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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狼妹惹桃花-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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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亏,因为这个千手佛的事,他都躲他躲到这来了,他居然还能想办法拖他进笼子。这就是当皇帝的好处。

    最后,侍卫还补充了一句,“皇上有旨,这件事交给沐清歌沐捕快全权负责,所有人都要听从他的安排。皇上有令,此事只给京城府衙十日的时间,所有人需全力侦破。”

    清歌再次在心里骂了纳兰云镜这个妖精一万遍,话是对府衙说的,出头羊被宰的,就是他这个负责人。

    承羽的眼神很疑惑,让人心生怜惜,清歌叹了口气,就随便将他从训练营回来之后的事大致说了一遍,而承羽这一路上回来,并没有听到任何有关承月所发生的事,他也懒得费神再说一次。

    承羽的眼睛里冒出感动的小花,清歌拍了拍他的头,“走吧。”

    “去哪?”

    “破案去啊。”说完,清歌大摇大摆的往门口走了去,承羽立刻听话的跟上。

    两人一起走到一个大宅子门口,清歌挑眉看了看,脚下一点,轻身跃入,承羽不解,但也跟着清歌飞上了墙头,里面的下人成群,但都没发现二人的踪迹,是因为两人在看见有下人在时,已经火速闪到了后面的屋顶,悄然进入院内。

    “清歌,我们干嘛要像做贼一样?你要查案,大可光明正大的从正门进去啊?”承羽一向是个奉公守法的好孩子,不悦的白了清歌一眼。

    “这你有所不知了,这家主子不可不喜欢光明正大办事的主。”清歌像是对这熟悉极了似的,脚下一点,纵身跃入二楼窗台,几个纵跃间,便飞身进了一间寝室。而身后的承羽也紧随而入,一见那场景吓得嘴巴都忘了合拢。

    床上躺着一个美男,正用薄被裹在身上,睡眼惺忪的瞪着清歌,“又是你这个家伙,干嘛跑到我家来?”

    “我有事要找你帮忙。”果然猜得没错,一般夜里行动的人,白天多半是在睡觉。只是没想到,今天运气极好,看见了有人一丝不挂的睡觉,将被子踢到一边,在清歌刚到窗台时他便已经发现了,只不过,清歌的眼睛扫描度高达百分之百,刚才才手忙脚乱的将被子往身上一裹,动作利落,一气呵成,只是看清楚是清歌时,才没有动手。

    “找我?你那样子可不像是来找帮忙,倒像是来讨债的。喂,你要弄清楚,我也是拿钱替你主子办事的,这冤有头债有主,你要想不通,就进宫去找皇帝去。别找扰我的清梦。”

    “皇上现在要查是谁会去动千手佛,你是里面的VIP,我找你便是最直接了当的方法,哪需要那么费时去查?”清歌淡笑挑眉说道。

    “喂什么屁?”花宿央皱了皱俊眉,最后,挥了挥手,“算了,什么屁都好,这个忙我是肯定不会帮的,你要知道,万一被中介人知道了,以后我这生意还要怎么做下去?你要知道,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你不要让我为报杀父之仇来找你,要知道,我是很凶狠的。”花宿央故作恶状,看得清歌忍不住失声大笑。

    “我也看出来了,确实很凶狠。”

    花宿央随着清歌的眼神看下去,立刻把腿一缩,将自己的凶狠处牢牢的护住,“你这个变态。”

    “别耍嘴皮子,说还是不说?你信不信,只要我出去说一句话,你的饭碗立刻被砸?你这么奸诈,应该知道我会说什么。”清歌仍然挑眉看着脸颊浮上红云的花宿央,做贼做成他这么风光,还真是个不简单的人物,大群下人奴役伺候着,还可以跟皇帝两个称兄道弟,要说他没本事,他也不信。

    “好好好,我去打听……”花宿央停下手里的动作,“还不出去?”他已经有些歇斯底里了,并不是因为清歌的威胁,其实就算清歌不让他查,他也会去问的,毕竟能够代替他的位置出手的人,他也很想知道是什么来头。“一万两,现银。”

    “自己进宫问皇上要去。”说完,清歌带着从头到尾都不知道发生什么事的承羽转身离开了。

桃花朵朵开 36。北宫少爷

    “不用多说了,这门婚事我必退无疑,所有的聘礼你们都可留下,自行处理。”

    正在酒楼厢房喝酒的清歌突然听到隔壁传来温润如玉的说话声,那声音怎么形容呢?天籁,玉珠落盘,山涧溪水,如沐春风。

    “北宫少爷,是不是我家宝漪有哪里做得不好,你尽管说出来,小的回去立刻教训她去。”此人说话的声音已近卑微,带着一丝讨好的笑意。

    “不关宝漪姑娘的事。”男子的声音没有一丝的不悦,“在下突然之间不想这么早成亲,幸好,并没有登门拜访,也不会有太多的人知道,至少,不会让宝漪姑娘声誉受损,云老爷,请回吧。”

    “北宫少爷……”

    老头的话音未落,立刻另一道冷冰冰的声音响起,“云老爷,请。”

    断然被下了逐客令,老头不走也不行了,他从清歌的门前经过,清歌只是挑眉轻轻一扫,见他脸上有着怨愤,有着可惜,更多的是无可奈何。这个男人还真是可恨,要知道在这个时代被退婚是一件多羞耻的事,还让不让人姑娘家活了?

    虽然是看不过去,但始终也跟他无关,他今天来这里是要办案的。扫了一眼对面,承羽给他使了一个手势,知道目标人物已经出现,随着对面目标人物的移动,清歌一刻也不敢松懈。那人经过蜿蜒走廊,绕到二楼,停在一间厢房,背对清歌而坐看不清长相。

    清歌冷冷的啐了一口,起身走到隔壁的房间,一推开门,立刻有人伸手阻挡,清歌媚笑一声,“哟,这位爷,刚听说你退了云家小姐的婚事,莫非,你好男人这一口?不知道这位爷觉得在下如何呢?”

    从进门到说完话,清歌看也没看那个男人一眼,而是直直的看着对面那个男人,在这间房里,可以清楚的将那个男人看了仔细,从他的眼角到耳朵背后,有一条长长的疤痕,应该是这个人没错了。他给承羽比划了个手势,承羽便立刻从对面消然退去。

    清歌这才转头看着男子,而男子也正在打量着他,此人若说是惊为天人,应该绝不为过,比起纳兰云镜的妖孽,他似乎更要清纯一些,但是比起承羽的天使之容,他那桃花眼又有些不搭配,白皙细致的皮肤,深邃迷人的有如子夜星辰,挺直俊俏的鼻子,还有那总是带着一抹似有似无、略带邪气的蔷薇色薄唇。怎么看怎么好看的一个温润如玉的男人。所以自古到今,所有的人都在说,好看的男人,没有一个靠得住的。清歌狠狠的白了他一眼,“看什么看,没见过比你长得好看的么?”说完,走到窗台边上,脚下一点纵身朝着对面飞了去。

    “真是无礼,属下……”

    “不用了。”男人的声音和他的长相一样,温润如玉,微眯了眯眼睛,淡淡一笑,刚才那个莫名其妙闯入的男子,一双眼睛简直像浸在水中的水晶一样澄澈,眼角却微微上扬,而显得妩媚。纯净的瞳孔和妖媚的眼型奇妙的融合成一种极美的风情,薄薄的唇,色淡如水。这一思索间,突然才查觉到自己对一个陌生的男子,居然记忆犹其深刻。

    可能是因为今天确实是受到了一些刺激,轻叹口气,看向对面,“看这个样子,今天是没法再继续安静的喝酒了,算了,回去吧。”

    “是,主子。”

    起身走到门口,他再次回头看了一眼身后发生的事,最后,缓缓下楼离去。

    对面那个人也在瞬间便发现了清歌的动作,身形一动,准备从后面跳窗而走,承羽从下面飞身而上,堵住了男人的去路。两人配合默契,让男子无处可逃。

    这个人,便是中介人选中接替花宿央办事的神偷末非,尖腮细眼,小厮模样装扮,若不是因为本是这家青楼的常客,怕是门口的护院也不会让他进来。

    他的动作利落,身手敏捷,身子更是滑如泥鳅,几次本已经触碰到了他的衣角,却被他一晃就闪身而过,身上像是抹了油似的。这人练的是哪门子的武功?清歌被气得不轻,像是受到了老鼠的调戏。

    承羽眼神清冷,不似平时与清歌单独在一起的憨傻,清歌见他处处直攻末非的脚底,莫非,这人的弱点就在脚下?他拔出剑,轻轻一推,剑尖出现红光,带着呼啸破空而去,像是长了眼睛似的,直直刺入末非的脚背,将他整个人盯在地上,犹如突然被人废了武功,末非根本就动弹不得。

    清歌身形一动,从承羽手中取过剑,横在末非的脖子处,冷声问道,“到底是谁派你偷千手佛?说!”

    “什……什么千手佛?我听都没听过。”末非的声音夹杂着痛呼。

    清歌手上微一用力,剑锋在末非的脖子上留下一道血痕,血顺着脖子蜿蜒流下,末非一惊,慌叫道,“你杀了我也没用,我真的没听过什么千手佛。我接到命令,要偷的只是北宫府里的玉玲珑。”

    清歌与承羽对视一眼,却见末非快速的将剑拔出,飞身跃下,清歌正要追承羽将他一把拉住,“四弟,他没说谎。”

    “他没说谎,那就是花宿央骗我?花宿央根本就没理由撒谎。”

    “有理由,花宿央是神偷金狐狸,纵横江湖好几年,他总不能因为你的威胁,就毁了自己多年的修为。这些不重要,其实刚才从他的武功门路我就断定他不会是中介人指派进宫去偷千手佛的人。他的武功源自江南一带,叫做流云步,这种人脚下步子极好,身形如电,练到极致者,可像抹了油的泥鳅般滑溜,上身的武功却是一般。所以,始终只能做一些普通的偷盗之事,以他的武功去禁卫森严的皇宫,似乎还缺了一些份量。”

    听了承羽的分析,清歌眼睛都快要冒出火星来了,“该死的花宿央,居然敢骗你小爷,看我怎么收拾你。”

    ------题外话------

    男主已经一个又一个的出现啦,个个身心干净,要领养的妞赶快下手啦~~

桃花朵朵开 37。两种风格的威胁

    距离京城六十里地的一个县城,名叫玉翔县,听其名,这里便是以产玉为主,因为靠近皇城,生意做得极好,而这个镇的衙门更是肥得流出油水,他们以保安为名,抽各个商家的回佣,便可以好吃好喝用上一年。

    而清歌查知,这个镇的衙门便是花宿央此次下手的目标。除了大的生意需要中介人,这些神偷也需要养家糊口,必然得自食其力。而据清歌从纳兰云镜处查闻,花宿央家境殷实,生计上就算是躺着不动,也足够他用上好几辈子了,但这个家伙最喜欢向高难度挑战,专啃没人敢啃的骨头,每次都可以捞到一肚子的油水。

    偷东西,更像是他的一种兴趣,而绝非讨生活的手段。

    这次他提前下了通知,玉翔县衙门上下自然全以力赴,区区一个玉翔县衙门,其实高手如云,他们嘴里所说的保安工作,绝对是真材实料,所以那些商家也自愿拿出供银。

    夜里,花宿央潜入玉翔县衙门之内,整个衙门灯火通明,却没有一个人,他嘴角扬起一抹冷笑,大摇大摆的走进去,哪怕这里真的是什么陷阱,对他来说,都是多此一举。

    而大堂之上,斜斜的坐着一个人,因为那人是背对着他,他的步子稍微有些停顿,但并没有停止不前。却听那声音清若山泉,略带着一丝缓慢流淌的慵懒,“这么晚才来啊?爷都困了。”起身,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眯眼一笑,挑衅的看着花宿央。

    花宿央怒了,狐狸被激怒,后果很严重,他大步冲到清歌面前,“我早就说过,断人衣食,犹如杀人父母,你干嘛一直咬着我不放?这个月你都坏了我好几单生意了。”

    清歌无辜的一耸肩,“没办法,我其实也很无奈。谁让现在案子没有头绪,我除了能抓抓小偷以外,就没事可做了呢?况且,反正你跟衙门的人打也是打,跟我打,也是打,只要你赢了我,这衙门的东西不都是你的吗?”

    能够调开守卫衙门的本事,自然也是纳兰云镜的示意,花宿央自然也想得到这一层,“皇上太无赖了,你比皇上更要无赖。当官当成你这样,肯定是走后门进的。”他的俊脸上面刻满了愤怒。

    花宿央眸子微微一闪,清歌冷笑,侧身,轻易避开花宿央的偷袭,花宿央的身法如鬼如魅,如风如电,倏忽欺身到清歌的身后,挥掌拍出。清歌倒也不急,反手便是一掌,意欲和他互拚硬功,上次吃过清歌内力的亏,花宿央自然不敢再硬碰硬。左臂后挥,守中含攻。数招一过,清歌掌势渐快,且掌风凌厉,花宿央隐隐觉得清歌的掌风里带着一股强烈的热流,而每一招使得犹如行云流水,潇洒无比。花宿央只觉上盘各路已全处在他双掌的笼罩之下,无可闪避,无可抵御,只得运劲于背,硬接他这一掌,同时右拳猛挥,只盼两人各受一招,成个两败俱伤之局。不料清歌双手一圈,如抱太极,一股雄浑无比的力道组成了一个旋涡,狂风呼啸,虽觉得有些讶异,但是,一股淡淡的诱人的馨香不时的传入花宿央的鼻息,他正在征愣之间,清歌已经将两人轻易的隔开来。

    清歌拍了拍手,挑眉笑道,“怪不得你可以成为进宫偷东西的那么荣幸,武功果然不差。打够了吗?不够再来。”

    两人的实力根本就如同云泥,花宿央自认出道多年,根本就没遇到可比拟的对手,这个人根本就是一个妖怪。

    有些负气的准备转身再走,清歌轻笑一声,“金狐狸,你的名声已经坏得差不多快要臭了,现在外面的人都在笑你是只死狐狸,你还要继续跟我斗么?”

    “条件?”

    花宿央几乎是咬牙切齿的说出来,眼睛里喷着火,在武功上比不过人,还不能在气势上杀死敌人啊?

    “一,告诉我那个人是谁?二,我要你去帮我偷一个东西。”

    “你……你太无耻了,居然得寸进尺。上次明明说好只有一个条件的。”

    看着清歌伸出来的两根手指,花宿央有种冲动,想要上去咬断它们。

    清歌只是眯眼笑着,没有说话。

    花宿央粗喘着气,双唇紧抿着,流线十足的下巴,有着迷死人不偿命的优美,最后,他很悲催的说了两个字,“成交。”

    ……

    城南

    听说这一带美女如云,几乎京城所有的男子都喜欢往这边跑,清歌今天闲来无事,几乎穿越了整个京城来到城南,用了差不多将近三个小时,爱美之心,人皆有知,他也不例外,累点也值。虽是对这古代的交通恨得牙痒痒,只要能找到那个传说中的绝色美人,倒也值了

    在转角处,只见一个女子被一只有力的手拖到了后巷,他秀眉一皱,快步跟了上去。

    又是那个温润如玉的声音,语气很是客气,眼前突然闪过那张蔷薇色的薄唇,感觉他跟刚才那个动作有些不搭,只听他轻声说道,“云小姐,在下已经说过很多次了,聘礼无需退还,至于我们的婚事,也没必要再说了,就算你每天来这里找在下,也是徒劳。”

    知道是自己会错了意,不过对这样的男人确实有些恨恨的,一个弱女子,主动来求他不要退婚,他比谁都还理直气壮。

    “北宫少爷,这件事我爹早就已经宣扬出去了,我今后要如何见人?”听声音,女子应该是捂面痛哭了。

    男子声音更压了些,“在下为何会退婚,这件事的真相,在下知,云小姐也知。这里就你我二人,你又何必再继续掩饰?”语气平静,听起来谦逊有礼。

    “无论是真是假,你毁我清誉人尽皆知,你若是不娶,你北宫家的名声也会被人臭骂,成千夫所指。北宫少爷,你又何必继续装清高?你家族偌大,你更是家族的继承人,若是名声被损,对你也没有好处。”女子的声音恢复正常,温柔的劝说。

桃花朵朵开 38。花魁翡儿

    清歌越听越有些糊涂。

    “无所谓,作人更要紧是问心无愧。云姑娘,若是在下真的对你……娶你成为我北宫家的当家主母也并无不妥,但既然只是有人蓄意所为,并没造成云姑娘你任何的损失,此事,就此作罢。若是姑娘你再继续纠缠,在下,绝不会再让你胡作非为。在下,说到做到。”温柔到要出水的威胁,好美的声音。

    正在这时,听到身后一阵脚步声,清歌立刻转身迎了上去,没再理会那个小巷子里后继会发生什么事,甜甜一笑,“三哥哥。”

    承羽先是宠溺的拍了拍他的头,笑道,“你后脑长得有眼睛啊?你怎么就知道是我来了?”

    “三哥哥的身上有股香味,鸡腿味。”

    承羽的脸色瞬间万变,怎么说也是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帅锅一枚,怎么这一身的幽兰之香,在清歌的嘴里就变成了鸡腿味呢?而承羽本来也是沐家几兄弟里面,唯一一个不知道清歌女儿家身份的人,对于自家兄弟这么形容,他确实有些汗颜。

    “三哥哥,你不要介意啊,因为在清歌的记忆里,就是三哥哥第一次给清歌偷来的鸡腿香,虽然我一点也没吃到。”

    呃!这个解释,勉强也还能接受。承羽正了正脸色,“对了,你可有打听到什么?”

    “嗯,前面便是城南最出名的青楼,藏玉轩,只不过我们来得稍微早了点,现在都还只有乌鸦两三只,自然不会出动到花魁出手。”清歌抿唇思索了片刻,那样子极为认真,后来,舔了舔双唇,样子甜美而纯真,“三哥哥,我打听得很仔细,前面那酒楼的红白鱼很好吃,还有最最好吃的小吃全都聚集在里面,反正还有时间,不如……你请我去尝尝?”

    承羽对于清歌的这副可爱又可怜的模样向来都没有任何的抵御力,无奈的叹了口气,每次查案时,清歌和平时与他在一起时的样子根本就判若两人,但这两种清歌对他来说,都有一种莫名的吸引力,和最初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一样。所有人都惧怕人清歌,他却很想和他在一起。

    据承羽自己分析,这可能就是因为血浓于水的亲情所致,而且,清歌是他唯一的弟弟,可以让他展示当哥哥的得意。

    再次从那条巷子经过的时候,里面已经空无一人,清歌挑了挑眉,便随着承羽走进那家香气四溢的酒楼。

    一见到两人走近,那守在门口的小厮首先打量了两人的穿着,绝非一般普通人,马上眉飞色舞,嘴咧得如统一朵绽放的荷花,久久地合不拢,身前身后点头哈腰的招呼着,服务行业光凭他这份热情就加了不少的分。

    清歌直接从承羽腰间的钱袋里掏出一锭银子奉上,那小厮立刻客气的推拒,“客官太客气了,只不过,小店有规定,不可收受客人打的赏银,不过客官请放心,所有进得酒楼来的客人,小的都会尽心尽力的服侍。”

    哟,还真有点风范,怪不得这家的生意能好成这样。

    “哎,小二哥,想跟你打听点事。”清歌将银子自然的塞回自己的腰包,边跟着小二找位子,边随口问道。

    “行,客官想知道些啥,只要小的知道,定然知无不言。”小厮热情的替清歌与承羽扫了扫凳子。

    清歌环顾了一下四周,见那些原本正吃的开心的美女,在见到两人一进来时,居然瞬间安静了不少,粘在他与承羽身上的眼光让他忍不住一挑眉,那群美女的脸凑然红了个透,赶紧低下头继续吃,只不过,动作明显的比之刚才有所减慢,优雅了不少。

    这里与京城中心相比,能够在外面自由走动的女子数量多了不少,更何况是女人家上酒楼这种事,在这里看起来居然稀松平常。

    “那个翡儿真的有传说中的那么美如天仙么?”

    这句话一问,小厮的脸立刻红了一瞬,不过大概是这种问题听得多了,话一连串又很整齐的冒了出来,“要说到翡儿姑娘,眸含春水清波流盼,香娇玉嫩秀靥艳比花娇,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风髻露鬓,淡扫娥眉眼含春,肤如凝脂,白里透红,温婉如玉,晶莹剔透。”

    话音落,清歌差点拍手叫好,“小二哥你的文才真是一流。”

    “客官,这些绝不是小的瞎编乱造的,其实许多客官都是从远地慕名而来的,而在见过翡儿姑娘之后,那些客官都会如此这般形容,形容听得多了,小的也就记住了。只不过,以小的这种身份,哪有资格见过翡儿姑娘玉颜一面?”小厮笑得很忠厚,“两位客官先行坐一会,小的立刻去命人给两位客官上些特色菜来,包证物美价廉。”说完,小二立刻跑开了。

    “三哥哥,你听了这小二的形容,有没有一股很想立刻去看看这位翡儿姑娘的冲动?”清歌一边低头喝茶,一边状似不经意的问道,边扫了一眼承羽的脸色。

    “看来是四弟你的兴趣较为浓厚,不然的话,这么远的地儿,你连等都不等我,就自己一个人跑来了。”承羽说话的样子与平时没什么不同。

    清歌抿了抿唇,抬眼看着承月,“三哥哥,为什么大哥、二哥还有你都这么大了,还没有结婚……成亲的打算?”

    “大哥身为少将军,军务繁重,二哥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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