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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神医-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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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当做稀罕物品送给了齐王,因清体质特殊,便成了齐国宫廷御医们专用的药人,为御医们试药。然而谁也没想到,一名奴隶竟在医道上有那般天赋,六年药人,他竟将所有御医的医术给偷师了,且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因其医术过人,便成了一名医丞,但三十多年前,太子之被废,与太子之走得太近的清也受到了株连。九死一生逃离齐国,自此浪迹列国,走到哪边行医到哪,多番出入疫区,活人无数,被世人尊称清神医,不知多少人家在家里为其立了长生牌位。
清的晚年几乎销声匿迹,直至阿珩出现,这个与清酷似的少女带给了世人一个消息:清神医于八年前过世。
虽因距离而使得消息传递变得缓慢,但很多得到消息的人都于家中挂上了白幡。
虽出身卑微,然清却真的做到了圣人行迹,一生不曾恨自身的不幸,沉醉于医道,救死扶伤。
父亲是圣人一般的存在,女儿却跌破了所有人的眼珠。
血医,这是阿珩的称号,由此称号可知阿珩名声与其父有多悬殊。
虽然女不肖父,但云洛知道,阿珩对其父极尊敬,纵使从来都不认同,但仍旧守着清为女儿定下的医者三戒,至少明面上她不曾违反。
云洛曾经怀疑过,医者三戒的出现是否清很清楚自己生的是个什么东西?若非如此,怎会专门定下三戒约束阿珩?
清一世英名,最大的败笔就是生了阿珩这么个东西。
“清神医若是看到你如今的模样,不知会是何心情。”
阿珩想也不想的回答:“自然是被我给气死。”
云洛对阿珩刮目相看,原来你也知道自己是个什么东西啊。
阿珩继续道:“不过那又怎样呢?他已经死了,死人可不会再死一次。”
云洛终是拂袖而去,阿珩的脑子就不知道什么是道德伦理。
虽走了,但云洛走之前丢下了一句:“带她去军医营,最难治的伤员都给她治。”
阿珩被送到了军医营。
云洛对此很放心。
医者三戒,不见死不救。
阿珩的原则性很强,对于没找上自己的病人,她会挑挑拣拣,但病人一旦出现在自己面前,哪怕很想一刀砍了病人她也会忍着,并且把病人给治好,当然,中途会不会下毒就不保证了。自然,她下的毒都是不会毒死人的毒,但。。。。。。之前那两个中毒的士卒已经受不住痛苦自刎了。
这世上最高明的杀戮不是借刀杀人,而是让你希望去死的人自己杀了自己。
云洛是阿珩手下唯一的例外,他熬过了十二个时辰,熬到了药效结束,因而活了下来。
人人皆知辰国宰辅云洛毅力过人,心性冷硬如铁,却不知他的毅力是被阿珩给折腾出来的。
阿珩初时没反应过来,但反应过来青雀就是云洛时便明白辰国宰辅云洛为何毅力恐怖了,中了她的毒却没自尽,毅力能不恐怖吗?
自己这是招惹了什么怪物啊?
阿珩哀叹不已,虽说她仇家不少,其中也不乏位高权重的,但她都没放眼里。王侯将相在她眼里与尸体无异,她若是想,让他们变成真的尸体不过动动手指的事。然而云洛这样的,她却不曾碰到过,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也能忍。
与这样的人为敌,阿珩宁愿与华族所有君王为敌。
哀叹没一会,便有重伤员送了过来。
在云洛说出阿珩的身份后,军医便将自己治不了的重伤员都往阿珩这里送。
阿珩磨了磨牙,对军医营主事的老伤医展示了下自己的右肩:“我这条胳膊使不上力,你应该给我找个人打下手。”
老伤医微怔,随即点了两个机灵好学的药童给阿珩。
血医人品虽然有问题,但医术堪称举世无双,且无门户之见。别的医者对自己的方子敝帚自珍,恨不得当传家宝,传男不传女传到失传为止,她却不然。这也是阿珩唯一在行为上与其父高度吻合的一点,辛辛苦苦研究的药方子随便送人教人。
能够得清神医或血医指点,对于每个医者而言都是祖父冒青烟的机缘。
“对,好好擦,我说让你好好擦没让你这么浪费,我就这点烈酒了。。。。。。轻点,那是活人,不是死人,就是死人也不是这么下刀的。。。。。。”
这厢阿珩忙得嘴一直合不上,那厢云洛却阴沉的坐在营帐里。
云洛营帐里有一张书案,放着各种公文,但此刻铺在正中的却不是公文,而是一幅帛画。
画中只两个人,一个垂暮老者,另一个是青丝如雪的少女,少女正在喂老者饮药。
云洛微微闭眼,这幅画是他六年前做的一个梦,六年前,大兄自北荒归来。
“青雀,为兄此次在北荒碰到了一个很有趣的女孩。”
“哦。”
“你就不想知道那是什么女孩吗?”
“不想。”
“哪怕她是你未来的妻子?”
未来的妻子?云洛讥笑,未来杀他的人还差不多。
六年前不待他琢磨透自己未来妻子是怎样的女子,便做了这个梦。
很好,他不仅看到了自己未来妻子是什么模样,还附带了自己的死因。
“将军。”
百里靳掀开布帘而入,云洛立时将帛画收了起来。“何事?”
“我听人说我之前抓的俘虏是苏珩?”百里靳也在知道阿珩全名后才反应过来对付为何不肯说出姓氏,苏珩,这名字如雷贯耳啊,至少在齐国极有名。
云洛点头。“是又如何?”
“她怎会出现在齐营,三年前她可是众目睽睽之下将退婚书拍公孙载脸上令公孙载颜面尽失。。。。。。”百里靳想不通阿珩出现在齐营的原因,若是被绑的,别的女子倒是有可能,那般将公孙的脸往泥里踩,换别个女子,准被充入军营里给全军将士当发泄工具,但阿珩。。。。。。见识了阿珩的毒术,百里靳更相信公孙载想对付她,死的只会是公孙载。
“退婚并不代表翻脸。”云洛理所当然道。
百里靳疑惑的看着云洛。“将军你莫不是知道什么?”
“她与公孙载关系特殊,不会对付公孙载,而公孙载也不会对付她。”
“旧情难忘?”百里靳的脑子思索起来,阿珩与公孙载虽然退了婚,但说实话,那事,公孙载也没什么错。
哪个贵族不是姬妾成群,如此方能更好的开枝散叶,虽公孙载不是纳了姬妾那么简单。与阿珩有婚约在前,却迎娶了齐王的外孙女朝云为妻,虽有点理亏,但公孙载也不曾负了阿珩。齐王赐婚,公孙载若是反抗,定人头落地,且公孙载也尽力了。虽无法退了齐王的赐婚,却坚持与阿珩的婚姻,逼得齐王不得不也退了一步,两女共为公孙载之妻,不分大小先后。百里靳觉得公孙载挺重情重义的,面对君王也坚持糟糠之妻不下堂,因此百里靳完全不理解阿珩的行为。
三年前,公孙载之大父,齐武王庶子,公子旦离世。阿珩千里奔丧,同时将一封退婚书拍在了新婚不久的公孙载脸上,上演了一出惊世骇俗的灵堂退婚。
公子旦与清神医是刎颈之交,太子之被废后,清神医能够逃出齐国,多亏公子旦相助。而清神医晚年病重也是公子旦在照顾他们父女俩,在公子旦临终前为了让好友放心走,更是为阿珩与其最出色的孙子载定下婚约。
要知道,彼时阿珩还不是声名在外的血医,只是一个连路都走不了的残疾,公子旦废了极大的心血才让阿珩得以重新站起来。但凡正常人都不可能为自己的嫡孙定这么个残疾的妻子,然公子旦却为了刎颈之交这么做了,被传为佳话。
恩重如山莫过如是,阿珩的回报却是公子旦灵柩前的一封退婚书。
活生生的白眼狼。
想了想阿珩的劣迹,百里靳摇头否认了自己的猜测。“真旧情难忘她当年不至于那般羞辱公孙载。”
云洛见了百里靳的反应,知道百里靳在想什么。
虽然觉得阿珩脑子有病,但云洛比谁都了解阿珩。
齐载为阿珩而与齐王进行的博弈,逼得齐王退步不让他休妻为妾,很感人,但他根本没想过阿珩愿不愿意。
那封退婚书很能说明阿珩的答案,她不愿意。
纵使恩重如山,于她有恩的也是公子旦,不是齐载,若是公子旦在世,阿珩或许会犹豫要不要那么羞辱齐载,以防万一把公子旦给刺激到,但公子旦都走了,她还需要顾忌什么?
虽然羞辱了齐载,但阿珩也没因此而把公子旦的恩情给忘了。
云洛磨了磨牙,好一个重情重义的血医啊,他千里护她回条邑,她给他的回报却是一碗加了料的肉粥,然后将他打包送给了齐载,为了救他,他多年来埋在条邑的细作折了半数。
蓦的,云洛意识到了一个不对劲之处。
阿珩是什么人?
医者三戒不贪生,但这家伙实际上贪生怕死到一定境界了。这辈子最冒险的事也不过是六年前青睢两国开战,打得你死我亡,死了几十万将士,尸体多得根本来不及埋,加之天气炎热,引起了大疫。阿珩四年前不知怎么想的,竟然不远千里跑去疫区呆了小一年。
却也仅限于此了,如今却好端端的跑到了牧云原来?这又是为何?
四年前的大疫可以说是她痴迷医道,为了探索疑难杂症不要命跑了一趟疫区,然牧云原上有爆发疫疾吗?就算有,她也没必要与齐军搅一起。经过青睢两国搞出大疫的事,阿珩对军队便没什么好感,如今却能忍着不悦与军队为伍,除非是齐载出了问题。
云洛忽的起身,想军医营问阿珩,但很快又坐了回来,阿珩不可能说的。
严刑逼供对那么个有事没事用自己的身体做药物实验的人而言根本没用,她不想说的事,怎么问都没用。
当一个人尝过这世间最可怕的酷刑后,这世上还有什么酷刑能够让她恐惧?
一直僵持着的辰军与齐军忽的似吃错了药一般对对方开始了激烈的进攻,牧云原东部几乎打成了一锅粥,伤员顿时激增,阿珩每日都累得脚不沾地。
可纵使疲惫不堪,阿珩每日夜里也在思索牧云原现在是什么情况。
辰军发疯,阿珩能理解,以云洛的脑子,只怕看到自己时没反应过来,转身就该反应过来自己为何出现在这片战场上。可齐载这又是发的什么疯?云洛的身体可好得很,活蹦乱跳的,再活个六七十年都不是问题,这么个熬法可熬不死云洛。
阿珩迷惘的盯着陶鬲里的菜粥,齐载可千万别把他自个给折腾死了。
“在想什么?”
“在想齐载。”阿珩答完便反应过来声音不对,不是军医营的人,抬头一看,云洛竟不知何时跑了来。
云洛抱着胳膊看着阿珩,凭心而论,阿珩真的不是一个美人,当然,这是遗传问题,清神医也不是美男子。虽不令人惊艳,但认真看的话,就会发现,其实这对父女很有魅力,也很耐看。不管是多么美丽的容貌,看久了都会产生疲劳感,王侯贵族姬妾成群,究其根本,除了好色还有这个原因。一直对着一张脸,会产生疲劳,而他们又有能力换张脸继续看,于是顺从了自己的欲望随心所欲。然而这对父女,越看越觉得顺眼,特别是眼前这个,哪怕清楚人皮下是什么颜色也无法否认,真的认真去看阿珩,都会发现这张脸的美丽。
虽有一张特别的容貌,但极少有人注意到,那张脸太平凡,王侯贵族们看了之后很少还想再看的,且阿珩的眸子亮若妖鬼,令人慎得慌,更难将注意力移到她的脸上了,而不看就无法深入发现那张脸的美。云洛看了,还看了很久,因而险些为之动心,若是没发现阿珩是怎么个本质的话,想来他已然动心。
阿珩笑道:“有没有人告诉你,一直盯着一个女人看的话,你会爱上这个女人的。”
云洛呸了一口。“我瞎了眼也不会爱上你。”
阿珩鼓励支持的道:“那很好,继续保持。”
云洛哽了下,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便换了个话题。“你既然这么在意齐载,为何要退婚?”
阿珩闻言顿觉无语。“这些年骂我不知好歹的人太多了,你莫不是也想加入?”
“我只是好奇。”
“因为不想枉死。”
云洛闻言挑眉。“此话怎讲?”
阿珩反问:“你可会与人共妻?”
“自是不会。”
“那就对了,独占欲是人的天性,只要是人,天性都厌恶与人共享自己在意的东西。只要有能力,男子无法容忍妻妾有别的男人,而女子亦然,只是女子地位太低,处于弱势,即便有这样的欲望也无法做到。因此,除非对自己的夫君根本没有男女之情,否则都会想方设法弄死夫君身边的女子。”阿珩有条有理的分析道。
“朝云没有能力杀死你。”
“可她会努力让我去死,毕竟,再怎么说不分大小先后,只要我活着,她就是个妾。偏偏我又有能力让她去死,但她是齐王的外孙女,而我是奴子,弄死她,我会很麻烦,犯不着。”阿珩理所当然道,为了个男人拿自己的命去开玩笑,她又不是脑子有病。
“齐载会保护你。”
“他不会,当他为了权势而第一次选择妥协让我受到委屈时,便已注定此种事必将一而再,再而三。无关大局,他会保护我,但一旦涉及重要利益,我必将被舍弃。”
“你不信他。”
阿珩莫名其妙:“对于已经选择了舍弃我的人,我为何还要给予信任?”
云洛道:“可你为了他对我恩将仇报。”
阿珩闻言唇角勾起一抹似讥似讽的弧度:“哦,恩将仇报也得有恩,你真的对我有恩?”
☆、第三章青雀先生
捭阖遂1334年,云梦大泽,齐国西樾平原。
重金买来的良马口吐白沫轰然倒下,阿珩敏捷的用脚在地上一蹬才及时跳开避免被马给砸着。
马累得倒下了,她也累,半个月的时间从青睢边境的沧水赶回齐国境内,她的大腿内侧都被磨得血肉模糊,若非自愈能力诡异,早已见骨。
阿珩躺在地上没起来,不是不想起来,而是实在起不来,摸索着从包袱里翻出一根五百年的野山参咔擦咔擦的生吃起来。
嗖!
阿珩怔愣的看了下穿透自己自己身体的长矛,很快反应过来自己这是被袭击了。
睢国还是青国?怎么找来的?她这一路上可没透露自己的身份,更不曾进入任何城镇,追踪能力真好。
阿珩叼着野山参,双手抓住长矛一用力,长矛立时拔了出来,鲜血四溅,一包药散拍了上去,没一会便止住了血。
一边止血包扎,一边滚进了旁边的密林里。
不管是谁在追杀她,这密林都不是什么适合伏杀的好地方,至少不是适合伏杀她的好地方。
云梦大泽方圆千里,衍生的密林更是涵盖了大半个中州,而密林里最不缺的就是狼虫虎豹,特别是云梦大泽,大泽深处更栖息着无数可怕的异兽。
阿珩不需要做什么,她只需要洒点吸引猛兽的药物在路上,当追杀的人追来时,不免沾上药物,从而被猛兽盯上,她只需要看着就行。
阿珩的计划中途出了点岔子,药撒了,猛兽也引来了,却跳出一个路见不平的士子。
士在大荒的历史上一直都是一群非常特殊的存在,自诞生之日起便是。
饱读诗书的士子为了增长自己的学识与见闻,也为了了解列国好选过立身都会在少年时游历列国,待觉得自己的火候够了后就会选择一国效力。
捭阖遂时代,九州四分五裂,中州更是战火纷飞,士子便于中州这片充斥着战火的土地上孕育,而孕育于这样的土地,想也知道士子不会是那种死读书,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书呆子。
后世史家曾言:大荒若干纪元所有首遂中,捭阖遂时代的士子最是凶残。
阿珩跟士子打交道不多,她所见到的只是士子游说列国的口才,但武技,没怎么看过,但这一次却见到了。
跑得太急,双足撑不住而跌倒被扶住的时候阿珩以为自己这一次得英年早殇了,却在抬头的刹那知道对方不是死士或杀手。
士的出身不一致,有贵族子弟,也有庶人子弟。庶出而无继承权的贵族子弟,亦或在本国不得志的贵族,或在本国无法出头的庶人子弟,都会去别的国家寻找明主。而其中最有学识的那一茬便是士,士有士的气节,纵然士为知己者死,也不会当死士,那是羞辱。
少年容颜俊美,英姿勃发,腰间佩剑,是很典型的士子形象。这个时代,剑并不是什么人都会佩,也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佩的,无外乎贵族与士子。而会只身佩剑在外的就只有士子,贵族的佩剑纯粹是装饰品,安全主要靠身边如云的从人。
只要不是杀手,那这条命就算暂时保住了,却不曾想少年给了她更大的惊喜。
玄衣的少年剑光如瀑,杀手纷纷倒下,但血腥味加上药物,猛兽也到了跟前。
玄衣少年愣了下,这英雄救得不是美也就算了,怎么连猛兽都跳出来掺和一爪子了?
在连杀一头猛虎,两匹狼后玄衣少年将阿珩背到了背上,风紧,扯呼了。
阿珩继续啃着野山参,同时猜测这玄衣少年的身份。
士子虽效力于不同国家,有的出色的士子一生可能跟转马灯一样换国家,但凡觉得主君有一点不满意就把主公把给炒了是捭阖时代士子的特色,因此想要看出士子为哪国效力有点困难。准确说,这些士子根本就不为谁效力,谁能让他们展示自己的才华,他们就为谁办事。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辰国云氏的祖先云越,他创下了士子中的一个记录:为二十几个国家出谋划策过。
换主君简直跟换衣服没什么两样,也是因为云越的事迹,士子以其为偶像,如今士子游说列国,来去自如,归根结底,源头就在云越那里。
不过云越是够神奇,后世效仿的士子却得看运气,不是每个士子都有云越那把主君给炒了,还能让人拿他没辄的手段。那些君王骨子里是自私而自我的,他可以不重用士子,但士子必须忠诚于他,否则就去死,为此而丧命的士子太多。
虽然没法看出士子如今隶属哪一国,但判断出士子是出身哪一国还是有可能的。
玄色是需要染很多次才能染成的颜色,因此一直被誉为贵族的服色,能穿这种颜色的布料,非富即贵。但这也说明不了什么,哪个士子家里没点资产?古往今来,书籍都是最珍贵的财富,便是女子出嫁,带着一箱典籍做陪嫁都比带着一箱金银财宝有面子。家里若无资产,是无法识字买书看的。
便如她的父亲,活到三十几岁,纵然医术精湛,却目不识丁。虽有后期跟着太子之,为了不让太子之与君王猜忌自己从而活得更久,因而刻意表现得对识字没兴趣的关系,但在那之前他是想学也没地学。
看衣服上的花纹,少年的玄衣上绣着精致的暗金色夔纹,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
再看头发,华族男子都是四方髻,但细节上却有些不同。睢国与青国都是歪髻;齐国是先将头发分成若干股,编成小辫子再绾成发髻;唐国与离国是直接梳成竖着的四方髻,但唐国男子从耳朵到脖颈的那一部分头发会编成辫子,然后在脑后汇成一股编入发髻中,离国则是从脑后绕到耳朵边,再从两耳耳侧汇入发髻;辰国与唐国一般,但前额的那一部分头发会向两边分开从两边并入发髻中,讲究一点还会将分开的头发分出一些编成小辫子,不容易松散。华族男子的发髻总的来说就这四类,最多就是一点细节不同,每个国家都有自己一点的特色。
没记错的话,辰国的图腾就是夔,加上前额分开编成小辫汇入发髻的发型,这少年有八成是辰人。
安全后,坐在温暖的篝火边,少年问咔擦咔擦啃百年人参的阿珩:“那些人为何追杀你?”
阿珩道:“不知。”这是实话,原以为是青国或睢国派来的,但见了那些人的身手后就知道不是,真是那两国派的,绝不会是这种层次的死士,而且他们也不可能派死士来追杀自己做无用功。可如果不是这两个国家,阿珩一时半会也想不到别的人了,她的仇家都不少,但无一不是位高权重,根本不会派这么次的人来对付自己,有条件的话,那些人拉出一支千军万马都不足为奇。
少年没说信不信,阿珩也不在意,继续啃着人参。
“我名唤苏珩,你呢?”
“姜青雀。”
“青雀?小雀鸟?你以前身体很差吗?”身体不够差的话,不至于起这么个名字。时人给孩子起名,多是看孩子的特征来起,如孩子脑门有点凸,便是起个丘字,如孩子很强壮,便起个勇或武字。。。。。。青雀这名字,好听是好听,但含义却是孱弱。
青雀回道:“是啊,我幼时体弱多病,听说生下来时都是没有呼吸,因而阿父为我起了这么个名字。”
“这是华族人的特色,我还以为你。。。。。。”阿珩略尴尬的道。
青雀容颜俊美,但也有着非华族的特征,他与阿珩一样都有着深邃的五官,轮廓分明,很有立体感。阿珩清楚自己这模样是因为自己流着异族的血,那么云洛呢?华族贵族可是很忌讳与异族通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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