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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神医-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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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说很喜欢食用人参芝草吗?味道如何?”
  “死有钱人。”
  人比人,气死人。
  自己想吃人参,得自己去茫茫雪山里挖,还都是雪参,想换换口味都没法,雪山里虽不止这一种参,却只有这种最常见。
  最重要的是,别看雪山里雪参遍地,但五花八门的猛兽却从来都没少过,甚至不乏异兽。
  断云雪山绵延万里,据说蛮荒纪时,大荒的中央是广袤富饶的平原,然神魔大战,天翻地覆,世人从废墟中爬出来的便发现自己的家园面目全非了,辽阔平原之上拔起一座直入云霄的山脉。即断云雪山,虽然终年被积雪覆盖,但山中其实有很多适合人居住的地方,只是人族进不去,可异兽进得去,因此万年来,断云雪山俨然成了异兽的一个主要聚居地。
  阿珩有时采药也会碰到异兽,若非跑得快,可能就被当成塞牙缝的点心吞了。
  云洛却随随便便拿三十年份的灵芝煲汤,除了死有钱人,阿珩别无他感。
  云洛很无辜:“你做为世间数一数二的神医,至于如此反应?”
  阿珩叹道:“可我赚的钱根本不够我买试药需要的药材。”医术再好,她炼丹炼药需要的药材都不少,赚得钱不过杯水车薪。
  云洛大方道:“若你愿意成为虎贲军永久的军医,日后你试药所需的药材我全包了。”
  “心领了,我对军医这行没兴趣。”
  医者的天职是救人,无能为力,救不了人,病人死了,阿珩可以说自己需要继续努力,但军医这一行,看得死人远比活人多,天天看两军杀戮,阿珩敢说,自己的脑子迟早要添新问题。
  虽然觉得对方是死有钱人,但阿珩也没客气,陶罐里的灵芝全都夹出来吃了,一条鱼啃得精光,灵芝鱼汤更是饮得涓滴不剩,唔,也不能说涓滴不剩,最后几滴洒衣服上了。
  “怎么回事?地动?”
  感觉着地面的震动,阿珩愣了下,不是这么倒霉吧?
  云洛仔细听了下,地动不是这声音。“不是,是畜栏那边,你在这边别乱跑,我去看看怎么回事。”
  这场集体婚礼,云洛邀请了整个牧云原的部落,反正那次围猎收获颇丰,足够邀请牧云原所有人吃一顿了。为此,他还特别弄来了两万瓮的葡萄酒,每一瓮都有六十斤美酒。美酒美食,成功将牧云原诸部给引了来。
  牧人的财产是牛羊,走到哪带到哪,因此来参加婚宴,牧民们也将自己的牲口都给带来了。
  数以百万计的牛羊,混乱起来,云洛完全不敢想会乱成什么样。唯一庆幸的是,婚礼之前跟牧人换了两万头牛与一万匹良马,前者送去了王城,后者送去了牧云城。畜栏里生下的都是羊群,牛马不多,否则不知会出多少人命。
  参加婚宴的牧民也感觉了地面的震动,听出不是地动,而是畜栏出问题后纷纷丢下了酒碗去抢救自己的牲口。
  草原上,牲口就是牧人全部的财产,没了牲口,整个部落的人都将饿死在寒冬的风雪中。
  羊群到处跑,利用牧羊的大狗将羊群赶回来,马匹都有受过训练,吹骨哨可以召回,至于牛。。。。。。只能先杀了,回头吃牛肉。
  虎贲锐士不懂如何管理牛羊,因此云洛下令让虎贲锐士在周围戒严,一来防止细作逃出去,他可不信这是意外,二来,那些发疯想要跑出一定范围的牛羊马匹全都杀了,回头加餐,他付钱给牧人就是。
  盛大的婚礼算是完全泡汤了,畜栏的混乱直到第二日才午间才得以解决,云洛带着一身的疲惫去找阿珩,有不少人受了伤,急需救治,寻常伤口倒也罢了,军医能解决,但有几个人伤得太重,需要用到一些好药。
  阿珩的营帐里空无一人,竹箧也不见了,只有地上用兽皮铺成的床上还放着瓶瓶罐罐的药物,估计是把竹箧里的药物给倒光了。
  望着空荡荡的营帐,云洛漂亮的琥珀色眸子顿时沉郁冰冷似深海的玄冰。

  ☆、第九章条邑

  牧云城以东三百里。
  阿珩感受着快要四分五裂的臀部,忍不住问齐载:“可否下马休息?我受不了了。”
  一夜加一个上午,跑出三百里,也亏得牧云原是高原,地势平坦,但这一路上都在骑马,阿珩也吃不消。
  捭阖时代的骑马,没有马镫,也没有马蹄铁,就是马鞍也不过是马背上垫了个坐垫,完全靠高超的骑术,但骑术再好,骑这种跟光背马没多大区别的马跑一天,也足以丢掉半条命。
  齐载迟疑了下,终究是停了下来。
  马一停下,阿珩便拿出一根人参啃了起来。骑马之前她在衣服的腿部缝合了皮革,因此虽然腿上的肉仍被磨得血肉模糊,但胜在有皮革保护,没有布帛碎片嵌入血肉里,身体的自愈能力几乎立刻就开始发挥作用,伤口与尸块飞快的愈合,消耗极大。
  阿珩边吃边问齐载:“你在畜栏做了什么?”
  齐载随口道:“放了一把火。”
  阿珩:“。。。。。。你知不知道如此牧人会损失多少牲畜?”
  “区区几头牲畜而已。”
  阿珩讥笑,区区几头牲畜?对于平民,一头牲口往往是家里最重要的东西,怎能用区区这个字眼来描绘?
  见阿珩不悦,齐载忙哄道:“你别生气,他们背叛了齐国,只是让他们损失几头牲畜算是便宜的。”
  阿珩愈发讥讽:“对于牧云原上的牧人而言,不论是齐人还是辰人,都是入侵者,他们凭什么要忠诚齐国?又不是脑子有病。”
  牧云原上的土著都是昔日古国的后裔,是根红苗正的土著,无论是辰人还是齐人,对他们而言都是彻头彻尾的外来者。
  都是入侵者,将心比心,阿珩觉得,换了自己也会在齐人败退时毫不犹豫的倒戈。反正辰人是想吞并牧云原,而非毁灭牧云原,不论哪一方占据牧云原都不能将牧云原上的原住民干掉。
  既如此,为何要忠诚于入侵自己家园的人?
  齐载被驳得语塞。
  啃了人参,感觉休息得差不多了,阿珩便道:“继续赶路吧,去摩云关吗?”
  齐载摇头。“回王城。”
  阿珩微怔。“齐王放弃牧云原了?”
  不至于那么蠢吧?
  牧云原有丰富的金玉矿藏,更有水草丰美可以培育战马的广袤草场,最关键的是,牧云城位于牧云原东部,过了牧云原往东三百里左右往南便是条原,而齐国王城便位于条原。
  牧云原虽非齐都的门户,但丢了它的意义跟丢了门户差别不大。云洛只要越过摩云关便可长驱直入齐都。
  齐载黯然道:“我战事失利,已被撤职。”
  “哦,代替你的是谁?”
  “是公子高。”
  公子高?阿珩想了好一会才想起公子高是哪位。
  齐王膝下有十三子,其中公子高是较出色的。
  以公子王孙为将是人族的祖制,自炎帝时代流传下来的祖制,已有一万年的历史。
  尽管炎帝当年那么做纯粹是为了向聚拢在王旗下的氏族们表示,她将人族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绝不会追随她的人当棋子。虽然阿珩一直觉得,在炎帝的脑子里,只怕所有人都是棋子,没有谁是不能牺牲的,包括她自己。但炎帝这一招挺绝,烽火狼烟的战场上,炎帝的血裔几乎死绝,其余人见了,哪怕明知自己的任务可能会死,也不会有什么异议。
  当一种政策变成习俗,并且延续万年之后,便已然刻进了文明的骨髓里。
  列国的公子在成年后都要领兵为国征战四方,自然,也不是没有例外,但那些不涉战场的公子都不会有地位。即便是嫡嗣是最合法的继承人,也必须有战功傍身。
  齐王诸子中,公子高在武功方面是最出色的,军功远超诸公子。
  若非齐王有一名嫡子加一名嫡女,或许,公子高是最有可能继承王位的。
  以战事失利削弱齐载的兵权是个好主意,齐国北部因为旦翁与齐载近二十年的经营,兵权完全掌控在齐载手里。齐王盯着这块肥肉也不是一两日的事了,依着列国的风俗,兵权多掌控于宗室贵族之手,君王的弟弟自然也是掌兵权的,列国中不乏兄长是君王,弟弟是国之良将的美谈,但这种美谈在齐国就有点问题了。
  这需要提到一个人——齐武王。
  齐武王骁勇善战,但已经没有多少人还记得他的王位是怎么来的了,五十二年前,齐献王薨,嫡长子继位,即齐简王。齐简王继位会对自己骁勇善战的兄弟加以重用,明君名将,美谈传列国,然。。。。。。四十五年前,齐简王最信任的兄弟弑君夺位,史称齐武王。
  经此一遭,齐国王族便变了味,每一任齐王都对自己的兄弟百般打压,恨不得斩草除根,一个不留。
  齐武王杀了自己剩下的兄弟,而齐武王的儿子们,如今也只有王位上坐着的那个还活着。
  旦翁的身份在齐国本就尴尬,掌控了齐国一半的兵力后就更尴尬了,齐王不免着急上火。好不容易把旦翁给熬死了,却来了个公孙载,接手了旦翁的兵权,也不知齐王有没有气得呕血。
  如今终于抓到机会削弱齐载的兵权,哪怕临阵换将,换上的新将领还是个不如前任的,许会影响接下来收复失地,但齐王也顾不上了。
  阿珩觉得云洛收到这个消息时一定会很高兴,猪一样的敌人是什么人都喜欢的。
  公子高虽是良将,却一直在南部同离国作战,擅步兵战与水战,让他跑高原上收复失地打骑兵战,齐王对自己的儿子着实有信心。
  阿珩道:“既如此,我们去王城。”齐辰两国的战事干她甚事?早点治好齐载早点回谷抱儿子。
  列国之中,齐国是数一数二的大国,疆域也是最辽阔的,南至云水,北至北荒黑水,形似一块如意,而齐国的王都便坐落于这块如意的中间位置——条原。
  两百年前,齐庄王励精图治,开疆拓土,原本的都城不再适合继续做为都城,便在条原之上修建了这座王城。
  在上古时代,条原还不叫条原的时候,这里曾经有过一座繁华帝都,赤帝所营建,乃人族的核心,只是被战火所毁,人族又四分五裂,这座帝都也就彻底消失在了荒草中。齐庄王迁都于此,还为新都起了个一样的名字,雄心壮志如何,一目了然,奈何时不待他。
  齐庄王享年四十一岁,这个年纪已然是长寿,但。。。。。。这么点时间想将九州重新合并无疑是痴人说梦,因而齐庄王只得含恨而终。
  入城时,瞅了瞅城墙上的名字,再瞅了瞅齐载,阿珩完全无法理解,这些男人这么折腾究竟是为哪般。
  不过,齐庄王的雄图霸业虽然是做梦,但他的确是齐国今日强盛的奠基者,没有他及之后几代齐王打下的基础,齐武王也无法将齐国推至鼎盛。
  不算部族时代,单建国至今,齐国的历史差不多有□□百年,历经五十余君。而崛起则是从齐庄王之父齐文王时代开始,也就三百多年。与辰国差不多时代崛起,据说当时云水以北,国族数千,加上外敌威胁,这两个都是崛起中的国家选择了联合,一起扫灭北方诸国,对抗来自其它地方的强国。
  是的,如今这两个打得你死我活的国家曾经有过蜜月期,并且挺长,直到一百多年前,北方大地的从国族数千变成了小猫两三只,只剩下几个做为缓冲带的小国。蜜月期就此结束,两个国家以缓冲带诸国为战场斗了一甲子,然后。。。。。。终于直接接壤了,肆无忌惮的大战也开始了。
  总的来说,齐国发展得比较快,辰国地理位置特殊,四面皆敌,想快也快不起来,因此辰国还在西北奋斗时,齐国已然成为中原霸主,疆土是所有国家里最辽阔的,方圆约三千里,地广物博,辰国的疆土全加起来连它三分之一都没有。
  不过,这样的强盛也是经过五十多代人的经营才得到的,齐庄王的野心。。。。。。完全脱离了现实,就算是寄希望于后人,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齐国也没能逃出盛极必衰的怪圈。
  很多君王都自认为是不世明君,死抓着所有权利,不眠不休的勤政,也征战四方,折腾得本国与周边诸国百年不得安宁。
  他们自己是高兴的获得了明君的美谥,却苦了后继者,不是每个君王都热爱开疆拓土,热爱权利,就算真的热爱,也不是每个君王都能不眠不休的熬油,一国事物,掌控欲强烈的君王往往要将一切都掌控在手里,而为此,继位后都别指望好好睡个觉了。
  懒惰是人的天性,大多数人都想睡个好觉,国君这一职业不是正常人能当的。正常人坐上去,便是英明神武的先君后继无人,找个跟先君一样不正常的坐上去?除非效仿九州帝国时的禅让制,否则就得指望明君的子孙代代皆不正常。
  阿珩颇同情齐王,被齐武王给坑了。
  齐武王留给他的是一个庞大得任何以任何一个正常人的精力都无法完全掌控的国家,以及满目接敌。凡是与齐国接壤的,和不接壤却没超过千里的国家都被齐武王侵略过,从华族到蛮夷戎狄,一个都没落下。但凡是个正常人都吃不消这么个担子,从老狮王倒下的那一刻,所有蛰伏的豺狼虎豹都亮出了爪牙,还有同样年迈或年轻的狮子,他们也迫不及待的撕碎新的狮王,取而代之。
  祖宗一世风光,坑子孙百年。
  阿珩一边感慨着一边同齐载进了城,贵族有专门的入城通道,不用排队,省很多事。也幸亏有齐载,否则阿珩想进城还真是个麻烦,时人出入城邑或远行都需以照身帖证明身份,而这种东西是每个人一出生就去官府登记了户籍,然后才有的。自然,事无绝对,也有的人是没有的,比如奴隶。
  清是奴隶,因此一生都没有照身帖这种东西,后来逃离了齐国,浪迹四方不得安居,一方面是喜欢游医这一行,另一方面便是他没有身份。办个假身份也不是不可以,问题是他曾是王族的奴隶,每个奴隶的身上都有烙印,主人不同,烙印也不同,清身上的奴隶烙印,辨识度太高,办个假身份等于没办。
  奴子一般来说是随父母,父母是奴隶,子孙自然世世代代为奴,若奴子的父亲是贵族,自然另当别论。
  阿珩的父亲是清,清在发生大疫、人生剧变前是地地道道的庶人,大疫后虽侥幸生还,却成了王族奴隶,供御医试药研究,从头到尾都与贵族不沾边,阿珩的身份自然略尴尬,虽然没人敢拿烙铁往她身上补个奴隶烙印,但身份却始终是个问题。。。。。。标准黑户。
  公子旦在世的时候倒是想过给阿珩弄个身份,她不像清,身上有辨识度极高的奴印,弄个身份不会露陷,然。。。。。。弄一个□□无缝的身份以公子旦当时的权势还不够,后来足够了,阿珩却跑去了药王谷拜师,再后来,公子旦去了。因此阿珩在列国之间蹦跶,用的都是早年时公子旦赠的符节,那符节是齐武王赐公子旦的,代表了公子旦的身份,有王印,可以当照身帖和路引用,也很好用。至少在公子旦在世时很好用,公子旦一世后就成了废品。
  见阿珩瞅着自己手里的路引,齐载微怔,想起了阿珩尴尬的身份,虽然如今没人敢当面说阿珩的身份问题(敢当面说的人都中毒自尽了),但即便没人当面说,这始终是阿珩的一个硬伤。当年齐王赐婚于他,对他已有之婚约,别人也是拿阿珩的身份对阿珩加以攻讦。
  “你这次回来就别走了,我给你办一个身份,以便在条邑落户。”齐载温声道。
  阿珩闻言抬眸,宛若子夜的眸子亮若妖鬼,哪怕她没有恶意也令人不由自主的觉得不自在。
  齐载与阿珩相识多年,对于阿珩的眸子已然习惯,别人眸子天生就是这般亮,除非不看,否则就学会适应。“你如此年轻,莫不是打算隐居药王谷一生?”
  “我自不会一世与世隔绝,然我也不需要弄个莫须有的身份,仅风珩这两字便是我的身份。”阿珩淡淡道。
  弄个身份,她真正的身世自然就得瞒住,奴子是不能拥有身份的,哪怕明白如此会给自己带来很多方便,阿珩也不想给自己弄一对莫须有的父母。
  风姓苏氏女珩,这是她的身份,迟早有一日,她会让这个身份没有任何证明也可畅通无阻于列国之间。
  齐载皱眉,但不想与阿珩吵架,便道:“你若不喜欢莫须有的身份亦无妨,你有姓有氏,来源于何处,我或可帮你。”
  清是奴隶,无姓亦无氏,生下的孩子却有姓有氏,明显有蹊跷。而姓氏并不是可以随便给自己孩子冠上的。得氏必须得到君王的用玺,得姓则须宗族认可,否则便是重罪。清不是会随便往脸上贴金的人,便只有一个解释:阿珩的身世不止奴子那么简单。
  阿珩蹙眉:“我的姓氏,只我一人活着。”所以,别指望找到她姓氏所属的宗族办个合法的身份了。
  阿珩不会说谎,齐载顿时百思不得其解,青梅竹马你身上的谜题为何这般丰富?
  正茫然着便见阿珩拿了自己腰间的钱袋,然后走了另一个方向。“阿珩,你走错路了,是这边。”
  “没走错,我住客栈。”
  齐载不悦:“你住的院子我一直留着,不曾有一分改变。”
  阿珩头也不回的走远了。
  没有身份,始终是个硬伤,住客栈需出示照身帖进行登记,不过阿珩也有解决之法。齐国法治不严,在条邑的西市寻了一家中等的客栈,塞了掌柜一枚金叶子,问题立时迎刃而解。

  ☆、第十章情敌相见

  朝云没见过阿珩,三年前阿珩灵前一退完婚就走了,根本没给朝云见情敌的机会。
  尽管不曾见过,朝云却一眼就认出了阿珩。
  凭心而论,阿珩虽然不是美人,却也不难看,眉清目秀,只是端正的五官组合在一起,就平凡无奇了。但这并不代表阿珩就真的走进人群里就找不到了,找不到的那是清,清有着一张丢进人群里绝对找不出来的脸,长得平凡很正常,但能平凡无奇到清那种程度也称得上一个奇字。
  阿珩的容貌酷肖清,却因为其母的关系,她的五官有着鲜明的异族特征。
  华族的脸偏扁平,轮廓很浅,只有北地诸国的华族略深一些,却也只是一点。而人族的其余民族也各有特色,胡与戎及其分支民族的五官轮廓极鲜明深邃,不过,也毛发浓密。
  阿珩的母亲有东夷与蜀族的血统,阿珩对此很是无语,蜀族聚居地在宁州,东夷在沃州,中间隔着万里之遥,阿母你是如何诞生的?
  不过,也拖母系的血统所赐,阿珩的容貌特色极鲜明。
  蜀族是宁州以濁山氏为首的诸氏族与羌戎杂居而形成的民族,有两个典型的特征:肤白,五官鲜明。
  东夷是沃州少昊部所有氏族经过一番分裂融合后形成的民族,典型特征是:擅射,身形高大。
  阿珩的身体条件显然不可能擅射,但她身形高挑却是真的,这个时代的人大多营养不良,身形矮小,男子身形普遍在五尺到五尺半之间,便是贵族也不过是堪堪沾着五尺半的边,子娴才十四岁,却已有五尺三寸,不少男人都没她高。
  齐国与胡人接壤,五官轮廓深邃,身形高挑的人在齐国也不是没有,但似阿珩这般的,世所罕见。同样是肤白,别人肤白是美,阿珩却是活似鬼的苍白,大白天都能透出三分阴郁的味道。还有那双眸子,星眸璀璨是夸赞之词,夸赞别人眸子明亮的褒奖之词,阿珩的眸子非常明亮,就是亮过头了,亮得慎人。
  最显眼,也最瞩目的便是那一头长发,十四岁正是女子的花季,阿珩却两鬓雪白,墨黑与银白衬得两种颜色愈发鲜明。
  综合了母系血统和父系血统的遗传,阿珩容貌辨识度不亚于清身上的齐王族奴印,这也是阿珩大咧咧出入列国的一个原因,在中州列国中,这容貌辨识度太高,遮掩也没用,寻遍九州四溟都找不到第二个这般容貌的人族,三个隔着万里之遥的民族混血以及源自于清的诡异遗传造就了阿珩独一无二的容貌。
  瞧着大咧咧坐在窗边案几上捣药的阿珩,尽管对方姿色平平,且毫无礼仪可言,然瞅着微光下的阿珩,朝云却诡异的有一种对方其实极美的感觉。
  怎么会呢,自己定是看错了。
  阿珩的身世,朝云很早的时候就查过。
  充当药人的奴隶之女,至今都没个身份,母不详,估计是某个无名的女奴。
  这样卑微的女子怎配得上英武俊朗的公孙载,因此,那一年夏苗中,被公孙载所吸引后,朝云便对公孙载展开了追求。
  公孙载已有婚约?她可是齐王嫡系后裔,有什么是她不能得到的?何况,便是公孙载自身不也很苦恼有着一个卑微而姿色平平的未婚妻吗?婚约根本不是他自愿的,是公子旦逼迫他的,公孙载因着不同意还险些被公子旦给活活打死。
  若非阿珩有个与公子旦刎颈之交的父亲,且其父无耻的利用交情挟制公子旦,公子旦又怎会牺牲嫡长孙的婚事?
  思及此,那一瞬的恍惚已从朝云的眸中消散,恢复的是一个骄傲尊贵的王族。
  瞧着朝云的变化,阿珩忽有种感觉,齐载或许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朝云似乎不是那种可以轻易掌控的女子呢。
  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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