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宠婢生猛-第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慌什么!”容嬷嬷低喝一声,“刚才的巨响是火炮的声音,想必是西郊出事了。”
万碧睁大眼睛,“嬷嬷,你怎么知道”
“老婆子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容嬷嬷冷哼一声,正色道,“阿碧,皇上在西郊,这么大的动静,定然是有人谋反!京城接下来相当长的时间会很乱,看在你一直对老婆子还算孝顺的份儿上,我问你,你想要做个平安但是普通的小老百姓,还是要出人头地,挣一个前程?”
容嬷嬷神色肃然,以往浑浊的双目此刻炯炯有神,气势大盛,竟好似换了个人。
“若是第一种,你就跟在老婆子身边,老婆子自有活命的法子;若是第二种……”容嬷嬷顿了顿,低声说,“你悄悄溜到后园子,那口枯井旁边,也许有你想要的,但,是福是祸可说不准!”
时光一点一滴过去,外面兵勇的呼喝声越来越近,万碧脸色几经变幻,猛一抬头,她目光灼灼,神情坚定,终是下定了决心。万碧跪下给容嬷嬷磕了个头,“嬷嬷,我这就去了,你……你要好好保重。”
容嬷嬷塞给她几两碎银子,又抓了把锅底黑给她把脸抹黑,“阿碧,人心险恶,你多长点心眼,千万不要轻易相信别人。嬷嬷等着你回来……”
一片混乱之中,万碧溜着墙角,连滚带爬,终于是抢在前头来到后园子,这里她熟悉得很,很快在半人多高的草丛中找到那口枯井,在旁边的假山洞子里,她看到了三少爷!
万碧几乎惊晕过去,“三少爷,你怎么在这儿?!你不是去西郊了吗?”
朱嗣炯嘴角抿得紧紧地,小脸绷着,一句话不说。
不远处传来搜查兵勇的大呼小叫,来不及多想,万碧拉着他就往西北角跑,那里有条阴沟,直通外街,万碧先跳下去,伸手接他,“少爷,快下来。”
乌黑的水泛着层层白沫,臭气熏天,朱嗣炯站在一旁,几欲作呕,更别提跳下去。
“少爷,命重要干净重要?下来!”
背后的声音越来越近,朱嗣炯还在犹豫,万碧等不及,一把把他拉下来。
朱嗣炯闭着眼,屏住呼吸和万碧从阴沟里爬了出来。
街上早就乱成一团,但万碧注意到,那些兵勇们只围攻宗室勋贵大臣们的府邸,普通百姓家倒还好些,只要不愣头愣脑出来看热闹,倒不会有人刻意为难。
万碧便拉着朱嗣炯悄悄躲在一处人家的墙根儿,他俩浑身污泥,脸上身上黑乎乎臭烘烘,俨然两个小叫花,根本没人注意。
街上闹哄哄两三天才慢慢消停下来,万碧早就寻了两身略干净的衣服换上——其实是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她没敢告诉朱嗣炯。此时不只朱嗣炯,就连万碧也惊讶自己的胆大。
现在他们遇到一个难题,是继续逃到城外,还是留在京城等宁王来找。
“不能留在城里,你也看到了,他们明显是冲着宗室勋贵来的。”万碧忧心忡忡,一心想着怎么出城。
朱嗣炯开口讲了这几天来的第一句话,“父亲会来找我的,我回来时给他们留了信儿。”
他终于肯说话了,万碧心里松了口气,小心翼翼问他,“你一个人怎么回来的?西郊都发生了什么?”
朱嗣炯也很茫然,木木说道,“具体我也不清楚,到了西郊,太子叔叔就一直将我和其他几个皇孙、世子带在身边,我连父亲都没见着。后来太孙哥哥借口和我游山,单独把我送了出来,让我找个地儿躲着,等局势稳定了再说。”
“他不肯说为什么,我觉的不对不肯走,他这才告诉我,这是太子叔叔和皇爷爷定下的计谋,他们要趁着这机会,一举拿下藩王,彻底压制藩地的势力。我临走前派人给父亲母亲送信,让他们躲起来避避风头,下山后,李嬷嬷把我送进府就回家去了。”
万碧惊呼一声,“李嬷嬷让你一个人……!”
朱嗣炯心里也有点难过,“嬷嬷的家人比我更重要……”
万碧不知说什么,血浓于水,李嬷嬷优先考虑自家人也无可厚非,如果她处于同样境地,十有八九也会这样做。
虽然朱嗣炯坚信他的家人会来找他,但到现在都没有任何宁王寻他的迹象,而且满大街流传的消息是,太子谋反,皇上宾天,闵王、鲁王、靖王等三位亲王打着清君侧的旗号,杀了太子,而宁王、平王等人出逃不知所踪。
太子谋反?连万碧这样的小丫头都不信,别提别人了!朱嗣炯也说皇爷爷一向器重太子,几乎是手把手教他政事,近来更是将大部分朝政交给他,除非太子疯了才会谋反。
是以,分明是三王谋反!但太子已死,皇上驾崩,闵王就要坐上那把椅子,如今大局已定,说这些又有什么用?
朱嗣炯却不这么认为,“我根本没在西郊看到皇爷爷!”
万碧没明白,朱嗣炯慢慢说道,“从京城到西郊,皇爷爷一直没露面,里外都是太子叔叔操持,我猜,皇爷爷根本就没去西郊!”
也就是说,皇帝还有翻盘的机会?这些事,万碧不懂,只好顺着他在京城东躲西藏好几天,但事态愈演愈烈,大街小巷都贴满闽王即将登基的告示。
宁王虽然没有消息,但此时没有消息便是好消息,京城已被三王控制,宁王也没有精力和人手回来寻他——见朱嗣炯越来越沉默寡言,万碧怕他想不开,便如此安慰他。
朱嗣炯终于决定出城了,再不出城,他就可能死在这里——城里的搜查越来越严,闵王发出消息,只要有人捉住不肯归顺的宗室子弟,无论死活,黄金千两!而且墙上贴的告示中,就有朱嗣炯的画像,那画工简直了,惟妙惟肖!
黄金千两?!万碧看着朱嗣炯,那是多大一堆金子啊!
可能是万碧的眼神太□□裸,朱嗣炯忍不住撇着嘴说,“你想把我交出去?”
“不不!”万碧急忙否认,“就冲着你给我那一荷包糖,我也不会出卖你!”
朱嗣炯低头一笑,“这是你第二次救我了。我以后……肯定会好好报答你的。
第5章 捡条命
闵王封了城,如何出城成了问题,万碧愁眉苦脸好几天,正恼火的时候,一阵恶臭传来,随着骨碌碌的车轮响声,一辆粪车从眼前过去。
万碧有了主意!谁都不让出城,但有一种人却是非出不可,且没人拦他,那便是倒夜香的。
朱嗣炯内心是崩溃的,上次从阴沟里钻出来已是他的极限,那味道恶心得他几天没吃下饭,而这次,粪车?!还要钻到马桶里?绝不!
一个时辰后,他二人藏在粪车里。
说起来,这比上次爬阴沟更刺激,因为他们两个直接钻进粪桶里,那守门的将士刚掀开桶盖,一股屎尿恶臭迎面而来,直接熏吐了,赶紧放行,哪里还顾得上看桶里是否有人。
对啊,谁会想到龙章凤姿、锦绣堆里出来的小王爷会藏身满是秽物的粪桶?
俗套?恶心?可这是万碧唯一能想到的法子。
粪车出了城,待到无人处,二人从桶里翻身而出,一路狂奔,不顾天气寒凉,扑通扑通跳进河沟里。
掏大粪的傻了眼,而后看着倾泻一地的粪水,也不由自主地……吐了。
万碧和朱嗣炯总算是从京城逃了出来。
城外的搜查明显稀松,他二人又累又饿又冷,走了许久,好不容易在荒郊野外看到一户农家,什么也来不及想,上前就向农家讨两身衣服并一些吃食。那家人甚是热心,不但没有收钱,还让他们在家过夜。
他二人窝在炕上,盖着薄被,长长舒了口气。此刻的破衣粗食,与往日的锦衣玉食是天差地别,但于朱嗣炯来说,能捡条命已是万幸,哪里还有余地去挑肥拣瘦!
夜深了,窗外下起了小雨,打在树叶上,发出沙沙的声响。
朱嗣炯已经熟睡,发出均匀的呼吸声,而万碧却怎么也睡不踏实,听着淅淅沥沥的雨声,总觉得不安宁。
忽然门外传来一阵轻微的动静,万碧急忙闭上眼睛装睡。
呼吸声粗重,是这家的男主人,听动静,他从门外悄悄走进来,在炕头站定,似乎是在看着他们两个。
他要干什么?万碧慌乱不已,却强自镇定,依旧装睡。那男人轻轻推了推他们,万碧忍着没动,朱嗣炯哼哼两声,翻了个身继续睡。
不一时,那男人走了出去。
待听不到他的动静,万碧就睁开眼睛,悄悄下了地,看着他进了西屋,便偷偷躲在门帘子后偷听。
“睡了?”妇人轻轻问。
“嗯,睡得和死猪一样。”男人呵呵笑了几声,“这可真是老天爷叫咱发财!这两个兔崽子,还说到下村走亲戚,他们那样子,能是乡下人?”
“那男娃子别看一副狼狈,可那细皮嫩肉的,那做派一股贵气,绝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这阵子城里乱哄哄的,说不定就是哪家逃出来的公子哥!年纪正当好,那些大老爷们最喜欢这样的,肯定能卖个好价钱!”妇人言语中掩饰不住的兴奋,声音渐渐大了起来。
“还有那个女娃子,我细细看了,啧啧,那皮肉骨相绝了,长大后必然是个倾国倾城的姿色!这个女娃子我要□□几年再出手。”妇人忍不住笑起来,“我还发愁没法进城弄几口人出来,真没想到,在这里还有生意送上门,真是老天爷都在帮咱们发财!”
他二人只顾说说笑笑,全然不知门外还有人偷听。万碧已听得汗毛倒立,冷汗直流,怪不得临走时容嬷嬷给她涂了一脸锅底黑,原来还有这种担心在!可更可恶的是,这对拐子竟敢对三少爷起坏心!万碧真是恨得牙痒痒,她悄悄退了回来,琢磨着如何脱身。
她一回头,朱嗣炯竟然已经醒了,靠在墙上眼睛晶晶亮。万碧吓了一跳,不知道他听没听见那拐子说的话,她可真不愿意让这些腌臜事污了三少爷的耳朵。
但朱嗣炯显然已知情,他对万碧点点头,轻声说,“等他们睡熟了,咱们就逃!”
二人相视无话,唯紧紧拥在一起,静待黑暗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西屋慢慢安静下来,二人蹑手蹑脚下了地,穿过堂屋,卸下门栓,眼看就要逃出去。
“咣当!”朱嗣炯却踢翻了小脚凳,在这寂静的夜晚,无异于惊雷。
“谁!”西屋立刻响起男人的暴喝。
万碧情知不妙,拉着朱嗣炯就往外冲,那男人已追了出来,几步就把朱嗣炯抓在手里。朱嗣炯连踢带打拼命挣扎,万碧也是疯了一般厮打。
然而小孩子的力气与壮汉怎可相提并论?那男人一脚便把万碧踢翻,疼得万碧趴在地上起不了身。
“别弄坏了货!”女人拿着一捆绳子追来,尖声喝道。
这就要完了么?万碧只觉浑身力气都被抽走,腿脚酸软,连被那女人抓住胳膊都没有挣扎。
“啊——”男人突然一声惨叫,捂着肚子一屁股坐在地上。
他的小腹上,赫然插着一把匕首!而朱嗣炯握着那把匕首,满手是血。
女人发出凄厉的叫喊,放开万碧朝那男人扑过去。
朱嗣炯趁机挣脱开,一把拽起万碧,向前没命地跑!
不辨方向,不辨道路,二人唯有一个念头,跑!
等二人再也跑不动,瘫倒在地时,已是天光大亮,茫然四顾,他们不知道置身何处,看到不远处山脚下有一座破旧的山神庙,便进去稍作歇息。
万碧燃起火,和朱嗣炯相互偎依着取暖。
朱嗣炯脸色依然惨白,眼神发木,身体微微发抖,右手紧紧攥着拳。
“还好有你,不然可逃不出来,都怪我,不该轻易相信别人!”万碧轻轻握住他手,搓了搓,给他哈了哈气,又面露悻悻,“真是便宜那两个王八,我应该回去再补两刀!”
万碧在旁边叽叽喳喳,如麻雀般说个不停,杀人的恐怖渐渐消退,朱嗣炯脸色好看了些,“可惜了,那把匕首还是太孙给我的。”
见他好转,万碧松了口气,“旧的不去新的不来,那匕首救了咱们的命,也算值了!”
万碧四处寻了些野果子,二人勉强吃了些,虽然身心疲惫,却不敢在此久留,互相搀扶着,深一脚浅一脚继续向未知的远方走去。
已是深秋,北方大地万木落叶,入目皆是黄叶枯草,寒风吹过,黄叶漫天,枯草折腰,空气中都弥漫着一片肃杀之气。
不知名山,山沟里有个小村落,不过十几户人家,村东头有个四处漏风的茅草屋,原先的主人早不知哪里去了,此处便成了万碧和朱嗣炯的栖身之所。
因村子太小,由别处的里长一同管着,万碧只说是投奔亲戚来的,结果战乱找不到,将身上仅有的几块碎银子给里长,那里长见是两个孩子,外面又是兵荒马乱的,就没有刻意为难,拿了银子随便编了户籍许他们在此住下。
他们二人在山上捡些毛栗、榛子、山楂之类的,背到二十里外的镇上去换些米面,万碧在王府里跟绮雯学了一手好针线,再加上嘴甜,见人不笑不说话,因此也能揽到些缝缝补补的活计。虽然每日吃的都是野菜窝窝,但好歹不用饿肚子,这里偏僻,也没有人来搜查,二人总算是可以喘口气了。
西北风越来越冷,看着这四面漏风的茅草屋,万碧是真心发愁,二人连身棉衣都没有,冬日可怎么过?
朱嗣炯安慰道,“咱们多捡些柴和干草,忍一忍也就过去了。”
万碧放下手中捣鼓的草汁子,苦笑着摇摇头,这位少爷大概是从来没真正体会过冬天的冷,莫说烧柴火,就是燃起炭盆,只要窗棱子没关紧,那冷风就能像刀子一样割上人的脸。
“我看风声已过,你别用草汁子再涂脸了,黑一块黄一块的,以后洗都洗不出来!”朱嗣炯很是不赞同万碧的掩饰方式。
万碧低头抿嘴一笑,“我的爷,你别管奴婢这张脸了,还是担心担心咱们的肚子吧!”
“阿碧,我不是说过吗,这里没有爷,也没有什么奴婢。”
“嗯……我记着了。”许是近来二人共历磨难,朝夕相处之中少了主奴的上下,多了份相濡以沫的温情,万碧胆子也大了起来,问了自己一直没想通的问题,“为什么你一直要找后园子那口井?”
朱嗣炯一下沉默了,双眸里映着熊熊的火焰,脸上却没有一丝温度,万碧觑着他的脸,不敢说话,屋里只听得到火堆噼里啪啦燃烧的声音。
良久,他才说话,“我生下来就抱到宫里,而母亲很少进宫,我们见面少,自然不亲近,……说来好笑,我曾一度认为我不是母亲生的。”
“刚回府时,我无意间听下人们说,王妃之所以不喜欢我,是因为我不是她的孩子。我出生之后两日,父亲一个爱妾被逼投井自尽,那人才是我的亲娘。”
“这怎么可能?”万碧十分诧异。
朱嗣炯笑道,“就凭几个奴仆的话,当然不能信,但我还是心里犯疑,忍不住就想去找那口井瞧瞧。直到后来落水,我才明白,他们是故意引我去的找井,只怕当时也想要我的命呢!”
“这和落水又有什么关系?”万碧不明白。
“母亲他们都以为是我贪玩胡闹才落水,其实我是被推下水的!”
“什么?!”万碧惊呼一声,“是谁?”
朱嗣炯悠悠道,“钱嬷嬷,大哥的奶娘!”他看了一眼呆住的万碧,笑道,“没想到吧,我也没想到!我是从水中的倒影看到她的,可是还没来及反应,就被她推下水,若不是你,我怕早就成了水中冤鬼!”
“那你为什么和王妃说是自己不小心落水?不应该把她抓起来审吗?”
“为什么呢……”朱嗣炯无奈摇摇头,“我怕了啊!我不知大哥是否与此有关,而母亲眼中向来只有大哥,父亲又糊涂不省事,若是我贸然说出来,只怕会被反咬一口,”
万碧没想到王府至亲之间竟有这么多弯弯绕,心底一股寒气升上来,转念想到自己被问话的经历,不由心有戚戚然,“还好我没有听那婆子的话,不然和你说的对不上,恐怕当时我就是一个死字了!”
朱嗣炯是第一次听说此事,待万碧一五一十说清楚,他也不知说什么好,他二人还真是,阴差阳错间,各自捡了条命!
第6章 白衣吕秀才
一晃月余,外面依旧乱哄哄,听说闵王刚登了基,就和鲁王打了起来,后来又听说平王发兵要打京城,而皇上和宁王,自始至终没有消息。
外面的战乱没有波及到这个小山村,山民淳朴,难得一片安宁,万碧和朱嗣炯便隐匿其中。
山里的冬天总是来的早,刚进冬月,便迎来第一场雪。雪是半夜下起来的,开始还是雪粒子,到了凌晨便成了飞舞的雪花片。
万碧二人住的茅草屋不过丈余见方,空落落的,几块破木拼凑的板子上堆的是干草,上面铺着破破烂烂的一块布,勉强算作床。从门缝里飘进的雪薄薄铺了一层,屋子中央虽燃着火堆,但一丝暖气都没有。
万碧早早起了床,看着漫天大雪开始发愁,他们可连过冬的粮食都没有,若是大雪封了山,去不了镇上做活儿,这日子就更没法过了。
她将昨天捡的柴捆绑结实,准备去镇上卖掉,好歹先过了今天再说!
朱嗣炯要和她一起去,万碧不让——他已经生了冻疮,又没有棉鞋,与其逞强冻伤了脚,还不如老实歇着。
山路的积雪埋到了脚腕子,万碧空着肚子,背着柴跌跌撞撞走着,脚已冻麻,感觉不到疼,平日里一个时辰的路,今天竟然走了半天才到。
因为天冷,她的柴很快就卖出去了,看着手里那几枚铜板,万碧苦笑,这几个钱只够一人吃。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她徘徊在街头,想着如何能挣口饭吃。
不知不觉中来到镇西头李家门前,李家开着间杂货铺,乡下又有百十亩地,家境殷实,万碧之前做过他家的帮工,知道李老爷是宽厚之人,就想着能不能再去他家讨点活计。
正犹豫着叩门,大门吱扭一声从里面打开了,走出来的是李家的长媳,她二十岁上下,中等身材,椭圆脸蛋,一身簇新的红棉袍,脸上还带着新嫁妇的腼腆与羞涩。
万碧眼尖,一眼看到她的小腹微微隆起,眼睛一转便有了主意,笑脸一扬,“李嫂子,你好呀,这大冷天的,你去哪里啊?”
李嫂子一抬头看到一个黑黄干瘦、衣着单薄的小丫头,仔细看了看方说,“原来是万家妹子,我去前街布铺买点料子做衣裳。”
万碧嘻嘻笑道,“嫂子,是不是给未来的小少爷做?”
李嫂子脸一红,“你这丫头,眼睛倒好使,别到处瞎说去!”
“哪儿能呢!——嫂子,我听说怀孕不能动针线,这衣裳你还是让别人做吧。而且,你这有了身孕,家里的洗洗刷刷的活儿可就别做了,现在你身子最重要!”
一提这事,李嫂子就烦上了,婆婆身体不好,常年卧床吃药,小姑子以“姑娘”自居,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公公又不舍得雇人,自她嫁进来,是里里外外的忙活,如今她刚有孩子,正是需要保养休息,就是为孩子着想,她也不能那么累死累活了!
万碧看她脸色变幻,便知道有戏,心中暗喜,脸上却不显,“嫂子,你身子不便,有什么跑腿儿的你找我就行,反正我闲着也是闲着。”
李嫂子心中一动,“万妹子,你看嫂子这行动不方便的,你能不能帮嫂子把家里的活儿做做?”
“这有什么不行的!嫂子你歇着,我来干。”万碧爽快的答应了。
在王府待了三年多,万碧虽然只是个粗使丫鬟,但行走规矩也是经过王府管教嬷嬷严格教导过的,再加上她手脚勤快,眼色颇佳,又有心表现,是以很快让李家老小感受到做“主子”的优越感。
这种优越感,这种高高在上的感觉,足以让人飘飘然,欲罢不能。
万碧很顺利谋到了这份“下人”的差事,而且,李老爷为表仁慈,还特许她“弟弟”——朱嗣炯——与她一同住在柴房,相对的,李家不给她工钱,只管饭。
虽然她一人要伺候李家上下六口人,但今后的生活有了着落,万碧终于松了口气。
而朱嗣炯看着终日埋头劳作的万碧,握着那整日泡在冷水中,红肿皲裂的双手,第一次体会到心酸流泪。
万碧却很乐观,能吃饱是幸福的事情,她很是感谢李家,但有一件事她忍不了。
李老爷的小儿子九岁了,开春就要上私塾。
教书先生姓吕,落魄的大家子弟,中了秀才之后屡试不中,一气之下不考了,回老家教书!别看他考试不行,教书可在行,第一年就教出个案首来,一下子声名大噪,生源滚滚而来,不得不设下门槛,入学之前先考试!
而李小公子,很幸运考上了,李老爷便想着,让朱嗣炯给自己小儿子做个书童,伺候小儿子进学。
朱嗣炯倒不在乎,万碧的辛苦他看在眼里,能减轻她负担,他是十分乐意的。
但万碧万万不乐意!她家少爷是什么身份,怎么能伺候别人?住进李家前,她都和李老爷说好了,她什么都能干,但“弟弟”是不给人使唤的!
如今怎能出尔反尔?万碧当然不同意。而李家也觉得万碧给脸不要脸,忘了自己的主人是谁,对万碧是一顿打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