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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民国文豪的文盲妻子-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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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事情她大概是了解的,只是这台词,和林灯想得好像不太一样,“纳妾?”
“嗯,刚才我叫人念了安儿寄来的信,说是他搬了出去,和那个云氏一起住了。”
提起这件事情,朱氏的脸色也不大好看,算是难得站在了林灯这边:“这个云氏真是不要脸,连咱们的面都没有见过,就爬上了安儿的床,果然跟她那个做舞女的娘没什么两样。”
“娘……”朱氏说的算是大实话,可姚启云毕竟是一个未嫁人的姑娘,听朱氏说得这么直白,不由微微红了脸,窘迫极了。
朱氏自知失言,轻咳一声,有些不自在地说道:“我心里呢,也不喜欢这个云氏,但她现在毕竟和安儿住在一起了,木已成舟,也只能收了她了。你没有什么意见吧?”
朱氏难得这么温和地和林灯说话,这主要是因为在这件事情上,姚家完全是理亏的。毕竟林灯和姚启安还算是新婚,新婚他就抛下妻子也就算了,还这么快就公然“纳妾”,这简直就是在打林灯、甚至整个林家的脸。
林家若是为了这件事来姚家闹,朱氏也是说不出什么来的。
姚启安会和他的女读者同居,这件事情林灯是早就知道的,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而已。
作为林灯,她心里是没什么波澜的,可是作为林淑婉……林灯只是短暂地代入了一下就觉得,真正的林淑婉若是听到这个消息,该有多么心痛啊。
她会是怎样的反应呢?
和自己青梅竹马的未婚夫,新婚没几天就丢下了她,跑去一个她从未涉足过的花花世界,和一个新式女子同居了。
而他的丈夫甚至连和她商量一下的意思都没有,直接就踩着她的尊严做出了这样的决定。
她究竟做错了什么,才会惹得他如此讨厌呢?
未来的日子还这样漫长,她还如此年轻,可是为什么她会觉得自己的未来一片灰暗,看不到一点点希望?
林灯想着想着,便红了眼眶。
此时不卖惨,何时卖惨?
“我什么都不会,服侍不好夫君,是我没用。夫君他那么忙,身边有个人能照顾他也好。只是母亲,我……”
林灯哭不出来,只能掏出帕子捂住眼睛,适时地哽咽了。
朱氏叹口气道:“你心里难受,我也是晓得的。”
姚老爷之前也是有过妾室的,只是那妾室命短,前几年病死了。但她活着的时候,可没少给朱氏添堵。
和现在的情况不同的是,当时姚老爷纳妾,是因为朱氏和姚老爷成婚多年,就只有姚启安这一个儿子,姚家算是男丁稀少。为了给姚家开枝散叶,姚老爷才在三十多岁的时候纳了个妾。
可姚启安现在才二十出头……这纳妾的速度,的确是过快了,就是搁在过去也是说不过去的。
朱氏叹息道:“我想过了,安儿可能就是喜欢云氏那样识文断字的女子。既然如此,你就好好地学吧。等学得差不多了,就去上海陪安儿,别叫我们姚家的长孙先从云氏那个狐媚子的肚子里爬出来。”
林灯心中暗喜,没想到还有这样的意外收获,看来她以后可以踏踏实实地读书了:“多谢母亲。”
朱氏说这话之前,其实是在心里权衡了一番的。比起摆婆婆的谱儿,她还是更希望能早日抱上孙子,尤其是正经儿媳妇生出来的孙子。
见林氏乖顺,朱氏满意地说道:“我寻思着这不马上就要过年了吗?到时候我会让安儿带云氏一起回来,让她给你敬个茶,也算是过了明路,省得名不正言不顺,让人在外头说我们姚家的闲话。你到时候也抓点紧,好好伺候安儿,别再笨手笨脚地惹他不高兴了,知道了吗?”
听说姚启安过年要回来,林灯并不意外。
表面乖顺地点了点头之后,林灯心里想的却与朱氏所言完全相反……
从朱氏的院子里回来后,林灯照常上课、吃饭,中午则揣着几个银元去了《杭城日报》编辑部。
彤云真是不明白,姑爷都在上海那边纳妾了,自家小姐怎么还笑得出来。
“小姐,姑爷这事儿到底怎么办呀!您真的同意让那个云氏进门?”
“不是,这件事情,我反对有用吗?”林灯浅浅地苦笑了一下,“而且在人家眼里,这恐怕不是纳妾呢。”
彤云叫她给说糊涂了:“不是纳妾?那是什么?”
“嗯……追求真爱吧?”
见彤云还是不理解的样子,林灯解释道:“你看啊,我和姚启安的婚约呢,是两家老人定下的,这就是所谓的‘包办婚姻’。在姚启安这样的进步青年看来,包办婚姻是不对的,所以他心里并不承认我是他的妻子。自然,他现在想和谁在一起,那都是他的自由,就没有什么纳妾的说法了。”
彤云愣住了:“怎么……怎么可以这样?您和姚家可是有婚书、有信物的,难道这些都不作数?”
“人家觉得不作数咯。”林灯摸摸头顶,感觉自己好像绿绿的。不过嘛,要想生活过得去,头上总要带点绿。
她就姑且再等上这一个月,等姚启安和云青青回来了,他们自然会产生巨大的冲突。
在这一点上,朱氏还是很天真的,以为云青青会甘于姨太太的身份,怎么可能呢?
到时候她来了,自然是会想办法挤走林灯上位的。
而在她们二人爆发冲突之后,姚启安会向着谁,简直不言而喻。
宠妾灭妻……应该是个很好的离婚理由吧。
不过,好像还是不够充足。
毕竟林淑婉是个地地道道的旧式女子,就算这段时间接受了一些新式教育,但在她根深蒂固的世界观里,应该是不会存在“离婚”这样的字眼的。
所以离婚这件事情,她只能私底下和姚启安提。真正离婚的时候,要让姚启安出面,她“含泪同意”才行。
不然所有人都会以为她疯了的。
姚启安那么讨厌她,想来不会拒绝林灯的提议才对。
至于离婚后,林灯再找对象会不会很困难的问题,林灯以前没想过,现在也没太当回事。
首先她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赚钱、读书、自立,其次她是在一个离异家庭中长大的,对婚姻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憧憬。能找到一个合适的人就结婚,找不到就算了,她自己一个人过也挺好,这就是林灯的婚姻观。
而且经过这段时间的观察,林灯觉得在这个封建思想残余浓度过高的年代,她八成是很难找到一个和她三观一致的男性的。
如果有,那对方肯定也是那种不会嫌弃她离过婚的人,反而还会赞赏她敢于离婚的勇气。
至于嫌弃她的那些男人,就有多远滚多远吧。
她才不稀罕。
比起臭男人,还是赚钱要紧。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掉落10个红包~
装修店面
第三十二章 装修店面
新掌柜和工人们找好之后; 林记布庄那边便正式开工了。
新任掌柜姓李; 国字脸,小眼睛,今年三十来岁; 看起来人挺朴实。林灯和他说好,先试用三个月; 试用期每个月六个大洋的薪水; 包吃不包住。如果三个月后表现良好,便可以转正,转正后每个月八个大洋的薪水; 如果店里生意好的话还会有奖励金。
这年头除了规模很大的店铺之外; 店里都是没有专门的账房的,也就是说掌柜的不仅要统领店里的所有事务; 还要收钱和记账,所以薪水普遍要比一般的伙计高出许多。
林灯开出的价格属于市场平均价,不高不低; 目前李掌柜还是很满意的。
其实在应聘的时候,还有两个五十多岁的掌柜资历很深; 论经验是要比李掌柜丰富许多的。不过林灯综合考虑了一下,还是选择了较为年轻的李掌柜。
主要是那俩掌柜是清朝生人,看起来就跟满清遗老似的; 林灯不想浪费时间跟人吵架找不痛快,就想着找个年轻一点的,相对来说会比较好沟通。
事实证明; 李掌柜的确是非常不错的。一番沟通下来,他就明白了林灯姐妹俩的意思,带着工人和伙计们一起热火朝天地装修起店面来。
林灯有空时去看过几眼,发现店里装修的进度很不错。而且李掌柜特别勤快,一点都不偷懒,甚至还会自己亲自上阵干活,卖力得都叫林灯有点不好意思了。
赵贵和小学徒见掌柜的都这么拼,自然不能落下,干起活来一个比一个积极。
这还没开业呢,林灼就笑着对她说:“以后这店里的生意肯定差不了。”
与此同时,彩霞布庄那边还没有开始装修,不过新掌柜已经上任了。
这位魏掌柜比李掌柜还要年轻一些,只有二十七八岁。林灯当初挑中他,除了魏掌柜是高小毕业,学历很加分之外,还有一点就是因为魏掌柜生得一副好皮相,林灯觉得他应该会挺受那些大姑娘小媳妇的喜欢。
在彩霞布庄停业之前,林灯先把装修的计划和魏掌柜交待了一番。
魏掌柜看着摊在自己面前的图纸,有些惊讶地说:“大小姐,这是你画的吗?”
“当然不是,这是我花钱找职业学院的女学生画的。”
在离彩霞布庄不远的那所女子学院里有不少学美术的学生,她们毕业后或继续深造,或结婚生子,找工作的也有,不过大部分都去上海那种大城市去了。
目前在杭县,女子找工作还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林灯一去她们学校,和学校里的老师联系了一下之后,那老师立即便给她推荐了四五个绘画能力很强、想找工作的女学生。
林灯从中挑出了三个,一个帮她画装修设计图,另外两个画服装设计图。
按照林灯姐妹俩的讨论结果,她们打算把彩霞布庄也就是未来的锦绣布庄分为男装区和女装区。
一楼卖男装成衣和女装成衣,共配两个店员,三个学徒,两个裁缝。
左边卖女装,一个店员主要负责销售,同时带一个学徒跑腿。一个裁缝负责给人量尺寸、改衣服,同时带一个学徒帮忙。
右边卖男装,人员配备和女装区是基本一样的,只是少了一个跑腿、招待客人的学徒而已。这主要是因为林灯姐妹俩一致认为会出来逛街买衣服的男人比较少,顶多是陪着女伴来逛逛的,所以男装区那边暂时不需要太多人。
除了成衣之外,整匹的布料还是会卖的,所以除了展示成衣的橱窗和柜台之外,墙上还是打着柜子,按颜色、料子分类摆放布匹。
二楼全都是女装区,和楼下不同的是,这里不仅卖外衣,还卖内衣。
现在有些旧式女性还是穿束胸和肚兜的,不过年纪轻一些的,都会穿一种“小马甲”。
这种小马甲是贴身穿的,有些像是进阶版的束胸,里头有一排密扣,穿上之后会将胸乳紧紧地扣住,外头再穿上衣服之后,基本就看不出身体的曲线了。
林灯现在穿的就是这种。刚开始穿的时候她还很不习惯,总觉得勒得慌。后来看到彤云穿的“束奶帕”之后,林灯觉得她还是先乖乖地穿小马甲吧。
束奶帕顾名思义,就是用一条长长的布一圈又一圈地把胸部裹住,以达到束胸的目的。
林灯想想都觉得窒息,这和裹木乃伊有什么区别?
相比之下,小马甲起码穿戴方便一些,所以林灯就先凑合着穿了。当然,这种小马甲穿起来也是很不舒服的。
至于现代的那种胸罩,想都不要想,这个时候还没得卖的。
林灯自己估摸着,应该怎么着也得明年五四运动爆发之后,这些新潮的东西才会普及开来吧。
为了不至于太过招眼,林灯现在还不敢让手下的人去做现代的那种钢圈文胸。而且说句老实话,那种文胸她自己也不怎么喜欢穿。
她先让那两个会画画的女学生照着她的意思,设计了一款结合了现代运动文胸和睡眠文胸的改良版“小马甲”。然后又让她从职业学院招来的那两个会做衣服的女裁缝,按照图纸和她的讲解做了几件内衣出来。
经过几天的讨论和改良之后,林灯穿上了试用品。又改进了一点小缺陷之后,林灯便觉得这产品可以拿来卖了。
只是现在的风气还不够开放,林灯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把这些内衣摆在一楼刚做好的玻璃橱窗前。所以所有的内衣,包括新式文胸、小马甲和肚兜,都是放在二楼卖的。
除此之外,二楼还会卖一些比较修身、时髦的衣服。之所以不敢放在一楼卖,还是因为现在的社会风气的原因。
在民国初年,女子还是不能穿短袖的,甚至是露肉的长袖纱衣都不可以。夏天时穿着清凉的女子倒不是没有,但基本都是些妓…女。正经人家的姑娘不管再热,都不会露出身体,就连那些所谓的进步女青年都不例外。
现在是冬天,倒不用考虑长袖短袖的问题。主要问题在于,林灯打算做一些修身的衣服,多少显露出一些女子的身材曲线,这在现在也是非常少见的。
要说在民国服装领域最让林灯感到惊讶的,莫过于这个时候的女子竟然不穿旗袍!
林灯刚开始还以为是因为自己生活在旧式家庭,所以她穿的都是袄裙,身边也都是些穿袄裙、袄裤的人。
可是等她走出家门、来到大街上,甚至是去到别的布庄之后林灯就发现,这个时候是真的没什么人穿旗袍!
林灯想着可能是杭县不够发达,就又问了问杨哲思上海那边的情况,结果得到的结论是,杨哲思知道旗袍,但很少见人穿。
刚刚发现这个事实的时候,林灯还以为自己来到了一个假的民国。怎么会这样呢?民国电视剧里的那些如花美眷,哪个不是穿着一身或优雅或妩媚的开叉旗袍?
结果现实生活中呢,别说开叉旗袍了,就是长袖长旗袍,林灯都没见几个人穿过!
林灯失望之余,却也嗅到了几分商机。旗袍在民国流行开来,应该只是早晚的事情而已。趁着现在旗袍还没有普及,她可以推出几种款式相对比较保守、却对现在的人来说很是新颖的旗袍来卖。
林灯说干就干,课余时间基本都在拉着那几个“设计师”开会。
等到几款改良版袄裙、袄裤还有旗袍设计好之后,林记布庄那边的装修已经基本完成了。
林灯姐妹俩去看了一圈,对林记目前的环境还是比较满意的。她们投入在这边的钱不多,只求店面干净、整洁,一眼望去十分亮堂,这样就足够了。
和锦绣布庄类似的是,林记也安了一小块玻璃橱窗,展示为数不多的几件成衣。因为林记目标客户的消费水平低于锦绣,所以成衣的料子以布为主,款式简洁大方,非常适合需要干活的男男女女穿。
相对来说,这样的衣服自然好做很多。店里的裁缝心灵手巧,很快就按照林灯送来的图纸做好了第一批衣服。
就这样,在民国七年的尾巴,林记布庄在装修之后重新开业了。
林灯在报纸上打了广告,不过考虑到这个年代的文盲率,林灯决定再多搞一些“线下”宣传活动,比如“开业大酬宾”、“满五角减一角”、“买衣服送袜子”之类的促销活动。
开业第一天,姐妹两个自然要到场。看着门口排起的长队,林灼十分兴奋,林灯却并没有那么乐观。
她知道,开业的火爆并维持不了多久,一个店铺的长久发展不可能靠打折和优惠维持。
不过开业时人多,总比没有人强。
想到这里,林灯狡黠地一笑。
这时,林灼好像发现了什么似的,眼睛直了一下。
她挽着林灯的手臂,凑到林灯耳边说:“姐姐,那块儿排队的那个,是不是咱们家的车夫啊?他也来买布?”
“嗯,算是吧。”
国人有一种微妙的从众心理,就是见一个地方的人多,就会想要去看热闹。
比起白纸黑字的广告,有时候拥挤的人潮反倒更能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只要人不会多到让他们等得实在不耐烦就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掉落10个红包~
女店员
第三十三章 女店员
对于林记布庄的生意; 林灯是没有抱什么过高的期望的。林远山的心思根本就不在这些铺子上; 只要林记赚的钱能比从前多,方氏就能保住对这家铺子的掌控权,沈氏就作不了什么妖。
林灯投入更多心血的; 还是在锦绣布庄那边。虽说锦绣布庄的利润会有四分之一分给林灯那个素昧谋面的便宜哥哥,但林灯觉得那也比便宜了她爹的那几个姨太太好。
而且她相信; 只要锦绣经营得好; 哪怕是四分之一的收益都会非常可观,她还指望着这笔钱能让她去上海安身立命呢。
至于留在杭县,长久地经营锦绣布庄; 这样的事情是林灯想都没想过的。锦绣不是她名下的产业; 这只是原因之一,更重要的原因还是她想去大都市; 去体验更加现代化的生活,去追求自己真正的理想和事业。
经营锦绣布庄只是她脱离现状的手段之一,等她离开的时候; 经营权还是要交还给方氏的。
因此,林灯没有对锦绣的事务大包大揽; 多多少少还是会让方氏参与进去。比如方氏的女红做得很好,林灯就让她帮着做改良版小马甲,或是绣旗袍上的花。
林灯知道方氏的思想比较传统; 所以没有让她帮着做内衣。不过有一次方氏去店里找那几个做衣服的姑娘时,还是被她给发现了。
方氏很生气,但后果说不上多严重。
因为林灯和林灼两个现在要忙铺子里的事; 实在做不到一星期上六天课了,林灯干脆就把星期天的课取消了。
不过杨哲思却没有闲着,每到星期天,她都会按照林灯的意思,去林家拜访林太太,也就是方氏。
方氏是不大喜欢杨哲思这样抛头露面的女子的,但她现在好歹是自己女儿的老师,还肩负着帮助女儿让女婿“回心转意”的重任,所以方氏对杨哲思很是客气。
两人聊着聊着,不知不觉间,方氏的思想就有了些转变。
所以在发现林灯打算出售暴露女子身材曲线的内衣时,比起礼义道德廉耻那些想法,方氏更担心的是女儿会不会因此而受人非议。
“婉儿,这太冒险了,咱们还是别卖这个了吧!”
林灯想着这件事情早晚都是会被方氏知道的,只是没想到会这么早。
镇定了一下心神之后,林灯解释道:“娘,其实这个内衣也就是比小马甲短了一点,加了一层薄垫子,不会那么束缚胸部了而已。我已经试穿过了,除非原本的胸部过大,否则穿上衣服之后是不会那么明显的。”林灯说着,挑了一件方氏的尺寸过来,“您可以去试衣间里试试看。”
“试衣间?”方氏的重点被她成功地带歪了。
“就是换下自己身上的衣服,试穿我们店里新衣服的地方。”林灯说着,引着方氏去了二楼的那一排试衣间。
方氏惊恐地说:“在外头脱衣服?这、这怎么可以?!”
“您忘了我和您说过的?二楼只接女客,男客的试衣间在一楼,不会有什么影响的。而且您看,”林灯打开一间试衣间的门,这里头有锁,客人进门之后顺手锁上门就可以了,不会被别人看到的。”
方氏听了,这才松了一口气的样子,但她还是不肯试林灯捣鼓出来的那件内衣。
林灯哄她说:“娘,您就试一下。您要是觉得不妥当的话,我就答应您不卖了。”
“真的?”方氏将信将疑地看着她。
“当然。反正这里又没有外人,您就试一下嘛。”
“那……好吧!”抱着让女儿放弃危险念头的想法,方氏锁上试衣间的门,试穿了一下内衣。
结果竟然意外得服帖和舒服!
而且让方氏感到惊讶的是,如女儿所说,她穿上这件内衣之后,感觉胸口不再压得那么难受了,却又好像有什么东西托着她的胸部似的,让胸部不至于下垂。
这……这对女人来说的确是个好东西,只是……
方氏看着西洋镜里自己难得凹凸有致的身材,感到非常的羞耻、难堪。
她正想脱掉内衣,换回自己的束胸时,大女儿的声音从门外响起:“娘,您先别急着换下来,穿上外衣再看看。”
方氏犹豫了一下,还是照做了。
结果让她没有想到的是,穿上宽袍大袖之后,她胸前的曲线好像变得没有那么明显了。虽然比之前隆起了一些,但好像……也不是那么得让人难以接受。
方氏不知道的是,为了符合这个年代女性的思想观念,林灯特意选取了弧度不是那么明显的海绵,松紧带也是略紧的。
所以只要不是巨…乳,或是穿着那种特别修身的衣服,看起来就不会很明显。
林灯听试衣间里头没动静,就知道方氏一定是心动了。
过了一会儿之后,里头传来换衣服的簌簌声响。等方氏换完衣服出来之后,便对林灯说:“二楼你们可一定要守好了,不能让男客上来。”
林灯应了声“好”,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看来方氏已经不反对她卖这种内衣了。
“不过,二楼也不能没有伙计在吧……”方氏为难地说:“要是有人手脚不干净可怎么办?”
林灯好笑地说:“二楼当然会有店员了,不过会是女店员。”
“女、女店员?”方氏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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