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任性神医-第2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打算出谷养孩子的意愿。
药王谷真心不适合养孩子,再被苍凛毁人不倦的□□下去,人孩子迟早变成人类社会的一颗毒瘤,还是剧毒无比的那种。
“谷里有仆从,你如今也能自己站起来了,生活自理并不是问题,我离开一段时间也不影响什么。”
苍凛问:“那你打算去哪个国家?”
中原有国上千,中原之外,国族更无数,可以去的地方太多了,但比较起来,文明最发达的也就那么几个地方,中原、蜀地、东夷,东夷太远,且是人族与非人族交战、混居的地方,很乱,比药王谷更不适合养孩子;蜀国闭塞,无战乱,倒也适合,然路途遥远,近万里路程,三七根本吃不消。如此便只剩下中原了,可中原,唐、睢、青、离、齐都被她给得罪了,而这几个国家已然包括了中原大半的一流国家。
对于这个弟子,苍凛真真是极满意的,不仅因为对方是自己的同类,更因为对方很有望破了自己的记录:举世皆敌。
阿珩道:“辰国。”
苍凛挑了挑灰白而长的眉毛:“那个国家是诸国中最崇尚法治的国度,你受得了?”
捭阖时代,百家争鸣,每个国家治国的道路都不同,可总的来说,大同小异。除了辰国,这是一个绝对法治的国家,何为绝对法治?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以及严刑峻法。最典型的例子便是早些年变法时,一位辰王的太子反对,还以身试法的捣乱,想看看主持变法的云氏能把他怎么着,结果可想而知。。。。。。他被云氏依法处以劓刑,一个没了鼻子的太子,他还能继续当太子吗?还能继承王位吗?那位太子最后的结果完全不用去查史册。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固然极好,可辰律里长篇累牍的五刑与连坐,莫说阿珩这样的,便是寻常人都有点吃不消。因此听了苍凛的问题,阿珩抿了抿唇。“我在辰国没仇家,不至于犯法。”云洛什么的,阿珩相信他不会找自己麻烦,这世上若还有人能治好他,非她莫可。
“我走后,你看着点载。”
“这谷里能有什么值得他费心的?”苍凛不以为意。
阿珩抬手一指谷中的一面崖壁,有上百工匠在崖壁上开凿着,开采玉料,以及。。。。。。在里头修建神庙。前者还好,后者,阿珩是真觉得苍凛有病,你一个跟人族公敌没什么区别的家伙居然要修建一座位于山腹玉矿里的神庙,你有是多闲?话说回来,师父您老人家真的信仰神?我怎就觉得你更想将神给解剖看看构造如何?
虽然苍凛有病,但旁的人却是没病,这座山谷里的玉矿储量之丰富,不亚于璧山玉,且这里还有一条金矿,脑子正常的人都会眼红。
苍凛浅笑:“你觉得,没雪豹带路,谁找得到这里?开采矿脉可需要不少人手。”
阿珩一想也是,谷里的这几百工匠还是她这几年陆陆续续带进来的,而就这么一点人也是因为后勤艰难,几百人吃喝都得从谷外获取,不是一般的难办。至于开凿出一条通道来,阿珩也想过,然一来自己与苍凛仇家太多,二来,这里与雪山外的地方有五六百里的路程,这五六百里的路程里,雪山绵延起伏。。。。。。工程量比起修建一座帝陵只多不少。
阿珩问:“过年时我会回来看你,你可有需要我带的东西?”
“送我两颗人头即可。”
阿珩:“。。。。。。”老娘是救死扶伤的医者,不是杀人魔。
苍凛道:“在你之前,我有三个弟子。”
阿珩闻言,道:“我之前可能碰上一个了。”
“差不离还是泽漆。”
还真是师兄啊。“差不离。”
“他是你大师兄。”
“你让我带的两颗人头莫不是。。。。。。”
“差不离与泽漆的。”
“呃,我记得很早就跟你说过,我立过誓,这一生都不会再杀人的。”
“别人自尽不等于你杀人。”
思维如此清新脱俗,师父我们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师徒啊。
“我可否问一下你们什么仇什么恨?”阿珩忍不住问,以苍凛的风格,徒弟想杀了师父,那很正常,可师父想杀弟子,怎么都不正常。
“你曾问我,缘何沦落于这座山谷,终生不得出。”
阿珩点头,这事她还记得。“不就是你掉下来时摔进了冰池里泡了数日才醒,冰寒入髓,脊椎废了一半,瘫了,也需要炎池驱寒,便始终不得出。”
“那你可知是谁令我掉下来的?”
阿珩讶异不已:“不是你自己跳下来的?”
苍凛:“。。。。。。”你哪只眼睛看老子想不开了?
阿珩真诚的弥补自己的口误:“我一直以为,以你的本事,没人能将你从悬崖上丢下来。”
虽有夸赞的嫌疑,却也没太夸张,以苍凛的本事,这世上还真没几人能将他如何。
“我也不曾想到他们竟会背叛我。”
背叛你怎么了?背叛你太正常了,就你干的事,我也想砍死你啊,阿珩心说,不过也只是在心里说说,真说出口准得悲剧。
苍凛冷冷瞧了阿珩一眼。“我知你想什么,他们若真杀了我,我也不会怪他们,毕竟,我也杀了你的师祖,你的师祖杀了我的师祖,而我的师祖也杀他的师父。。。。。。”
阿珩:“。。。。。。”所以下克上是咱们的传统吗?那日后我会不会把你也给杀了?可能性好像很大,毕竟,师父您老人家对我做过的事。。。。。。换谁都想砍死你。
苍凛并未理会阿珩想什么,而是继续道:“我所怪的是他们害我残疾。”
阿珩劝解道:“好死不如赖活。”
苍凛似笑非笑:“你觉得活着比死了好?”
阿珩坦诚道:“自然是死亡美好,亘古的死亡是这世间最美好的事情。我刚才,不是依着正常人的思维劝您吗?您要想不开,我以后跟谁学医啊?”
如此不孝弟子,换了别个即便不清理门户也要逐出师门,不过苍凛却是一点都不在意。“既如此,你便送你的两位师兄去尝尝这世间亘古的美好吧。”
我觉得死亡是世间最亘古的美好,可别人不这么觉得啊。汝之蜜糖,彼之□□。
阿珩呵呵了下,果断祸水东引:“不是有三个弟子吗?还有一个呢?既然不曾背叛你,你不如找它去。”
“你说青苔啊,她自刖双足,被我驱逐了师门,后来,听说是死了。”说这话时,苍凛极为感慨的瞧着阿珩的脸。
阿珩:“。。。。。。”呵呵,所以咱们师门目前为止就没一个人善终的吗?
阿珩虽不言,苍凛却直勾勾的瞧着她,许久,阿珩终是投降:“若是再见,我尽量帮你想想办法看能否让你的两个弟子自尽。”
“必须。”
“尽量,你也知能从你手里活下来的人,哪个不是心理素质顶好的?基本不存在自尽的可能。”想了想,阿珩又补了一句:“我除外。”
苍凛一想也是,除了阿珩这个三观有别常理的家伙,真没几个人会觉得死亡是亘古的美好,并且渴望死亡的。“那不知徒儿你打算何时自尽?”
阿珩闻言不由流露出了期待之色:“三七长大成人,医书整理成册,将治疗天花的法子流传下去,我便无甚牵挂,可以走了。”
苍凛:“。。。。。。”徒儿你还真的想自尽啊。
有了决定,也通知了苍凛,阿珩再通知了载一声便带着儿子和弟子走人了。大包小包的东西带了不少,主要是药膳药茶所需的材料,阿珩习惯了这些,为了避免离开谷里就没得吃了,每次出门都会大包小包的带上许多。
药王聚里有阿珩专门打造的豪华马车,真的是豪华,骏马拉的与其说是车,倒不如说是房子,规模大,东西也多,足足用了四头雪豹与一头剑齿虎才拉得动。
为何用虎豹拉车?这不是生人勿近吗?
阿珩也不想,可那么大的马车,没八匹马拉不动,而在人族的舆服制度里,只有君王才有资格八马拉车,贵族也不过是四马,庶人则是一马,想要四也可以,却不能用马,只能用牛或驴,反正不能用马。阿珩琢磨了下,好像没说不能用虎豹拉车啊,那我就用虎豹了。
东西放好,阿珩抱着圆滚滚的儿子打算睡个几天几夜。
从牧云原去辰都洛邑真心遥远,直线距离就有一千六百余里,而真走起来是绝不可能走直线的,燕环山、玉龙山。。。。。。这条直线的路上群山起伏,而北地的山都极高,真走直线,非得走明年去不可。
阿珩定的路线是先陆路,再水路。
乘车从药王聚走到潼水,沿着潼水走到下游坐船。而潼水是白水的支流,乘船可顺流进入白水,到了白水后可转道白洛渠进入洛水。
白洛渠是去年才完工的水利工程,非常庞大,前后动用了四十余万民夫,畜力更是不计其数,耗时十五载才得以竣工。为了此工事,不算去年的牧云原之战,尚武好战的辰国长达十五年不曾主动对外用兵。
虽然白洛渠不是一般的劳民伤财,但不可否认,它还真的挺有用的。
引玉龙雪山之水入白水与洛水流域,日后是不用担心这两片区域干旱了,最重要的是,交通便利多了。
原本的路线应该是从白水进入云水,再从云水进洛水,最后抵达洛邑,如今走白洛渠,根本不用绕弯,直线抵达洛邑,不知省了多少事。
阿珩要坐船很容易,就是不方便带着虎豹,砸了重金也没人敢带,最后还是给人喂了一枚丸药才肯载人。瞧得三七眼睛一亮,原来还可以这样啊。
阿珩:“。。。。。。”自己似乎做错了什么。
并不是所有河段都可以行舟的,有的河段极湍急,有的河段极浅,不适合载舟,庆幸的是,这样的河段主要在潼水与白水上游。白水中下游与白洛渠的水利弄得极好,到处都能行船。至于上有不能行船的地方,也不是问题,阿珩是专门选了日子出发的,暮冬之月下旬。
这个月份北地天寒地冻,江河湖泊被厚厚的冰层覆盖,在上头行军都不是问题,何况一辆大车。到了白水中游时已然是孟春之月中旬,冰消雪融,正在行船的好时间。
☆、第四章洛邑
捭阖1338年,牧云原。
云洛在这片高原上已有一年,战事结束也有半年,牧云原上一座新城正在冉冉升起。
云洛与公子高签订的条约里什么内容都有,唯独没有割地这一项,并非他有同情心,体谅齐王刚登基就割让城池给敌国丢人丢到家,而是他提了另一个条件:通商。
齐国牛马充裕,云洛瞧得眼红,可抢的话,一时半会也消化不了,只得退而求其次,通商。
通商必须选在两国交界处,齐国与辰国交界的地方目前就两个,一个是九陵原,另一个是牧云原,九陵原是典型的兵家必争之地,一直在齐国与辰国的手里换来换去,三年前才被齐国从辰国的手里夺去。云洛若是在九陵原通商,齐王登基后第一件事就该是撕毁盟约,因而云洛选了牧云原。
通商需要建立榷场,云洛大手笔的改成建城了。
与齐国的对峙,一时半会结束不了,这牧云原需要一直屯兵,可关隘又掌控在齐国的手里,于辰国太不利,那么就在这高原之上修建一座关隘好了,随便通商,一举两得。
为了这座城,云洛连王城的事都给抛下了,任辰王在王城蹦跶揽权。
百里靳很是为云洛担心。“将军,您再呆下去,王都便要易主了。”
“易主便易主,不过一座王都。”云洛满不在意的道,他对王都的兴趣不大,没了张不易,那座王都在他看来等同于不设防。不过辰王蠢得自断臂膀,云洛也不会跑回去提醒辰王干了什么蠢事。
百里靳:“。。。。。。”将军您觉得辰王蠢,可我觉得您也快赶上他了啊。
虽然如此说,但开春的时候云洛还是决定回王都,在外头呆了这许久,再不回去,王都确该翻天了。
营建牧云原的事情云洛交给了百里靳,捭阖时代的官吏不分文武,大部分都是下马能治理地方,上马能征战。百里靳也不例外,且做为世家子,这方面的见识与能力,百里靳是云洛手里最适合的。
“我给你留下三千兵马,你有一年的时间修好牧云城。”
正伤感送别的百里靳顿时噎住,一年的时间,还就三千人马,开什么玩笑?辰国的军令可不是说笑的,军令下达,若是做不到,不论出身与职位高低皆斩立决!
“我允你找牧云原的黔首帮忙。”
百里靳皱眉:“刚打下一片地方便用徭役,是否不合适?”列国的徭役都极重,辰国也不例外,可牧云原的情况特殊,动用重徭役,或许会引起大麻烦。
云洛很想敲敲百里靳的脑子。“谁让你用徭役了,可以用粮食绢帛盐巴做为酬劳。”
徭役是没有报酬的,自然没人高兴,但有粮食绢帛盐巴做为酬劳,是个人都会高高兴兴的来帮忙,百里靳反应极快。“将所有粮食、绢帛与盐巴留给我。”
云洛道:“盐和粮食我要带走一半,不过我会让人给你送来一百万枚铜锱。”
百里靳见云洛很是坚决,只得赞同。
所有物资里,盐和粮食是最紧缺的,尤其是对辰国而言,内陆国家永远都缺盐。就算没有足够的盐与粮食,有钱也不错啊。
华族国家基本一个国家一种钱币,中原大地的钱币种类之多,之混乱,极难言,在这样的环境里,一种硬通货很重要。黄金是理所当然的硬通货,却只流通于贵族之间,有等于没有。一番比较后,辰国的铜锱成为了列国之间最值钱的钱,原因有三:一,辰国的铜锱铸得极精致,仅次于青国的蚁鼻钱;二,辰国的铜锱分量很足,仅次于齐国的刀币;三,辰国是一流国家,国力强大,钱币自然也之前;四,辰国的铜锱分量最均衡,铸币的权利收归王廷,统一铸造,每一枚铜锱分量的差异不超过一厘,这在列国那分量能差异到五成的钱币中无疑是一股清流。(别的国家也不是不想统一铸造钱币,但有心无力。)
含铜量相同的钱币,辰国的铜锱能值别过两倍、三倍甚至数倍的钱。不过辰国对于铸造的钱币数量有着严格的限制,并且不允许本国有第二种钱币流通,违者斩立决,因此铜锱极珍贵,牧云原在边境,操作得好,一百万枚铜锱的价值远胜它的实际价值。
带着万余大军,云洛只用了半个月便赶回了洛水,将大军安置在了洛水下游的虎贲大营,那一处大营是前宰辅云湛在时练兵的地方,如今归了他,被他改成了虎贲军的常驻营地,没有战事时,虎贲军便驻扎于此。而这也是辰王最恨云洛的地方,一万大军驻扎之地离王都只一百里,兵戈就差杵君王的脸上了,你是想逼宫还是想逼宫?
安顿好了大军,云洛这才慢悠悠的带着三十骑亲兵去王都见辰王,四年了,有些事也该了结了。
王都之外也有不少聚落与里,不过居民不多,多以客舍食肆为主,专门招待远来的商队与旅人,不是谁都能赶上城门关闭之前入城的,且城里有宵禁,很多事在城外较为方便。最重要的是,城外的客舍比城里的价格低。
三鱼里是离王都最近的一个里,也是回王都的必经之地,因此多客舍,多食肆,很是热闹。而云洛归来时,三鱼里正好有个集市,便更热闹了。
策马而过,确实热闹非凡,但。。。。。。云洛讶异的瞧着那一队队着白色麻衣的队伍,在里头看到了不少熟人,都是东城的贵族子弟。“没听说王都发生疫疾啊。”
生老病死很正常,可那些棺木有上百具,显然不正常。辰国对丧葬有着严格的限制,禁止奢靡,因此灵柩在府里按照华族的习俗与丧葬古制停够了时间后便会送入家族墓地。按照规制反推,云洛得出一个结论,这些同一日出殡的家伙死期只怕相差不超过五天。
经历过多年前席卷了大半个中州的大疫,每个人都有心理阴影,云洛也不例外,第一反应便是疫疾又来了。但很快就反应过来不可能,五年前,许多医者涌入疫区寻找疫疾的源头与解救之法,那些医者最后只活下来七个,扑灭了大疫后,活下来的医者告诉了所有人疫疾的原因:死人太多,来不及掩埋,气候炎热,尸体腐烂。。。。。。瘟疫来了。
为了让所有当权者长长记性,某人还特别写了一片赋,虽然文采一般,快赶上大白话了,但内容很有意思,清清楚楚的表示:那一场大疫,青睢两国的王与领兵之将是罪人。
那片赋被人用一手炉火纯青的青体书写在了沧水城的城门口,旁边搭着两颗人头,一颗是睢国太子的,还有一颗是青国大将庄繇的,这两位正是沧水之战的两国主将。当然,嚣张至此的结果就是被数万大军追杀。
想来不说,也能猜到那名写赋搭人头建筑的家伙是谁了。
虽然所有人都惊讶于那人这都没死,但不可否认,那事真的让每个人都上了一课,至少不会再动不动就修建京观,战后也会第一时间处理尸体。
也是自那之后,若是发现疫疾,都会第一时间处理掉染上疫疾的人,不论那人身份地位如何,经历过那一场大疫,所有人都成了瘟疫阴影下的耗子,惶惶不可终日。不过生于乱世,就别想与瘟疫绝缘,不论人们多么的畏惧,瘟疫仍旧在大荒活跃着,蹦跶着。可哪里出现疫疾都正常,王都却不可能,王都里生活的是一国的权贵,在这方面很小心。
着人去打听了下,很快就回来了。
这事,说来话长。
两个月前,三鱼里开了一家药庐,不知为何与东城的王公贵族结了仇。
“结仇?何仇?”
“不知,不过所有人都是自尽的。”
很好,云洛也不需要问什么了,几百人自尽,这种手笔想也知道是什么人,就算不是当事人,也必定有关系。
虽然几百人办丧事,却一点都不影响三鱼里的集市,清晨的薄雾尚未完全散去,从集市到城门口都热闹非凡,人来人往,有若干小贩推着怪异的推车在街道上活跃着。
“姜汤、豆腐脑、豆浆,一枚铜锱一碗。。。。。。味道最正宗啦。”
云洛对于死了多少人不怎么上心,贵族世家的子弟多了去,死了个把根本不影响什么。他对城外活跃的推车兴趣倒更大,以前他没在王都见到这样的东西,不过离开了一年,变化还挺大。
云洛将一枚银毫丢进最近的推车上,推车上有个碗,里头大半碗铜锱,显然是专门放钱的地方。“三十一碗姜汤。”
这辆推车的主人是一名五六十岁的老人,实际上可能要年轻一些,庶人黔首不似贵族一样注重保养,老得极快。旁边还有个胖墩拿着个钱袋子在数钱,将碗里的铜锱数钱后放入钱袋里。
“。。。。。。二十二、二十三。。。。。。”
突然听到云洛的话,一老一小都愣了下,今日集市,姜汤卖得极好,半人高的一桶姜汤都快见底了,绝对不够三十一碗。
胖墩反应极快的道:“阿叔,姜汤不够,换豆腐脑与豆浆可以吗?可甜了。”
云洛瞧了瞧盛着姜汤的木桶,确实不够。“可以。”
“客稍等,小老儿马上就好。”老叟赶紧拿木碗盛汤。
第一碗姜汤自然是云洛的,云洛尝了一口,这味道,好熟悉。
姜是辛辣之物,姜汤驱寒,北地的暮春仍旧清冷,饮上一碗辛辣的姜汤无疑会觉得浑身毛孔都舒畅了,这一碗姜汤也不例外。并且里头有着非常淡的药味,按理该又辣又苦,实际上却是透着淡淡的甘甜,味道极好。
这种不合常理的味道在云洛的记忆里只有一个人做得到。
药都是苦的,那个人煎的药却是看她的心情,心情好便甘甜,心情不好便比十斤黄连更苦。
一个没有味觉的人能够将药的味道煎的那么随心所欲,阿珩也是奇人。
只是。。。。。。云洛精致的眉眼微黯,那个家伙真的残疾了吗?或者他该问,她到底是用什么极端的法子让身体恢复正常人,不,是远胜正常人的敏捷吗?在赤帝墓里一条腿蹦蹦跳跳,敏捷却不亚于旁人,阿珩啊阿珩,你莫不是要做葛天青婧第二?
厌世,迥异于世俗的三观,阿珩简直就是葛天青婧再世,这让云洛不得不忧心,会不会有一日,阿珩也如葛天青婧一般化为诡异的森林,不复人族。
葛天青婧的路,根本不是人能走的,那就是个贵脑有恙,且无药可治的神经病。若是旁的人,云洛也不是很担心,可阿珩,这位主跟葛天青婧,本质上是同类。
哪有人会认为死亡是美好的事情?云洛不是瞎子,怎会看不出,阿珩杀人时的心态极诡异,她根本不认为自己是在害人,她认为自己是在为人送行,送人去一个更好的地方。因为觉得是在做善事,所以毫无愧疚与罪恶感,而在九州帝国后期的史书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的葛天青婧何尝不是这么一奇葩?
胖墩笑眯眯的瞧着云洛,问:“阿叔,好喝不?”
云洛从以阿珩为核心的思绪里回过神,见了胖墩,不由愣了下,他这还是头回见着如此。。。。。。胖的孩子。
胖的孩子也不是没见过,贵族终日饱食,孩子很容易胖起来,但辰国极少,辰国尚武好战,每个贵族子弟,不论直系亦或旁支都得上战场,把孩子养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