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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都在掐男票的烂桃花-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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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有柳虽算不上什么天人之姿,但也算清清秀秀,文文弱弱,令人十分有保护欲,按理说,这也该是他的菜啊。说他讨厌她吧,看得出来,他对她挺好的,几乎可以称为呵护了,但说喜欢吧,又不停地想要推开。
  他总不能是真的对这个林有柳起了妹妹之情吧?
  因着徐之饶这个插曲,接下来气氛一直处于尴尬冷淡之中,徐之饶看起来并不想花费心力多做改变,程小戚则一直想着自己的心事,顾不上调节,只有林有柳一直犹犹豫豫地看着他们,看着是想要改变氛围却又无能为力。
  到晚上八点多,林有柳准时离开了这里。
  林有柳走后,徐之饶给程小戚沏了一杯暖暖的蜂蜜水,然后坐在她对面,看起来有彻夜长谈的意向。
  第一句话却是:“有柳是个好孩子,对我来说,她就像是我的亲妹子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忽然想看小鱼儿与花无缺的书,于是在看书与码文之间徘徊了许久。

  ☆、第 35 章

  程小戚看着他,默不作声。
  徐之饶叹口气,抽出支烟,火星一点,烟气缭绕:“我一直把有柳当妹妹,她也只是对我怀有濡慕之情,你不用想太多。”
  程小戚平静的神色被打破,晕上一丝尴尬和不自在,别过头道:“我有什么想太多的,她对你怀有什么感情跟我又有什么干系。”
  哪怕她爱他爱的要死要活的,跟她又有什么干系,但此刻听着他压下嗓音,语气像羽毛一样飘过来,心不知为何,突然剧烈跳动起来。
  徐之饶笑着斜看她一眼:“好吧,只当你无缘无故敌对于她。”
  程小戚的脸刷一下变得滚烫滚烫的红,这她的确不占理,但是,但是那不是因为那什么,那只是因为系统的缘故罢了。
  对,就是这样子!程小戚顿时再次变得理直气壮,她对上他带着笑的眼睛,嘴角忍不住直抽抽。
  她知道是因为系统的事,但是他不知道啊,他不仅不知道,看样子还误会了。
  于是,她道:“你也别想太多,我只是觉得你既然是我命定的未婚夫,我总要做做样子。”
  徐之饶垂下眼眸,轻笑了一下,也没继续撩拨她,而是说:“所以,我就当请你帮帮我,绝了那妮子的心思。”
  程小戚张嘴看他,缓缓地,缓缓地舒出口气,然后慢条斯理地端起桌子上的杯子,轻抿了一口,再放到桌子上,“叮”一声,杯子磕碰玻璃发出悦耳脆亮的声响,猛一下子将她从臆想中惊醒,最后抬眼看他。
  “你确定,你知道刚刚说的什么?”
  徐之饶点头,神情诚挚。
  系统!系统!你确定眼前真的是那个渣男徐之饶吗?他还会放手到手的鸭子?他还一脸真挚的样子!
  系统:“如假包换!这就是你的目标对象徐之饶!”
  程小戚更加风中凌乱了:那,你说的那个关系复杂的林有柳,跟这个徐之饶又有什么关系?
  系统:“……”
  这下,它不再吭声,继续选择沉默。
  到底什么关系啊,要他这样掏心掏肺地去为她筹谋?系统这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
  这当头,她已经调整好表情,淡淡地对他道:“自然没问题,只是那位林有柳小姑娘瞧着脾气不是一般的……软,如果她一时想不开陷入了死角可不关我的事。”
  “那是自然的,我会看住有柳的,你放心。”
  听到这,程小戚禁不住上下扫了他一眼,嗤笑:“如果不是年龄对不上,我几乎要以为她是你的私生女了。”
  徐之饶叹气:“她是我看着长大的,跟女儿也不差什么了。”
  “什么?”十分惊愕。
  徐之饶却不再说什么,转而站起身,对她说:“既然说完了,程女士,请你也慢走。”
  得!这叫用完就甩,但她还在为刚刚的话吃惊,不由紧跟着站起身,围着他问:“你刚刚说的怎么回事?什么叫你看着她长大的?我记得你们可一点亲戚关系也没有,老家也不是一地的。”
  徐之饶只管朝门边走,引着她到门口时,随手一推,再关上门,一顺溜动作做完,才摇摇头,笑道:“小心眼不小,好奇心也大。”
  程小戚站在大门前,微嘟嘴,一脸不乐意,这啥也没问出来呢,怎么就把她推出来了?
  那个林有柳跟他究竟啥关系啊?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跟基友相约日一万,加油,明天早起!

  ☆、第 36 章

  不管徐之饶如何想,就目前来看,他对那个林有柳没有男女之情是真,她也不需多费心力在他们身上。
  怪不得系统说他们之间关系复杂,却从来没有想过要她去阻碍他们交往。
  大概它也知道徐之饶对林有柳没有暧昧的感情。
  程小戚悠哉游哉开着小车出了家门,里面开着空调,跟外面热到冒气的路面相比,简直是凉席和火山的区别,再喝上一杯沏了冰的柠檬水,凉气一飘,爽的她整张脸亮成了一张展开的地图。
  后面的呆毛展成了另一张地图。
  她今天出来主要是重新提上日程的开店事宜,先前她就想开一个小店,只是后来被成恬和林有柳二人绊住了脚,现在知道两个人都不可能跟徐之饶产生爱的邂逅,于是开店的小冲动又冒了出来。
  前几天她在家整理了一下适合自己的小店,根据她殚精竭虑的一番推算,目前来看,比较适合平庸而又发懒的她的小店有鲜花店,饰品店,杂货店,咖啡馆和蛋糕店。
  这几天她准备去各类型的小店坐坐,观察一下它们的日常。
  首先去的是鲜花店,普一进去,牡丹浓郁的芳香,百合清新的香味和夜来香甜腻的香味便扑面而来。
  店里面也是清爽如春,店主,出乎意料,是一位帅小伙,他正在吃午饭,见到程小戚进来,连忙放下吃了一半的饭,迎面走过来。
  饭香扑鼻,她约莫一闻就知道这是麻辣烫,她学生时代最喜欢吃这个。
  这么一想,脸上已经笑开了:“麻辣烫吧。”
  店老板看起来二十出头,听到居然微微红了脸,羞涩的样子跟头初见朝阳的小鹿一般纯真可爱。
  “是啊,中午饭随便凑合凑合。”
  程小戚颇为惊奇地看了他两眼,直看得他错过脸,闷着嗓音问:“客人要点什么?”
  程小戚闷笑:“我随便看看。”
  说着她就真的随便进来看看,走到一丛伞形花骨朵的白点点跟前,问:“这是水仙吧?”
  店长跟在身后,笑着回道:“是啊,这是银盏玉台,它副冠呈白色,花多而叶梢细。”
  额……程小戚呵呵笑,继续问:“这个培育起来不简单吧?”
  什么银盏玉台,金盏玉台的,完全听不懂。
  店长点头,说起来头头是道:“水仙花栽培方法有土栽,沙栽,水栽,栽培技术要求不高,只要保持温度在15摄氏度左右,有充足的阳光,勤浇水,常换水,养殖25天至30天就能开花。”
  他脸上洋溢着自信而耀眼的笑容,其中满满的都是对花植的喜爱之情。
  程小戚忍不住笑道:“你一定很爱花。”
  小店主脸上又燃起一丝红晕,有些扭捏说:“不瞒您,我自小就对这个有兴趣,高中毕业就没再上学,出来打工攒了几年钱之后,就开了这个小店,我爸老骂我是不成器的不孝子,但我心里真有一股犟劲,我爱这个工作,哪怕一天下来赚不了什么钱,我也会坚持下去。”
  程小戚唏嘘:“你很不错了。”
  想想她自己,还真没什么特别的爱好,整天得过且过,上辈子就想着找份好工作然后养活姥姥,给姥姥好日子过,这辈子重来一世也只想着赶快完成任务,然后回到本来的世界。
  她垂一口气:“一天下来赚不了什么钱?”
  好吧,她还是一个金钱欲和现实主义至上的人,兴趣什么跟赚钱相比,还是赚更多的钱重要。
  店老板摇摇头,苦笑道:“是啊,赚不了什么钱,名气没打出去,城市里面花店太多,这个又不是必需品,大家更习惯过年过节消耗点,平时就冷清了。”
  “哦。”
  这样看来,这个开花店的职业纯粹属于吃力不讨好的类型,前面培训多,日常收益少,最后能不能赚钱还得看运气。
  于是她只好笑呵呵说:“好吧,我明白了。”
  临走的时候,她要了一盆金心吊兰和文竹,这些都是卧室里常见的清新空气的好助手。
  她来一趟废了不少口舌,也浪费了人家许多时间,买两盆植木权当为这些付账了。
  出来,呆毛还安稳呆在车里,她爱怜地摸摸它的头。
  “呆毛,渴不渴,来,喝点牛奶。”
  倒一点牛奶到专门的小罐里,呆毛立马低下头吐出舌头,一点一点舔舐干净,瞧着呆毛舔干净了,她收起小罐,对呆毛说:“先就这些,等一会再给你。”
  呆毛哈着大舌头眼巴巴地看着她,没听懂她说的话,但看见牛奶被收起来了,也知道暂时没有了,于是更加可怜巴巴地呜咽一声,用头拱她,期望她能再“赏”一点饭吃。
  程小戚摸摸它的头,笑道:“小家伙,现在只许这一点,可不能吃多了,不然要闹肚子的。”
  说完,又呼啦转圈似的抹了一把它的头,然后转身坐进前座,吆喝一声:“走吧,我们去下一个地方。”
  喂完呆毛,其实她也有点口渴,于是转悠着小车在附近寻找有没有卖饮品的地方。
  一个拐弯,正好看到前面有一个咖啡馆,抬头一看——金阳光!还是一个宠物咖啡馆,正好,还可以带呆毛进去。
  这么想着,她回头对呆毛说:“还不错,不用送你到附近的宠物店了。”
  领着呆毛一进去,服务员立马笑脸迎人走过来:“欢迎光临!”
  程小戚点头,随步迈进去,走到最近的一个桌子边,先把呆毛牵到一个沙发上,让它卧下,然后自己才坐下,说:“给我来杯美式咖啡,谢谢。”
  服务员微笑:“好的,请问一下为您的小可爱点点什么呢?”
  摇摇头:“不用了……或者,来点清水。”
  “好的,请您稍等。”
  服务员转身走了,程小戚浑身放松摊在椅子上,吸一口凉爽的空气,觉得整个人从里到外都通畅了。
  早知道天气这么闷热,她就改日再出来了,但想想,这个城市,一年四季都是热空气,尤其是夏天,简直是热死个人,所以无论哪天出来其实都一样。
  不一会,服务员把咖啡和清水送了过来,她忙不矢给呆毛带上围巾,省得它贪吃把水撒身上,结果一抬头,就看到一双好久不见的熟人。
  “恬恬,朝明!”十分惊喜的语气,她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他们。
  成恬一愣,看到她也十分惊喜:“好巧啊!”
  他们之间隔着一个一人高的盆栽,不错身看根本看不到彼此,恰好她起身,又转了一下头,正好就看见他们了。
  程小戚走过去,坐在成恬身边:“行啊你们,这是约会呢?”
  “哪啊,我这不是来看看乌贼。”
  程小戚这才看到段朝明身前还窝着一只小奶猫,眼睛瞪得圆圆地看着她。
  “这是乌贼?怎么给它起这么个名字?”
  段朝明笑笑:“名字是恬恬起的,她觉得小家伙跟乌贼长得挺像。”
  别说,这么一说,还真是像,尤其那条长长细细,泛着白丝的尾巴,上面秃了一块,露出一块嫩嫩白白的肉,看过去,可不就跟乌贼一模一样。
  乌贼是段朝明养的一只小奶猫,浑身发灰发白,样子说不上多么好看,但一双大大的眼睛着实令人疼惜,它原先是段朝明学校的一个流浪猫生下的小崽,只是那只猫不知什么时候悄无声息地死在了一个大花坛里,僵冷的尸体旁边是两只瑟瑟发抖的小花猫。
  段朝明瞧着可怜就生出领养的心,另一只小奶猫则被学校一个富有爱心的女孩养了。
  他先前带乌贼去宠物医院医疗过,成恬见之也十分心喜,再加上某人那不可说的小心思,于是时不时便过来瞧瞧。
  程小戚恍然:“这离朝明学校挺近的?”
  段朝明回答:“是的,那边转个弯就到了。”
  既然在这里碰到他们,她干脆把呆毛也抱过来,三人拼个桌。
  呆毛猛地见到乌贼十分好奇,总是时不时伸出小爪子试图来个友好的握手,但乌贼看着高高大大的它却十分害怕,一直朝段朝明怀里钻。
  程小戚也不敢真让它握手成功,毕竟那只小奶猫瞧着真弱不禁风,要是呆毛一巴掌拍过去,把人家拍成一张饼怎么办?于是她拼命束缚它不让它乱动弹。
  成恬问她:“你怎么带呆毛来这里了?”
  程小戚边死按住呆毛,边回答:“我就是出来考察一下,我想开个店。”
  “开个店?”成恬十分惊讶,“你开店做什么?看你平时也不像有大志向的人。”
  程小戚黑脸:“平时没有大志向还不许我开店了?”
  什么叫,看你也不像是有大志向的人?她志向远大着呢,阻碍徐之饶这个志向不小吧,她不照样办得红红火火的。
  成恬讪笑:“我不是这意思,我是说,好吧,你想开什么店,跟我们说说,我们一起帮你参考一下。”
  程小戚不觉放松对呆毛的压制,思索一会,有些苦恼地说:“我也不知道,我原想着开个鲜花店或者奶茶店也挺不错的,可是刚刚去看了一个鲜花店发现开个鲜花店也不简单,又得分辨不同的种类,又得会点栽培技术。”
  成恬白眼:“废话,开店就相当于创业了,创业哪有简单的事。”
  反而段朝明温和笑着安慰她:“慢慢来,凡事难在开始,只要你有打算干的念头,就成功了一半。”
  程小戚感动点头:“谢谢你,还是你温暖……我擦,呆毛你干什么呢?”
  不知什么时候,呆毛偷偷溜到乌贼身边,伸出恶魔的爪子,盖住了乌贼的一只耳朵。
  乌贼早就吓得瑟瑟发抖,眼里泪水转着圈打滚,偏偏在这庞然大物的压迫下,连滴泪水也不敢流。
作者有话要说:  捂住双眼~~

  ☆、第 37 章

  闻听她这一声爆吼,吓得呆毛一下子缩回爪子,回过头,眨巴着可怜的大眼睛,动也不动地看着她。
  成恬和段朝明也被她吓了一跳,僵在那里不动作。
  这当头,程小戚已经一马当先,抓住了呆毛那只作案的双爪:“你个小兔崽子,看你把乌贼吓成什么样了。”
  还是段朝明率先回过神来,他摸摸程小戚,笑着说:“乌贼哪有那么娇弱。”
  程小戚这回死死把它束缚在自己的双腿间,再不让它到处跑了:“我看着乌贼这么弱小,生怕呆毛一巴掌过去,就把乌贼给拍扁了。”
  段朝明笑:“怎么可能,你也别太拘着……呆毛是吧?”
  程小戚苦笑:“没办法啊,不是我自己的狗狗,狗狗的主人还是一个事精。”
  成恬“扑哧”一下笑出声来:“你跟之饶还撅着呢?还没在一块呢?”
  程小戚:“……呵呵。”
  她除了笑还能干啥。
  三人就之前的话题继续。
  成恬说:“我看你开一个宠物店也不错,正好可以带着呆毛。”
  程小戚正在饮咖啡,闻此,差点喷出来,好笑地看着她:“得了吧,呆毛一个就够我忙活了,还宠物店?你也太看得起我了!”
  “那不然还有什么,或者你去学校里面开个复印店也不错,厚利还安全,就是比较忙一点。”
  程小戚摇头:“这个不行,我主要是在家里闲着没事干,开个店也是娱乐居多,不想要太忙的,再者说了,要是在学校开店就忙了,恐怕照顾不来呆毛。”
  段朝明笑看着她们商量,等差不多了才说:“这个不是一时半会能决定的,还需要多方面考察,你多出来走走是对的,也不着急马上就下结论。”
  成恬忙点头:“是这个理。”
  程小戚只好说:“我知道,没事,我再看看。”
  三人沉默着喝咖啡,成恬突然说:“其实,你开一间像这样的宠物咖啡店就挺好的,正好我堂姐就是这家咖啡店的主人,让她教教你开店的技巧,估计到时候就能独当一面了。”
  程小戚惊讶地看着她:“这家咖啡店是你堂姐开的?”
  “是啊,我上大学的时候就经常来这里玩。”
  接下来,成恬给他们引见她的堂姐,跟她可爱小巧的外表相比,她堂姐成雯跟她不是一个类型,明显更加稳重大方和温婉柔和。
  成雯见到他们也很高兴,尤其是段朝明,一见面她就扫了段朝明好几眼,不过因为她大方又体贴,倒没让人觉得尴尬或者恼怒,反而由内心生出一股亲切感。
  “你好,我是恬恬的朋友,程小戚。”
  成雯笑着同她握手:“你好,我是她堂姐成雯,是不是这妮子又闯什么祸了?从小就是这样,她闯了祸之后就往我这里躲,等二叔找过来的时候再骗二叔说不在这里。”
  成恬跺脚:“雯雯姐~”
  怎么能率先说出她小时候做的蠢事呢?还是在她喜欢的人面前。
  程小戚斜眼看她:没想到你这二货童年同样是熊孩子一枚。
  成恬同样斜眼回视她:好像你的童年不是熊孩子一样!
  程小戚愣住,她的童年还真不是熊孩子,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她就是早当家那个,每天为生计就奔波不停,哪还有时间去扮演熊孩子呢?
  所以说,熊孩子同样也是幸福的孩子。
  这时候,成雯又说:“你们随恬恬一起叫我雯雯姐就好。”
  程小戚当然随杆子就上,拉近距离:“雯雯姐。”
  段朝明也同样喊一声:“雯雯姐。”
  趁这时间,成雯又看了段朝明一眼,然后对成恬悄悄眨了眨眼。
  成恬的脸刷一下红了。
  四个人一起坐在桌子边,成恬望了一眼程小戚,然后对成雯说:“雯雯姐,我这个朋友也想开个像咱们金阳光一样的小店,你看你,能不能传授一点什么?”
  说实话,这个有点强人所难,老话说的好:教会徒弟,饿死师傅!从古至今,这师傅与弟子之间的关系就比较复杂,既亲近又相互防备,师傅教徒弟但凡不会倾情教授,更何况她跟成雯一点关系都没有。
  所以她急忙说:“其实也没定呢,我就是这么一个想法。”
  成雯看她一眼,眉眼温柔,嘴角含笑,体贴又大方:“没事的,只是这家小店你别看外表悠闲光亮,但其实背后付出的辛劳和汗水数也数不清,你要是真心想做这个,可以到我的店来打一个月的工,什么都不比亲身经历来的真实。”
  “真的?”程小戚欣喜问道。
  “自然。”
  成恬同样附和:“这个办法不错,很多事还真是,想的是一回事,但是做出来又是另一回事。”
  程小戚笑着点头,就要张口同意时,眼角猛然扫到一尾来回晃荡的尾巴,顿时卡壳:“……呆毛……那个,恐怕不行。”
  她低下头,顺了下呆毛的尾巴:“我还得照顾呆毛呢。”
  她不能顾此失彼,呆毛一直由她照顾,现在好不容易熟悉她了,不能因为她无聊想要贪份清闲的工作就把它丢下。
  成恬顿住,想起来她现在专职照顾呆毛,恐怕没时间来工作,于是一脸纠结地看向堂姐。
  成雯挑眉,同样伸手摸了一把呆毛,奇怪,呆毛往常从不让别人摸,但是在她的手下却格外温顺,被她摸/到舒服的地方还舒适地眯起眼睛,大尾巴得瑟地左摇右摇。
  “既然这样,也没办法,你可以时不时带呆毛过来玩玩,呆毛挺可爱的,看它浑身的毛发和眼睛四肢各处,说明你把它照顾得很好。”
  “谢谢。”叹息。
  从咖啡店出来,段朝明回校,程小戚则送成恬回家。
  车上,程小戚打开空调,又擦了把额角的汗,这日头可真是炎热,从咖啡店到车里这一点点路程,就让她热出一身汗。
  转头看成恬除了脸颊有点红,一点汗也没有,不由羡慕:“你不畏热?”
  成恬把呆毛抱在怀里,正爱怜地抚摸它的大脑袋,闻言头也不抬地说:“是啊,我体质比较偏寒。”
  程小戚开动车,沉默一会,突然问:“你跟朝明在一起了?”
  刚刚她虽说他们不是在约会,但是两人坐一起时那亲密无间的模样分明是热恋时期才有的模样。
  成恬顿了一下,停止抚摸呆毛的双手,单手支住下巴,望着窗外叹气:“若真是这样就好了,可惜我们现在还处于超越友情,恋人未满的状态。”
  程小戚没吭声,脑子里却不由自主想起了前世思恋已久的学长,其实现在想想,她对学长的感情早已变质,不知什么时候,恋慕的感情渐渐消散,犹存心海的不过是向往崇敬之情,大学时候学长太过美好了,她不能忘,但那份感情也的确随着时间的流失渐渐流失。
  “祝你们幸福。”
  其实,段朝明和成恬两个人挺配的,他们从事同一种职业,有共同的语言,脾气都挺好,家世也合拍。
  不知道学长将来的妻子是不是也是成恬这类型人?
  成恬闻听此话却有些诧异,她扭头看了程小戚一眼,问:“你怎么了?怎么突然用这种口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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