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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喜事之农家锦苏-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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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公子,锦苏妹子明明是我张家的骨肉,被我二娘带到了白家的,——现在白家当然要留着锦苏妹子,——你看看,这家里的哪一样,不是我锦苏妹子置办的!”

    “公子,你别听这人胡说,锦苏是我亲生的,她的身世清白,是我白升山的孩子!”

    白升山从地里眼见着一大队人马往家里走,急急忙忙赶回来。

    果然,这些人是来他家的,又见着元楚,随口一问,那媒婆说是来替白锦苏说媒的,他撂下家具往回赶。

    幸好,他来得及时。

    王氏,锦睿,见着白升山狠瞪他们,急忙低下了头头,其实,他们也是好心,害怕白升山跟人打起来,复又断了腿。

    这也算是王氏,锦睿对家人的一种爱护,只因他们缺少这份维护多日,根本忘了白升山是个高大的男人。

    “伯父日安,小侄今日是来提亲的!”

    元楚望一眼眼神闪过的王氏母子,温和说道。

    随即,从怀里拿出一份白锦苏的亲笔信,恭敬递上,等着白升山伸手来接。

    “是你!”

    白升山觉得他的噩梦真的成真了,小愈人呢?

    眼神四顾,却没发现那寸钉小人。

    “伯父,小侄元楚,家住京城,来平县做生意巧遇锦苏,深感她平易近人,温婉聪慧,与在下志趣相投,小侄只觉三生有幸……想聘她为妻,还望伯父成全!”元楚见他久久不肯接过书信,心中忐忑,竟对着一院人,婉转表达自己心意。

    那张守山听着他低沉语音,竟不敢妄动。

    王氏,锦睿亦是感动,就在刚才,亲眼目睹那么丑陋一幕,他居然还想娶他(女儿)姐姐为妻,这样的男子,可托付终生。

    白流苏低垂着眼眸,暗生羡慕。

    如此清华尊贵,卓尔不群的男子亲自上门提亲,锦苏到底是好福气!

    静静站着的白升山淡淡看了一眼,恭敬中不乏傲气的元楚,单看信封上白锦苏的字体,甚至都不用打开来看,幽幽叹口气。

    “进屋再说吧!”

    “谢伯父成全!”

    男子白袍轻甩,阔步跟上白升山脚步,将那一汪汪,或疑惑,或兴奋,或惊讶的表情,尽甩身后,那坚定步伐,让张守山隐隐生怕。

    “元楚公子请坐!”白升山招呼元楚在贵宾位坐下,轻轻将那份信放在面前方形桌子上,淡淡道:

    “我这女儿,先被人退婚,后又被人殴打致残,卧床近一年,后又因救姐姐,将自己卖给了人牙子,不知她在主家发生何事,抱回一名男婴,认作亲子事必躬亲,与金三爷合伙做生意,可视为大逆不道,再不用说后来,她又与本地主相斗,甚至惹上了县令大人的女婿……既如此,公子还要娶她为妻吗?”

    白升山虽说的淡漠,但是字里行间无不为有这么个女儿自豪。

    锦睿低着头,爹爹这是贬斥姐姐,还是夸赞姐姐。

    王氏默默地流泪,她知道她爹一片爱女之心,可昭日月,这是将女儿所有的不堪都说与人听,也免得日后有什么风言风语传进女婿耳中,惹女婿不快!

    “岳父严重了,小侄只觉唯有这般女子才配得上小侄!小侄感念岳父爱女之心,以后必如岳父一般疼她,宠她,一生不变!”

    元楚屈膝半跪,接过白升山递给他的书信。

    上书单字:允。

    “起来吧,三媒九聘,礼数尽要周全!”白升山亲自起身,将发愣的元楚从地上扶起来,笑道。

    不得不说白升山还真用了心机,让元楚看到白锦苏的这个允字,确实让他心生怜爱,愈发想着……

    “是!”元楚微微浅笑,刹那间,百花羞愧,时光流转,恍然半世爱恩近在眼前。

    “哎呀,恭喜亲家老爷,恭喜元公子得偿所愿!”

    那一身大红喜色的胖媒婆,这才笑盈盈的从大门口进来,大声高嚷道,身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有做成了一桩生意。

    “恭喜恭喜啊!”

    随着那胖胖身材的移动,身后那一箱箱大礼,被几十个人抬进了白家院落。

    王氏连忙和流苏备饭菜,款待贵客。

    锦睿,锦遇,被王氏打发着叫村里的妇人来家里帮忙,到此,村里所有的人,都知道那长长的大队伍,都是提亲公子送给白家的礼物!

    可见这白锦苏将要嫁个高门大户,名门望族了,当真是鸡窝里飞出个金凤凰。

    白桂花气的摔了碟碗,却换来张氏一顿暴打,白德眼底湿润,他家傻姑娘终于有人要了,老太太恨不得早早掐了白锦苏。

    白老四家里,两本来好好的人,互相扯着对方头发,就差将让对方死在自己手里,村里添了白事,喜事也会沾上晦气。

    没有人红事与白事一个月办的!

    ——

    “李婆子,你这个烂货,你不是说一定能坏了白锦苏的名声吗?”白老四,突然放开颜色青紫的李婆子,张口就骂。

    李婆子怎肯输了人,讽刺道:“白老四,你个下三滥,你也就是在老娘面前耍耍威风,在炕上耍耍威风,老娘跟了你都这么长时间,老娘的肚子一点动静都没有——王氏那个烂货,都能生那么聪明的女儿——”

    白锦苏发生了那么丑陋的事,那个男人都还要求娶,当初,她就——她一时糊涂,为什么就跟这个遭殃的混在了一起!

    这话,白老四怎会依了,又是一阵的拳脚相向,嘴里骂骂咧咧。

    “谁说老子生不出孩子,谁说的,——是你这个贱人,自己没有——你还有种怪我!——你个阴毒的婆子,说,你是用什么手段收买张守山,让他到白锦苏家里去闹的——是不是也用你对付的方法!”

    白老四话越说越难听,站在门口的老太太着实听不下去了,这才出声道:“你给我住手!你是要把人打死才算数吗?你自己不学好……”

    “你还有脸说,要不是你,要不是老子能有今天!”老太太话还没说完,白老四过来就抢了她手里拄着的拐杖,老太太一个没顾,滚倒地上,只听她最心疼,最宠爱的儿子,朝着她,撕心裂肺的吼道。

    “要不是你说,什么都是低贱的活儿,种地是下贱,上山砍柴,那是下人做的,我这种大少爷不能做,我只有读书读书,死读书,将来才有个好前程,可是——你说的前程了,老子都快三十五了,还没个儿子,都是你这个老不死的害我!”

    白老四跌坐在地上,一边说,又哭又笑的,吓坏了李婆子,老太太抬起来的手,慢慢的又放了下去。

    “你害得我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会,你让我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啊,娘——我的亲娘,啊!你还有什么资格指责我?”

    老太太若树皮一样的老脸,滴下几滴眼泪,默默地看着最疼爱的儿子,她不知道,她到底做错了什么?

    老天爷要这般惩罚?

    为什么她最不待见的孙女会那么出息,而且被她捧若珍宝的儿子,却这般的——没用!

    “娘,但愿我下辈子不会再遇到你!”白老四笑够了,哭累了,将老太太从地上扶起来,认真说道。

    不认识他娘,他就不会变成这般模样。

    没有了娘的维护,宠溺,哪怕让他像乞丐一样必须学会生存,他相信他过的都比现在幸福。

    ——

    “她二婶,你也不是事先透个气,看这手忙脚乱的,你心里看着就舒服不是?”张氏推王氏一把,笑的爽朗。

    “生怕别人不知道你生了个好女儿,是不是?”

    白流苏低低的笑着,这大伯娘,还真是直爽,道:

    “大伯娘,您就不要说我娘了,娘亲她也不知道,您要怪,就怪锦苏妹妹,妹婿今儿上门,她也不知道事先跟我们说一声!”

    张氏有些惊讶现在这般平静的白流苏,这两姐妹,在以前,那可是样样都要攀比的,见着锦苏有这么个出众的女婿,流苏这个当姐姐的真的一点不嫉妒?

    “流苏啊,锦苏有了这么好的归宿,你一点不羡慕?”

    张氏到底不好说成嫉妒,或者恨,只说羡慕,也算是全了自己作为长辈的面子,又能满足自己的好奇心。

    “妹妹之前受了那么大的委屈,若是我,必定挺不过来!”白流苏淡淡一笑,将手里的小青菜扔进另一个大木盆里。

    这般沉静的流苏,倒真是让张氏刮目相看。

    忽然又听她笑着说道:“说不羡慕,那是假的,心里定是羡慕的,可除了祝福,我也庆幸妹妹能找到这么个如意郎君!”

    “你这鬼灵精,大伯娘改天上街,给你好好物色个家底殷实的!”张氏看着流苏的眼里,就多了一份心疼。

    这妹妹都有人家了,姐姐还没动静,到底不是个事!

    “大伯娘,我不急的,我打算等妹婿回城的时候,到城里走一趟,窝在家里绣花,我的脑袋都绣出茧子来了!”

    张氏点点头,心思也活泛起来,这妮子还说不急,城里也定有好人家,不成也让桂花跟着,进城见见世面。

    “你们两个说什么,快将青菜拿给我,我这汤煮好了!”王氏见着流苏一切正常,自然开心,也许李大生的事情已经过去了吧!

    她希望,流苏也能找个好人家,相夫教子,日子和和美美的,她也就对得起流苏过世的亲娘了。

    白升山,金伯将白锦苏,元楚的生辰八字交换,临了各自寻着元楚带来的人合计,说是两人八字天作之合。

    接着双方又换了庚帖,这婚事,算是定下来了。

    “贤侄,只是锦苏还小,我想让她在家多住两年,你看怎么样?”

    白升山还是满意元楚这个女婿的,虽然他觉得元楚不是他熟悉的人,也不是庄稼人,但他身上有一股让他相信的力量,再加上但是那气度,就不是一般人能拥有的,隐隐还是高兴的。

    “单凭伯父做主!”元楚低沉应道。

    元楚多半清楚他的心思,白锦苏的姐姐白流苏还未嫁,若他现在就娶白锦苏,难免又让人说白流苏的坏话,将来找个好人家,恐怕就难。

    “好好,等会儿,一定要陪着我,多喝几杯!”白升山心中积压的担忧一扫而过,兴奋的对着陪同的钱文忠,笑道:“连日来多亏先生操劳,钱先生你也要多喝几杯!”

    钱文忠进退不是,见着主子朝着他微笑,他吓得立刻僵在了原地,根本没听到白升山跟他说话呢。

    “钱先生,伯父让你等会儿跟我喝一杯?”元楚沉稳的笑着,突然就抱拳,见礼。

    “不敢,不敢!”

    钱文忠吓得就差跪下还礼。

    这老白家到底少了多少高香,求了这么一门人人称羡的婚事!

    接受到白升山的注视,又觉得自己的表情似有不妥,连忙答道:“是是是,等会儿,我,我,一定陪公子多饮几杯!”

    天知道,他在这人面前连站着喝酒的机会,都难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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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第八十三章 妾心欢喜

    “钱先生不必拘谨,您是锦睿的老师,可是咱家上宾,元楚又不是外人!”

    白升山觉着元楚两人有些奇怪。

    生恐元楚不悦,钱文忠连忙,道:“是,是,是,老爷说的是,恭喜元公子!”

    元楚点头示意,突然想起被白锦苏收养的小愈?那个孩子在哪里,他怎么从进门都没见着。

    “伯父,怎么没见小愈?”

    “或是宁音抱着上山了!”

    白升山也纳闷,他也没见小愈,宁音一天在家呆不住,天天往山上跑,估计是又抱着孩子浪山去了。

    钱文忠看元楚的眼光又是不一样了,那个孩子真是主子的吗?

    那孩子的母亲是谁?

    是否还在人间?

    金伯悄悄地挨近元楚细说了几句,只见元楚点了点头,跟着出来。

    院中抱着孩子的姑娘,完全一副村姑打扮,手里的孩子一身棉布的衣裳,明溜溜的眼眸,对着他笑。

    “娘娘——娘娘——”

    宁音有点紧张孩子口中的称呼,再看看走近了的元楚,从心里升起一股畏惧。

    “把孩子给我吧!”元楚低沉说道,然后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从宁音手里接过多日不见的小人儿。

    说道小愈,他还是最早认识的,只是这小子都张这么大,会喊着娘亲了,时间过得可真是快,他认识白锦苏都快一年了。

    “他的大名起了吗?”

    元楚抱着小愈,怎么看怎么觉得奇怪,但是看着小愈在他怀里居然没哭,宁音觉得少有的奇怪,这孩子,她抱了两个月才慢慢熟悉她的,怎么主子没见过他,他就让抱。

    “小姐叫他楚怀愈!”

    宁音轻声说道,心里觉着小姐真是有先见之明,主子姓楚,小愈叫楚怀愈,就不知主子对这个孩子……

    “娘娘——”小愈在元楚怀里很给面子的挣扎,元楚见了,捏了捏他的小鼻子,道:“小愈,叫爹爹,来——喊一声,爹爹来听听——”

    元楚强抱着小愈背过身,一副慈父模样,嘴里还嘟叨着,不一会儿,小愈就哭了,一双葡萄似的眼眸,闪着若扇子一般的睫毛,小嘴瘪瘪的,仿似受了天大的委屈。

    “主子——”宁音心疼,过来想抱,元楚躲过了她伸过来的手。

    “你先退下!”

    元楚抱着小愈进了正房,不一会儿,宁音就得到消息,元楚要走,并且还要将小愈带走,说什么孩子一点点长大,要多与小姐陪养感情。

    宁音觉得主子的话着实不能相信,老爷却一脸喜色,说什么,主子不但不嫌弃小愈,还要亲自养在身边,是小愈的福气。

    宁音只觉得主子中邪了,或者他从遇到白锦苏那一刻起就中邪了,要不然,平日一个什么事都漠不关心,高高在上的人,一下子变得这般亲和,而且平易近人,就像走下神坛的菩萨一般慈眉善目的。

    但也更让人害怕,这样的人,一旦有人激怒了他,会是怎样毁天灭地的结果。

    “贤侄,小女流苏想跟着你进城,不知道锦苏是否忙碌,方不方便?”白升山接到王氏再三示意,硬着头皮上来问,直接的浑身上下都不舒服的尴尬。

    “若锦苏忙,那就不去了!”

    元楚能感觉到这个人的真诚,这是他以往遇到的人之中,心性最为纯良的一个长者,作为他的女婿,一个晚辈,他说话还能用商量的语气,让人敬佩。

    “没事的,与媒婆一起坐马车,很方便,锦苏是忙,不过,姐姐进城,她必是高兴的!”元楚微微一笑,朗月俊目,愈发出众,尤其那凤眸里的善意,让人不自觉的就会被他吸引,然后万劫不复,在所不惜。

    “那就好,那就好,那你们也早些回,夜路毕竟不好走,你们又不熟!”白升山也不觉得元楚的俊朗长相,太惹人喜欢了。

    元楚已然骑着马,走在最前头,身后是十几个骑马的卫士,拥护着一辆四轮豪华马车,白流苏梳着少女发髻,透过隐隐约约的窗帘,悄悄的往外看。

    这一路走去,会遇到什么?

    又会遇到哪里不如意?

    妹妹是否会欢迎?

    “等等——等一等——我是锦苏的堂姐,——等等我!”一个同样梳着少女发髻的姑娘,手里抱着一个艳色的包袱,用尽全力的往前跑——

    企图追上前面那辆她见都未见过的马车。

    白锦苏的小院

    “大娘,你做针线?”

    白锦苏从二楼下来,一身浅色罗裙,一头乌黑浓密的秀发只用一个卡子将额迹的发固定在头顶,其余柔顺垂在两颊,衬出她精致的脸庞,带着几分难得见的调皮。

    “小姐起来了,锅里留着饭,还热着,我去端来!”

    吴氏见着娇俏的白锦苏,心疼她昨日受得惊吓,要是常人,得是什么情形,没注意现在已经是日上三竿的时候了。

    “不着急,大娘,这是为孙先生纳的鞋底?”

    白锦苏顺手抓起她簸箩里一双巨大的鞋底,一个做了一半儿,一个已经完全做好,上面都是密密麻麻,整齐的针脚,再看一旁还未用到的破布(就是零碎的或者是旧的拆下来洗净,农村人做鞋用的材料),原来这么漂亮的东西都是用破布做的,只是面上裹着一层白布,倒真让没见过的人看着稀奇。

    再看她手里提着一张有些大的夸张还没有缝起来的鞋帮,面上是黑色的绸布,里面也是白白的棉布,真一阵一阵封着边缘,她缝过的地方竟然看不到一点毛边,那针脚也是极为细密的,就像工厂里出来的。

    “小姐,想傻了,是不是也想给姑爷做一双?”

    吴氏望进她惊喜的眯缝眼睛里,故意打趣,听孩子们说那人是小姐的未婚夫时候,她多少有点失落,但是之后,她又觉得庆幸。

    “要不要我现在就帮你准备?”

    吴氏等着白锦苏回答,就见着她朝着自己摆了摆手,一脸的笑意。

    “看这繁杂工序,就不是我这种没有耐心之人能干的活计,不过,我姐姐手艺很好,想来,她做的这种鞋子,也是极好的!”

    白锦苏望着吴氏还剩下的破布,有些心动,鞋子做不来,她可以尝试做双鞋垫,还是不要了吧,要是做出来不好,也不好意思送人,临了只能丢掉,还不如一开始就不要做的好。

    “呵呵,小姐还有姐姐?”

    吴氏这还是第一次听白锦苏说起自己的家人,脑袋立刻提溜的转着,道:“不知道小姐的姐姐是否和小姐一般聪慧?”

    “我姐姐心灵手巧,心思细腻,又做得一手女红,比我可强多了,若大娘若哪天见着,就知道了!”

    白锦苏浅浅一笑,说起白流苏,她脸上几乎带着和王氏一般的自豪笑容。

    “呵呵,小姐这般夸人,我还是第一次见,倒真想见见小姐的姐姐,不知道小姐的姐姐多大,可是许了人家?”

    吴氏说完,见着白锦苏拿小眼睛瞄她,不自觉的笑了起来。

    “说说而已,小姐可别怪,老奴贪心啊——”

    “大娘说哪里话?都是自家人。”白锦苏嘿嘿笑着,看了一眼院里读书的孙登耀,大娘这是想替孙先生说媒?

    “小姐先去吃早饭,临了再来与奴婢唠嗑!”吴氏生怕儿子说她贪心,更是自己为难,连忙打苍蝇一般挥着白锦苏走。

    “大娘敢说不敢当喔!”白锦苏就蹦蹦跳跳的进了厨房。

    看着如此活泼开朗宛若孩童一般的白锦苏,吴氏就摇摇头,继续手里的活儿。

    不一会儿,就见着一个嘴里叼着鸡腿,一手捧着碟子,一手端着碗的白锦苏,偏偏要来石桌上与她挤着。

    “永年大厨做的鸡腿越来越有味道,不知道能不能开家店?”

    白锦苏一边吃着饭,一边嘟叨,吴氏双眼就眨了眨,若是真当这孩子随口说说那就错了,她这般说,指不定心里早有了计划。

    “不但鸡腿入味,就连这蒜薹炒肉也深得我心,再别说这碗鸡汤刀削面,比我吃过最正宗的,也差不了几分!”

    白锦苏夹着蒜薹,就着长面,簌簌的吸,砸吧着嘴,不知道的还但她吃的是什么山珍海味,龙虾鲍鱼。

    闻着香味,吴氏也有点嘴馋,她就说永年大厨偏心小姐,给小姐做的饭,不仅色香味全,料也很足。

    果不其然,白锦苏一个翻搅,碗底的龙虾,牛肚,各式小菜,全部翻了上来,白锦苏呵呵一笑,夹着龙虾仔细的砸吧!

    “这永年大厨真是个用心的,我喜欢!”白锦苏看一眼眼馋,面色仇恨的吴氏,笑眯眯的说道。

    “小姐,我觉得,您要是开家店,以永年大厨超过御厨的手艺,定会生意红火,客满为溢!”吴氏又不能将话说得太过,又补充道:

    “到时候,我和白一他们也可以去帮忙,反正,那张家店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大家一起试试!”

    白锦苏点点头,咕噜喝口汤,满足的打个饱嗝,瞪着剩下的蒜薹炒肉,只觉倒掉可惜,抬眼就看着从厨房里出来的永年大厨,直接道:“永年大厨,正说你呢,你自己就出来了!我想将张家店后厨交给你,你愿意做吗?”

    这个大娘,永年大厨本人的意思都没问,怎么能说得这般理直气壮呐!

    “小姐吩咐,属下定当一试!”

    永年大厨倒是个好说话的,立刻就答应了。

    “嗯,那你过来,我们三个一起商量商量,都买些什么!”吴氏就兴奋的放下了簸箩,利落的进了屋,准备白锦苏要用的纸笔什物。

    白锦苏瞄一眼簸箩,眼睛里流露出一丝丝的不舍。

    “小姐,您要买什么?”吴氏不相信白锦苏会心里没底。

    简单几笔,张家店的内部结构就印在了吴氏和永年大厨眼里,清晰的好像他们早就进去看过一般。

    “先将旁边的门面打通,这就是三间,再是楼上,将土结构的非承重墙体全部拆除,一律换成木质的,每个房间设成雅间,不再用于住宿,虽然小点,但是当一般的饭店足够了!再有就是后厨,永年大厨,你有什么好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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