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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书之呆萌将军-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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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战该是他将大宁踩在脚下的扬名之战,自然是要亲眼去见证的。
可在见到对方的领头之人时,阿史那耶心里咯噔一下,暗道“坏了”,可战事已起,容不得后退,只能咬牙继续战。
东夷最终虽然确实蹦哒了几下,可到底是被詹皙等人率领的军队包围,来了个瓮中捉鳖。
数十万的东夷军队,纵使处于劣势,可只要不投降,自然反抗,这场战事就不会停止。
戏剧就戏剧在万俟殊凭借他那神出鬼没的轻功,片刻便出现在了阿史那耶不远处,一剑将其刺下马,擒拿!
主帅都被擒了,那些个虾兵蟹将还能如何?纷纷放下武器束手就擒。
怪只怪阿史那耶在头脑上极其厉害,在武功上却是个脆皮,换做其他人,万俟殊还无法轻易得手,毕竟,他解毒才不过数日。
处理完这内奸后,众将领便离开了,景七夕走到万俟殊身边,抬头看着他:“你接下来要做什么?”
万俟殊将她被风吹散的一缕发丝别到耳后:“审,”
这个审,自然是审阿史那耶,从一方主帅的口中,可是能知道很多情报的。
“那我先回营帐了,”描绘着他手上已经结疤的伤痕,“早点回来,”
公输衍昨日便离开了,临走前来找她,放着殊殊的面居然吻了她的眼睛,那瞬间的湿热感让她一愣,还没反应过来,就见眼前黑白影一闪,两人竟是又打起来了。
只是,可能顾忌着她,两人并未下死手,最终,殊殊手上被划了一道浅浅的伤口,公输衍脸上倒是青一块紫一块的。
最让她哭笑不得的是,那人离开后,又回头冲她抛了个媚眼,还挑衅地看了殊殊一眼,要不是这次她提前有了准备,及时拉住了他,怕这人又要冲出去比都一番了。
万俟殊捏了捏她的手指:“嗯,”
小夫妻俩旁若无人地亲亲我我了一番,狠狠胡了孟羽一脸的狗粮,这才不舍地分开。
心早已被伤的千疮百孔的孟羽,在心里叹了口气,转身正准备跟着少主去囚禁阿史那耶的地方,便见着不知何时站在火堆边的詹皙,他的手里拿着一个热腾腾的馒头。
想来方才会议结束后,便去拿了早餐,也不知他是从何时就在那儿,又看到了多少,反正,他那一脸吃了翔的表情让孟羽心里平衡了许多,终于有人能体会他的心酸了。
走过去安慰性地拍了拍他的肩,然后跟着已经走远的万俟殊离开了。
詹皙一口将嘴里咀嚼了半天的包子咽下,眼神惊悚地看着远方。
刚刚将军和那七公子是怎么回事?!
小情侣般你侬我侬的,他们可是两男子啊!虽然这营地里也曾有过那么一两对男男恋,可将军是成了婚,有家室的人,他心里是很佩服赞赏七公子这人的,可若他去勾引有夫之妇,他就不赞同了,虽然他也有那么一丁点觉得两人挺配的。
这想法一出,詹皙把自己都吓了一跳,满脸惊恐,摇了摇头,匆匆离开了,方才他什么都没看见,什么都没看见,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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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绑在木桩上的阿史那耶,扯了扯手上的铁链,手腕处有了血印,可那铁链却没有丝毫破损的痕迹,他的内力被封,没有强行挣脱的可能,自暴自弃般靠在囚笼里,嘴角挂着一抹苦笑。
他这般,和沙坨陵又有何分别,到底是被一时的功利冲昏了头脑,以为胜券在握,却不料被反算计了一番。
他唯一没有想到的是,在大宁埋了二十年的棋子,竟会一朝被拔除,此刻想想,那埔器内藏的消息,怕都是被偷换了的吧。
大宁人,永远都这般奸诈狡猾,北辰懿夫子,呵,还是小瞧了他们不是么?
看了眼站在囚笼之外的白衣男子,阿史那耶说道:“万俟殊,到底是我棋差一招,败于你手,我无话可说,要杀要剐,悉听尊便,只是,休想从我口中知道一星半点的情报。”
万俟殊就这么静静地看着他,不语。
孟羽上前一步,猛地提着他的一领,将其扯过来,一字一句道:“阿史那耶,你有两个选择,带着你的秘密和你那数万亲兵,去见阎王,或者乖乖地将你知道的都说出来,圣上英明,或许会对你从轻发落。”
说是让数万亲兵陪葬,不过是威胁阿史那耶的,最多取了他的性命,可那数万的俘虏,可不能轻易杀害,否则,将军残暴,枉顾人命之言一旦传出,到底是会惹来住多麻烦的。
阿史那并非蠢人,相反,他很聪明,孟羽的用意,稍加猜测便能明白,只是,在听到那句“圣上英明”后,轻蔑地一笑。
“呵,好一个圣上英明,安国将军,你可知你一直效忠的好皇帝,二十年前做了什么?”
二十年前……这个时间,对万俟殊来说,是痛苦的开端,父母相继死亡,帝都各势力对安国侯府又虎视眈眈,年仅五岁的他,每日被刺杀不断,又要接管浮屠阁,按照那些阁老的安排,从早到晚,机械地执行。
从那时起,万俟殊的生活便再无一丝色彩,灰暗,苍凉,只他一人,孤身面对。
直到二十年后,在江南遇见了景七夕,他的人生中,才渐渐有了光亮,不再那般黑暗,冰冷。
阿史那耶的话,仿佛唤起了他的记忆,万俟殊双眸带着冷意看向他。
阿史那耶嘴角一弯,带着丝丝疯狂:“你真以为万俟侯那等人物,会蠢得那般落入我东夷设下的圈套中么?”
孟羽手中陡然用力,抓着阿史那耶的衣服,怒瞪着他:“你知道什么?!”
当年的事,他知道的不多,只是孟老曾经说过,夫人当年曾动用浮屠阁的力量去查过此事,可却无从查起。
没有任何蛛丝马迹,仿佛被人故意抹去一般,正是如此,才更显得可疑。
时至今日,对于当初老将军的死,孟老依旧耿耿于怀,只是,事情已经过去了那么多年,当初那些随同老将军上战场的亲兵,全都死亡。
阿史那耶任凭孟羽多用力,也不反抗,只是嘴角那抹嘲讽的笑意又深了几许:“当年的那场设计,最先提出的,可是你口中所谓”英明“的圣上,”
一瞬间,四周仿若停滞了一般,万俟殊面沉如水,周身那实质性的杀气让阿史那耶眼中闪过一抹忌惮:“你们的战神将军,可是让我东夷困扰了好久。”
“我父亲是那场战争的将领之一,战争开始的前一日,主帅的营帐内出现了一封来历不明的信,信中写了如何设计万俟青的整个过程,连同我父亲在内的所有将领都明白,倘若信中所写都是真的,那一直以来的心头大患便能除去。”
“可信的来历着实可疑,这是一个抉择,要么是大宁的阳谋,要么是真的有人想借我东夷之手除掉万俟青,再三思量后,主帅最终决定拼上一把,上天是眷顾我东夷的,万俟青当真死在了那战场上,你们大宁称之为不朽的战神,终究化为了一抔黄土。”
“可是,战争结束后,看过信的将领一个个死于非命,我父亲自知难逃一劫,便暗中查探那写信之人,最终,他查出来了,却也失了性命,这些也都是我无意中在他的书房找到的,他将当年的那些事清清楚楚地记载,虽没有实质性的证据,可确确实实,所有的一切,指向的都是你大宁的皇帝,淳于镠!”
“怎么,是不是很讽刺?”阿史那耶抓住孟羽的手,因为过度挣扎,手腕上被勒得鲜血淋漓,他仿佛不知疼痛一般,大声吼道,“你们大宁的皇帝,就是个魔鬼!他就是个魔鬼!你们居然还这么蠢,为他四处征战,哈哈哈……”
阿史那耶本来有一个幸福的家,他的父亲虽然贵为头领,可却很专情,纵使再忙,也会回家,他本打算在二十年前的那一场战争后,便辞去一切职务,陪伴他和阿娘。
可不曾想没多久,便丢了性命,阿娘更是伤心欲绝之下自尽了,他在得知事情的真相后,心中的仇恨便一发不可收拾。
都是大宁皇帝,是他毁了一切,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放过他,与大宁之仇,不共戴天。
如今,他已成为阶下囚,想要亲手杀了那皇帝已经没可能,所以,他才将这些事告诉万俟殊,这个可以说是与他同病相怜的人,知道事情的真相,对那皇帝的仇恨,比之于他,只会更甚!
淳于镠,倘若被他的臣子所杀,那是不是很讽刺呢?
孟羽听完这一切后,已经震惊的说不出话来,阿史那耶该不会说谎,若真是这样,当年的一些疑点也都能解释得通了。
第134章 白白胖胖,呵
松开阿史那耶的衣服,后退了几步,孟羽略有些担心地看着自家少主。
万俟殊只是嘴唇微抿,可看似毫不在意,那漆黑的眼底却酝酿着可怕的情绪。
转身,施展轻功,一瞬间便消失在原地,孟羽没有跟上,虽然他心里很担心少主一怒之下杀回帝都,可少夫人还在么,少主该不会丢下她一人,看着笑得一脸疯狂的阿史那耶,眼下,他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另一边,景七夕正在给小狐狸补绿褂子,它这几日可是在外好一番野,绿褂子的材质虽然都是上等的丝线,可却也经不得它这般折腾,这不,背上破了个小洞。
此次前往北疆,她确实给小狐狸准备了好几套备份的绿褂子,可那日却被雪狼给撕咬得面目全非,只剩她贴身放着的一件。
小狐狸对绿褂子情有独钟,一日不穿,便浑身都不对劲,也不可能将破掉的绿褂子丢了,所以,她只好翻找出绣花针。
幸而当初为了给殊殊换一个不那么掉份的绣袋,她跟绣娘师傅学了好一阵子,这会儿补一个小洞,倒绰绰有余。
小狐狸就坐在凳子上,淡蓝色的眼睛好奇的看着景七夕穿针引线,开开回回重复的动作,身后的大尾巴可劲儿地摇着。
景七夕离它近,都能感觉到带着狐狸味儿的微风。
缝完最后一针,在末尾处打了个结,拿起剪刀轻轻一剪,线断,又将绿褂子上的零碎线头修剪了一番:“好了,饼干,我……”给你穿上。
还没说完,景七夕便觉得一阵风过,下一秒,就被人抱住,是她的夫君。
只是,景七夕敏感地察觉到他的情绪有些不对,他就这么抱着她,什么话也没说,紧紧的。
景七夕安静地任凭他抱着,手中的绿褂子掉到了地上,小狐狸“嗖”地一下跳过去叼住,抬头看了眼抱成一团的两人,拖着它的宝贝离开了。
过了一会儿,万俟殊才放开她:“七七,”
景七夕看着他眼中一闪而过的杀意,应了一声。
“我该报仇么?”
报仇?景七夕眼里闪过一抹深思,殊殊可是从哪儿听说了什么?难怪他这么反常,是知道了万俟侯被害的真相吧。
那么,他也该知道一切都是皇帝的阴谋,她觉得,殊殊心里在动摇,是顾忌着淳于镠的身份,他是一国皇帝,倘若突然死亡,国必大乱,最终,受苦的还是百姓。
她的殊殊,看似冷漠,心却很柔软,靠在他的肩上,和他十指相扣:“殊殊,无论你做什么,我都会支持你,”
哪怕是杀了皇帝,覆了整个天下,只要有你在,七夕便无所畏惧。
且算算时间,离新皇登基的日子不远了,那淳于謬安逸的日子也要到头了,他欠殊殊一家的,她都会讨回来!
万俟殊伸手摸着她的脸,仿佛要将她刻印在心里一般:“嗯,”
这一声回答,景七夕猜不出他是做了何决定,只是把玩着他的大手,寒冬已过,冰雪消融,春天已至,离开了那么久,他们也该回帝都了。
一个月后,
景七夕穿着浅蓝色长衫,抱着小狐狸跟万俟殊站在一起,如一对璧人般。
这一个月来,每晚万俟殊都会亲自给她换药,悉心照顾下,她肩上的伤已经好了,只是那牙印却留在了那儿,她不是没有想过将那印记消去,可她觉得,那是她和他之间一起经历的证明,几番思索下便留着了。
阿史那耶作为敌方主帅,不能轻易处理,是需要押送回帝都的,那东夷人必不回善罢甘休,一路上的截杀肯定是少不了的,是以,由孟羽亲自押送,而她和殊殊则走另一条路。
战事稍微告一段落,一些将领也能借此机会回乡,可今日三哥却告诉她,他要留在北疆,
“三哥,你真的不跟我们一起回去么?”
景子常看着她,眼中满是宠溺:“不了,东夷虽没有大患,可那北辰国依旧蠢蠢欲动,你们都回帝都,总得留个人在这儿守着吧,放心,我也在这儿生活多年,已经习惯了,倒是你,身体不好,还好贸然跑到北疆来,以后可不能这般任性了,”
景七夕点点头:“那你保重,”
景子常笑着应了一声:“积雪已化,这一路倒比来时容易些,你和将军此行不可暴露身份,否则必会招来刺杀,待一切尘埃落定,我就回去。”
兄妹俩又说了一会儿,景七夕这才看向何望之:“何参谋,我三哥便交由你照顾了,他这人虽睿智,可生活上却是有些乱七八糟,”
关于何望之猜出她身份的事,她已经知道了,所以也就没有隐瞒,这人是三哥的好友,信得过。
何望之听完她的话,嘴角一抽,这当他是子常的保姆么?说来,在生活琐事上,他跟子常两人是半斤八两,关于她所说的照顾……呵呵。
心里这么想,却是不敢说出来的,这位毕竟是将军夫人啊,没看见一旁的那尊杀神么?若他敢说一句不,下场怕是会不怎么美好。
“少夫人放心,我一定会将子常养得白白胖胖的。”
景七夕:“?”好像有什么不对。
景子常:“……”白白胖胖,呵,何望之,你很不错。
这么个小插曲后,夫妻二人再加一只小拖油瓶踏上了归途。
北疆毕竟很偏远,与附近的镇子隔了好几座大山,当初来的时候,景七夕坐的是马车,再加上有公输衍这个出色的“马夫”,一路倒是十分平坦,只是这返程,却没有马车了。
他们夫妻二人共乘一匹马,行至陡峭的山崖时,万俟殊会抱着她施展轻功跃过,风吹过脸颊,低头望着那忽而大忽而小的山林,这还是她第一次如此看风景。
天气渐暖,景七夕便在镇上买了些布料,给小狐狸小狐狸做了几件单薄的绿褂子,很合身,就是有些丑,原谅她确实在女红方面没什么天赋。
只是,某将军眼中的渴望毫不掩饰,她有些哭笑不得,想到之前那被他走哪儿带哪儿的丑绣袋,她决定还是去锦玉坊给他买几件。
虽说认识普通百姓并不识得雪狐,可为了保险起见,在离开北疆之前,景七夕还是让樊医师做了些不伤眼的药水,将小狐狸的眼睛变成了普通的黑色。
这么一来,那一身雪白扎眼的狐狸皮被绿褂子给遮了一大半,眼睛又不再是淡蓝色,不仔细深究,倒和普通的狐狸没什么分别。
因为不赶时间,他们夫妻二人一路甚是悠闲,有种度蜜月的小感觉,反正景七夕心里是很高兴的,这种平静逍遥的日子,不正是她一直所追求的么?
半月后,他们来到了蓬州。
为了隐藏身份,万俟殊换上了楼雪寻的装扮,一身青衣,头戴白色斗笠,遮住了那惊人的容颜。
景七夕直接那一身少年郎的装扮便可,反正她平日里甚少外出走动,识得她的人不多,且如今她又化作儿郎,除非是与她熟悉之人,否则,还真察觉不了。
一青衣斗笠,一水墨长衫,一绿油油的小宠,这奇怪的组合,在颇为繁华的蓬州引得行人频频侧目,到底是因为好奇,看了一眼,没什么特别的,又都去做自己的事了。
在客栈订了一个厢房后,景七夕便抱着小狐狸打算去去书铺淘几本有趣的书。
万俟殊在订了房间后,便出去了,至于去做什么,景七夕也没有过多的询问。
人嘛,总是有些小秘密的,夫妻间也不例外,不说别人,就她,都还有大秘密瞒着殊殊,只要不是出去偷吃什么,她都不会在意,不过,她的小呆瓜这么单纯,怎么可能会背着她偷吃,公输衍那样的还差不多。
(躺着都被补上一刀的某妖精表示不服,以前花心是因为不爱,逢场作戏,如今有了喜欢的,在乎的人,他比谁都专心好吗!)
说起来,都过去好几个月了,百晓生的《奇闻杂谈》该出新的一期了吧,书虫瘾一犯,她顿时就迫不及待了。
书铺的人倒不多,小老板坐在柜台撑着脑袋打瞌睡,手里沾了墨汁的毛笔拿反了也不自知,一张白白嫩嫩的脸上东一块,西一块的,瞧着甚是滑稽。
景七夕觉得有趣,淡淡一笑,便走到一边去找书,还别说,这铺子虽小,可书的种类繁多,该有的都有。
《奇闻杂谈》虽是没什么营养的杂书,可却也颇受追捧,摆放的位置不偏,没一会儿,她便找到的。
如她所料,这些日子出了本新的,拿起来翻阅着,百晓生那一如既往诙谐幽默的措辞让她倍感熟悉,记录的这些故事也很吸引人。
在她看得入迷之时,一个蓝衫书生走了过来:“想不到公子这般气质脱俗的人,居然也喜欢看《奇闻杂谈》。”
景七夕抬眸,余光看了一下四周,确定这人是在跟她说话后,在边角处轻轻一折,合上手中的书,她实在不明白,这书生是从哪里看出她气质脱俗的,明明很大众啊?
淡淡一笑:“这本书很有趣,”
第135章
第129章
书生点点头:“看来公子是个有眼光的人,”
“……”这书生的脑回路,她有些不懂了。
书生看了眼景七夕手中的书:“我也觉得这《奇闻杂谈》很是有趣,从百晓生出第一期开始,我每本都有收藏,只是,因为近来家中有事,拖到今日才来看这最新的一册。”
景七夕见他两手空空如也,再结合方才他的那番奇怪言语,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将书递给他:“你如此喜欢,那便让与你吧。”
反正去下一个镇上还可以买。
书生挠挠头:“那怎么好意思呢,”
你不好意思又干嘛接过,还生怕别人抢了去似的直往怀里揣呢?
景七夕觉得今日真的是长见识了,这书生厚脸皮的程度,当真是见所未见。
“你如此好心将书给我,我也得报答报答你。”
不用,真的不用。
景七夕婉言拒绝了他,抱着小狐狸准备离开,谁知这书生竟拦在了她面前,一副你不让我报答我就不让你走的架势。
景七夕觉得,她今日出门真的没选好日子,遇上这么个无赖:“说吧,你要怎么报答。”
千万别是什么以身相许,否则等回去,夫君还不得把这人给削了。
书生不知从哪儿拿出一把折扇,打开扇了扇,自我感觉装了个很帅的逼后,这才悠悠道:“公子如此钟爱《奇闻杂谈》,想必是被里面有趣的故事吸引,今日,我这儿正好有一个戏剧般的真人真事,想同你讲讲。”
景七夕有些意外地看了他一眼,走到一边的阅览区坐下,书生怀揣着《奇闻杂谈》也屁颠屁颠的跟在她身后。
坐在她对面,点了一份牛肉干和花生米后,便开始讲述起来。
故事的开始,是一对相依为命的兄弟,父母死于意外,家产被亲戚霸占,身无分文的哥哥带着弟弟心灰意冷地离开了。
来到一个镇上,哥哥便找了份苦力活儿,每日早出晚归,微薄的薪水刚好够维持兄弟二人的生活,弟弟尚不满十岁,总不可能让他一个人带着,哥哥便琢磨这送他去学堂。
可上学堂是需要笔墨纸砚的,这些东西都不便宜,哥哥走到学堂边,听着里面朗朗的读书声,便决定再多打一份工,再苦再累,也一定要送弟弟读书。
过度的劳累让哥哥日渐消瘦,弟弟看在眼里,也很心疼,直到某日在码头装卸货物时,一官家小姐路遇此处。
货船上的绳子突然断了,哥哥在千钧一发之力,将她护在了身下,因为身体过重的负荷以及那货物猛地一砸,终是昏了了过去。
这一出英雄救美,让那官家小姐芳心暗许,暗中帮助他送弟弟去学堂读书,后又一番相处,两人相恋了。
这本该是美好的结局,可那官家小姐貌美如花,家世显赫,追求者自然不少,其中有一个纨绔子弟,知道了哥哥与她相恋的事,便将弟弟捉了起来,威胁哥哥离开那小姐,不仅如此,还要自断命根,入宫,当太监。
“你说有去不有趣,”书生将嘴中嚼着两颗花生,“嘎嘣嘎嘣”的翠响在安静的书铺何在清晰,零星几个看书的人时不时皱眉看向这边。
书生恍若未觉,接着问道:“你觉得那哥哥是会决意跟爱人在一起,不顾弟弟的死活,还是为了救弟弟,离开她,自断命根?”
自断命根什么的,跟她一个小女子讨论,真的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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