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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宠-名医庶女-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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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伯毛了,抬起头,怒道:“我说你这个老李,半夜三更,让我家少主子去找什么七星草也就算了,现在还不让我跟着去,你存的什么心呐!”

    李大夫就笑,“存的月老的心呐!”

    张伯见他一点儿也不急,反而笑呵呵地,也窥见了一点儿端倪,皱眉问道:“什么意思?”

    “来,你坐下,我跟你慢慢说!”

    “我家少主子!”

    “你家少主子没事儿!”李大夫将张伯拉到桌边儿坐下,耐心解释道:“其实啊,咬了笑笑的蛇,根本就不是什么毒蛇,也没有什么剧毒。被那蛇咬了顶多有点儿脚麻,过几个时辰就好了!你看笑笑的伤口,顶多有点儿肿,根本没法黑,我给她擦了药,待会儿就能消肿了!”

    张伯皱眉,“可是小姐昏迷了啊?”

    李大夫这么疼爱常笑,也犯不着用她的生命开玩笑,令他不解的是,小姐到底怎么了,老李又闹得是哪出啊!

    李大夫嘿嘿笑道:“笑笑啊,是喝多了,一惊一乍,所以睡过去了,依我看哪,等就醒了就没事儿!”

    张伯又问,“那七星草呢?”

    “什么七星草,那根本就是我编的,你家少主子就算将整个南郊翻过来,也找不着七片叶的小草!”

    张伯腾得一声从椅子上站起来,气冲冲道:“好好地,你骗我家少主子作甚,你没看他得脸都白了。这黑灯瞎火的,你让他找什么根本不存在的七星草,万一出事儿了怎么办,你这不是黑心是什么?”

    李大夫见平素挺沉稳老实的一个人,此刻急的脸红脖子粗的,也有些头大,“哎呀,我怎么就成黑心了,我成全这俩也有错?你坐下来听我好好说,你家少主子啊,没事儿!你看,现在天黑着呢,城门还没开呢,他顶多在城门口等几个时辰,没什么事儿的。”

    张伯怒气不减,“这大半夜的,你叫人去城门口站几个时辰能没事儿么,你有本事去站站!”

    “玉熙那孩子,身子骨挺好的,现在天也回暖了,一晚上出不了什么事儿的。反倒是他,为笑笑吃得苦越多,明个的收获就愈大。舍不得孩子,套不找狼,年轻人嘛,为爱情吃点儿苦算什么!”

    “小姐是狼吗?我家少主子是孩子吗?不带你这样的,一把年纪了,瞎折腾!”

    “就是因为笑笑不是狼,玉熙也不是孩子,才更加安全嘛!你呀,就安心在家里等着吧,我看他们俩都是有情的,刚才在院子里,你没看见,差点儿都好上了么!要是你将这千载难逢的机会破坏了,我干保证,你家少主子一定会怨恨你。”

    张伯就哼气,“我家少主子要是出了个好歹,我跟你没完。”

    “行行行!”

    第二日,常笑自迷蒙中醒来,发现天色已经大亮了,她睡得也不是自己的房间,而是大厅的榻上,身上盖了一床被子。

    厅子里没有一个人,只有前院隐约传来一些声音。看来,医馆已经开门了。

    常笑坐起身子,发现头脑还有些宿醉后的晕眩,看来,昨晚上真是喝的太多了,居然在厅子里就睡着了。

    等等——

    似想到什么,常笑倏然一皱眉头,撸起自己的裤腿一看,果真在小腿上发现两个牙签样的小伤口,伤口已经消肿,上面还残留着药膏的痕迹,按上去也不疼痛,看来,已经无恙了。

    常笑大大松了口气,记忆开始在脑子里回放,除了被蛇咬的事她比较清晰,前面的事情她记得不是很清楚。但是,隐隐约约记得她喝醉了,然后她靠近了玉熙,捧住了他的脸。

    一幅画面倏然跃入脑海,常笑一个激灵,猛的清醒过来,脸颊就有些发烫,还有些无地自容。

    天呐,她做了什么,她居然差点儿吻了柳玉熙,虽然是借酒撒风,但是,她也太大胆了。幸好没有亲上去,否则,她真的不知道怎么跟他解释。当时觉得被蛇咬的挺疼的,现在一想,这真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常笑走出屋子的时候特意看了一眼柳玉熙的房间,发现他的房门紧闭,里面也静悄悄的。

    现在已经将近中午,柳玉熙不可能起这么晚,唯一的解释就是他已经走了,他在朝廷的公务这么繁忙,说不定已经上朝去了呢!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认知居然让她有点儿失落。

    刚刚害怕见到他,见不到了,居然又想见,女人的心思,真如海底针,难以捉摸。

    常笑不再纠结这个问题,见桌上放着一碗汤,大抵是解酒的,已经凉了,常笑也不介意,端起来一口喝了,而后走向前院,准备工作。

    才到前院,李大夫果真在给大夫看病,阿保本在熬药,见此,忙不迭跑过来,又惊又喜道:“笑笑,昨晚我睡得早,一早才知道你被蛇咬了。你没事真是太好了,可是,柳公子还没回来呢!”

    常笑诧异,“玉熙不是去朝廷了吗?”

    阿保表示很迷茫,“可是,不久前张伯才跟我说,柳公子昨晚上就给你找治蛇毒的草药去了,现在还没回来呢!”

    常笑皱眉,似想到什么,转身走到李大夫身旁,问道:“那条蛇根本没什么毒性,我现在已经没事了,玉熙为什么会去给我找草药,爷爷,能解释一下吗?”

    柳玉熙是个做事谨慎的人,除非是爷爷说了什么,他才会半夜出去找草药,虽然不知道爷爷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是,玉熙一晚上没回来了,她放不下心。

    李大夫倒是直言不讳,“是这样的,我就是随意那么一说,想看看你在她心中的分量,谁知道他还真去了,我看啊,他找不到七星草是不会回来的。”

    “七星草?”常笑很怀疑,“有这种草药啊!”

    李大夫就笑,笑的跟老顽童一般,“没有,我编的,他还真信了,二话不说就往外走,拦都拦不住啊!”

    “爷爷你真是的!”常笑重重叹了口气,转身就往外走!

    这时,张伯从外走进来,见此,就问李大夫,“笑笑都醒来了,少主子还没回来,要不,我跟去找找。”

    “哎呀,没事儿的,那南郊啊,我都去了百十回了,猛兽都被打光了,就是些山猫小鸟的,没什么危险。反倒是那里还有间猎户留下的屋子,走累了,还能去里头歇一歇。笑笑都去了,小两口打情骂俏的,你跟去做啥啊!”

    张伯闷声道:“还是那句话,出了事儿,我跟你没玩!”

    南郊离城池尚有好一段距离,常笑又是徒步,走了半个时辰,原本好端端的天气突然就阴沉了,乌云密布,伴着雷电之声,看似即将有一场大雨要下。

    常笑出门的时候什么都没带,已经快走到了,此时也不想回去,更担心一下雨,山路滑,柳玉熙一个人在山上会出事,常笑只得加快了脚步往前走。

    才走到山林门口,天空便下起了大雨,豆大的雨水砸在身上,身上很快便淋湿了。

    幸好林子里有数叶遮挡,也不至于让雨水淹没了视线,但是,雨水润湿了土地,加上山里的路又陡峭,真的很难走。

    南郊这么大,要将一座山反过来,一天一夜都不够,柳玉熙已经上山这么久,常笑更摸不清他的方向。

    只得按照常规路线一边走,一边喊他的名字。

    雨水拍打树叶的“梭梭”声将她的嗓音也削弱了一倍,山林哎大雨下显得沉寂而冰冷,幽深得难以揣测。

    常笑走了一会儿,便觉得有些疲乏,灌满了雨水的衣裳似乎都成了一种难以负荷的重量,一开口,雨水便灌入喉咙,渐渐地,就喊不出来了,只觉得嗓子有些疼。

    周围一个人也没有,也没有一只鸟禽,雨声似乎住在了一切,雨水打在身上,不断冲刷着她的脸庞,让她冷的发抖。

    常笑忽然觉得有些无助,玉熙,你在哪里?

    你不是在我一有危险的时候,都会出现吗?现在,我在找你,你会出现在我面前吗?

    我想,我如果我真的有缘分,此刻在同一片林子,你应该会让我找到你,如果我们,有缘分。

    常笑转身,想继续往前走,谁知,脚下一滑,猛的栽倒。

    身侧是一个斜坡,她的身体往低处倾落,常笑惊呼一声,双手本能地随处乱抓,好在给她抓住了一截儿细枝。

    就在她松口气的当口,只听得一声脆响,细枝无法承受她的重量,倏然断裂,常笑的身体瞬间下落。

    电光火石之间,一只手猛的抓住她的手腕,阻止了她下落的趋势。

    常笑抬头,雨水打在眼睛里,使得她视线有些模糊,顶上那张熟悉的脸孔还是深深地映入了她的眼睛,此刻正大口喘着粗气,一脸地惊魂未定,却还是牢牢抓住她的手腕,嗓音穿透雨声,显得那么坚定有力,“笑笑,别怕!”

正文  第88章 我是真的爱你

    柳玉熙将常笑拉了上来,两人跪坐在地,死里逃生,常笑忍不住扑入柳玉熙的怀里。

    柳玉熙的身体有短暂的僵硬,而后,便抬起手,轻轻抚着常笑的背,安抚道:“没事了,笑笑!”

    等常笑稳定了情绪,柳玉熙便扶她起来,常笑看了看周围的地形,开口道:“这里我常来采药,我知道附近有一间废弃的猎户小屋,雨太大了,我们先进去躲躲。”

    柳玉熙点头,两人便牵着手,一起往前走。

    走了不到半个时辰,果真在林中看见一座小屋,不大,只有十来平米,对于急需躲雨的两人也足够了。两人推门进去,屋子里没什么东西,只在一旁堆了一些甘草和柴火,柴火旁边还有几块儿火石,看来,以前打猎的人时常在这里留宿,或者歇息。

    柳玉熙关好门,便拿了一些甘草铺在地上,让常笑有个坐的地方,自己则用火石生火。

    到了这个时代,常笑只会用火折子,根本不会用打火石,此刻看柳玉熙用茅草引火,倒是觉得挺新奇的。

    不一会儿,火点燃了,柳玉熙小心地夹着柴火,很快,火便烧旺了。

    常笑便觉得暖和了一点儿,就见柳玉熙去柴火堆里捡了几只细长的柴火,搭了几个架子,柳玉熙脱下自己的外衣,晾在中间的架子上,透过粗布麻衣,常笑便只能看到他模糊地身影。

    彼时,火堆就在常笑身旁,她的两侧还有两个架子,可以作晾衣之用。

    柳玉熙呆在火堆的另一旁,便不动了,只隔着衣裳做成的屏障,对常笑温声道:“笑笑,湿衣服穿久了,会着凉的,你把衣服脱下来晾在你那边的架子上,你放心,我不会过去的。”

    这句话说完,柳玉熙便不说话了,安安分分地呆在另一边儿,尽管他的身边没有火,他也穿着一身湿衣。

    常笑在另一头,心里很感动,深深呼了一口气,而后将外裳,中衣和里衣都脱了下来,用手将水拧了,然后晾在两边的架子上。身上只穿了一件儿单薄的肚兜,眼前就是炙热的火堆,她倒不惧寒冷。只是抬眼看向麻衣的而另一端,那个席地而坐的身影,常笑的眼眸忽然有些湿润,甚至很想将眼前这块碍事的衣服撤下来,好让他能得到得到一点儿温暖。

    他担心她会着凉,他自己不也披着湿衣,还没有火取暖,难道就不担心会得了风寒。

    这个男人,总是在自己危及的时刻出现,默默地付出,不求回报,不知不觉,似乎成了她最有力的依靠和后盾。就如今天,她身陷绝境,也是他忽然出现。这是否代表,他们有缘分呢?

    爷爷总是喜欢把她和柳玉熙扯在一起,她觉得是开玩笑,但是,老人家一心为她,又哪里会拿这种事情开玩笑。爷爷,是是觉得柳玉熙是个值得托付终身的人吧,他甚至对柳玉熙寄予了比谭雅伦还要高的期望。

    平心而论,她也不是没有偷偷想过这个可能,只是每每一想,便有些胆怯,想了,也不会想的太深。终究是有些顾忌和害怕的,因为刚刚经历了一段感情不久,她有点受伤,在伤口平复之前,很怕再次所托非人。

    仔细想想,在她的心里,柳玉熙真的是万中无一的好男人,才貌双全,温柔细心,又有责任心,最重要的是,她真的对自己很好,对爷爷也很好。考了科举,当了大官,也不嫌贫爱富,仍旧拿他们当做亲人一看看待。就算在现代,这样一个好男人,也是无可挑剔的。

    若问常笑有没有对他动心,在和谭雅伦分手之前,她根本不会想这个问题。因为,在她的心里,无论是喜欢还是爱,都应该专一,她不会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所以,尽管那时候柳玉熙长得再好看,她也不会忘别处想,欣赏,只能停留在欣赏。

    后来,自己感情受挫,深陷牢狱,是他给了她所有的希望,那时候,她在心里当真是把他当做救命稻草一般,紧紧抓住。自从谭雅伦退出了她的生活,除爷爷之外,柳玉熙似乎占据了她的所有的私心。他出事的时候,自己紧张惶恐甚至无助,心里只有一个想法,无论如何也要救他,她决不允许他出事。

    那时候,她尚不明白那种紧张,也不知道那份害怕失去他的心情,源自何处。如今,她似乎明白了,那便是,他在自己陷入危机之中一次次挺身而出,一点一滴的陪伴关怀,早就不知不觉地深入她的心了。

    一颗深埋在地里的种子,在它没有发芽之前,你不知道它是否还具有生机,但是,当它破土而出的刹那,看见那抹激动人心的绿色,你才发现,它是如此富有生命力。就如她的感情,一点点深入了心理而不自知,直到这一次,被发掘出来,她才恍然察觉,她或许已经喜欢上了这个温柔的男人。

    一个为你冒着风雨寻找草药的人,一个在你无助的时候呼唤能够及时出现在你面前的人,难道不值得你去珍惜吗?谁能说,这样不是缘分。

    爱情的路上,也许会遇见很多人,有的人只能和你擦肩而过,有的人,却是命中注定与你厮守一生的,这个人,不取决于认识的先后,而在于他是否能让你依靠。

    确定了自己的心意,常笑很激动,透过火光,再次看向衣裳背后的身影,嘴角便扬起一缕温柔的笑意。

    很快,她又皱起了眉头,她不确定柳玉熙对她的心意。从相识以来,她帮他治好了眼睛,之后,似乎一直是他在照顾她。他对她好,这是没得说的,有时候,她会有一种感觉,他将她看的,比他自己的命还要重要。问题是,他几乎没对她表露过一点儿爱意,无论是话语还是行动。不知道是他掩饰得太好,还是,他只把她当做救命的恩人或者是妹妹一般的存在。

    但是,她常笑想做的事情就一定会努力去做,真正喜欢的人也会去努力争取,幸福,从来不是等来的,或者求来的,而是争取来的。

    常笑深呼吸一口气,移了移身子,手指拉住衣裳的下摆,眉头一凝,猛的扯了下来。

    因为扯的角度不对,力气也太大,衣裳架子一起落下。

    柳玉熙听着这声儿,以为她出事儿了,条件反射地抬头,见常笑安好,大松口气,很快,惊呼地回头,嗓音也有些不稳,“笑笑,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他差点儿忘了,常笑可能没穿衣服。

    事实上,常笑身上还有一件儿肚兜,但对于这个时代的男人,穿了肚兜也跟裸体没什么区别,都是非礼勿视的。

    常笑见他耳根子都红了,不免微微失笑。真好,她喜欢的男人不是个轻浮之徒,反而很可爱。

    身上的衣服已经快干了,常笑摸了摸晾在一旁的里衣,因为质地轻薄,此刻也干得差不多了。常笑便取下来穿好了,而后起身朝柳玉熙走去。

    柳玉熙听见从身后而来的脚步声,不免有些紧张,“笑笑——”

    话说一半,戛然而止,柳玉熙的身体僵硬到了极致,因为,常笑从身后抱住了他的身体。

    反应过来,柳玉熙刚想挣开,常笑倏然开口,“玉熙,你别动,我有话跟你说。”

    她的话语平静而温柔,让他无法动作,只能安静下来,只是紧绷的身体一直没有放松,眼里还有一丝挣扎。

    常笑抱紧他的身体,脸颊贴着他的背,嗓音很柔和,“玉熙,我喜欢你,不知道从什么开始的,但是,真的喜欢你。女人这一辈子,能遇到一个喜欢的人不容易。如果这个人还能对你好,更是不容易。如果这个喜欢又对你好的人也喜欢你,你们也能在一起,那么她真是世上最幸福的人了。我想幸福,也会争取自己的幸福。

    我不知道你怎么看我,也许觉得我轻浮,也许觉得我太草率。但是,我要对你说,我对你不是一时兴起,更不是因为失恋了,就想尽快找一段新恋情来安慰自己,我只是循着自己的心走。你曾经说过,我和谭雅伦不合适,如今,我才明白,我和他真的不合适。也许,人生真的要经历了还能真正领悟,才能倍加珍惜。似乎,我之前所受的苦,就是为了让我明白,怎样的人才适合我,什么才是我真正想要的。

    你跟谭雅伦不同,不是因为承诺了,我才要负起责任,不离不弃。而是,你能给我他不能给我的,你能让我安心,让我依靠,让我对未来充满希望,让我不怕为你吃尽苦头。我们能同甘共苦,也曾生死相依,每当我遇到困难危险的时候你总能够及时出现在我面前,有时候,我真觉得,你就是上天赐给我的礼物,我想留住你,永远跟你在一起。如果,你也喜欢我的话!”

    这番话她说的平静,心里却不平静,只要是在乎,在告白的时候就会忐忑,因为害怕遭到拒绝,害怕彻底地失去。再不知道对方的心意之前,告白就像一场赌博,赢了,你们厮守一生,输了,可能连朋友都没得做。但是,她不是胆小鬼,哪怕他有一点点喜欢她,她也会将这一点点扩成生死大爱。

    闻言,柳玉熙久久没动动作,似乎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柳玉熙动了,却是伸手扳开常笑的手,缓缓转过了身体。

    常常自他推开她的时候,就低下了头,企图接住阴影来隐藏自己悲伤的脸庞。尽管已经做好了准备,当失败来临的时候,心里还是很难过,失去,是一件伤不起的事情。

    “笑笑——”

    “对不起!”以为他要说什么拒绝的话语,常笑忙不迭打断,眼眶却湿润了,嗓音也有些哽咽,“你就当我今天淋雨淋病了,说了糊涂话,你把它忘记——”

    常笑的话说了一半,就再也说不下去,因为一双温暖的手将她轻轻抱在了怀里,顶上想起某人熟悉温柔的嗓音,“若是我也喜欢你,你也要让我忘记方才的话吗?”

    “你说什么?”常笑自他怀里抬头,生怕自己听错了。

    柳玉熙望住她的眼睛,语气宠溺而认真,“我说,我喜欢你!”

    常笑看着他,“你再说一遍!”

    柳玉熙一字一顿道:“我喜欢你!”

    闻言,常笑在眼眶里打转的眼泪刷的一下就下来了,嘴角却忍不住笑,“那我真是世上最幸福的女人了!”

    “傻瓜!”柳玉熙抬手给她试眼泪,语气很心疼。

    常笑忽然抬起头,吻向他的嘴唇。

    嘴唇相触,常笑微微闭起了眼睛,柳玉熙的眼神很温柔,只眼底有一抹深沉的暗涌,终究也闭了眼……

    他确实喜欢她,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但是,一定比她喜欢他,要早很多吧!不是以前的她,而是再次重逢的这个她。他不明白,明明是同一个人为何一个只能当他的妹妹,另一个却能给他截然不同的感受。再次见面,他第一次睁眼看她,明明是熟悉的脸,他俨然不能将她当做同一个看待,很多时候,他都会忘记,这是他曾经的妹妹。

    他喜欢她,却一直不敢直视,他欣赏她的智慧,勇敢和坚强,她在他最无助的时候给他黑暗的生命注入了阳光,让他从心里温暖,想握住她的手,再也不放开。

    她对他无情的时候,他尚能将这种情愫深藏,乃至于忽视,但她对他作出了无意识地回应,甚至如此勇敢地走出了第一步,他便无法坐视不管,不想让她伤心难过,只想给她幸福。

    也许,她有一天会想起所有,有一天会恨他,但他不会后悔。

    诚如他所说,人生能遇到一个喜欢又对你好还能喜欢你的人,不容易,如果能在一起,那便是全天下最幸福的人了。他想,和她一起幸福,而这幸福又是他给她的,真好。

    笑笑,若你真的忘记了一切,我希望你永远不要想起来,因为,我是真的爱你!

    
正文  第八十九章 我的好孙女婿!

    良久,两人才离开了彼此,这个吻很含蓄,只是唇与唇的触碰,本能地吮吸,并未深入,却让常笑倍感动心。

    接下来,常笑便让柳玉熙脱下湿衣晾在架子上,柳玉熙顾及常笑的名声,只是脱了中衣。常笑见他浑身湿透,坚持让他把衣服全脱,当然了,裘裤保留,只要离火堆近一点儿,有身体做架子,也是很容易被烤干的。

    柳玉熙一开始不同意,常笑急了就丢出一句,“你什么样没见过,非要把自己整出病来,让我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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