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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政王2-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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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丫头,沈小子要真的凶多吉少,凭你一个人,怕是也只能跟着一起陪葬,你就不怕?”院长难得正经起来。
  朝曦语气非常肯定,“你们比我弱都不怕,我更没道理怕。”
  院长呛她,她也要呛回来。
  院长哈哈大笑,“沈小子没看错人。”
  俩人说话的功夫,马车已经稳稳停在了皇宫外,院长提醒她,“把你的弓取下来,皇宫内不能带武器。”
  “什么都不能带?”朝曦蹙眉。
  “嗯。”院长双手插进袖子里。
  “那有危险怎么办?”朝曦不放心。
  “我们不能带,别人也不带,都是赤手空拳,怕什么?”
  “可那个人是太后……”
  “正因为是太后,更不能带武器,你想想看,大家都不能带,突然有个人带了,那肯定是走了关系,一查便能查出来。”院长信誓旦旦道。
  “侍卫也不能带吗?”朝曦将弓放下来。
  “侍卫当然能带了,侍卫都不带的话,谁保护大家的安全。”院长上下打量她,“你怀疑侍卫?”
  “嗯。”朝曦实话实说。
  皇宫是太后的主场,侍卫们肯定也早就被她收买了去。
  “不太可能,能在皇宫当侍卫的都是知根知底的人,拖家带口怎么动手?一个弄不好就是连累全族的罪,何必呢?”
  “这样啊。”朝曦稍稍放心了些,“武器都取下来了,咱们进去。”
  朝曦身上除了弓,还带了些银针,怕连累院长,尽数拿了下来,暂时搁在马车的木榻下,等着回来取。
  院长半躬着身子出来,招招手让身旁侍卫过来,“刘锐,把你的剑借我使使。”
  刘锐点头,双手将他的剑奉上。
  院长接过来,打开收回,翻来覆去看了几遍,“嗯,不错,好剑。”
  他转手扔给朝曦,“你试试看顺手不?”
  朝曦接过来挽个剑花,“挺好用的。”
  “那就先用着。”院长说罢双手负在身后,率先走在前面。
  朝曦不解,“不是不能带武器吗?”
  “侍卫可以带啊。”院长挺胸抬头,“你现在就是我的侍卫。”
  朝曦疑惑,“沈斐说不能带侍卫,你为什么可以带?”
  倒不是不能带侍卫,是说侍卫不能进殿,即便能进殿,也只能看着,不能吃。
  “沈小子骗你的。”院长斜眼瞥她,“朝廷一品大官,和皇家直系血亲可以携一名带刀侍卫。”
  朝曦懵懵懂懂。
  她对这些规矩几乎一窍不通,沈斐怎么说,就以为是什么样的,谁知沈斐居然在这种小事上也骗她。
  骗她有什么好处?
  “等等!”朝曦脑中灵光一闪,似乎有什么念头迸出,“你是朝廷一品大官还是皇家直系血亲?”
  “我这么大把年龄即便想上朝,也要人家肯要我啊。”院长嘴上这么说,表情却不以为然。
  他是个散漫的性子,快节奏的朝廷生活不适合他,不如钓钓鱼,养养花草,顺便教几个学生。
  “不对啊,没听沈斐说过有你这个亲戚啊。”院长年纪这么大,跟现有的几个王爷都对不上。
  皇帝才七岁,没有兄弟姐妹,所以不可能是他那辈的王爷。
  当年先皇发威,能干的都死了,只剩下几个绣花枕头,没在朝廷做事,自个儿养花逗鸟,过老人家的生活。
  但是他们都挺年轻,而且碧水书苑也不是普通书苑,是朝廷一手创建,在书苑当院长,其实也是一种官职,院长是拿俸禄的铁饭碗,跟那些闲散王爷不一样。
  如此更对不上。
  “你到底是谁?”
  院长提醒她,“如果按照辈分的话,皇上要喊我一声皇爷爷,沈小子要叫我皇伯伯,你说我是谁?”
  辈分这么大?他肯定是顺武帝的兄弟,沈斐喊他伯伯,说明排行在顺武帝之上……
  “你就是那个活了三代的景仲王?”
  朝曦听说过他,据说皇家薄情,什么兄弟情深,兄友弟恭,都是假的,实际上只要一上位第一个便是回头铲除自己的兄弟。
  基本上皇子们活不过三十岁,有些一二十岁便已经身死道消,尤其是那些有才华的人,偏偏有一个人做到了,而且活了三代。
  他把顺武帝熬死了,先皇也熬死了,现在在熬七岁的小皇帝。
  民间最不缺传闻,大家都在猜测谁熬得过谁,大半的人看好景仲王,毕竟这厮格外能活,算算年纪,他今年应该有七十多岁。
  七十多岁还能活蹦乱跳,精神的宛如年轻人,不得不说心态和身子骨,保养的都不错。
  “不相信?”景仲王抱胸,“知道在书苑时为什么我一眼便认出了你的招式吗?”
  不等朝曦问,又继续道,“我可是亲眼见证过你师祖那个年代。”


第107章 最小皇帝
  朝曦心中一跳,“师祖年轻的时候很丑。”
  “胡说八道。”景仲王白她一眼; “你师祖年轻时明明是个美人; 细眉明眸; 唇红齿白; 说是倾国倾城一点不为过,身边还带着一个粉琢玉雕的小丫头; 样貌丝毫不弱你师祖。”
  “师傅!”朝曦激动道。
  师祖身边带的那个小萝卜头就是师傅,师傅以前跟她讲过; 说在师祖跟前做了几年童子; 就是端茶送水的那种; 跟一般的童子又不一样,她可以经常受师祖指点。
  “原来你真的见过师祖!”朝曦说师祖丑,其实是为了试探景仲王说的是不是真的; 结果被他一语道破; 师祖年轻时确实细眉明眸,唇红齿白,与景仲王说的一点不差。
  “你认识我师祖吗?”见过归见过,认不认识还不一定。
  景仲王摇头,“你师祖是赫赫有名的魔道,我是大顺的亲王; 怎么可能认识你师祖; 不过有过几面之缘而已。”
  朝曦连忙追问,“在哪里见的?我师祖年轻的时候脾气也这么坏,也这么不爱说话; 总爱硬生生的盯着人看吗?”
  景仲王努力想了想,“没有,除了特别冷之外,与寻常的女子没多大区别。”
  他到现在还记得是因为朝曦的师祖长得实在太漂亮,又太特别,这辈子都忘不了。
  “我见你师祖之前你师祖还不是魔道,是我大顺的国师,身份神秘,本领高超,我是后来才知道她的身份。”
  ???
  怎么又成国师了?
  “你跟我讲讲她呗。”朝曦对师祖十分好奇。
  景仲王点头,“据说你师祖天生反骨,弑杀成性,偷偷拿人做药引,被鬼谷大师发现,将她赶出鬼谷。”
  “她下了山非但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医一人,杀一人,杀人之前将人开颅取心,再缝合医治,直到人死为止,极其残忍。”
  朝曦一时沉默,不知道该不该为师祖辩解,师祖确实残忍,医一人,杀一人,可她一向坏的光明磊落,事先会与人谈好,不愿意也不强求,愿意才会进行下去,这是一笔周瑜打黄盖,两厢情愿的买卖,没人强买强卖,大家都是自愿。
  可这些事情又确实是她做的,一件没少说,也没多说一件,残忍也是真的残忍,所以朝曦很纠结,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认真听景仲王继续说。
  “后来父皇久疾不治,喝了她的符,人当即好了起来,父皇大悦,当即立她为国师,对她言听计从。”
  “你师祖便用化名留在了大顺,表面说帮着父皇巩固皇位,实际上不断怂恿父皇杀人,所有不听他话的人杀,权利过大的人杀,有机会继承皇位的杀,大顺被她搞得乌烟瘴气,几近毁灭。”
  “那你是怎么活下来的?”景仲王应该也在能继承皇位的人之中。
  都杀的话,没道理放过他。
  “说起来你可能不信,我是因为帮她身边的小萝卜头抬了箱东西,被你师祖看见,便放过了我。”
  “这样啊。”朝曦颌首,“你继续说。”
  “等大顺所有能帮衬到父皇的人都死的差不多,父皇才惊觉她的阴谋,可惜已经晚了,他也被你师祖一剑杀了。”
  当着他的面,脸上带着血,走过来摸了摸他的脑袋,语气温柔的告诉他,“你放心,我不会杀你,谢谢你帮我徒弟搬东西,还有啊。”
  她的目光望向远处,里面有复杂的东西,那时的景仲王看不懂,现在也看不懂。
  “也帮我谢谢你的弟弟良玉。”
  她让开身子,身后是碧玉辉煌的王座,“我给他留了东西,算是感谢他救我一命。”
  说罢戴上黑袍的帽子,头也不回离开。
  “她杀了我的父皇,我的兄弟,还差点毁了大顺,我本该恨她,可是恨不起来。”院长实话实说。
  ???
  他说到这里,朝曦都有点讨厌师祖了,觉得她太狠,太坏,为什么院长恨不起来?
  “难道你喜欢上她?”
  “说什么呢?”院长白了她一眼,“我不恨她,只是因为当年她的国家毁在大顺手里,是大顺先挥刀杀了她的子民,砍下她父母的头颅,让她这个小公主流浪在外,忍辱负重二十多年,终是为父母和百姓报了仇,叫我怎么恨她?”
  朝曦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师祖还有这段经历。
  她跟了师祖十几年,竟然从来没听师祖提起过,师祖实在太沉默寡言,比沈斐还甚,沈斐是懒的讲话,师祖是压根没有说话的欲望。
  她的日常除了坐在冰床上,便是摆弄她的猫,从来没有第三件事,除非需要教朝曦什么,才会勉强给她两个眼神,叫她自个儿体会。
  原来朝曦只以为跟师祖说话很难,师祖人不好相处,原来不仅不好相处,一个闹不好还有可能丢小命。
  她魔道的名头可不是说说而已的,杀了那么多人,早就已经成了习惯,杀人对她来说宛如切菜。
  “对了。”院长想起什么,“你对你师祖什么印象?”
  她对师祖的印象?
  “师祖是我长辈,我不好说她坏话。”
  私底下如何是私底下的事,当着外人的面朝曦绝对不会抱怨师祖,虽然她也觉得师祖拿人炼药有些过分。
  院长叹口气,“就知道问你也问不出来。”
  朝曦不仅问不出来,还有些事情想反问他,“你后面还有没有见过我师祖?”
  她还想知道师祖的消息。
  “没有,倒是听到过她的消息,据说后来重回鬼谷,将自己这些年所得写了本书,放在鬼谷的书库里,恰逢鬼谷大师去世,便顺理成章成了鬼谷的新主人,一直待在鬼谷,再也没有出来过。”
  鬼谷位置隐秘,无数人都想进去,奈何一直没能找到,即便进去也是有来无回,无奈作罢,要不然千草子作恶多端,早被人端了老窝。
  朝曦了然。
  看来师祖的腿是在回到鬼谷之后被人砍的,而且听起来并不像是仇家寻仇,很有可能跟她收的小徒弟有关。
  师祖对谁都冷冷淡淡,几乎有些不食人间烟火,即便腿被人砍掉也没抱怨一句,甚至无动于衷,不在意,唯独那个小徒弟,不知道怎么惹怒了师祖,师祖对他恨之入骨。
  将朝曦好好培养了这么多年,只有一个要求,一定要杀了那个小徒弟,夺回无名医书。
  那无名医书搞不好就是师祖亲自写的,或者是鬼谷大师写的,总之十分珍惜,必须夺回来。
  然而朝曦办事效率太低,至今八字还没一撇。
  别提小徒弟了,就连师傅她都没找到。
  朝曦揉了揉脸,决定等这事过去,一定要先将师傅找回来。
  *
  景仲王对皇宫很熟,带着她七拐八绕,很快到了地方,俩人来的稍晚,庆功宴已经开始。
  这场宴会天没亮便在准备,一直到辰时,因为有比武助兴,还有各种小节目,大概到晚上才能结束,所以他们来的也不算太晚,上午的节目才刚开始而已。
  这时候沈斐自个儿肯定也在保持警惕,太后应该不会对他下手,最少也要等到晚上,沈斐疲劳,或者一个上午没事,下午放松警惕时才会下手。
  所以朝曦一到大殿内,便开始四处查看,果然在皇上的右下角瞧见沈斐。
  还好还好,这厮没死。
  景仲王的辈分很高,高到和沈斐坐对面,隐隐还高了沈斐一头,素来有左上,右下的说法,景仲王坐左边,自然比右大。
  沈斐与景仲王是老相识,见面互相打招呼,沈斐是晚辈,理应对景仲王行礼。
  他也没含糊,当即站起来,冲景仲王作揖,眼睛自始自终没往他身后瞧。
  还好还好,没认出她。
  朝曦有些得意,她穿了男装,戴了抹额,刻意贴了假胡子,沈斐认不出她。
  假胡子是沈斐给她买的,买了好几个,有短,中,长的区别,可以让她扮男装更像。
  朝曦带的是最长的那个,本来只是想让自己看起来更像杀了赫尔辛德的‘壮汉’,没成想误打误撞,也可以伪装成景仲王的侍卫。
  不过景仲王都可以一眼认出她,沈斐居然没认出来,这厮欠挨,回头再揍他。
  朝曦刚回神的功夫,瞧见沈斐亮如星辰般的眼睛一眨不眨看着她。
  糟糕,被他发现了。
  那双点漆似墨的眼睛很快移开,看向景仲王,“皇伯伯,挖墙脚可不对,你身后那个侍卫,分明是我的。”
  朝曦本来还心存侥幸,觉得沈斐只是心中疑惑,觉得像,并没有真的认出她,现在死心,沈斐就是认出了她。
  景仲王哈哈大笑,“与我投缘,便收在摩下,皇侄有意见?”
  沈斐莞尔一笑,“我倒是没有,不过我这个侍卫怕是要着急了。”
  景仲王回头问朝曦,“你着急吗?”
  朝曦刚要点头,景仲王连忙小声道,“给我点面子。”
  朝曦:“……”
  她无奈作罢,刚要顺着景仲王的意思,说不着急的时候,高处突然传来一声尖利的嗓音。
  “皇上驾到!”
  朝曦连忙低下头,听说不能瞧皇上的龙颜,看了要治罪。
  她低着脑袋,除了自己的脚尖什么都看不到,皇上有没有来不知道,倒是听到了蛐蛐的叫声。
  这种天还有蛐蛐?显然不太可能,除非人为饲养,或是将它养在温暖的地方,它确实能活,也确实能叫。
  朝曦耳朵灵,除了蛐蛐的叫声,还听到一串急急奔来的脚步声,她只稍稍瞥了一眼,没瞧见人,倒是看到了一只跳在景仲王衣裳上的蛐蛐。
  脑子还没反应过来,手已经本能伸了出去,两指将蛐蛐夹在中间。
  居然真的有蛐蛐。
  “你夹到我的蛐蛐了。”


第108章 先下手强
  一只小手拉住她的袖子; 扯了扯道; “还给我!”
  朝曦回头一看; 发现是个粉琢玉雕的孩童,睁着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看她。
  他身上——穿的是龙袍?
  朝曦心中一惊; 两指本能松开; 那蛐蛐得了空; 麻溜跳开,几下不见踪影。
  “你怎么又把它放了?”小皇帝气急,“快给朕找回来; 否则朕治你的罪。”
  他用软软的声音命令,身上还带着一股子奶香味,长得又毫无震慑力; 虽然是威胁的话,听着倒像小孩子耍脾气。
  当然朝曦可不敢松懈; 毕竟是大顺的皇上,得罪了他,用不着他亲自动手; 自然有人替他办事。
  朝曦点头,“皇上放心,那蛐蛐跑不了。”
  天寒地冻; 蛐蛐只能在温暖的地方生活,它方才直奔景仲王而去,是因为景仲王在身上绑了俩热水囊,一前一后; 烫的脸红脖子粗,蛐蛐感觉到温暖,想接近他取暖。
  被朝曦惊走,景仲王这边不敢再来,暂时跑去了其它地方,因为害怕,失了声似的,也不叫了,安安静静更难找到它的踪迹。
  不过这难不倒朝曦。
  她是个大夫,抓毒物要诱饵,很多毒物都吃蛐蛐,肥虫之类的小东西,朝曦时常要抓一些,用它的叫声引来毒物,再瓮中捉鳖。
  这种蛐蛐她一晚上能抓一小盘,尤其天气渐冷的时候,一抓一个准。
  “请皇上让人搬来火炉。”朝曦双手抱拳,没跪。
  她是江湖人,不跪父母,也不跪朝廷,任何人都别想让她跪。
  “大胆,见了皇上为何不跪?”方才皇上跑的急,大太监没追上他,追上时皇上又与朝曦在谈话,不好插嘴,这时候才见缝插针,质问朝曦。
  朝曦回头才发现大家都跪在地上,七七八八,方向都不一致,小皇帝是跑着来的,走的也不是直线,他到哪,哪边便赶忙跪下,朝着他的方向。
  他是个活的,移动得快,逮蛐蛐时这边跑一下,哪边逛一圈,弄的大家跪都跪不整齐。
  朝曦刚开始没发现,是因为景仲王没跪,他是小皇帝的皇爷爷,辈分大,跪小皇帝不现实。
  朝曦不懂规矩,跟着他,所以也没跪。
  她抬眼瞧了瞧,发现沈斐也没跪,沈斐是小皇帝的师傅,又是摄政王,不跪是正常的。
  他不跪的话,朝曦也不想跪,她略过大太监,看向小皇帝,“如果我能为陛下找到蛐蛐,可否免我不跪?”
  小皇帝年纪小,应该比大太监更好糊弄。
  小皇帝歪着脑袋,不解问,“大家都跪,为什么你不跪?”
  朝曦微微一笑,“因为我能为陛下找到蛐蛐。”
  说起蛐蛐小皇帝一下开心起来,“如果你能找到蛐蛐,朕就免你不跪。”
  大太监连忙小声劝道,“不可啊皇上,还从来没这个规矩……”
  小皇帝扳下脸,“朕就是规矩!”
  他对自己人相当不客气,转头对着别人时,又如沐春风,恢复成原来的模样,“你快去抓蛐蛐!”
  说来说去,还是蛐蛐重要。
  小皇帝怎么说才七岁,国家大事对他来说远没有一只蛐蛐来的实在。
  朝曦领命,那大太监也连忙叫人搬来火炉,火炉刚上来,大殿内瞬间一暖。
  小皇帝站在她身边问,“搬火炉做甚?”
  朝曦双手插进袖子里,“陛下如果怕冷会怎么办?”
  小皇帝认真想了想,“我会让人搬来火炉烤火。”
  他也不笨当即明白过来,“蛐蛐也怕冷,也想烤火。”
  朝曦毫不客气夸奖,“陛下真聪明。”
  小皇帝被人夸了,嘴角弯弯,笑得见牙不见眼。
  半响似乎觉得不对,礼尚往来道,“你也很聪明。”
  朝曦有一丝意外。
  小皇帝是太后的儿子,常年与太后待在一起,朝曦原本以为会被那个善妒的太后教坏,没想到还挺好说话。
  从他第一句说‘你夹到我的蛐蛐了’开始,朝曦就有一种感觉,小皇帝聪慧过人,不拘小节,一赌还真赌对了,今后见了皇上不用下跪,相当于见了别人也不用下跪。
  连皇上都不跪,跪其他人的话,不是说明他比皇上大吗?这是想造反还是咋地?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皇上最大这是公认的,谁要自认比皇上大,就是忤逆不忠。
  朝曦认真瞧了瞧小皇帝,突然想到,太后确实是皇上的亲生母亲,但是皇上的师傅是摄政王,他变成现在这副谦虚大度的模样,也有沈斐一部分功劳?
  火炉搬上来有一段时间,该是可以了。
  朝曦走到火炉旁边,绕了一圈,果然瞧见一只蛐蛐小心翼翼的趴在地上,离火炉稍稍远了一些,火炉太烫,怕烧着自己,只待在附近。
  温度一上来,它腿脚也麻溜了不少,朝曦第一扑没抓住,第二下才将蛐蛐扣在手心里。
  轻手轻脚拿出来,小皇帝已经举起装蛐蛐的竹筒过来,让她搁在里面。
  蛐蛐刚进罐,小皇帝连忙用盖子盖住,面上有些惊喜,“回来了。”
  方才他进殿的时候一直听到蛐蛐叫,担心它不舒服,盖子打开这只蛐蛐飞一般跑了出去,追都追不回来,他吓坏了,还以为再也见不着了,没想到居然还能逮回来。
  “朕要赏你。”这只蛐蛐对他来说很重要,是他将一整套《国史》看完,皇叔奖励他的。
  他是皇帝,与旁的孩童不一样,身上担着重任,皇叔说要劳逸结合,只有他通过努力,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
  他曾无意间听身边的太监说过,小时候玩蛐蛐,编蚂蚱之类的,便向皇叔讨了一个,因为得来不易,格外珍惜。
  “请皇上收回成命。”朝曦鞠礼,“方才我已经斗胆讨过奖励,不敢再要。”
  小皇帝摆手,“一码归一码。”
  不用跪拜对他来说根本不算奖励,就是一句话而已。
  “来福。”他看向身后的大太监,“赏白银百两。”
  哇!小皇帝好大方,一出手就是白银百两,但是……
  “皇上,举手之劳而已,受之有愧。”小皇帝如果真的因为她逮一只蛐蛐又是免了她的跪,又是奖白银百两,会让别人以为他玩物丧志,只在乎蛐蛐,旁的大顺皇威之类的完全不顾。
  这对他非常不利。
  朝曦目前对小皇帝的印象十分不错,不希望他因此受影响。
  “皇上。”沈斐站出来,“既然小兄弟执意,皇上便随了他。”
  皇上看起来跟沈斐关系不错,很听他的话,点头道,“听皇叔的。”
  如此奖赏白银的事才算了结,小皇帝蹬蹬几步坐上最高的位置,扬手道,“众爱卿平身。”
  跪了许久的人齐齐松了一口气,皇上逮蛐蛐逮的起劲,将他们忘在脑后,如果不是摄政王提醒,搞不好还要再跪一会儿。
  摄政王劝话,其实就是提醒皇上,正事要紧,旁的都无关紧要。
  刚打了胜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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