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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神医-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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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不需要,所以萱夫人并不干涉青王的子嗣,宫里每个怀了孩子的妃嫔宫女,萱夫人都随青王自己处置。公子横就是在那个时候出生的,最落魄时,青王对于这个儿子自然感情不一样,或许是因为他自己那时过得太憋屈,所以对这个儿子便可着劲的宠着,就差宠上天了。
  青王未必是恶意,但骄子如杀子,王族子弟本就骄纵跋扈,行事暴虐,被他这么一宠,就更跋扈了。
  萱夫人在时很是被公子横与宗室子弟给气了一番,就算贵族杀几个贱民,女干或抢几个民女不犯法,但做为宗室子弟,成日里惹是生非,也着实影响王族名声。凭心而论,早期时,萱夫人的名声都比这些公子公孙好,毕竟,萱夫人只是养面首,你情我愿,谁也不害,而那些宗室子弟,谁碰上谁倒霉,还是有冤无处诉的那种,贵贱有别,贵者杀贱者顶破天也就赔几个钱,赔命是做白日梦。
  萱夫人为此专门令所有未成年的宗室子弟,不论父母是否在王都,都必须在泮宫读书学礼,特别是后者,礼必须学好,学不好就别回去了。泮宫的傅者便是萱夫人的那位面首,没人知道他是如何做到的,反正在萱夫人离世,他辞去傅者之职前,泮宫的宗室子弟哪怕公子横都一个比一个会做人,也不招猫逗狗了,至少明面上是如此。至于暗地里,谁知道呢,反正只要做的干净,那就天知地知自己知了,等于没人知,没人知便是没发生过。
  现如今,萱夫人死了,面首先生也不当傅者了,一直都在西山不怎么出门,没了人管,公子横是第一个故态萌发的,萱夫人还未下葬他便大肆庆祝,庆祝方式很别致,在宫里因为公子泽身份特殊的关系不敢动,但萱夫人另外的两子一女却是可以动的。若非当时公子泽不放心,专门去找,公子芾三个青王族的污点就被公子横给抹去了。
  不能趁机维护王族血统的纯正,公子横的心情极不好,出了宫便想着如何发泄,正好看到了一个有几分姿色的女子,便顺手抢回了府。第二日,那女子的夫家寻来时,公子横在青王的命令下心不甘情不愿的将女子还了回去,但还的时候人就剩一口气了,真正意义上的一口气,神仙难救。
  这些年,公子横愈发跋扈,若非他是青王最宠爱的儿子,而青王又没嫡子,他是最可能继位的人。阿珩觉得,就他这些年拉的仇恨,足够他被人下镬鼎里活烹个百八十遍了。

  ☆、第十七章盖棺不定论

  阿珩与儿子在鱼市上买了一条云鲤回客栈的路上听到了一个消息,那群在城里赛马的公子哥的马都惊了,全都从马上摔了下来。十一个人,被马给踩死了三个,踩断骨头可能要落个残疾的有四个,还有三个也都摔得不轻,需要养很久,至于能不能活还不一定。因为公子横属于被给踩了,可能得落个残疾的一茬。
  公子横是青王最宠爱的公子,但陪他一起赛马的却不是青王的儿子,公子横若是有个好歹,那些人少不得要殉葬,便是公子横不会有事,那些人也少得吃点苦头。至于那些纨绔子弟的从人,不论公子横有没有事,一个都活不了。
  主子有事,不论那三长两短是否主子自己做的,伺候的奴仆都有罪,得以死谢罪。
  阿珩听了便左耳进右耳出了,不论会死多少人,她都已顺心,这便够了。那些纨绔子的下半生以及他们将被处死的奴仆该如何,与她何干?反正她没犯戒,十一个人一个都没死,死了的都不是她杀的。
  阿珩将鱼汤烹好时已然暮色四合,无忧也从补眠里醒了过来,听说了街头巷尾议论纷纷的事,对阿珩说了一句:“你真是羲和氏后人?”
  阿珩反问:“需要我在身上划个伤口给你看看?”
  无忧道:“我觉得你更像九方氏的后人,你挺像白帝的。”
  白帝后裔有两支,其中一支便是九方氏,也是远古时代最令人忌惮的神裔氏族之一,这一神裔氏族没有任何特殊的能力,唯一的优点就是脑子比较好,然而只这一个优点抵得上所有特殊能力了。原因?脑子好的人很多,但好到九方氏那份上,啧,简直非人。
  阿珩问:“杀人不见血?”
  白帝最令人无语的不是她的力量,相反,九州帝国历代王,白帝应该是最弱的,但没有人会因此轻视她,她死后得到了帝君的尊号,并且是六帝里唯一与炎帝比肩的一位。
  杀人不一定要自己动手,想要杀一个人,或者灭一族,方法有千百个。哪怕对方还没出生也没关系,布好局以待便是;哪怕那个时候自己已经死了也没关系,只要善用人心,哪怕是千年之后,布局仍会发挥作用。
  这是白帝的风格,她也用现实证明了她不是脑有恙,她是真的能做到,尽管做到这风格,尤其是后半段的代价是她险些被拉下神坛遗臭万年。尽管最后堪堪保住了帝君的尊号,也仍是人族最毁誉参半的帝君,没有之一。
  在很长的时间里,人族对于白帝的态度都是无视。夸赞,夸不出口,唾弃,也唾不出口,只得忽略与遗忘。尽管现如今,那一段历史已经被遗忘,但白帝的身后名还是受到了影响。九州帝国的史册里,她是上古六帝里唯一与炎帝比肩的存在,而今的史册里,她是上古六帝里最默默无闻的存在。人族不约而同的选择了遗忘与篡改这位伟大的帝君的历史,事实上,若非一代帝君留下的痕迹太过浓郁,无法完全抹去,阿珩相信,人族是很愿意将这个人从人族的历史里彻底抹去的。
  无忧颌首。“你很有她的风范。”
  “。。。。。。我且当你是在夸赞我好了。”
  三七忍不住插道:“白帝她做什么了?”
  白帝她做什么了?
  这个问题问得真好,也真一针见血,然而没几个人能回答。
  清楚那段历史的人都已经死了,还活着的人就算想了解也不可能,因为史书已然被篡改得面目全非,谁也无法从史书之中推测出真相。然而,无忧与阿珩清楚,前者是白帝无数棋子中的一枚,后者读过没被改过的史册。
  无忧思忖了下,对三七道:“真要说起来,她也没做什么,最多就是顺应时事推波助澜,提前送了数以千万计的人族去黄泉报道。”
  三七悚然的看着无忧。
  阿珩皱眉,摸了摸三七的脑袋。“别想歪了,白帝一个人都没杀,她只是推演出了人族的一场浩劫,便布了个局,将那场浩劫给提前了几百年。”
  三七问:“死了很多人?”
  阿珩点头。“嗯,但没有她那神来一笔,死的人会更多。”
  “不太明白。”
  “那场浩劫本该在人族在内耗中消耗了九成以上的力量后到来,人族就算不灭绝,也不会多好,然而她让那场浩劫在人族内耗开始不久就来了。浩劫来得猝不及防,于是,数以千万计的人族死了,鲜血敲醒了还活着的人族。”
  三七的小脑瓜反应的很快。“你说的是上个时代诸族大战?”
  阿珩颌首。
  “可那时白帝已经死了几千年。”
  阿珩轻叹:“所以才说,九州帝国近百位王,唯她与炎帝比肩。”
  在阿珩看来,不论是炎帝还是白帝都是政治家。
  王侯的本质不是政客便是政治家,两者最大的区别前者只需死了盖棺定论,而后者,盖了棺也不能定论。一般的政治家,得过了几代人才能定论,但也有不一样的,如上古六帝,要定论,至少得过个千儿八百年才行。其中炎帝直到九州帝国灭亡才能定论,至于白帝,那是根本没法定论。
  白帝的思维逻辑以及风格是个人都能理解,但也因为是人,所以永远都无法支持与认可。无它,死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整个人族都是受害者,每个生还者都是受益者,没有任何一个人例外。上个时代,很多生还者宁可死了算了,且,若非白帝陵根本没人知道在哪,阿珩一点都不怀疑白帝能被人掘墓,甚至鞭尸。呃,白帝大抵也是清楚这一点的,所以巫的秘典上记载着,这位帝君死后留下的帝陵是空陵,她临终前就让子孙将她火化了,骨灰抛撒于九州山河间。
  几千年前的骨灰,还散于整个九州,神祇也没能力将她找出来鞭尸。
  三七也无语,挺想说这世上哪有那么恐怖的人,但看着无忧的表情,他知道,还真有,甚至有可能,无忧就是白帝布的棋局的一枚棋子,甚至。。。。。。弃子。
  无忧不会读心术,若是会,肯定会告诉三七:她的确是弃子,所有人族全是弃子,白帝保的是人族血脉不绝,至于个人与氏族,自然物尽其用。
  只有在死了几百年,所有事情都尘埃落定,她才明白自己究竟是怎样的一枚棋子,所处的又是怎样的棋局。
  无忧记得赤帝曾经说过一句话:这世间最不可信与最可信者即帝君。
  最不可信,因为帝君在利益需要时绝对毫不犹豫的卖了你,榨干你的每一分价值;最可信,因为只要你是个人族,那么帝君就是你永远的后盾。
  阿珩帮三七盛了一碗鱼汤,换了个话题。“你帮我照顾三七几日。”
  无忧疑惑。
  阿珩说:“我不是最狠的。”
  “哦,那谁是最狠的?”
  “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公子横被人下过药。”
  “什么药?”
  “绝嗣的药。”
  无忧一怔:“谁这么大仇这么大恨?”
  绝嗣非小事,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最重要的是,一个君王可以不英明,可以昏庸,唯独不能没有后。已经绝嗣的公子再出色也没资格夺嫡,除非他把王族所有男丁都给杀了,否则君王都不可能将王位传给一个生不出孩子来的子嗣,而真狠得将所有人都给杀了,这个新君却是绝嗣者,百年之后,江山自然要拱手它姓。
  阿珩又盛了一碗鱼汤。。“谁知道呢,不过他血液里味道挺淡,绝嗣至少四五年了。”
  无忧无语的看着阿珩,下药都是四五年前的事了你都还闻得出来,女郎你的鼻子是有多凶残?或者她该问,苍凛是对你的鼻子做过什么?人族是无法拥有这般凶残的嗅觉的。
  阿珩将新盛的鱼汤递向无忧。“要喝鱼汤吗?”
  无忧接过了鱼汤,邪灵进食都是生吞活剥,煮熟了的食物,精气神都散得差不多了,吃了根本不抵饿,但无忧很喜欢,这些烟火食会让她记得自己曾经是个人。如果有一日她忘了自己曾经是个人,那会很恐怖,古洛国就是前车之鉴。
  吃东西也不妨碍无忧说话,并且哪怕一边进食一边说话,她身上透出的仍旧是源自骨髓里的优雅。“你没把握了?”
  阿珩颌首。“原以为最大的问题不过是南方的气候,因此带了三七来,不曾想会在公子横身上闻到熟悉的东西,挺麻烦的。”
  “可需要我帮忙?”
  阿珩摇头。“这事你不方便插手。”
  “你会不会死?”
  阿珩笃定的说:“我会赢,你只需帮我照顾好三七,让我无后顾之忧即可。”
  “小事。”
  一日,阿珩在贫民聚居的西城转了一整日,然后花钱弄走了三具新鲜的尸体。无忧以为是给自己吃的,点评道:“这个太老,肉质很柴;这个倒是年轻的,看身上的伤口,被寻仇而死的吧,血都留得差不多了;这个小的倒是挺嫩的,就是肉太少,而且病死的都会变味。”
  阿珩无语道:“你吃人挺有经验啊。”
  “我已经活了三千年。”
  阿珩无奈道:“这是我买来做实验的,你要吃的话,得等我做完实验,你去哪?”
  “我去陪三七玩。”
  等阿珩做完实验,天知道尸体还剩下什么,血肉里又有没有多出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如果有,邪灵吃了也得倒霉。
  阿珩拖着尸体进了自己昨日准备的屋子,这座客栈已经被她高价买下来了,不然掌柜的打死都不可能让她带尸体进门,说不定还会报官。
  不出无忧所料,四日后阿珩从屋子出来的时候,三具尸体只剩下几根骨头了,就连这骨头都有点残缺。
  无忧很是惊奇:“你这是做什么实验了?我似乎闻到了蛊的味道。”
  “净蛊。”
  “没听过。”
  “一具尸体要多久才能腐烂成泥?”
  “那得看有没有做过防腐处理,并且埋在什么地方。”
  “至少多久?”
  “皮肉也就几个月的事,骨头,一般情况下,它能保存很多年。”
  “净蛊可以将一具尸体在几日之内分解成微尘。”
  无忧一怔:“你研究这种东西做什么?”吃饱了撑的?
  “这个时代瘟疫爆发的原因,大多死的人太多,尸体没人埋所引起的。”
  无忧:“。。。。。。你可真有想法。”一针见血,虽然治不了最根本的问题,但能瘟疫的种子是发不了芽了。
  阿珩叹道:“可惜至今都未成功。”
  无忧瞅了瞅手里的骨头,这还不叫成功?
  “我花了八年的时间研制了归元蛊,但我不知如何控制。”
  “你的蛊你控制不了?”
  “归元蛊吞噬尸体,将尸体分解为微尘,这期间会一直以恐怖的速度繁殖,从而达到最快分解尸体的目的。”
  “所以?”
  “若是归元蛊的繁殖方法是自我分裂,只要有充足的食物便会一直分裂下去。”
  无忧懂了。“我突然觉得,羲和氏濒临灭绝,挺正常的。”
  阿珩挑眉。“何意?”
  无忧诚恳道:“远古时,你的祖先发明了瘟毒,如今,你发明了不比瘟毒差多少的归元蛊,你们这一族,太神奇了。”完全符合灭世者的标准。
  “何谓瘟毒?”
  “能像瘟疫一样扩散的毒,或者你可以理解为,那就是瘟疫,只是这瘟疫是人为研制出来的。”
  阿珩无言。
  “你可有法子控制归元蛊的繁衍?哪怕只是想法。”
  “没有想法,实验材料不够,哪一日去战场上转转。”
  无忧立时同情起了即将被阿珩拜访的战场的交战双方。

  ☆、第十八章公子泽

  公子泽的府邸与王宫挨得很近,但与旁边的王宫完全不是一个风格。
  青国好起高台,宫室都极高,如君王起居的章台便有五十丈高,老远就能看到章台的飞檐。整个王宫,远远望去,高台林立,奢华得无与伦比。不止王宫,青国的王公贵族们也喜欢起高台,建筑的地基都会打得特别深特别高,令人得抬头仰望才能看清。公子泽的府邸却不然,非常平实的五进宅邸,没有那奢华异常的高台,给人以朴实的感觉。然而朴实之中又处处透着精致,低调的奢华。
  啧,还没见到人,阿珩便觉得,公子泽很有意思,不愧是王族子弟。
  阿珩在一株檀木林下见到了公子泽,为何用株来描述林?自然因为那是一株三千年的檀树,独木成林。优雅高贵、仪容不凡的青年于树下抚琴,琴声悠远,却没有一点真正的感情。阿珩忽然有点同情那个人了,碰上这么个城府深到连抚琴都不会流露出半点真正感情的人,啧。。。。。。这是倒了十辈子的血霉吧?不过也不说是倒霉,王族子弟的血本就冷的,在他们选择了为王权而活的那一刻,那血便冷如铁。只有活腻了的人才会沾上那些家伙,那家伙就算最后被坑死了,阿珩也只能说,死不足惜。
  这世间有一些人,永远都不能信,信了就得做好失去所有,包括生命的心里准备。
  琴声悠然,阿珩虽非乐者,却也喜欢听音乐,但她更喜欢听无忧那头邪灵抚琴弄笛,尽管无忧抚琴弄笛大部分时候都是为了杀人,并且弹的曲子没几个正常的,但她的音乐有一个可以抵消所有缺点的优点:情感饱满。
  每一支曲子,无忧在演奏时都用了十分的心与情,因为琴者用心,所以听无忧抚琴会令人心情愉悦,甚至有时心里戾气重得想要杀人,听她抚完一支清心调,所有戾气都会消失。而公子泽的琴,琴技很好,不算无忧那样的非人生物,公子泽的琴技堪称举世无双,然而琴声里没有心,阿珩听了没一会便忍不住打呵欠。
  铮!
  甩了甩脑袋,阿珩将一只脚踩在了琴弦上,白衣青年的琴曲再也无法进行,尽管什么都看不到,仍旧抬眸看向阿珩的方向。“我的琴声很难听?”
  阿珩坦诚回答:“很好听。”
  “那为何如此?”
  阿珩更加坦诚:“你的琴技很好,然琴声里没有心,乏味得紧。”
  公子泽一怔,说他琴声乏味的,阿珩不是第一位,不论是他的母亲亦或那个人都如此说过。
  琴技虽好,可惜无心,乏味。
  自然,萱夫人到底顾着儿子的面子,没把最后两个字给说出口,但那个人却没这个顾忌,百无禁忌,想什么就说什么。
  公子泽说:“苏神医很直接。”
  阿珩笑。“我又不是你的臣民,没必要对你虚以委蛇。”在需要时,她也会撒谎骗人,虚以委蛇,但不需要时,她干嘛要让自己不舒服?自然是自己怎么舒服就怎么来,至于别人是否舒服,跟她有一枚铜锱的关系吗?
  看着理所当然的阿珩,公子泽默,活了二十二年,他就没见过阿珩这般的奇葩,不算那个人的话。这两个人虽然年岁相差巨大,但某些方面很像:自己活得顺心才是最重要的,别人顺不顺心,与我何干?
  “芾儿与玺儿还在商於之地。”
  阿珩道:“那还真是没用,这么久都没摆脱商王。”
  公子泽:“你可知他们在商国会有什么危险?”
  阿珩道:“肯定死不了,你这般看我做甚?我不否认我随手利用了公子芾,但他没有因此而早做准备,是他自己的问题,就当长个教训呗。”
  “商王不敢伤害他们,不代表别人也会。”
  阿珩淡定道:“我不认为有谁能动得了他们。”公子芾虽然不像她一样吃饭睡觉身上都随身六斤以上的毒,直到这两年与云洛同居,怕毒死云洛才勉强改掉了睡觉时身上也大包小包的毒的习惯,但没跟云洛睡一起时,身上的毒肯定不少。而公子芾,做为一个宗室公子,他虽有警惕性,但还没变态到阿珩这份上,身上没带多少毒,可阿珩闻得出来,那俩熊孩子身上有不少蛊。
  公子泽简直对阿珩无语,这女子活得有够肆意的。
  阿珩摸了摸袖袋,将话题拉回本来的目的。“你还治不治眼睛?”
  公子泽微怔。“你能治好我?”
  阿珩不悦的皱眉。“你可以侮辱我的人格,但你不能侮辱我的医术。”
  公子泽:“。。。。。。你觉得医术比人格重要?”
  阿珩想了想,道:“不是比人格重要,是比什么都重要。”
  公子泽大为好奇。“包括你的情人?”
  阿珩默然须臾。“我不知道。”
  公子泽:“。。。。。。”不知为何,忽然想同情云洛,也佩服云洛。此女子的心志显然不受任何外物所影响,但阿珩的心里却分不清云洛与医术孰轻孰重,因为都很在乎,所以分不清,若是不在乎,那就根本不存在分不清的问题。
  阿珩的手指从袖袋移开,道:“我走了。”
  公子泽道:“你不是要为我治眼疾吗?”
  阿珩道:“可我看你一点都不着急,那我也就不着急了,反正瞎了的人不是我,我没感觉的。”
  公子泽说:“你真不像一个称职的医者。”
  阿珩理所当然道:“医德与医术是两码事,没有人规定医者必须两者兼顾。”
  虽然没人规定必须两者兼顾,但那不是因为不重要,而是因为那是基本的常识,谁会专门明文规定这种常识?很遗憾,阿珩这种人,踩边缘线踩惯了,不论是常识亦或情理,只要没把她给束缚得死了,她铁定能并且会钻漏洞。
  医德与医术是两码事吗?对于任何一个人或非医者而言,答应都是:怎么可能是两码事,必须是一码事。
  在阿珩的认知里,医德与医术完全是两种东西,可共存,也可只存一者。
  公子泽说:“我没看过长生方。”
  “那你的长生方是如何得来的?”
  “收买了一名仆人。”
  “那仆人死了吗?”
  “不曾。”
  “他在哪?”
  公子泽报上了一个地址。
  阿珩很满意。“治眼疾,我随时都可以开始,你呢?”
  公子泽道:“今日可否?”
  “可。”
  公子泽的眼睛是先天的,阿珩推测,这应该是在娘胎里的时候母体被人下了毒。这本没什么,三七也是这种倒霉催的情况,但三七的运气好,他老娘不想活了,又正好碰上了阿珩,因此得以健全的出生。公子泽没有三七的好运气,所以身体在母体时被毒素侵蚀,虽未死,却也付出了不小的代价。最为显眼的便是眼睛,生下来就什么都看不到。
  阿珩细细解剖过很多人的眼睛,了解眼睛的结构,也做过一些实验,一个人的眼睛如果看不到,要么是眼球表皮出了问题,要么就是眼球里的一层晶体出了问题,再或者眼球整个出问题了。
  阿珩觉得公子泽属于后两者,如果属于前者,那个人不可能解决不了,至于是后两者中的那一个,那就得当面看看才知道了。也因此,阿珩今日特意上门拜访,确定了一件事:公子泽的运气真的很不好,他不是眼球里的晶体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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