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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凰为谋-第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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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每日里穿金戴银,吃的都是山珍海味,看得都是名贵戏曲,可有一点,是他跟咱们比不了的”。
    
    第三百零九章 燕七小王爷
    
    “哟,吴妈这不是在拿我们这群人说笑吗?咱们可都是平民小百姓,哪里能跟人家堂堂的小王爷相比,他能有什么是跟咱们比不了的?”
    “可不是吗,人家可是喊着金汤匙出生的,我听说啊,当年小王爷出生的时候,燕王府周围有地龙出现,上方还有百鸟鸣叫呢,莫非是有神仙在冥冥中庇佑着小王爷呢……若说咱们有什么是小王爷都比不了的,那就是穷咯,跟咱们比穷啊,燕七小王爷必输无疑啊哈哈哈——”
    “是啊是啊,还有比谁的出生差,比谁身上的衣裳破,这一点小王爷也肯定输”。
    ……
    听着下方的言论,吴妈面上依旧挂着笑,道:“大伙儿说得没错,这燕七小王爷要什么有什么,比家势,比金钱,比相貌,他样样都好,样样都厉害,可有一点,他生在富贵王爷家,每日里住在那大宅院子里,哎呦,那走五步一风景,走十步一回廊的,又大又豪华,可就是因为此,他才觉得无趣,你们想啊,咱们老百姓最不缺的是什么?那就是八卦料子,这街坊邻里的闲言碎语,糗事乐事,咱们可是知道的最清楚,讲起来能够说上三天三夜,你们啊,就进去跟燕七小王爷讲讲这民间的趣事,乐事,悲事……不管是什么都行,让燕七少爷开了眼界,觉得讲得好,讲得妙,那这五两银子就是你的,直接拿着走人,大伙儿放心好了,咱燕七小王爷是什么人,这千儿八百的都不放在眼里,他还缺钱吗?只要是你们说的段子,演的戏是真的有意思,燕七小王爷必定是重重有赏!”
    下方一个五大三粗的壮汉笑道:“吴妈这话算是说对了,咱们若说有什么能胜过那小王爷的,怕也就只有乡下农间的笑料了,小王爷整日待在大宅院里,对农里乡间的事情可是半分都不知晓”。
    “哈哈,说到这个,我还真有一些好料子,走走走,咱们去试试运气,若是能够将燕七小王爷逗乐了,还能白得五两银子呢,若是不能,能够近距离见见小王爷长什么样子,也算是开了眼界啊”。
    “是呢是呢,我也去试试”。
    ……
    雅间内,充满着药香。
    燕七端着黑乎乎的药水,瞧着站在面前,双手不断的揉搓,看着万分紧张的汉子,哈哈一笑,将碗里的药水一饮而尽,拧着眉头,吃了好几个蜜饯,才将口中的那个苦味压下去了。
    那汉子站在下方,瞧着面前的小王爷,只觉得惊为天人。
    只见眼前之人身穿象牙白的缎子衣袍,上面绣着雅致竹叶花纹的雪白滚边,那料子一看就是上上等的,袍内露出银色镂空木槿花的镶边,腰间一条白色镶着纹理的腰带,腿上一双白色靴子,靴后一块鸡蛋大小的佩玉,整个人看上去就是一副贵家俏公子的气派,浑身上下透露出高贵不凡的气质。
    他生得风流韵致,皮肤白皙,俊美的五官看着分外鲜明,浓密的眉毛叛逆地微微向上扬起,长而微卷的睫毛下,有着一双如同朝露一般清澈明亮的眼睛,高挺的鼻梁,那薄薄的嘴唇,瞧着像是涂抹了胭脂一般红润,虽则美矣,却没人敢将他当成女子一般看待,只因为他那眉眼,英气十足,下巴微微抬起,杏子形状的眼眸里如星河灿烂的璀璨,此刻微微眯着,带着几分风流少年的轻佻韵味。
    他喝的药,隔着老远就能闻到那药中的苦味,看来真如外界所说,他身体虚弱。
    而站在他身后的黄衣少女,面容俏丽,眼眸清冷中带着丝丝的凉意,见他望了过来,手上惦着五两银子,冷声道:“莫要多看,有什么好玩的新鲜的事情就赶紧说,若是能将小王爷逗乐了,这五两银子可就是你的了”。
    轻飘飘的一句话落下,侍女虽然没有任何动作,站着的汉子却无端的感觉到一股压力,他连连点头应了下来,开始讲道:“小王爷,小的要说的是俺家邻居李大爷的事情,这李大爷养了一只公鸡,可是突然有一天发现,这公鸡会下蛋了,您说这稀奇不稀奇,每天凌晨这公鸡一打鸣,李大爷过去一瞧,准能从公鸡的屁股底下摸出个鸡蛋出来……”
    “等会儿”,他刚开始讲,便被燕七打断了,“这公鸡怎么可能下蛋呢?”
    “是呢,怎么可能呢,可那公鸡就是下蛋了”,汉子接着说道:“后来李大爷这公鸡就在村子里出了名,这邻里街坊的都围过来观看,有一日,县令闻讯赶了过来,说要花重金将这公鸡买下来,这李大爷家的婆娘一听,哎哟,这可不得了,县令要来了,一定要好酒好菜的备着啊,可是看看家中,没什么可以吃的,便杀了一只鸡,而她杀的正是那只会下蛋的公鸡,小王爷,您说这逗不逗?”
    燕七眼眸一挑,将手中的扇子一打开,摇晃了几下,道:“这公鸡会下蛋,分明是无稽之谈,若不是那李大爷前夜偷偷摸摸地在公鸡的屁股底下塞了鸡蛋,就是有哪家的母鸡溜了过去在那下了蛋,这事没什么稀奇的,下一位”。
    那大汉怏怏然的转身离去,又换了另一个上场。
    这一回,说的却是个文字游戏,讲的是有一吝啬的人请朋友吃饭,仆人进去,想请示他是否端出酒来,但不好意思当着客人的面直接问,就说:“门外山上山,酉时在水边”,那主子一听,忙回道:“一撇一捺,夕上夕”,话里的意思就是现在人多,不出酒,其他几个没听明白的朋友直夸这主仆二人有意思,说话都在拐着弯儿,唯有一朋友听懂了他们的暗语,接着道:“文下口,墙无土。田上玄,牛多一”。
    燕七一听就乐了,“这不是在说那位是吝啬畜生吗,哈哈……有意思,文下口,墙无土。田上玄,牛多一,虽则简单,却也是个趣味,赏了”。
    那人领了银子,连连道谢,退了下去。
    
    第三百一十章 京城来信
    
    燕七又见了好几个人,有说笑逗唱的,有讲邻里八卦的,有装疯卖傻的……一个个使出了浑身的都算来逗小王爷开心。燕七翘着二郎腿,一边啃着水果,一边津津有味地瞧着,偶尔点评了几句,这其中倒是有一个会口技的,一会儿演个猴儿,一会儿又学鸭子走路,在一会儿又学青蛙叫唤,燕七瞧着有意思,让子悦拿着五两银子赏他,正此时,这人突然冒出一句,谢谢小王爷打赏,这话倒是没什么,可怪就怪在他这说话的腔调上,竟然和燕七的声音完全一样。
    燕七原本百无聊赖的眼眸一亮,收起了折扇,身子微微前倾,道:“你刚才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小的给爷请安了,感谢爷的打赏”。
    燕七瞧着他嘴巴一张一合,说出来的话跟自己的声音一模一样,眸光闪闪,心中已打定了主意要留住他,面上却露出一丝微微意外的神情,夸赞道:“不错,确实不错,子悦啊,赏他十两银子,来,下一位”。
    那人一听赏了十两银子,面上泛着红光,激动不已,跪下来磕了一个实实在在的响头,这才领着钱出去了。
    他刚踏出房门,燕七就扭过头,轻声对着子悦吩咐道:“赶紧的派个人偷偷的跟上他,弄清楚他家住何方,姓什名谁,家里有几口人,人口关系,有几亩地,做什么营生,家里可出了什么事情,都给我查清楚了报上来”。
    子悦一瞧自家主子这兴奋的模样便知他是看中了此人,要留着重用,笑着点了点头,道:“放心,公子,三日内必定将此人弄到手,保证对您死心塌地”。
    燕七摆了摆手,“还是子悦懂我”。
    又见了不少人,眼瞧着天都快要黑了,燕七伸了一个懒腰,叹道:“还以为能多找几个妙人呢,这一天都过去了,才得了一个有用的人,没劲,实在是没劲”。
    “公子您就知足吧,这一个已经是不可多得的,这连城方圆多少里的能人异士都被你寻来了,若是继续寻找,怕是就难了,今日这一闹,估摸着公子您纨绔子弟的名声就更显了”。
    燕七冷哼一声,“让别人说去,小爷我就是纨绔子弟,谁又能怎么着我”。
    正说着,突然有一人闯了进来,激动的对着燕七道,“公子,公子您……那位来了……来了……”,他说着,垂下头,喘着粗气。
    “什么事大惊小怪的?”
    “公子……那人……那人来信了”,那人说着,从怀中掏出一封信,递给了燕七。
    燕七先是不解,随即眼眸瞪大,一把抢过他手上的信封,眸光落在信封上的“吾弟亲启”时,瞳孔微缩,紧紧的盯着那四个字瞧着,双手拽紧,一言不发,子悦见此情景,叹了一口气,那人可是主子心尖上的,这么多年来杳无音讯,主子他虽然面上不显,其实内心是很在乎的,如今突然来了信,自然万分激动,她走出去对着外面的人吩咐了几句,这才回了屋,将房门紧闭。
    吴妈得了消息,扭着腰下了楼梯,对着满堂的客官吆喝道:“小王爷说了,今天儿累了,这乐子,他改日再寻”。
    屋内,燕七眸光怔怔,突然将信封往子悦手上一塞,“赶紧拿去扔了,爷我才不稀罕看呢,那破字,跟蚂蚁爬似的,写的都没有我的一半好”。
    子悦好笑地看着燕七这副赌气的模样,叹息一声,道:“大少爷既然来了信,想必是有极为重要的事情要交代,公子你还是看上一看吧”。
    “不看,拿走扔了”,燕七摆起了面孔,折扇一拿,就要出门,却在开门的一瞬间又扭过头来,恶狠狠地瞪着子悦手中的信封,怒斥道:“有重要的事情才会来信,哼,他拿这里当什么了?客栈吗?还是他的救命福星?既然不联络就不要联络好了,现在突然来信做什么?”
    子悦捏着手中的信件,瞧见燕七那面红耳赤的模样,主子他是真的怒了。她是燕王府的家生子,自幼就伺候着燕七,对自家主子的性情万分了解。主子他这些年性情大变,皆因着多年前的那件事情,都说这大宅院里没有真情,可是燕王爷生的这兄弟两个,关系却出奇的好。
    那时候燕七小少爷尚小,性情温和,喜爱读书,而大少爷却是喜爱练武,拜了一位高人为师,经常跟着他师傅跑出去历炼,每每回来都给燕七带一堆稀罕的玩意儿,主子瞧着好奇,便央着大少爷带他出去玩,因着燕七不会武功,大少爷便不曾同意,有一日,大少爷在外面历炼救了一位老头,那老头瞧着大少爷,开口便说他印堂发黑,将有一难,若是安然度过,日后便会荣华富贵,可若是不能度过,不仅自身劫数难逃,甚至有可能祸害到家人,大少爷自然不曾将此事放在心上,爽朗一笑就抛在脑后,可事情就出在这里,没过多久,燕七因着好奇,有一日见大少爷又要出门,便偷偷摸摸的跟着去了,谁知道半路上遇到了一伙子蒙面人,将燕七抓了过去,大少爷察觉之后前去救援,眼看着燕七就要遇难,关键时刻大少爷连忙挡在主子面前,为救燕七身中毒箭,被随后赶来的大少爷的师傅所救,带到府上之时,大少爷已经是奄奄一息。
    大少爷拜的那位师傅可谓是神医,就连他看了都直摇头,说是已无回转的余地,燕七那时候吓傻了,呆坐在大少爷身边,抱着他的手哭成了泪人,就在所有人都以为大少爷必死无疑之时,大少爷先前遇到的那位老头凭空出现了,说是他有办法救下大少爷,燕王爷无奈之下,只能活马当死马医,同意让他试上一试,也不知道他使了什么办法,大少爷竟然真的被他救活了,这神秘老头跟燕王爷到书房谈了很久,临走之前留下一块白色玉佩,让燕七随身带着,说是能够助他早日找到贵人,其后,他带着大少爷一同离开。
    
    第三百一十一章 杀人案件
    
    燕王爷对外声称大少爷中毒而亡,并且将此事封了口,自那以后,谁都不曾再将大少爷提起过。
    而这些年,大少爷连一封书信都不曾寄回家,却每年都有陌生人往家里送一些稀罕玩意儿,都是给燕七小少爷的。燕七虽然面上嫌弃,暗地里都将那些玩意儿当个宝贝一样收着。
    他虽然外表看起来性情大变,本质却没有变。
    子悦跟着他这些年,瞧见他如何面不改色的欺压刁民,如何漫不经心地替别人打抱不平,一次又一次的“胡作非为”,闯下一个又一个大祸,得了一个霸道小王爷的名声,却从未不曾见他如此面红脖子粗过,看来,主子他今日是动了真性情了。
    “公子,您真的不看吗?”,子悦摇晃着手中的信封。
    “谁说不看了,给我,我倒要看看,他能写出个什么花来”,燕七快走几步,一把从她手中抢过信封,三下五除二地拆了开来,一目十行的看了下去,待看完之后,又反反复复的看了很多遍,面上的神色变幻不停,最终眉眼上扬,嘴角一挑,勾起了一抹坏笑,“子悦,走,回府!爷我要进京了”。
    啊,进京?
    子悦面上诧异的神情一闪,却也不敢多想,连忙亦步亦趋地跟着燕七走了。
    ……
    另一边,昀凰等人休息了片刻,便赶往下一个城市汴梁,这汴梁位于京城与江南之间,很是富饶。
    几个人找了一家客栈住了下来,正在大堂里用餐。
    此时,慕容瑾又带上了银色面具,将脸的上半部分遮住,只余下一双清凉的双眼,还有薄薄的嘴唇露在外面,他今日一身黑色的长袍,倒是比平日多了几分生人勿近的肃杀之意。
    隔壁桌的几个人正在谈论着这汴梁城里新发生的一起命案,昀凰侧耳听了一会儿,也大体听明白了,原来是这汴梁城里一大户人家的独子卢健全,他名字虽叫健全,可打娘胎里出来便身子骨弱,这些年一直靠着药物吊着,家人为了给他冲喜,花重金从其他地方买了一个绝色女子马氏做媳妇,那马氏生就一双魅惑人心的桃花眼,她就那样直勾勾地看着你,能够将你的魂给勾过去,原本相安无事,可就在前几天,在这户人家做粗使活计的下人张涛见色起意,竟然打起了这马氏的主意,半夜欲强奸了这马氏,马氏也算是忠烈,死活不肯,这张涛可谓是丧尽病狂,气急败坏之下竟然屠杀了这卢家上下十七口人,马氏机智之下装死逃了过去,事后前去衙门告官,张涛被逮之后拒不认罪,关押在牢房之中。
    原本事情到了这里可算是快完结了,只等那张涛认罪便好。
    这张涛虽然是个目不识丁的下人,运气倒是不错,早在几年前曾经救过一个受伤的青年,那青年相貌甚好,又颇有几分武力,伤好之后在张涛老房一有钱的亲戚的帮助下,在衙门做了一个捕快,这事情本来隐蔽,知晓的人不多,在张涛出事之后,那青年一直沉默无言,也不曾站出来过,可就在前几天,那青年不知怎么想的,突然闯进大牢之中,将张涛救了出来,如今两个人正在逃亡,被官府发通缉令四处缉拿中。
    隔壁桌的一男子猛得灌下一杯酒,叹息一声,道:“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俺大哥也曾在那卢家做过管事,与那张涛也相处过,据他所说,这张涛为人很是中肯,而且特别善良,路上看到个乞丐孤儿,宁愿自己饿肚子,都会掏出几十文钱买些吃食送给乞丐,这么好的人,怎么会做出这等混账事情……”
    “哼,秦大哥这个你就不懂了吧,这色字头上一把刀,再好的男人,遇上那勾魂的美人儿,也难敌美人的勾引啊,哈哈哈……那马氏我可是见过的,啧啧,一身的风骚模样,瞧着就让人心里痒痒,早知道会有此事,老王我也该动手,那等销魂的美人,若是能够与她一夜销魂,啊——那滋味,就是让我死在她的床上也都值得了”。
    一旁的男子夹了几筷菜,四处望了望,小声道:“去去去……真是的,你是不是以为每个人都跟你似的,是个大色鬼啊,据我所知,那个张涛为人很是正直,不像是会做出这种事情的人,还有那救他出去的简少堂,我大舅爷家的二弟上半年被人冤枉,吃了官司,闹到衙门去,跟这个简少堂见过几回,说这位简少堂跟那些捕快们站在一起就像是一颗珍珠掉进了石头里面,定眼一瞧,就觉得他不是个一般人,相貌堂堂,眉眼清正,一看像是个干大事的……”
    “是呢,干大事,他劫囚带着囚犯越狱,这可不就是大事嘛”,坐在他旁边的男子哈哈大笑,语气中的嘲讽很是明显,他倒了一杯酒,端至嘴边,一饮而尽,道:“难得哥几个出来聚聚,别总说那些有的没的的,赶紧吃菜,吃菜啊,来来来,这家的酱肘子可真是香”。
    “是呢是呢,快来吃菜,妈的老子这两日可是倒霉透了,我跟你们说啊……”
    ……
    隔壁桌说话声音虽然小,可是昀凰等人耳聪,将这些话一字不落地听在耳中。
    昀凰眉头微拧,听上去,这件案子没有那么简单,若是那位叫张涛的下人真如他们所说的这般心地善良,见到乞丐都会买些吃的送过去……
    看一个人的人品如何,不是看他如何对待比他厉害的人,而是看他是怎么对待比他弱小的人。
    这张涛若是能够这般善待乞丐,至少说明了他本性不坏,有一颗善良之心,这样的人,会丧心病狂到欲强奸主母,杀了自己主子家上上下下十七口人吗?
    若真是,那定然是有什么内情。
    昀凰摇了摇头,将这些放在脑后,她们不过是路过此地,歇上一夜,明日便要启程,这些事情,跟她有什么关系呢?她盯着面前满满一桌的菜,招呼着墨林墨衣还有玄北一起坐下吃,不要拘礼。
    
    第三百一十二章 唯美食不可辜负
    
    五个人有说有笑的,倒是其乐融融。
    昀凰吃着烤鸭,叹道:“这吃来吃去,还是京城的烤鸭最为好吃,瞧那外皮特别的脆,咬在嘴里,油水一冒,不管是沾着糖,还是沾着酱料,都觉得好吃,若是怀玉在,怕是要跟我抢着吃了”,她说着,看着自己手腕上的“青玉镯子”,一脸的不解。
    自从楚怀玉变成青龙之后,就一直趴在她的手腕处昏睡,到现在都不曾醒过来,摸上去浑身冰凉一片,若不是摸着他的鼻息间隐隐有呼吸,她都以为楚怀玉已经死了,它现在是什么情况?
    昀凰没有养过龙,别说龙了,就是连蛇都不曾养过,甚至不曾碰到过,对它此时的状态一头的雾水,听说蛇是会冬眠的,难不成龙也会冬眠?可是也没有这样冬眠的啊,蛇不都是钻到蛇洞里面冬眠的吗?哪有这样贴在人的手腕上冬眠的?
    “楚公子在的话,一定会多点一份烤鸭,他与小姐你一人一盘”。
    “说的也是”,昀凰又夹了一块烤鸭,毫无形象的吃着,边吃边道:“不过这烤鸭,最好吃的就是在这鸭皮上,这一家的厨师还是欠了很多火候,烤鸭肉怎么能这样切成一大块一大块的呢,这样,就品尝不出鸭皮的香味了,应该用小刀顺着鸭皮下方一点点处,切开,让每一块肉都连着皮,肥肉和鸭肉,这样吃起来才香呢”。
    墨林闻言,抿着嘴巴偷笑,干脆将整盘烤鸭都端到了昀凰面前,好笑着说道:“瞧小姐你说的有模有样的,莫不是要将这全天下的烤鸭都尝个遍,选出最好吃的那一家?”
    “这倒未必,依我估计啊,按照小姐她每到一家酒楼都会点一盘烤鸭的情况来看,小姐她还没有选出最好吃的一家,自己倒先成了大厨,听听小姐这说话的口气,分明是对烤鸭有着深入的了解”,墨衣接话道。
    “那是自然”,昀凰笑道,“这天底下,唯有女子的真情和美食是不可辜负的,这美食都是有灵魂的你们知道吗?要用心对待每一块肉,这才是对食物最大的敬意”,她说着,夹了一块鱼肚上的肉递给了慕容瑾,“看这鱼,烧的外焦里嫩,这道菜倒是有些水准,知道放了一些香菇来吊着鱼肉的鲜味,葱花也放的到位,你尝尝看好不好吃?”
    慕容瑾点了点头,轻轻的咬了一口,眸色如水,浅笑道:“确实不错,你也多吃些”,说着,夹了一些山药放到昀凰碗里,轻声道:“山药,主健中补虚、除寒热邪气、补中益气力、长肌肉、久服耳目聪明,对你的身子有好处,莫要挑食”。
    昀凰盯着碗里的山药,出乎意料的不曾像以往一般炸毛,而是乖巧的吃了下去,惹得墨林和墨衣震惊的瞧着她,小姐她在江南的时候一直跟公子对着干,怎么出来了以后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跟公子相处的也很是愉快,两个人看着甚是和谐,瞧着都像是一对认识很久的知己,一举一动都对对方很是了解。
    昀凰垂着头,一口一口的咬着山药,经过这些天的相处,慕容瑾对她的体贴关心她是感觉到的,虽然不喜欢吃素食,可既然这些对她的身体好,那她多吃些又何妨。
    慕容瑾是那种不一定说出来,却一定会去做的人,他把对方的一切放在心上,从细微深处去对一个人好。
    这样的感情,不显山,不露水,却让人从心中觉得温暖。感情来之不易,唯有珍惜,用心去经营,才是长久之道。
    “哇,昀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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