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犀利王女谋[榜推]-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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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银?吴翩翩想了一想,在记忆里翻出了这个人,懒洋洋道:“见过一面,不算认识!”说完又闭上眼睛。
  这样啊,花夜有点意外,怎么丁银一副他和吴翩翩很熟的模样?不过丁大哥就是这种很热情很豪爽很讲义气的人,倒也不奇怪。
  而在前院的堂屋中的丁银,他的耳力本就很好,本就是竖起耳朵来听的,而环境又是如此安静,自然听到了屋后院子里传来的谈话声,立刻又把牙齿磨了一磨。
  他被捉弄了一顿,而后又千里迢迢从金陵追到九华山,又从九华山追到这儿,却在别人心里连个影子都算不上!
  很快,花夜又回来了,再不提吴翩翩是否认识丁银的事情,毕竟自己妹妹是个未出嫁的小娘子。既然不是熟识,那还是矜持一点的好!
  丁大哥么,同自己做好朋友就行了,没必要拉上妹妹!
  丁银掩饰住心中的抑郁。东拉西扯天上地下地和花夜又聊了半个时辰,不得已,告辞了,已经吃了午饭,还要赖着吃晚饭么?
  临走前,还特特对花夜说自己要在这里住上一阵子,这镇子气候宜人,安静又悠闲,最适合修养放松,背靠着马陵山。还可以去打野味,想想都愉快啊!
  他这么一说,花夜立刻心花怒放,“好啊!你什么时候去打野味,一定要叫上我啊!”
  “那是自然!”丁银爽朗地一拍花夜的肩膀。心道:“我就等你这一句呢!”
  送走丁银,花夜小朋友很开心地又来找吴翩翩说话,“过几天去打野味去,你想不想去散散心?”
  “嗯!”吴翩翩眼睛都没睁开,可有可无地应了一声。
  ………
  如此,过了三天。
  吴翩翩白天就一直窝在后院的树荫下,晚上吃罢晚饭。就沐浴上床,竟是一步路都不肯多走,期间,石妪每天日暮时分来一次,收拾她家小主子的衣物去洗涤,并送来新的衣物。
  丁银来邀花夜去打猎一次。但依旧连吴翩翩的一根头发丝都没见着,以至于附近山头的野兔们狠狠地遭了一回殃,以至于花夜家好多野兔吃不完,天气又炎热,于是忙乎着让翠姑给隔壁左右的邻居们一家送一只。收获了几大车的感谢。
  叶雨蝉和翠姑则小心翼翼地揣着不安过了三天。
  花夜则开心爆棚地地做了三天无微不至的好哥哥。
  这天早上,吃罢早饭,吴翩翩终于不再窝在后院那颗香樟树下打瞌睡了,而是迈步朝外走,花夜连忙跟上,“阿翩,你去哪儿?”
  “我怕我再住下去,你家小娇娘会吓出病来!”吴翩翩的嗓子在花夜的悉心治疗下好了不少。
  “你说什么呢!”花夜很不高兴。
  “我看见她那副大气都不敢出的样子就烦呢!好像我是凶神恶煞一般!”吴翩翩哼了一声,“我又不是没地方住!”
  “你要去住哪儿?”听到第一句,花夜生气正要反驳,但随即又被第二句吸引了心神。
  吴翩翩用手指了指东侧,“隔壁!”
  “你认识?”
  “你家隔壁的院子我已经买下来了,这两天也收拾好了!”
  说话间,吴翩翩脚步不停,走出了大门,花夜立刻跟上,隔壁一家似乎没人住,据说主人搬到城里去了,就留了一个老仆看院子,话说,昨天还让翠姑送了一只野兔给那位大叔。
  走进隔壁的院子,大小与布局同他家差不多,一样也是个两进的小院,也收拾得十分清爽养眼,屋中家具床铺都十分齐全,干净整洁。
  吴翩翩指着西侧的院墙说,“就在你家院子东墙上开个门吧,这样你每次进出就比较方便了!”
  花夜本来是不高兴的,听她这么一说,心情倒是好些了,这样翩翩虽然是单独住着,但是院子是连通的,相当于还是一家。
  这套宅子,吴翩翩住了后院,石妪住后院厢房,前院里侍卫吴长全还有之前的看房子的大叔陈叟住了两间厢房,屋多人少,极为宽敞。
  屋子卖了,陈叟无处去,也跟着宅子一起过户给了吴翩翩,继续看院子的工作。
  这套宅院东南角上还连着一个小园子,种着些花花草草,还有两间小屋子,只是那个园子没人打理,杂草与花木一起茁壮成长,若说里面会钻出一条蛇来,都有人会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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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14章 兄妹上山

  花夜不知道的是,这套宅院的真正主人本就是吴翩翩,那所谓看宅子的老仆陈叟其实就是吴翩翩派来负责花夜安全的暗卫,包括他家西侧的那套宅院也一样如此,那户人家,一对老两口和一个儿子,其实也都是吴翩翩的手下。
  正因为这附近有吴翩翩的据点,有足够的安全保障,所以吴翩翩才会将花夜安排到这个古松镇来住!
  吴翩翩不会将他置于自己的势力范围之外,尤其是花夜身边还有个随时会给他惹来杀身之祸的叶雨蝉!
  吴翩翩搬到隔壁院子后,花夜一下子闲了下来,每天能为吴翩翩做的事情就是早晚一次给她扎针,花夜感觉心中有些空落落的,还想再找点事情做,可是吴翩翩的熬药、吃饭什么的一应生活起居有专业人士石妪打理,至于粗活,有陈叟和吴长全两人做,不过,话说,一主三仆,又是度假闲居时光,需要干的活儿真心少,连吴长全都觉得闲得慌,跑去东南角的小园子,将茂盛的野草拔得干干净净,让其恢复了一点花木扶疏的摸样。
  不过令花夜欣慰的是,吴翩翩终于恢复了一点活力,听说他要上山去采药,便要求和他一块儿去。
  七天了啊,她终于肯动动腿了,再这样窝下去,没病都会窝出病来!
  花夜精神抖擞地拿出十二分的殷勤来,一路带着她,比照顾几岁的小朋友还要细心,兼做了导游,一路讲解各种地名及花草树木,生怕妹妹会觉着爬山很累很无聊,以至于吴翩翩最后满头黑线地坐在一块石头上,再不肯走了!
  “你是不是觉着我这么病了一回,连脑子都病残了,倒回三岁去了?”
  额……花夜把自己的行为回忆了一遍,并客观地评价了一回。确实是照顾懵懂初开的小朋友的做法!
  于是揉揉鼻子,又摸了摸小胡子,讪讪一笑,“我这不是担心你么?”
  吴翩翩瞥他一眼。“别摸你那小胡子了,小心揪掉了!”
  话说,花夜到这里来开医馆,既然是居家长住,不可能天天易容,但是鉴于他的样貌太过年轻太过漂亮,又鉴于他这个年纪又蓄不起胡子来,便做了一副小胡子,每天带着,让自己显出几分沉稳和沧桑来。多少像个大夫的样子。
  因着吴翩翩的抗议,花夜终于恢复了正常举止,嘴巴终于歇了下来,林子中一片安静,也有了些鸟鸣山更幽的情趣。
  花夜带着吴翩翩采药。效率极低,其实更像是登山游玩,待走到一处峰顶,兄妹俩坐在大石上歇脚吹风,望着山下沃野如画卷展开,直延向天边去,阡陌纵横。良田中的水塘湖泊如嵌在其中的水晶镜,中间烟村人家聚集处,有炊烟袅袅,似乎可闻鸡鸣狗吠之声。
  花夜手中拿着一根树枝,给吴翩翩指点着:你看那里,是我们住的镇子。顺着这山脚往东三十里便是楚莹他们家住的梨山镇,从我们镇子往南十八里便是宿远县城……从镇西出去十里地,有个三溪村,风景极佳,哪天我带你去逛逛……
  花夜坐在峰顶。拿着树枝,很有些指点江山的派头,吴翩翩倒是听得认真,末了问了一句,“其实从古松镇后穿山而过,到梨山镇实际上只有不到十里路对不对?”
  花夜楞了一愣,这个他还没想过,不过片刻之后他会过神来,“确实是的,从镇子后面上山,翻过一个峰头,再过一个小坡就是梨山镇!不过一般没人这么走!遇到野兽或者蛇虫什么的可不是好玩的!”
  这时,花夜突然想起一件事来,笑嘻嘻地问道,“阿翩,你的千里眼带了没有?”
  在这山顶上用千里眼看风景,不要太愉快好不好!
  吴翩翩看他一眼,从随身的小背篓里掏出了一个精致的小望远镜给他。
  黄灿灿的黄铜和梨木做的镜体,还是双筒的。
  花夜把这个精致的双筒小望远镜放在手中把玩着,问道:“这个不是朝廷给的吧?”
  朝廷赐给藩王的是单筒的望远镜,很长,有点笨重;赐给军中将帅的是双筒的,有大有小,但是将帅不在其职时,是要收回的。
  而吴翩翩现在拿出的这个精致得可爱,显然哪种都不是,肯定是吴王或者吴翩翩自己秘密请了大师级的巧匠,偷偷制的,而且依着吴翩翩的性格,肯定各种规格的都仿制了个遍。
  花夜又道:“这个好精巧趁手,你也不缺这一个,送给我好不好?”
  吴翩翩斜睨他一眼,凉凉道:“你那性子,守得住财么?别到时候被人举报砍头了!”
  花夜挠挠头,想想自己拿着这个除了当个玩具偶尔看看,确实没多大用处,便作罢,也不去想七想八,拿着千里眼兴致勃/勃地看起风景来。
  花夜看了一阵子,又递给吴翩翩,兄妹俩玩的很是愉快。
  冷不防,后面突然伸出一只手就向吴翩翩手中精致的千里眼夺去,吴翩翩反应极快,一手拿开千里眼躲过突如其来的横抢,一手从袖子中抖出了一柄细窄雪亮的匕首就斜斜朝身后刺了过去!
  身后之人“哇呀!”一声大叫,暴退闪开!
  花夜吓了一大跳,回头一看,竟是丁银那厮!
  丁银夸张地拍着胸口,“吓死我了,差点划断我的脖子了!”又长长嘘一口气,很是委屈很是气愤道:“开个玩笑,至于么?”
  吴翩翩冷哼一声:“开玩笑?我和你很熟么?”
  丁银气结!
  难怪这妞能被号称“扬州第一泼皮”丁红袖那样的人称为“小坏蛋”!实在是太凶悍了,动手就是拔刀子!一样的手段,用在她身上,不但没得手,还差点吃个大亏!
  花夜拈了拈小胡子,很是歉意地对丁银解释道:“丁大哥,翩翩不爱开玩笑!”
  丁银愤愤然:“那也不能这样啊,要是我躲得慢一点,现在就成了一具尸体了!”
  花夜心下歉然,又看向吴翩翩,“翩翩,你也确实太、太……”他没想出合适的词来,担心说重了吴翩翩会生气。
  吴翩翩冷笑道:“我至于下手没分寸么?他若躲不开,我最多制住他,教训他一顿罢了!”
  “你准备怎么教训他?”花夜的好奇心顿时跳了出来,哪里还管受害人丁银正一脸愤然地在旁边看着!
  吴翩翩眸光闪闪,丁银是丁红袖和花夜的好友,剁手指头什么滴就算了,但是这种孟浪的行为,也不能不教训,一眼扫到花夜的小胡子,立刻有了主意,板着脸道:“最多把他的胡子和眉毛刮光罢了!”
  花夜闻言,立刻笑得东倒西歪,没有眉毛的丁银,想想都觉得可乐;每天都得对着镜子描画眉毛的丁银,一想便能叫人笑破肚皮……
  他一面笑,一面在心中遗憾,要是刚才丁银被吴翩翩制住了该是多么令人愉快啊!
  看着面前这一对奇葩兄妹,丁银脸如锅底,黑得能滴下墨汁来,他觉得他这次真的遇上对手了!
  丁银的情绪,吴翩翩并不在意,将千里眼装进特制的厚厚的皮质小袋中,丢进了小背篓,对花夜道:“逛够了,回去吧!”说着,自个儿就先迈步向山下走去。
  花夜喘着气,止住笑,安慰地拍拍丁银的肩膀,“丁大哥,别生气,翩翩也是开玩笑的,她就是小孩子脾气!”
  这样都能叫小孩脾气?丁银差点吐血!
  丁银此时已经做好了长期斗争的打算,也不计较眼前这一次两次的小亏了,便很大度地表示自己一堂堂男子汉,哪能和一个小娘子置气呢!
  干戈化玉帛,花夜很开心,和丁银一路聊着天,跟在吴翩翩后面下山去。
  “丁大哥,你上山来做什么呢?”
  “我闲着无事,上山来打两只兔子,今天晚上我们烤兔肉吃,怎么样?”
  “好啊!”
  “我用西域的烤法,用西域的香料,保证你们没吃过,保证你们会连舌头都想吞下去!”
  “是么?”花夜顿时对晚餐充满了期待。
  丁银的注意力则在前面的吴翩翩身上,可惜,人家自顾走路,一副充耳未闻的模样。
  丁银心中哀叹,这小娘子怎么就不能像别的小娘子那样,有一点点好奇心呢?
  走到山脚下,花夜在一株大树脚下坐了下来,望着天上灿烂无比的阳光,真心不想走到太阳地里去!这个时候正是下午申未之间(三点左右),虽然太阳偏西了一点,但是真心很闷热很晒啊!
  吴翩翩看着他那一副惫懒样子,指着前方道:“我记得前面二里处,有一老汉摆了个凉茶摊子,还卖瓜卖凉粉!”
  花夜闻言,立刻有了精神,站起身来,笑道:“阿翩,你记性真好!只走一趟,恨不得比我还熟!”
  丁银闻言若有所思地看了一眼吴翩翩,这妞确实有厉害的本钱!难怪自己连吃两次亏,倒也不算很冤!
  两里路很快就到,花夜一走到凉茶摊子边,便叫那老汉切个西瓜来!
  ………
  本文中用的“里”是指华里,1华里=0。5公里,人步行速度5…7公里/小时,所以30华里步行也只需3个小时的时间,相当于一个半时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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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15章 兔肉风波

  西瓜破开,看着红艳艳的瓜肉,花夜吞了一把口水,不过他并没有开吃,他还记挂着自个儿的妹妹是绝不会在外面啃西瓜的,又找老汉拿了个碗来,拿小刀将瓜肉剜了一碗,又要了一个勺子,递给吴翩翩之后,这才和丁银一起,一人捧着一瓣西瓜啃心满意足地啃起来。
  吴翩翩拿勺子慢悠悠地舀着瓜肉往嘴里送,一面暗暗注意着凉茶摊子另外一头坐着的三个人。
  那三人中最显眼的一个,是位年轻公子,一袭最常见的淡青色长袍,头戴丝质的软脚幞,容颜与气质都是上佳,这还是尽量往不显眼的模样里扮了的结果,另外两个虽然长相和气质都不错,但是细看便知是这位公子的随从。
  连随从都很明显比一般人优秀的多,这种人就不能仅仅用富贵二字来形容了,而应该是地位尊贵!
  而且这三人很明显不是这一片地域的人,目光毒辣的吴翩翩初步判断这三人是来自长安洛阳一带。
  她一走近这个凉茶摊子便注意到这三人,两眼扫过后,将这三人的衣着容貌看了个全,便移开了目光,一副正常的女儿家目不斜视的规矩模样,只不过眼角的余光却是留意着这三人的动静,因为那两个随从的武功不弱。
  她也知道,那三人一样也在打量自己这一行三人。
  实际上,吴翩翩这三人在那三人眼中也一样不平凡,丁银身材高大,宽肩窄腰,肤色如铜,气质彪悍,带着野性。一见便是个游侠儿,还是很不普通的那种;而花夜那厮,虽然带着小胡子。白皙的面皮这段时间也晒黑了不少,但长眉凤眼。俊颜难掩;至于吴翩翩小娘子,荆钗布裙,穿戴很朴素,长相清秀端庄,这一带山清水秀,清秀漂亮的女孩并不少,说不上非常稀奇。
  问题是,这兄妹两都不是会亏待自个儿的人。虽然都是布衣,但是,那么细腻凉爽的夏布,并不比丝绸便宜好不好!虽然俩人都背着小药篓,一副药农的模样,有这么富裕而且贪享受的药农么?你/丫一看就知道是来游山玩水体验生活的!
  这年头,因着教育垄断和社会资源的垄断,从外貌气质及衣着很容易判断出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和身份。
  那三人打量吴翩翩这一行三人,目光很直率,毫不掩饰。而且还有点想搭话的意思。
  实际上,花夜也很想搭话,他虽然眼光没有吴翩翩那么毒辣。但是也看出来这三人身份不一般,但随即他又想起来,自己是来此隐居的,实在不宜像以前在扬州那样活泼,于是便歇了心思,啃完一块瓜之后,又默默地啃第二块,看吴翩翩的一碗瓜肉已经吃完,便关心地问道:“还要不要再加一点?”
  吴翩翩摇摇头。将碗放下了,拿帕子按按嘴角。将几乎没有沾到瓜汁的嘴角擦干净。
  有这么斯文的女药农么?
  有些习惯已经刻进骨子里,不是想改就改得了的。
  这功夫。丁银已经啃完三块瓜,摸摸肚皮,心满意足地叹了口气,拿袖子擦擦嘴巴,问向吴翩翩,“小坏蛋,怎么只吃这么一点?”
  一言既出,四座皆惊,有这么称呼一个小娘子的么?而且这个小娘子看起来这么斯文?
  花夜顿时恼了,“你说什么呢?”
  丁银因着连吃了两次亏,丁红袖当初戏称吴翩翩的这个称呼,早已经深入心髓,他本就不拘小节,此时张嘴便喊了出来,被花夜这么一指责,便也觉得自己又把人得罪了一回,离着自己的目标又反道而行了两步,于是乎仰头望天,讪讪一笑。
  吴翩翩懒得和他计较,背起小竹篓,招呼了花夜一声,“走吧!”
  花夜背起自己那只没装几棵药草的药篓,愤愤然地看了一眼丁银,咕哝了一句:“好的不学!”
  话说,丁红袖虽然常常这么叫自己的妹妹,但是她从未在外人面前这么叫过!他的师姐实际上是非常靠谱的人!哪像丁银这么不讲究!
  丁银是真心郁闷,为毛自己在这个小坏蛋面前,总是智商降低,屡屡吃瘪?
  另一头,那个年轻的公子本已经站起身来,准备找三人中看起来最好说话的花夜搭搭话的,结果被丁银这么一岔,便只能巴巴地看着三人离开!
  其中一个侍卫看着自家公子想搭话却没搭上的表情有点讪讪的,便低声劝道:“公子,这些山野粗人,实在不值得在意!”
  那公子摇摇头,笑了笑,也举步向古松镇走去。
  实际上,过了这个茶摊,离着镇口并不远了。
  三人一回到家,吴翩翩便回自家院子歇着去了,花夜和丁银则张罗着洗剖野兔,准备晚上的烧烤大餐。
  夕阳西下的时候,花夜便来叫妹妹去吃烤兔肉。
  烤得金灿灿的兔肉,上面抹了细盐,又撒了西域的胡椒粉和孜然粉,确实香得诱人,只看一眼,便叫人咽口水。
  吴翩翩也毫不矜持地接过花夜递来的一只兔子腿,乐滋滋地吃起来,才咬了两口,就听见花夜叮嘱道:“阿翩,你只能吃这一只兔腿,你嗓子还没好,晚上还要喝药,这种烤肉你不能多吃!”
  吴翩翩顿时怒了,“你不能等我吃完了这只腿再说么!”
  额……花夜摸了摸下巴,自己这句话确实说早了,确实很打击人家的食欲!
  吴翩翩板着脸,几口咬完廋廋小小的一只兔子腿,便转身回了自己院子。
  可恶的花夜,扫兴不说,给的还是一根没有几口肉的兔子前腿!若不是看在兔肉确实比较香,有点舍不得扔掉,她都恨不得将那只腿扔到花夜身上去!
  石妪见着自家娘子高高兴兴地去,但是不一会儿就怒冲冲地回转,便关心地问道:“娘子怎么了?哪个不长眼的又气着娘子了?”
  吴翩翩也不说话,愤愤地歪在在院子里的藤编靠椅上,生着闷气。
  难道她要说,自己因为没吃够烤肉,所以生气了么?
  石妪知道自己主子的脾气,见她不说,便也不多嘴,知道自己主子这样多半没吃晚饭,便又问道,“娘子晚食想吃点什么?”
  吃什么?她现在吃什么都觉得不香!愤愤然答了一句,“什么都不想吃!”
  石妪叹一口气,便准备一会儿去那边问问花夜,为何事将她家娘子气成这样,连晚饭都吃不下了!
  吴翩翩正兀自生着闷气,却见丁银端着一个大碗过来了,将碗放到旁边的小桌上,对着吴翩翩咧嘴嘻嘻一笑,暗金色的日暮光线下,古铜色脸膛,显得白森森的牙齿极是显眼,就像黑乎乎的铁块上嵌了一块白亮亮的银子一般夺目。
  吴翩翩楞了一下,差点点没绷住脸,笑出来。
  所幸,一贯面瘫惯了,依旧还是绷住了脸,瞥了一眼那碗汤道:“这是什么?”
  “兔子肉片汤啊!你不是不能吃烤肉吗?所以我特地做了汤来给你!”丁银的语气很是诚恳,若是只听声音不看脸,真能感动人。
  片得薄薄的肉片,翠绿的葱花,看起来很鲜美可口的样子。
  吴翩翩犹疑地看了他一眼,“你做的?”
  丁银很有点自豪,“当然咯!我敢保证这个汤你喝了之后,绝对不会再觉得烤肉香!”
  吴翩翩轻轻划动着勺子,审视了一会那肉汤,闻着很鲜香,没有土腥味儿,又打量着丁银,眨巴眨巴眼睛,突然展颜一笑:“你当初钻到西域的土匪窝里,不会就是用的厨子的身份吧?”
  丁银微微一怔,随即挑眉笑道,“这你都猜到了?真聪明!”
  吴翩翩对他的称赞不置可否,神色淡淡地问道:“突然这么好心给我送汤来,是个什么说法?可不要说你是来道歉的!
  丁银一拍大腿,“哈,我可不就是来赔礼道歉的!”
  吴翩翩哼了一声,表示不信。
  丁银笑呵呵道:“我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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