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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娇宠-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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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凭借权势捞人,可以啊,你丫拿王鼎的帖子去啊。

    作甚要用王怀瑾的名义?

    难道李氏不知道,这种事一旦查出来,王怀瑾的仕途定会受影响?

    还是她觉得,王怀瑾已经过继出去了,受不受影响与她没有关系?

    既是这样,她凭什么打着王怀瑾的旗号摆平官司?

    “儿子命人去查过了,事情倒不是很大,不过是侵占民田,儿子已经让人补偿了苦主,并且跟京兆府通了气。”

    王令仪见母亲气得浑身发抖,暗道一声不好,赶忙解释道。

    这两年王令仪跟着先生四处游走,着实见识了不少,也知道似李家族侄这样的官司可大可小。

    自己阿爹是朝廷命官,如今掌管一府的兵权,仕途正好,更不能在这种小事上有所欠缺。

    所以,王令仪回京后,听闻了这件事后,第一时间跑去善后。

    所幸,京兆府冯裕是阿爹的旧相识,为官清正严明,却也不是不懂变通的老顽固。

    再加上王令仪及时补偿了苦主,而苦主又立刻撤了诉状,冯裕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将这件事抹平了。

    “……阿仪处理的很好,”对于能干的长子,唐元贞既欣慰又满意,脸上的阴沉略略缓和了些。

    “只是,儿子还是没能将阿爹的名帖要回来。”王令仪揉了揉额角,对于那个名为叔祖母、实为亲祖母的女人,他也很无奈。

    唉,内心同情阿爹一百遍,遇到这么一个坑儿子的阿娘,真心苦逼啊。

    “无妨,这事儿等你阿爹回京后再说。”唐元贞眼里闪过一抹寒光,嘴上却无所谓的说道。

    王令仪和王令齐对视了一眼,两兄弟齐齐打了个寒战,暗中为“叔祖母”祈祷。

    他们的阿娘,说话时越是漫不经心、越是随意,越表明她已经将这件事记在心底,早早晚晚会“回敬”过去!

    “家里还有什么事吗?”

    唐元贞就是担心家里,这才留下王怀瑾跟下一任交接,自己带着女儿先返回京城。

    “其它的都是小事,唐妈妈已经处理好了。”王令仪赶忙说道。

    “嗯,这几日你们阿婆可有寄信给家里?”唐元贞略略松了口气,看来糟心的事也就那么几件。

    “三天前我们离京的时候,曾经收到阿婆的信。信中,阿婆说,她和阿平已经在回京的路上,约莫再有半个月就能抵达京城。”

    王令齐抢着回答。

    王家除服后,赵氏便以礼佛为名,想去几大佛教圣地游玩。

    王怀瑾和唐元贞不放心,且他们身为儿子儿媳妇,岂能让母亲独自出行?

    就算自己无法随身服侍,也要派个年长些的儿女跟随啊。

    于是,王怀瑾便想让王令仪兄弟中的一个跟赵氏一起,结果赵氏却说,“不能耽搁了孩子们的正事(那时李克己已经表示要带两个弟子外出游历),你们若实在不放心,就让阿平跟着我吧。”

    那时王令平刚刚四岁,哪里能“服侍”得了祖母?

    但王怀瑾和唐元贞也知道,王令平自幼养在赵氏跟前,跟赵氏这个祖母感情十分深厚。

    由他陪伴,赵氏的旅途不至太寂寞。

    夫妻两个犹豫再三,最终还是答应让王令平与赵氏一起出行,另外还增派了不少部曲和仆妇。

    赵氏祖孙两个一路向南,他们也没有特定的目标,几乎是走到哪儿玩到哪儿,两年过去了,祖孙两个简直都玩儿疯了,几乎忘了“回家”两个字怎么写。

    还是王怀瑾担心赵氏的身体,一封信接一封信的催促,赵氏这才意犹未尽的表示,今年端午前一定回家……

 第109章 碰瓷

    金乌西坠,月兔东升。

    “哈~~”唐宓大大的伸了个懒腰,抬头看了看天色,惊讶道:“咦,天都黑了?”

    她竟睡了这么久?

    “三娘,您醒了?”

    阿苏端着个托盘进来,见唐宓从榻上跳下来,正站在窗户边往外看,赶忙说道:“喝口蜂糖水吧。”

    “嗯。”唐宓应了一声,抬手端起白瓷盅,轻啜了几口。

    温温的蜂糖水滑入口腔,顺着食道流入肠胃,因睡眠而有些空的肠胃顿时觉得舒适了许多。

    “哎呀,猫儿姐姐,你总算睡醒了,”

    柳佩玖从门外探出一个脑袋,笑嘻嘻的说:“从下午就开始睡,你可是整整睡了一个多时辰哩。”

    唐宓也没觉得不好意思,反而理直气壮的说:“累了,自然要好好睡一觉。对了,表姐呢?”

    柳佩玖笑着说:“在大堂用暮食呢。舅母和两位表哥也都到了,就差你一个。赶紧的,咱们下去用饭吧。”

    唐宓放下白瓷盅,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唔,是有些饿了。走!”

    柳佩玖蹦跳着走进来,伸手挽住唐宓的胳膊,凑到她耳边嘀咕,“猫儿姐姐,我给你说啊,那个掌柜的可好玩儿了。咱们用个饭,他也大惊小怪的,真真是没见过世面。”

    不就是用饭讲究了一些,菜品精致了一些嘛,那掌柜的却总一副惊诧的表情,啧啧,太好笑了。

    唐宓抿嘴儿一笑,没说话,小地方的人,见识浅薄一些也是正常。

    大堂里,掌柜的躲在柜台后面,跟小伙计一起看着王家人用饭。

    偌大的屋子里,坐着的只有王家几口人,周围却有十几个丫鬟婆子伺候着。

    “我滴个乖乖,那么好的山泉水煮出来的茶,竟然是用来漱口的,而不是用来喝的。”

    “掌柜的,那、那个就是澡豆吧。啧啧,我刚才在外头偷偷的闻了闻,真香!听说用了十几种药材和香料制成的呢。”

    “哎哟额滴娘啊,他们一顿饭这是要吃多少道菜啊?里面居然还有牛肉!”

    这年头,牛精贵得很,没有官府许可,百姓决不能私自宰杀,否则就是犯法。

    寻常百姓人家,一年到头也见不到牛肉。

    似他们悦来客栈这样的地方,更是多年没有上过牛肉这样的菜肴了。

    “哎哎,掌柜的你看,他们用的筷子是不是银制的?”

    “不只是筷子,人家用的碗碟杯盏全都是上等的官窑细瓷,这样的瓷器,我这辈子都没见过……”

    掌柜的和小伙计一边看着,一边悄悄的议论着。

    唐宓耳朵好使,隔着老远就听到了两人的对话,不禁有些莞尔。

    王家的饭桌,依然是分餐制。

    唐宓的座位上已经摆放好托盘,托盘里菜、汤、主食若干,色泽很好,这会儿还冒着丝丝热气。

    “猫儿,快坐下用饭吧。”

    唐元贞没动筷子,就等着宝贝女儿下来一起用饭呢。

    她不动手,几个小辈也不好开动。

    唐宓见状,有些不好意思,揉了揉小鼻子,“是我起来晚了,累得大家久等。”

    “说什么呢,你身子骨弱,这些天赶路赶得紧,你多休息些也是应该的。”

    王令仪先开口了,爱怜的看着妹妹。

    他就这么一个妹妹,不宠她还能宠谁?

    唐宓暗暗摸了摸自己硬硬的小胳膊,笑得有些心虚。

    柳佩玖在一旁撇嘴,猫儿姐姐身子骨弱?

    开什么玩笑?

    这位主儿,可是能手提鞭子把乡间赖汉抽出八条街的彪悍女子。

    她这样的都叫“弱”,那自家姐姐就是残疾人了。

    不过,柳佩玖也知道,唐宓在王家万分受宠,不只是舅父舅母把她当心尖尖、眼珠子,就是两个表兄和最小的表弟,也将她当成宝贝。

    慢说是多睡会儿,就是唐宓还在床上窝着,舅母和表兄都不会苛责半句,反而会心疼的把饭菜端到榻上,送到唐宓的嘴边。

    在王家这几年,柳佩玖早就习惯了王怀瑾一家对唐宓的娇宠。

    柳佩玉不似柳佩玖这般暗地里吐着槽,她笑盈盈的接过话茬,“表兄说的是。猫儿这些日子着实累到了。白天在马车里就没什么精神,应当好生歇息。”

    经过几年的调理,柳佩玉的身体彻底康复了。

    但她骨架小,天生一副怯弱的模样。

    从外面上看,她是几个萝莉中最“弱”的一个,也是最应该喊累的那个人。

    如今,连她都说唐宓该歇息,旁人也就不好说什么了。

    对于柳佩玉的懂事,唐元贞十分满意。

    她不怕多养几个人,就怕养出王令佩那样的白眼狼。

    “好了,用饭吧!”

    唐元贞一声令下,大堂里顿时安静下来。

    食不言!

    掌柜的和小伙计眼睁睁看着几位贵人,姿态优雅的进食。

    整个过程中,竟是连半点声响都没有。

    弄得他们连小声嘀咕都不敢了,傻呵呵的干看着。

    一夜无话。

    次日清晨,天还没亮,后院便忙碌起来。

    王家的仆役们来回穿梭,却秩序井然,并没有发出太大的声响。

    掌柜的披着衣服、打着哈欠出来,正好碰到王家的管事。

    “这位郎君,你们今儿个就走?”

    掌柜的赶忙穿好衣服,快步走到王管事近前,低声问道。

    “是啊。我们娘子急着回京呢。”王管事随口应了一声,又吩咐厨娘赶紧做饭。

    几个厨娘忙得脚打后脑勺,她们不仅要做今天的早饭,还有准备路上的点心。

    王管事说了,今天傍晚就要赶到京城,中午可能没时间正儿八经的做饭。

    但主子们不能委屈了,所以,她们需要提前把中午的饭菜也做出来。

    ……如此忙碌了一个多时辰,王家的主子们也都起来了。

    用过早饭,王令齐给掌柜的结算了房钱,又给了赏钱,这才跟大部队一起离开客栈。

    掌柜的拿着满满的荷包,万分不舍的目送王家人离去。

    而另一边的墙角,一抹粉色的身影一闪而逝。

    王令仪兄弟两个大了,不好搭乘马车,继续骑着他们的马在前面开路。

    马车缓缓行进着。

    到了中午时分,车队已然赶到了距离京城不到五十里的驿站。

    “阿兄,前面就是驿站了,我过去打点一下。”

    王令齐手搭凉棚,看到驿馆的幌子后,赶忙跟王令仪说道。

    “嗯,去吧。”王令仪有意磨炼弟弟,所以这次出来迎接母亲的时候,事事都让王令齐去安排。

    “驾~~”

    王令齐用力踢了踢马肚子,枣红马飞快的向前跑去。

    “慢一点儿,别——”

    “摔着”两个字还在王令仪的口中,王令齐那边就出事了。

    只听得“啊”的一声惨叫,王令齐的马直立起来,一个粉色的身影倒在了官道上……

 第110章 程叔

    马车猛地停了下来,埋在抱枕堆里的唐宓倏地睁开了眼睛。

    “阿苏,发生什么事了?”她的声音里带着明显的睡意。

    阿苏坐在一旁服侍,听到这话,赶忙撩起车窗帘子往外看了看,不是十分确定的回道:“三娘,好像是二郎骑马碰到了路人。”

    “哈?”唐宓的睡意瞬间没了,两只水汪汪的杏眼biu的睁得溜圆。

    她二哥撞人了?

    怎么可能?

    王令齐的性子虽然跳脱了些,行事“二”了点,但论骑射武艺,却是王家几个孩子中最好的一个。

    尤其是过去两年里,他跟着李克己走南闯北,整日里骑在马背上,马术练得那叫一个纯熟。

    再一个,这里是官道,只有少量来往的马车和零星行人,道路情况十分良好,王令齐更不可能无缘无故的撞到人。

    除非,那人是突然跑到官道上,王令齐一时不防备,这才——

    唐宓的眼底闪过一抹玩味。

    碰瓷!

    同坐在一辆马车里的柳佩玖,眼里露出兴奋的光。

    她也知道王令齐这个表兄骑术了得,且这里不是人挤人挨的闹区,如果没有意外,王令齐根本不可能撞人。

    那么结论极有可能是:有人碰瓷儿!

    艾玛,来古代这些年,她还是第一次看到大梁版的碰瓷哩。

    柳佩玖坐不住了,好想立刻跳下马车,跑到前头去围观。

    她扭头看向唐宓,“猫儿姐姐,这事儿——”咱们要不要下去看看?

    唐宓不放心二货二哥,但对大哥却十分有信心。想了想,正要摇头,外头颠颠跑来一个小丫鬟。

    那小丫鬟行至马车车窗边,行了一礼,而后将女主人的命令宣布出来:“三娘,两位表小姐,娘子说了,前头出了点小事故,已经有人处理了,你们不必担心。”

    唐宓听明白了自家亲娘的潜台词:前头的事有人负责,你们三个小娘子都给我乖乖的待在马车里,不许乱动!

    柳佩玖和柳佩玉也听明白了。

    柳佩玉还好,她本就不是爱热闹的性子,柳佩玖却似被扎了个眼儿的气球,顿时萎了下来。

    不管乐不乐意,唐宓和柳氏姐妹还是应了一声,“知道了!”

    小丫鬟得到回信,又颠颠的跑回唐元贞的马车去复命。

    “呵~~”既然有人处理,那她也就不用操心了。轻轻的打了个哈欠,唐宓又窝回一堆大大小小、形状各异的抱枕堆里。

    很快,她合上了眼睛,发出均匀的呼吸声。

    柳佩玖直看得目瞪口呆,话说,现在的猫儿姐姐也太懒了吧。

    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

    她这种睡神附体的状态,简直跟过去的勤奋努力判若两人啊。

    柳佩玉却很能理解唐宓的情况,唉,怪只怪十岁那年,猫儿生了一场风寒。

    那时大家都以为只是平常的风寒,结果,唐宓却足足折腾了好几个月,可把王家人都吓坏了。

    唐元贞更是仿佛受了刺激,哪怕日后唐宓病愈了,她也压着女儿不许再读书,什么琴棋书画、女红医术的课程也都停了,只管好生在屋子里养着。

    王怀瑾也不想再看到女儿虚弱的躺在病床上的样子,对于妻子的决定,他举双手双脚赞成。

    于是,原本五更读书,整日手不离卷,闲暇之余还要拨弄两根琴弦、刺两针绣的唐宓,在父母的“高压”下,彻底跟学习说了再见。

    每天不是吃就是睡,要么就是跟一群小宠物们在院子里玩耍……生生将一个勤奋努力的学霸养成了个吃喝玩乐睡大觉的娇娘子。

    唐宓变懒了,变得爱撒娇了,唐元贞夫妇却十分开心。

    在他们看来,女孩子就该是这个样子。

    至于学习什么的,跟女儿的健康和快乐相比,根本不算什么。

    唐元贞放心了,也就不再强压着唐宓不许看书。

    唐宓不知是被自己的那场大病吓到了,还是为了安抚父母,亦或是真的不愿意读书了,唐元贞哪怕不再拦阻,她也极少像过去那般拼命。

    书,还是会读,但并不会占用太多的时间。

    琴棋书画也学,却是有一搭没一搭。

    女红什么的更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唯有医术,唐宓学得还算上心,只是跟过去没法相比。

    见唐宓这般,唐元贞紧绷着的最后一根神经也放松了,转身去忙家务。

    唐元贞没有发现,在她离去后,女儿那早慧的双眸中却闪着感动与心疼。

    “吁、吁~~”王令齐拉着缰绳,不停的喊着。

    他胯下的枣红马直立着身子,嘴里不住的发出哕哕的叫声。

    枣红马显是受了惊,四蹄落地后,不停在原地打着转。

    马蹄踏踏,溅起一片的黄土,将这一块儿全都笼罩起来。

    王令仪见王令齐忙着控制受惊的马,他便踢了踢马肚子,驱马走到前方。

    黄土散去,露出地面上的人影。

    这是一个年轻女子,她穿着粉色的衣裙,这会儿正坐在地上,双手抱着一根腿,低低的呻吟着。

    浅粉色的裙摆被磨破了,染上了点点红色。

    看那血迹的位置,王令仪大致可以判断,这女子伤到了膝盖。

    他坐在马背上,沉声问道:“这位小娘子,可是伤到了哪里?”

    女子听到声音,抬起了头,露出一张巴掌大的瓜子脸。

    女子长相算不得美艳,却十分清秀,白皮肤,弯眉毛,大眼睛,小嘴巴,尖尖的下巴,再配上她纤细袅娜的身材,端得是楚楚可怜。

    她坐在地上,乌黑的发丝有些凌乱,额上布满了汗珠儿,原本狼狈的模样,她硬是比旁人多了几分可怜、可人儿。

    所以,王令仪的话音刚落,女子还没说话,便有看不过去的路人开口了——

    “这位郎君,你们纵马撞了人,不说赶紧下来查看伤者的伤势,却还高高在上的居于马上,是不是太过分了!”

    王令仪扬起一边的眉毛,循声忘了过去。

    说话的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子,穿着有点旧的圆领遥郏街恍渥佣寄サ闷鹆嗣涿挥泄矣衽澹皇谴烁霭刖刹恍碌暮砂�

    王令仪觉得这人有些眼熟,他微微眯起眼睛,仔细回想了一下:嘿,还真不是外人。

    如果他没有认错的话,这人便是姑母王怀婉的夫家——程家的老三,程叔!

 第111章 国公府的那些人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下桃花仙。桃花仙人种桃树……”

    或白、或浅粉的桃花林中,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身穿杏红色的衣裙,伸出纤细莹白的小手,轻轻折下一支的桃花。

    她一边折花,一边轻声诵念着。

    “二娘,这是谁写的诗啊,真好听!”碧衣小婢好奇的问道。

    “前些日子李家举办桃花宴,当着半个京城的贵妇,姑母眼见桃林景色怡人,一时兴起,吟唱了这首桃花诗。”

    王令佩将花枝放到丫鬟提着的花篮中,略带羡慕的说道:“桃花诗意境脱俗出尘,众贵妇纷纷称赞,而姑母,也因着这首诗名噪京城。”

    “啊?是嫁到赵郡李氏的那位娘子吗?”丫鬟年纪小,进王家当差也不过五六年的功夫,那时王怀淑早就嫁人了,所以她对王家这位“高嫁”的娘子并不熟悉。

    不过,她倒是听一些年长的婆子提到过,说王家老一辈的小娘子中,数三娘(即王怀淑)最不安分,小小年纪就因为虚荣心而剽窃别人的作品。

    小丫鬟不懂什么叫“剽窃”啦,好像就是偷了别人的文章,只是她不明白的是,文章这种东西,还能被人偷走?

    可听自家二娘这话的意思,那位王怀淑似乎很有才情啊。既是这样,王怀淑为什么要偷别人的?

    或者,王怀淑出嫁了,在夫家受到熏陶,所以变得有才情啦?

    小丫鬟正胡思乱想着,王令佩开口了,“不愧是赵郡李氏啊,姑母嫁过去才几年,竟也能吟得一首好诗。”

    别人不知道王怀淑的底细,作为她嫡亲嫂子的小万氏却十分了解。

    小万氏很清楚王怀淑有几斤几两,所以,在王怀淑因一首诗而出名后,很是不屑的说道:“哼,凭她也能做出这么好的诗?照我看啊,要么是她偷了李家某位郎君的创作,要么就是在李家待久了,好歹沾染了点文气。”

    王令佩将这话听了进去,事后反复思量,觉得母亲的第一个猜测是不成立的。

    李家是世家,规矩极严。

    且姑母在李家的地位并不高,远没有达到剽窃了族中子弟的诗作却还敢在大庭广众之下诵读出来的地步。

    王令佩更倾向于小万氏的第二个猜测,久居芝兰之室,其身也香嘛。

    与王令佩抱有同样想法的还有很多人,尤其是当年参加过唐宓抓周宴的那几个贵女。

    啧啧,那时候的王怀淑,可是连唐太府的遗作《三字经》都敢拿来说是自己的原创哇。

    足见其人品。

    不过,王怀淑嫁入李家后,很是低调了几年。

    低调得许多人都忘了她曾经的“丰功伟绩”。

    若不是这次的桃花诗,相信很多人依然想不起还有王怀淑这号人物。

    桃花诗的惊艳,也让不少人对李家的家学渊源佩服不已。

    好吧,写出桃花诗的虽然是王怀淑,但绝大多人都觉得功臣是李家,是王怀淑的夫君李其珏。

    谁让王怀淑有那么糟糕的历史呢?

    谁让现在的李家风头正盛?

    五年前,李十八郎李寿一人对战十几个世家的优秀子弟,一战成名。

    李家竟也有了复兴的迹象。

    当初,李祐堂答应了李寿的三个条件。而李寿那三个条件中的第一个,就是要求李氏子弟参加来年的春闱。

    直到李寿提出要求的那一刻,不管是那些跟李寿对赌的世家,还是李家,都明白了李寿这般大张旗鼓“挑衅”诸多世家的原因。

    明白了,也晚了。

    那些世家不管心里怎么骂李寿坑人,到了春天,还是捏着鼻子派出子弟去参加科举。

    只不过,他们到底存着不忿,并没有派出族中最优秀的子弟,而是在旁支中随便点了几个人。

    李家原本也想这么做,却被李寿的一番话劝住了。

    李寿的意思很明白,圣人极力推行科举,考试选才的大势不可阻挡。

    李家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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