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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政王2-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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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纵容的有点像宠。
  他的家眷也再没出现过,就像真的没出过城,没见过面似的,日子一片祥和。
  朝曦后知后觉反应过来,沈斐之所以骗她,是想就这么留下来。
  假装没有刺杀,他的家眷也没有出现,就他们两个,生活在一个与世无争的山村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真好啊。
  这么过去第四天,朝曦发现了一个问题,很严重很严重,严重到她不得不丢下医馆,亲自熬药,然后端到沈斐面前。
  “给你两个选择。”朝曦手里还有一瓶药膏,也搁在桌子上,与药碗并排,“要么喝药,要么抹药。”
  沈斐坐在床上,岁月静好一般,手里拿了一本书看,闻言表情微愣,“我好好的,为什么要喝药?”
  还撒谎,“你都四天没上过茅房了当我不知道吗?”


第36章 不要乱穿
  自从那天中午醒来; 朝曦一直以为是泡沫; 每天都盯着他,一定要看到他在身边; 亦或者他活动; 在院里的声音; 几乎从来没让他离开视线; 一不小心观察出另一个细节; 这人好几天没上茅房。
  虽然神似谪仙,温文尔雅,如玉般的贵公子,哪哪都完美,但毕竟不是真的神仙; 正常人要做的事他都要做。
  “快点。”朝曦催促,“外用和内服,必须选一个。”
  其实最好是外用和内服一起效果好,内服倒是简单,外用的话这人自己不方便,还是要朝曦动手。
  也没什么好害羞的,反正他前前后后里里外外有哪里朝曦没看过?
  知道他爱干净,原来给他擦澡,每天都会擦到; 后来这人腰以下有了感觉; 坚持不让她碰; 宁愿去街上的澡堂子洗; 也不愿意搁家里擦洗,实在避不开便努力自己洗。
  还是不方便,有一次滑了一跤,整个人摔在地上,椅子也被他碰倒,磕到了膝盖,好半天没爬起来,最后还是朝曦抱的。
  “墨迹。”朝曦去掀他的被子,“我都不介意,你介意什么?”
  沈斐很爱干净,全身的皮肤都是白皙透亮的那种,那里也……
  所以并不讨厌。
  说起来这人真的受到了女娲照顾,人长的好看倒也罢了,身上也好看,是每一处都完美无缺的那种,寻常男人有的缺点,他一个没有。
  沈斐死死捂住被子,“你看错了,我没有。”
  分明就有,他虽然总在院里,不过起来走动什么的朝曦在前面都能听到,她的药馆前庭是走廊式,有一面直通院子,沈斐在院子里做了什么她都知道,即便没空看他,也能听到声音。
  耳朵实在太灵,连他翻书的声音都能听到。
  “那把药喝了。”朝曦最后还是没捅破那层纸,给他留个面子,“这药有化瘀清腐的作用,喝了对你有好处。”
  许是怕不喝朝曦乱来,沈斐幽幽叹口气,还是接了碗,对这种过度的关心拒绝不了,只能接受。
  他喝完没多久便坐不住,朝曦早就等着,当即将人抱走,虚脱后才抱回来。
  晚上沈斐看她的眼神多了一丝怨念。
  朝曦只当没看见,沈斐的腿恢复的很好,已经能慢慢走几步,朝曦又动了心思,想快点跟这人生米煮成熟饭。
  东西早便买好,现在腰包里也有钱了,可以随意花,朝曦便想着办好一点,知道这人没以前那么抗拒成亲,干脆跟他一起采买成亲需要的东西,闲了一起布置屋里屋外。
  红灯笼,红窗纸,和手牵,沈斐腿脚不利索,朝曦只让他剪剪窗花,这人手很稳,耐心的跟她学习如何剪,一遍就会,还会自己搞新花样,举一反三比朝曦聪明多了。
  朝曦将红绸剪一段出来,缝成花,挂在门口,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新店开张。
  也有人知道内情,走过来热情问她什么时候成亲?男人是谁?怎么没见过?
  朝曦便大大方方指了指沈斐,说相公是他。
  沈斐是新来的,加上人长的俊美,衣裳随便一穿便显得贵气,很受大娘大姐欢迎,明里暗里套他的话,想打听他的底,沈斐每次回答的都模凌两可,滴水不漏,久而久之这群人便也只能放弃。
  朝曦心道她跟沈斐住一起快两个月了,对他还是什么都不了解,怎么可能被你们打探出来。
  沈斐只说是京城来的,家里做些小生意,出来游玩时不慎摔成这样,被朝曦所救,日久生情,加上年龄到了,一合计便干脆成亲云云。
  他说话时朝曦一直听着,前面无动于衷,唯有这个‘日久生情’,不知不觉挺了挺腰板,更认真的听着。
  小心思不停的动着,猜测是说辞,还是真的日久生情?
  还没来得及想出个所以然,沈斐便说他想出去,实在是被时不时过来串门的人烦得没边,一直问一直问,不想待在家里,想出去走走。
  朝曦没告诉他外面人更多,他平时宅的厉害,难得想出去,自然不可能拒绝他。
  朝曦去准备出行的工具,被子,点心,还有水囊,里面装的是热水,天冷了,塞进这人手里,能暖一整天。
  病人不能任性,朝曦把他捂成粽子才出门。
  这个季节靠老天爷赏饭,农作物刚种好,几天一次下雨,完全不用操心,闲了大家便聚在一起嗑瓜子聊天。
  村里就这么大,别的事没有,大家话题绕来绕去,又绕到沈斐和朝曦身上,瞧见朝曦推着轮椅走来,远远打声招呼,“吆,包这么严实是要去哪?”
  “夫君说屋里闷,带夫君上街走走。”朝曦随意回答,喊‘夫君’喊的顺口。
  沈斐头扭去一边,全当没听见,不过‘夫君’这个词出现率很高,时不时冒出来,不断提醒他已经是朝曦的夫君了。
  “夫君,今天有风,你冷不冷?”朝曦叫的实在顺口,对着沈斐也喊了声‘夫君’ 。
  沈斐沉默了很久,半响才憋出一句话,“……不冷。”
  于是俩人又继续赶起路来,还是担心沈斐冷,把轮椅下篮子里的毛毡拿出来,披在沈斐身上。
  沈斐坐着轮椅,很容易成为众人关注的对象,他平时不爱出门也是因为这个,总有人可怜他,看他的眼神带着异样,还有人惋惜道,好好的人怎么就瘸了腿云云,很多声音。
  “沈斐,你长的太好看,老有人看你怎么办?”
  上次出门是晚上,朝曦已经领教过了,这回还没到地方,突然推开沈斐的肩膀,将被他压在背后的披风帽子拉出来,陡然盖在他脑袋上。
  “这样就不会有人看你了。”
  帽子很大,能将沈斐严严实实包住,也遮住了视线,沈斐抬手扶了扶,不经意似的道,“谢谢你。”
  朝曦给他盖帽子,单纯是不想让别人讨论他,其它都是她随便找的借口。
  其实也确实有不想让别人多看他的想法,心里不舒服,朝曦不说而已。
  俩人边走边聊,着实花了些时间才到街上,不是平常买菜那个,是更大的一条街,比村里附近那个热闹许多,一到地方,惊喜的发现今天逢集,有人搭戏台子,引来了不少人,有人自然有小贩,那一条街上尽数都是吃吃喝喝玩的东西。
  这种小吃,小玩意只有乡下有,城里不一定买得着,尤其是沈斐,生活的圈子太高,不特意去找,根本接触不到。
  朝曦还是担心他会走,现在已经抱着随缘的心态,不走最好,走也没办法,只在最后让沈斐过一段不一样的生活,留下些稍稍美好的回忆,别让他每次想起她,都是看他身子,占他便宜,将他虚弱一面尽收眼底的流氓。
  朝曦很有自觉,有时候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个流氓,将流氓能做的都做了,说她是流氓一点也不为过。
  好像大顺还从来没出过女流氓,看来她要做第一个了。
  “沈斐你要不要吃棉花糖?”朝曦瞧沈斐眼睛落在棉花糖上,主动问道。
  沈斐没说话,她便干脆买了两个,又连续买了糖人,串烧,烧饼,和臭豆腐,最后喝了一碗豆花,撑的俩人吃不下才老实去戏台,准备听戏。
  那戏台搭的高,底下也有一些小贩,挂了好些彩灯,底下串了块牌子,牌子上有字。
  “猜灯谜哎。”朝曦拉过一个看了看,“年终岁尾,不缺鱼米……”
  以为自己自己能猜到,实际上并不可能的朝曦站了很久,依旧没明白什么意思。
  沈斐都看不下去,她那副认真,又无可奈何的表情,极是逗人。
  “鳞。”
  说的太快,朝曦脑子反应不过来,险些错过,“你猜到了?”
  她去拿花灯里的谜底,展开一看,果然是个‘麟’字。
  朝曦一喜,连忙将花灯提去给小贩换礼品,换了块手帕回来,那帕上绣了花,端是好看,这也算是沈斐第一次送给她礼物,朝曦很喜欢,来回瞅了几眼。
  沈斐似乎被她的情绪感染,难得来了兴致,抬头瞧了瞧挂了一排的花灯。
  一柱香后,朝曦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跟在他身后,沈斐实在厉害,一个人包揽了整个灯会,将所有的灯谜都猜到了,猜的小贩险些哭了。
  朝曦知道他生意难做,给了些银子,也没全部拿走,只挑了几样好拿的,挂满了整个轮椅。
  沈斐怀里抱了几个,轮椅下的篮子,挂在后面的布袋里,装的尽是小礼品,没拆过,还不知道里面是什么?
  想一想晚上才礼品的画面,登时笑开了花,一路心情都很好。
  朝曦听完戏,与沈斐一道回去,路上竟发现还有几家店没关,卖的恰好是成衣,沈斐给她赢来这么多小礼品,她要礼尚往来,给沈斐买几身衣裳。
  沈斐对这个不挑,他比较沉稳,看中的不是黑色就是灰色,米色之类的,而且不喜欢有过多花纹陪衬,更喜欢简单的。
  古板,布料选的都很厚,以保暖为先,第二个选的才是美观,跟年轻人思想完全背驰。
  就朝曦这样的如果有条件,也会以好看为先,她给沈斐买了衣裳,瞧着银票还很多,没忍住也想给自己买两身。
  总要配得上沈斐吧?要不然沈斐穿的光鲜亮丽,她穿的宛如乞丐,别人非但不会夸她节俭,反而会说她黄脸婆,老姑娘云云。
  朝曦听着会刺耳。
  她还是买不着女装,挑了些颜色鲜艳的男装,“沈斐这件怎么样?隔壁二狗子说我很适合红色。”
  二狗子?
  这名字一听就知道是男的。
  沈斐挑眉,“你穿红色不好看,黑色好看,穿黑色吧。”


第37章 心情微妙
  他指了指朝曦身后,有一套黑白纱的衣裳; 里头是白色的; 外面有一层黑色薄纱,“这套好看。”
  朝曦走过去拿在手里; “这件吗?”
  “嗯。”沈斐点头。
  “那等等,我去试试。”朝曦想了想; 将红色那件也拿在手里; “这件我也试试。”
  她以前瞧见过村里的女子穿红色的花裙子,本来只能算小家碧绿,穿上那裙子之后惊艳了许多; 看着都漂亮不少,朝曦也想好看些。
  原来没有条件; 也不在乎这个; 每次攒了钱打算买两身衣裳,结果一到街上; 脚步不由自主走向药铺; 意外发现新出来一种狗皮膏药; 据说很好用,朝曦便用攒的钱买了一贴; 带回去研究,至于衣裳,只能搁浅下回攒了钱再来; 结果下回又迈进了药铺; 几乎从无例外。
  她的衣裳还是被请去城里给大老爷治病; 人家嫌她穷酸,怕脏了自己,叫管家给她买了几身。
  朝曦穿了好久,加上时不时需要上山采药,大多数衣裳都是被山上的树杈,或者洗不掉的青草痕迹弄的乌漆麻黑,看不出原样,早该买新的了。
  她进去后很快出来,先穿的是红色的,因为对红色更期待,红也不是全部都是红色,是红色和米色拼接,斜襟上衣是米色,襦裙是红色,大氅也是红色,整个一套显得光鲜亮丽。
  朝曦很满意,炫耀似的在沈斐面前转了一圈,“好看吗?”
  “不好看。”沈斐只瞧了一眼便扭开视线,落在其它上面。
  朝曦不信,“你都没有细看。”
  沈斐又瞧了一眼,还是那个答案,“不好看。”
  朝曦:“……”
  沈斐自个儿自己暗色的衣裳,他的意见不用听,朝曦让掌柜帮她看看,掌柜的满意的点点头,“好看,显得姑娘脸白。”
  “是吗?”朝曦找到同音,“我也有这种感觉。”
  铺子放了一面稍大些的铜镜,瞧不见整个人,但是可以看到一半,朝曦往后退了退,一直退到门口才将她整个人显出来。
  越看越喜欢,真的显得她脸白,比平时精神,头发随便一挽便能衬出气质。
  “这套我要了。”
  左右腰包里有钱,说话都底气十足,朝曦又去换了沈斐指的那身黑色的。
  沈斐眼光不错,这身也好看,显得利索,干净,虽然没有红色那身惊艳,但是胜在日常,红色那件感觉只有在逢年过节的时候才能穿,衣摆大,袖筒也大,她平时要干活,不太方便,唯一的优点是好看。
  “沈斐这件怎么样?”毕竟是沈斐选的,朝曦心底有了答案,还是问一问沈斐。
  “好看。”沈斐不假思索回答,“比红色好看。”
  他怎么老是强调这个?
  明明红色比黑色惊艳,但是黑色更大气。
  朝曦都看出来了,他能看不出来?
  朝曦疑惑的瞅他两眼,沈斐心思沉,自然不可能让她看出端详,想一想这一路似乎没发生什么?沈斐没道理闹别扭,便也没当回事,跟掌柜说两套都要了。
  掌柜给她的价格高,朝曦讨价还价,许久才便宜了一点,将两套都拿下,抱起来带回去。
  路上沈斐一句话不说,朝曦主动跟他说话,他也只是淡淡回应一句,不是‘嗯’就是‘哦’,没别的。
  怎么回事?
  朝曦莫名有一种他在生气的感觉,可没做什么啊,无端生什么气?
  “你怎么了?”朝曦绕到正面看他。
  沈斐蹙眉,“怎么这么问?”
  “朝曦摸着下巴,有些不确定道,“感觉有点生气,是我的错觉吗?”
  沈斐扭过头,“你多心了,我没有生气。”
  还说没有,都不看她了,平时可不是这样的。
  很明显,沈斐在生她的气。
  “是衣裳吗?”
  沈斐不承认,“什么衣裳?”
  “是我没听你的劝把红色也买下来了,所以你生气?”朝曦有些理解不了,“红色挺好看的啊,你为什么生气?”
  “我没有。”沈斐不想继续回答这个问题,身子朝后一倒,闭眼道,“我困了,到了叫我。”
  果然生气了,小气鬼。
  红色那套朝曦很喜欢,不可能为了他再跑去退掉,人家也不一定肯,她也嫌麻烦,就这么着吧,大不了不在他面前穿便是。
  朝曦将人推回家,没叫他,直接弄上床,自己收拾收拾东西,跟着进屋,红色那套收进衣柜里,黑色那套洗洗,准备明天穿。
  明天还不能成亲,还要再请一回酒楼的人过来办酒席,媒婆就找刘大娘,要给媒婆封包,与其便宜外人,不如给刘大娘。
  其它一些小东西,还没有买齐,等明天沈斐醒来,问问他要不要一起去买,他不愿意的话就把门杠上,假装家里没人,这样就不会有人打扰他,老是过来问东问西,沈斐那么好的耐心都架不住。
  朝曦简单洗漱一下,也掀开被子上床,习惯性搂住沈斐,闭眼睡去。
  第二天一大早醒来,不想弄醒沈斐,轻手轻脚掀开被子下床,去外面收她的新衣裳,很幸运,全都干了,就是怕不干,特意撑开晒的,里里外外总共四层,布料很厚,还想着如果不干搁火盆上烤烤。
  许是最近回暖,天气干燥,晒的快。
  朝曦拿回来换,沈斐没醒,就在屋里,就算醒了也没关系,迟早是她夫君,早一天,晚一天而已。
  她换好衣裳,做完饭,沈斐正好起来,自己拧干了手帕擦脸,他穿的还是昨天那套,并没有因为买了新衣裳就不要旧的,其实他身上这件也是新的,前几天买的。
  沈斐有早起喝水的习惯,平时朝曦都会给他倒上,晓得他有怪癖,那杯子几乎特定给他,但是刚刚朝曦想喝水,水壶里没有了,她便喝了沈斐的,忘了给他重新倒,眼看沈斐要喝,朝曦连忙喊住,“我喝过的。”
  沈斐奇怪的看她一眼,依旧拿起杯子,几口将水喝完。
  朝曦愣住,“我真的喝过了。”
  沈斐瞥了她一眼,“那又怎么样?”
  那……好像是没怎么样。
  朝曦突然觉得自己有点不了解沈斐了,他不是最讨厌跟人共用一双筷子,一个碗吗?
  原来朝曦没注意,后来刘大娘和她儿女过来吃饭,用了他的碗和筷子,从此这人再也不用那碗那筷,坚持换其它花样的。
  朝曦这才晓得,原来他还有这方面的毛病,以前是没有条件,给他用的全是她的,这人一定很不习惯。
  左右她现在有钱了,不在乎那点,每次买东西都会多买一份,分开用。
  但是最近好奇怪,她给沈斐买的脸巾洗好了挂在旁边,特意告诉他那是他的,第二天起来发现那脸巾还是原样搁着,瞧着丝毫没动的样子,反倒是她那块,位置变了变。
  朝曦节约习惯了,那脸巾用的稍稍掉色,边缘起毛,胜在洗的发白,干净,不过洗的再好,也没有新的好,有新的他干嘛不用?
  还有家里的碗筷,也给他另外买了两个新的,指定给他用,怕混淆,朝曦特意搁在角落,洗完就收好,用方帕盖着,到饭点一找,发现不见了。
  好好放着怎么可能不见了呢?
  朝曦翻啊翻,在一撂碗里头发现,折在中间,要不是不死心,一个一个翻,还真没找到。
  她原来只以为是自己粗心,洗完随意一搁,忘了给他另外放,现在突然有点怀疑是沈斐自己搞得鬼。
  他没那么挑剔,也或者是习惯了,刚来时一声不吭,朝曦根本没想那么多,全用自己的,洗脸,洗澡,碗筷,无一例外。
  用多了,所以不觉得有什么?
  “待会我去街上一趟,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街上就有酒楼,去远了别人不方便过来,街上近,小半个时辰就到了,不耽搁事。
  “你去吧,我在家里看书。”沈斐边说,边打了一碗汤。
  他气来的突然,消的也突然,昨个儿还爱搭不理,今个儿又跟往常似的,看不出一点闹别扭的迹象。
  “哦。”朝曦又问,“那有没有什么要买的,我给你带回来。”
  沈斐想了想,“带几本书吧。”
  许是上回不美好的回忆导致,沈斐又加了一句,“你看过之后觉得有趣再买。”
  其实即便跟朝曦说了也没用,朝曦根本看不懂,写的太隐晦,上次那本她居然看成了仙境。
  “知道了。”朝曦认真记下。
  她吃完饭,一刻也不耽搁,当即带了钱去街上找接酒席的,不是上次那家,爽了人家的约,这次不好意思再叫人家,万一再爽约怎么办?
  朝曦也不敢肯定这亲能不能成,别又像上回似的,中途夭折。
  有了一次经验,朝曦这回随缘许多,酒楼找好,又买了些花生,鸡蛋,喜糖等等小玩意儿,用牛车带回来,到家后东西一搁,直奔厨房喝水,缓过劲后才道,“我回来了。”
  没听到声音,她又喊了一声,“沈斐?我把东西都买好了。”
  还是没人回应。
  朝曦放下杯子,去寝室瞧了瞧,床上没人,被子折好搁在角落,看到一半的书压在杯子下,做个记号,仿佛只是出去走走,待会儿就回来继续看一样。
  一定是出去散个步,没走远。
  朝曦沿着整个村子找了一圈,挨家挨户的问,都说没有见到才回来,坐在床边发呆。
  也许只是去了个稍远的地方,不一定是走,再等等他。
  朝曦去做饭,只做了一个人的份,尽管心里不相信他已经走了,但是身体本能做出反应,觉得他确实走了,所以只做了一碗稀饭,蒸一个馒头和咸鸭蛋。
  沈斐不在的时候她一直都是这样吃,很简单,管饱就好,没要求。
  吃完饭去整理了一下药箱,发现最近缺了很多东西,因为担心沈斐会走,一直留在他身边,哪都没去,药用完了便换其它的,换来换去竟少了这么多药她都没注意。
  看来明天要去山上一趟,割些药草回来,经常上山,朝曦知道这些药材的栖息地。
  纱布也没有了,也要买一些,上午去街上一趟,先取消酒席,付些违约金,再买纱布,下午去山上采药,顺便看看平安,好久没见它,还有想,不知道它有没有冬眠。
  还没下雪,应该是没有的。
  朝曦把明天要做的事列一张单子,搁在枕头下,第二天一早起床按照单子上写的做,收拾收拾准备先上街一趟。
  沈斐一夜没回来,朝曦已经确定,他就是走了,再也不回来了,说不清什么感觉,心里吊着一口气,又松了一口气。
  走了以后就不用再担心了,患得患失都有点不像她了,原来她是什么样的?朝曦仔细想了想,竟觉得有些记不清,反正不是这样的。
  他走了,她也可以恢复如初。
  朝曦背着药篓出门,走到村口突然瞧见一个人影急匆匆跑来,早上雾大,伸手不见五指,朝曦眼神再好也看不清是谁,只晓得有些胖,红色花袄,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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