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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掌柜,小厨娘-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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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方晓闻言默默地把这个碟子移到远离自己的位置,看也不再看一眼。
  易杨哈哈大笑:“要不要来点酒?”
  “可以吗?”
  易杨提起酒壶倒了一杯放在林方晓面前:“此酒名兰生,是采百草花末杂于酒中酿制而成,气味甘甜芬芳,挺适合女子喝的。”
  “那我试试。”林方晓正觉得口干,端起来就喝了一大口,“甜甜的,果然还有花香呢,真好喝,再倒一点。”林方晓吃喝得有点得意忘形了,居然大着胆子使唤起易大掌柜来。
  易杨不以为意,又给她倒满了:“别着急,慢慢喝。”
  最后还有两道点心,羊奶豆腐,店家自制的豆腐本来就滑溜,与鲜虾、青菜一起泡在羊奶中,真如贵妃洗凝脂,吃得人满心暖热;以猪皮和高汤熬制的羊骨髓冻,晶莹剔透的糕体里隐隐透出深色花纹,咸鲜的滋味也很让人惊喜。
  兰生酒滋味甜甜的像果子汁一样,林方晓不知不觉就多喝了几杯,白皙的双颊泛起两片灿若朝霞的艳色,双眼也似乎蒙上了一层水雾,眨巴眨巴地看着易大掌柜,这人怎么就长得这么好看呢?忍不住伸手捏了捏易杨的右脸:“这是我的吗?”
  “我的。”易杨一本正经地答道。
  “你的不就是我的嘛!”
  “好吧,是你的。”
  林方晓一双手不安分地四处摸摸捏捏:“这里是我的,这儿也是我的,全都是我的,谁也不许抢!”
  “好好,都是你的,没人跟你抢。”易杨无奈地看着这个四处惹火而不自知的小女人,红艳艳的小嘴一张一合,说不出的甜美诱惑,只恨不得立刻化身为狼,扑上去啃个一干二净。
  林方晓满足地大笑一声:“哈哈,这回真是赚大发了。”说完一头磕在桌上,居然就这么睡着了。
  易杨苦笑着摇了摇头,就这酒量,还整天嚷着要大碗喝酒,大口吃肉,一点女人该有的样子都没有,也不知道自己究竟看上了她什么?
  易杨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居然会有背着一个烂醉如泥的女人独自漫步在深夜街头的一天,更不可思议的是,自己竟然还会乐在其中。今晚的月色很好,弯弯的月牙如钩,月光如水水如天,如此静谧美好,易杨觉得,即使这条路再长,他也是不介意就这样走下去的。
  只可惜背上的人却渐渐不安分起来,林方晓觉得自己正躺在一叶不断摇晃着的小舟上,晃晃悠悠地很是舒服,但晃久了又觉得有点儿头晕,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才知道自己正趴在一个宽厚的脊背上,又想了很久,才想明白这个脊背的主人是易杨,心里面突然就“砰”地开出一朵喜悦的花来。
  不由自主地就想唱歌:“月亮月亮明明,走路带上大烧饼,一边走一边咬,到月底吃完了,下月十五又圆了……烧饼呢?烧饼在哪里?”抬头望望月亮,“咦,月亮变成香蕉了,哈哈,我要吃香蕉……”伸出手在头上胡乱挥舞,想去摘天边的那根香蕉。
  易杨只觉得身后的人儿扭来动去,两团柔软的物事不断地挤压摩擦着自己的背部,不由就有点心浮气躁起来,用力把她托上来了一点:“别乱动,小心掉下去。”
  林方晓用力拍着易杨的肩膀:“你别晃啊,晃得我头晕。”又搂住易杨的脖子,在他的耳朵后边吹气,“易大掌柜,你喜欢我吗?”
  易杨知道自己的老脸一定已经红了,热得有点难受,幸亏这夜色昏暗,闷闷地“嗯!”了一声。
  “嘻嘻,告诉你一个秘密哦,其实啊,我也喜欢你。”
  “真的吗?”易杨强压住心中的狂喜,“喜欢我你还整天跑去相亲?”
  “因为那时候你都不喜欢我啊,你喜欢别人。”
  “我什么时候喜欢过别人。”
  “你别不承认,你喝醉了还叫人家的名字呢!”
  易杨很肯定地说:“你听错了。”
  “没错!”
  “错了!”
  易杨突然停下脚步,腾出一只手把林方晓的脑袋掰到前面,侧过头对准那张不依不饶的小嘴就吻了下去,喝醉了的林方晓比平时热情大方多了,不再是躲躲闪闪地被动承受,还会用她的丁香小舌与易杨的长舌互动,学着他的样子去舔他的上颚和牙齿,缠绵而甜蜜。
  易杨天人交战良久,犹豫着是不是马上把她带回房里就地正法,终究还是理智占了上风,以林方晓这性子,找他拼命倒不至于,躲起来藏个十天半月还是做得出来的,何况这事儿总是要两情相悦才好,趁人之危不是易杨的风格。总之一句话,来日方长嘛!
  易杨把林方晓送回房里,脱了外衫鞋袜安置在床上躺好,又打了水给她擦干净手脸,这才自己回房安歇。
  一觉醒来,林方晓揉着宿醉未过的沉重脑袋,怎么也想不起来自己是怎么回来,又怎么好好地躺在床上的,昨晚该不会趁着酒意做出什么平时想做又不敢做的事吧?比如说爬到易大掌柜的头上作威作福?
  到易杨书房中送早餐的时候,林方晓脸红得像桃子,低眉顺眼地不敢抬头看易杨。易杨见她这副小媳妇的模样就觉得好笑,忍不住想逗逗她:“昨晚上使劲踢文知府那小辣椒般的劲儿到哪里去了?”
  “啊?你都看见了?”林方晓急得跳脚,“哎呀,丢脸死了。”
  “哈哈,过来,我看看今天吃什么?”易杨笑着朝林方晓招手。
  林方晓走到易杨身边,把托盘里的东西一样一样往易杨面前的桌上摆:“虾仁煎饼、翡翠彩蔬卷、瑶柱银丝面,还有这个,粟蓉鸡蛋羹,快趁热吃吧。”
  易杨只看见眼前一张樱桃般的小嘴一张一合,回想起昨夜的销/魂滋味,哪里还听得见她说的是什么东西,心里痒痒的只想一把搂住含进嘴里好好地品尝一番。
  他是这么想的,确实也就这么做了,轻轻一拉让林方晓坐在他的大腿上,扣住下巴就凑了上去:“让我尝尝看是鸡蛋羹好吃还是咱们方晓的这张小嘴好吃。”
  嗯,这张小嘴,怎么就这么软、这么甜,这么让人心醉神迷、欲罢不能呢?正吻得渐入佳境之际,门外突然传来欧阳旭尧的大嗓门:“我说咱们的易大掌柜,有什么好吃的非得在书房里躲起来吃啊?”

  25。叫花鸡

  林方晓闻言惊得立马跳了起来,刚被易杨吃得透透的嘴唇红艳艳的,小脸儿红得都没边了,易杨抬掌擦了擦嘴角,好整以暇地看着林方晓,心道:这样的好东西果然是得藏起来自己慢慢吃啊!
  “看来我来得不是时候啊?”见惯风月的欧阳旭尧又怎么会看不出来屋内旖旎的气氛。
  “易大掌柜、欧阳公子,你们慢聊,我先出去了。”林方晓慌慌张张地往外跑。
  “方晓!”易杨在背后喊了一句。
  “啊?”林方晓没敢回头。
  “再去厨房端一份早餐来。”
  林方晓重新端着一份早餐来到易杨书房门口的时候,脸上的红晕还未完全褪去,站在门口定了定心神正想进去,突然听到里面说到了自己的名字,鬼使神差地停住了脚步。
  “真的是林方晓这个丫头?”欧阳旭尧语气中调侃的意味很浓。
  “嗯,是她。”易杨沉稳的声调中听不出什么情绪。
  “以你的条件,什么样的千金小姐找不到,即便不论家世,那怎么也要找个姿容绝世的吧,至不济也得有那什么凤卉兰那样的水平,你说你怎么就看上这个要什么没什么的林方晓了呢?”
  “没什么,她比较省心。”易杨随口答道。
  “省心?不错不错,难得你看得开,什么情情爱爱的,也就那么回事,你说要真是找了洛商君那样的大小姐,天天哄着宠着,指不定还过不上这样的安稳日子呢!这女人哪,就是要找个林方晓这样的,以夫为天,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乖乖巧巧安安分分的,的确省心。”
  “怎么那么大的感触,莫不是你家那位又给你气受了?”
  “可不是嘛,我说易杨,回头也给我找一个你家林方晓这样的,甭管喜欢不喜欢,放家里听话省心就行。”
  林方晓再也听不下去,掉头就走,正好遇见清河从外面回来,便把手里的托盘塞给他:“这是易大掌柜要的,你帮我送进去。”说完不管人家答应没有,也不回去厨房了,直接旷工跑了出去。
  易杨一边吃早点一边与欧阳旭尧聊天,香气引得欧阳旭尧直流口水,肚子咕咕乱叫:“这个林方晓,去端个早饭也去那么久,该不是仗着你宠她就偷懒去了吧!”
  正说着清河端了托盘进来:“易大掌柜,您要的早餐。”
  易杨示意他送给欧阳旭尧,有点奇怪地问道:“怎么是你送进来?林方晓呢?”
  “我刚才在门外遇见她,她叫我帮忙送进来的。”
  易杨的心里就有了一些不悦,怎么也学会指使别人了?
  林方晓漫无目的地在街上闲逛,本来是想去找苏小梅的,但想到苏小梅还不知道自己和易杨的事,要找她的话还得从头说起,自己这会儿实在没这个心思,便打消了这个念头。随手买了一支冰糖葫芦,在通往郊外的路旁一块青石板上坐下来,看着眼前偶尔往来的人流,默默地想着心事。
  省心?果然是一语惊醒梦中人,即便是问出了口也得不到答案的那个问题,终于有了完美的解答,一切合理的或不合理的猜测,现在都有了清楚的解释,她当然不会是最合适的,但她是最省心的。
  果然天上不会掉馅饼,太过美好得像梦境一般的东西很多时候其实就是一场梦境。
  林方晓跟易杨在一起,自打一开始就没有心安过。每天总是惴惴不安地猜测他到底为什么会喜欢自己,他的这份喜欢能维持多久,就像一个偷穿了别人新衣裳的小孩,时时刻刻都在等着别人过来把衣服抢回去。终于离开了,虽然心像被撕开了血淋淋地疼,但终究是落到了实处,不用再患得患失。
  林方晓小时候有一个相熟的婶婶送给她一个漂亮的小木盒,盒子上还镂刻着繁复的花纹,婶婶对小方晓道:“方晓以后得了压岁钱就存在这个盒子里,等方晓长大,就有了一大笔嫁妆了。”可是这时候离过年还有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林方晓看着空空的木盒子心里痒痒的,很想知道里面装着钱是什么样的一种感觉。
  有一天爹爹从外面回来,直接把钱袋扔在外间的桌上就进里屋换衣裳去了,鼓鼓囊囊的钱袋热情地朝小方晓招手:“来啊,来拿我吧!”林方晓脑子一热就走了过去,抖抖索索地从钱袋里拿了一文钱,紧紧箍在手心里飞一般地逃回了自己的房里。
  林方晓把这一文钱放到了盒子里,一开始的兴奋劲儿过去之后,各种担忧就开始浮上心头,爹爹会不会发现少了一文钱?发现了的话会不会想到是被自己偷偷拿的?爹爹知道自己偷了钱会怎么样?这么想着,手中的盒子变成了一个烫手的山芋,林方晓开始绞尽脑汁、想法设法把它藏到一个没有能找到的地方,每天晚上都带着东窗事发的恐惧入睡,几天下来,被折磨得面无人色,娘亲摸着她的额头担忧地说:“哪里不舒服,要不要找个大夫来看看?”
  终于忍受不住,林方晓悄悄带着盒子和里面的一文钱出了门,跑到村里的小河边,把怀里的盒子远远地扔到了河中央,才算放下了心头的一块大石。
  不知道爹爹最终有没有发现钱袋里少了一文钱,但他自始至终从来没有提到过这件事,林方晓也慢慢地把它淡忘了。不过从此她明白了一个道理,永远也不要觊觎不应该属于自己的东西。
  易杨就是这个不属于她应该得到的范围内的,虽然她这么轻易地就可以喜欢上他。
  林方晓一向不喜欢拖泥带水,一支冰糖葫芦吃完,她就已经决定了要跟易杨结束这种关系。别看林方晓这人平时看起来没心没肺的,老板说什么就是什么,骂完了也不反抗,其实那是没触及到她的底线,否则当年也不会因为不愿嫁作人妾而做出举家出走这样的事来了。
  对于自己的终身大事,林方晓还是很有原则的,她嫁的人不需要大富大贵,也不一定要很好看或很有才学,但一定要真心实意地喜欢她,全心全意地对她好。
  易杨这样的人本来就不是她所应该肖想的。
  这么一想明白,林方晓心里就松快起来,注意到了眼前一直在跑来跑去的几个男孩儿。
  这个穿着蓝布短褂,总是抽着鼻子的小男孩第三次从林方晓面前晃过去的时候,林方晓喊住了他:“喂,小孩,你走来走去地干嘛?”
  小男孩一脸难掩的兴奋,头也不回地答了一句:“回去拿锅!”便飞也似地跑远了,只是过了不久,就又垂头丧气地出现在林方晓面前,还一瘸一拐地似乎刚挨过打。
  林方晓不甘寂寞又去惹他:“你的锅呢?”
  小男孩“哇”地大哭:“爹爹不让我拿家里的锅出来,还打我。”
  “好端端地你拿家里的锅干嘛呀?”
  “虎子他们捉了一只山鸡,叫我回家拿个锅子煮着吃,这下锅子没拿来,他们一定会取笑我没用,以后都不跟我玩了。”小男孩抽抽噎噎道。
  “山鸡啊!”林方晓眼睛一亮,想起来小时候师傅给她做过的叫花鸡,虽然好多年没有吃过了,但还能想得起来那种香嫩的滋味,她回想了一下,依稀还记得师傅的做法,便道:“没有锅子也可以把山鸡做得很好吃的,想不想试一试?”
  “你会吗?”小男孩有点儿不敢相信。
  “那当然,我可是喜福顺的大厨!”林方晓骄傲地道。
  “太好了,大厨姐姐,你去帮我们做好吃的山鸡吧!”小男孩高兴得蹦起来,虽然没拿着锅子,但带回一个喜福顺的大厨,也算是很有面子的了。
  另外几个小孩本来看见林方晓还是将信将疑的,怕她将自己辛苦弄来的山鸡给糟蹋了,看一听喜福顺的大名,马上就放下心来来,热心地帮忙出谋划策。
  林方晓指挥一个小孩在空地上点起火堆,让另一个小孩舀了河水和稀泥,自己则拿了一个小男孩心爱的玩具小刀,在河边把山鸡肚子剖开,就着河水冲洗干净血水,把内脏洗干净了又重新放回鸡肚子里,把肚子合起来。
  然后把小孩和好的稀泥厚厚地抹在没有拔毛的山鸡身上,把整只山鸡抹成一个泥团,小男孩们都瞪大了眼睛围在林方晓身边:“这么脏能吃吗?”
  林方晓信心满满地道:“当然能吃,不好吃的话我赔你们十只山鸡。告诉你们啊,这个叫做叫花鸡,以前的叫花子们偷了鸡没地方煮,就是这样做来吃的。据说当年太祖皇帝也吃过呢!”
  小孩子们听得一惊一乍的,我们居然能吃太祖皇帝吃过的东西?
  裹好泥巴,林方晓把鸡整个放进叫小孩们挖好的坑里,填上土,然后让他们把火堆移到埋着鸡的地方,继续烧火。小孩子都没什么耐性,过了一会就想挖出来看:“好了没有?”
  林方晓摸摸坑上的土:“还早着呢,要不你们先去摘点野果,一会配着鸡肉才好吃呢!”孩子们答应着呼啸而去。

  26。甜柿子

  不一会儿,孩子们抱着一大堆红艳艳的柿子回来,一个小孩向林方晓显摆:“我可以把这个柿子里面的肉吃完之后看起来还是一个完整的柿子。”
  林方晓不相信,他便示范给她看,原来柿子熟透了,插一根苇管进去就可以轻松地把果肉吸出来,整只吸完了,只剩下薄薄的一层柿子皮,再往里吹一口气,就是一个完整的柿子。
  “是真的啊,果然好玩。”林方晓拿起一只柿子和苇管也吸了起来,“哇,这柿子好甜。”孩子们便得意地笑。
  吃完柿子,林方晓再摸摸坑上的土,都已经干得透了,便让他们熄了火,把山鸡挖出来,拿根木棒在泥团上面敲了几下,裹在鸡毛外面的泥巴连同鸡毛就一起脱落下来,露出白嫩的鸡肉,香气浓郁扑鼻。
  林方晓把鸡肉撕开,分给了几个小孩,她把鸡翅膀留给自己,大家也没有什么异议,反正鸡翅上都是骨头,也没什么肉好吃的。何况如果没有林方晓,大家还吃不上这么香的鸡肉呢!
  虽然没有放盐滋味有所欠缺,但孩子们都吃得极香,一个劲地赞扬喜福顺的大厨手艺就是好,林方晓想起当初第一次吃到易杨烤的竹笋,当时也是觉得这世上再也没有比他烤的竹笋更好吃的东西了,忆起往事,心中便不由得有些黯然。
  忽然听得不远处有人怒喝:“哪个小兔崽子又来偷柿子,看被我抓住老子不抽断你的腿!”
  正盘腿坐在地上津津有味地啃着鸡肉的男孩子们齐刷刷地站起来,“呼啦”一声就跑散了,林方晓半天才反应过来,撒开腿就跟着跑,一边跑还一边在心里骂:“小兔崽子居然去偷柿子,害死人了。”幸好那人只是嘴上嚷嚷,并没有真的追上来。
  跟这帮野孩子闹了一阵,林方晓心中的郁气也散了不少,看看天色不早,便也慢慢挪动着脚步回了喜福顺。
  路过柜台的时候被账房钱正平拉住,帮忙结算今天的账目。易杨在书房等了半天不见林方晓回来,又叫人去找了几回也没有回音,心中已经隐隐有了怒气,这会儿出来的时候,见林方晓正低着头认真地数着铜板,便走到她身前问道:“今天一天到哪里去了?”
  林方晓继续口中念念有词地一五一十地数着铜板,没有出声,易杨只当她没听到,正想再问一次,钱正平道:“方晓,帮我看看这个数怎么回事?”
  “嗯?哪里?”林方晓侧过头伸长脖子去看账本。原来她不是聋了啊,易杨心头一把怒火“呼呼”地燃了起来,碍于旁人在场不好发作,强自按捺着好不容易等到林方晓和钱正平对完了帐,钱正平还想叫林方晓一起去厨房吃饭,易杨满脸阴霾,扯住林方晓的一只手就往后面走:“不用了,她还有事!”
  钱正平在后面啧啧感叹:“这易大掌柜也不知道怜香惜玉,瞧把人小姑娘给吓得,脸都白了。”
  林方晓一路用力想挣脱易杨拉着她的手,易杨冷着脸把她拖进书房,用力踢上房门:“林方晓,你又怎么了?”
  “没什么啊!”林方晓一副油盐不进的表情。
  “你究竟在闹什么脾气?”
  “没有啊,我不是一向最省心的嘛,怎么敢闹脾气?”
  易杨心中一震:“早上我们说的话你都听到了?”
  林方晓把头转向一边,不说话。
  “其实,事情不是你所想的那样的。”易杨艰难地想着措辞,可是这个时候,似乎什么解释都是那么的苍白无力。
  “好吧,那我问你,你为什么会喜欢我?”
  “我……”其实易杨知道在这个时候应该说什么话能讨她的欢心,可是不知怎的就是哽在喉咙里说不出来。
  林方晓冷冷一笑:“说不出来?那我来告诉你吧,你之所以会跟我在一起,不是因为你喜欢我,而是因为我省心,我不会给你惹麻烦,不会对你发脾气,不管你怎样辱我骂我,我还是会乖乖地呆在这儿,心甘情愿地伺候你,对不对?”
  易杨懊恼地一拳砸在桌面上,她说的这些话貌似在无理取闹,可细细一想,似乎也有几分道理,竟然让他驳斥不得:“我承认,一开始确实是有过这样的想法,但现在不一样了,我是真的喜欢和你在一起的。”
  “易大掌柜,对不起,我觉得我们还是不合适在一起的。”
  “为什么,哪里不合适了?”
  “家世、相貌、才干,所有的一切都不合适,现在我对你言听计从,让你觉得省心,那是因为你是喜福顺的老板,而我是喜福顺的伙计,我自然该听你的话,但如果我们是那种关系,我就不会那么听话了,我也会想要有人宠、有人疼,我也会想要撒娇、耍赖。到时候你就会觉得我不是你想要的那种人,就不会再喜欢和我在一起了。”
  易杨无话可说,他知道不是这样,但他连自己也无法分辨清楚,到底是因为她是林方晓而喜欢她还是因为她的乖巧懂事,真的省心才喜欢她。
  他想也许大家都需要一点时间来想清楚:“你只是还不适应我们之间的关系一下子太大的转变而已,没关系,我给你时间好好想想。”
  这么一想就是好几天,林方晓这几天除了在厨房做事,就是窝在自己的房里,居然也一直没有见到易杨,心里还是有点愤愤然的,明明是自己说了不要在一起的,可是易杨就果真这样不来找她,林方晓心底那点小小的虚荣还是觉得受到了伤害,这份受了伤的小心思慢慢发酵,便捂成了一股怨气,尽数发泄到了来撞枪口的文思明身上。
  多好的一个年轻人啊,长得好,一看就是斯斯文文的读书人,只可惜瘸了一条腿,可是即使这样,方晓这丫头也不应该连见也不肯见人家一面呀!平时看起来和和善善的小丫头,真想不到竟然是如此狠心的,活生生地让人家小伙子拖着一条瘸腿,不管雨打日晒,在门外扎扎实实地等了好几天,这狠心的小丫头居然连眉头也不皱一下。
  喜福顺看后门的老万头怜悯地看着外面那个拄着拐杖,一条腿还站得笔直的小伙子,着实叹了口气,真是天可怜见啊!如果老万头知道他可怜的这个人正是泰安现任知府大人文思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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