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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有闲(九尾)-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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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突然获得几大高手的内力,很多人是无法运用自如的,谁知我又马不停蹄的去了归元寺,和大和尚们痛快打了一架,酣畅淋漓,太一心经集天地至罡之正气,有洗髓的功效,生生将我体内的功力给捋平顺了,由此,我发觉自己大约真的是天下无敌了。
  其实想想,人生真是非常奇妙。我若是先去归元寺再去幽冥鬼域,可能就不会是这样的际遇,但我偏偏是先去了幽冥鬼域,才能不劳而获各大长老的内力同时,武功又精进至如此地步。
  爹爹说的不错,孩子们自有因缘。
  于是夜深人静,我开始琢磨,因在何处,缘自何方…
  我究竟因为什么对武艺如此痴狂,身体上那些不合情理的转变又是缘于什么?
  


☆、甜水乡战事——兵临城下时

  有一年的夏天;前夜噩梦连连,好不容易隔天下午能睡个回笼觉;又梦见那头怪兽一路锲而不舍的追着我;起来后浑身疲惫不堪,一边按着太阳穴一边问薛煜琛:“煜琛哥哥;丧彪可是你送我的?”
  他一愣,吞吞吐吐良久。
  我又道:“它晓得回家去找你;必然是你送给我的,可我想不起来,你什么时候送给我的…”
  他深吸一口气说:“有一次;我们去市集上;你看到有个狗贩子在兜售小狗崽;觉得它可怜又可爱,我便买来送给你了。”
  “哦~!”
  “唔,对了,那你知不知道我有一个朋友,会用树叶吹曲子的?”一边还顺口哼出来给他听。
  他脸色乍然一变,哑着嗓子干笑道:“呵,没见过。”
  “没有吗?”我撑着脑袋看窗外,不远处湖里的荷花开的正好。“似乎是一起打过架,掉进了湖里,可我怎么也想不起来他长什么模样,叫什么名字…”
  薛煜琛递给我一沓传奇话本,“喏,刚去替你买的,你呀,就是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看得太多,成天胡思录乱想…有空要多看看女戒女训…”
  “嗷——!”我痛苦的捂住额头,斜歪着脑袋靠在他肩上。
  他笑笑,伸手一抓,再松开,淡淡金黄色在掌心,是夏夜的流萤。
  我想,或许和薛煜琛在一起,走的才是一条光明大道……
  转眼花开花落,平静的日子如水流年。
  我又败了乌溪国的大巫祝。
  乌溪素来以巫蛊之道闻称于世。由于地处北疆以北,民风不化,于大覃而言,有些闭塞落后,所以巫祝名义上行诡道,实际上也有一般大夫郎中行医济世的本领。
  我爹原本对我这一战相当不看好,曾于事前将我叫去谈话,指着厅堂内房梁正中那块匾额道:“可知作为一个大夫,最难医治的是什么?”
  爹爹很严肃,女儿很惶恐,房梁上的匾额压得我头也抬不起来,只能弱弱抬了抬眼皮,弱弱答了一句:“唔,疑难杂症?”
  话一出口便后悔了,本人果然无甚名医的天分。
  我爹摇头说:“人心啊…”
  “嗯?”
  我爹说,三千微尘,各有业障。大夫能医好一个人的病,却不能医好一个人的心。倘若心术出了问题,大夫一样束手无策。惟有等天道轮回,因缘化解。但无论如何,让我记住:多行不义必自毙。接着又向我阐述了他年轻时的理想,就是满腔热血医人心,谁知人到中年也给磨得钝了,管他理想不理想,老婆孩子最紧要。他说了一个多时辰,我站着听得两腿发麻,内心有千万只丧彪在咆哮,好在我娘及时赶到,对我爹抛了个媚眼,嗲声嗲气地说:“相公,我胳膊疼,你也替我医一医吧…”我爹老脸一红,赶忙应我娘的诊去了。
  霎那,我顿悟了!——业障啊!业障!!!果然是三千微尘,各有业障!
  待到了与巫祝会战之期,我俩按约定比拼医术和蛊术。
  很不幸的是,由于我在一则方子里多添了一剂牛黄,医术这一关以我认输告终。
  大巫祝自此便有些洋得意洋,之后许是轻敌的关系,蛊术这一轮,我轻轻松松的就赢了。
  如此一来,最后一轮定胜负就显得至关重要。
  我俩觉得比拼技艺永无止境,毕竟山外有山,人外有人,便决定比试看谁能率先看出对方的招数并化解。
  大巫祝揭开茶盅,轻轻拨了拨茶叶,顿时屋内香气四溢,他抿了一口说:“好了。”
  我笑笑:“嗯,我也好了。”
  他十分狐疑的看着我,却还是笃定道:“你输了,种了我的花粉蛊。我们乌溪有一种虫子,生于兰花开,死于兰花谢,终生以兰花的花蕊为食。我捉到它晾干,磨成粉,溶于水后兰花香四散,所到之处,人皆中蛊。惟饮茶者本人无害无伤。”
  我听完点头:“的确很厉害。茶香杀人,毒药本身却是解药,这种以本伤人的手法没人会怀疑,没人能想到。”
  他拱手道:“承让。”
  我接着说:“可惜。我没有中蛊。有些事情一个人不屑于去做,并不代表她不懂得如何去做。这泡茶的水取自白瓷湖的湖水,倘若你今日无害我之心,这茶于你自然也无害。你若下蛊,便只会反噬于自身。”
  他瞠目结舌,指着我:“你…你练成了?”
  “嗯。‘无中生有’这种蛊我也是花了很久才想明白。只因念及蛊术一直被形容成邪术,但其初衷却是为救人。至此方领会其中的真意。你乌溪以此起家,竟不懂得这个道理…”我叹了口气。自古有训,防人之心不可无,多行不义必自毙。爹爹说的不错,人心最难谋算,一旦陷入其中,最后难免沉溺鬼蜮伎俩。
  我抬头看房梁上的匾额,顿觉时空颠倒,现实与梦境交错,往事汹涌入怀,一阵悲凉。
  人心啊,人心…
  有一个人对我说过,“有心者,千里之外亦可破除万难。你好好收着我的心,这样就算我飞去再远,也能找到回来的路。”
  “谁说纸鸢不喜欢被束缚,说不定他就喜欢被牵住呢,你若放手,他一个人孤零零的飞走,多寂寞啊…”
  他还为我月下抚琴,试图弹奏当年吹过的古调,来唤醒我的记忆。“难道世事果真是开头美好,结局凄凉,如果可以,想为你重新谱写一个结局,好不好?”一双琥珀色的眸子燃着希望,又化为泡影。
  他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我都记在心里。
  不管是珞珈山眉目清俊的少年,还是江汀阁闲适优雅的伙计,亦或者举世称颂的杜三公子,他们都是一个人,是我的锦哥哥。
  他踏破千山万水,只为我而来。
  为了一句先来后到的承诺。
  以前我一直以为,八岁那年的重伤于我而言是利大于弊,绝世武功不是人人都有机缘获得。然而此时我方知道,那是老天的恶作剧,他拿走了我最珍贵的回忆。
  昏迷的这段时间,我根本不是在做梦,而是将过去的点点滴滴一一拾起,将破碎的过往一一拼凑。
  他脸上那些偶尔出现的落寞,是因为他觉得我在薛煜琛和他之间摇摆不定,所以才装作失忆,不与他相认,但仍甘心默默守候,哪怕知道殊死一搏,可能命丧黄泉,可能再也回不到我身边…
  可我之前这样想,我等他一年,等到明年春天,他就会回来和我看江汀阁满园的花草,那是我们往日里一起亲手栽种的,从兰花到茉莉,从丁香到紫薇,风过处,花香阵阵。先是玉兰亭亭,跟着瘦樱依约,等到桃花薄艳星星点点,海棠就会缠绵枝头。或许战事颠戈,拖至两年,我也等得,到时我刚好十八,还不算太晚。可打仗谁也说不准,或许十年,或许二十年,我也是愿意等的。只要他活着,我可以等到地老天荒。
  可是……
  他却死了。
  在我眼前,生生的从百丈高楼笔直坠落。
  丧彪趴在床脚,轻轻的舔着我指上咸咸的泪水。
  “你早就认出他来了,是么?”
  “呜。”
  他们都认出来了,就我傻傻的,为自己背叛薛煜琛,变心而内疚。
  事实上却是薛煜琛骗了我。
  难怪之前杜云锦一逮着机会就冷嘲热讽,老说什么先来后到。其实字字句句,都是有针对性的。
  而薛煜琛多半是在四娘家门前与白雅问对峙时便认出了他,随后让小白鸽带信给我,送小伙计出走。
  但这些我都可以一笔揭过,唯独不能忍受的是他串通李翊轩诛杀杜云锦。
  李翊轩一直坐在床沿,从我醒来到如今,始终不动声色。此刻终于忍不住掰开我的手,看着我肿如核桃的眼睛说:“嗯,想来也该哭够了,要吃东西吗?”
  “……”
  “别跟我说你昏迷了这么久从没觉得饿?”他轻轻一笑,弯□摸了摸丧彪的脑袋。“你瞧,儿子我都给你捎来了,你便安心在这里养伤,好好呆着吧。”
  说完,起身要走。
  我陡的直起身子问道:“我睡了多少天?”
  他眉头一挑:“十来天吧。”
  “嘻!”我脸上泪痕犹在,却不死心的试探道:“李阿大,都这么久了,你是不是也该把我移交给杜云锦了?他说办完事情就会来接我的。”
  李翊轩站在那里,似一株冰雕,良久缓缓开口:“他死了,你不是亲眼见到的么。”
  “呵呵,我知道你开玩笑,你们一定还有后招,是不是?”
  他不答,我愤怒的一把揪住他衣摆,执拗的问:“为什么?”
  “说啊!为什么?你为什么让薛煜琛杀他?!”
  “为什么?”他冷笑着回头,“一上来就问这么尖锐的问题,自己不给自己喘一口气,你这又是何必呢?”
  “我要知道。”
  “好。”他直视我,“因为他出尔反尔,背叛了我。”
  “不可能,我不相信。这种事情怎么可能临时起意?!”
  “这有什么不信的,谁不曾觊觎这万里江山!”
  “他不曾,夺大夏江山比从你手里夺江山容易的多,他都没有这样做。更何况,当时的情形两方实力悬殊,用三千精兵对你几十万大军,只有弱智才干的出来…”
  “他自负且自傲…或许是想要一战成名呢?”
  “…他难道一直以来没名吗?你别以为我是女的就好糊弄…”我饿得前胸贴后背,深吸一口气道。“再者,你们不是朋友吗?”
  “朋友?”他用食指轻轻刮着我的脸颊,笑中含着一丝若有似无的嘲弄。“小妞,战场无父子,更何况朋友从来都是用来出卖的。”
  “我们从小一起玩儿到大,输赢是常有的事,我不愿意输不代表我真的输,他不愿意赢不代表赢不了。我们只是需要一个旗鼓相当的对手,你来我往才最有意思。很早以前我便同你说过,我不在乎过程,只在乎结果。这世上有很多事情不会一局定输赢,扭转乾坤的一战才最叫人酣畅淋漓。如今他输给我,输了命,输了你,而这江山我要,女人也要。”
  他一口气说了这么多,我有点儿消化不良。
  “好吧。”我承认,“我不该问你这么尖锐的问题,再说下去,我还没吃已经堵得慌。你走,我不想看见你。”
  “呵…”他轻声一笑,也不责备我的无礼,转身从桌上端来一碗鸡肉粥亲自喂我。
  不远处四折屏风边上站着一个小宫女,瞠目结舌的看着,我无声叹了口气,觉得这下死活说不清了。
  的确。很快我被李翊轩俘虏的事情就传遍了整个太子府,在我还没有病愈的情况下天天都有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子前来拜望,问候。以至于我短时间内竟将太子府内妻妾的排位搞得清清楚楚,比如在李翊轩没有正妃的情况下,先是良娣,再有良媛,紧跟着承徽,昭训,最后是奉仪。
  她们一个个都跑来试我口风,据说李翊轩虽然有一园子的美女,但是妻不如妾,妾不如偷,他从不宠幸府内的任何女子,反倒喜欢流连花街柳巷,而我的出现,令大家产生这样的错觉,那就是‘妾不如偷’当中的那个‘偷’便是区区不才在下我了,而李翊轩亲手喂粥更是掀起一股轩然大波,有人猜测,本阁主大约要被册封成正妃了。
  我吓得魂不附体,赶忙向诸位美女解释,我只是客人,且他娘的还是一个病人,并一逮着机会便对着府里的丫鬟含沙射影。“你们有见过像我这样来路不明的女子当正妃的吗?府里的每位主子都是家世显赫的出生,我只是山野小民,小民!”
  原本她们来看我,是客气之中还带着敬畏,生怕一旦我成了她们的女主人,保不准她们没个好下场。所以一个个都战战兢兢的想要把我扼杀在病床上。但事到如今,她们终于明白我并无威胁,也不必对我毕恭毕敬,反而还有些鄙夷,如此甚好,我再也不必担心汤药里会有人放毒了,本阁主为了这一群女人,当真是操碎了心。
  李翊轩这个混蛋却很逍遥,还说风凉话。“咦?不是挺好的吗?忙起来你才无暇顾及什么伤痛。”
  我想一拳捶死他。
  说实话,这厮在甜水乡那阵子,府邸搞得金碧辉煌,十足十的暴发户气息,可事实上他的太子府却十分雅致,走的是古朴清新的路线。不得不承认,很有品位。
  期间,只有窈窕抽空来看过我,因为四娘和我一样,也躺在病床上。董灵天天在一旁伺候着,寸步不离。而窈窕在京城早已混得如鱼得水,听小宫女们说她现在是太子殿下跟前的大红人,人人见着她都要恭敬的称一声‘纪大人’。据她本人交待,李翊轩当时在甜水乡仔细阅读了她的大作之后,觉得她一口伶牙俐齿,能将是非黑白颠倒,舌灿莲花的功力不为国效命太可惜了。但亏就亏在没有受过正规教育,于是暗地里将她送到国子监熏陶一段时间。而等李翊轩大功告成以后,窈窕立马被提升到礼部,张罗太子登基的诸多事宜。可以想见,李翊轩对窈窕君有知遇之恩,所以她总是特别夸张的对我表达了之于太子爷的种种敬仰,谄媚的十分露骨。我摆手道:“你别说了,省省吧!我知道他是老板你是伙计,可你也做的太过了。”她喝了口茶妥协道,“好吧。”
  


☆、甜水乡坟茔——九死一生局

  这样的生活从表面上看似乎是十分快意;然而事实上却是我的行动自由受到诸多限制,比如我可以去花园散步;但李翊轩不准我出府。再比如我可以在房中接见甲乙丙丁;却不能外出见谁谁谁。来了京城这么久,我连本地的苍蝇都不曾打过照面。
  关于他这样做的目的;我仔细的思考过,究其原因无非是怕我取得和外界的联系;获知杜阿三的消息。由此,我更加确信,杜阿三的死或许另有隐情。
  只是纵观当下的形势;杜阿三就算不死;也是音讯全无。而薛煜琛与我因射杀杜云锦一事有了心结;自此销声匿迹。李阿大又绝对不会对我说实话。在目前没有任何情报的情况下,我实在不敢贸贸然行动。以前杜阿三这样评价李阿大:“如无必要,不要和李翊轩为敌,此人心性坚忍,无论过程多崎岖艰辛,他都会坚持到底,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而那些困难对他来说不过只是垫脚石,他会越挫越勇。”
  一个人可怕到这样的程度,我很清楚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刻,都不能让他知道自己真正的实力。所以只有乖乖的逆来顺受,每天以泪洗面,扮演一个弱者,让李翊轩以为我还处于痛失所爱的阶段。而他见我哭得气都喘不上来,也就放弃了和我谈心的想法。我屡屡故技重施,说实在的,日子过得还挺悠闲,当然,除了一双兔子般的眼睛,红彤彤的…
  窈窕再来探望我时,我将自己的想法与她一说,刚升官儿的纪大人脸色立刻变得有点尴尬,这无异于印证了我的想法。但好在她并没有骗我,而是偷偷的告诉我,其实坊间根本没有杜云锦逝世的消息。倘若一国的皇子死在他国,怎会如此波澜不惊?
  我听到这里,呆在原地久久不动,等回过神来才发现胸前已经湿了一大片。
  既然杜云锦暂时无法追查,我只有想办法先找到徐敬业。
  窈窕花了些银子打点,查到徐敬业被关押在刑部的天牢,夜里三更时分,悄悄溜进去,本以为我们这次举动可以瞒天过海,谁知到最后还是打草惊蛇了,徐敬业在窈窕抵达天牢之前,就已经被人毒死了。死的时候,嘴上一圈白沫,手边一只粗粮馒头,略泛着黑。
  于是我决定不再当缩头乌龟,每天闲来无事就对着镜子练笑。李翊轩明知我不过是试图令他卸下防备,但他也不拆穿,只乐呵呵的看白戏,期间对我进行各种言语羞辱:“小妞,你犯牙疼?”“噢,许是伤病未愈,脸有些抽筋,御医来瞧过了没?”“嘶——!谁惹小妞生气了,如此皮笑肉不笑?”
  在这种泯灭人性的打击之下,我以惊人的速度将强颜欢笑练得炉火纯青,登峰造极。
  某一日午后,李翊轩许是闷得慌,突然将我召进书房,要我在一旁陪着。
  天翼关一役之后,武皇没了心头大患,太子亲政开始进入倒计时。李翊轩日日在书房批奏折,朱笔圈圈画画,仔细认真。
  我壮着胆子问:“说实话,你将我扣在这里到底是为什么?”
  他直言不讳:“我就是想瞧瞧你到底哪里好?”说着搁下手中的笔,撑住腮定定望着我:“小妞,可还记得我俩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
  我冷哼道:“万佛寺嘛!你还碎嘴说我画的纸鸢丑来着。”
  他抿唇一笑:“耳力不错,我可是背地里说的。不过你或许不知道,我并不是第一次听说你?”
  “啊?”
  他回忆道:“你的大名可真是如雷贯耳啊!只不过当时我不知道你是你,还以为是杜云锦突然开了窍,新结识的姑娘。”
  我张大嘴,不可置信自己声名显赫到这种地步!
  他嗤嗤笑起来,摇头道:“前些年呢,杜云锦随一个官儿来过一次大覃,似乎当时就与你玩儿的很不错。”
  我点点头,尽量显得不那么落寞。“可我把他给忘了,要是能早些想起来就好了。”
  “他被杜云鸿带回大夏以后,一直对你念念不忘,每天都在他父皇耳边念叨着要把你抢回去做儿媳妇,可没少挨他爹娘的训斥。说起来,这么丢脸的事情,他居然还好意思拿来鄙视我?!”说到最末,李翊轩显得有些愤愤。
  我弱弱的问:“他鄙视你什么了?”
  李翊轩清咳一声道:“前些年我闲来无事,唔,常爱往花街柳巷跑,试问一个正常的男人去喝喝花酒也实在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对吧?可杜阿三竟然说我是,咳,逢场作戏,他的是,咳,情窦初开。这样标榜自己,实在是忒不要脸了!”
  我,无语。
  连初恋这种事也要拿出来比一比的估计天下间也只有这两个无聊的人了吧?
  “那一天我将纸鸢送回给你们其实只想吓唬吓唬他,啧,谁知他竟然当真了,还叮嘱我离你远一些。那护短的模样,酸掉人大牙了!只不过更好笑得还在后头,小妞你竟然会那么巧,自己钻到四季坊里来,可见这真是缘份呐!本大爷那时听你说自己住在碧水江汀阁时,才想起原来你就是他小时候嚷嚷着的那个儿媳妇,可把我给笑死了。杜云锦真是出息!”
  “我到你家来串门儿,他恨不得用眼睛把我给吃了。当然最要命的是,这小子居然还为你进了伙房,真是天方夜谭!你不晓得,甜水乡的日子可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了,我只要拿你吓唬吓唬他,再动动手指头,让他干什么就干什么,叫他往东他不敢往西,啧啧,本大爷被他压了这么多年,终于能吐气扬眉,还不使唤个够本!所以说罢,我就十分好奇,你究竟哪里好,值得他为你一而再再而三的受人威胁。说实话,我要是杜云鸿也宁愿一掌拍死他,有这么个弟弟,丢不丢人?嗯?”
  “除此之外,我也想知道他到底哪里好,能让你非君不嫁,宁死不屈?其实这些天本大爷也算对你尽心尽力了,好吃的好玩的都给你,你发脾气也就着你,如今你觉得我与他比,究竟谁更好些?”
  我快气死了,扭头道:“我不知道自己哪里好,不过他肯定比你好!”
  说完出了身冷汗,手不自觉摸了摸脖子,所幸脑袋还在,又压下心头火,放软口气,再略带几分语重心长地劝道:“其实我猜杜阿三只是想告诉你欢场无真爱吧?!毕竟,就算有,唔,概率也很低。”见李翊轩不置可否,又道:“不过你俩可真是青梅竹马,教学相长啊…杜阿三一片苦心,殿下,你可不要辜负的好。”
  李翊轩抬头戏谑的看了我一眼:“说到青梅竹马,你的那个青梅竹马对你也很好。”
  我叹了口气:“从小到大,煜琛对我都很好。”
  “那你为何不选择他?你们可是有婚约的呀。”
  “的确。但…”我欲言又止。
  李翊轩大手一挥:“有话直说,反正你对我无礼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哦!还不都是怪你么!当时我去四季坊,你明明不是花魁,为何不直说,还骗我说薛煜琛去喝花酒了。”
  李翊轩试图狡辩:“他的确喝了。”
  “那是你授命的!”
  他摸了摸鼻子:“咳,那个,约了徐老龟,薛煜琛自然要来亮个相。”
  “那你为何骗我说锦瑟为他斟酒了?她穿的可暴露了!”
  他冲我咧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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