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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子,妙不可言-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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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外头传来低低地哭喊着,赵芙蕖睁开眼,凤眸中一片冷静,分辨不出到底是什么情绪。
微微勾起唇角,男人喘着粗气的声音在夜色里听得分外清晰,若是她没记错的话,老皇帝之前还许诺过,说是会一辈子对她好的,但现在看来,她要是真信了男人的鬼话,才是傻瓜!
一夜风雨飘摇。
老皇帝只觉得自己从来没有经历过这么酣畅淋漓的房事,他躺在齐君筱身上,感受到这年轻生嫩女子身上的活力,让他觉得自己好像也年轻起来了似的,浑身有用不完的力气。
轻轻啜泣了一下,齐君筱埋首在锦被中,眼眶微红,但却并不难过,毕竟她早就不是完璧之身,若是能够得到陛下的宠幸。不再当一个小小的奴婢,这样可比所谓的清白重要多了。
缓了好一会,只听老皇帝开口道:
“今日之事,不能被第三人知道。”
齐君筱瞪大眼,窈窕的身子僵住了,不明白老皇帝是什么意思。
男人轻轻抚摸着女子的手臂,道:“宜妃身体弱,若是被她知道了消息,恐怕会受不住。”
说来也是可笑的很,赵芙蕖睡在里间,老皇帝在外间强占了齐君筱的身子,竟然还怕被赵芙蕖知道。这种所谓的情意,不如不要,省的摆在那儿,看着就让人直犯恶心。
女人的身体微微颤抖着,齐君筱只觉得浑身发冷,但她却不敢违抗老皇帝的意思,只能含泪点头。
“奴婢知道了,陛下放心。”
见着齐君筱如此乖巧,老皇帝脸上露出一丝满意的笑意,从这张只能容下一人的软榻上下去,穿上外衫,又回到了寝殿内。与赵芙蕖躺在了一块儿。
鼻间涌入淡淡的香气,赵芙蕖在黑暗之中睁开眼,神情之中满是讥讽。
一连数日都是如此,夜里老皇帝先是躺在赵芙蕖身边,等到她睡着之后,再去宠幸齐君筱。
说来也有些奇怪,明明老皇帝觉得自己白天里提不起力气,但一跟齐君筱在一起时,就好像有用不完的精力似的,这种精力充沛的感觉,让老皇帝恨不得一直呆在她身边。
老皇帝宠着齐君筱足足有半个月功夫,赵芙蕖一直在算计着日子。
她用那催情香虽说不伤身子。但那是对于普通人而言的,老皇帝早就被丹药给掏空的身子,这些催情香就成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原本老皇帝若是好好调养着,还有一线生机,偏偏他自掘坟墓,在女色上栽了跟头。
终于有一天,老皇帝正在驰骋之时,只觉得浑身僵硬,连动弹一下都不能。
齐君筱正在兴头儿上,有些不满地推了推男人的手臂,但却觉得老皇帝的肌肉未免有些太过僵硬了。
心里一慌,齐君筱赶忙点燃了烛火。借着火光,看到老皇帝僵硬扭曲的脸,吓得她大声尖叫着。
女人的尖叫声在夜里显得分外尖利,离着最近的自然是睡在里间的赵芙蕖,她披上了一件披风,就直接走了出来。
房中弥散着一股淡淡的麝香味儿,看到衣衫不整的齐君筱,以及躺在软榻上露出那软趴趴物事的老皇帝,赵芙蕖脸色瞬间苍白了起来,踉跄着往后退。
她好像大受打击一般,缓了好一会,才道:
“太医呢?传太医!”
早在刚刚齐君筱尖叫时。屋外守着的公公与侍卫就都一股脑儿的冲了进来,看到皇帝这幅样子,他们一个个都吓得脚软,扑通扑通的跪在地上。
听到赵芙蕖的话,这些奴才们才如梦初醒,赶忙去请了太医。
侍卫将老皇帝扶到寝殿中,等到太医来给老皇帝诊脉时,赵芙蕖在一旁默默垂泪,问:
“陛下到底怎么样了?”
太医用袖子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道:
“陛下、陛下这是得了马上风!”
“马上风?”赵芙蕖有些疑惑的重复了一遍,她自小就在王府里长大,这些污秽的词语对赵芙蕖来说。十分陌生,她是真不明白这词儿是什么意思。
太医神色有些古怪,但仍硬着头皮道:“马上风就是男子因为房事过猛,颅内出血所导致的症状。”
“那可有法子治?陛下这幅模样,让我们如何放得下心?”
说着,赵芙蕖看着怒目圆瞪的老皇帝,两行清泪止不住的落了下来。
大脑是人身体内最为复杂的部位,太医即便医术高超,以没有办法在一时三刻内将老皇帝给治好。
“颅内出血得慢慢调养,等到积血都排出去了,病自然能好。”
不过以老皇帝的身体,恐怕根本活不到那个时候。
赵芙蕖心里如同明镜一般。但面上仍装不知,拉着老皇帝的手,紧紧皱着眉头,显得十分忧心。
老皇帝得了马上风,连话都说不出来,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更甭提下地行走了。
这样一来,他只能躺在床上休息,根本不能上朝理政。
国不可一日无君,就算老皇帝现在还活着,但与驾崩也无太大的区别,几位皇子蠢蠢欲动。都想登上那万人之上的位置,岂料还没等这些皇子做出什么举动,皇子府就都被重兵给围了起来。
在辽国都城内,能够这种实力的,除了慕容钦之外,再无一人。
控制了所有的皇子,慕容钦理所应当的成为了摄政王,代替老皇帝处理政事。
平心而论,比起老皇帝,慕容钦坐在摄政王的位置上,对于辽国而言,更为有利。慕容钦极为聪慧,又年富力强,同时还有野心,刚刚将大权握在手中,他就派兵化成强盗,打算再次劫掠互市。
毕竟明面上辽国与晋国还得交好,但是暗地里到底是一副怎样的场景,别人就管不着了。
这一列辽兵足足有数百人,以往也曾经假装成强盗,做了些烧杀抢掠的恶事,所以这一次也是轻车熟路,装扮完之后。就直接骑着马冲到了互市处。
只可惜,元琛与元家军早就埋伏在他们必经的山涧中,元家军在人数上本就占了优势,又借着山涧的地形,不费一兵一卒,竟然将这些辽兵给尽数歼灭了,一个活口都没有留下。
慕容钦足足等了十日,他仍然没有得到亲兵的消息,他也不是个傻子,自然知道出事了。
胆敢杀他们辽国的儿郎,还真是好大的胆子!
男人微微眯起蓝眸,直接下令,出动一万人,往山涧的方向赶去。
望着大兵出动的情形,慕容钦眼中划过一丝危险之色,喃喃道:
“管你什么牛鬼蛇神,这一次,本王定会让你有来无回!”
☆、第102章 忘川
元琛与慕容钦交手过数次,自然也知道他的手段,在埋伏了辽兵化身而成的强盗后,他根本不恋战,直接将一千个元家军给打散,藏身于附近的村落之中。
辽兵派出的骑兵,足足有一万人,驰骋着来到互市。
慕容钦刚刚当了摄政王,还不想与晋国撕破脸,所以仍下令让这一万人分为十队,化身山贼闯入互市中。
不过明眼人都看得出这些所谓“山贼”的身份,毕竟他们一个个身上都带着军营里才能训练出来的锋锐之气,与普通的乌合之众自然是完全不同。
等到辽兵赶到离互市五里之外时,却根本没有发现元琛的踪影,最后在通往互市的必经之处,发现了一处峡谷,虽然没有看到人影,但却无论如何都闯不过去。
无奈之下,带队的首领派人往辽宫传回了消息,慕容钦看到密报,当日便动了身,亲自赶了过来。
要是元琛想要离开的话,自然能够轻易的回到边城,但是远处有辽兵虎视眈眈,一旦他走了,就没有军士守在山涧,身后的百姓恐怕就会陷入危急之境。
与辽兵交手过,元琛对他们残忍的手段极为清楚,知道在辽人眼里,汉人的性命恐怕还没有牲畜值钱,可以随意屠戮。
这一次,真的是元琛失算了,毕竟在他离开边城时,慕容钦还不是所谓的摄政王,有老皇帝在上面压着,慕容钦也不敢这么放肆的兴兵。
元琛站在高处。看着山脚下安营扎寨的辽兵,冲着副将道:
“你回去带着元家军过来。”
副将皱着眉,瓮声瓮气的问:“将军,要带多少人马?”
“大概两万就足够了,慕容钦现在不想将事情闹大,否则无异于与晋国宣战,以辽国的情景,根本承受不住。”
点了点头,副将知道事态紧急,根本不敢耽搁,纵身跃上马,直接离去了。
又过了十日,慕容钦赶到辽兵的驻地,看着大军在山脚安营扎寨,他皱眉问:
“为何要在此处停留,若是有人埋伏的话,不就成了活生生的靶子?”
站在最前的大胡子将军苦着脸,道:
“末将也不想这样,但每当我们派人硬要闯入山涧时,就不知道从哪里有冷箭射出来,死了数百精兵,都无法通过这山涧。”
慕容钦蓝眸之中划过一丝杀意,说:
“这么说来,元琛就藏在山涧之中了?”
首领擦了擦额角的冷汗。只觉得摄政王身上带着极为浓郁的杀意,让他忍不住微微发抖,颤巍巍道:
“也许在这儿,末将不知道他是否离开了此处。”
“他不会走。”慕容钦笃定道。
在这世上,最了解元琛的人,莫过于慕容钦,因为只有慕容钦一个人才称得上元琛的敌人。
看着首领有些疑惑的眼神,慕容钦好像心情好了些,颇有耐心的解释道:
“他不会放弃互市的汉人,毕竟那是数万条人命,元琛即便冷酷,但骨子里遵从大义的。”
听了这话,首领问:
“若是元琛不在的话,王爷您会怎么做?”
慕容钦嘴角勾起一丝冷笑,说:“不过是些汉狗而已,杀了就杀了吧。”
数万条人命,在慕容钦口中,就好像一片轻飘飘没有任何重量的羽毛一般,落入水中都引不起丝毫波澜。
即使那些汉人并非辽国的子民,但首领仍觉得脊背生寒。
“可是……现在我们该怎么办?”首领犹豫了片刻,硬着头皮开口问道。
慕容钦背着手,身量颀长,面容俊美,看着好像从未踏足尘世的谪仙人一般,只见他薄唇轻启,道:
“派出五千人,围在山涧的另一处出口,里外夹击,等到他们弹尽粮绝之日,再将他们攻下来也不迟。”
“万一他们有援军?这不是……”自寻死路?
“援军想要赶到这里,少说也得一个月的功夫,眼下积雪刚刚消融,山里头根本没有什么可以吃的东西,就他们带着的那些军饷,恐怕不到十日就会消耗的一干二净。”
只可惜现今并非夏秋,而是初春,积雪未消,否则慕容钦恐怕就会下令放火烧山了,毕竟他想要活捉元琛。
不过要是活捉做不到的话,慕容钦也不会强求。对他来说,只要能要了元琛的命,就是极好的结果了。
正如慕容钦了解元琛一般,元琛同样了解慕容钦。
他知道慕容钦一旦来到此处,定会等他弹尽粮绝之时,将元家军一举歼灭。
元琛不想死在这里,也不能离开,他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不让这些人结成里外合击的阵势。
元家军只有一千人,而敌军足足上万,就算元琛精于用兵,这差距也实在有些太大了。
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说的就是这种情形。
左先锋此刻苦着脸,问:
“将军,总不能一直熬着吧?援军少说也得十五日才能赶来,后五天该怎么过?”
元琛道:“等到辽兵分兵再说。”
“但他们就算分兵,也足足有几千人,就算咱们元家的儿郎一个个都是悍勇的,也敌不过啊!”
“怎么会敌不过呢?别忘了我们在什么地方。”
左先锋是武将,也是个粗人,自然是听不懂自家将军的弯弯绕,此刻急得直拍大腿,道:
“哎呦我的将军呀!您就跟老吴直说吧,否则我连饭都吃不下!”
冷冷地扫了老吴一眼,元琛道:“你吃不下的话,倒还生了粮食。”
顿了顿,他接着道:“之前我曾来过此处,知道山中有一处狼窝,足足有数百匹狼,经过一冬,这些狼肯定都饿的狠了,只要将辽兵引到狼窝处,就算他们人多又如何?依旧比不上那些禽兽。”
老吴脸上露出一丝迟疑之色。问:
“辽兵会有那么听话?往狼窝里走?”
“这就不用你管了。”说完,元琛头也不回,直接走入了帐篷中,留下老吴一个人站在原处,急得抓耳挠腮,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五千辽兵按着慕容钦的吩咐,打算绕过山涧,从另一头将山涧给包围起来。
这山谷不小,若是想从外绕上一圈的话,怎么也得一日的脚程。
元琛没带人手,独身一人按着记忆中的路线,骑着马往狼窝的方向赶去。在路上,元琛顺手抓了一只野兔,用匕首插进野兔的脖颈,直接将皮给剥了下来,血腥气瞬间在周围弥散开来。
若是他没有记错的话,此处距离狼窝已经不远了。
男人的手上满是鲜血,马儿的脚步慢了下来,有些紧张地嘶鸣一声。动物的感觉一向比人要敏锐许多,马儿的异状正说明了,现在一定是有危险正在接近。
又过了一会,根本一丝动静都没有,元琛就看见了十几双油绿色的眼珠在黑夜中闪闪发亮。正是饿狼在周围。
狼是一种极为团结的动物,元琛用沾着鲜血的手背蹭了一下嘴,抬手晃了晃已经被剥了皮的通红之物。
这油绿的眼珠死死盯着男人手里野兔的尸体,它们没有发出叫声,而是逐渐缩小包围圈,准备一齐冲上去,生生将眼前的猎物给咬死。
只可惜元琛与普通人并不相同,他仔细观察着,发现一匹幼狼离他最近,估计大概有一丈远,若是他运起轻功,应该能将幼狼给活捉住。
幼狼的耐性与成年的狼相比,远远不如,此刻它已经要往元琛身上扑了,不过身前有一匹母狼在挡着,阻碍着幼狼的动作。
元琛等了又等,手上的野兔身上的血都已经流干了,那只幼狼果然忍不住了,只听它嚎叫一声,猛地向元琛扑了过来!
男人一把将野兔给扔了出来,脚上一个用力,直接站在马背上。
可怜的马儿长吁一声,被踩的半跪在地上,七八匹狼直接咬在了马匹身上。疼的它不住挣扎。
马匹对于军队而言,是极为贵重的财产,但元琛此刻已经顾不得那么许多了,他手中的匕首稳准狠的插入幼狼的胸口处,偏偏这匹幼狼的生命力极强,即使这样,仍然死死咬住男人的胸口,生生的撕下了一块肉。
元琛疼的闷哼一声,额间直冒冷汗,但眼下情况紧急,已经不允许他再犹豫,握着匕首狠狠一转,直接将这匹幼狼的心脏给搅碎了。
幼狼此刻已经死了不能再死了,偏偏嘴上仍死死咬着元琛,男人一狠心,也没去理会伤口,直接运起轻功,往远处飞身掠去。
狼窝里幼狼极少,每一只对于狼群而言,都十分重要,这些狼虽然都是畜生,但也不会眼睁睁地看着元琛将幼狼给带走。
扛着一匹约莫有七十斤的幼狼,对于元琛而言,也是个不小的负担,运起轻功的速度都比以往慢了一线。
身后的狼群紧追不舍,元琛却脚步不停,拼了命的往辽兵的方向赶去。
好在山涧并不很大,元琛之前也计算过距离,约莫有小半个时辰,他终于看到了行军的痕迹。
将幼狼的脑袋给拧了一下,这畜生终于松了口,此刻元琛再次被狼群给包围起来,他脸上露出狰狞的笑意,看着出现在视线内的辽兵,手上一个用力,划破了幼狼的尸体,他猛地一甩,直接将狼尸往辽兵中扔去,鲜血洒在他们身上,引得狼群一阵呼嚎。
幼狼身上的血对于狼群而言,仿佛引线一般,将这群畜生们都给引爆了,分出一部分狠狠朝着那些辽兵撕咬着。
少了幼狼这个负担,元琛强忍着胸口处的疼痛,趁乱跑远了。
而那五千辽兵却没有元琛那么好的运气,见着狼群过来,合力杀了两匹狼,谁知又有几百匹狼先后出现在他们面前。
就算辽兵比汉军要悍勇许多,但与真正的猎食者相比,仍然逊了一筹。
捂着伤口,元琛在树影中穿梭,等到他回到营帐之时,身上的衣裳已经被鲜血打湿了,好在外衫是黑色的,看不出异样。
左先锋正好从营帐中走了出来,透过夜色,看着自家将军难看的脸色,一时间有些愣住了。
男人抽了抽鼻子,心里正奇怪着,这里怎么会有这么弄的血腥味儿。
等靠近元琛后。左先锋才发现他的脸色苍白的可怕,脚步虚浮,好像受了重伤一般。
左先锋这才急了,赶忙上前,一把扶住元琛,急声问:
“将军,您这是怎么了?”
元琛之前被咬了一口,身上的伤就十分严重,他又强行运功,将幼狼的尸体拖到了辽兵之中,早就耗尽了力气,也使得伤口开裂的更加可怕了。
摇了摇头,元琛还没等说什么,只觉得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将军!将军!”
左先锋怒吼的声音传遍了这一处空地,元家军生怕元琛出事,一个个都跑出来看,发现元琛受伤,顿时急得手足无措。
好在左先锋是个明白人,一拍大腿,直接将元琛送到营帐里,元家军之中有人精通医术,身上也带了些金疮药,给他清洗完伤口后。仔细地包扎起来。
元琛并没有昏迷很久,等到他睁开眼时,其实只过了两个时辰。
胸口处好像被撕裂一般,疼的他透不过起来,强撑着坐起身子,元琛看着面前的左先锋,只觉得脑仁生疼。
左先锋哭丧着脸,眼眶微红,一看就是哭过了的模样。
他一个九尺男儿,竟然也做出这样娘气的举动,对于元琛而言,着实有些难以忍受。
“将军。您总算醒了。”
一边说着,左先锋一边用手背抹眼泪,十分激动,就连粗壮的身子都轻轻颤抖着,这一连串动作,若是由一个美人儿做出来,定然是赏心悦目的,偏偏左先锋是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这么一动,让元琛看着,差不点背过气去。
“你这是在干什么?”元琛怒斥一声。
因为元琛积威甚重,他这么一吼。左先锋身子颤抖地更加厉害,干巴巴的解释道:
“这不是因为您醒了,末将高兴吗?”
元琛顾不上胸前的伤口,他问:“辽兵那处怎么样了?”
听到这话,左先锋脸上露出一丝古怪之色,道:
“辽人着实悍勇的很,那足足有几百匹野狼,他们竟然都杀了个干净。”
“都杀干净了?”
左先锋连连点头,道:“即使如此,他们付出的代价也实在太重了些,死了上千人,剩下的四千人几乎人人重伤,已经是不中用了。”
闻声,元琛鹰眸中划过一丝满意之色。
在战场上,一个伤兵还不如去死,毕竟伤兵需要人手来照顾着,如此一来,辽兵可用之人,能有四千就不错了。
他手下的元家军一个个都是习武之人,比寻常的军士强出不少,即使以一敌四,应该也不会落入下风。
舔了舔干涩的嘴唇,左先锋道:
“将军,您这次受的伤实在是太重了些,若是那畜生下口再狠点,您的心脏恐怕都会被直接给咬穿了,到时候即使是扁鹊再世,也根本救不回你。”
元琛有些不耐烦地点了点头,接着道:
“你现在带人去偷袭辽兵。”
左先锋张了张嘴,知道将军此刻听不进去他的劝告,唉声叹气的摇了摇头,也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
等到左先锋离开之后,元琛的脸上才露出一丝痛苦之色。
他只是**凡胎,受了伤自然会疼,不过在他手下面前,元琛不能露出半点儿软弱。否则士气不振,面对辽兵就更没有半点儿把握。
******
此时此刻,延庆宫内。
赵芙蕖莲步轻移,身边一个宫女也没有,走进了暗室之中。
暗室里只有齐君筱一个人,眼下这女子被紧紧捆在木桩上,一动也不能动,在看见赵芙蕖时,眼中流露出一丝哀求之色。
“娘娘,您放过奴婢吧,奴婢真的没有谋害陛下的意思!还望娘娘明察!”
赵芙蕖走到齐君筱面前,伸手挑起女子的下颚。红唇轻启,道:
“不管你有没有谋害陛下的心思,他现在都得了马上风,你身为罪魁祸首,怎么能逃得过一死?”
听到这话,齐君筱怕极了,面色苍白的好像纸一般,身子不断颤抖着,哭着哀求:
“还请娘娘救奴婢一命!若是您能帮我这一次,来世奴婢定结草衔环,以报您的大恩大德!”
“是吗?”赵芙蕖手上微微用力,将齐君筱下颚处的皮肤掐的发青。
有些吃疼的皱了皱眉,齐君筱现在一条命都被赵芙蕖握在手里,自然是不敢多说什么,只能楚楚可怜的看着她,希望宜妃娘娘能大发善心,救救她。
过了好一会,赵芙蕖才慢条斯理的道:“想让我救你,也不是不可能。”
齐君筱眼中浮现出一丝希望的光芒,急声道:“娘娘真要救我?”
点了点头,赵芙蕖接着说:“只要你帮我办一件事,我就保住你这条命。”
“什么事?”齐君筱直觉赵芙蕖的要求不算简单,偏偏她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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