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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牧场主的悠哉小日子-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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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案:
  穿越异界,厌倦了快节奏都市生活,林觅买下大片土地开牧场,过上悠哉悠哉的小日子。
  吃吃喝喝,逗逗萌宠(雾)
  别家牧场都是养猫养狗,到了林觅这里,成了养山豹、养西伯利亚狼。
  后来林觅开始不满足了,比如说站起来两米高的大黑熊、一声吼叫震天响的大老虎……
  '男主视角、升级文、种田文、日常文。慢热,无极品,不撕逼,简单又温馨,治愈系。'
  内容标签: 随身空间 穿越时空 种田文 爽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觅 ┃ 配角:一二三四五 ┃ 其它:空间,种田,日常
第1章 
  林觅呆呆的望着那四十多岁中年男子,听他滔滔不绝的讲十几个牧场。
  “希望牧场是一对老夫妻经营了十几年的相对较年轻的牧场,占地大概三千亩地……”
  林觅打断他的话:“我想买个大点的。”
  “好好!”吕文德迅速从一叠文件下后面抽出一份出来,再次向林觅介绍道:“比格牧场位于Z州西南边,占地面积特别广,将近十万亩广阔的天地……”
  林觅再次出了神,想想这两天的遭遇,他还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林觅原本是地星华国才被誉为金融界一颗刚刚升起的新星,但他本身性子直,并不适合待在在那个尔虞我诈的经济圈,在他穿越前一天他才喝了点酒,结果醒来就在一个豪华浴室里,躺在满是血腥的浴池中,原因可想而知。
  接收了原身主的记忆,林觅才明白他这是穿越了,穿到了异世同姓同名的林觅身上。而这个原身主父母是个工作狂,生下他几乎没管过,幼时又惨养在一个虐童保姆身边。
  等发现时他已经患有综合性精神疾病了,孤独症、精神分裂症、抑郁症……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他的父母为了赚钱给他以后生活留下绝对的保证,更加奋不顾身的投入到工作中去,基本上除了大年初一基本不着家。
  上个月,他们夫妻二人出国谈生意,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风涡,飞机失事坠入海中。
  原身主麻木的料理完父母的身后事,承受不了公司失事的压力,放满了一浴缸的热水,躺进去割腕结束了他年轻的生命。
  林觅大概是在他死后,穿越了。
  原身主父母林觅是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评价,为孩子留下了亿万财产,却不肯放下工作一天来陪陪孩子,林觅不知道如果他们好好在精神上关心关系原身主,他会不会就这么结束自己生命?
  但是不可否认的一点,林觅一穿越来,就变成了亿万富豪!
  “……就是这个牧场有两点不好,其一荒废多年,而且基础设施老旧,需要更换,其二距离市区较远……”
  “什么?”林觅终于回神,打断吕文德的话:“面积广袤却需要大面积的更换基础设施?”
  吕文德尴尬笑笑,僵硬的点头:“是的……但是比格牧场足够的大啊!价格还很便宜,非常划算了!”
  林觅坐直身子,把手中的茶杯放在桌上,正色道:“吕经理,我想见面第一次就跟你阐述了我的想法,你跟我介绍这个偏远得鸟不拉屎的牧场,还没有基础设施,让我去西部开荒吗?”
  “不不不不!对不起!”吕文德立马道歉,向林觅鞠了一躬,歉意道:“是我的问题,但您绝对要相信我是个极优秀的房地产经纪人,请您包含我这一次失误……”
  林觅再次打断这个啰嗦的男人,挥挥手:“你继续吧。”
  这下,吕文德终于谨慎了,他在文件夹中挑了挑,向林觅又介绍了几个靠谱的,林觅最终在其中间挑选了一个名字叫美好的牧场。
  “牧场原本是一对老夫妻在打理,丈夫去世之后妻子身体也渐渐不好了,他们的儿子在首都工作,为了照顾母亲便接了过去,牧场便这么闲置了下来。
  闲置了一年,有些荒了,但是那一对老夫妻非常勤快,牧场一切都非常完好,只是可能因为闲置会有一些小小的失修,但瑕不掩瑜,你要是刚准备做牧场主的话,我非常建议你入手这一家。”
  在林觅露出有点意向于美好牧场后,吕文德便开始了极力的推荐。
  林觅又细细的问了许多,比如说有山地没、有湖泊没?用水怎样?基础设备到底有多少?距离城镇有多远?适合放牛还是养羊?所在地天气如何?
  吕文德一一做出了解释,然后林觅又细细问了其余几个有意向的牧场牧场的情况。
  接下来的几天,吕文德跟林觅全国到处跑,把他看中的几家牧场都跑过来了个遍,最终还是确定要美好牧场了。
  签约买卖合同时,林觅再次回到了首都,美好牧场妻子正在首都医院接受治疗,老太太见了林觅,跟林觅谈了谈,发现他其实是个性子很平和的人,也非常满意。
  签合同时拽着林觅的手直说:“我卖你便宜点,你一定要好好照顾它啊!它是我跟老伴一生的心血啊!”
  “您放心,我会好好照顾它的!”林觅向老太太保证。
  林觅实在厌烦了都市快节奏的生活和人心之间不停的争斗了,他实在累了!
  最终老太太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林觅拿着买卖合同去了地管所过户,看着地本上三万多亩的数字,他完成了从富豪向土豪的转变。
  拿了本子,林觅便迫不及待的回到那个巨奢华、跟宫殿似的别墅,先是找了保洁公司来把屋里收拾一下,能遮的都用遮灰布盖上。
  关了别墅大门,林觅便开着豪车一路向着中部W州罗兰市疾驰而去。
  林觅所在的星球名叫威斯特星,这个星球体积特别巨大,人类可居住的面积几乎是地球的三倍,而人口却刚到一百亿,主要是这个世界几十年前曾经经历过数次世界规模的大战,损失了三分之二的人口。
  现在世界终于回归和平,林觅所在的艾登帝国成了世界第一大国。
  第一大国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经济、军事等综合国力,其二表现在横跨两个大洲的广阔的占地面积上。
  然而艾登帝国的人口却不多,东南狭长的海岸线以及南部平原上聚集了全国百分之六十以上的人口,那里各种轻重工业发展迅速、经济也世界领先。
  剩下帝国百分之八十的土地被剩下百分之十不到的地主占有,然后被分割成一片一片的牧场、农场,剩下的百分之三十的人口中则是普通劳动人民。
  当然,作为在最后三次世界大战中突然成长出来的明星,艾登帝国有些复杂的人口,其中白种人和黄种人差不多,最少的是棕种人和黑种人,后两种人种在帝国地位相当低下。
  当然,最近帝国在吵吵着人种平等,但这关林觅什么事呢?
  在荒无人烟的州际公路上疾驰,林觅一边驾车,一边思前想后脑海中涌动着千万思绪。
  原身主的父母亲经营着一个金融公司,他们一直希望林觅可以走出心理疾病然后继承他们的事业。
  可原身主并不能走出他心理困境,而且正好金融界又掀起了一股巨浪,原身主父母经营的公司并不算小,可在没有掌舵人的情况下,公司几近覆没。
  原身主就在这样的情况之下选择了自杀,再次睁开双眼的林觅却依非往日的林觅。
  穿越来的林觅花费了将近两个月的时间处理了公司的事务,而他也因为前世的打击选择逃避城市,在中部买了一片牧场。
  驾驶在算得上是渺无人烟的洲际公路上飞驰,播放一个悠扬的乡村音乐,再或者来个死亡摇滚,都是不一样的滋味。
  穿过洲际公路,林觅便有点后悔开这个低底盘的跑车了,他现在走的是一条乡级小路,路面坑坑洼洼不少,还没有适应土豪身份的林觅一路开着车,一路心疼着这二百多万刀的豪车。
  帝国的流通货币以刀为单位,货币购买力还是相当可以的,一升牛奶只需要两刀,首都中低产阶级一个月的收入也只有五千左右。
  现在还没适应过来的林觅总是忍不住跟穿越前的世界相比,帝国的购买力可比美国强大多了,几乎是华国的十倍,他现在基本上等于说是开着二千多万的豪车,在坑坑洼洼的烂水泥地跑着!
  听着底盘时不时发出的惨叫,林觅感觉自己似乎心都在滴血!更别说他“被动摇滚”的屁。股了。
  “狗屁豪车啊!减震效果这么垃圾!”林觅开始怀疑买这辆车的别墅前总管一定是跟车行有什么不可告人的PY交易!
  等一路惊心动魄的开到罗兰市区,林觅发誓,他再也不开着这么豪车抄近道了!
  到罗兰市时,林觅已经开了整整一天的车,晚上十二点多他撑着精神吃了点面包胡乱垫吧垫吧后,便倒头睡在软绵绵的床垫上。
  对了,他是趴着睡的,原因——屁。股疼!
  罗兰市的气候条件相当的不错,整年几乎一半的时间温度都在二十度上下,剩下一半时间夏季最高温度不会超过三十度,冬季温度倒是愁人,平均在零下十度左右。
  甚至听说最低温度那半个月,能达到零下二十度,一旦下雪一晚上时候就能达到膝盖那么深的厚厚积雪。
  不过到底只有半个月时间,林觅倒是还能接受。
  心疼了半路豪车的林觅,直接吸取教训,先在罗兰市汽车店买了一辆路斧越野车,只需要三十多万刀,相比二百多万,林觅觉得还是值得的。
  结果让他吐血的是,开往比利镇的一路上都是极平坦的柏油路!
  他的三十万似乎白花了!


第2章 
  到了比利镇,林觅先是去了趟当地地管所报道,但说的都是些废话,他们早就接到首都传来的信息了。
  林觅觉得,他这番过去大概是给政俯的工作人员认个脸熟。
  “已经报道好了,你的常住地要改在罗兰市吗?”一个金发碧眼、身材火辣的女人冲着林觅直笑。
  她可听说了,美好牧场卖了一千万刀呢,眼前这个年轻的小帅哥能买下,肯定身价不菲。
  林觅现在可没心情看她,现在就算是搁一个世界顶级大美人在他面前,他也没心情。
  腰疼……
  林觅想不通自己为什么要抄近道,昨晚没睡觉时只是颠了半晌的屁。股又疼又麻,等今早起来,好嘛!直接升级到浑身疼了,特别是腰,那感觉酸爽得……
  “要。”
  感觉到自己受到了冷落,美人撇撇嘴,也不再跟林觅热切了。
  从地管所出来,林觅直奔美好牧场,正拿着钥匙开牧场大门,突然有辆皮卡停在他身边:“嘿!小子!这是刘易斯夫妇的牧场,私人领地不要乱进!”
  林觅转身,是个好像六十岁左右的老壮汉,扬了扬手上的钥匙串:“刘易斯夫人把她牧场卖给了我。”
  那老壮汉跳了下来,看了看钥匙串,似乎是老刘易斯的,只是还不相信,他又看林觅从车上拿了土地交易合同,翻了翻,终于相信了。
  “我叫李维斯,在你隔壁不远处希望牧场,你叫林觅?”李维斯面色终于和善。
  林觅点了点头,结果李维斯还来的合同。
  “看样子是才进行了交易,刘易斯夫人身体怎么样?她就是对老刘易斯感情太深了,唉!”李维斯问道。
  林觅看他脸上似乎带了些怀缅,挑挑眉,老实说了声:“不好。”
  李维斯立马追问起刘易斯夫人的情况,只是大概的林觅也不清楚,他得不到确切的消息,直叹息。
  看来李维斯似乎对刘易斯夫人有感情啊!不过这些林觅也懒得管。
  李维斯说了声抱歉,又走一边闷闷抽了根烟,林觅没理他继续开门,门似乎太久没打开过了,里面都有些生锈,他捅了好久,居然把钥匙捅断了。
  “靠!”林觅傻眼,看来这个牧场看不清楚形势啊,不知道以后自己才是它主人吗?
  李维斯抽完烟,过来,拽着锁头看了看:“这锁太粗了,我这边钳子打不开,建议你去镇上的五金店借把大钳子,另外美好牧场关闭之后,原来一个老牛仔还没找到正式工作,不知道你是否还愿意雇佣他?”
  “那真太好了!”林觅惊喜,他正愁着牧场要怎么开始,如果有个知根知底的最好不过了。
  接着,李维斯又给林觅指了方向,小镇街上很简单,林觅朝着所指方向轻易就看到了,接着又道:“正好加力跟五金店老板很熟,你可以通过五金店老板问问他现在还有没有雇主。”
  可推门进去,便能闻到那“店主”身上刺鼻的酒味儿,怎么喊也喊不醒。
  是个十分壮实的黑种人,似乎能有一米九那么高,胳膊上的肱二头肌即便是睡着也鼓鼓囊囊。
  林觅正准备走到柜台后面推推那家伙,结果店里走进来一个瘦小的男人,留着山羊胡:“嗨!年轻人,看你很面熟,旅行到这儿的吗?”
  林觅摇摇头,老实道:“我在这边买了一片地,准备开牧场。”
  “可以的,小伙子!你很有眼力!”男人冲他举了个大拇指,又道:“现在中部很多年轻人在外面上了大学就不回来了,都看不上牧场里的活儿了。”
  这男人是个健谈的,林觅看他还要喷下去,赶紧趁他说话空隙道:“我想买个大钳子,牧场太久没人开了,钥匙断进去了。”
  说着,林觅两手摊开,做无奈状,正好右手手心摊出来一把断了的钥匙。
  那男人看了眼林觅手心里的钥匙,惊道:“你买下的是美好牧场?”
  林觅嗯了声。
  “忘了跟你介绍,我家加林,是五金店的老板,平时镇上牧场主们有什么需要的机器大多会在我这边订购,如果你有需要的话,欢迎来我这边。”
  “会的。”林觅客套的答应,心中却在好奇这个醉汉到底是谁。
  “哦!那太简单了,这个钳子足够你用了。”说着,加林走到柜台后面,踹了脚正躺在里面摇椅上呼呼大睡的家伙:“嘿!加力,该起了,你挡着我的路了!”
  林觅眉惊了,没想到这个家伙居然就是加力!可是真能喝啊,看着样子妥妥的宿醉到上午都没醒啊!
  他开始怀疑李维斯跟自己讲的加力是个多么多么能干、多么多么靠谱、多么多么负责的人——瞎编的吧?
  “嗯!嗯?呼呼……”加力一翻身,又睡着了。
  加林冲林觅笑笑,说了声让你见笑了,便准备从他身上翻过去,他的动作相比起这个壮汉来讲,那真算得上是笨拙了。
  加林和加力林觅相当好奇他俩之间的关系,但是一个瘦小的白种人,一个高大的黑种人,怎么看怎么不是一路人。
  “嗯?啊!哈!”睡梦中的加力似乎感觉到了危险,双臂向上一举,原本就瘦瘦小小的加林居然被他举起起来。
  林觅惊到了,好吧,他相信加力是个大力士了。
  “你个傻瓜!你个傻瓜!放我下来!”加林还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情况,感觉自己简直丢人透了!
  这时加力才慢慢转醒,听见加林一声声放我下来,噢一声,手一松,碰的两人差点来个亲密接触。
  “卧槽!”林觅惊了,这也太刺激了吧!
  加林感觉自己这辈子都没这么滑稽过,干脆都丢脸成这样了,直接恨恨的咬了下加力的肩膀。
  “嗷——”加力吃痛,一把推开身上压着的加林,只听扑通一声加林掉到了地上。
  卧卧槽!眼看着加力这么巨大的力气,简直把一百多斤中的加林当小娃娃似的,觉得自己请加林继续来美好牧场干活儿这个问题得慎重考虑考虑。
  好容易两人收拾好了,加力也醒了,得知林觅是美好牧场的新主人,赶忙向林觅推销自己。
  林觅来之前被李维斯安利他,要是没眼见刚才的事,他还真会答应,只是现在感觉,得好好考虑考虑!
  “先生,我在美好牧场干了十多年,牧场里一草一木我都相当熟悉,你可以雇佣我两天试试看!”加力向林觅推销自己。
  这边加林拍着身上的灰尘,也不计前嫌,说道:“是的小伙子,加力确实是个好牛仔,牧场里的所有活儿他都很熟悉,你雇佣他一定会很省心的。”
  林觅再次打量了下加力,他是个很典型的黑种人,虽然身上肌肉坚实,但看样子也有四五十岁了,他这个年纪的黑种人一旦失业,很难再次找到合适的工作。
  虽然残酷,但这是现在的社会现实。
  “我家里还有个正在读大学的儿子!”加力眼中透出了一些哀求。
  林觅心中一软,点头了,他还没说话,加力便直接改了口:“老板!我现在就可以跟你走!”
  “……”热情和直接的性格果真印刻在黑种人骨子里。
  从五金店出来,加力强烈要求他来开车,林觅可不敢让这个一身酒味的壮汉来开,于是伸着两只白皙瘦弱的胳膊居然硬生生的把加力推进了副驾驶。
  “老板!看不出来,你的力气居然这么大!”加力吃惊。
  林觅没搭理他,还以为他这是在笨拙的拍马屁,而另一边加力呢,则是暗暗揉了揉被这个年轻且似乎深不可测的新老板推酸痛的肌肉。


第3章 
  回去的路上,林觅问了加力他跟加林的关系,原来是一表三千里的亲戚,难怪两人相差如此之大,加力没有合适工作的这段时间,加林也相当照顾他。
  “老板,加林是好人,如果买机器的话可以从他那里入手,会比较省心,也更便宜。”加力又向林觅推销起加林。
  载着加力回到牧场,他非常自觉的下车,并从车上拿出那把巨大的钳子剪开门锁。
  牧场门上的锁头应该是十多年前的老款式了,刚才林觅颠了颠足足超过五斤重!上面的锁比人手指还粗,饶是加力力气十足,也费了好大一番力气。
  只听咔嘣一声脆响,锁链应声而断。
  “老板,可以了。”加力站在门口,侧着身子推开门。
  只见里面一片广袤的牧草,现在是初秋时节,牧草叶子尖儿上带了些微微的黄意,和着下方一片青翠,也是一副极漂亮的牧场秋图了。
  里面有个小小的红房子,在这么远处看着,相当漂亮,那是牧场里面的房子,里面是复式二层的,红砖黑瓦相当有传统感觉,但又是前几年刚刚翻盖的,请了设计师来,所以整体并不会给人以沉闷的感觉。
  房子里面的装饰也是现代化的,甚至上次来时打开水龙头还有水流出来,只要把水管里陈水放完,再出来的还是清澈的地下水。
  因为只闲置了一年,屋子里的电路也都是完好的,只要推开电闸便有电用了。
  想起电和水,林觅就满脑子的洗澡。
  “走!咱们进去!”林觅回到车中,再次启动汽车。
  加力等林觅把车开进来后又在大门背后上了门闩,才再次坐进车里,明明是个越野车,车内空间要比平常车幸要大不少,可加力坐在里面还是蜷着。
  “老板,老刘易斯夫人去首都的时候把牧场里面的皮卡车卖了,我建议你再买辆,普通的皮卡就好,那车很能装货,在牧场当中非常方便。”加力诚心向林觅建议。
  在略有些凹凸不平的的石头路上开着车,林觅不由得挠挠头,居然忘了这么一回事,他不应该买这越野车的。
  “好吧,那下午我们去车行,对了,我还需要一些牛仔,你有什么建议吗?”林觅问道。
  “买车的话,得去市里,镇上车型很少,大多还得预定,回来至少得一个月,市里有个大车行,里面现货很多,不买冷门的话基本都可以现车提走。
  另外如果你想再请几个牛仔的话,我建议去镇上酒吧看看,那里很多没有固定雇主的牛仔会在那边喝酒、聊天,也会有很多牧场主过去找牛仔。”加力说道。
  林觅懂了,镇上没有没有人才市场,酒吧则担任了这个职务。
  不过想想也能理解,没活儿的闲人去酒吧待着随便点几杯啤酒,再跟一群天涯沦落人侃大山。
  帝国地广人稀,也正赶上现在农业机器大发展的时代,农业过剩必然导致农副产品大降价,更何况在小镇上,啤酒只会更加廉价。
  “有推荐的人选吗?”林觅有点想懒省事了,闻着加力这家伙浑身的酒气,便可知道他以前可没少泡在酒吧过日子。
  “我建议你亲自去一趟,老板。”加力认真道。
  林觅一愣,接着便懂了,又笑着问道:“那我是不是还得跟电视上演的面试官那样坐着等人来面试?”
  加力居然并没有表示出太多的不认同,反而认真建议:“你得端着。”
  林觅差点乐出来,屁大点的小镇,人口也才一百多个,除了几个牧场主,其余都是牛仔,大家都相互熟识还搞这些形式主义?
  两人说着话,便到了房子跟前。
  近看这座并不算小的洋楼更加漂亮了,用林觅的话说,就是还带了地星老美乡村风格,看着轻快又活泼。只是到底一年没人气了,外面也有些脏,以后得找人清扫清扫。
  “我们之前住的是那边的屋舍。”加力冲林觅指着另一边,面色略带怀念。
  “那你还住那边吧,房子随你挑,想住原来的也行,或者是换一间都可以。”林觅没在意这些。
  加力指的那栋房子林觅也知道,上次来时便有听过介绍。那排房子是专门给牛仔们住的,十年前修建的,但是相当结实。
  “房子比较老了,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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