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七零年代小戏精[穿书]-第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之后的事,就都有特派员去处理了,他办事效率不错,很快就让“孤苦伶仃”的陈表伯吃上牢饭了,而且是吃一辈子那种。
  七十年代犯这种罪,最高甚至能判死刑。
  当然,李老太也因此对李铃和李瑜更加不好了,动不动就是不让吃饭,或者罚洗衣服什么的。
  吃饭可以靠烤红薯撑着,洗衣服,李瑜非但不情愿洗,还要把老太太的衣服挑出来,用鞋踩上几脚。
  反正呢,她跟老太太没什么祖孙情谊,而且也不是血脉相连。
  对,原主李瑜不是李家的孩子,是被捡来的。
  李家待亲生的孩子都没多好,待她一个捡来的,自然不会好。
  还好她知道,苦日子马上就要到头了。
  “死丫头,我叫你洗衣服,你把我衣服丢地上做什么!”
  院子里,传来李老太的大叫声。
  “奶奶,表伯被抓一事,真不能怪我和姐说了实话,那是他自己咎由自取!我和我姐都是受害者。”
  老太太摇头叹气道:“我还不是为你姐的婚事考虑?大家都晓得了这桩事,谁敢要你姐啊?”
  “她本来身体条件就不够好,现在连名声也差了,大姑娘嫁不出去可不成了全村的笑话?连带着我们全家都要被人说。”
  李瑜笑了笑,肯定地说:“不会的,我姐不会嫁不出去的,她的缘分马上就来了。”
  李瑜想了想,跟李老太吵架也没啥意思,就试图讲些道理:“如果不把表伯抓进去,人人都以为我姐和他狼狈为奸,那我姐的名声就更差,更没人娶了,奶奶你说是不是?”
  李老太不说话了,她仔细一想,李瑜说得有几分道理,这事儿最该怪的,还是陈二狗自己。
  李瑜把其他脏衣服随意洗了两下,偷偷观察着老太太的反应。
  半晌后,老太太终于开口,语气缓和不少,但依然理直气壮:“你姐本身是没什么错,可她嫁不出去,这在我们李家就是错。”
  李瑜垂下眸子。
  何止是李家人这么想啊,就算在21世纪,不也有好多人觉得女子不嫁人便是原罪吗?
  这是观念问题,她说服不了老太太。
  午饭前,李有志吩咐李铃和李瑜出去买几瓶酒。
  他是她们的父亲,是李老太的二儿子,一个对酒之外啥都不感兴趣的男人。
  买正规的酒要酒票,李有志就一普通农民,自然弄不到多少,所以他只能想办法买熟人的酒,或者偶尔自己酿。
  熟人的家住在石井村最北边,而李家的宅子在偏南边,相差的距离比较远。
  他懒得跑腿,就时常让李铃去买,现在李瑜年满十三了,让她也去能多买点屯着。
  李瑜本来是找理由推辞不去的,李有志承诺给她一块钱当犒劳,她才果断地去了。
  一块钱,这在她的脑海里约等于没有,但考虑到自己目前身无分文的情况,她决定收下。
  积少成多嘛!
  李铃和李瑜走到卖酒的家时,已经被大太阳晒得大汗淋漓。
  “阿姨,我们是来买酒的。”
  朱一娘打开门带她们进来,给她们倒了两碗凉茶。
  “谢谢阿姨。”
  都是熟人了,朱一娘当然知道她们是来买酒的。
  朱一娘笑道:“不用谢,不过有人在你们之前过来买酒,我先去拿他的份儿,希望你们别介意,不过你们可以先到储物室来选酒。”
  于是,李铃她们就跟朱一娘去了储物室。
  说是储物室,其实就等于是个酒窖,藏的全都是酒。
  有个少年站在其中,手里抱着一瓶酒,转身跟朱一娘说:“就要这一瓶。”
  朱一娘说了价钱,少年付完钱后就匆匆走了,从头到尾都面无表情,似乎完全没有注意到李铃和李瑜的存在。
  李瑜心底默默啧嘴:这小哥哥长得眉清目秀,却是个面瘫,可惜了。
  “阿姨,您好像少收他钱了。”正在选酒的李铃突然说。
  她经常替爹来买酒,对这里的酒的价钱也比较清楚。
  “唉,我是有意这样的。”朱一娘神色微顿,慢慢解释道,“那孩子本来跟他娘住在城里,他娘生重病走了,还花了很多看病的钱,现在他回这里跟他爷爷住。老爷子三个儿子都没了,唯一一个闺女还不能生育,爷孙俩都挺可怜的。”
  原来是城里的孩子,怪不得皮肤这么白,不光脸好看,那双手也是白皙细腻。
  李瑜对别人的凄惨身世没什么兴趣,她能记住对方的样貌,其实只是因为对方长得好看而已。


第5章 
  “磨蹭什么?迟到要扣工分的!”催促李瑜的人是李有志的媳妇,也是李铃李瑜姐妹俩的继母,叫王良娣。
  原书中倒对这个继母没有太多描写,只说她为人冷淡,对李家所有人都一个态度,包括她和李有志亲生的儿子。
  其实按照李瑜的年纪,她完全可以不参加挣工分这些事儿,她挣不了多少,李家相对来说也没那么缺工分。
  但李老太哪里愿意让她闲着?于是就叫王良娣带上她去挣工分。
  当然,李铃和李云也是要去的。
  李有志和李云她爹好像是有别的事,提前跟公社请了假。
  大家在大队长家门前集合,大队长朱晓走出来,声音洪亮:“今天大家的任务是犁田耙地,注意安全,特别是年纪大的,累了就歇息会儿,别硬撑。”
  李瑜对这个不是很懂,但跟随大家走到田里,看有人牵出来一头头耕牛,心里就大约明白要做什么了。
  看来这犁田耙地,既是体力活,还是技术活,要是耕牛不配合人,那就难办得很。
  李瑜在干农活这方面,那是真没什么天赋,她顶多只能帮李铃她们翻翻土。
  李云在一旁骂骂咧咧的:“蠢死了,别拖后腿行不行?”
  不过很快,她就没什么力气说话了。
  今天这活儿,是真累,耕牛兄弟有时还闹脾气,不太配合。
  到了中午,大家收拾好农具,准备回家吃饭。
  就在这时,不远处有人忽然大喊:“不好了!有人晕倒了!”
  众人迅速围过去,大队长朱晓挤过人群,进去查看情况。
  晕倒的人是赵权,年过半百的男人,平常不太爱和别人家来往,家里只有一个眼盲的儿子。
  “赵权叔叔,你醒醒啊?这是中暑了还是怎么?”朱晓蹲下来拍拍他的肩膀,回头向大家投去求助的眼神。
  “队长,水。”有人主动把自己的水瓶递过去。
  李瑜凝眉望着晕倒的赵权,夏天有人晕倒,很多时候的确是因为中暑,但这人不是。
  赵权晕倒了,可身体还一抽一抽的,如果没有癫痫,那么很可能就是低血糖。
  李瑜以前在拍戏时,遇到过因为不吃早饭而低血糖晕倒的同事,所以她才能知道这是低血糖的症状。
  李瑜走到主权旁边蹲下,确认了一下自己的判断后,立即说:“他不是中暑,是低血糖,快,给他去弄一碗糖水。”
  朱晓听后一愣,有点不太敢相信。
  赵权是犯了低血糖才晕倒的吗?这小姑娘怎么会知道呢?
  “愣着干什么?去附近借几颗冰糖,放到水杯里,在太阳下很快就融化了。”李瑜道。
  赵权还晕倒着,朱晓本着救人要紧的原则,竟然还真按李瑜说的去办了。
  反正就算是中暑,也不是不能喝糖水。
  朱晓自己去附近人家借冰糖,派副队长去诊所请医生。
  不过医生肯定来得没冰糖快,朱晓两三分钟就借到了冰糖,然后把冰糖水缓缓倒进赵权的嘴里。
  其实赵权不是完全没有意识,糖水到了喉咙口,他自己还能咽下去。
  观察到这,李瑜便放心了。
  李云想过去把李瑜拉出来:“阿瑜,你可别捣乱,当心惹出人命!”
  王良娣也觉得李云说得对,李瑜又没有学过医,也没遇见过这种情况,怎么能确定对方就是低血糖呢?
  万一搞错了,不就摊上大事了?
  倒是李铃相信李瑜不会在这种事上开玩笑,劝李云和王良娣:“我们就别掺和了,阿瑜不会乱来的。”
  其他围观群众自然是对李瑜表示质疑的:一个小丫头在这儿瞎指挥什么?别到时候耽误了人命!
  李瑜懒得争辩什么,就安静地等着医生来证明她的判断对不对。
  赵权睁开眼醒来,赤脚医生才匆匆赶到,医生粗略地一检查,道:“你低血糖了,是不是今天没吃过东西?”
  赵权点点头,在医生和朱晓的搀扶下慢慢站起来,“我今天起得晚了,怕干活迟到,就没有吃早饭,没想到这才中午,身子就撑不住了。”
  “权叔,您差点吓死我哟!多亏小姑娘告诉我您这是低血糖,给您喝了一杯糖水,不然这会儿您怕是还昏迷着呢!”朱晓道。
  医生也一脸严肃地跟赵权说:“低血糖严重了是会死人的,晕倒已经是很危险的情况了。回家记得多吃点东西,好好休息。”
  赵权自己也心有余悸,忙点头说都听医生的。
  “这位才是您的救命恩人。”医生转头看了看李瑜。
  李瑜抿唇一笑:“我听别人说起过低血糖是咋样的,只是正巧帮上忙罢了。”
  “不管是不是正巧,这恩还是要报的。”赵权说。
  李瑜见他自己一个人走路走些踉跄,就叫上李铃一起扶他回赵家。
  朱晓赞同姐妹俩的做法,赵权便难以推辞。
  “这俩人还真是爱多管闲事,自己吃饭都不顾了。”李云抱着双臂,看着李铃和李瑜扶赵权离开,眼神中透露出几分鄙夷。
  王良娣虽然只是李铃姐妹俩的继母,可她对李云的说法并不认同,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哪儿是多管闲事?
  “又不妨碍你回家吃饭,你又管她们干什么?”王良娣冷冷地睨了一眼李云。
  李云冷哼了一声,发觉肚子咕咕叫,就急忙回家吃饭去了。
  李老太和抱着婴儿的丁兰,早已在饭桌前等人。
  她们看到只有王良娣和李云回来,当然觉得奇怪。
  丁兰是李云的娘,其实和李云一个性格,不过在老太太面前,她是不敢随便开口的。
  果然,老太太板着脸问:“另外俩丫头呢?不打算吃饭了?”
  李云刚要开口,居然被王良娣抢话:“大队长有些活儿特意安排给了她们,可能没有工分,但有奖励。”
  “是吗?”老太太挑了挑眉,想不通能有什么活非得要俩丫头去干。
  “今天干活时,赵权晕倒了,大队长让李铃和李瑜扶他回家。”
  王良娣这么一解释,李云本来憋在嘴边的话就讲不出来了。
  李老太这人吧,虽然不把孙女们当人看,但她对公社却是异常忠诚,以至于也很相信大队长朱晓。


第6章 
  赵家。
  赵家只有赵权和儿子赵明相依为命,不过人少也有好处,清清静静的。
  赵明天生眼盲,但有一双巧手,是一名木匠,不光有村里的生意,有时还会去县城做家具。
  因此,他们家的生活水平在村里头,算是中等的。
  “爸,你回来了?”赵明大喊了一声。
  他人坐在院子里,却已经听到门口的脚步声,不止听到爸回来,还有两位客人来了。
  赵权带着俩客人进门,请她们坐会儿。
  都是一个村的,李铃是眼熟赵明的,还在他这儿买过木凳。
  她一直都很好奇这个盲人是怎么做木工活儿的,今天一来,她发现这人看上去和正常人一样似的。
  他一双眼珠虽然不能动,但一点也不显得难看,整个人有一种温润的气质,这在农村,真是很难见到的。
  “小明,今天我干活时晕倒了……”他对赵明解释了一下上午发生的事。
  赵明起身走到灶台那边,从锅里取出一只玉米,递到赵权面前,“吃中饭前先把你的早饭补上。”
  赵权拿到手里,问赵明:“中饭有没有多烧?我想请恩人们一顿饭呐!”
  “连晚上一起烧了,应该够,就是菜可能有点少。”赵明回道。
  “那行。”
  赵权微笑着看了眼李铃和李瑜,用目光询问她们的意见。
  李瑜觉得不用回李家吃饭,挺好的,所以没什么意见。李铃则听她的。
  等饭熟的时间里,李瑜找机会跟李铃说悄悄话。
  “姐,你觉得赵明哥哥长得帅吗?”
  “你问的什么啊?”李铃用怪异的眼神看向她,“你才多大就想这些?”
  李瑜唇角轻抽:“……不是啊!我是问你呢!”
  小说里有对赵明此人的描写,是个很好的人,还暗恋上了李铃,哪怕在李家败落后,也依然愿意提亲……
  好吧,小说里的情节也许不一定会发生,但在人设方面,应该没什么变化吧?
  如果李铃和赵明能够早一点在一起,那不是更好吗?
  “问我有什么好问?”李铃瞥了眼李瑜,双手抓着衣角,略显局促。
  李瑜没继续说下去,毕竟这是别人的感情线,以后如何发展也不是她能够主宰的。
  “在聊什么呢!吃饭了!”赵权端着菜走来,声音嘹亮。
  俩姐妹十分乖巧懂礼貌:“谢谢叔叔。”
  赵家人口少,吃菜这方面没李家那么精打细算,至少他家有一盘芹菜炒肉丝,这是李瑜穿书后第一次吃上肉!
  果然做好事有好报。
  李瑜把自己的一碗饭吃得干干净净,余光一瞥,姐姐也一样。
  “今天下午你们还去干吗?不去的话,我送你们回家吧!”
  朱晓今天在布任务的时候就说过,犁田耙地这活儿很累,再加上6月份比较热,干半天算挣平常一天的工分,干一天则算三天的。
  但女同志和未成年的工分本来就少,再多干也并不合算。
  而且李铃考虑到李瑜实在不会干,所以她道:“我们下午不去了,上午就够累,下午再干可吃不消。”
  “那正好,我送你们回去。小明,去把装鸡蛋的篮子拿来。”
  不一会儿,篮子拿来了,里面装了约有二十来个鸡蛋。
  李铃立刻就明白了赵权的意思,忙推辞道:“叔叔,不用送礼,这么多鸡蛋还是你们自己留着吃吧!”
  “诶,那怎么行?今天要不是你们,我的命都不知道还在不在呢?”赵权笑了笑,跟在她们身后。
  两个姑娘长得这么瘦,赵权都不用多想,就知道肯定是李老太的原因。
  李老太从前就是村里知名的泼妇,有重男轻女的思想更是人尽皆知。
  李家,李老太在做针线活,那大小,一看就是给婴儿做的。
  丁兰抱着孩子坐在旁边,照顾孩子的同时,也让老太太比比孩子衣服的大小。
  一副子孙三代和和睦睦的画面,却因俩孙女的归来而改变了。
  “俩死丫头,这都几点才回来!饭没了!”
  李老太可能是眼神不好,没看到跟在李铃和李瑜身后的赵权,直接就对她们破口大骂起来。
  老太太声音一大,吵醒了丁兰怀里的婴儿,婴儿顿时哇哇大哭。
  没想到丁兰反而怪李铃和李瑜,她皱着眉头:“回家就回家,走路不能轻点儿?”
  “大伯母这嗓子,可不比我们的脚步声响?”李瑜故意压低声音反问。
  丁兰瞪眼:“你……”
  “她们午饭是在我家吃的,没饿着。”赵权一出声,李老太和丁兰才注意到他。
  “赵权?你怎么来了?”李老太放下手里的针线,好奇地看过去。
  李家和赵家向来没什么交情,老太太看见赵权能叫出他的名字,其实已经不错了。
  “你的好孙女李瑜今儿救了我一条命,我送一篮鸡蛋,二十多个,够你们吃几天的了。”赵权边说,边把鸡蛋放在地上,用眼睛大概数了一下,二十五个。
  不知道俩姑娘能吃到几个。
  面对送礼的客人,李老太很快换上一副温和的面孔,目光注视着这篮鸡蛋。
  她说:“你太客气了。”
  赵权斟酌后说:“我这主要是送给李瑜的。”
  什么?二十多个鸡蛋,只送李瑜?丁兰一听就不高兴了。
  她闺女李云上午也去了,也能救赵权的命。
  而且,所谓见者有份,赵权亲自送来的,凭什么不能分给全家人吃?
  丁兰昂起头,眼神轻蔑地看着赵权,开口道:“才二十多个鸡蛋,难道你的命就值二十多个鸡蛋?还只许李瑜一个人吃?怎么小气成这样啊!”
  李老太马上呵斥道:“丁兰,你闭嘴!”
  老太太一开口,丁兰就不敢嚷嚷了,只是那双眼睛里,依然藏着一份嫉妒。
  赵权当然很生气,但毕竟是在李家,他没有大吵,说身体不适,赶紧离开了。
  “赵权叔叔也是一片好心,伯母您怎么能那样说呢?二十多个鸡蛋,难道很便宜吗?”李瑜心平气和地说着,小心翼翼地提起这篮鸡蛋。
  在这个粮食还并不充裕的年代,李瑜认为二十多个鸡蛋是一份重礼,不然,这怎么会引起丁兰的嫉妒呢?


第7章 
  赵权已经走了,丁兰却还念念叨叨的:
  “像那样的人有什么好救的,根本就是个麻烦!”
  一句话里既贬低了赵权,也暗示李瑜在惹麻烦。
  李瑜听了当然不舒服,立即反驳道:“伯母不就是眼红别人送了我鸡蛋么?有本事,您也做件好事让别人送啊!”
  老太太用手敲了敲桌,警告道:“都少说两句。”
  她越来越想不明白,最近李瑜怎么像变了个人似的,张嘴就要跟她或者丁兰吵架。
  估计一定是家教的问题,老二和他媳妇平常都不怎么管李瑜,再不管,怕是要无法无天了。
  老二出门办事了还没回来,他媳妇是在家的。
  于是,在下午,李老太就抽了点时间想跟王良娣和李瑜说说。
  两人到齐了,老太太开口说:“阿瑜,你今天不该顶撞你大伯母,就算她说的不对,她也是你的长辈你明白吗?”
  李瑜抿了抿唇,淡淡说道:“我没有顶撞,我就是不想让伯母破坏我们家和赵家的关系而已。”
  老太太顿了顿,问:“为什么呢?”
  李瑜眸光一闪,忽然笑了笑:“奶奶,你之前不是还在为姐姐的婚事发愁吗?我看赵家就挺合适跟我们家结亲的。”
  李老太这时当然听出了李瑜的意思,忙让王良娣去把房门关上,要关起门来讨论这事。
  “丫头,你是说要把你姐许给赵权的儿子吗?”老太太微愣。
  “是啊,赵权叔的儿子虽然眼盲,可是他会做木工,赚得也不比普通人少。再说了,赵家就他们父子俩,我姐要是嫁过去,也不会受亏待。以赵家的家境,偶尔还可以帮衬帮衬我们家。”
  李瑜说出自己的一番分析,最后一句,完全让老太太有了同意的想法。
  小孙女说得有道理,关键是赵家的经济条件不差,可以帮衬李家。
  “不过赵家,能瞧得上你姐么?”李老太说出了内心的担忧。
  “能,我看得出来,赵明对我姐有点意思。”李瑜微笑道。
  李瑜说的理由其实半真半假,赵明对李铃的心意,她可没看出来,只是从书里的情节推测出来的。
  “倒也不错。”李老太考虑过后,缓缓点头。
  太阳下山,晚饭时间。
  饭菜是王良娣和丁兰烧的,烧了盘番茄炒蛋,一共用掉三个鸡蛋。
  丁兰想夹一筷炒蛋给儿子吃,却被李瑜用筷子压住。
  李瑜说:“伯母不是嫌麻烦么?我惹的麻烦,我一个人吃就行。”
  餐桌上其他人都没有说什么,一是清楚丁兰的脾气,二是李瑜最近伶牙俐齿,他们占哪边都不是理。
  丁兰气不过,筷子在桌上一敲,皱起眉头质问王良娣:“弟妹,你怎么也不管管阿瑜?小小年纪,霸道成什么样了?”
  “就算不是亲生的闺女,也总该教她尊敬长辈,爱护弟弟吧?我又不是自己吃,我是给我儿子吃的。”丁兰大声说。
  她冷着脸,再加上声音大,又把怀里的孩子吓哭了。
  李老太也放下筷子,拧着眉呵斥道:“丁兰,你有意见就好好说,别大呼小叫的。”
  “炒蛋太油,根本不合适你孩子吃。”王良娣淡淡地说上一句。
  就连李铃也竟敢批评她:“伯母,你就别瞎闹了,一家子好好吃饭不行吗?干嘛跟阿瑜一个小孩子过不去?”
  丁兰正在气头上,一听大家都在帮李瑜说话,竟委屈地哭起来。
  李瑜作为穿书者,本身就对丁兰没什么好感,勾唇讥讽道:“伯母作为一个长辈,怎么哭得跟小孩子一样?”
  “行了行了,都别吵了,这事儿是老大媳妇不对,我准备抽空给赵权送点回礼,想必他就不至于埋怨咱家了。”李老太开口发话。
  丁兰虽然心有不甘,但还是不敢忤逆婆婆的意思,婆婆明显是想和赵家他们搞好关系了。
  下午,李爱华和李有志回来了,带回了一桶鱼和渔网。
  “现在天气热,鱼都不好捕了,再加上捕鱼的人多,一整天工夫我们就捕这么点。”李爱华说。
  俩兄弟把桶里的鱼放进袋子,一边数一边打算承重。
  鱼的数量不多,不过分量还可以,有将近四十斤。
  在那儿一丁点大的鱼塘里网到四十斤鱼,已经很不错了。
  “这两天是什么好日子呀,又有鸡蛋又有鱼肉吃!”八岁的李毛围着两个男人蹦蹦跳跳,喜悦之情毫不掩饰。
  “我的乖孙�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