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大掌柜,小厨娘-第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易杨十岁就被送进了军营,一直呆到十八岁才回家,是在光棍堆中混大的,家中女人是不少,不过都是勾心斗角争宠夺利,易杨自然是敬而远之,所以他基本上可以说是完全没有和女子相处的经验,自然也不懂得什么怜香惜玉的事,随手拿起林方晓的衣角用水壶里的水打湿了给她擦脸。
随着脸上的血污被湿布抹去,林方晓才发现眼前是一个白衣男子,正冷着脸一言不发地给自己擦着脸。面貌倒是英挺,不过就是线条太过凌厉,显得有点冷硬,让人心生惧意。
“多谢公子救命之恩。”
“嗯。”易杨手下不停,动作生硬地把药粉撒在林方晓额头的伤口上,林方晓疼得低呼一声,易杨微微皱眉:“忍着。”声音低醇,更显严厉,林方晓吓得不敢出声,只得咬牙强忍。
“嘶!”易杨在林方晓本就破损的衣衫上撕了一下。
林方晓慌忙紧紧掩住胸口:“你干嘛撕我衣裳?”
易杨低头看了一眼自己雪白无尘的衣衫:“难道要撕我的?”说完毫不客气地用方才撕下的布条把林方晓额上的伤口缠裹起来,完了站起来拍拍手问:“还有没有衣裳?换一件吧!”
林方晓看看自己的包袱扔在不远处,便点了点头,易杨转过头去,林方晓随便找了件外衫披上:“好了。”
“自己能走吗?”
林方晓扶了扶自己尚有点眩晕的脑袋,站起来试走几步,感觉还行,便道:“可以。”
“那走吧!”易杨淡然道,举足便走,全然不管林方晓跌跌撞撞地跟在身后。
“公子!”
“壮士!”
“好汉!”
“大侠!”
易杨终于回过头来,黑着脸道:“我姓易!”
“哦,易大哥,我们、我们可不可以歇一会?”
易杨好看的浓眉皱了起来,上下打量了林方晓一番,略带点不耐烦地道:“马上就到了。”
冷冰冰的语气吓得林方晓不敢再说什么,勉力跟上,万一这人生起气来,把自己一个人扔在着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那可不是开玩笑的。
幸好走不多远易公子就停了下来,眼前是一片茂密的竹林,骑着白马的白衣少侠,延绵起伏的青翠竹林,林方晓脑中自动套入了某本江湖侠义小说中竹林打斗的场景,莫非这易公子也约了人在这里切磋武艺?
只见易公子已找了处干净的石块坐了下来,正取下挂在腰间的水囊喝水,林方晓这才觉得自己喉咙里也干得冒火,眼巴巴地瞅着易公子的水囊。看见林方晓的眼神,易公子又皱了眉,微侧了侧脑袋道:“从这边往右走,不远处有水源。”
林方晓壮起胆子狠狠瞪他一眼,努力拖动着仿佛已经不属于自己的双脚往他所指的方向走去,走不多远果然看见一条清澈的溪流。林方晓高兴得忘记了身上的疼痛,快步跑过去,略略洗了洗手,也顾不上干净不干净,捧起就喝了起来。现在天气已经寒冷,刚才一直走路不觉得,几捧冷水下肚,林方晓便感觉有点受不住了,忙停下不喝,想了想,又小心避开头上的伤口洗了洗脸,就着河水照了一照,虽然狼狈了一点,好歹也是个眉目清秀的小姑娘,怎么就这么不招人待见了呢?真是好没道理。
又把身上整理一番,林方晓才慢慢地踱回易公子所在之处,却见他正把长长的衣摆拉起来掖在腰带上,手里拿着一柄如匕首那般大小的类似铁铲的物件,蹲在地上正挖着什么:“咦,你挖什么?”林方晓好奇地问道,难道是在挖陷阱?对了,他一定是想在此处预先埋上金针什么的,让他的对手一不小心就先刺破了双足。哼,好歹毒的计谋,也只有他这种人才做得出来,林方晓愤愤地想,已经完全忘记了眼前这个正是她的救命恩人。
易杨挖了两下,那挖开的地方就出现了一根还没长出地面的黄灿灿的竹笋。他,他居然在挖笋?林方晓觉得易杨高高在上的形象立马从云端跌到了地面,从不食人间烟火的江湖侠客一下子变成了同样要吃喝拉撒的普通人。
“哇,冬笋!”林方晓高兴地喊起来,虽然没有亲自挖过,但林方晓也知道,冬天还没有长出地面的笋子叫冬笋;“咱们烤冬笋吃吧?”林方晓按住早饿得咕咕叫的肚子道。
易杨抬起头略微诧异地看了林方晓一眼:“你也知道烤冬笋?这些我要用的,想吃的话自己去挖。”
“小气鬼!”林方晓鄙视地歪了下嘴角,自己去找了跟尖头的树枝,也到竹丛根部挖了起来,千辛万苦地挖了好几个坑,居然连冬笋的影子都没看到,林方晓泄了气,转头看易公子,居然已经挖了一大堆在脚下。
再仔细观察他挖的地方,离竹丛根部有一段距离,完全看不到一点冬笋的迹象,难道他还有透视眼不成?
虽然心里不忿,但林方晓还是深谙好汉不吃眼前亏这个道理的,于是上前虚心讨教。
6。烤竹笋
易杨看了林方晓一眼,随口道:“有谚语云:先看竹叶后挖鞭,碰到芽头尖,嫩鞭追后老鞭向前牵。”
林方晓苦着脸:“您能说得明白点儿吗?”她也就是识得几个字而已,正儿八经的圣贤书她还真是没看过多少本!
易杨难得耐心道:“开枝低、竹枝又粗,最下层竹枝双开叉的大竹,往往长得笋多,在竹叶发黑又带黄叶的大年竹周围找竹鞭,挖到带有尖笋芽时,如碰到嫩鞭往后追,老鞭向前挖一定有冬笋。”
虽然林方晓还是不能十分明白,不过大冰山易公子开恩一下子跟她说了这么多话,她哪里还敢再啰嗦,乖乖地按他的话寻找起来。见他停下不挖,又厚着脸皮借了他挖土的工具来使。
果然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有了趁手的工具,挖起土来利索多了,只是挖了好几处,仍然没有摸着冬笋的边。林方晓无限怨艾地望了易杨一眼,易杨略微不自在地咳嗽一声,站起身来指点了她几处,林方晓才终于挖着了几根冬笋。
林方晓挖着了笋子,也高兴起来,兴冲冲地道:“易公子,咱们烤冬笋吃吧!”
易杨淡淡地“嗯!”了一声,林方晓等了半天,也不见他有半点要动手的意思,坐在一边还一副心安理得的模样。林方晓突然醒悟过来,看他的容貌气度,大概也是个大家公子,从小被人伺候惯的,所以见她一个女孩子忙前忙后,居然没有半点的过意不去。这种男人,将来要是谁嫁给了他,那可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
林方晓虽然知道烤冬笋,可是该怎样烤怎样吃,她可是一点儿头绪也没有,只得先去捡了些枯枝干叶堆了一堆,又把冬笋拿到水边把上面的泥土清洗干净。
洗完回来问易杨:“有火石吗?”因为气愤,也不再耐烦再用恭敬的语气了。
易杨似乎也并不计较,只从身上取出一个袋子交给她。
林方晓接过袋子,取了一些火绒出来,用左手拇指压在火石上,再用火镰敲打几下,很快就把火绒点燃了,再用火绒引燃竹叶,成功地生了一堆火。
林方晓呼了口气,抬起袖子擦了一把额上并不存在的汗珠,才把工具收拾进袋子里,还给易杨。
生好了火,林方晓翻来覆去看着手中的冬笋,想了一下直接扔进火堆里,心想烧熟了剥去外面的壳,想必也是可以吃的。这时一直端坐着的易杨总算走了过来,截住林方晓继续往火堆中扔的竹笋,叹了口气道:“这冬笋有涩味,本应用开水淖过才好吃,此时环境所限,也只能随便烤烤罢了,真是暴殄天物。”
说完拿出一把锋利的小刀,把笋子的根部砍掉,露出一点笋肉,再把刀尖向中间一扎,笋中间那空心的部分就露了出来。
再从怀中掏出一个油布小包,摊了开来,林方晓一看,居然是一个小型的调料铺子,样样俱全。他居然还带着这个,林方晓对他随身携带物品的神奇能力叹为观止。
只见易杨取出一条小指粗细,约莫两寸长的貌似肉条的红色物体,塞进竹笋空心的部分。又吩咐林方晓采了些竹叶洗净,把竹笋露出的部分裹好。
林方晓忍不住又问他塞到笋心里去的是何物。
“火腿干,火腿的咸香与竹笋的清甜正是绝配,这样放到火中慢慢煨烤,火腿的咸香渗透到笋肉里,外壳又有烤出来的烟火香味,风味自然独特。”林方晓发现,这易公子平时惜字如金,可是说到吃的方面,倒是愿意多说几句的。
易杨把剩下的几条冬笋也一一按照这样子处理好,让林方晓把裹好的笋子埋入火堆中煨烤。
“真看不出来,易公子居然还懂这些。对了,你随身携带这么多调料,是经常在野外做饭吗?”
“不是!”一停下来,易杨又回复了他冷漠的风格。林方晓无趣地转过头,只管盯着火堆发呆。
过不多久,烤冬笋的香味就散发出来,林方晓只觉得两颊生津,肚子里更是闹腾的不得了,眼巴巴地盯着火堆,只等易杨一声令下,就用根木棍把冬笋从火堆里扒拉出来,稍微放凉了,便迫不及待地剥开吃了起来,真是脆嫩兼备,咸鲜干香,回味悠长啊,林方晓差点没把舌头也吞了下去。
狼吞虎咽地吃了两个,才见易杨慢悠悠地剥开一只吃了,虽然是在这荒郊野地的,可是那吃相,却像在享用皇宫盛宴似的,端的是优雅端庄,果然是大家公子的修养。
林方晓不由得好奇了,这易公子到底是什么身份,怎么就坐在这里跟她一起吃烤竹笋了,不过这话她可是不敢问出口的,其实她自己这副模样也是奇怪得很,不过人家易公子丝毫不问,那定力也不是一般地好。
吃完烤竹笋,易杨用个布袋子把原来挖好的冬笋装起来,轻松地提在手上,道了声:“走吧!”便沿着来时的路走了起来。林方晓慌忙跟了上去:“咱们来的时候走的好像就是这条路,怎么又回头了?”
“这是出山的路。”易杨头也不回地说。
“什么?”敢情他原来带自己走了半天,不是出山而是进山啊,林方晓悲愤得一时说不出话来,又走了半天,念在他好歹救了自己,又让自己吃了一顿鲜美无比的烤竹笋的份上,勉强消了气。
再接下来离山外就不远了,出了山,易杨在附近农家牵出一匹马来,利落地翻身上马,随后皱眉看了看林方晓:“我要到泰安城去,你如何?”
“我?”林方晓看了看四周远远才有一间茅舍的村落,笑道:“真巧啊,我也去泰安城。”
易杨老大不情愿地把林方晓提溜起来放到自己身后,纵马奔驰起来。其实易杨已是尽量放慢了速度,可是对于第一次骑马的林方晓来说,还是颠得五脏六腑都几乎移位,生怕自己掉下去,又不敢搂住易杨的腰,只好死死扯住他的衣服,到最后手指都僵硬得几乎无法伸直。大腿内侧绝对是磨破了皮,火辣辣地疼,双腿更是被这个骑马的姿势弄得酸疼无比,真是受尽了折磨,一路上在心中把这个冷漠无情的臭男人骂了个狗血喷头。
幸好泰安城并不算太远,在林方晓还不至于承受不住一头栽下马来之前就已到了,林方晓狼狈万分地滚下马来,还来不及喘口气,易杨伸手递过来一小锭银子道:“泰安城到了,你自己回家去吧,我还有事,告辞!”说完双脚一夹马腹,居然就这么一溜烟儿走了。
只留下狼狈不堪的林方晓,愣愣地站在人来人往的街头,望着手心里的一小锭银子目瞪口呆。
什么人啊,哪有救了人就这么把人抛下的,林方晓气得直跺脚。易杨是她自从与家人失散后第一个帮助过她的人,不知不觉地就把他当成了唯一的依靠,突然间被他抛下,一种惶恐无依的感觉马上充斥了全身。
林方晓此刻浑身伤痛,累得一塌糊涂,只想找个地方好好睡上一觉。可是翻翻包裹,只剩下几套换洗衣裳,银子和值点钱的首饰都被匪徒拿走了,自己浑身上下就这么一小锭银子,可不能随便就花了,于是强打精神找了一家看起来不那么贵的客栈,进去详细打听清楚了,五十文钱可以要个下等的小房间住上一晚,自己这锭银子换成铜钱也有六七百文,省着点花还是可以勉强支撑几日的。
想到往日看的话本小说,人家进了客栈,总是豪爽地喊上一句:“来一间天字一号上房。”不由得一阵心酸,好端端的怎么就沦落到如此地步了呢?
也顾不上床铺是否干净,林方晓倒头就睡,这一觉直睡得日上三竿,肚子咕咕乱叫才醒来,身上依旧是酸痛不已,移动一个指头都是艰难。却也只能强忍着艰难地起身,胡乱洗漱一番,见额上的伤处已经收口结疤,叹了口气,也不知道会不会留下疤痕,这好好的花容月貌,唉,真是可惜了。
不过这时候还轮不到她自怨自艾,林方晓也不敢让自己停下来,生怕脑子一有空就会想起不知在何处的爹娘和哥哥,现在还不是伤心的时候,想法子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林方晓寻思良久,决定先找份活先干着,攒点钱才好上路去寻访爹娘。于是走出房间随便跟小二买了个馒头吃了,慢慢地踱出客栈,林方晓在乡下长大,男女之防看得并不大重,为了养家糊口,女子在外做工赚钱也是司空见惯的,林方晓也并不认为自己想在街上找份活干有何不妥。
鼓起勇气走进一家商铺,陪着笑脸询问,刚开始人家以为她是上门照顾生意的,还好好的笑脸相迎,待得听了几句,便都不耐烦地赶出来了,林方晓热脸贴了几回冷屁股,也是意兴阑珊,闷闷地垂头走着。
一不小心便撞到了一人身上:“唉哟,你这姑娘,走路怎么不看道?我这一身老骨头,差点没散架咯!”
7。阑珊阁
林方晓连忙道歉:“对不起。”抬头一看撞着的是一个打扮得干净利落的大婶,虽然嘴里说着抱怨的话,可是脸上还是带着笑的,一看就是个热情的人,“大婶您没事吧?”
“没事没事。姑娘你脸色不怎么好呀,莫非是遇到什么为难的事?”大婶一脸关切地问。
林方晓自打离家以来,第一次听到这么一句暖心的话,感动的眼泪都差点儿下来了,忍不住便一股脑儿把自己的境况都说了出来,自己与家人失散,又遭了劫匪,如今身无分文,只想着找份工作养活自个儿,却没想到竟是这般的艰难。
听得大婶也是一阵唏嘘,关心安慰的话说了一箩筐,两人也就熟络起来,大婶让林方晓喊她方大娘,说是本地人,知道当地有一家大户正在找洗衣裳的婢女,说着便热情地要带林方晓去应征。林方晓心中感激,欢欢喜喜地跟着去了。
却说这方大娘带着林方晓七弯八绕的,来到一处僻静的小巷,敲开一处不起眼的木门,按说林方晓本不应这么大意地跟着陌生人乱走,只因这方大娘一路嘘寒问暖,句句都是掏心窝子的贴心话,说得林方晓心中无比熨帖,恨不得就把她当成自己的亲娘了,又哪里还会有疑于她。
一个小丫头应了门,把方大娘和林方晓迎了进去,林方晓一看这里倒也挺像想象中大户人家的后院的,便也放了心,由着小丫头带着她们到偏房里坐下。小丫头送上两杯热茶,道:“还请大娘和姑娘稍等片刻,奴婢这就去请管事的出来。”
方大娘端起杯子喝了一口道:“林姑娘别紧张,先喝口热茶顺顺气。”
林方晓一早只干咽了一个粗面馒头,早就口干得紧,见方大娘也喝茶了,便也端起杯子喝了一口,虽然觉得味道有点儿怪异,可看到方大娘面不改色的样子,以为这儿的茶大概就是这个滋味,一口气便把一杯茶喝了个干净。
这时一阵香味扑鼻,随着这阵浓烈的脂粉味进来的是一个身着绸子衣裳,风韵犹存的半老徐娘,方大娘忙站起来恭敬道:“陈管事。”
陈管事进门略略跟方大娘打过招呼,便拉起林方晓认真察看起来。
林方晓只觉心中十分别扭,这人怎么跟挑牲口似的,甚至让她张开嘴来连牙齿也细细看了,半晌才点点头道:“人长得倒是不错,只可惜这额上一道伤疤,要是破了相可就难办。”
方大娘道:“您看这姑娘皮肤白皙娇嫩,这额上的伤痕也只是浅浅的,只要用您院子里上好的伤药敷上一敷,假以时日,必定不会留下疤痕的。”林方晓心中十分不以为意,只不过是个洗衣裳的丫头,难道破了相洗的衣服便不干净了么?
陈管事不置可否,只瞧着林方晓淡淡地问:“叫什么名字?多大了?”
“我叫林方晓,十六岁了。”
“会些什么?”
林方晓有些傻眼,不过就是应征个洗衣丫头,还要会什么?见方大娘不住向自己使眼色,心一横便道:“我会做饭,厨艺还不错,衣服也洗得挺干净的。”
只听站在一旁的小丫头扑哧一笑,陈管事有点不悦地问道:“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懂得多少?”
天哪,这大户人家招个丫头要求还真是高,林方晓索性老老实实地低下了头:“都不会。”
陈管事叹了口气:“罢了,看在长得不错的份上,暂且留下来吧,以后好生学学便是了。方大娘请随我来。”只见方大娘一脸喜色,再顾不上坐在旁边的林方晓,乐呵呵地就跟着陈管事进去了。
林方晓看了一眼留在身边的小丫头,问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阑珊阁啊!”
“阑珊阁?”林方晓奇怪地重复,这个名字怎么听起来有点别扭?不是某个大老爷的宅子吗?
“对啊,这个名字啊,还是咱们泰安城最有名的风流才子欧阳公子给起的呢,取的是‘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意境,比那些什么群芳院、风月阁的,可有品位得多了。”
“群芳院、风月阁?”林方晓心中一惊,“难道这里是……”
小丫头没好气地白了林方晓一眼:“自然是青楼了,不然你还以为是什么地方?”
“那,那我是来洗衣裳的吧?”林方晓怀着最后的一丝侥幸心理问道。
“洗衣裳?谁告诉你的?找个洗衣裳的婢女哪里用得着陈管事亲自出面?你该不会告诉我你是被方大娘给骗来的吧?方大娘可是咱们这儿的老主顾了,咱们院子里当红的涵雁姑娘、如萱姑娘,可都是她带来的。”
林方晓吓得跳了起来:“明明方大娘就说带我来洗衣裳的。”一边慌忙想要夺路而逃,没想到手足酸软,一点儿力气也使不出来。
小丫头摇头道:“没用的,你走不了,你喝了茶水里的软筋散,不服解药的话根本就走不到十步之外。”
林方晓抓住小丫头的袖子摇晃道:“小姑娘,你救救我,我是被骗的,我不想卖身啊!”
小丫头道:“瞧你,多大点出息,做姑娘不比洗衣裳好?而且咱们阑珊阁的姑娘啊,还不是你想做就能做的,看看我们的如萱姑娘、涵燕姑娘,哪里会比那些千金大小姐差个一点半点?咱们这儿怎么说也是泰安城数一数二的大院子,往来的可全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你在这里就算只做个倒茶的小丫头也比在外面强多了,万一被哪个大老爷看中了买回去做个小妾,怎么也不比你为人奴婢好得多?再说了,如果你在外面一不小心沦落到那些下三滥的窑子里,那才是生不如死呢!”
林方晓呆呆地看着小姑娘舌灿莲花,真的是一点都没办法沟通,眼下逃是没办法逃了,只好见步行步,另想法子了。
想到曾经在话本子中看到青楼对付不听话的姑娘的那些手段,有用削的尖尖的竹签子撑着双眼不让睡觉的,有用沾着盐水的皮鞭毒打的,甚至还把灌了春…药的猫放进姑娘的裤裆里,林方晓的心中不寒而栗,不管什么手段,只要她们对自己使上一点,自己肯定就是生不如死了,还是乖乖地听话为好。
到底这里是个有名上等的青楼楚馆,并没有对林方晓使出那下三滥的手段,再加上林方晓合作态度也颇为良好,所以她并没有吃什么苦头,只是被人强迫着在一张卖身契上按了手印,二十两银子把自己给卖了,而且连一丝银子的味儿都没闻着。
陈管事命人带她到一间还算干净的屋子住下,给了两套替换的粗布衣裳和一瓶伤药,让她好好的先把头上的伤养好,顺便学学规矩。软筋散的解药也给服了一半,稍微长了点力气,衣食住行可以自己解决,要跑跑跳跳的却还是不能。
林方晓逃跑无望,只得乖乖地让人摆布,就这么在阑珊阁里住了下来。
经过几天的学习规矩,耳濡目染,林方晓深刻地认识到,所谓青楼,可远远不止是一般的风花雪月场所那么简单,人们把青楼当作一种重要的社会活动场所,亲戚来访,朋友聚会,金榜题名,工资浮动,都要到青楼铺张贺喜一番,大概除了结婚和送殡以外,所有活动都可在青楼里进行酬酢。
而那位备受推崇的泰安城第一风流才子欧阳公子,这几日也是频频听到他的风流轶事,知道他不仅是潇洒俊逸、风流多金、文采斐然,而且还善良多情,总之一句话说完,他是全阑珊阁上下所有女性心目中标准的白马王子一枚。
听得多了,林方晓不由得也把心思打到了欧阳公子的身上,自己如果能攀上欧阳公子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