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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女当家_兰英-第19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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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听到了这些话,她可管不了那么多,依旧端起小牧童家中的脸盆去河边洗衣服。
收到范蓉儿那封露骨的代笔书信,她请村里识字的先生读了读,听到那句“我想你”,忍不住脸红的啐了一口,人前骂了一句“不要脸”,人后却心里美滋滋的。
日复一日又一日,思念像是爬山虎一般已经在心头爬满,郁郁葱葱。
他终于回来了,背着一个破包袱,还推着一个小推车,从夕阳中缓缓走来,和离开的时候一模一样。
小牧童冲着小花嘿嘿傻乐呵,小花低头看着脚尖,不言不语。
小推车上都是鸡蛋,他从西凉军帐大营里推回来的,离开的时候,他想了又想要给小花带点什么,想破了脑袋也没想好,最后偷偷推来了一车子鸡蛋,红红的鸡蛋被擦拭的很干净。
他去小花家提亲,小花的父亲瓮声瓮气将一车子鸡蛋都收下了,却没有答应婚事。
他问:“你参军可有功绩?”
小牧童挠挠头,说:“没有,只是烧火做饭。”
小花的父亲又问:“你可存下银两?”
小牧童低头摇摇:“也没有。”
小花的父亲看着小牧童:“哎。你这车子鸡蛋是小花这些年给你的,你走吧,我不想再见到你。”
小牧童安慰哭得稀里哗啦的小花:“没事,我能等。”
私底下,小花的父亲不断摇头,心想这个样子怎么让我放心将闺女嫁给你,还要历练历练啊。
不过唱了一辈子黑脸的他却从来没有将心里话告诉任何人。
以后。小牧童成了村里人的厨子。每逢喜事,都请他去掌勺,一些琐碎银子给的也多。还能讨要些胭脂水粉和不错的吃食,他都送去小花家一份。
小花的父亲都是一脸严肃的收下。
邻村的恶霸看上了小花,他便站出身来,将对方打得七零八落。被人家搞到了县衙,赔上了自己积攒的所有银子。
他很苦恼。不敢再去小花的家中,小花的父亲却不断点头,小子长进很多。
那恶霸心有不甘,带着一群人去挑衅。没想到去了三次灰头土脸的回来三次,第一次带了五个人,第二次带了十五个人。第三次带了五十五个人。
恶霸心里就纳闷了:“这可真他娘的邪乎了,老子偏偏不信这个邪。”
第四次。他将全村的人召集起来,可是走到村口就被浩浩荡荡的带刀军队给吓得半死,最前方是大魏国唯一异姓王徐林宝玉,后面是天下第一的林玉宝以及那位鼎有名的才女范蓉儿,
一身蟒袍的西凉王宝玉狠狠锤在了小牧童的肩膀上:“行啊,兄弟,一句话不说就跑了,要不是听说有好汉打架斗殴一人挑翻五十人,我还不知道你在这呢。”
小牧童挠挠脑袋,一如往昔的懵懂。
西凉王亲自登门求亲,光是绫罗绸缎就搬进去了三大箱子,他倨傲的坐在正前往,一拍桌子:“本王是给兄弟来提亲的,这是彩礼的一部分,剩下的随后就到。”
说完,他喝了一口乡下的糟茶,苦得忍不住皱起了眉头,又吩咐身边人从凉州运来三车上好的碧螺春,两车当作彩礼,一车当作给自己漱口。
小花的父亲哪里见过这种架势,赶忙磕头,但是站起身来之后,却打死也不同意这门婚事。
西凉王眉毛一挑,脸上不悦:“怎得?嫌弃彩礼少,还是本王主婚人的不够格。”
范蓉儿也怒了,将刚刚出生的小婉蓉向玉宝怀里一塞,塞得小婉蓉哇哇大哭,抬脚就要踹这个不知好歹的黑脸汉子。
小花的父亲走到小牧童面前,扑通一声就跪下去了,开口说道:“是我有眼不识泰山,但是小花不能嫁给你,你若还是那个傻小子,我也放心将小花交给你了。可是你的身份尊贵,跟了你一辈子不愁吃不愁穿,我也可以跟着沾光,有享不完的荣华富贵,可是我就这么一个闺女,善良的死心眼,你若是三妻四妾,她肯定斗不过那些心思玲珑的女子,跟了你若是受了委屈也不敢说,更不会说。可是我这做爹的看不下去,宁愿让她这辈子吃点苦受点罪,也不想她委屈受罪,说到底,我总归是她的亲爹,永远是她的靠山。”
范蓉儿抬起来的脚又放了回去。
小牧童又转不过脑袋,弄不懂了,他还是那个小牧童啊,怎么就变了呢。他走到小花的面前,大胆的握住小花的手,没有承诺海誓山盟,而是从小时候说到长大,从长大说到现在,从现在以后,从以后说到将来,絮絮叨叨,像是一个老婆婆。
小花哭了,小花的父亲也落泪了,而哭的最凶的是范蓉儿。
玉宝一看这架势暗叹一声:“坏了,又免不了一阵数落。”
以后的事情合情合理的顺理成章,不过又两件小事情却极有意思。
知道有小牧童和小花这两人的林婉儿总是摇头说一句胡话:“啧啧,这名字起的真是霸气侧漏了,小花,小花,光从名字上看就是一个顶级的校花啊,比我的名字好多了。”
另一件事情是,天下第一的玉宝和扒鸡大侠地瓜两人一致认为小牧童是自己的师弟,两人还为此争论了很久,因为小牧童的剑法不断有李慕白的影子,而且有赵剑尘的风姿,不过最后小牧童选趁手兵器的时候竟然让人目瞪口呆的选了西凉那把举世闻名的银枪——虎熊魏松曾经的兵刃!
☆、第105章 提剑如翻书
在西凉王府那条直通映雪湖的映雪长廊之上,缓缓走来两人。
一人虎背熊腰,面如黑玉,一看便是性情中人,眼里揉不下沙子。
一人面若石膏,风流倜谠,有文人墨客的儒雅,同时也不缺征战沙场的勇毅。
高翠兰看到这两人,脸上露出了不可思议、难以理解的惊讶之情,随即又被一股愤怒之色代替。
那两人走到映雪湖畔,齐刷刷跪在徐骁面前:“范鹤鸣、杨廷熊,拜见义父!”
高翠兰脸上怒色不可遏制,胸脯一起一伏,顿时气血攻心,若不是林婉儿伸手扶住,很可能仰头倒下。
不止是高翠兰不解,就连林婉儿也是不解,暂且不提范鹤鸣,像是杨廷熊这种星型耿直的汉子,优点和缺点并重,虽然平日里的行为有待商榷,但是最是嫉恶如仇,不可能站在司马尺队伍里,为虎作伥。
至于范鹤鸣,这个娶了十房姨太太的儒将,林婉儿一直都瞧不起,可是他好歹也是饱读圣贤书的读书人,怎么可能不懂得忠义两字。
但是在关键时节,两人一同站在了司马尺一边,于情于理都极不合理。
徐骁抬头望了望两人,并不因为两人的变节而愤怒,反而幽幽叹了一口气,开口问道:“廷熊,你这是为何?”他问的很轻松,没有指责,只是淡淡的问了“这是为什么”,像是平常聊家常。
杨廷熊低头抵在地上,声音依旧如同洪钟:“杨廷熊禽兽不如,但是义父,司马许诺廷熊。攻下中原,进入上京城,重塑凌烟阁,开国功臣之首便是廷熊,这个诱惑,廷熊拒绝不了。”
大魏国建国之初,陛下营建凌烟阁。按功绩绣刻二十四功臣画像。首屈一指便是平定大半江山的西凉王徐骁,其次便是德才兼备的夏侯襄阳,再次便是潘春伟和陈贤等人。
听到杨廷熊的解释。徐骁却摇了摇头:“廷熊,和义父说实话。”
杨廷熊浑身微微一僵,沉默许久:“义父,功名利禄杨廷熊看不在眼里。也不放在心中,但是心中有郁结不吐不快。说起来廷熊只是一介武夫,算不得什么仁善之人,一辈子都是征战沙场的莽夫,其他事情都做不来。不像魏松和司马尺那般可以独当一面,也不像高翠兰那般可以写出兵法韬略,更不像范鹤鸣那般安家立业。说到底,廷熊只能一辈子生在沙场。死在沙场,沙场裹尸,虽死而尤不悔。廷熊只恨晚生,只羡慕当年的义父可以轰轰烈烈征战沙场,那是何等痛快。西凉军入主西凉,和西胡的所谓战争,实在太过无趣,杨廷熊喜欢战场,平生所愿便是征战中原,和那夏侯襄阳战上一场,问一问谁是天下真英雄。”
“义父,司马尺曾经答应廷熊,不会伤害义父分毫,所以才……请义父见谅,若是廷熊没有死在逐鹿中原的战场上,必定亲自到义父面前谢罪,但是今天西凉兵一定要走出雪拥关,走进中原。”他的头更低了一些。
林婉儿微微一愣,首先冒出脑袋里的一个词语是:天真可爱,这个黑大汉的内心逻辑竟然是这样的简单,就好像一个童子军,做出了骇人听闻的杀人事情,心中却不曾赶到害怕,只求心中些许痛快,天下安宁和百姓生死都看不在眼里。
徐骁忍不住幽幽叹了一口气,望向极远的地方,好像回到了那个战乱缤纷的年代:“说到底,你是心中不甘,不甘心平庸在西凉一辈子。可是啊,廷熊,你不知道,无论是义父,还是夏侯,最痛恨的便是你所谓的群雄并起的时代,最憎恶我们博取功名的那个时代。义父不懂夏侯,或许他自己也不懂自己,可是义父痛恨那年代,不是因为战火连绵,生灵涂炭,也不是生离死别,家破人亡,而是因为更纯粹的东西,对美好事物的追求,那是人生而拥有的愿景。诚如婉儿姑娘《西厢记》所言,有情…人终成眷属,也如儒家所言,父慈子孝,人之初,性本善。”
林婉儿暗自咂舌,平日里看西凉王一副农家老汉的样子,整天呵呵乐呵,没想到竟然还是一位哲学家,说出的道理是真真的好,想来平日里整理菜园的时候,他停下手头锄头,仰头望向王妃雕塑的时候,心中想到的便是更纯粹的美好事物吧。
杨廷熊没有说话,依旧低着头,像是一个倔强的孩子,他觉得死在沙场便是自己最好的归宿,没有战争的天下怎么能够让他得偿所愿。
徐骁自嘲一笑,不断的摇头:“义父真是老糊涂了,竟然还想用三言两语劝动你,你的心意已决,义父也不再说些什么了。世间之事这点不好,有些浅显易懂的道理本是一点就通,可是总要打杀一番,才能定出对错。”
林婉儿点点头,极为同意徐骁的话,有些道理很简单,但是总要打一架,分出强弱之后,强者说的话才有分量,这样实在麻烦。
他望向跪在一旁的范鹤鸣:“鹤鸣,你又是为何?”
范鹤鸣也是低头不语,心中缘由似乎比杨廷熊还难以开口,他跪在地上半晌方才开口,开口也只是重复道:“范鹤鸣该死,范鹤鸣该死……”
看着半天放不出一个屁来,本就对这位儒将感官极差的林婉儿更是有些恼火,这种男人娶了十多个小妾,无论人前多么儒雅,背地里都是肮脏不已的。
司马尺双手插在袖子里,缓缓站出身来,脸上带着莫名的笑意:“范鹤鸣啊,范鹤鸣,你这痴情的种子,能让你鞍前马后,只能是女人了。”
范鹤鸣不再言语,他心中有个女子,像是一个永远都迈步过去的坎,在她的手上受伤,他一度心无所恋。没订到过了多年之后,她竟然在司马尺的手上。
此前,司马尺曾经私下找过他,未曾言语其他,只将当年他和她的定情信物放在面前,范鹤鸣便目瞪口呆,一手攥住香包。望着司马尺的背影。眼神阴霾。司马尺胁迫他,他以为自己能够狠下心来,司马尺的一语“她眼睛已经瞎了”便将范鹤鸣的内心融化。所有的怨念烟消云散,变成了一江春水的柔情。
映雪湖畔,缓缓抬起头来,范鹤鸣眼中尽是愤怒和杀意。还有隐藏的担忧:“司马尺,我范鹤鸣今日为你所用。希望你能遵守诺言,保她全安。今日之后,我范鹤鸣和你司马尺再无半点情谊,必定取你狗命!”
“哈哈。我司马尺最敬重的就是你这种读书人,恩怨分明,光明正大。所有事情都分析的条条理理,别人看着别扭憋屈。但是自己永远觉得自己是对的,问心无愧。”司马尺笑着说道:“我司马尺答应你,保那女子全安,但是今天你也要竭尽全力。他人都知道西凉有魏松,但是却不知道还有一个读书种子范鹤鸣。”
司马尺从袖子中缓缓取出一把三尺短剑,短剑无剑鞘,剑尖圆滑,剑锋极钝,倒不像是一把剑,更像是小孩子的玩具。
但是看到这把短剑的众人都是不禁正色,面色浓重,世间短剑千万把,但是有两把短剑最出名,一把是为了天下苍生刺杀前朝皇帝的第一刺客荆轲手中的鱼肠,一把便是前朝驸马兵圣手中的无锋,更确切的说是,鱼肠和无锋本是同一把剑。
相传荆轲和前朝驸马是莫逆之交,互相引为知己,流水曲觞,渔歌互答,荆轲曾弹曲高山,驸马兵圣便听出高山,弹奏流水,便听出流水。直到荆轲行刺,驸马兵圣方才恍然,自恨晚一步才听出荆轲那首《易水寒》的决然心态——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前朝皇帝震怒,要将死去的荆轲五马分尸,挫骨扬灰,是前朝驸马兵圣不惜众人苛责怀疑,拼死保住荆轲尸首。
前朝陛下虽然震怒,但是却也被驸马的真情感动,命人将鱼肠剑重新回炉锻造,出炉之时,天地为之失色,有五彩霞光从天而降,满室飘香,剑身通体血红,吹毛可断法,命名渊红,赏赐给驸马兵圣。驸马兵圣拿此兵刃,想起老友,心中不禁悲痛,徒手磨剑,磨去那无双反锋刃,改名为无锋。
后来,驸马兵圣强行将举国气数引入自己身体的时候,正是这把无锋作为过渡的桥梁,所以无锋是携带一国气数的神兵利器,即使只是过渡,它也能够和西蜀剑阁之上的那把九龙轩辕剑齐名。
没想到这把无锋竟然出现在司马尺的手中。
司马尺单手持剑,右手毫无征兆将无锋当作暗器飞掷出去,无锋如同离弦的剑冲向范鹤鸣。
范鹤鸣丝毫不惧,伸出两根手指,与电石火花之间轻轻夹住了无锋,无锋携带的气息将他两鬓黑发吹拂的飞扬。
“啧啧,多好的身手,我司马尺是比不上了。”司马尺脸上含笑,淡淡的说道:“范鹤鸣,去和魏松一战,让整个西凉和天下看看你这个藏拙这么多年的读书人到底从那一本本的书籍中看出了什么玄通。”
范鹤鸣单手握剑,浑身气质一变,恍若弱不禁风的书生突然习得绝世武功,周身气息鼓动,像是一座书城散发出阵阵书墨气香,有才气在身,出口吐字便能震慑鬼神,所示诗词可杀敌灭军,文章可安邦定国。
林婉儿站在远处双眼神采奕奕,啧啧称奇,这范鹤鸣的武功似乎和他人完全不同,魏松已然自成一派,但是和范鹤鸣比起来,还是走了气息一脉,范鹤鸣完全不同,周身才气傍身,诗词皆可为武器。
已然变成另一个人的范鹤鸣手持无锋,回头望了一眼司马尺:“司马尺,你答应我的事情望你信守承诺,我曾经说过话,也必定作数。”
司马尺曾经答应他保全女子全安,不伤及西凉王性命,他曾经说过,今日帮司马尺定西凉,他日取他性命。
说完,范鹤鸣持剑而行,脚下似乎有一本本书籍罗列起来,形成一层层的阶梯,直到雪山之上,拾阶而上,没向前走一步,他身上的那无名气息便强盛三分,手中无锋剑便锋利三分,直至最后,气冲斗牛,才气冲天。
不远处的剑阁左右供奉大袖飘摇,击退胖师傅和孙兰香四人的攻击,望向不远处范鹤鸣,忍不住赞叹一声:“好一个书生神仙!”
胖师傅四人抓住这间不容发的关键时节,赶忙换气调理,看似是四人围攻左右供奉,但是真实情况是,四人气息被左右供奉强行拉扯,四人只是在保住性命的同时疲于应付。
左供奉更是忍不住向前掠动,希望更近一些观看:“原来是他。”
看到范鹤鸣的气势异变,随即又点点头,恍然大悟的说道:“怪不得如此。天下高手气息强盛如同日月,每逢星空灿烂的深夜,远远望去如同天地之间多了一条气柱,所以才有观星望气一说,夏侯襄阳气息强盛呈现红光,辽阔如天空,李慕白气息呈白色,强如大海,魏松自是不用说,蔚蓝如湖水,阁主赵剑尘气息墨黑,如同巍峨高山,四人各有不同,其他高手不一而足,唯独在这西凉有一股气息若有若无,微弱时,气若游丝,粗壮时,可用上面四大高手相媲美。”
右供奉也是惊奇:“收放自如,气息内敛外放一瞬之间,原来范鹤鸣走了一条完全不同道路,从书中汲取才气,用才气杀人、安国、定邦。这天地初成,必定不是便有刀剑,那么第一次锻造刀剑之人何等天才,范鹤鸣竟然从书籍中摸索出一条道路,佩服之极,不敢说以后这一派是否可以连绵不绝,但是今日见此神奇,已经忍不住拍案叫绝了。虎熊魏松可自成一派,这虎鹿范鹤鸣便是开宗立派,强弱不好说,就这份气魄,也是他人不敢想象的。”
众人眼中,这位西凉虎鹿全身沐浴在紫色光华之中,提剑如同翻书一般,风吹书页,哗哗作响,一页又一页。
在他前面是战力冠绝西凉的虎熊魏松!
翻书对提枪,虎鹿对虎熊!
(兰英挺喜欢《儒道至圣》的,才气可杀人,可安国,可定邦!)
☆、第106章 子不语怪力乱神
雪山之上,魏松和地瓜的战斗也快接近尾声,雪山被两人纵横无双的气息摧残的面目全非,大片树林拔地而起,横七竖八倒在地上,石头尽数化为齑粉,沟壑交错,触目惊心,两人最后到了雪山山顶之上。
魏松霸道无双的银枪在地瓜面前展现出了实力上的压制,地瓜换剑越来越快,频率更胜几分,剑气更浓,周身剑气滚滚,如同地龙翻滚,可是却不如一开始举重若轻,圆润自由,换剑时节略有气息外泄。
弯枪如满弓,绷满气劲儿,刹那之间弹射,脱手而出。
地瓜眼中的银枪如同一座巍峨的高山泰山压顶一般携带者天地之威压了下来,他屏住呼吸,用尽全力,御剑六把,迎向巍峨高山。
他竭力顶住那无穷威压,但是双脚深陷地下,节节后退,身子越来越低,砸在一块巨大的石头上,明媚、听曲、春秋、冬雪、杀割、裂天一阵阵悲鸣,还是抵不住魏松的霸道一枪,寸寸龟裂,断成了无数节,掉在地上。
地瓜咳嗽两声,嘴角溢出一丝鲜血:“师兄,对不起,地瓜没有做到。”
魏松提枪而立,望着生死不知的地瓜,喃喃道:“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刚刚说完,只感觉到身后似乎响起了无数朗朗读书声和无穷无尽的雄厚气息,朗朗读书声中有千万般风景,那气息很柔和,仿若翻书,一股天地之间浩然正气凌然出现,光明正大。
此时的范鹤鸣浑身沐浴在紫色的光华中,一身青布衣衫极为熨贴。望向魏松的目光极为平静,手中无锋剑熠熠生辉,每走一步便锋利一分,仿若要重新成为那把鱼肠剑一般,带着决然的意味。
魏松如临大敌,平日的单手持枪变成了双手握抢,脸色严肃的望向一步一步而来的范鹤鸣。虽然震惊范鹤鸣的异变。但是虎熊魏松看到来人是范鹤鸣,脸上却露出了极为不屑的表情:“范鹤鸣,你自诩为读书人。讲究礼仪廉孝,我看这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吧!”
西凉五虎,魏松和高翠兰因为那种前无古人的独特关系,一直被人看作一派。司马尺和杨廷熊两人交好,算作另一派。唯独这五虎之尾的范鹤鸣不与他人多言,平日自来自往,魏松对这位读书人一直都是不冷不热,算不上好感。但是也绝不讨厌。
范鹤鸣脸色平静,并没有因为魏松的话语动怒,而是自嘲一笑:“魏松所言不假。范鹤鸣枉读了这么多年的书,但是魏松我问你。若是高翠兰被他人劫持,让你作今天我做之事,你会如何?”
魏松又是一声冷笑:“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翠兰绝不会受他人胁迫,所以你的问题根本就不存在。”
以高翠兰的性情,确实不会受人胁迫,她也不是林婉儿,即使有人拿着她最爱吃的扒鸡在她面前晃来晃去,这位西凉的虎妞也只会冷笑一声,满目蔑视。
当然,若是换成林婉儿,无需扒鸡,只要摆上一个热气腾腾的馒头,她绝对会毫无气节的投降叛变,一边美滋滋吃着馒头,一边为虎作伥。
范鹤鸣浅浅一笑:“确实如你所言,高翠兰不会被人胁迫,所以你和她活得简单,可是那女子终归是一个可怜的女子,她不是高翠兰,她需要人照顾,而我范鹤鸣,以前没能保护好她,今天断然不会让她再受一点委屈!”
他手中的剑越来越锋利,剑身被紫色光华淹没,三尺短剑变成了一把长剑,剑尖依旧很钝,与其说像一把剑,不如说更像一支笔,能在天地之间写字画画的笔。
魏松和地瓜刚刚大战,心血最为强盛,手中银枪无端自鸣,双手持枪,一手在前,一手回拦,枪身在胸前,平常一个起枪姿势,却是妙不可言。
两人气势不断攀升,同时来到最高点,本就乌云密布的西凉王府上空,刹那之间出现了一个乌云形成的巨大漩涡,好像倒立的漏斗,漏斗最低端正是在两人头顶之上,伴随着狂风大作,那些倒下的树木和碎石被那股漩涡吸引,违反常理的向上激射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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