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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过去变鹦鹉-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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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不打,它又怕乔翊着急,他才九岁,自小就没了妈妈,这孩子虽然表现得比许多同龄人懂事,在感情上却非常脆弱,绯虎与他一起生活了十个月,能清晰的感受到他对自己的依恋。
  喵!犹豫不绝的绯虎朝蹲在不远处打瞌睡的凤橘喵了一声,意思是说,伙计,你说我到底应该不应该给乔翊打电话呢。
  凤橘淡淡的瞟了它一眼,那意思明显是在说:不打,打个毛啊,那家里有个时刻恨不得将你除之而后快的仇人在,你还好么惦记他们干什么?找虐啊!
  可这事和乔翊没关系,他只是个九岁的孩子,又怎能看透他家那心机深沉的小姨的真实嘴脸?绯虎不服的为乔翊辩驳。
  哼,懒得理你,凤橘不宵的哼一声,从阳台上跳下来,走了,它虽然不知道绯虎家饲主家的实际情况,但绯虎被人扔出来的经过它却是全程目睹了。
  把它弄出来的人,很显然是想要它的命,再看绯虎的神色,想要它命的那个人和它的饲主家关系匪浅,即便它的饲主家有个孩子年纪小,不懂事,但他家的大人呢?
  他家大人也不知道这个罪魁祸首的真面目,或者说明明知道,但是绯虎的存在,对他而言并没有那么重要,所以一直对此放任不管。
  绯虎多少能猜出凤橘的意思,它心里对乔爸也颇有几分不满,乔翊确实不知江秀冉的真面目,但乔爸明显知道。
  他知道江秀冉不喜欢鹦鹉,同样知道绯虎与江秀冉不对付,但他从始至终,从未说过一句不让江秀冉来他们家,不让江秀冉接近绯虎的话。
  也许,乔家真的不是我最终的归宿吧?绯虎想起它和江秀冉针锋相对的那段日子中乔爸的表现,目中的神采顿时暗淡下去。
  上台表演的时间很快到来,蓝羽在三天前就已经将绯虎再次表演的消息放了出来,并明言在这一日蓝羽实施门票制,每张门票一百,即便如此,这一日的蓝羽酒吧仍是人满为患。
  蓝羽酒吧是新东区最有名的酒吧,除了里面的调酒师厉害,装修有特色,来的帅哥美女多之外,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它的面积也不小。
  蓝羽占地面积约有八百多个平方米,除去调酒台,男女洗手间,顾客舞池和表演舞台等等各项基本设施之外,还剩约莫六百平方米的空间。
  平常时间,来酒吧的顾客一般都在四到五百人左右,可十月六日这天晚上,进入酒吧的人很快突破了800。
  最后还是蓝羽的主管钱多眼见酒吧已显得十分拥挤,果断掐断了门票的兜售,不再接受新的顾客入内。


第127章 127、夏港红星绯翠(二)
  “甜甜,那只鹦鹉真有你说的那般神奇?”离表演舞台最近的一排吧桌上,一个英姿飒爽的短发女子手里拿着只杯酒,歪着头瞟着她旁边那个顶着一头大波浪长发的妩媚女子问。
  这名短发女子正是十月四日那天和绯虎打过交道的彪悍女警吴馨,妩媚女子则是四日前对绯虎抛出橄榄枝,一心想将绯虎拐回去的田小姐…田小恬。
  “我有必要骗你么?还有,吴馨,我警告你,我叫田小恬,不叫甜甜。”田小恬目光不善的瞪着自己的死党。
  “甜甜多好听,为什么要叫田小恬呢。”吴馨不宵的撇了撇嘴,端起酒杯,仰头饮尽杯中之物。
  吴馨口中虽在和田小恬斗嘴,心里则在想,甜甜嘴里的这只鹦鹉不会和她前日碰到的那只鹦鹉有什么关系吧?
  此念一出,很快就被吴馨排出脑后,以那只鹦鹉的桀骜高冷,大概不可能出来卖艺唱歌。
  她这几日一直在忙着暗中调查灰狼的事,还没得及去管绯虎,准备寻个恰当的时间,再次上门诱拐那一猫一鸟,自然不知道绯虎就是田小恬口中的绯翠。
  “咦,吴馨,你刚刚那个眼神,竟是和绯翠有几分相似呢?”田小恬看着好友那个充满鄙视的眼神,不由惊咦了一声。
  “想死吧甜甜?你居然说我和一只鹦鹉很像?”吴馨双目一瞪,手腕闪电般一挥,一巴掌就落到了田小恬的脑门上。
  “吴馨,我警告你,你再拍我的脑门,我就和你绝交!”田小恬朝她怒目而视。
  “认识你十年来,你哪一年不警告我百八十次的?为什么到现在还不见你和我绝交?”胡馨看都不看田小恬一眼,径直埋首往自己的杯中斟酒,徒留田小恬在一旁恨得咬牙切齿。
  “喂,说真的,今晚上这酒吧来了这么多人,全是为那只鸟而来?”吴馨慢悠悠的抿下一口红酒后,神色难得的认真起来。
  她目光四顾的打量了一翻酒吧内嘈杂涌动的人群,转目望着自己的好友问。
  “什么那只鸟?它叫绯翠好吧?蓝羽在新东区本就极有名气,平常人也不少,可今天因为有了绯翠的演出,哪怕蓝羽毛已经设立了一百块一张的门票,可仍然挡不住大家的热情。”
  “今日的人流量仍然比以往多出一倍有余,尤此可见绯翠的魅力。”田小恬翻了个白眼。
  “真有这么神?如果这只鹦鹉唱歌真有这么好听,以胡长月的能量就算不为它出专辑也会让它去蓝羽夜总会演出啊?为何会让它在这个的酒吧里表演?”
  “你看蓝羽酒吧虽然不小,可最多也不过能容纳八百余人,就算以后的门票价越来越高,由于人数的限制,收益仍然有限。”吴馨奇道。
  “这个我也不清楚,上一次绯翠在蓝羽上台表演的时候,特别申明过这里是它的首演,也不知是什么原因,酒吧当时并没有为它做录制设备。”
  “所以它唱完之后,虽然震住了在场所有的顾客,却没什么人将歌音留录下来,至于为胡长月为什么不安排它去蓝羽夜总会,我感觉应该是那只鹦鹉并不想出名,不愿意去。”
  “而胡长胡因顾及着它的感受,所以才没有什么动作吧。”田小恬偏头猜测着,她不知道的是,自己随口一说,竟是与实际情况不谋而合。


第128章 128、夏港红星绯翠(三)
  “嗤!那胡长月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若这只鹦鹉真有这么神奇,对他来说就代表着滚滚而来的财富,他会顾及一只鸟的想法?”
  “再说了,就算这只鹦鹉是天生的歌神,它能拥有人类一样的思想么?还知道韬光养晦这一套?你倒是敢想!”吴馨嗤之以鼻,身为人民警察,她对胡长月这种黑白通吃的人向来没有什么好感。
  “以你做刑警的思维,在没有亲眼见证过绯翠的神奇之前,我说得再多你也不会相信,废话我也不多说了,等你见到这只鹦鹉之后再说吧。”
  “我觉得绯翠不能以普通的鸟标准来衡量。”田小恬白了自己的死党一眼。
  “再神奇还能和绯虎那狡诈的家伙比不成?”吴馨不以为然的撇了撇嘴,她可不相信短短的几日之间,能看见两只这么通人性的鹦鹉。
  “绯虎是谁?”田小恬奇道。
  “绯虎……”吴馨正要答话。
  却在这时候,演出台的灯亮了起来,嘈杂的酒吧顿时一静,吴馨只能停住话头,抬目望去,只见一个身着蓝色礼服、高挑美丽的女主持走上了舞台。
  她一双漂亮的大眼轻轻从大家身上一扫,清脆妩媚的声音从扩音器中传进了每一个顾客的耳中:“亲爱的顾客朋友们,欢迎大家光顾蓝羽。”
  “接下来的时间,将由我们蓝羽新晋的一位特殊新星为大家献上一曲《滚滚红尘》。”
  “这么快就十点了?”吴馨低声嘀咕了一句,目光往腕表上一瞟,发现指针果然落在十点的位置。
  “绯翠!”人群中起了一阵欢呼。
  “朋友们的记忆真好,没错,这位特殊的新星正是绯翠!现在,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有请绯翠!”女主持嫣然一笑,伸出右手,做出一个请的姿式。
  在一声声暴风雨般的热烈掌声中,一个身着深紫色酒吧礼服的帅小伙子推着一张带滑轮的洁白方桌走进了舞台。
  这张桌子高约在一米五左右,桌面的正中央站着一只,嗯,披着墨绿色的孔雀新绣纹披风的鹦鹉,它的大半个躯体都被这件披风给罩住,只露出一个灰色的鸟头和鲜红的鸟喙。
  原本它这么小的身体,披了件遮掩了大半个躯体的披风,看上去会显得很滑稽,实则不然,这货披了这件披风之后,非但没有丝毫违和感,反而无端的多了一种说不出的雍容和威严。
  “是你?绯翠,你居然还化妆了?”吴馨和田小恬的声音几乎同时响了起来,对吴馨而言,绯虎别说是披了件披风,它就是把浑身的毛发都给剔了或者染了,只要看到它那双眼睛,吴馨也能一眼认出来。
  “你认识它?”田小恬一脸疑惑的朝吴馨看了过去。
  “呃,不认识,只是机缘巧合之下见过一回……你确定它是叫绯翠?”吴馨不好暴露她与绯虎的复杂关系,只能模拟两可的应了一句,复一脸疑惑的问。
  “当然,你没看见它的模样么?红嘴,灰颈,翠羽的大绯胸鹦鹉,就它这模样叫绯翠有什么不对?哦,它现在身上披了件披风,你看不见它的毛色。”田小恬脱口道。


第129章 129、夏港红星绯翠(四)
  吴馨正要继续说点什么,可表演台上的灯光已经暗了下去,田小恬的目光顿时转向舞台,并轻轻撞了好友一下:“好了,别再说话了,听它唱歌。”
  绯虎进入舞台之后,显然也看到就坐在前排的田小恬和吴馨,田小恬也就罢了,可吴馨这个难缠的家伙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她不是警探么?灰狼的案子这么快就破了?又或者说酒吧里有什么线索?它当日一个没注意,告诉了吴馨自己的真名,后来再反悔已是来不及。
  只能在心里安慰自己,吴馨是警察,等闲不会经易进酒吧,而它偶然才到蓝羽唱一回歌,吴馨大概也不会对一只会唱歌的鹦鹉感兴趣,彼此没有多大撞上的机会。
  可它万万没想到,现离十月四日才过去了两天,大家就在这里相遇了,绯虎一点也不信,以吴馨那个女人的厉害,自己不过是披了披风就能瞒过她的眼睛。
  随着舞台中央的灯光暗下,伴凑声响起,绯虎立即将脑中乱七八糟的想法驱了出去,注意力集中到眼前的演出中。
  它微微闭了下眼睛,回想了下滚滚红尘的歌尘,随后,空灵清润的嗓声就传进了每一个人的耳中: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事的我,红尘中的情缘,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的胶着。
  想是人世间的错,或前世流传的因果,终生的所有,也不惜获取刹那阴阳的交流,来易来去难去,数十载的人世游,分易分聚难聚,爱与恨的千古愁……
  这首滚滚红尘的原唱是大佑罗和淑华陈,一男一女两个天王天后级的巨星将这首歌演绎得如痴如泣,当年播出的时候不知风靡了多少人,让多少人的耳朵怀孕……
  而今夜由绯虎立在蓝羽的舞台上,一鸟唱尽男女两种截然不同的音调,音质纯净无比,将歌词中所蕴含的那种痴和怨的缅怀感慨淋漓尽致的演绎了出来。
  大家听着这首歌的时候,只觉自己一路走到现在,那些伴随着自己一路过来的风雨和恩怨情仇都在随着歌声在眼前不断的播放,情绪也不自觉的随着歌声起伏动荡。
  绯虎一曲唱尽,旋律终止,整个酒吧又和上一回一样,陷入了一种诡异的寂静之中。
  “好!好!好!实在是好!”歌声落下足足两分钟之久,坐在最前排的吴馨突然站了起来,口中连道了三个好字,随后就用力的鼓起掌来。
  这首歌似蕴着某种奇异的魔力,她那双明亮得有些过分,却又总着几分漫不经心的清眸中竟隐隐蕴上了一丝泪意,区区一首歌,竟带动了她某些不为人知、不愿回想的过去……
  有了吴馨的带动,整个酒吧的顾客也跟着噪动起来,八百多人的掌声像潮水一样汇集,澎湃着,经久不息,远远飘向这条酒吧街的每个角落。
  “天地万物真是神奇,一只鹦鹉居然唱出此神曲。”吴馨看着舞台上的鹦鹉,目光十分复杂,这一刻,她只觉这只神奇的鹦鹉身上的迷雾越来越重。


第130章 130、夏港红星绯翠(五)
  “谢谢大家!”绯虎站在疯狂闪烁的灯光下,朝着台下的顾客们轻轻扇动了一下翅膀,点了点鸟首,算是向大家致谢。
  它身上披着披风,展翅没有平日灵动,不过却也不是展不开,只不过是稍为费力些,也正因为如此,让它挥翅的动作比平常要缓慢许多,愈发的显得有绅士风度。
  “绯翠,再来一曲,绯翠,再来一曲!”无数回过神来的观众眼里蕴着泪,拼命的挥着手,跳着,叫着,呐喊着。
  这一刻,蓝羽酒吧的气氛彻底被点燃,在此之前,大家都听说过天籁,但到底什么样的声音才够资格叫天籁,却没有统一的规定,毕竟每个人的喜好不一样。
  可能在你听起来是天籁之音的声音和曲子,在其它人耳里不过如此,可在这一刻,整个蓝羽酒吧的人,所有听了绯虎唱歌的人,心里都只有一个念头:这就是天籁,真正的天籁之音。
  它的声音不仅纯净悦耳,还能让听众的情绪随着它声音起伏波动,一典滚滚红尘,似乎道尽人生间所有的喜怒哀乐。
  它让每一个听众似乎都随着它的声音在又在自己曾经走过的那些岁月里回转了一趟……
  顾客们在这一刻都忽略了绯虎是一只鹦鹉的事实,而是将它当成了一个和自己一样,有着七情六欲,懂得人间的喜怒哀乐,能让人跟着它一起欢笑一起流泪的智慧生命。
  大家尽情的呼喊着,挥着手,鼓着掌,用所有自己能表达出来的方式,宣泄着内心的激动和对绯虎的喜爱。
  “谢谢大家的鼓励,那我再为大家唱一首童年吧。”
  绯虎看着舞台上激动无比的观众,心情亦不知不觉的受到了感染,它的思绪不自不觉的飞到了做人的时候,它想到自己的父母,亲人,还有自己的童年,情不自禁的开口。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操场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黑板上老师的粉笔,还在拼命唧唧喳喳写个不停。”
  “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着游戏的童年,福利社里什么都有,就是口袋里没有半毛钱,诸葛四郎和魔鬼党,到底谁抢到了那只宝剑。”
  “隔壁班的那个女孩,怎么还没有经过我的窗前?手里的漫画,心里初恋的童年,总是要等到睡觉前,才发现功课只做了一点点……”明快纯净的音律缓缓飘进了酒吧的每一个角落
  “实在太好听了,吴馨,你说一只鹦鹉,它怎么就能唱出这样的天籁之音呢?”这明明是一首是很欢快的曲子,田小恬却听得泪珠顺着面颊逐渐染湿了衣襟都不自知。
  直到绯虎一曲尽,观众们如擂般的欢呼才将她惊醒过来,她边擦着眼泪边开口道。
  “我不知道,也许,它生来就应该站在舞台上唱歌的……”吴馨喃喃的接了一句,她不排斥音乐,但也谈不上特别喜欢。
  至少,在此之前,她从来没有迷恋过任何一个歌手,或者说特别迷恋某首歌,但在这一刻,她忽然发现,很多歌,不是词或调不够好,而是唱的人,不能把观众的情绪带进歌里去……


第131章 131、小魔女悠悠(上)
  “爸爸,爸爸,我要绯翠,我要绯翠!我一定要绯翠!”蓝羽酒吧的某个包间中,一个八九岁的小女孩双眼亮晶晶的盯着墙上那个液晶大屏幕,手舞足蹈蹦跳着,喊着,欢呼着。
  她一张可爱的苹果脸因兴奋而涨的得通红,在她身后的沙发上坐着一个目中蕴满宠溺的高大男人。
  如果不细看,还真看不出这个浑身洋溢着温暖气息的男人居然是蓝羽酒吧的老板胡长月。
  “悠悠,悠悠,你安静一点,安静一点,我的头都快给你跳晕了。”胡长月十分无奈的望着眼前精力充沛的女儿,有些头疼的开口。
  “爸爸,我要绯翠,我就是要绯翠嘛,它太可爱了,唱歌太好听了,你把它带到咱们家去好不好?我要它天天陪我玩。”
  被称着悠悠的小女孩眼珠一转,回首纵身扑到胡长月的怀里,抓着他的领带,用力的摇晃着。
  “哎呦,小魔女,你轻点扯,再这么用力扯下去,你老爸我来不及去帮你找绯翠,就直接被你勒死了。”胡长月连忙抓住女儿的小手,将自己的脖子解救出来。
  “呀,爸爸,绯翠的歌已经唱完了,我们赶紧出去,别让它就这么离开了。”
  身后屏幕上暴风雨般的掌声让悠悠暂时放过了她老爸,转首朝着大屏幕望了过去。
  只见绯虎第二首歌已经唱完,四周已响起如雷般的热烈掌声。
  胡长月其实很想说:闺女啊,爸爸知道那只鹦鹉的住所,就算它现在离开了,咱也能找得到它的家。
  但他看着自家女儿那激动得过了头的热情,还是决定不把这句话说出来为好。
  “绯翠,你真是天生为唱歌而生的。”绯虎被推进休息室后,跟过来的钱多忍不住赞了一句。
  绯虎看了他一眼,没有吭气,它今天歌唱的时候,因想起了乔翊和自己上辈子的家人,不知不觉的就将自己的感情都投了进去。
  这样的结果就是直接导致了它今天这两首歌的水准比第一次上台时的又高出了一个档次。
  哪怕它对音乐的了解不深,却也知道这样的歌声能抗拒的人不多,无它,因它自己都被自己的歌声所打动,唱的时候,差点没忍住掉下泪来。
  可愈是如此,它心里愈是不安,照这么下去,自己想不出名都难了,一旦出了名之后,它该怎么办呢?
  吴馨口中的那个灰狼,他背后也不知会有什么样势力。一旦出了名,让这些人顺藤摸瓜找到自己,自己该怎么应对?
  还有就是它并不喜欢舞台上的生活,它更向往的还是之前在乔家的那种平静悠闲的日子。
  虽说乔家有江秀冉这么个变态又不讨喜的人,让它还有些犹豫要不要回去,可它喜欢的还是那种悠然的生活。
  不管是基于宠物本身的特性还是人的灵魂,它都渴望有个稳定的家,有个真心喜欢自己、挂念自己的饲主,有一群可以混在一起四处搞事的小伙伴……
  “绯翠,你好,我叫悠悠,很高兴认识你啊!”正当绯虎满腹心事,胡思乱想的的时候,一个清脆响亮的童音传进了它的耳中。


第132章 132、小魔女悠悠(下)
  绯虎凝目一望,只见休息室的门口站着一大一小两个人,大的是胡长月。
  而那小的,则是个长得非常漂亮可爱的小姑娘,看上去大约八九岁的年纪,她此刻正双眼放光的望着自己。
  “你好,悠悠,见到你我也很高兴。”绯虎看到眼前的小姑娘,不由想起了乔翊,开口和她打了声招呼。
  乔翊第一次见到自己的时候,倒是没有这么激动,他眼里更多的是好奇。
  “太好了,绯翠,既然你也不讨厌我,那从现在开始咱们就是好朋友啦,你愿意住到我们家去么?”
  悠悠闻声大喜,她三步并着两步冲到绯虎的面前,将头凑到离绯虎不过几寸远的地方,望着绯虎的目光布满了十二万分的激动和热烈。
  “啊?那个,我现在需要照顾一位老伯伯,怕是不能住到你家去呢。”绯虎被眼前小姑娘过分的热情吓了一跳,脚下情不自禁的往后退了几步,它努力咽了一口口水,才开口道。
  “啊?你这么小的鸟也要养家么,爸爸,要不你将绯翠的伯伯也一起接到咱们家来嘛。”悠悠听得大为惊讶,偏头想了一会儿,将目光转到自家老爸身上。
  “我倒是不介意,前题得看绯翠同不同意。”胡长月淡淡的瞟了绯虎一眼,耸了耸肩。
  “不用,不用,王伯那脾气挺怪的,他,他不习惯和很多人住在一起。”绯虎连忙拒绝。
  开玩笑,真要住到胡长月家里去了还了得,眼前这个男人可不是什么好相处的人,不过他对自家女儿的态度倒是像与平日换了个人似的。
  若不是绯虎见过他之前的模样,单看他与悠悠在一起的画面,绯虎一定会认为他是个极品居家好男人。
  “那怎么办呢?我真的很喜欢你嘛绯翠。”悠悠脸上的笑容和激动退去,一张漂亮可爱的苹果脸顿时没精打采的耷拉下来,整个人就像只泄了气的皮球。
  “那个悠悠啊,虽然我不能住到你家去,但是你可以经常来我家看我啊。”
  绯虎看着像被霜打的茄子般的悠悠,心中顿生不忍,它情不自禁的又补了一句。
  天知道,不久后的绯虎有多么后悔自己这句不经大脑思考的话。
  悠悠这小姑娘,若非要绯虎想出一句形容词的话:那就是实打实的小魔女!
  当然,这是后话,现在绯虎虽然觉得眼前的小姑娘有些热情过分,但总的来说,还是十分可爱和讨人喜欢的小姑娘。
  “真的吗?我随时都可以去找你玩?”悠悠双目一亮,飞走的笑容顿时又回到了脸上,她一把将绯虎抓到自己的手上,满脸期待的问。
  “真的,不过,你抓我的时候,能不能用劲小点?你看,我就这么点大的身板。”
  绯虎被悠悠抓得龇牙裂嘴,它着实想不通,年纪才这么点大的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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