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摄政王2-第5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小皇帝对他母后什么想法?
你又骗我?
这隔阂自然而然更大。
小皇帝只有两个人最亲,跟太后不亲,本能便会靠近沈斐,第一是为了气母后,第二是有个靠山。
小孩子对大人十分依赖,身边没有人会不安,太后和沈斐,怎么样他都会选一个,只有他俩与他沾亲带故,有血缘关系,可以依靠。
朝曦洗了手,安心将手插进袖子里,“沈斐,你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沈斐半靠在榻上,翘着二郎腿,姿势悠哉。
“无论如何都不要教坏小皇帝。”朝曦加了一句,“也不要利用他。”
沈斐沉吟半刻说,“我尽量。”
这种事他不能保证,因为意外很多。
“你要教他做一个正直的君王。”朝曦想了想道,“跟你一样为国鞠躬尽瘁。”
沈斐别的事都爱偷懒,尤其是自己的私事,简直懒得动,能让他勤奋的也只有国家大事了。
希望小皇帝以后也能跟他一样,别的事如何不管,但是在国家大事上,一定要严谨对待。
沈斐失笑,“朝曦,你听过指鹿为马之后,有什么感想?”
“傀儡皇帝好可怜,宰相好可恶。”
“如果情况换过来呢?”
“额……”朝曦懵了一下。
情况换过来,就是宰相为鱼为肉,皇帝掌握生死。
“情况换过来,宰相比皇帝可怜百倍,随时都要担心项上人头。”
换言之就是说,一旦小皇帝真的长大,握了权,沈斐的处境就会跟宰相一样。
“还好你是个没有梦想的咸鱼。”朝曦有些庆幸,“你这么懒,连自己的事都不肯管,更何况那些国家大事,其实心里烦得要死,不得不管而已对不对?”
沈斐挑眉,“你了解我?”
“我当然了解啦。”朝曦叉腰,“你把小皇帝教的这么好,肯定不是为了让他当傀儡皇帝的。”
朝曦越想越觉得自己的想法对,沈斐就是小皇帝的师傅,小皇帝越是草包,对沈斐越好,但是从小皇帝的一举一动中能看得出来,他聪明,懂事,饱读诗书,一看就受过良好的教养。
这与沈斐想扶持傀儡皇帝的目的完全不符合,所以朝曦猜测,他肯定是想认真教导小皇帝,等小皇帝功成名就之时,自个儿隐退江湖。
肯定是这样的!
要不然解释不通,他又想坐稳摄政王的位子,又认真教导小皇帝,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你怎么知道我不是嫌无聊,教出一个对手来玩玩?”沈斐似笑非笑看她。
朝曦不信,“你像是有精力干那么多事的人吗?”
沈斐哈哈大笑,“说得也是。”
他确实不是一个有闲情雅致,花大量功夫培养一个对手的人。
“以后你就懂了。”
沈斐没有解释,朝曦也没有问,只是为以后的生活稍稍提起了些干劲。
如果她的猜测没错的话,后半辈子,沈斐可以跟她一起去浪迹天涯。
“沈斐,我们做个约定好不好?”
沈斐回头问她,“什么约定?”
“前半辈子我陪你,后半辈子你陪我。”
第111章 御用抓蛐
前半辈子她陪沈斐; 直到沈斐将这边的事处理完,再用下半辈子陪她; 一起浪迹天涯; 以天为盖地为庐,过自由自在潇洒的日子。
“那我太吃亏了。”沈斐那双好看的眼睛笑成一条黑缝; “下半辈子还很长呢。”
“嗯?”朝曦挥拳。
“吃亏就吃亏点。”沈斐当即变了口风。
朝曦满足了; “你还吃亏; 我还吃亏呢,你看看你这日子过得; 整天提心吊胆,就怕哪天嗝屁了,跟着我去浪迹天涯多好,什么都不用操心,饿不着也渴不着你,还不用担心有人害你,你卖画,我看病; 有好看的地方停下来多住几天; 没好看的早点离开; 多潇洒?”
“雨天煮茶论酒,晴天你晒太阳我看书,倒也别有一番风味。”沈斐补充道。
“是。”朝曦画大饼,“要是累了,咱们就安定下来; 买个宅院,一半给你养花,一半给我种菜。”
花是沈斐的爱好,不能光顾着自己,也要为沈斐想想,菜是朝曦想要的,绝对不能缺,所以一人一半正好。
沈斐轻笑,“好啊。”
“那就这么约定啦。”
朝曦话音刚落,肚子突然咕噜一声,又疼了起来。
她猛地站起来,急匆匆要下车。
沈斐蹙眉,“怎么了?”
“我又想上茅房了!”
本来以为是意外,谁料她跑了一次又一次,没过多久又跑了一次,连续不断的蹲坑,整个腿都是麻的。
“是不是吃坏了肚子?”
到家时朝曦已经虚脱,全靠沈斐将她背回来。
“我也不知道。”朝曦自个儿也很无奈。
也许是中午没吃饭,下午吃太多,撑坏了肚子。
可能还是种类太杂,很多东西同吃,出现了拉肚子,食物中毒之类的迹象。
等等,食物中毒?
朝曦突然想到自己来的目的,是担心太后对沈斐下手,所以才急急奔去,想保护沈斐。
庆功宴上都是人,在座的又全是武将,沈斐自己身手也不凡,动武几乎没多少几率能杀死他,暗器也不成,沈斐挑的地方特殊,只有正面才能对他甩暗器。
正面甩暗器就不叫暗器了,叫明器。
所以那种时候对付沈斐只有一个办法,下毒,偏偏沈斐手里拿的碗筷和酒杯都是银制,有毒不可能瞒得过银,除非单吃没毒,合吃才会中毒。
沈斐自个儿对这些不感兴趣,吃吃喝喝几乎没碰,反倒是朝曦,几乎将桌上的东西尽数扫光,全进了她的肚子……
贪吃误事啊!
还好她常年吃药,身体有抗体,这要是沈斐那个病秧子,八成已经病倒,朝曦就闹了几回肚子,已经算谢天谢地。
可能也是因为沈斐太谨慎,用了银碗银筷,太后不好下毒,食物相克少量的话一般致不了命,太后也没那么蠢,将菜全部做成相克的,那不是告诉别人我动了手脚吗?
她只能碰运气,两道菜相克,其它无碍,沈斐吃到算他倒霉,只有两道菜,即便沈斐知道有问题,庆功宴上也不能扫了大家的兴,只能假装是巧合,自己吃个哑巴亏,将这事揭过去。
其实如果是他自个儿的话,中毒的几率很小,相克能中毒,说明两种材料不是极阳,就是极阴,比如说羊腿和深海鱼,恰好都不是沈斐爱吃的,沈斐爱吃温性的食物,几乎没有中毒的可能。
这也是恰好遇到了朝曦,生冷不忌,一股脑全吃了,要不然也不会中毒。
因为吃下的先后顺序不一样,加上中间搞不好有解毒的食材,所以朝曦只是拉了几回肚子,回去后吃些药,泡泡脚,暖暖肚子,马上又生龙活虎。
顾着葵水不敢乱来,老老实实躺在床上,逗了一会儿平安,沈斐出去喊人的功夫,回来就见她靠在枕头上睡去,一只手挂在床边,供平安玩耍。
他叫的人过来,跪在门口,“王爷。”
“把平安带下去。”沈斐拿了帕子坐在床边,给朝曦擦了擦被平安啃过的手,搁在被子里。
两个驯兽师领命,用食物将平安引出去,还这里一片安宁。
沈斐准备准备,也上床睡去。
*
一夜无梦,第二天一大早,朝曦起来时旁边已经凉了,沈斐老早去上了早朝,朝曦啥事没有,不用起那么早,又睡了一会儿,太阳晒屁股才不情不愿爬起来。
不知道是不是昨晚上食物中毒,还是葵水来了,今个儿一天都懒洋洋的,提不起精神。
她在府上闲逛了一会儿,正好瞧见镜花姐姐和水月姐姐在摘梅花,院里种了几颗梅花树,一到冬天开满了花儿,远远瞧着粉红一片,格外喜人。
沈斐最喜欢这些玩意,搞了好几个院子专门种了春夏秋冬四个季节的花,每年都有花开,一到季节便搬去那个季节花开的院子。
如今是冬季,住的院子也是冬院,院里除了梅花,还有一些旁的花,朝曦只认识梅花而已。
梅花是十大名花之首,与兰花、竹子、菊花一起列为“四君子”,与松、竹并称为“岁寒三友”。
这些都是虚名,它还很实在,炒着可以吃,煮着也可以吃,做梅花糕,梅花莲子羹,泡茶喝也是极好。
像这种好东西,朝曦便不会阻止沈斐种,甚至觉得种的越多越好,吃也行,喝也行,实在用不完还能泡澡,好多。
朝曦走过去,问,“这是干嘛?”
她脑子一转,想到了做胭脂水粉,用梅花做的胭脂水粉可以美容养颜。
“摘一些存着,晒干了给公子泡茶喝。”镜花回答的很随意。
朝曦点头,“我帮你。”
镜花失笑,“你知道怎么采吗?”
“自然知道。”不就是采个花吗?还能有啥难的?
“只要最嫩的地方,旁的不要。”镜花已经摘了小半个篮子,水月那边也收获颇丰。
“这个倒是简单。”不过沈斐这王八蛋居然这么奢侈,只喝最嫩的部分,不知道浪费了多少花瓣。
她用药都没这么挑剔。
明明大麦茶都能喝的人,怎么就不能喝不嫩的花瓣了?
而且花瓣有不嫩的吗?在朝曦看来都嫩。
她可没镜花和水月那么贴心,尽数全摘了下来,沈斐爱喝不喝,不喝渴死他。
花瓣摘完一股脑的塞进镜花姐姐的篮子里,顺便搅了搅,叫她分辨不出。
镜花眼不瞎,确实不好挑,不过能看出来,“朝曦姑娘……”
朝曦望天,“沈斐没你们想的那么娇弱,喝习惯就好。”
沈斐是个给他白开水他会喝,给他绿茶他会喝,给他大麦茶他也会喝的人,挑的人不是他,是镜花和水月。
沈斐其实不怎么在乎价钱和细嫩,只在乎口感。
镜花叹口气,“好,我重新摘就是了。”
她将手里的篮子交给水月,让水月拿去厨房做桂花糕,自己拿了她的篮子继续摘。
“水月走了,朝曦姑娘有话可以说了?”
镜花姐姐果然聪明,一眼看出她有话说。
“镜花姐姐,你喜欢沈斐的事我知道了。”朝曦直言道。
镜花摘花瓣的手顿住,“你听谁乱说的?”
是不是乱说她还能不知道。
“我决定了,三年之内不成亲,如果在这三年内,沈斐接受了镜花姐姐,我甘愿退出。”朝曦想了很久,最终想出了这么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假装没看见是不行的,看见了肯定要做出回应,不能将镜花姐姐赶出去,也不可能警告她,只能公开给她个机会,将这个艰难的选择交给沈斐。
沈斐选了她,那他俩拜拜,沈斐不选她,朝曦三年后结婚,镜花姐姐彻底死心。
如此最好不过。
镜花苦笑,“十几年都没有暖透他的心,还需要机会吗?”
她这是承认了。
“朝曦,你不用给我机会,只要给我点时间,让我死心就好。”
朝曦一时沉默。
镜花看她,“总算明白公子为什么喜欢你了,朝曦,你身上有我没有的东西。”
如果是她,绝对不会提出给别的女人机会。
沈斐为什么喜欢她,其实朝曦自己也不懂。
想来想去只能归功于沈斐眼瞎了?
“朝曦,你能告诉我吗?”镜花问她,“为什么我为公子掏心掏肺十几年公子都不选我,你只与公子待了大半年,公子便爱你爱的死去活来?”
死去活来?有吗?
朝曦瞧了瞧梅花,“大概是你把他当成神,觉得只有最好的东西才能配的上他,而我把他当成人,有什么就给他什么,什么好的坏的,爱喝不喝,不喝拉倒。”
镜花跟着瞧向梅花,表情恍然大悟。
“原来如此,最好最贵的不一定最合适公子,公子爱的,不管贵的好的,还是便宜的,只要公子喜欢,才是最适合公子的对吗?”
公子是个奇葩,最爱的就是朝曦这口。
“是啊。”朝曦随手揪了一把梅花丢进篮子里,“沈斐其实不挑的,给他什么他就喝什么。”
只是镜花和水月从来没给他喝过差的东西而已,总觉得公子喝惯了贵的东西,所以不喜欢便宜的。
这是误解,尤其在沈斐从来不解释的情况下,一误解误解了这么多年,足可见沈斐多懒,只要他多说一句话就能喝到心爱茶叶,他就是不说。
也有可能这么多年都没喝到过特别好喝,让他记忆深刻的茶,所以全都是凑合着喝,喝哪个不是一样?
朝曦不挑嫩的,不嫩的,很快摘了一篮子,刚要拿去晒晒,门外突然有人进来,“哎呀,可算找着你了。”
那声音尖利异常,似男非女,说是男音不像,说是女音也不像。
“皇上的蛐蛐又跑了,快跟咱家走一趟。”
第112章 我睡过他
他来一趟不容易,本来以为朝曦是景仲王的侍卫; 到了景仲王那之后; 景仲王说可能要去宁王府找找。
到了宁王府之后; 说没这个人; 他不信,到府上一搜; 果然没有这样的侍卫,倒是有个这样的主子。
宁王特别吩咐过; 朝曦的话就是他的话,什么都要听朝曦的,颇受宁王信任; 身份十分特殊。
他找人时一直强调是个侍卫,难怪找不着。
朝曦先是愣了一下,后问道,“用火炉引过吗?”
“引过了。”大太监摇头,“没有。”
朝曦将花篮交给镜花; 擦了擦手道,“等我一下,我换身衣裳马上来。”
这身衣裳是在家穿的,松松垮垮连腰带都没有,不适合出门。
“那你可要快点,陛下可喜欢那只蛐蛐了。”大太监也不敢逼的太紧。
他还不知道朝曦的身份,只知道宁王殿下颇是重视,就算给宁王殿下一个面子; 也不能像对普通人似的,呼来唤去,况且蛐蛐丢了不是一会儿半会儿,没必要急在一时。
大太监耐心的等了等,片刻后终于瞧见屋里的门打开,收拾整齐的朝曦出来,他眼神好,一眼瞥见朝曦穿的衣裳是——宁王的!
好家伙,这关系已经好到穿一条裤衩啦!
朝曦小跑过来,道,“可以走了。”
大太监点点头,一路上都在琢磨朝曦与宁王的关系,明显好的有点不正常,难道是宁王失散多年的兄弟?
还是说宁王有分桃之好,这是他圈养的娈童?
宁王那等样貌,无需花钱圈养,多少人不要钱,送上门都要爬他的床?
而且娈童地位底下,宁王就算再宠,也不可能拿他当第二个主子,府上的下人居然也没排斥,委实不正常。
朝曦身着男装,昨儿又是侍卫打扮,任大太监怎么想,也没将她与女子关联在一起。
毕竟会武功的女子可不多,朝曦又身手敏捷,反应迅速,替皇上将跑了的蛐蛐逮回来,见了皇上和诸多大臣也不见紧张,与景仲王貌似也有交情,这样的人很难跟女孩子关联在一起。
朝曦大大咧咧惯了,走路还是作风没有半点女子扭捏,尽显大方随意,别说是他,十个男人里面有八个认不出她的真实身份,反倒是女孩子心细,比如说镜花和水月,一眼看破。
路上给人看病时也被好几个人认出身份,其中多数都是女子,有些男的就算她实话实说,人家也不敢相信。
大概在他们眼里,女孩子就是柔柔弱弱,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温柔可人的那种,朝曦这种超出了他们对女孩子的认知。
“大总管怎么了?”朝曦的视线跟着大总管看向自己,“我脸上有什么?”
大总管连忙摇头,“没有没有。”
他也没解释为什么盯着朝曦看这么久,只加紧脚步,带着朝曦穿过热闹的街道,通过守卫森严的宫门口,来到皇上的寝宫前,‘养心殿’几个字明晃晃的挂在头顶。
朝曦有些犹豫,“就这么让我进去,没关系吗?”
她自个儿觉得自己身份不明,应该没权利这么大咧咧进宫,万一行刺皇上怎么办?
大总管笑了,“朝侍卫多虑了,你能被景仲王带进宫,说明身世清白,又与宁王是好友,有什么不放心的?”
朝曦点头,有点明白了,她的身份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被景仲王带进宫,与沈斐关系不浅,有两个大佬做担保,确实没啥不让人放心的。
朝曦也不会刺杀皇上,她对小皇帝其实很有好感。
大总管比了个请的姿势,朝曦深吸一口气抬脚进了养心殿,养心殿很大,离老远便听到读书声,小皇帝奶声奶气念道,“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月影共徘徊。问秋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重来。”
另一个声音冰冷异常,与沈斐平时的语气不太一样。
小皇帝又念了一遍,“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月影共徘徊。问秋……”
“重来。”
小皇帝再念,“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月影共徘徊。问秋……”
“重来。”
接连几次,小皇帝似乎终于发现了错在哪,“皇叔,我是不是认错字了?”
“嗯。”沈斐不咸不淡回道。
“是这个字错了吗?”小皇帝指了指方才他读了两遍,都被皇叔打断的地方。
“嗯。”沈斐认真教道,“这个字念‘渠’。”
小皇帝几遍都读成了‘秋’。
元浱点点头,“我记住了。”
他在心里默念了几遍,觉得可以了才重新读。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月影共徘徊。问秋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
沈斐合上书,“你今天状态不太好,有心事?”
元浱不敢说实话,“昨天没睡好。”
这是其一,第二就是担心他的蛐蛐,早上喂食的时候不小心叫它跑了出来,正赶上上朝,只好将窗户和门关上,希望蛐蛐没跑出去。
下完朝回来,还没来得及去逮,便有人通报,说宁王求见。
他这才想起来,他那个严厉异常的皇叔回来了,今后怕是都不得安宁。
皇叔是他的夫子,担任太师的职责,教他文,也教他武,出了名的苛刻要求高,元浱不怕天,不怕地,也不怕母后,就怕他。
“嗯?”沈斐尾音拉长,带着意义不明的味道。
元浱赶忙交代,“皇叔临走前给我的蛐蛐跑了。”
怕皇叔责骂,有些心虚,头低着,像做了错事一样。
“有没有叫人找找?”
出乎意料,皇叔的声音异常平静温柔。
“找了,我把上次皇爷爷带的那个侍卫叫进了宫,还让人将窗户和门关上,它肯定跑不了。”小皇帝说的眉飞色舞。
“哦。”沈斐挑眉,“安排的这么好是等着我夸你吗?”
小皇帝两眼放光,“可以吗?”
“你觉得呢?”沈斐冷眼看他。
小皇帝满腔的热血登时像被人浇了盆水似的,消失的无影无踪,“我知道错了。”
沈斐面色放柔,“皇上,您与别的孩童不同,没有资格玩乐。”
又一盆冷水浇下来,小皇帝表情失落,“皇叔,是不是当了皇上,就必须失去很多?”
“是。”
“不能玩乐,也不能有自己的喜好,更不能交朋友?”
沈斐沉默不语。
四周都是觊觎他皇位的人,处处都是想要他命的人,玩乐?喜好?交朋友?听起来像笑话。
“你没有时间玩乐,有自己的喜好只会被别人找到机会杀你,帝王无情,也不会有人对你用情,‘朋友’这个词以后休要再提。”
“那我不要当这个皇帝了。”
小皇帝气急,“我就要玩乐,就要有自己的爱好,就要交朋友!”
他有些生气,“皇叔最讨厌了!我不喜欢皇叔了!”
说罢推开他朝外跑,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只管跑,蒙着头跑,也没人敢拦他,不留神让他跑了出去。
朝曦瞧了一眼还稳稳坐着的沈斐,又瞧了瞧跑出去的小皇帝,果断去追小皇帝。
沈斐是大人,有什么事自己能消化,小皇帝怕是需要人安慰。
而且最需要的是沈斐安慰,他已经把沈斐当成家人,沈斐这个缺心眼没看出来,一直扮演者夫子的角色而已。
他确实在文韬武略上胜了别人一筹,不过在感情方面,无论是爱情还是亲情,都迟钝的很。
小皇帝跑的太快,众人没追上他,半路跟丢,叫他钻进假山里不见踪影,找了好几圈也没找到。
朝曦脑海里隐隐有个想法,不过她不了解小皇帝,想了想问大太监,“皇上平时有什么特别想玩,又玩不了的东西吗?”
大太监急的眼泪都快出来了,“都什么时候了,朝侍卫,你就别添乱了。”
“你告诉我,也许我能找到皇上。”朝曦语气不太肯定。
大太监狐疑的打量她两眼,抱着一丝希望道,“皇上原来想骑马,宁王不让,这事便一直记在皇上心里,你说皇上该不会是……”
他‘哎呀’一声,“惨了惨了,皇上那么小,万一从马上掉下来……”
后果不敢想象,他的小命也要不保。
“快!去马厩!”
几人当即火燎火燎跑去马厩,果然瞧见小皇帝正欲上马,发现他们赶来,大怒道,“谁敢过来,朕砍了他的脑袋!”
他个头太小,尽管马厩的管事特意拉了一匹矮小的马儿,可对于小皇帝的身高来说也不得了,他上不去,便叫�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