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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女风华正茂-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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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要有本事,早让黄桂枝怀了你的孩子,生了你的崽,归根到底,还是你自己不行,能赖谁?”柳玉燕没好气,撂下一句话,腰身一转,坐到桌前喝茶去了。
    这句话一出,周庆霞气得登时便蹦了起来,挥着手竟要与柳玉燕打扯起来。
    金寿护妻,起身拦住了青筋乱冒的周庆霞:“玉燕说得也是实话,兄嫂你急也没用……”
    周氏挣扎不脱,耳朵里又进来这句话,嘴一张,一口死死咬在了金寿胳膊上。
    吴氏拿着拐棍直接一棍子敲在了周氏腰上:“反了你了!给我滚出去!再这样不成规矩,小心我叫金磊休了你!”
    周氏这才放了嘴,气鼓鼓的转身出了门。
    柳玉燕含着浅浅的笑,将茶杯一放,轻声道:“娘,你放心,金大成的媳妇自然是少不了的。”
    “我当然放心!那个黄桂枝进门三年了,连个蛋都下不出来,我早就想休了她!”吴氏接过金寿捡起来的拐棍,又冲床上的金大成到,“孙儿,你好好养着,待你小姑给你谋个官职回来,圆的扁的,胖的瘦的,各样媳妇任你选,到时候你就使了劲给我们金家开枝散叶。”
    “不,我就要黄桂枝!”
    金大成将被子拉起来蒙住了脸不再多言语一句,吴氏一看这情形,叹口气,招招手,让众人都出去了,独独拉住了柳氏,吹熄了油灯,与柳氏一道儿往外间走。
    “这金小楼真是撞邪了,现如今竟变得这样厉害,连你我都吃了她的亏!”吴氏嘟囔了一句。
    柳玉燕眼珠一转:“娘,这金小楼可不就是撞邪了吗?”
    “什么?”吴氏没明白。
    柳玉燕扬眉一笑:“你想想看,从前话不敢多说一句,见谁都低眉顺眼的闺女,自打生下孩子,鬼门关里走一趟之后,性情大变,这不是撞了邪是什么?”
    “你的意思是?”吴氏混浊的眼珠也跟着转动起来。
    “撞了邪可不就得驱邪?”柳玉燕顿了顿,“到时候整死了她金小楼,那卖罐头后边一半的钱不也归我们了?”
    吴氏眼一眯,那可又是三百两啊,三百两,金小楼这丫头去死一回也值了。
    随即一张老脸,也皱皱巴巴的笑了起来:“玉燕,还是你有主意!”
    柳玉燕眼一低,又一抬:“娘,金小楼那枚玉佩,你真给当了?”
    吴氏哪里舍得当那玉佩,这可是她留着给自己的宝贝。
    这玉佩关系着和广坤的血脉,虽然金小桃用不到了,可到时候若金家出了什么事,就都得靠着玉佩起死回生。
    吴氏将腰带一解,一下便从裤腰里拿了出来:“我可是每时每刻都带在身上,怎么会当了!”
    柳玉燕一见玉佩还在,也就放了心,等金小楼一死,她可要将金麟儿夺过来,养在自己名下。
    生恩不及养恩大,柳玉燕明白自己这辈子是生不出儿子来了,不如找个现成的养着,等他认祖归了宗,自己也能靠着他下半辈子荣华富贵。
    “娘,祖母,我知道金小楼那罐头是怎么做的!”
    柳玉燕正想得高兴,忽然一道声音响起。
    金小凤竟还没睡觉,推开房门走了进来,一脸得意的神色。
    “娘,祖母,若是我们也做了罐头去买,岂不是一个三百两,又一个三百两?”金小凤越说越兴奋,小脸涨得通红。
    柳玉燕斥道:“小孩子家别胡说,你懂得什么!”
    “我没有胡说,那日我亲眼看到的,每个步骤都一清二楚。”金小凤不服气,“她金小楼做得,凭什么我们做不得?”
    吴氏早已双眼放光:“玉燕别打岔,小凤,你说下去!”
    金小凤一看得了祖母的肯定,当即头一扬,兴致昂扬的将那日金小楼做罐头的场景仔仔细细的描述了一番。
    “就这样简单?”吴氏有些不敢置信,仅仅就是土豆和牛肉一炖,再放进罐子里,就能卖出这么多银子?
    那买的人岂不是成了傻子。
    “吃个稀罕呗!”金小凤噘嘴,“那三百两可是真金白银,还能有假?”
    “如果真是这样,那我们倒也可以试一试。”吴氏砸了砸嘴,上回将金小楼嫁给那傻子的时候,白得了十两银子,这银子本是留着修葺房屋,给金大成纳妾用的。
    只是眼看着没几月便要过年了,又天寒地冻的,吴氏打算过了年,明年开春再找来工匠修屋,这事便耽搁了,银子也一直留着没有动。
    若能也学金小楼做了罐头来卖,十两银子变成六百两,他们金家可就真正的致富了。
    而她吴顺碧,就是金家的大功臣,等金家成了大户人家,修了祖庙祠堂,自己可是要立在中间,受子孙后代万世供奉的。
    吴氏的一颗心砰砰砰跳个不停。
    思忖片刻,手一拍:“好,就这么办,小凤,这事你做主,可不要叫祖母失望啊!”
    金小凤欢喜极了,她头一次得祖母如此器重。
    “祖母你放心,小楼比我还小都能做成,我一定行的。”
    说着便欲回屋,好好的筹划这事。
    柳玉燕却一下叫住了她:“等等,我叫你透给谭四海的口风,你到底透没有,怎么这么几天了还没动静?”
    金小凤原本高兴的脸瞬间垮了下来,一副委屈不情愿的模样:“早透了,他说就这几日,便来……便来提亲。”
    柳玉燕这才放下心:“那就好,你也算有了归宿了。”
    金小凤更是不服气,凭什么自己就得嫁给那个猎户,若是这罐头做成了,卖了银子,那怎么也不会嫁得比金小桃差。
    ……
    一场秋雨一场寒,田地里的庄稼都收得差不多了,勤快的人家已经种上了过冬的白菜萝卜,叶氏拿着锄头去了地里忙活,孙木匠进山寻结实的木材说是要替金小楼的商铺做桌椅。
    金小楼起了个大早,做了鱼糜稀饭又和了一个鸡蛋黄,喂麟儿吃饱后就回到自己家,收拾屋子去了。
    黄桂枝迟迟睡到大天亮才醒,这也是她头一回睡得如此香沉。
    等她抱着麟儿回来时,金小楼已经拿着纸笔在桌前坐了半天了。
    桂枝凑头过去看,只见一张白纸上画得规规矩矩,似乎是地图。
    “小楼,你画地图做什么?”黄桂枝奇怪。
    “这不是地图。”金小楼笑了,“这是平面设计图,我正在设计商铺呢!”
    “平面设计图?”桂枝更听不懂了。
    “对呀,桂枝你看,这是楼下,这是楼上。”金小楼用笔头点了点纸面,“这楼上吧,我打算开个西餐厅,消费升级,要的就是高级!”
    “什么叫高级?”桂枝问到。
    金小楼解释起来:“就是有钱也买不到的,想要来我们餐厅吃饭,需要的是身份,是地位!”
    桂枝噗嗤一声,笑了起来:“花钱都吃不到?那谁还会来!”
    “这你就不懂了吧!”金小楼头一歪,“越是花钱买不到的,越会想得到。这时候他们吃的可不是饭了。”
    “那是什么?”
    “是与众不同,是特殊!”金小楼接着到,“这楼下吧,则是消费降级。我要开个快餐店,走的就是快速、方便、又管饱!”
    “这一上一下,双管齐下,信宁县城里不管是老爷夫人,还是大娘大叔,是公子小姐,还是狗蛋二丫,都是我们的客户!”
    金小楼将图纸一折,冲桂枝道:“等过几日,估摸如月姐处理完老张的丧事,我便进城与她商量修葺商铺的事,也带你去看看我们未来的家!”
    

第七十二章 时间定在冬至那日

  南风馆,宿星楼。
    高琅刚换上鹤娘特意为他送来的玄青色缂丝绸衫,房门便被拍响了。
    小钏哥侯在外边等着领高琅上堂子里去。
    昨日晚上高琅已经跟着小钏哥走了一趟,熟悉了自己该做的活儿,今日按鹤娘的吩咐,再由小钏哥领着他走一圈,之后便由他自己看着来。
    堂子里暖风融融,芳香扑鼻,软烟罗的幔帐,一帘又一帘,一重接一重,在烛熏雾绕中,似真似幻,恍若仙境。
    堂子中间的木台上,有长相俊美的男子奏丝竹管弦,嘈嘈切切,声声慢。
    他们身后是山花蕉叶暮色丛起的布景。
    高琅手执泡了青桔乌龙的小铜壶,往返于一个个雅席之间。
    他要做的很少,不过是添添茶,跑跑腿,传传话。
    堂中雅席上的客人,有的望台上的人,有的看台下的人。
    看台下人的客人都惊异于南风馆什么时候来了一个如此好看的小倌,长得这么好看不上台去,反而做起了端茶递水的活儿。
    可真是暴殄天物!
    有人招了招手,高琅便提着铜壶过去了,手一抬,泛着橙花香气的茶水泊泊流淌进青玉杯子里。
    席间的人盯着高琅的脸一个劲的看,半晌才出言道:“你叫什么名字?可愿跟我走,我可是娄捕头的外甥!”
    高琅咧嘴,傻傻一笑。
    “我外甥问你话呢!”那男子旁边,一个身穿锦衣的人见高琅只笑不答,茶杯一放,摆起架势到。
    这男子高琅见过好几回了,正是长安收买来几次三番给金小楼透口风的那个捕快。
    娄捕头话音刚落,二楼雅间上忽的砸下一个酒杯来,正正好,落到了他的头上。
    “奶奶的,哪个不长眼……”疼得娄捕头倒吸一口凉气,蹦起来便准备破口大骂。
    “娄捕头,你这外甥有点大呀。”楼上有人探出了头来说话,是高琅不认识的面目。
    可火气正盛的娄捕头一见那人瞬间便蔫了。
    “虎提辖,你怎么,怎么也在这里?我是我娘的老来子,小外甥和我一边儿大。”娄捕头苦笑着躬了躬身,他可不敢得罪这位虎提辖,捡起刚刚砸过自己头的玉杯,递给高琅,“还不快洗干净了,给楼上的大人送上去!”
    高琅头也不点,腰也不弯,接过了酒杯便走。
    娄捕头窝了一肚子火,却不能吭一声。
    这个虎提辖,名叫虎山,尚不足二十岁,虽然年轻却有为,家住在蜀中山里,本是个读书人。
    今年春末夏初,去乌黎江边走亲戚,正好碰上南夷来犯,当即便丢了笔杆子拿起了宽刀长矛,这一上才晓得竟是如此骁勇,有他在便连连得胜。
    不到三个月的功夫,已从一个不知名的长矛兵,升成了提辖。
    现如今不仅要操练士兵训练,还掌管着信宁县榷货场,监管食粮、金帛等贸易。
    这虎山人长得斯斯文文,却是嗜血成性,性情极为粗犷强横,前一个得罪他的人,被钉在校场的木桩上,让人给活活鞭挞死了。
    娄捕头可惹不起这虎提辖。
    高琅刚走到二楼雅阁门口,白水曲柳的雕花木门从内拉开,虎山站得工工整整,规规矩矩,见人进来忙上前打千:“七爷。”
    高琅点点头,径直走到当中的椅子上坐下。
    长安站立在一旁,接过高琅手里的铜壶,倒上了一杯金桔乌龙。
    “七爷,这人名叫虎山。”长安引荐到。
    高琅抿了一口茶:“是个英雄好汉,记住一身血性要用在战场上,不要使在自己人身上。”
    虎山一警,敛了神色,忙应下来。
    “你带来了什么消息?”高琅看了一眼长安,问到。
    “七爷明察。”长安叹服,七爷总是一眼便能看破自己的所作所为,“这消息,是虎山带来的。”
    虎山接口道:“前几日,卑职在营地里捉到一个南夷那边来的奸细,据他道此次南夷之所以来犯,是因为在我朝中有人接应,其人答应只要帮忙除去一个人,便将乌黎江拱手相送。”
    “要除的人是谁,这奸细却始终不说,只道不知道,直到被活活打死。”虎山皱起了眉,“卑职想,这人或许是真不知道,不过他说,动手的时间定在立冬那日。”
    “立冬?”高琅放下茶杯,眯了眯眼,“还有一个月零三天。”
    高琅抬眼看向虎山:“消息很好,你先下去罢。守好乌黎江,我们大周土地,一寸也不能让。”
    “是!”高琅的眼眸冷冷的,说出来的话却叫虎山心热,他知道自己选择的人,不会错。
    待虎山出去之后,高琅问长安:“京城可有事发生?”
    长安回道:“南阳飞鸽传信来,皇上的病愈加严重。宫里新来了个苗医,说是金骏山上有种乌黎草,治咳血之症有奇效,太子殿下主动请命前去寻找。”
    金骏山就在乌黎江边,南夷那一侧。
    “什么时候到?”高琅神色丝毫未变。
    “估摸着,近日就到了。”长安垂手,细细一想,“若是路上耽搁些,也应该在这个月内。”
    “高琅!”楼下,鹤娘扯着嗓子的声音拨开靡靡丝竹撞进雅间里。
    “盯紧了老五。”高琅撂下一句话,起身提着铜茶壶,便往外走。
    长安看着自家七爷离开的背影,隐隐有些担忧。
    一场风雨即将来临,他猜不透南夷要杀的人究竟是谁,却害怕一切又如同一年前一样……
    一年前的险象环生,七爷的腹背受敌,仍旧是在这信宁,长安此刻想起仍然心有余悸。
    这一次,长安希望七爷才是最后的那只黄雀。
    高琅刚到楼下,便见鹤娘站在南风馆门前冲他道:“你家娘子给你寄信来了。”
    信?高琅见馆门口一个马车夫站在前头,手里头捏着一封信:“少爷,小楼姑娘今早特意交代我送到南风馆高琅公子手上。”
    “小夫妻就是好,一日不见如隔三秋。”鹤娘笑趣到。
    鹤娘故意这么扯着嗓子一喊,更多的人看到了这个模样非凡的小倌。
    鹤娘将高琅当做花瓶,招揽生意的目的,便达到了。
    高琅拿了信转身便往后院走,立在假山旁边,廊檐花灯下,将信封拆开来。
    里面是一张纸,纸上画了一个小鼻子小眼睛的小人,穿着厚厚的衣服,一手抓着烤鸭,一手抓着猪蹄……
    高琅脸一黑,这是要让自己吃饱穿暖的意思……不过,这金小楼是以为自己不识字吗?竟然用这样低劣的图画来侮辱他的智商……
    高琅一边嫌弃,一边将图画好好塞回信封中,放进贴身的荷包里。
    ……
    昨天晚上,金小楼将周书礼的信交给黄桂枝后,不知怎么的,突然心血来潮的想要给高琅写一封信。
    在现代的时候,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方便又快捷,金小楼从未写过信。
    此刻,高琅不在身边,正好给了她写信的机会。
    只是当她拿起笔才惊觉,以高琅那五岁小孩子的脑子,能认识字吗?不如画个画吧!
    于是,就有了到高琅手里的那封信。
    “小楼,吃饭了。”桂枝将腊肉和毛豆老南瓜炒在一起,冒出香味后再把煮过半熟的米饭闷在上面,盖上锅盖用旺火烧一盅茶的功夫。
    腊肉焖饭就做成了。
    新鲜腊肉熏出来的香油全浸进米粒里,闻到就让人流口水。
    傍晚风光静好,两人搬了凳子坐在门前,端着饭碗,一璧看斜阳落日,一璧吃热腾腾的焖饭。
    “太阳就像南瓜一样,被捣得稀碎,涂得满山都是。”桂枝舀了勺饭,开口到。
    “桂枝,你要是在现代,就是个诗人!”金小楼随口赞到。
    “什么代?”黄桂枝有些奇怪。
    金小楼才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赶紧扯过去:“绝代!你就是绝代诗人黄桂枝!”
    她的话音刚落,前边金家的院子里,院门被人推开,谭猎户提着猪头和肥鹅,笑得一脸横肉的上门提亲来了。
    

第七十三章 银票还没有拿稳呢

  金小凤的婚事定在了七日之后。
    除了金小凤自己,其他人都对这桩婚事很满意。
    柳玉燕操持着,金家也忙里忙外起来。
    临到第五日,一群蓝翅黑背的喜鹊跳蹦在金家屋檐上,村人都说这金小凤嫁得好,给金家又添了喜气。
    谭猎户虽然只是个猎户,但井口村挨着林子,一年四季野味是不绝的,对于村里的女子来说,嫁进了猎户家,至少肚子不会再饿着了,三天两头的还有肉吃。
    这可是件好事。
    但对金小凤来说,眼看着姐姐从枝头的麻雀变成了凤鸟,从此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十指不沾阳春水。
    自己却还得跟着个猎户,苦哈哈一辈子出不来头。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一有对比,便让人心生抑郁,特别是对比的人还是从前不如自己的那一个。
    这叫心高气傲的金小凤怎么忍得下来。
    这些天她就没有闲着,一趟趟往镇上跑,便连新嫁衣都来不及试,一门心思,只想做那土豆牛肉罐头。
    见钱眼开的吴氏都劝她先嫁了人再搞,可金小凤铁了心,要在嫁人前,将罐头卖出去。
    她还怀抱着一丝希望,若是赚到了银子,兴许自己就可以不用嫁给谭四海了。
    明日便是成亲的日子,今日一早,金小凤叫了辆马车,带着这些天花了几乎十两银子做成的罐头,往信宁去了。
    金小凤花了和金小楼差不多的钱,却只做出来三百个罐头,足足比金小楼少了一半。
    同样的钱,买的原材料就比金小楼少四分之一,一开始做的时候,味道怎么也弄不好,不是咸了就是淡了,要不然就是糊了一锅,又浪费了四分之一。
    不过,金小凤不着急,有三百两银子也是好的。
    马车刚停在和府门口,管家便板着脸走上前来:“哪里来的不长眼的,这大门口也是可以随意停车的地儿吗?闲杂人等靠边上去!”
    金小凤气得够呛,甩起脸色斥道:“狗奴才,我可是你们少夫人血亲的妹妹!”
    “少夫人?”管家皱眉,“姑娘是说金姨娘吧?”
    金……姨娘?一听到姨娘两个字,金小凤一下便高兴起来。
    对呀,自己怎么忘了呢,金小桃她不过就是个妾。
    虽说知县少爷的妾比嫁作村妇要好得多,但此刻,听到管家堂而皇之的叫出口,金小凤还是觉得解气的,心里平衡多了。
    自己若是嫁给谭四海,那至少是正妻。
    金小凤有了底气,头一扬,冲车夫招了招手,令他径直将罐头往和府里搬。
    管家急了:“金姑娘,你这是做什么,若要拜访金姨娘,等我先给你传一声话。”
    眼见金小凤进了正厅,管家连声阻止:“诶诶,金姑娘!你先在轿厅里等等。”
    金小凤扭过头来横眉道:“轿厅?那是我待的地方吗?我不是来见金小桃的,你去将和老爷叫出来,我要把罐头卖给他!”
    “罐头?”一听到罐头两个字,管家这才打起了精神,当初小楼姑娘带来的罐头,可是让自家老爷心情舒畅了好一阵子。
    打眼看去,车夫搬进来的果然和上回小楼姑娘带来的罐头一模一样。
    管家立马让丫鬟给金小凤上了茶,赶紧跑去书房禀告和老爷。
    和正义刚送走虎提辖,前些日子运到前线去的六百个罐头已经消耗大半,罐头拔了盖子架在火上一烤就能吃,既方便味道又好,有肉有菜的,吃了还有劲儿,大大的改善了士兵们的伙食。
    要知道,之前士兵作战都是大锅煮些南瓜萝卜什么的方便运输又方便储存的食物。
    士兵们天天吃萝卜南瓜,脸都吃成了萝卜色,这土豆牛肉罐头,一下子成了他们的最爱,都嚷嚷着以后的伙食全换成罐头。
    虎提辖正是来找和正义商议罐头的事的。
    只是罐头有些贵,天天吃是不行,偶尔加餐还是可以的。和正义打算令管家将余下的三百两银子带去给金小楼,再找金小楼定六百个罐头。
    还没出声,管家倒自己先来了。
    “金姑娘带了罐头求见老爷。”
    管家话还没说完,和正义已经展颜笑起来:“小楼来了?她可真是料事如神,我正需要罐头,快快让她来见我。”
    “不是小楼姑娘,是金小凤,金姑娘。”
    “金小凤?哪个叫金小凤?”和正义几乎没听过这个名字。
    “金姨娘的妹妹,小楼姑娘的姐姐。”管家急忙解释。
    “哦,小凤姑娘,她也会做罐头?”和正义点点头,“这金家还真是能人辈出,让她进来!”
    金小凤当先踏进书房里,后边跟着两个丫鬟替她将罐头紧跟着搬了进来。
    和正义坐在桌前,看了一眼金小凤,嗯,看起来很眼熟,应该是见过的。
    金小凤躬了躬身:“和老爷,我这里有三百个罐头,也想卖三百两银子。”
    “不错不错,你这是什么罐头?”和正义看了一眼搬进来的罐头,模样倒是和金小楼的一个样。
    “土豆牛肉的。”金小凤赶紧答到。
    “那,也是灭了细菌,可以放上三个月的?”和正义追问,这可是关键。
    “细……细菌?”金小凤喃喃,她听说过黄松菌、猴头菌、鸡腿菌,这细菌……是什么菌?
    不过金小凤眼一眨,赶紧回话道:“反正,我和金小楼做得一样一样的,她的可以放三个月,我的也可以!”
    “好!”和正义鼓掌,“那还是按之前的规矩,你这三百个,我先给你一半的定钱,一百五十两,等罐头无误,再付余下的一半。”
    金小凤没想到竟这么容易,直到管家亲手将一百五十两的银票交到她的手中,她才如梦初醒,心中大喜。
    轻轻松松就赚了这么多钱,她还嫁什么谭四海,她还在什么井口村。
    她要进县城,买个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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