几片祥云,胸前是宽片淡蓝色锦缎裹胸,下摆是一排密密麻麻蓝色的海水云图,足上,是一双镂空的粉色绣花鞋。
然后,孙贵妃踏着魏紫的落花上,坐了下来。草丛太密太高,遮住了孙贵妃,即便有人走进御花园,发现孙贵妃的可能也很小。除非那个人一早就知道孙贵妃在哪里。
出乎林仲超意料之外的是,那个人真的来了,林仲超也是认识的。只是很让人意外。
那人把衣服脱去,上身露出了一个胎记。
然后就,对着孙贵妃的身体,重重地压下来了。不一会儿,孙贵妃就发出很舒服的叫声。只听得林仲超恶心。
那么,孙贵妃肚子里的,并不是皇上的骨肉,而是眼前这个人的。
林仲超想想前世的前因后果,渐渐的也明白过来了。
“不行,我要去告诉阿筝,她一定要小心。”林仲超悄悄地离开了。
吴国公府。
门口的两个石狮目瞪着前方,严严的把关着每一个进出府邸的人。
府内,石子路上比之前干燥了许多,道路两旁的杂草,也渐渐有了黄色。
倒是空气中,淡淡的花香让人心情舒畅。放眼望去,金黄的蟹爪菊铺满地面。
房间内,周筝筝专门准备了一张大长桌子,桌子上,各种小工具应有尽有。几块已经裁好的布料,放在了桌子的正中间。
周筝筝站在桌子前,拿着一块滑石小心翼翼的在一块灰色的棉料布匹上做着记号,那是给父亲周瑾轩的,同时,周筝筝还时不时的看一眼桌子左上角的一张小纸,上面写着三组数字,是周筝筝做衣服的重要参考。
周筝筝给林仲超选择的布料是一匹云凌锦,绣面精美,针法干净,因为丝质精细,周筝筝特意选了一把新剪子,以防脱丝挂剪。
周筝筝将身布片和袖布片分开制作,为了让林仲超穿的合身,稍微多留了点寸头。
缝合的步骤,是最需要细心的,不仅左右需要对齐,线头也要松紧一致。
因此,周筝筝都赶在正午,光线最好的时刻缝线。
而给裕儿做的秋衣用的是纯白的棉纱布,考虑到裕儿长的快,周筝筝做的稍微大了一些。
经过几日的努力,周筝筝面前的长桌上,三件衣裳已渐渐有了模样。
只是周筝筝比较精益求精,还准备给这些秋衣绣些花纹上去。
午后,阳光透过窗户间的缝隙,投在长桌上。
将剪子也照的金光闪闪。
屋外,林仲超提着一个篮子,大步走了进来。
“阿筝,先过来休息下吧?”林仲超从篮子里拎出几个梨子,还有一盅桂圆枸杞汤。
这是给周筝筝量身定做的,做衣裳久视伤血,桂圆补血,枸杞补肝肾又养眼。
周筝筝见林仲超来了,顿时来了精神,赶紧把林仲超唤了过去,拿着半成品的衣裳上上下下的试。
“嗯,这大小可以了。”周筝筝满意的笑了,冲着林仲超得意的说,“怎么样,还不错吧。”
“再不错,也先把这汤给我喝了先,”林仲超掀开盖子,一股香甜扑鼻而来,“趁热喝了。”林仲超不容置疑的说道。
周筝筝慢慢喝下去,这里面有爱情的味道。
“阿筝,孙贵妃怀孕了。”林仲超说,“可是不是龙种。”
周筝筝一怔,“难道是……”
“你知道孩子是谁的?”林仲超问道。
“我虽然不知道,但是水仙曾经看到孙贵妃和一个后背长胎记的男子,在御花园私会。”周筝筝说,“那个胎记那么大,差不多像是月亮的样子。”
林仲超说:“原来你们也看到了。他胆子还真的很大,都染指皇上后宫了。”
第260章 毒发
桌上,新送来的板栗饼还冒着热气,香气扑鼻。金黄色的酥皮有些发焦,但最好吃的,就是得这个火候。边上,是一盅雪梨莲子羹,既润肺又健脾。配着板栗饼,实在美味。
周筝筝拿起一个板栗饼,咬了一口,说:“皇子中,后背有这样的胎记的,会是谁?”
林仲超眼神犀利,伸出手来,在周筝筝手掌上,写了一个人名。
周筝筝大惊:“竟然是他?我万万想不到会是他。”
林仲超站了起来:“孙贵妃背靠的可是南平侯府二房,南平侯府大房和二房素来不合,大房和萧贵妃交好。原来,得势的是大房。自从孙贵妃入宫之后,凭借年轻貌美,得到皇上喜爱,皇上封赏二房子嗣多个官职,其中一个还是掌管西北的粮仓官。”
周筝筝说:“那么很明显了,前世,最后杀死林枫的,应该就是他了。”
林仲超一怔:“前世杀死林枫?林枫最后死了吗?”
周筝筝说:“我在前世,活了四十多岁,很多人都死在了我的前头,唯独林枫和周云萝,据周仪所说,是和我同一天死的。当时,大相国寺敲响了国丧的钟声,有人谋取了林枫的皇位,杀死了刚刚登基五日的林枫和他的皇后周云萝。”
林仲超说:“那个人,就是林俊生。”
“我一直不明白,缘何林俊生有这个能力取代林枫的位置,要知道,前世,林枫的实力远远大于今生。就算是他后来害死了几个跟随他的国公府,包括吴国公府和南平国公府,可是,他还是皇子中,最有实力的那位,为何林俊生可以杀了他。”周筝筝说:“原来,林俊生竟然和孙贵妃也是勾结的。”
没错,那个后背长着胎记的,和孙贵妃私通的皇子,就是十皇子林俊生。
“林俊生还有一个北狄公主,愿意心甘情愿地帮助他。”林仲超说,“不过,就算他实力很大,既然你说,林枫在前世我死之后,就成为了太子,那林枫的继位就是名正言顺的。林俊生作为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皇子,又无战功,敢觊觎皇位,就是叛逆,怎么可能这么轻易就杀了林枫,夺取了皇位?”林仲超很奇怪地抚了抚眉毛。
“看来,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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