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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女配:深吻男神100次-第18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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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菲儿和华彩不在圣艺,寝室里空荡荡的没有人气,白墨索性回尹家住,顺便瞧一瞧……甄父的近况。
有那样一群极品亲戚隔三差五造访尹家,对甄父这个赘婿呼来喝去,偏偏甄父还为了不让尹明珠起戒心,不得不委曲求全。
可想而知,甄父这段时间在尹家的日子并不好过。
白墨再次见到甄父,发觉他比初见时明显出身富贵的温文尔雅模样大不相同,整个人好像从气质上开始有了一丝奴相。
这种奴相是被尹家亲戚们使唤出来的,养成很容易,想要去掉却难了。
这段时间,亲爱的尹明珠小姐也没闲着,不动声色的将以前下放给甄父的一些权利和财产,在甄父完全没有防备的时候,慢慢地给收了回来。
此外,尹明珠还查出甄父在外面悄悄注册了一间公司,以个人名义置办了其他不动产。
以前,尹明珠是没有太多防备,现在一查才发觉甄父的狼子野心,下手自然是毫不手软。
尹氏集团这么一间跨国公司,对付起甄父这间小公司自然是不费吹灰之力,不过尹明珠倒没有一下子扳倒甄父的公司,而是选择一点一点击垮它。
对付甄父这样的人,软刀子割肉,才是最折磨人,才最能让他肉痛!
甄父一边应付尹家亲戚,一边还要解决他那间小公司的麻烦,忙得焦头烂额,整个人自然而然就不复以前的容貌风度。
尹明珠见到女儿回家,却是心情极好,容光焕发。
母女俩吃着甄父花了一下午时间准备的丰盛晚餐——
自从尹明珠说了一句甄父做饭好吃,甄父就为了讨好她,主动承担起家庭煮夫的角色,从此尹家的一日三餐基本上都是甄父准备了。
吃完晚餐,甄父像个小媳妇一样收拾餐具,尹明珠心安理得地拉着白墨上了二楼书房。
母女俩来了一次简单而温馨的对话。
“妈咪,你的意思是‘他’在外面的公司已经快倒闭了,不得不将置办的几处房产低价贱卖,填补公司的漏洞,那这么说‘他’很快就可以滚出尹家了?”
这个‘他’,自然是甄父。
“没错。”尹明珠小姐细眉一挑,“难道你怀疑妈咪的能力?”
白墨:“……”
真的好霸道女总裁哟~
白墨问的全是关于甄父的事情,而尹明珠显然更关心女儿的感情生活,特别是知道她和韩七宸分手后。
“……什么?相亲!?”
对尹明珠笑意盈盈的提议,白墨微微失声,接受无能。
☆、第1099章 校园:玛丽苏在隔壁(78)
在霸道女总裁尹明珠小姐的霸道要求下,白墨被迫陪她出席一个商业晚宴。
美其名曰:分手了就要出去透透气散散心,多见识见识其他英年才俊,你就会发现前任真特么不是个东西。
实际上就两个字:相亲。
…
一袭红色洋装穿上身,裙摆宛如蔷薇花般的盛放,莹润亮泽的黑色长发在发尾卷了几个自然卷,随意的披在肩头身后。
足够精致美丽的脸蛋,画上淡淡彩妆,整个人顿时明艳不可方物起来。
白墨虚挽着尹明珠的手,走进衣香鬓影金碧辉煌的宴会厅。
母女俩像姐妹花一样,立刻吸引无数目光。
那目光中,无疑透着惊艳。
尹明珠身为商场上的女强人,能走到今天这个地步,除了家族企业为基础,还有她卓越铁血的手腕,以及长袖善舞。
宴会还未正式开始前,尹明珠小姐领着白墨认人,都是商场里她生意上的合作伙伴。
尹氏集团迟早要江山接替,尹明珠这是在为女儿将来铺路。
清楚尹明珠用心良苦的白墨,表现得很乖巧很认真,跟在尹明珠身边寸步不离。
听着尹明珠客气的跟人握手寒暄,再给白墨一一介绍。
“蔷薇,这是恒D地产的陆总……”
“这是建兴实业的谢总,你应该要喊一声谢叔叔……”
白墨很配合的叫人打招呼。
往往对方就会回以赞美。
“尹总的女儿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啊……”
“贵女很是杰出能干啊,唱歌跳舞还会拍戏,蔷薇侄女,我家小女非常喜欢你呢,能帮我在这张手帕上签个名吗?等会儿回家我送给她,小女一定会十分开心的。”
……
白墨去了趟洗手间顺便到露天花台透了透气,折返回来的时候,正巧遇上宴会开始——
宴会主人微笑着讲话完毕,司仪上台宣布接下来是开场舞。
上层名流的盛宴,第一支开场舞,必定是由整个宴会中身份最贵重之人来跳。
不过白墨认为这跟她没什么关系,她只是来陪尹明珠小姐打酱油的。
白墨踩着高跟鞋,目光在衣香鬓影的人群中,寻找尹明珠的身影。
然而,就在她左顾右盼像只小蝌蚪寻找自己的妈咪的时候,全场灯光倏然暗下来,却有一束光远远的从头顶落在她身上。
顿时,在聚光灯照耀下的白墨,成为全场瞩目的焦点!
白墨懵在原地。
她甚至听到人群里,浅浅的一声“蔷薇”,来自于母上大人尹明珠小姐。
衣香鬓影的宾客们,在灯光暗下来时,就自觉退让到一旁,将宴会的会场中央空出。
这时,另外一束追光灯在会场那端遥遥亮起!
众人包括白墨都循着璀璨明亮的灯光望过去——
年轻的男人容颜俊美,一双墨蓝色眼瞳璀璨若星辰,黑西装白衬衫优雅尊贵中带着一抹冷然,然而他修长如玉的手中却拿着一支鲜艳欲滴颜色热烈如火的花朵。
清冷与热烈交织在一起,却偏生又透出独特的气质。
“原来是叶公子!”
“叶公子虽然年轻,却已经足够让这些老家伙自愧弗如,更何况还是那一位最看重的义子,听说有意将位置传给他呢,就是不知为何迟迟不见动静……”
“由他来跳第一支舞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
“咦?他手上拿的是玫瑰吗?”
“不,……是蔷薇。”
……
在全场瞩目中,追光灯随着叶景行优雅而从容的步伐不紧不慢地移动,直到一束追光灯与另一束追光灯相遇。
叶景行站到了白墨面前,隔着一臂远的距离。
微微弯腰,一只手背在身后,手中蔷薇花递给她,邀请她跳舞的姿势——
“May·I?”
………
PS:
未完待续……
这个位面还在写ing ,我先把下个位面内容发出来。
我保证在今明两天写完【校园】,你们可以过后再来看完整版。
【跪求全定】!!!
☆、第1100章 民国:狠辣少帅,别过来!(1)
姓名:白墨
性别:女
年龄:18
积分:29908点
技能:黑客术、易容术、变声术、炼毒术
收藏:琅嬛匕首、朝夕剑、高级丧尸晶核(9999+)
特长:一片宫商、陌上纤舞
印记:红莲业火
回到空间里,见到刷新的身份信息不仅多出一行【特长】,还多出两个——【一片宫商】和【陌上纤舞】什么鬼?
系统给了白墨一个白眼,鄙视她,吐出一个字:【笨!】
白墨:“……”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原来这个典故是真哒~
不把她怼得面目全非,就别指望能从系统这货的嘴巴里撬出什么东西,白墨还是决定自己猜。
“宫商角徽羽,都是指乐,那么【一片宫商】应该指的是歌?【陌上纤舞】就更好猜了,指的是舞!”
白墨笑嘻嘻的问系统,【统儿,我猜得对不对?是不是因为上个位面里,尹蔷薇是娱乐圈歌手,舞蹈也很厉害,所以我Get到了这种新技能?还一下Get俩?】
系统冷漠脸,【这么智障的问题,本系统拒绝回答。】
呵呵。
智障反弹!
白墨:“统爹,你整天拽得这么二五八万的,是会没有朋友的。”
白墨这么一说,系统不但拽得二五八万了,它还吊炸天,【像我这么有智慧又有颜值的系统,需要朋友这种东西吗?我只需要你这样的走狗就够了。】
白墨:“……”你要控制住你自己!
系统露出一个慈父般温暖如春风的微笑,问道:【孩子,你很有前途,愿意做本系统的走狗吗?】
白墨:“……”好想给你两巴掌!
#喂,妖妖灵吗?这里有人在装逼,场面快控制不住了!#
系统冷笑一声,【叫妖妖灵?你叫10086都没用!叫吧叫吧,叫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的,你注定是本系统的走狗!】
白墨黑线,试探的问:“统儿,你是被霸道总裁附身了吗?龙傲天还是叶良辰?”
【……】
系统同样黑线。
龙傲天和叶良辰是什么鬼?竟敢用来形容它这个玉树临风英俊潇洒……(以下省略五百字)的大帅比统?!
“嘶——”
白墨细思极恐,震惊脸,震惊道:“莫非是传说中的——尼古拉斯·赵四……儿?”
【……】该配合你演出的我,演视而不见,可以吗?
“赵四儿,我是慕容……”准备来场认亲大戏的白墨,突然懊恼道,“慕容什么来着?额,忘词了,抱歉抱歉。”
系统不屑地评价道:【演技浮夸,差评!】
白墨也不生气,笑嘻嘻的:“总比没有演技的你强,虽然差强人意,但总好过聊胜于无嘛~”
系统:【你等着!】
“我等着~”
who怕who啊?
【好,很好。】系统阴森森冷笑,【老子要把你这不孝女送去跟鬼斗智斗勇!】
鬼?
本上神虽然法力无边,但就是没有学会怎么捉鬼啊?
鬼是地府管,老子是天上的!
白墨认错态度良好,且认错速度飞快,“统爹我错了,统爹原谅我,统爹么么哒。”
#上一秒气焰嚣张,下一秒哭爹喊娘#
系统先是嘻嘻嘻,忽然变脸,冷笑道:【晚了!】
………
PS:这不是灵异位面,不吓人的,不要怕。
这个鬼是女主。
☆、第1101章 民国:狠辣少帅,别过来!(2)
【叮!第十三个位面传送开始……】
【叮!传送完毕!第十三个世界——民国人鬼情未了,任务难度A级,完成任务奖励积分5000点。】
被系统毫无征兆踹到新位面,白墨一睁眼,就感觉整个人摇摇晃晃的像是坐在轿子里,眼前是满目的大红色盖头,缀着明珠的流苏。
耳边是繁琐热闹的吹拉弹唱,伴随着噼里啪啦的鞭炮声。
白墨自顾自掀开红盖头,低头瞧了瞧自己这一身,凤冠霞帔,待嫁新娘。
再联想系统说的……跟鬼斗智斗勇……
顿时——
握草!
这该不会是冥婚吧?!
白墨的手已经伸到喜轿门帘上,却在一鼓作气掀开的时候,突然改变主意——
还是趁这个时间先弄清现在的处境,不要轻举妄动。
于是,她把伸出去的手,给又缩了回来。
闭上眼睛,接收剧情。
正如外面的人不知道红盖头下的新娘子已经换了芯子,正在接收这具身体记忆的白墨,也不知道喜轿外人声鼎沸中的议论纷纷。
“恭喜,恭喜啊,帅府大少爷娶得美娇娘归……”
“哎,喜什么喜,薄大帅府上的大少爷身子骨柔弱得很,成日缠绵病榻,听说今日娶新妇都是少帅帮忙代娶呢?”
“弟代兄长迎新媳妇进府,自古以来就有这个先例,这不算什么,更何况少帅出面,这已经是天大的殊荣了,不算辱没了这位新媳妇。”
“但愿帅府大少爷娶了个八字天合的美娇娘冲喜,体弱多病的身子骨能够逐渐好起来吧,不然这美娇娘恐怕就要……”
剩余的话,没有人敢继续说下去。
寻常百姓,对薄大帅府是又敬又畏。
_
这是民国时期。
当然是架空民国,历史不可考究。
军阀割据,烽火硝烟,乱世哄杀,对女子来说都是不存在的,争天下是男人的事情。
女人只需要守在这后宅的一亩三分地,安安静静的相夫教子就行了。
——至少那个时代的女人,就是这样软弱的思想。
当然,这得是在男人有能力的前提下,才能在这乱世里守住自己的女人、财产、土地,以及……家。
北洋军阀割据一方的薄大帅府,刚好就十分符合女子闲庭信步,赏花自照,不受外界硝烟战火。
这里就像是这个战火硝烟弥时代的,最后一片净土。
这里,上演着民国这样一个纵横捭阖挥斥方遒年代,烽烟白骨鲜血烈火之下的,最缠绵悱恻、娇艳凄美的……爱情故事。
故事发生在北洋军阀薄大帅府,男主薄熙之身为军阀大帅之子,更为故事增添了一笔浪漫传奇的色彩。
薄熙之是帅府大少爷,与征战四方浴血疆场的枭雄爹、狠辣卓绝杀伐果断的少帅弟弟不同,他从小到大的人设都是君子端方、温润如玉、风度翩翩、温文尔雅……
明明出身军阀世家,生活在烽火乱世,薄熙之却宛如书香门第的世家公子,亦或是古代翩翩探花郎。
这样的人设,就像是聊斋艳谭里的文弱书生,必定免不了……招女鬼!
☆、第1102章 民国:狠辣少帅,别过来!(3)
这次的女主艳彩,十分特殊,她不是人类,而是附身在一副古画中的幽魂。
也就是人们俗称的:鬼。
…
武将枭雄这个大背景下出身的薄熙之,天生体弱多病,造就他成了这北洋军阀薄大帅府一道别样的风景。
英姿戎装满身杀伐中的一袭素袍长衫,手捧书卷,弱不胜衣的模样——
好有文化,好敬佩他,好想保护他哟!
在姨娘们这样的吹捧下,在丫鬟们爱慕的目光下,我们的薄大少爷也就真的以为自己是个很有学问很有文化的人了。
薄熙之确实爱好读书,甚至特别爱好点古籍孤本,用以拓宽眼界,俗称:涨姿势。
没办法啊,他先天体弱,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难道要让他上阵杀敌?别开玩笑了,会把从小心脏不好的薄大少爷吓晕过去的好吗?
他不能上阵杀敌,是他体弱不是他的错,但他一个大男人也不能养在家里吃白饭啊,是不?
多读书才有出路。
——扯淡!
这一套在乱世里根本行不通好吗?
好在还有个狠辣卓绝人称少帅、可以继承他财产和军队的儿子,薄大帅没对这个病弱的大儿子抱有太大希望,吃白饭就吃白饭吧,虽然时逢乱世,许多百姓流离失所缺衣短食,但帅府却是养得起的。
不仅养得起,作为帅府大少爷的薄熙之,走到哪里都得被人恭恭敬敬称上一声:大公子。
虽说薄熙之在薄大帅心里,远没有第九子薄少铮重要,但是他膝下就这么两个儿子,儿子至少又比女儿重要得多,薄大帅自然也不会亏待了他。
薄熙之不是喜欢读书写画吗?
薄家军队征战四方,除了掠夺土地、分割财产,抢占美人,自然而然也有那在乱世中不能吃喝嚼用的古玩字画,薄大帅心想一把火烧了还不如送给大儿子。
于是,每次征战回来,薄熙之就会收到一些来自他爹地的礼物——古籍孤本,古玩字画啊什么的。
当然,其余的姨娘女儿们,收到的礼物是黄金白银,美丽华贵的宝石。
至于为什么不送薄熙之?
黄金白银珍珠宝石什么的,对读书人来说都是粪土,太侮辱人了好吗?
白墨心里阴暗论了。
说不定大公子其实内心是想要的呢?
——快来拿这些黄金侮辱我啊,快来侮辱我,快来使劲的侮辱我啊!
薄熙之内心到底怎么想的,谁都无从得知。
不过,薄熙之确实是在弱冠之年,收到了一份“上天恩赐的礼物”——一副美人古画。
媚态横生的美人,未着罗袜,露出一只雪白赤足,团扇半掩面的嫣然一笑,栩栩如生得好似要从画中走出来。
薄熙之只看了一眼,也只用了这一眼,就被画中的美人迷得神魂颠倒。
他想,这就是爱情!
说来也许你会不相信,薄熙之爱上了画中的美人,他隔着二次元与三次元的时空,每日隔着画**她,吟诗赞美她,说爱她,甚至幻想着——
要是这画中的美人是活的就好了!
☆、第1103章 民国:狠辣少帅,别过来!(4)
很快,我们的薄大公子梦想就成真了。
…
或许是每天爱的**,或许是情话攻击奏效,或许是这样一个翩翩少年郎的深情不悔,打动了画中的精魅,在薄熙之仿佛着了魔般爱上画中美人却求而不得,终日苦闷不得不借酒浇愁的……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
至于为什么一个天生体弱多病的人还能借酒浇愁,她也不知道。
美人先是在画上眨了眨眼睛,最后竟然真的从画中翩然跃下。
月黑风高的夜晚,艳光四射媚态横生的美人,外加一个醉得不省人事却深情的男人,想想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薄熙之醒来,爱而不得夜不能寐的美人就在怀里,觉得这真是一场上天的恩赐!
刚刚交出去处男身的纯情大少爷,羞涩又欢喜的问:“你、你……叫什么名字?”
美人眼波流转,一颦一笑皆是魅色惑人,娇声道:“妾闺名唤作艳彩,世人称之艳姬。妾是画中小仙,感念郎君殷殷切切的召唤,不忍见郎君相思之苦,于是便……”
话到此处,艳彩语气顿了顿,露齿羞涩一笑。
当真是艳光四射,美艳不可方物,不负艳姬之名。
美人冲着他这么一笑,薄熙之酣战一夜的身体,隐隐又有些不受控制起来,某个疲软的部位又有了抬头的趋势。
这时的他,根本不像那个传说中体弱多病的大少爷啊,干这事儿其实是最伤身的好吗?
薄熙之身体热,头脑也热,因此没有发现艳彩的话里,满满都是漏洞——
自称妾,又说闺名,这是哪里来的非主流?
还有,画中小仙难道不是自称本上仙吗?仙人不都是仙气飘飘,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焉吗?哪有仙人一出来就是献身啪啪啪的啊?
你这样伪装仙人,仙人知道吗?你就不怕仙人知道后生气吗?
这么明显的问题,薄熙之这个特别有文化特别有学问的大少爷,却因为坠入了爱河,正准备由爱河转战为欲河,而完全没有注意呢。
“彩儿,熙之,叫我熙之……”薄熙之将艳彩压在身下,正准备来一发,却被艳彩十指纤纤轻而易举给推开了去。
这个拒绝意味十足的举动,让薄熙之很是受伤,更让他受伤的是——他居然就这么被心爱的美人用一根手指头就推开了去!很损男人面子的好吗?
“郎君莫恼,只是妾来人间的时辰已经到了,天庭在召唤妾回去,妾不得不走了。”
艳彩的话,令薄熙之的眼睛里重新绽放出光彩,这光彩又转瞬黯淡下去,“彩儿,我还能再见到你吗?”
“自然可以,明日子时,妾在画中款待郎君,夜夜盼君来。”
说完,艳彩咯咯一笑,不着寸缕的雪白身子转身穿上水袖纱裙,回到画中,定格成原来的姿势。
…
薄熙之以为这只是一场带着微微桃花色的奇异春梦,却还是无比期盼夜晚子时的到来。
子时,艳彩又出现了。
薄熙之欣喜若狂,原来这不是梦,画中美人真的活了!
☆、第1104章 民国:狠辣少帅,别过来!(5)
就这样,薄熙之与艳彩夜夜相会,夜夜笙歌。
薄熙之坚定不移的相信着——他的爱人是画中仙子——你真是信了她的邪!
有这么放荡的仙子吗?真正的仙子听到了会哭的好吧!
可无奈恋爱中的人,不分男女,都是重度脑残,艳彩说什么话,薄熙之都相信。
“彩儿说得对!”
傻逼。
“彩儿说得真对!”
智障。
……
男女主甜甜蜜蜜在一起了,这时女配也该出场了。
作为男女主坎坷崎岖爱情道理上的绊脚石,女配得发挥她最大的作用——
比如,做男女主争吵、分手、和好的感情催化剂。
又比如,找女主麻烦,让男主展现出他霸道总裁的风范。
再比如,给女主送人头。
这个位面里,女配的作用是最后一种。
女配就是给女主送人头来的。
…
慕流苏,正是白墨如今这具身体的名字。
她是典型的民国时期大家闺秀,眉目温婉,端庄秀丽,腹有诗书气自华。
按理来说,这样的女子应该是温润如玉弱不胜衣一样的文弱书生的最佳良配。
但奈何,世人不懂男人的劣根性啊。
你以为文弱书生就真的爱贤妻良母了吗?
错!
大错特错!
人家爱的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床上还开放的好吗?
在薄熙之心里,慕流苏根本就没法儿跟艳彩这个穿上衣服仙女脱下衣服妖精的女子相比。
哪怕慕流苏是他的远房表妹,哪怕慕流苏深深的爱慕着他这位好有学问好有文化的表哥,哪怕慕流苏已经成为他薄熙之明媒正娶的妻子。
这个男主,最让人瞧不起的一点就是——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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