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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门怡梦-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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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一旁的掌柜脸露不愤。这个女人到底怎么回事,自己的东家都已经给她面子,一再礼让,她却摆谱,连名字都不愿意透漏,难不成还担心他家东家缠上她不成!
莫说掌柜的生气,就连林公子自己,此时心中也有些不是滋味。不过转念一想,他又微微松了口气。
其实,在大厅被一个陌生女人叫住时,他也有些忧心,担心她如同以前那些使诡计接近他的女人般,打算当众往他身上泼脏水,进而赖上他。
这也是他尽然会同意带她进后堂谈话的原因。可是,她尽然不但不愿让他看见她的样貌,就连全名也不打算让他知晓,可见应该不是来痴缠于他的。
林公子再次妥协,道,“好吧!那不知楚姑娘今日找林某有何贵干?”
问到正题上了。忆蝶有些愉悦,同时又有些紧张。她昨晚思索了一夜辩论词,尤其是面对拒绝时的应答,她在心中假想了十次不止。
“不知林公子可有扩大藏书楼的打算?”忆蝶本意想用顾左右而言他,抛砖引玉的法子,可是一转念,觉得自己的做法无异乎在脱裤子放屁。
林公子虽然年轻,却能坐上藏书楼的第一把交椅,他的手段和心计绝不可能似他外表看起来的那般。只怕说不定他也是个腹黑的。与其同少年有成的人比心计和口才,她还不如直来直去,说不定反而能夺得先机。
林公子盯着忆蝶看了好一会儿,嘴角扯出了一个温和的笑容,“身为商人,哪有不愿意买卖做大的!只是现在世道不好,买卖难做,有些事,不是林某想便能做成的!”
“小女子这里倒是有一个法子可以帮到公子,不知公子是否有兴致听上一听!”忆蝶抛出了诱饵。
“哦?”林公子给自己倒了杯茶,却不饮。
“当今的书籍大多是手抄本。手抄本不但耗费大量的人工,而且每逢旺季,抄书工的价格就会涨一倍,甚至数倍。这样一来,手抄本的书买卖时,价格就必然会非常高。价格一高,买的人就会变少。人一少,卖出去的书就少,卖的书少了,银子就挣的少。再者人工抄的,总难免出现抄错,漏抄的情形,这样也会损害书楼的声誉。声誉受损,来买书的人就会再次减少,这样恶性循环下去,书楼就有濒临关门的危险。”忆蝶一口气说了好长一段话。
林公子陷入了沉思,就连一直抱怀疑态度的掌柜此时也开始思索起忆蝶的话来。
藏书楼虽然开设不到五年,但这几年,他们也曾见过不少书楼连本都赔光了,最后只得关门回老家,靠着几亩薄田过活的。
林公子甚至曾深刻地研究过原因,发现那些赔本的书楼失败的原因确实如忆蝶说的那般,先是因为价格太高而没了客源,后来为了降低书的价格,不得不雇那些不太入流的抄工来充数,结果书的质量大大降低,最终书的价格不但没降下来,反而把客人都气跑了。
所以这几年,在书的质量这个问题上,他总是要亲自把关。亲力亲为整整两年,藏书楼才有了今日的大好局面。不过,商场如战场,片刻也大意不得,但是他又没有更好的办法。
“敢问楚姑娘有何妙法?”林公子虚心地揖了揖。
“妙法却是不敢当。但小女子的办法说不定真能起作用。”忆蝶抿了口茶,接着道,“林公子可知晓阅书楼的雕版印书?”
“阅书楼的黄金雕版书林某自是不陌生。”对于书楼的老板来说,阅书楼的黄金雕版书就是一颗永远也摇不完的摇钱树,哪个不眼馋,就算是身为藏书楼的东家的林公子也不另外。
“家父生前是个木匠,以前曾做过不少关于印制书籍的器具。以前因为年幼,小女子就没敢拿出来,如今小女子已经成年,也该是时候给家父扬扬名了。”说着,忆蝶从怀中掏出了那本用胶泥印制而成的《女则》。
林公子拿起书本,初看封面上的字迹,他没什么感觉,因为封面上的字实在是太普通了,笔锋不够锐利飘逸,甚至还带着女气,看样子应该是出自女子之手。不过,他还是耐心地翻开了第一页,接着是第二页。
看了第一页和第二页,林公子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惊讶。
林公子的表情震惊了站在一旁的掌柜。当忆蝶拿出书的时候,掌柜只是略微瞥了一眼封面上的字就静静地站在一旁,再没兴趣探究了,因为在他的心中,忆蝶或许只是想要在藏书楼谋个抄书的活儿罢了。毕竟,隔三擦五就会有人上门毛遂自荐,他都已经司空见惯了。
☆、第35章节 合作
年轻的东家露出惊诧的表情时,他不禁凑过去瞧了一眼。
这一瞧,那掌柜心中有些矛盾,有些犹疑了。
书页上的字体仍旧同封面上的一样普通,但是仔细一看,便会发现那些字出奇地整齐统一,就好似用印章印上去的一般。这样的整齐度即便是最好的抄书工也不一定做得到。越是往后翻,惊喜的发现越多,最让他们惊诧的是,一整本《女则》尽然没有出现一个错别字,甚至连涂抹都不曾有。
刚刚她提到了阅书楼的黄金雕版印刷术,莫非她真地掌握了阅书楼的密技?
林公子和掌柜的心中燃起了一股小火苗。那掌柜的眼露窃喜和盼望。
林公子相对镇定的多,只见他合上书,道,“不知楚姑娘的这本《女则》是何人所抄,尽有这般好手法。若能代为引荐,林某必有重谢。”
忆蝶暗自松了一大口气,看来自己确实抓住了要点。其实出了有收藏癖的人,大多数人买书,并不怎么介意字体是否如书法家那样飘逸美观,关键是字体要整齐没有错别字和涂抹,当然价格是越低越好了。
“小女子今日既然来了,也不怕实话告诉林公子,这本《女则》并非是人手抄而成,而是小女子用家父祖传的秘技印制而成。小女子的字写得不好,加上雕刻技艺也不太娴熟,整体效果也就折了许多。若能找个书法大家的字作为模板,再寻些手艺精湛的雕刻师傅来刻版,小女子相信,印制出来的书籍定然不输阅书楼的黄金特约书!”
“楚姑娘快人快语,林某也就不藏着噎着了。阅书楼的黄金特约书可谓是我朝书市的顶级技艺,说不眼馋,那是不可能的。刚刚从那本《女则》中,林某确实看到了几分黄金特约书的范儿来,只不过,阅书楼的黄金特约书,除了那不为人知的秘技外,还需投入大量的钱财和人力。别的就不说了,单单是请一个一流的雕刻师傅,薪奉就是一个一流抄工的三倍有余。一本书,动辄数千上万字,要雕刻出那样的版来,就算是三五个雕刻师同时赶工也得一年半载才能完工,等到书印制出来,客人也早已等得失去了耐心。阅书楼财大气粗,乃本朝最有名的书楼,自然不缺提前预订书籍的客人。可是对于藏书楼这样的书楼来说,大多的客人都是即买即走的,就算是有些愿意等的人,也不一定能等这般多的时日。这也是为什么小书楼的东家们即便眼馋,也不敢轻易尝试雕版印刷的原因所在了。”
“机会都是为有准备的人而设的。凡事都得有付出,才能有所回报。没有投入,哪里能有所收获呢!林公子的担心,小女子的家父在生前就曾想过,他的一生都在苦思解决之道,直到他去世前两年,他老人家才想出了个好法子,可惜他当时的身体状况太差,不能把他毕生的心血用于实践中。小女子为承父志,不得已才抛头露面,只为了找一个慧眼识珠之人,然后与其一同完成父亲的遗愿。小女子在这里徘徊数日,刚刚见林公子相貌堂堂,又是少年英雄,心想着林公子应该是个胸有坵鹤的人,这才出面拦住公子的去路,却不想林公子尽然有这许多的疑虑。既然公子有为难之处,小女子也不便打扰,这就告辞了。”忆蝶说着站了起来,做势要离去。
哪一行没有困难,经商哪有不冒险的,下海的人哪一个不会经受点风雨。这个道理,就连没有经商经验的忆蝶都懂,林公子不可能不明白。
他之所以表现出胆怯为难的样子,不过是想吓唬吓唬忆蝶,好让她以后任由他牵着鼻子走罢了!
倘若忆蝶真的只是个长在闺阁的年幼小姐,今日只怕会直接把这活字印刷的秘技转卖给这位林公子。不过一盏茶的功夫,忆蝶却经历了一次可谓生死的角逐。果然是无奸不商,即便是外表看着那般光明若水的人,在利益面前,也都会露出奸诈的嘴脸。
不过,忆蝶并非真地打算离开。她只是想用行动告诉他们,她不是能任人摆布的人,要么公平合作,要么就一拍两散。这条街上的书楼多得很,她根本就不愁找不到合伙人,不过要多费些手脚罢了。
“楚姑娘何必着急!”林公子示意忆蝶稍坐。
忆蝶瞅了瞅林公子和那掌柜,勉为其难地再次坐了下来。
“楚姑娘你看着年岁不大,却是有着男子都少有胆识。楚姑娘身为女子却能不畏惧艰辛,林某真是惭愧。”林公子的眼中挟着歉意。
“林公子不必自疚。小女子既然找了公子,便是诚心实意地想要同公子的藏书楼合作。只不过小女子素来直爽惯了,若有冒犯,还请林公子莫要见怪。”
“楚姑娘礼仪周全,又字字珠玑,林某自当受教才是,哪里会见怪。”林公子一脸温和,好似刚刚的一切都不曾发生般。“只不知楚姑能否告知林某令尊的印制之法的奥妙之处,林某心中也好有个数。”
不知为何,听着林公子那温润清澈的嗓音,忆蝶的脑子尽然有些迷糊了,好似有个声音在不断催促她,让她按照林公子的话去做,把她心中的想法都说出来。
忆蝶以前从未出现过这种情况,她不禁对坐在对面的林公子起了疑心。难道他会催眠术?可是当忆蝶凝神看着对面的林公子时,她立即否定了自己的想法。他笑得和煦如春风,半点也不似催眠师的样子。
最后忆蝶不得不承认自己应该是犯了花痴的毛病了。
到此时,忆蝶才意识到,找一个美男而且还是标准的春风男做合作伙伴不一定是件好事!可是要打退堂鼓,此时也已经来不及了。砖头都抛出去了,若不把玉送上,对方只怕不会饶了她。
美男就美男吧!自己以后小心点,别再发花痴,冷静行事,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家父的秘技凝聚了家父一生的心血,他老人家临死时曾交待,只可把此法传给楚家人,即便是亲属也不可泄露。父亲临死的遗命,小女子不敢不从,还望林公子谅解。”忆蝶又不是傻子,才不会把秘诀告诉他呢!
“既然是令尊的秘技,林某自是不便强求。只不知姑娘打算如何同林某合作?”林公子也不纠缠,直接切入主题。
☆、第36章 再次相遇
“小女子的合作计划非常简单,几乎不影响藏书楼的正常运作。从制版到成品书的印制,都由小女子负责。成书印制完成后,出售的部分就由公子您负责。制版印书的费用你我各出一半,得了利,五五分账。权责分明,也不会打仗,公子您看如何?”
林公子思索了一会儿,道,“姑娘的计划非常好,只是林某尚有些虑。”
“林公子有何疑虑尽管说出来,只要不涉及家父的秘技,都是可以商量的。”她说的这样粗略,他甚至连她的真名都不知道,若是他满口应承,那她就该哭了。
“林某不知楚姑娘以前是否经过商,但即便是最小的买卖,也是有其繁琐的程序。制版印书更是个精细的活。用什么木材做版,用哪位大家的字做底版,聘什么样的雕刻师傅,选哪本书作为头版,作坊设在何处,这庄庄件件,看着简单,却都会直接影响最终的收益。不知楚姑娘可有明细的计划,尤其是在压缩费用方面,若无具体的计划,只怕新制出来的书会贵如黄金。藏书楼的书只怕暂时还没有办法卖出阅书楼的黄金特约书的价来。”
忆蝶暗自一笑,说来说去还是落在怀疑她的印制技术。
“林公子尽管可以放心!小女子所制出来的版不仅可以多次印同一册书,而且还可以拿去印制别的书籍。也就是说,那些模板是可以随便挑选拼凑的。所以,整个过程中,除了第一次刻版时比较费钱外,随后印制的书绝对比市场价低得多。”忆蝶信心十足。
“一字多用?”林公子和掌柜都不敢置信。
“对!家父的秘技就是能把单个字重复利用。一字多用,版就变成了活版,要印制的时候再临时组装,既灵活又便宜。”
林公子和那掌柜都陷入了沉思。把雕版变成活动的单体,要用时再重新取出组合,排列成新版。倘若真能这样做的话,大批量印制,新书的价格绝对比市面上的便宜。加上印出来的书,字迹整齐,版面还干净,肯定会大受欢迎。
此时的忆蝶可谓是稳坐钓鱼台了。她故意抛出了甜头给他们,若要这林公子心甘情愿的出钱,不给他们听点实在的是行不通的。
“令尊果真是聪慧过人。”林公子眼神突然变得坚定起来,接着道,“楚姑娘身怀绝世秘技,却不嫌藏书楼门厅太小,选了林某和藏书楼做合伙人,林某十分感激。楚姑娘若是下定决心同林某合作,那咱们就把契纸签了,然后咱们再谈细节,如何?”
“那是自然!”忆蝶当然举双手赞成了。守在一旁的掌柜紧忙跑出去准备纸笔。
林公子大笔几挥,不过片刻功夫,一张契纸就写好了。
忆蝶拿起来一看,但契约上的内容正是刚刚她所说的,没有少写或者漏写,只是在对她的称呼上有些奇怪,楚氏女?
哪有人这样签契约的!不过她确实不能透漏她的真名,若是写上假名,还不如不写。
所以她啥也没说,一挥笔,签下楚氏女三字。
“契约已签。楚姑娘今日回去便可把制作头版所需的材料,银钱数目列出个清单来,明日交给王掌柜核对清楚,若无异议的话,便可以到账房去支银子了。倘若楚姑娘在聘请雕刻师或者找房子方面有问题,尽管告诉林某,若刚好赶上林某不在店里的时候,楚姑娘可以找王掌柜代为处理。林某想来是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个性,既然选择同楚姑娘你合作,那就是全心全意地,也会倾尽一切把咱们的这次合作做得尽善尽美。最后,林某先预祝咱们的合作能愉快,成功!”
说话的同时,丫鬟尽然送上了两杯酒。林公子高举起酒杯,这么大的事,进展尽然这般顺利,敬酒的又是她未来的合伙人,忆蝶觉得不好拒绝,也没法拒绝。忆蝶只好举起酒杯,手掩住杯沿,轻轻地抿了口杯子里的酒液。
虽然非常开心,忆蝶还是留了些神,没有被兴奋冲昏了头。
酒喝完后,忆蝶便起身告辞了。
离去之前,她在藏书楼的大厅挑了几本男子常看的书籍。王掌柜尽然也是个大度的,忆蝶挑选书籍的时候,他不仅没有阻止,反而在她身边提供建议。z
最终,忆蝶选了三本与科举考试相关的书籍。在古代,无论是哪朝哪代,但凡有了科举制度,科举便成为所有学子的焦点,他们十年寒窗,每日都得与这些书籍相伴。多印制这方面的书,肯定能卖出好价钱,市场的需求量也必然比其他书籍大得多。
忆蝶怀揣着新得来的书籍,回去的路上满脑子想的都是选那本作为头版的事儿。这头版的选取直接涉及到常用字的选取,当然更是会影响第一款成品书的销售量。
“灰蛾子!”忆蝶正想得出神地时候,肩膀突然被人在后面拍了一下。
忆蝶吓得尖叫一声,第一反应便是拔腿而逃。
前次上街被人劫掠地场景,她可没有忘记。她怎么这么衰啊,都打扮成这样了,尽然还是有人觊觎她,难不成她全身上下都写着好欺负,好拐带的字眼?
忆蝶越想越觉得上天对她不公平,越是往前想,心里就越害怕,越是害怕,脚下的动作越快。
一直在后面穷追不舍的人似乎有些怒了,忆蝶只觉后脑勺的方向有一阵劲风传来,身体的某个穴道似被人戳了一下,紧接着她的腿就像被灌了铅般,先是麻木,再就如木头般,一动也动不了了。
“灰蛾子,你跑什么啊?”后面的人大踏步追了上来。
忆蝶这才发现,追他的人似乎是熟人。当凤倾城那倾城倾国的俊脸映入眼帘时,忆蝶终于放松身体,长长地出了一大口气。
“王爷您怎么能这般吓人呢!”一想到刚刚自己被吓得落荒而逃的情景,忆蝶就气不打一处来。
“本王还想问你为何见了本王就逃呢!本王不怪你就算不错了,你这个小女子反而倒打一耙!”见到忆蝶,凤倾城的心情顿时好了起来。
☆、第37章 伤云欢
忆蝶冲天翻了个白眼,暗想着怎么走到哪里都能撞上这颗煞星啊!
“我都穿成这样了,王爷您怎么还能认得出我啊!我真是服了王爷您了!”他这火眼金睛也太厉害了。
“你就是化成了灰,本王也认识得出哪坛是你的骨灰!”凤倾城眼中闪过笑意。
这些天,他不知为何总往阅书楼跑,即便是下雨天,他也总要来这里走一趟。
一开始,他觉得奇怪,却找不到原因,直到刚才看见这只灰蛾子,他才明白自己为何每日都要来这里溜一圈了。
他对这只灰蛾子产生了好奇,好奇她为何不像别的大家闺秀那样呆在绣楼里,反而冒着摔断腿的危险爬墙偷跑出来,好奇她这几日有没有再次偷跑出来,好奇她最近又做了什么出格而有趣的事。
今天天气很热,他原本不打算出宫,父皇却派他来阅书楼帮他挑选一本黄金特约书。皇宫里要什么没有,父皇这样做分明就是想折腾他出来一趟,可是面对疼爱自己的父皇,他又不好拒绝。
谁曾想,他刚出宫门就遇上了云欢郡主。她也要去阅书楼,于是,他们就一同来了阅书楼。
他在阅书楼的雅间里为父皇选书,选完书,正无聊的时候刚好看见了从藏书楼走出来的忆蝶。
她的打扮,让他忍不住发笑。他丢下云欢郡主就往外奔。
可是,当他真地追上来时,他发觉自己根本就弄不清楚追上来原因,只是下意识地看见了,便追了上来。
“小女子算是彻底服了您了!说吧,王爷您今日有何贵干?”忆蝶一副很好商量的样子。说实话,即便她摆出凶神恶煞样,也吓唬不了凤倾城,他可是能顷刻间让人血溅当场的煞星,他若是火了,她就是有十条命,也不够糟践啊!
“本王……”凤倾城突然觉得词穷了。他自己还没搞清楚追上来的原因呢!难不成让他说,他是想看她不自在,看她吃瘪,觉得好奇而追上来?除非他脑子出毛病!
“这位可是楚姑娘?”一把女子轻柔的声音插了进来。
忆蝶越过凤倾城的肩头一看,站在他身后的尽然是她的救命恩人,云欢郡主。
“郡主真是太聪慧了,忆蝶穿成这样,您只一眼就认出来了!”凤倾城也在场,她想否认也不能,只盼望这云欢郡主不要是个大嘴巴才好。
“哪里是姐姐聪慧,不过是楚妹妹的嗓音太甜美,让人听了久久不能忘怀!”云欢郡主那美丽绝伦的脸上洋溢着欢快的笑容。
“郡主的夸赞,忆蝶可不敢当!若说声音甜美动听,忆蝶哪里比得过郡主姐姐呢!”
“楚妹妹你何必如此自谦。慕倾王爷您倒是说说,楚姑娘和云欢,谁的嗓音更动听?”云欢郡主笑瞅着旁边的凤倾城,眼中似有期盼闪过,但顷刻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有什么好比的!”凤倾城最不喜欢女子间在外貌上的比较和角逐了,“样貌和声音不过都是父母所生所养罢了!生得好不过证明她有对貌美的父母罢了!再说了,声音动不动听,样貌好不好,这都是各花入各眼,哪有那么多的好坏,高低!”
凤倾城心中其实还有一句话没说出来。那就是,他能认出乔装后的忆蝶,根本不是靠声音,而是她在水中给她留下的印象太过深刻,她的样子他一直记得清清楚楚。
上次与她在楚府外面分别后,他甚至曾梦见过那次在水中相遇时的情景。只不过,画面重现,他似乎没有了初次被她冒犯时的愤怒,想到她大口吃面的粗鲁,翻墙爬入楚府的样子,他尽然只觉得有种哭笑不得地无奈,和好笑的感觉。
宫里宫外的女人很多,美人更是千姿百态,可是能让他记住的却很少,甚至可以说没有,因为在他的眼里,那些美人就像摆在房中的花瓶,除了外表不同外,没有什么特别,更提不起他的兴趣。
就连是父皇给他选定的王妃,京城第一美人,尚书千金王小姐,传出丑闻,出家为尼,他也不过一笑了之,淡然地好似一滴水珠掉入汪洋大海般。
“王爷说得有理!”云欢郡主抿了抿嘴,突然笑道,“云欢尽然从不知道王爷尽然也有这般感性的时候!”
“难不成男人就不能对世事有所感悟了!”凤倾城看了看天色,冷冷地冲云欢郡主道,“郡主也出来大半日了,是时候回宫了!本王一会儿还有些事要去办,就不同你一路回宫了!”
这不摆明在赶人吗?
云欢郡主那美丽的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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